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做市商 新三板新三板的做市商制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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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全解析
深圳市中旭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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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了解一下做市商的制度,做市商是证券公司和符合条件的非券商机构,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新三板交易,持有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通过自营买卖差价获得收益,同时证券公司会利用其数量众多的营业部网点,推广符合条件的客户开立新三板投资权限,从而提高整个新三板交易的活跃度,盘活整个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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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于今年6月5日公布了证券公司开展做市业务所需条件,同时宣布启动受理主办券商做市业务备案申请工作,并将于近期启动做市商专用技术系统测试工作,预示着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即将正式推出。引入做市商制度有助于解决新三板市场流动性不足问题;有利于价格发现,使股价保持在合理水平;有助于降低股价被操纵的可能性;有助于提高信息透明度,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所以说,做市商在提高市场有效性上功不可没,使信息的分布更加对称,促进新三板市场向有效市场迈进。
【分 类】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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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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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20期 文档列表
经济研究导刊经济理论
作者:李玲
 单位:海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海南海口571158
作者:张晓婉 刘莉
 单位:山东师范大学人口资源与环境学院 济南250014
作者:仲帅
 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思政教研部 哈尔滨150001
经济研究导刊企业改革与发展
作者:孙福军
 单位:黑龙江出版集团 哈尔滨150001
作者:毛中健 宋秀珍
 单位:常州工学院 江苏常州213002
作者:任广乾
 单位:郑州大学商学院 郑州450001
经济研究导刊区域经济
作者:程旭
 单位:四川省经济发展研究院 成都610021
作者:翟杨
 单位: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经济学院 昆明650221
作者:徐锋
 单位:南京市信息中心 南京210008
作者:刘降斌 魏来 潘兴坤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哈尔滨150028
作者:李曦骏
 单位:齐齐哈尔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黑龙江齐齐哈尔161006
作者:兰月秀
 单位:中共武平县委党校 福建武平364300
经济研究导刊产业经济
作者:施萌田
 单位:江苏省南京市房屋产权监理处 南京210029
作者:秦念东
 单位:山钢集团莱芜分公司型钢厂储运车间 山东莱芜271104
作者:万哨凯 宋晓丹
 单位:江西科技学院 南昌330000
作者:李敏
 单位:安阳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河南安阳455000
作者:夏仁魁
 单位: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 济南250108
作者:沈树明 张丽
 单位: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商学院 江苏泰州225300
作者:赵玲 刘国勇
 单位:新疆农业大学 乌鲁木齐830052
作者:陈丽萍
 单位: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海南三亚572000
作者:谢虔
 单位:南通职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江苏南通226007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南京211168
作者:肖海晶
 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哈尔滨150001
作者:郑健壮 嵇静
 单位: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杭州310058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杭州310058
作者:梁永国
 单位:河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 河北秦皇岛066003
经济研究导刊三农问题
作者:田立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金融学院 哈尔滨150028
作者:任云 关欣
 单位: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长沙410128
作者:顾光伟
 单位:新疆农业大学经贸学院 乌鲁木齐830052
作者:鲍春生
 单位:南阳师范学院 河南南阳473061
经济研究导刊城市经济
作者:陈霖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哈尔滨150028
作者:费璇
 单位:淮阴师范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 江苏淮安223300
作者:李满营
 单位:中共沧州市委党校 河北沧州061000
作者:周芳丽
 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郑州450002
经济研究导刊劳动经济与人才培养
作者:赵妍 王秀兰
 单位:甘肃中医学院 兰州730000
作者:林妍
 单位: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应用法律系 海口571100
作者:刘娜娜
 单位:黑龙江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哈尔滨150022
作者:许小军 沈树明 季玮
 单位:_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商学院 江苏泰州225300
作者:温荣
 单位: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江苏苏州215123
作者:周冬
 单位:中共河南省虞城县委党校 河南虞城476300
作者:陈建梅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哈尔滨150028
作者:田贵生
 单位: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郑州451150
作者:高峰 崔本强
 单位:东北农业大学 哈尔滨150030
作者:冯广通
 单位:总参通信训练基地政教室 河北张家口075100
作者:谭文浩
 单位: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上海201804
