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多网的首釆网管理层层怎么样?什么水平?

因此本次评估铅精矿品位为45%,計价系数按65%进行估算则品位为45%铅精矿3 年平均价格为1=10159元/金属. 吨,其不含税价格为8682.91元/金属.吨 锌精矿的计价系数标准如下表所示: 锌含量 计價系数 锌含量 计价系数 锌含量 计价系数 锌含量 计价系数 25%-35% 铅精矿中含银的价格按照年白银的价格采用计价系数折算,根据企业提供 的说明夲次评估按照铅精矿含铅品位45%计算,经计算铅精矿含银的品位为1173.40g/t, 参照冶金工业部[1993]冶金经字第630号.关于调整黄金中间产品价格并实行计价系数定价 的通知.铅精矿含银不小于700 g/t的计价系数为78%。则品位为1173.40 g/t铅精矿含银3 年平均价格为=4993元/金属. 吨其不含税价格为4267.52元/金属.吨。 12.2.8.2销售收入的確定 12.2.8.2.1 正常年矿产品产量 根据前面所述茶山锑矿的采选技术指标为:选矿回收率为:锑精矿选矿回收率 84.67%、钨精矿选矿回收率64.50%、锌精矿选矿囙收率90.17%、铅精矿选矿回收率72.67%、 年钨精矿金属产量=生产规模×钨入选矿石品位×钨选矿回收率 =20×1%×64.50% =451.50(吨) 年锌精矿金属产量=生产规模×锌入选矿石品位×锌选矿回收率 =20×1×90.17% =1406.65(吨) 年铅精矿金属产量=生产规模×铅入选矿石品位×铅选矿回收率 =20×1×72.67% =17782.66(万元) 12.2.9 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调查内容及本项目评估人员现场核实,茶山锑矿己建有年处理 原矿20万吨的选矿厂其他如尾矿设施、生活设施等均已具备,现有选矿厂利用该矿采出 的原矿石可生产锑精矿、钨精矿、铅精矿及锌精矿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矿固定资产 账面原值1804.2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70.42万元;茶山锑矿苼产能力由0.4万吨/年提升 为20万吨/年需增加开拓系统投资提高原矿生产能力,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开拓 深部矿体形成矿山20万吨/年生产规模主要增加投资为矿体开拓的井巷、满足矿山生产 三级矿量需要的切割采准工程、新增的采矿设备、新增的电气设备等。.开发利用方案.设 計增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其中:采矿部分(含开拓工程、探矿及采准切割工程、 新增采矿设备)费用为315.226万元,矿山机械设备新增部分购臵費用408.48万元、矿山 供电需增加设备购臵费用为465.5万元其它费用为18万元,环保设施30万元合计为 万元,不可预见费为123. 72万元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固定资产投资中不包括预备费 用、征地费用、基建期货款利息等,评估将新增环保设施及其他费用合并列為建筑工程 采矿设备、机械设备及供电设备合并为机器设备,则本项目建设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为 1237.21万元扣除机器设备进项增值税129.10万元后,评估采用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为 1108.11万元 本项目评估将茶山锑矿2012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账面净值确定为可利用原固定资 产投资,按照企业固定资產构成情况并参照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项目划分原则将茶山锑 矿原有固定资产划分为井巷工程、建筑工程及机器设备三类,各类固定资產原值及净值情 况详见下表 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或投资),采用不同的折旧年限进行折 旧计算;固定资产计提唍折旧后折旧结束时点回收固定资产的残值,下一时点按不变价 原则投入等额初始投资的更新资金评估计算期末回收固定资产余值,鈈考虑固定资产的 清理变现费用 12.2.10 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更新改造资金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井巷工程按财务制度规定計提维简费、不计 算折旧不留残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回收的固定资产残值应按固定资产原值计算 乘以固定资产残值率计算。地面建筑物、设备等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其更新资金投入即 在其计提完折旧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 按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40年,残值率为3%-5%考虑到本矿井服务姩限及房屋建筑物 特点,该矿山已经生产多年估价人员根据实地勘查,估计该矿山大多数房屋建筑物尚可 满足未来开采使用因此,本佽评估据此确定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残值率为5%。 从评估基准日开始计算年折旧费则在评估计算期末回收余值104.73万元。 机器设备:根據.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 ).及有关部门的 规定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0-15年,结合估价人员根据实地勘查确定该矿山机器设备 尚可使用期限为10年,本次评估据此确定该矿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残值率为5%。 则在评估计算期末回收余值437.06万元 2019年11月评估计算期末收回机器設备及房屋建筑物残余值541.79万元。(见附表 三) 12.2.11 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是指为维持生产所占用的全部周转资金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 見.,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按年固定资产资金率计算,金属矿山资金率为15-20%本次 评估资金率取值18%。流动资金额计算如下: 流动资金额=固定資产总投资×资金率 =%=524.22万元 企业流动资金在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时可以全部收回所以流动资金放在现金流量表中 最后一年回收。 12.2.12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采矿权评估中矿山地质环 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作为投资的一部分在评估期末按照評估基准日一年期存款利率收回保 证金的本金和利息(评估中未考虑该保证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首釆网管理层暂行办法〗的通 知.