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申报年龄报错了该怎纠正牙齿年龄

小小户口本簿,每家每户都有一本,也许在日常生活中你会因各种原因需要上户、落户、迁移、更改&&这些手续你都知道吗?小编整理了有关贵阳落户的种种问题,或许这当中有你想知道的哟。
如何办理出生登记
一、我省新生儿登记户口所需材料
(一)父母双方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各一份复印件(现役军人、集体户口薄人员、境外人员等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二)出生医学证明。
(三)户主或监护人申请。
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不得要求公民提供除上述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
二、申办材料审核
(一)查看父母双方户口薄,对于父母双方不在同一户口薄上的,应查看双方户成员内是否有新落户的婴儿,杜绝出现重复登记。
(二)查看居民身份证原件照片,验证前来办事人员是否是户主或监护人。
(三)查看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存有可疑情况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扣留,并联系当地卫生计生部门作进一步核查、鉴定。
(四)查看户主或监护人申请,是否与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双方户口薄上的信息一致,公安派出所登记新生儿户口应以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内容为准。对于申请人提出要以申请书上的信息为准的情况,公安派出所应待申请人到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变更、更正换发新证后,办理出生登记。
(五)公安机关在办理出生登记时不需要申请人提供《结婚证》,也不得对非婚生子女区别对待。
三、补充调查核实
新生儿申报上户材料不全无法补齐的,由申请人书面写出&无法补齐的原因&,民警执行以下流程:
(一)无法提供&父母双方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由户籍民警在网上查询,查询情况打印存档。公安派出所不得要求群众出具未落户证明。
(二)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派出所户籍民警向社区民警派单,社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反馈意见,所领导审批办理。
(三)材料不全无法补齐派出所民警无法核实或核实后认为事实不清的,社区民警写出核实情况,所领导签字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实行疑难户口登记。
更改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更改名字需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属于在校学生的,由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后,由主管所领导审批。
什么情况可以在贵阳落户
在落户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需要在贵阳购房或租赁合法房屋实际居住;
2、在贵阳市就业(中专毕业分配)等;
3、如不具备以上条件,可按夫妻投靠,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申请迁入贵阳落户。
如何办理死亡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死亡,一个月内由其亲属、抚养人、邻居或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向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一个月后未办理死亡注销手续的,责任区民警应通过户口调查、与民政、卫生等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情况,(并)督促责任区内有关人员或单位为死者申报死亡登记。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规定予以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一)公民因被害、自杀、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的,公安派出所应根据死者家属或发现人的申报和《法医鉴定书》或死亡地公安机关其他有关证明,经过核实,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二)公民在迁移途中死亡,单身迁移的,由死亡地户口登记机关在其迁移证上注明途中死亡情况,将其迁移证寄给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入和注销手续;全户迁移的,应在迁移证上注明死者的死亡原因、日期和地点,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入和注销手续。
(三)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前死亡的,要同时申报出生和死亡两项登记,婴儿出生时已经死亡的,则不进行出生和死亡登记。
(四)公民被宣告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持人民法院死亡判决书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由本人或利害关系人持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判决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五)对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告知后在规定时限内仍未主动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或找不到死亡公民亲属的,应由社区、村(居)委会出具证明。公安派出所凭社区或村(居)委会证明、调查核实材料、下发的书面通知存根直接注销户口。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需要的材料:
(一)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具有认定死亡资格的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死亡证明材料;
(二)(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征》。
申请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派出所应当场审核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户口上的出生日期有误怎么办
户口上的出生日期有误,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证明年龄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如出生证明、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单位(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等);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由市局户政(窗口)审批后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更改。
其中,6岁以下(含6岁)儿童年龄更改的相关手续:监护人申请、户口簿、出生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始入户依据的复印件(需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出生医学证明》;
6岁以上至18岁(含18岁)人员的年龄更改,原则上不同意申请更改。如确因登记、录入差错等特殊情况要由派出所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和取证,并拟写出调查报告;
18岁以上人员的年龄更改有两种:第一、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求更改年龄,原则上不同意申请更改,特殊情况要由派出所认真调查核实和取证,并拟写出调查报告;第二、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干部)要求更改年龄,需提供以下相关手续:本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当事人的人事档案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印章)。属公安机关工作失误造成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的,由派出所核实后办理相关手续,及时予以更正。
如何变更民族称谓
变更民族称谓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民族事务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证明;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审核意见 。经核实如民族称谓系录入错误的,按照省厅《关于在人口信息录入中对民族称谓录入错误进行自查自纠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给予纠错处理,并将原始材料存档备查。
怎样变更姓名
1、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父母双方共同提出书面申请。