作者:陈连军
 单位:黑龙江科技大学 哈尔滨150022
第99-100页
作者:白敬科
 单位: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430205
第101-102页
作者:任福兵
 单位:华东理工大学科技信息研究所 上海200237
第103-105页
经济研究导刊旅游经济
作者:刘静
 单位:沈阳工程学院 沈阳110136
第106-107页
作者:艾静超
 单位:沈阳工程学院 沈阳110136
第108-109页
作者:洪亚丽
 单位: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杭州310018
第110-111页
作者:魏梦舒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哈尔滨150028
第112-113页
经济研究导刊经贸探索
作者:霍杰
 单位:安阳师范学院 河南安阳455000
第114-116页
作者:陆月娟
 单位:上海金融学院社科部 上海201209
第117-118页
经济研究导刊市场营销
作者:吴祥娇
 单位:天津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天津300387
第119-121页
作者:冷欢
 单位: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国际商学院 辽宁大连116052
第122-123页
作者:程良辉
 单位:福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福州350001
第124-125页
作者:申一飞
 单位:郑州科技学院 郑州450064
第126-127页
作者:张东哲 张东明
 单位:辽东学院 辽宁丹东118001 辽宁大学 沈阳110136
第128-131页
经济研究导刊教育经济
作者:张英
 单位:沈阳医学院 沈阳110034
第132-133页
作者:周静
 单位: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哈尔滨150088
第134-135页
作者:许秀姿
 单位:井冈山大学政法学院 江西吉安343009
第136-138页
作者:赵瑾 程业炳 郑谦
 单位: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 安徽凤阳233100
第139-140页
作者:侯凌霄
 单位: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合肥231131
第141-143页
作者:张珺莹
 单位:沈阳工程学院商务英语系 沈阳110136
第144-144页
作者:闫京华
 单位:石家庄铁道大学计划生育办公室 石家庄050043
第145-146页
作者:许文翠
 单位: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哈尔滨150088
第147-148页
作者:谭月明
 单位:沈阳农业大学社会科学部 沈阳110161 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辽宁大连116029
第149-150页
经济研究导刊财政与税务
作者:韦妙
 单位: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经济学院 昆明650221
第151-152页
作者:伞楠 蔡葳
 单位: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 哈尔滨150001 哈尔滨商业大学 哈尔滨150028
第153-154页
作者:李瑾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MPA教育中心 哈尔滨150028
第155-156页
作者:迟淑玲
 单位:哈尔滨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哈尔滨150000
第157-158页
作者:闫胜利
 单位: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经济学院 昆明650221
第159-160页
作者:宋英华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哈尔滨150028
第161-162页
作者:刘海涛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哈尔滨150086
第163-164页
作者:朱会芳
 单位:黄河科技学院 郑州450063
第165-166页
作者:杜敬松 刘明吉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哈尔滨150028
第167-168页
经济研究导刊金融证券
作者:刘艳梅
 单位:黑龙江省妇女干部学院 哈尔滨150040
第169-171页
作者:汤馥鞠
 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 哈尔滨150001
第172-173页
作者:陈天皎
 单位: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贵阳550000
第174-175页
作者:刘琦
 单位: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安徽蚌埠233030
第176-178页
作者:肖友洲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榆树市支行 吉林榆树130400
第179-180页
作者:郝会会
 单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经贸学院 郑州450015
第181-184页
作者:李墨
 单位:哈尔滨银行 哈尔滨150010
第185-186页
作者:王雷 顾晓敏
 单位:东华大学管理学院 上海20005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郑州450002
第187-188页
作者:张翠
 单位: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昆明650221
第189-190页
作者:许登月
 单位: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河南开封475004 平顶山姚孟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电力市场营销中心 河南平顶山467033
第191-194页
作者:于慧玲 成榕 徐海
 单位:黑河学院经济管理系 黑龙江黑河164300
第195-197页
作者:袁青青
 单位: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债券业务部 上海200120
第198-199页
作者:聂瑞芳
 单位:河南经贸职业学院财经金融系 郑州450000
第200-201页
作者:罗亚南 高杨
 单位: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广州510320
第202-203页
经济研究导刊财会研究
作者:唐修院
 单位:C云南财经大学 昆明650221
第204-205页
作者:朱敏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武汉430073 安徽工程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安徽芜湖241000
第206-208页
作者:陈雪 龙娟 姜珊
 单位: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昆明650221
第209-210页
作者:张光
 单位:抚宁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 河北抚宁066300
第211-212页
作者:何远祯
 单位: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四川汶川623002
第213-214页
作者:金仕仙
 单位:浙江勤盛教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310018
第215-216页
作者:刘贵明
 单位:黑龙江草原饲料中心实验站 哈尔滨150069
第217-218页
作者:叶顺东
 单位:金华银行 浙江金华321000
第219-219页
作者:李伟霞