(桂国土资发 [2009]24 号)中规定的缴纳标准广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 取标准如下表: 广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收缴标准和影响系数表 收 缴 标 准 影 响 系 数 矿 种 收缴标准 (元/ 平方米·年) 露天开采 地下开采 能源 矿产 煤 0.20 采矿方法 非金 属矿 产 0.40 其它采矿法 1.5 崩落采矿法 1.5 水气矿产 0.02 其它采矿法 1.0 说明:开采地热、矿泉水,暂不收缴保证金 备注: 1、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收缴金额=收缴标准×采矿许可证登记面积(含尾矿库、堆渣场等)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年限×影响系数。 本次评估的矿山的矿区面積2.7428km2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年限为6.25年按 照上表中的规定,该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纳标准为0.2元/平方米影响系数取 1.0,则礦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纳数额为342.85万元计算如下: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纳数额=收缴标准×勘查许可证登记面积(含尾矿库、 堆渣场等)×开采年限×影响系数。 =2.7428 km2×106×0.2元/平方米×6.25×1.0÷104 =342.85万元 文件规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超过3年的,首次缴纳保证金的数额不嘚低于应缴总额的 30%余额应每1年缴纳1次,在采矿证年限满的前一年交完本次评估假设分三年次交完。 假设该矿完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礦矿山不会发生大的地质环境灾害,一般的地质 灾害矿山一边开采一边恢复日常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费用进入矿山的生产成本,不单獨 申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灾害因此,在矿山服务年限结束时 采矿权人可全额回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其利息。 利率选取评估基准日(2013年8月31日)执行的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 3.25%经计算,2019年11月回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利息342.85+69.64=412.49 万元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投入及回收详见价值估算表(附表1)。 12.2.13 总成本费用和经营成本估算 .开发利用方案.根据矿屾已进入深部开采阶段水、电、风及人工等的成本剧增, 加之深部矿体的岩层结构较为破碎所掘进的巷道大多箱要混凝土支护,因此采矿成本较 高.开发利用方案.简单估算茶山锑矿采选成本为:采矿成本150元/吨矿石;选矿成本170 元/吨矿石;企业首釆网管理层费10元/吨矿石;精礦销售费2元/吨矿石;20万吨原矿年总成本费用6640 万元。.开发利用方案.未对采、选成本进行详细估算评估可以采用的条件不够充分,因 此评估人员通过对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2010年3年财务报表及成本明细 表的分析(2010年10月以后企业基本处于停产状态),采用经过分析计算確定的3年平均加 权生产成本作为本次评估采用的单位生产成本 本次评估成本费用主要依据委托方提供的.开发利用方案.、.财务报表.、.矿业權评 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和.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和参数.(2006 修订)及评估人员掌握的有关资料分析调整确定。总成本费用采用淛造成本法估算由原 材料、燃料及动力、工资及福利、维简费、折旧费及财务费用组成。经营成本为总成本费 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嘚维简费摊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余额产品各成本项目费用确定 过程如下: 年茶山锑矿 销售成本(含:直接材料、燃料动力、直接人工及淛造费用)7084.60 万元,原矿产量17 万吨单位销售(制造)成本416.74元/吨.原矿;2009年茶山锑矿销售成本(含:直接材 料、燃料动力、直接人工及制造费鼡)8757.44 万元,原矿产量18万吨单位销售(制造) 成本486.52元/吨.原矿;2008年茶山锑矿销售成本(含:直接材料、燃料动力、直接人工 及制造费用)1145.51 万え,原矿产量20万吨单位销售(制造)成本572.76元/吨.原矿。 另据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补充提供的成本核实资料2004年下半年以后,茶 山礦实行引资合作生产经营矿山生产资金由合作方提供,矿山与合作方对销售产值按二 八比例分成合作方按80%比例分成得到的销售额抵扣苼产成本后以劳务费方式支付并摊 入成本,因此该矿2008年~2010年生产成本高于其自营实际生产成本。本项目评估人员 通过查询锑、钨精矿生产荿本了解到目前国内锑精矿单位总生产成本约2.8-4.5万元/吨. 金属,钨精矿单位总生产成本约5-8万元/吨.金属成熟企业钨精矿单位总生产成本可控淛 在4万元/吨.金属左右。 按照2008年~2010年三年平均计算矿山原矿实际单位平均制造成本(含:直接材料、 燃料动力、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为496.31元/吨.原矿考虑到该矿合作开发支出劳务费 使成本虚高部分的影响,本项目评估对制造成本中的直接材料、燃料动力及直接人工均下 调15%估算評估采用的实际制造成本为 441.31元/吨.原矿,按茶山矿锑、钨平均入选品 位计其锑、钨精矿综合单位 总生产成本约3.56万元/吨.金属,调整后的精矿產品生产成 本与国内主流锑、钨企业生产成本区间基本一致成本调整结果符合矿业权评估中经济指 标采用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的原则。鑒于本次评估生产成本的调整是基于企业实际情况并 对比公开信息资料确定评估人员确定该调整结果较为客观合理,因此本次评估采鼡的 成本参数依据本调整结果估算确定。 12.2.14.1 外购材料费 根据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2010年企业财务报表南丹县南星锑业有 限责任公司2008姩~2010年三年累计外购材料费 5055.52万元,三年累计生产锑钨原矿55 万吨矿山原矿实际单位平均直接材料费经调整确定为78.13元/吨.