2、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1)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2)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该未成年人亲生母亲或亲生父亲以及本人的同意;
(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应该征得该未成年人亲生母亲或亲生父亲的同意。
另外,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劳动教养的、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的、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以及其它不宜变更,不得变更其姓名。变更职业、服务处所、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户主或与户主关系。公安派出所凭公民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予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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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办深户的抓紧了!人才引进系统月底停止申报
最近很多朋友都听说这个月底就不能办深户了!掐指一算竟然只剩17天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深圳市人社局发布通知称因人才引进系统优化升级日17时全市人才引进系统将停止申报日10时起新系统开始正常申报&为什么要暂停人才业务引进申报?&据深圳市人社局为进一步提升人才引进服务质效2018年该局将继续简化人才引进申报材料优化申报流程并于日至日对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进行优化升级系统升级期间将停止人才引进业务申报&如果正在办理中的怎么办呢?&如果你刚好在办理中也不要担心虽然从31号开始停止申报但是还是可以登录系统查询信息、打印表格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受理、审核、审批(含毕业生报到)照常进行日10时起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开始正常申报继续按2017年政策办理用人单位进行年度初始化后可申报业务2018年度业务指南将于业务申报开办前发布。系统升级后,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都将进一步简化、优化为了避免出扎堆办理的情况你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尽量错峰办理哦同时尽量选择通过单位申报的方式办理吧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奉上超全的入深户指南想要入户的伙伴们记得要收藏好哦&毕业生入户&毕业生入户相对来说是比较简单的入户方式。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基本上都能直接申请入户。&申请条件&毕业生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入户: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身体健康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申请材料(一)《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原件1份)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填报内容须真实准确,按表格要求签字并盖章。(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三)毕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四)学位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五)学历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学历验证证明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 有效期选择24个月或以上;也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六)户籍材料1.身份证(不验原件、留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张的同一面)2.市外院校(非本市生源)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验原件、不留复印件)3.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分别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1)本市户籍毕业生提交户口本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2)本市院校毕业但户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验原件、留复印件);(3)深圳生源毕业生,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需先到深圳市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后,持复户后的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再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申请复户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到拟复户地的公安分局办理复户核准手续,再到拟入户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1)《复户人员情况登记表》(2)《户口迁移证》;(3)毕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肄业、退学或被开除等相关证明;(4)本市户口注销证明或原户口簿或原户口底册;(5)申请人身份证。(七)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1.已婚(指初婚)的提供结婚证,如本人及配偶复婚或再婚的另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解书。(不验原件,收复印件)2.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深圳市人才引进计划生育审核须知》。注:户籍已在深圳的毕业生无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八)随迁子女证明材料1.随迁子女户口本(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2.如为异地随迁子女的,还须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除上述材料外,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流程1、毕业生登陆/rcyj/,在个人用户登录处注册个人账户,进入系统后,选择“接收毕业生”。2、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接收单位/所委托的代理机构后保存,并与接收单位经办人/所委托的代理机构联系。单位经办人审核信息后提交,并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交给毕业生。3、毕业生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回毕业院校办理派遣手续,到户籍地办理户籍迁移手续。4、毕业生或单位经办人按《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标注的报到时限、地点、材料等要求办理报到,领取审批文件。毕业生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在职人才引进在职人才引进对社保有一定的要求除了满足基本条件之外还有满足申办条件之一只要你满足申办条件基本条件是比较容易达到的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申办条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申办材料(一)《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二)《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三)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四)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七)授权公告日在日之前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及年检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八)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授予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九)投资纳税材料(十)本人及配偶户口本、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1.户口本(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印同一张纸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2.