 单位:河南华泰粮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滑县456400
第220-221页
作者:韩梅
 单位:黑龙江省农垦普阳农场 黑龙江绥滨156213
第222-223页
作者:陈德谱
 单位:浙江省苍南县财政局 浙江苍南325800
第224-225页
作者:刘玉萍
 单位: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哈尔滨150086
第226-227页
作者:王静 杨博文 黄昊
 单位: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 昆明650500
第228-229页
作者:宋来忠
 单位:河南师范大学财务处 河南新乡453007
第230-231页
作者:韩武 张育粹 苏倪玲
 单位: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商学院 江苏泰州225300
第232-232页
作者:于飞
 单位:中共莱芜市委党校 山东莱芜271100
第233-234页
作者:杨石宝 葛菁
 单位: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四川乐山641000
第235-236页
作者:刘雪峥
 单位: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保定071056
第237-238页
作者:张波
 单位: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审计局 黑龙江大兴安岭165000
第239-240页
作者:昂慧 刘平
 单位: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南京210029
第241-242页
经济研究导刊经济与管理
作者:刘芬
 单位: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经济学院 昆明650221
第243-244页
作者:张世银
 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 合肥230001
第245-247页
作者:刘玉芝
 单位:菏泽学院资源与环境系 山东菏泽274501
第248-249页
作者:张喜英
 单位:黄河科技学院社科部 郑州450006
第250-251页
作者:孙耀佳
 单位:南京政治学院上海校区基层政治工作系连队政工教研室 上海200433
第252-254页
作者:朱茜 聂星超
 单位:中共大连市委党校 辽宁大连116013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社会科学研究院 河北秦皇岛066004
第255-256页
作者:王欣双
 单位: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大连116023
第257-260页
作者:张笑非
 单位:黄河科技学院 郑州450063
第261-262页
作者:李华伟
 单位:西华师范大学 四川南充637000
第263-265页
 单位:宿迁市老年人健康信息传播课题组
第266-268页
作者:姜美琳
 单位: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贵阳550025
第269-272页
作者:王芳芳
 单位:洛阳师范学院图书馆 河南洛阳471022
第273-275页
作者:彭惠玲 谌兰剑
 单位:昆明日报社 昆明651888 云南大学商旅学院 昆明650200
第276-277页
作者:赵红漫
 单位:南京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 南京211816
第278-279页
作者:樊欣
 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 哈尔滨150018
第280-281页
作者:蔡衡 蔡晓珊
 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广州510420 广东财经大学 广州510320
第282-283页
作者:谭华 胡光景
 单位:国网安庆供电公司人力资源部 安徽安庆246003
第284-285页
经济研究导刊经济与法
作者:何铁军
 单位:大庆师范学院 黑龙江大庆163000
第286-289页
作者:刘潇潇
 单位: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 湖南常德415000
第290-292页
作者:谢志辉
 单位:哈尔滨学院政法学院 哈尔滨150086
第293-294页
作者:盛琦雯
 单位:广东财经大学 广州510320
第295-296页
作者:李丹丹
 单位: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哈尔滨150080
第297-298页
作者:王言 黄凯凯
 单位:兰州大学法学院 兰州730000
第299-300页
作者:许冰杨
 单位: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党校 重庆400715
第301-302页
作者:保晓萍 陈小炜
 单位:扬子碳素有限公司 江苏南通226002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江苏苏州215006
第303-304页
作者:范旸旸
 单位:上海大学法学院 上海200444
第305-306页
经济研究导刊杂志分期列表
产品参数:
主管单位:黑龙江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报刊出版有限公司
出版地方:
快捷分类:
国际刊号:X
国内刊号:23-1533/F
邮发代号:14-305
创刊时间:2005
发行周期:
期刊开本:A4
下单时间:1个月内
复合影响因子:0.313
综合影响因子: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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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75-1600
周一至周日 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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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价:2.02 涨跌幅:0.50%
英雄互娱430127
最新价:9.41 涨跌幅:4.91%
欧耐新材839679
最新价:82.70 涨跌幅:0.00%
随锐科技835990
最新价:18.00 涨跌幅:-20.00%
西码股份83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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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眼光43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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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育种430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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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莱特831689
最新价:6.50 涨跌幅:-7.14%
新三板做市商名单及相关问答
导语据新三板在线统计,截至日,新三板共有69家做市商,齐鲁证券、国信证券、广州证券、国泰君安、天风证券以做市股票数量雄踞前五名。新三板在线为您精心汇编了做市商列表和相关做市商问答。
新三板在线汇编
· 浏览6773
据新三板在线统计,截至日,新三板共有69家做市商,按做市股票数量排名前10位为:齐鲁证券、国信证券、广州证券、国泰君安、天风证券、申万宏源、中信证券、上海证券、世纪证券。做市商详细列表如下。
做市股票数量
占总量比(%)
中银国际证券
新时代证券
问: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坐庄?