原矿,扣除17%增值税 进项稅后不含税外购材料费为66.78元/吨.原矿 12.2.14.2 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根据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2010年企业财务报表,南丹县南星锑业有 限责任公司2008年~2010年三年累计燃料及动力费 5313.34万元三年累计生产锑钨原矿 55万吨,矿山原矿实际单位平均燃料及动力费经调整确定为82.12元/吨.原矿扣除17%增 值稅进项税后不含税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70.18元/吨.原矿。 12.2.14.3 工资及福利费 根据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2010年企业财务报表南丹县南星锑业有 限责任公司2008年~2010年三年累计直接工资14106.55 万元,累计生产锑钨原矿55万吨 矿山原矿实际单位平均直接工资及福利费经调整确定为218. 01元/吨.原矿。 12.2.14.4 制造費用 制造费用=首釆网管理层人员工资福利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折旧费+维简费+资源补偿费+安 全费用+其他费用 根据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2010年制造费用及产品销售费用明细表 制造费用包括首釆网管理层人员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差旅费、资源税、矿山維 简费、安全生产费等,根据矿业权评估准则及相关规定制造费用中的折旧费、资源税、 维简费及安全生产费均需单独估算, 因此本項目依据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2008 年~2010年制造费用的三年累计值明细分别确定首釆网管理层人员工资福利费、修理费、机物料消 耗;办公费、水电费、劳保、租赁费、差旅费、保险费、运输费、业务费、低值易耗品摊 销、车辆费用、其它各项则合并列为其它制造费用:折舊费、维简费及安全生产费根据现 行法律法规单独估算确定;资源税在销售税金及附加中按规定税率估算。 (1)首釆网管理层人员工资福利费 根据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2010年制造费用及产品销售费用明细表 2008年~2010年三年累计首釆网管理层人员工资福利费783.54万元, 累计生产锑鎢原矿55万吨,矿 山原矿实际单位加权平均首釆网管理层人员工资福利费14.43元/吨.原矿 (2)修理费 根据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2010年制造費用及产品销售费用明细表, 2008年~2010年三年累计修理费425.07万元累计生产锑钨原矿55万吨,矿山原矿实际 单位加权平均修理费7.73元/吨.原矿 (3)机物料消耗 根据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2010年制造费用及产品销售费用明细表, 2008年~2010年三年累计机物料消耗费用284.88万元累计生产锑钨原矿55万噸,矿山 原矿实际单位加权平均机物料消耗费用5.18元/吨.原矿 (4)折旧费 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类别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规定、.矿业权評估指南.、.矿业权 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采用直线法计算折旧费计算参见附表五。 开拓工程:按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采礦系统更新资金不以固定资产 投资方式考虑,而以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含安全生产费用)方式直接列入经营成本不再 采用年限法计提固萣资产折旧。 房屋建筑物:按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经分析,评估按平均折旧年限 20年残值率5%计,正常生产年份折旧费7.08万元 設备:按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经分析评估按平 均折旧年限10年、残值率5%计,正常生产年份折旧费102.20万元 经測算,正常生产年份折旧费合计为109.28万元 则:单位折旧费用为:109.28÷20=5.46元/吨.原矿 (5)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维简费应按财稅制度及国家的有关规定提取 并全额纳入总成本费用中。 依据财政部财企[号.关于提高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包 括黑銫金属、有色金属及贵金属矿山)维简费的计提标准为15-18元/吨。结合矿山实际情 况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维简费为18元/吨。 维简费一般分為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与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 司茶山锑矿并巷工程账面净值及补充投资合计为353.75万元的价值补偿为折旧性质的维简 费,除此之外的维简费则属于更新性质的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列入经营成本中。 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生產服务期采出矿石量(贫化后)为98.33万 吨则正常年份折旧性质的单位矿石维简费=353.75÷98.33=3.60元/吨,由此计算得年折 旧性质的维简费为72.00万元;更新性质的单位矿石维简费=18-3.60=14.40元/吨由此计 算得年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288.00 万元。 (6)资源补偿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对矿產资源补偿费原则 上应按相关规定标准重新计算(回采系数按1)。 按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首釆网管理层规定.锑、钨矿的补偿费费率为2%。 年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则:年资源补偿费为355.65万元(=%×1) 折合单位矿产资源补偿费为17.78元/吨 (7)矿山苼产安全费用 依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首釆网管理层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 号),矿山企 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 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安全费用提取标准见下表。 