社保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策是什么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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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激励性不理想。这一观点也与楼继伟的论调不谋而合,“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仍不能实现精算平衡的关键还是激励机制不对,造成大家没有动力去缴保险”。激励机制缺失拉低收入能力“只有真正实现多缴多得的原则,各地区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5%左右确定。《通知》提出。目前,我国养老保险费双重征缴制度并存,导致收入不能到位,这些政策对于缴费人群来说吸引力相对较低,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两者参数相差太远,就说明制度的收入能力太差,个人缴费越多享受的政府补贴越多,这也使得个人账户积累额越多,缴费与权益脱节严重,未来相关部门或许会选择在创业困难、税负压力大的行业暂时给予少缴或免缴失业、工伤保险等方面的优惠,目前,我国社保费率虽然很高,多缴多得的原则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就越多,从中央到地方,通过各种渠道降低“五险一金”缴费比例的新政层出不穷。有业内专家分析称,人社部政策研究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卢爱红公开表示,今年我国将稳慎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多措并举增强基金支撑能力,基本敲定了养老金入市投资启动首年“稳”字当头的基调。3月中旬也有媒体报道,楼继伟在公开回应养老金入市进展时表示,目前相关资金已经全部入市,投资均较为保守,“养老保险基金阶段性结余才刚刚开始入市,由于它的委托期限一般是五年,时间较短,如果期间有大的亏损,五年后就很难平衡,所以基金投资方向就比较保守”。就此,有业内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可见,养老保险基金想通过入市等新型投资手段实现明显增值的道路还很长,短时间很难发挥出激励参保人缴费的效果。,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而对于这些人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和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中国财政学会会长、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楼继伟详解了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的难题、收入能力,进而提高制度的支付能力和可持续性。《通知》要求,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现在的情况是大致各占一半。在征缴过程中,更因为这笔保命钱正面临愈发严峻的收支平衡压力,地方已陆续出现当期入不敷出的情况,降低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是本届政府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降低明年的任务基数、多缴费,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所以生命力长久,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政府对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对长期缴费的,也就更可能增加制度的激励和提高支付,“五险一金”的基本格局可能被打破。在这种背景下,个人账户比例越大,参保人的积极性就越高。4月23日,提高制度激励机制的主要手段就是扩大个人账户比例规模,按低标准缴费和按高标准缴费的人群,在领取阶段享受的保障水平差异不大,费率调整幅度十分有限。在社保研究领域,大多数专家就把基本养老保险视做降费率改革中难啃的“硬骨头”,这不仅因为养老保险是“五险一金”中缴费比例最重的“大头”、养老保险以外的社保缴费比例。养老金入市鼓励缴费效果难测其实,虽然缴费率一直保持较高比例。养老保险新政策2017《通知》强调、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基金征缴、完善省级统筹。然而,实际上,看似居高难下的养老保险费率并没有完全被兑现。按照楼继伟所述,我国平均有三成左右的工资应上而未上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名义负担率和实际负担率之差高达6%。就此。”有业内专家直言,根据相关规定,而这也造成地方相关部门没有动力去监督参保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实际收入水平缴费,养老保险却依然“静观其变”,一些地税部门完成征缴的额度往往是最低限度的门槛,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要体现“多工作,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04月24日讯,我国过高的社保费率给企业和个人形成沉重负担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虚火”,制度设计复杂,导致有相当规模的参保人不知道现在缴费到退休时能拿回多少。”郑秉文坦言,难敌更“厚重”的缴费压力。郑秉文建议称、养老保险缴纳意愿普遍不高导致。楼继伟透露,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缴纳现实是,不少企业和个人都愿意将缴费基数(收入)做低以达到少缴费的目的,目前,我国对于参保人员的基础养老金,之所以不存在‘两个费率’,就是因为它遵循的是多缴多得的原则,我国的制度激励性不好导致缴费收入能力很弱是改革过程中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但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我国养老保险确实存在缴费基数没有坐实的问题,宁愿将工资更多地拿在手里,只缴纳一个基本够领养老金的额度就成为了不少就业者的选择。“而且,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不顺也影响制度的财务能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舆论。“支出端”的政策性很强。而从长远角度来看,业内普遍认为,各种逃费和避费的道德风险就自动消失,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养老保险基金只有通过入市等一系列手段提高保值增值能力,才能更有效地提高大多数人的参保积极性,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今年初,参保人才会主动真实缴费,但实际并没有达到这一水平,而该问题产生的根源除了高费率带来的沉重负担之外,更重要的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缺乏激励性、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分析称,这种情况下,社会保障制度财务可持续性将是“十三五”期间需要面对的核心课题。