答:做市商不是庄,是先进的交易制度。
新三板的重要改革之一是2014年8月推出了&做市商制度&,但很多人对此不太了解,误以为做市商就是做庄。
庄与做市商的区别在哪里?所谓的庄就是低价位,拿一大堆的筹码建仓,以后拉高出货。譬如,30块钱建仓,50块钱出货,赚20块钱的价差。
但做市商是透明的,是为了活跃市场交易而产生的,是西方早已成熟的一种先进的交易制度。做市商的规则是,在任何一个价位上,都要双向报价,而且,报价价差不能超过5%。
如果他在30块钱低价位拿筹码时,必须在最多不超过31.5块卖掉。你30块钱买,是想低位买,但问题是你还得在31.5块卖。
如果投资人认为价格很低,他不会卖给你,他只会从你那买。结果30块钱买单成交不了,31.5块卖倒成交了。
反之亦然。你说你拉高到50元想出货,但你同时必须在48块多买入。结果,高价位能不能出不知道,但是,你48块多钱,买了一大堆,市场无人接盘,你就不得不捂在手里。这就是做市商跟庄的区别。
另外,为了避免操纵市场,美国做市商需要持有整个公司3%股票的下限,10%的上限。根据7月3日股转系统颁布的《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规定,中国做市商合计取得不低于申请挂牌公司总股本5%或100万股(以孰低为准),且每家做市商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
问:做市下怎么买入、卖出股票?
答:做市交易是指转让日内,做市商连续报出其做市证券的买价和卖价,若投资者的限价申报满足成交条件,则做市商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成交义务。
做市转让方式下,投资者只可进行限价委托。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主办券商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股票的指令,主办券商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股票;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股票。
限价委托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内容。
问:哪些机构能够申请成为做市商,成为做市商需要具备怎样的条件?
答:可以是证券公司或其他机构。
但目前做市商主要为证券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财务状况稳健,且具有与开展做市业务相适应的人员、制度和信息系统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等机构经证监会备案后,也将可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做市业务。
7113.87亿股
3613.38亿股
22225.59万股
98903.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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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新三板做市商制度?
  新三板定位于为成长性、创新性中小企业提供股份转让和定向融资服务。但由于种种原因,市场发展较为缓慢,一直存在企业挂牌数量较少、交易不活跃、流动性一般、融资功能发挥不佳、券商和投资者参与度低等问题。这是引入做市商制度成为必然!三个贝壳在新三板金融服务领域具有领先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立足上海,服务全国,接轨世界!  一、什么是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是指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成交义务的证券公司。做市商制度分为传统做市商制度和混合交易制度下的做市商制度。  传统做市商制度也称报价驱动交易制度。是指做市商向市场提供双向报价,投资者根据报价选择是否与做市商交易,投资者委托不直接配对成交。  混合交易制度下的做市商制度,市场交易主要以竞价方式进行,做市商的双向报价与投资者的委托共同参与集中竞价,在交易系统中做市商报价与投资者委托没有区别,交易仍然主要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   《业务规则》规定,我国新三板市场将实施传统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即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当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应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1. 委托与申报  做市商应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做市转让方式下,投资者之间不能成交。 
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主办券商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股票的指令,主办券商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股票;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股票。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限价申报、做市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  做市商应最迟于每个转让日的9:30开始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履行做市报价义务。  做市商每次提交做市申报应当同时包含买入价格与卖出价格,且相对买卖价差不得超过5%。相对买卖价差计算公式为:  相对买卖价差=(卖出价格-买入价格)÷卖出价格×100%  2. 成交  每个转让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为做市转让撮合时间。做市商每个转让日提供双向报价的时间应不少于做市转让撮合时间的75%。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到价的限价申报即时与做市申报进行成交;如有2笔以上做市申报到价的,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做市商更改报价使限价申报到价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将到价限价申报依次与该做市申报进行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限价申报之间、做市申报之间不能成交。  二、开展做市商制度的好处是什么?  第一,做市商可以发挥其定价功能。新三板的企业主要是高科技成长性中小企业,其现金流和收益稳定性难以把握,做市商可以充分发挥其在IPO价格、再融资价格、二级市场价格等方面的优势,为投资者提供参考。  第二,做市商制度可以增强市场的流动性。做市商的双边报价能促使交易及时成交,降低投资者的交易等待时间,提高市场成交量和交易效率。  第三,做市商制度可以增强市场稳定性,抑制股价操纵。由于多个做市商对做市的股票有一定的持仓量,投机者要想操纵股价的难度提高,这对市场起到平衡稳定作用。  第四,做市商制度能提高券商参与新三板的积极性。目前新三板所有交易的相关手续均需经主办券商办理,但券商只发挥代理作用,交易功能不能发挥,而成本与收入不匹配,所以积极性不高。做市商制度需做市商持有公司的股份,为做市商提供了获取公司长期成长价值的可能,这能促使国内券商积极参与新三板业务。因此,引入做市商制度是新三板的优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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