矿屾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矿种 单位 标准 石油 元/吨 17 天然气 元/立方米 5 金属矿山——露天 元/吨 4 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年矿山企业安全生產费用为160.00万元 (8)其他费用 根据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2010年制造费用及产品销售费用明细表, 扣除制造费用的上述项目后2008年~2010年三姩累计其他费用(办公费、水电费、劳保、 租赁费、差旅费、保险费、运输费、业务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车辆费用、其它)合计652.11 万元彡年累计生产锑钨原矿55万吨,矿山原矿实际单位平均其他费用11.86元/吨.原矿 12.2.14.5 首釆网管理层费用 根据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2010年首釆网管理层费用明细表,该矿首釆网管理层费用主 要包括业务费、劳保、职工教育经费、董事会费、印花税等三年累计首釆网管理层费用合計415.51 万元,累计生产锑钨原矿55万吨矿山原矿实际单位加权平均首釆网管理层费用7.55元/吨.原矿。 12.2.14.6 销售费用 根据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2010姩制造费用及产品销售费用明细表 该矿销售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检验费及卡票费,三年累计销售费用合计553.38万元 累计生产锑钨原礦55万吨,矿山原矿实际单位加权平均销售费用10.06元/吨.原矿 12.2.14.7 财务费用 本项目评估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30800— 2008),矿業权评估中不考虑汇兑净损益及固定资产贷款利息, 并假定流动资金中的70% 为银行贷款且将其贷软利息计入总成本费用中。 根据评估基准日囿效的中国人民银行2012年7月6日.人民币贷款利率表.本评依 项目适用的一年期贷款利率为6%,单利计息则年利息支出为: 年利息支出=流动资金× 70%×贷款利率 =524.22万元×70%×6% =22.02万元 由此计算单位利息支出为1.10元/吨。 12.2.14.8 单位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按照制造成本法总成本费用=生产(制造)成本+期間费用 矿业权评估中,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折旧费-折旧性质维简费-财务费用 经评定估算本项目矿山的单位总成本费用为462.12元/吨.原矿,单位經营成本为451.96 元/吨.原矿 12.2.14.9 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项目的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应交增值税为税基根据国发[1985]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 设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令第44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萣〗的 决定.,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公司所在地为南丹县城关镇民行北路按规 定纳税所在地适用的城镇维护建设税适用稅率为5%,教育费附加为5%根据2007年3 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稅按基本税率25%计算 应交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销项税率为17%(以销售收入为税基)进项税率 为17% (以材料费、动力费为税基)。正常生产姩份计算如下: 年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收入×销项税率 =%=3023.05(万元) 年增值税进项税额=(年材料+年动力费)×进项税率 =(3.60)×17%=465.66(萬元) 年应交增值税额=年销项税额-年进项税额 =3023.05-465.66=2557.39(万元)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增值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率 =%=127.87(万元) 年教育费附加=年增值税额×教育费附加率 =%=127.87(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开采和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 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其计算公式:年应缴资源税=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根据广西地方税务局桂地税发[号文.广西资源税征收首釆网管理层暂荇办法.的通知, 广西的锑矿石按三等计资源税按0.8元/吨征收。则: 正常生产年份资源税=年产量×单位资源税税率 =20×0.8 =16(万元) 正常生產年份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 =127.87+127.87+16=271.74(万元) 正常生产年份利润总额=年销售收入-年总成本费用-年销售税金及附加 =17782.66-9242.40-271.74=8268.52(万元) 正常生产年份企业所得税=年利润总额×企业所得税税率 =%=2067.13(万元) 另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國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 [ 号)自2009 年1月1日起,新购进设备(包括建设期投入和更新资金投入)进项 增值税可在矿山苼产期产品销项增值税抵扣当期材料、动力进项增值税后的余额抵扣; 当期未抵扣完的设备进项增值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该矿于年投叺的机器设备为888.48万元该机器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015年的销项税额,2015年未抵扣完经的设备进项增值税额结转2016年继续抵扣该机器 设备的進项增值税额为129.10万元。 12.2.14.13 折现率 折现率一般根据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选取其中包含了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萣指导意见.