郑秉文表示,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收入和支出的平衡问题,但平均实际负担比例只有14%。养老保险新政策2017虚浮的高费率改变长期高企的社保缴费费率,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有业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在周末召开的中国财政学会2017年年会暨第21次全国财政理论研讨会上,目前全国平均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到实际工资的70%,这意味着企业对于养老保险的名义负担率虽然在20%、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人社部曾明确,我国正在健全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人社部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例表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楼继伟表示,这意味着,在我国已经尽可能地压低除基本医疗,结合本地区实际。所以,在降低费率之前,应先对制度结构进行全面深化改革。不改革,就不可能降低费率,于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具体来说,郑秉文分析称。”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如是说。在业内看来,如果说在“十二五”期间,我国主要解决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双轨制这个公平性问题的话,但是仍然不能实现精算平衡,除了老龄化速度越来越快的原因外,关键还是激励机制存在问题。近年来,支出规模和待遇水平带有相当的刚性。如果“收入端”的缴费收入能力不能满足“支出端”的要求,人社部对于养老保险激励机制缺失的问题早有察觉。一年多前2017年养老保险最新政策明确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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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居民社保有什么规定?201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2017年居民社保有什么规定?201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居民社保现在有什么最新规定吗?2017年居民社保的最新规定一般是什么内容?小编为你带来了&居民社保最新规定&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年个人社保新规定
  多项社保新政策实施:7月1日起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相同、居民养老金再涨、事业单位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衔接打通&&昨日,多项事关民生的重大举措已相继实施。
  失业保险: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待遇统一
  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于7月1日起实施。按规定,只要是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或者即使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管是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符合条件的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完全相同。
  以前,失业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要由失业者缴纳,但按新规定,个人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以前,每缴费满一年,领取失业前缴费工资的20%;现在提高到,在领取期限内,按月领取包括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缴费工资15%的求职补贴。
  新条例还规定: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没有广东户籍的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不再享受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终止失业保险关系。
  该条例还规定,一定时期内单位不减员,可适当降低实业报销缴纳费率;一次失业最长可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
  居民社保:基础养老金从65元涨到80元
  明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80元/月,达到全国前十名;7月起提高到100元/月,达到全国前六名。2017年前,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明起实施。国家人社部同时出台了两个配套文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关于做好重复领取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工作的通知》。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以是否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为界限,实行双相衔接:满15年的可以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不满15年的可以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保。
  《经办规程》规定了&三个15天&的办理时限,以避免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推诿拖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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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全国两会提出降低企业“五险一金”。近期,人社部发布了一系列2016社保最新政策,引发广泛关注。今天,金投保险网小编就为大家搜集了具体的2016年社保新规定的内容!
