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诬陷村干部的责任是什么给付什么责任

  我叫侯硕奇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哈喇庄村人,2014年6月前 任哈喇庄村村委会主任现反应问题如下,希望领导在百忙之中明察

  我在执行“清整引滦明渠两侧500米環境卫生”工作中,蒙冤入狱两年半

  2013年10月,区相关部门下发了清理整顿“引滦明渠两侧500米”环境卫生的文件引滦明渠贯穿我们哈喇庄村,在引滦明渠北侧十几米至200米我村有32户畜禽养殖场。2013年10月25日下午时任宝坻区委书记贾凤山一行到霍各庄镇引滦明渠两侧检查,時任霍各庄镇党委书记许厚望陪同在当天傍晚,当时我村的包村干部的责任是什么辛红东 及 包片镇党委副书记肖永占电话通知我转达鎮党委书记许厚望在下午检查现场会上的决定:叫我10天之内拆除引滦明渠保护区内引滦北侧至津蓟铁路南侧的养殖场及我村的几十座坟头遷移。

  10月28日在包村干部的责任是什么辛红东及镇副书记肖永占的督促下我村支部书记朱华用广播形式通知各养殖户不再与各户签订續包协议,按照霍各庄镇党委政府的决定养殖场全部清除我让村委会委员刘淑娟印发了通知,找3名村民送发给养殖户让村民朱永全写叻公告,张贴在村口公示

  养殖户接到通知,不同意拆除找村两委会、霍各庄镇党委政府,霍各庄镇党委政府在镇镇府小会议室接待了养殖户由镇党委副书记肖永占、镇党委副书记张亚彬、包村干部的责任是什么辛红东 等向养殖户做了相关政策的解释,并向养殖户通知半个月之内清除完毕养殖户不服,到区信访办公室上访无果后到北京非访区上访被镇政府人员接回。

  在此以后的拆除工作中有个别镇党委政府人员,给养殖户发出了错误信号致使养殖户再次进京上访,让此项工作举步维艰在此工作中,区信访办唐主任鎮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李世军,包村干部的责任是什么辛红东等到养殖场转了半圈车都没停就走了。

  从此养殖户多次到宝坻區信访办公室上访,每次都是镇政府通知我找几个人将上访人员劝说接回

  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早8:00左右,包村干部的责任是什么辛红东电話通知我有养殖户到宝坻区信访办上访让我安排几个人将其接回。在接访过程中我一时冲动,与上访人发生了肢体冲突由此被人陷害,说我聚众斗殴 被判入狱俩年半,冤啊!!!

  二2016年政府再次清除我村养殖各户,出现4份假合同承包期限30年

  我村32户养殖各户建于2001、2002年,承包期限为10年到2011、2012年到期,当时每年每亩200元-300元承包费承包合同明确规定,合同到期不再续包或国家占地养殖户无条件拆除不給予任何补偿。2013年村委会统一了承包截止时间,原合同到期后每亩每年收取600元租金时间统一截至到2013年12月31止,养殖户都同意并缴纳了費用(村委会有帐可查)。

  2016年在广大村民多次举报下霍各庄镇党委政府再次对养殖小区进行拆除工作镇党委政府为了自己好开展工莋,不顾原承包合同的约定不听广大村民的忠告欺上瞒下,先拆除养殖户其中的四户擅自拿集体的钱给4家养殖户进行赔偿。而且在拆除工作中有4户养殖户又拿出了4份伪造承包合同,期限竟长达30年之久镇党委政府你们也能认可?如果合同是真的,为啥2013年他们还缴纳烸亩每年600元承包费?原合同承包期内是200元-300元啊!!对4户假合同剩下没有拆除的几十户联名到镇政府上告,你们管了吗?

  原承包合同有约定,不该给补偿、赔偿你们为了好工作,却给了四户赔偿!用的是谁的钱?出现4份假合同你们却不过问真伪!!这是典型的 不担当、不作为 乱担当、乱作为啊!! 你们是拿纳税人的钱、老百姓的钱 给不讲理、不履行合同的养殖户啊!!!

  至今这几十户還在污染引滦明渠水源和几十座土坟也没有迁移这是事实。位高不能擅权、权重不可谋私更大黑暗面鲜为人知,备注:村委会在运作拆除养殖场工作中全是按照区委六步决策法执行的有书面材料和影像材料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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