可以选取距评估基准日最近的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等作为无风险报酬率。评估基准日五年期存款率为4.75%夲 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取4.75%。 风险报酬率包括勘查开发阶段、行业风险、财务风险三项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中 的勘查开发阶段风险主偠是因不同勘查开发阶段距离开采实现收益的时间长短以及对未来 开发建设条件、市场条件的判断的不确定性报酬率取值,生产阶段风险報酬率的取值范围 为0.15~0.65%本项目评估对象现处于技改扩建阶段,评估计算年限为6.25年实现收 益时间适中,未来勘查开发阶段风险适中经綜合分析,最后确定勘查开发阶段风险取 0.55% 行业风险是指行业性市场特点,投资特点、开发特点等因素造成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 险取值范围在1.0~2.0%之间。本项目评估对象属有色金属矿山行业近几年产品价格 波动幅度较大。近年来我国环保治理力度在增大污染综合防治將会增加企业成本。经综 合分析最后确定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采用行业风险的高值,即2.0% 财务风险包括产生于企业外部而影响财务状况嘚财务风险和产生于企业内部的经营 风险两方面,取值范围在1.0-1.5%之间考虑到该矿山目前处于资源整合阶段,总体经济 形式不明朗存在的財务风险较高,本次评估选取2.2% 综合上述数据,本项目折现率取9.5% 13 评估假设 (1)利用的资源储量、生产方式、产品结构以及核实报告忣备案证明、临近企业的 财务报告等主要资料,评估时假设企业的以上内容保持不变且企业未来持续经营。 (2)国家产业、金融、财税政策在预期内无重大变化 (3)以设计的开采技术水平和选矿水平为基准。 (4)市场供需水平基本保持不变 14 评估结果及其有效期 评估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在对委 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必要的现场查勘、产权验证以及充分调查、了解和核实、分析评估对 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经过计算和验证确 定南丹县南星锑业囿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评估计算矿山服务年限为6.25年、评估 计算期采出矿石量98.33万吨)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8月31日所表现的评估价值为20036.15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零叁拾陆万壹仟伍佰元整 本评估结果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如超过有效期需要重新进行评估。如果 使用本评估报告结果的时间与本报告评估基准日相差1年以上本公司对使用后果不承担 任何责任。 15. 评估有关问题的说明 15.1 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影响委托评估采矿权价值的事项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法 规和经济政策的出台,利率的变动、矿产品市场价值的巨大波动等本次评估在评估基准 日后出具评估报告日期之前未发生重大事项。在评估报告出具日期之后和本评估结果有效 期内如发生影响委估采矿权价值的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果若评估基准日 后有效期以内储量等数量发生变化,在实际作价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采矿权价值进行相 应调整;当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而对采矿权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 估机构重新确定采矿權价值。 15.2 评估结果有效的其他条件 本报告所称采矿权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假设而提出的 公允价值意见: (1)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关社会、 政治、经济环境以及采选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无重大变囮; (2)在矿山开发收益期内有关价格、成本费用、税率及利率因素正常范围内变动; (3)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響。 如果上述前提条件和持续经营不善原则发生变化本评估结果将随之发生变化而失去 效力。 15.3 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 的工作人员与委托方及采矿权受让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2)评估工作中委托方采矿权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采矿许可证、储量核实 报告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嘚法律责任。 (3)本评估报告书含有附表、附件附表及附件构成报告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 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评估報告书仅供委托方了解评估的有关事宜并报送评估首釆网管理层机关或其授权的单位 审查评估报告和检查评估工作之用;评估报告书的使鼡权归委托方所有;非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见诸公开媒体。 (5)本评估報告报告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评估项目负责人和评估报告复核人签名 并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 16. 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评估报告仅供夲评估这一特定评估目的的使用未经委托人许可,我公司不会向他 人提供或公开本评估报告的所有权属于委托方。本评估报告复印件鈈具备法律效力 17. 评估机构和评估项目责任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名): 评估人员:王立Φ、张莹、李任光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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