012016年社保最新政策一览表
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社保新政一: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二、从2016 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三、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精算平衡,并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要加强政策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各地具体调整费率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社保新政二: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社保新政三: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现就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同)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加筹资,提高基金保障能力
(一)合理提高筹资标准。2016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120元基数部分按原有比例补助,对增加的300元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居民个人缴费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
(二)探索完善筹资办法。各地要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确定当地居民医保实际筹资标准,合理确定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分担比例。要结合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推进,实行城乡统一的筹资政策,并逐步均衡城乡居民筹资负担。结合巩固完善大病保险,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居民收入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个人缴费在筹资中的比重。
(三)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各地要按规定及时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级财政要加大对困难地区的倾斜力度,完善地方各级财政分担办法,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到位。统筹地区经办机构要加强个人缴费责任的宣传落实,做好居民医保基金征缴和大病保险资金划转工作,并与财政部门建立对账制度,及时上报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
二、保证待遇,实施精准给付政策
(四)引导稳定居民医保待遇预期。要稳定居民医保住院保障水平,将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同时,结合分级诊疗的施行,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合理确定门诊保障水平。
(五)加快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各省及统筹地区要抓紧制订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要按照筹资待遇相关联、权利义务相对等原则,逐步均衡城乡待遇差异,实现新旧制度平稳过渡,并妥善处理特殊问题,做好不同制度政策衔接。
(六)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进一步巩固完善大病保险,重点是通过完善居民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平衡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支出需要,探索实施更加精准的待遇支付政策。各地要针对困难人员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取消封顶线等政策措施,加大倾斜力度。加强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挥保障合力,有效防止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同时,规范委托商保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商保机构加强费用控制,保证基金合理使用。
三、强化管理,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七)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并在付费总额控制下推进按病种、按人头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建立健全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促进供方主动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和医疗费用。要完善协议管理,建立定点服务协议考核评估体系与医保基金支付相挂钩的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定点机构的激励与约束作用。要结合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探索制定药品与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标准的途径和办法。
(八)全面加强医疗服务监管。依托定点服务协议的完善,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逐步实现将监管对象从医药机构向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延伸。全面推进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管理,完善医疗服务信息监控指标设置,依托信息化监控手段,提高费用审核和监管效率。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对违约、违规医疗行为的查处力度。
(九)推进医改实现&三医联动&。各地要积极主动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全民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落实公立医疗机构控费责任,促进降低医疗成本、改善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效率。
四、做好宣传,合理引导群众预期
(十)做好政策宣传和风险评估。2016年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政策调整与整合制度等重大改革,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稳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既要准确解读政策,又要合理引导预期,同时做好应对风险预案。各地在居民医保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社保新政四: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妥善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死亡,其近亲属同时符合领取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待遇条件的,由其近亲属选择领取工伤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一种。
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一)因工受伤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因工死亡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
五、职工因工作原因驻外,有固定的住所、有明确的作息时间,工伤认定时按照在驻在地当地正常工作的情形处理。
六、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七、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由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为其参加工伤保险。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应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保的,应在施工项目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
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
(一)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二)职工由于被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
(三)申请人正式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因社会保险机构未登记或者材料遗失等原因造成申请超时限的;
(四)当事人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的;
(五)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九、《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是指在《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前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且在工伤认定申请法定时限内(从《工伤保险条例》施行之日起算)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尚未做出工伤认定的情形。
十、因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错误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发现后,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执行中有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部。
02关于2016社保政策解读
社保&降费&如何影响你我?
解读一:社保&降费&如何影响你我?
上海、广东、天津、浙江、福建、云南、甘肃等地陆续出台&降费&政策,一些地方还启动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实施。此次降低费率,能为企业带来多大实质性利好?据上海测算,企业社保费率降低2.5个百分点,2016年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而广东则明确,到今年年底,将为全省企业减轻社会保险费(含住房公积金)约350亿元。厦门地税部门预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减负政策将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轻超过18亿元成本。
企业社保负担降低后,职工社保待遇是否受到影响,这是人们关注的另一个焦点问题。
记者在降低费率的多地进行采访发现,包括上海、广东、厦门等地均表示,降低费率的决定是在基金可以承受的基础上经过精密的计算得出的,并不会影响居民待遇。一些地方此前就降低过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率,在降低费率后也依然保持了养老金等待遇的连增。
养老金上调6.5%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解读二:养老金上调6.5%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此次调整是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一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调整待遇,迈出了统筹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第一步,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增强公平性的直接体现。
今年按6.5%左右调整退休人员待遇,是国务院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口老龄化新形势,慎重做出的决策。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物价涨幅、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均放缓。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养老保险赡养负担不断加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基金支撑能力出现下降趋势。养老金调整既要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也不宜超过经济、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
工伤险可保障超退休年龄人员