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本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3.身份证号码曾有变更的(正常升位的除外),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变更时间,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4.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不验原件,收复印件)。(十一)随迁子女证明材料有随迁子女的均须提供本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本(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属异地随迁子女的,另须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十二)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1.已婚(指初婚)的提供结婚证,如本人及配偶复婚或再婚的另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解书。(不验原件,收复印件)2.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12个月。(十三)《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收复印件 )(十四)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十五)人事档案办理调干及调工的,人力资源部门需审核人事档案。办理招工的,人力资源部门不需审核档案,但如因学历、身份证、姓名及工作经历等需通过档案进一步核实的,须提供相关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注:1.上述材料外,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2.申请人需在我市人才引进定点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上传至人才引进系统,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体检表。申办流程1、申请人在人才引进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给用人单位;也可以由单位经办人在人才引进系统直接为申请人填写相关信息。2、单位经办人校核申请人信息后系统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打印表格,交给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3、单位经办人收齐申请人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受理4、人力资源部门受理、审核、审批5、申报单位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审核文件6、申请人到拟入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人才积分入户&人才积分入户就是我们之前经常说的积分入户,这需要与新增的积分入户方式区分开来。人才积分入户需要积分达到100分才可以申请,社保是关键,社保最高累计30分,在任职公司连续缴纳2年工伤保险并由公司申报入户,可以加10分。&申请条件&1.身体健康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5.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6.年龄在45周岁以下&2017人才积分入户分值表&&申请材料&1.《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表一2.《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表二:分值明细表3.《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4.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6.近五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7.授权公告日在日之前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及年检发票8.获得(2013年至2017年)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9.投资纳税材料(1)以个人所得税积分,须在最近3个年度内每年均有完税记录(以申报日期/入库日期为准),但最近3个年度内累计纳税达到24万以上的除外。须提交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2)其它形式的纳税积分,需提交:一是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二是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收原件)。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网上办事—商事登记簿查询—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打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包括企业注册信息、股东信息、变更信息页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三是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10.近五年内社会服务材料11.居住情况材料: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12.本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13.随迁子女证明材料14.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15.《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16.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7.人事档案办理调干及调工的,呈报单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时须一并提交完整的人事档案。办理招工的,呈报单位在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时无须同时报送学籍档案。但如因学历材料记载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与现姓名及身份证号不一致或姓名或身份证号曾有变更的,需同时报送学籍档案。特别说明:除上述材料外,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流程&(一)个人测评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申请人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www.?),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注册个人账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 “在职人才引进”,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个人测评,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即可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签订个人申办委托办理协议,委托其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二)确认身份及办理方式在网上成功提交前,申请人及人力资源代理机构需判断本人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三)网上信息填报和提交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建议选择此方式);如个人无法完成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个人测评环节,也可由代理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申请人校核个人测评信息,选择本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完成后,选择委托的代理机构后保存。信息填报后,需与受托的代理机构联系,经代理机构审核后,由代理机构在系统提交。代理机构进入系统后点击“业务申报”--点击“在职人才引进”,系统将显示本机构代理的拟引进人员个人测评信息。单位经办人应对个人测评信息进行校核后测评并提交。代理机构填报信息并提交代理机构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www.?),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点击代理“个人信息业务申报”——“在职人才引进申报”——“新增人员”,输入姓名、身份证,点击“下一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选择申请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系统依据所填信息测评打分,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选择“测评并提交”。