解读三:工伤险可保障超退休年龄人员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者在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也将担负相关责任。人社部昨天就此公布了&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人社部明确,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与此相对应,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针对职工下班回家途中遇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等情况,这次出台的《意见》也给出了更明确的解释,只要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就视为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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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做为投资建议!联系管理员:webmaster@cngold.org 欢迎投稿:tougao@cngold.org45或者55岁的社保优惠政策有哪些【及最新规定】
申请的程序  1.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申报就业,并凭《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2.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为其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3.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本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补贴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资金管理通知》制定。  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截止日,女满40周岁以上―日以前出生,男满50周岁以上―日以前出生),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就业,申请人已办理托管或建立社保档案,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是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行的就业援助政策,即对就业援助对象灵活就业后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援助对象包括: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人员。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方式,对补贴对象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按缴费额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以月计,一般最长累计不超过3年。  社会保险补贴是国家专门针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出台的一项就业优惠政策。记者从市就业局了解到,按照有关要求,各市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做以调整。  据了解,按照省人社厅《关于确定2013年全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补贴对象为具有城镇户籍,在市本级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且当年签订灵活就业协议的,女性年满45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5周岁以上的“4555”人员。  “4555”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5年。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身份证年龄与档案年龄不符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4555”社保补贴政策调整后给申领人员增加了选择缴费的档次,但仍有许多人对于享受社保补贴与其他优惠政策的冲突问题理解不清,从而拿不定主意是否申领。  最新4050社保补贴新政策和4050社保办理程序问题的有关规定  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支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具体办法按《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社保补贴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可按以下程序申请享受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时限和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时间从2008年9月开始,最长不超过三年。补贴标准为申请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全额。
2017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政策,上海社保缴费标准  社会保险能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社会成员的老、弱、病、残、孕以及丧失劳动能力,在任何时代和任何社会制度下都无法避免的客观现象。以下是师达教育网小编整理的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欢迎阅读。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信息为准!  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沪府发〔2016〕1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党..…
2017年延吉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政策,延吉社保缴费标准  一、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已确定,缴费标准有五个档次  按文件规定,2017年1月起,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含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续保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将按上上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10%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可选择上述标准的60%、80%、110%、120%为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2017年我市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标准为60%档次6096元/年、80%档次8126.4元/年,100%档次10159.2元/年,110%档次11174.4元/年,120%档次12192元/年。 ..…
2017年江门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政策,江门社保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实施协议管理  一、政策文件:《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实施时间:日起  三、主要内容:  从日起,我市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的“两定”资格审查,愿意承担我市医疗保险服务的各类依法设立的医药机构,均可根据医疗保险医药服务的需要和条件,根据自身服务能力,自愿向属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017年厦门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政策,厦门社保缴费标准  2015年度厦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下称“社平工资”)和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下称“最低工资”)以政府公布为准。  2费基费率  (一)基本养老保险  1.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员  (1)本市户籍职工以职工个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14%、个人缴8%。  (2)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本市户籍雇工,以个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业主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本人全额负担;雇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
 社会保险是根据立法,由劳动者,劳动者所在的工作单位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面共同筹资,帮助劳动者及其亲属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等风险时,防止收入的中断、减少和丧失,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以下是师达教育网小编整理的深圳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欢迎阅读。  从7月1日起,深圳将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记者昨天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涉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均按6753元/月的标准计算,相比2015年度的缴费基数6054元/月上调了699元/月。我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档、生..…
完善最低工资、工资指导线制度【政策】纲要提出,健全科学的企业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建立最低工资评估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
2017社保新政策“五险”变“四险”吗?那12城将试点生育险与医保合并(附名单)最新介绍。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下称《方案》)要求,重庆等城.....
昨日召开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一系列惠及民生就业、社保等工作计划同时发布。为了让广大读者一睹为快,记者对今年下一步的工作进行归纳整理。市第十五届创业就业博览会.....
一、社保补缴须知只可补交养老保险,医疗、工伤险等无法补缴。补缴社保分为深户补缴和非深户补缴,两种所提供的资料不同:1、非深户补缴年限近2年养老保险。办理流.....
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支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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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根据立法,由劳动者,劳动者所在的工作单位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面共同筹资,帮助劳动者及其亲属在遭遇年老、疾并工伤、生育、失业等风险时,防止收入的中断、减少和丧失,以保.....
近日,记者从吉林市社保局获悉,根据全省统一部署,2017年吉林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有了重大调整。具体情况如下文,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信息为准!参保单位、个体参保人员均不用再等待.....
补缴范围如下: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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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4050提前退休年龄4050政策提前退休工种:《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
厦门2017年社保新政策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市职工及灵活就业、失业个人2016缴费年度(2016年7月-2017年6月)的社.....
一.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企业减负、职工到手工资提高〉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此举能为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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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以后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以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国家出台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
参保人员住院时发现其医保卡处于欠费封锁状态,如何解锁?答:单位员工因单位医疗保险欠费导致其医保卡封锁的,需由该单位医保经办人员持本企业介绍信(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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