无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如申报调干、调工须委托有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商调档案并由该代理机构向市人力资源部门呈报申报材料。(四)信息预审公示1.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人力资源保障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网址:www.?)。公示期间,系统显示为“已锁定待预审”代理机构可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进入“进度反馈”栏目,通过该申报人员条目的“办理状态”查看公示结果。如通过可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公示不通过的,“办理状态”将显示为“公示不通过”,点击后可查看原因。2.对于系统申报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信息成功提交后,点击选择人员姓名,根据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五)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代理机构须按照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并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办理调干及调工:具有人事保管权的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含人事档案)。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须委托有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商调人事档案,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受委托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由该代理机构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办理招工:申报材料直接由受托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核、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规定时限(调干为公示通过后120日内,招调工为公示通过后90日内)内报送人力资源部门,逾期不予受理、审核、审批。(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部门根据代理机构的预约时间安排,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上门审核(调干及调工审核人事档案),对于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形式符合规定,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准确,分值核算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对于分值核算后未达到100分且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写不准确的,当场告知需要更正的内容并退回申报材料,代理机构按照要求更正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对于更正信息后分值不足100分且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对于更正信息后其申报年龄超出《办法》规定最高年龄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提供虚假或伪造申报材料的,扣留相关材料,并根据《办法》第二十、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八)申报信息修改1、已在系统成功提交信息未公示的,呈报单位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重新提交后,等待公示。2、公示期间系统已锁定信息,不能撤回修改。公示通过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未受理书面申报材料的,如修改关键信息(呈报单位、本人或配偶或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号、所有与积分项相关的信息),或修改非关键信息但超出《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的,在系统重新提交后须再次纳入公示。如修改非关键信息,且在本人《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之前的,呈报单位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后,积分仍达100分以上的,可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无须再次公示),并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打印呈报表格。3、已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通过的,如需修改或撤消(终止)申报信息,可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后办理修改或撤销。修改信息:信息修改范围仅限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上的部分非关键信息,本人、配偶或随迁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不能更改。如本人、配偶或随迁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填错的,只能撤消(终止)后重报。进入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点击“业务进度查询”——选择“人才引进业务进度”——选择人员——点击“变更申请”,输入变更内容,保存并提交。呈报单位打印信息变更申请表,退回所有原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同意后,系统“办理状态”为“审批通过”时,呈报单位重新领取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撤消(终止)信息:因本人、配偶、子女的姓名或身份证信息填报错误需撤销重报的,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确需撤销的,由呈报单位提交申请报告并退回原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配置处,审批通过后,可撤销该笔申报业务。注:信息撤销或修改后重新申报的,按重新申报时业务年度的人才引进政策和业务指南办理。(九)查询进度代理机构查询:信息提交后,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度反馈”——选择“在职人才引进”——选择人员,查询已经提交的业务办理进度。申请信息修改的可点击“信息变更进度”查询办理进度。本人查询: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www.?)——“便民服务”——“人才引进办理状态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也可用个人注册账号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系统查询。(十)办理结果对于已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通过的人员(农业户籍人员待市发改部门批准“农转非”后),系统显示状态为“待打印招、调通知” 代理机构进入人才引进系统自行打印《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人员)。(十一)后续事项1.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本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本、本人婚育证明材料(已婚、已孕、已育的人员提供)等到我市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明》。2.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及工作单位办理工作及档案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3.拟引进人员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背面附有《入户告知书》)、《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性质人员)、《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需在《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备注入户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4.拟引进人员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应由迁出地相关组织部门出具转移介绍信到我市相应组织部门进行转接。不管你现在有没有达到条件只要你想入深户把这些入户方式收藏起来总会用得到哦!最后小编想提醒大家的是日10时起新系统就可以开始正常申报了~来源:深圳市人社局
文章很赞,激励一下,让作者再接再厉
壹深圳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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