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二次报销多长时间久到账

2017年度医药费补充报销(即二次报销)即将开始
工匠心 科研梦
不想做事 总能找到借口
时间定于10月30日
上午8:30--11:00
拿号截止时间10:40
下午1:30—4:00
拿号截止时间3:40
以及10月31日
上午8:30—10:30
请需要报销的职工合理安排好报销时间
届时到离退休办公室申报
温馨提示:为保证报销过程高效、流畅,请报销职工(包含主体社聘员工)到达报销现场后先行领取报销号码,按次序进行申报,过号则需要重新排队,每人限报3份,不得代替他人领取报销号码,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协商解决。
特别提示:本次报销不包含子女医药费理赔。建议在职职工下午申报。
我们将受理所有规定时间内每一位职工的申报,请大家不要拥挤,合理安排时间,感谢大家的配合,谢谢。
咨询电话: 田丽
交单指南:
门诊、门特资料准备:
1、《团险理赔申请书》:填写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本人签字
2、门诊医疗费收据及费用清单:门诊发票加盖医院现金收费专用章。必须在社保认定医院治疗,不包含医保联网药店
(1)药费:提交医生处方
(2)检查费:提交化验报告、检查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3)治疗费:提交病例原件或复印件
住院资料准备:
1、《团险理赔申请书》:填写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本人签字
2、医疗费收据:加盖医院现金收费专用章
3、住院费用结算单(支字2号表):加盖医院医保专用章
4、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日清单
5、出院小结: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特别提示:
1、 整理时按照时间次序排列,同一次就诊单据必须排在一起,顺序为每张发票红联后附处方或病例或检查及化验报告。门诊,门特分开
2、 单据可以夹或钉在一起,勿采用粘贴形式
3、 收据上标有另付清单者,需提交另付的清单
4、 计数发票张数,计算发票合计金额 ,挂号张数金额单独计数
注:理赔申请不接受药店费用,丢失发票的复印件无效
文字:田丽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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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看病可以二次报销我为啥不能
买断工龄后,医保还在原单位交,但看病报销政策却和正常退休的人不一样,这让买断工龄的职工很疑惑。  买断工龄职工和正常退休的人待遇不同  
25日,市民赵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妻子原是宝鸡石油机械厂职工,2000年买断了工龄。买断工龄后,还在原单位交医保,即使现在退休了,妻子每年还是向原单位交96元的大病互助金。妻子前段时间病了,他们听说退休职工还可以享受厂子里的二次报销。赵先生算了一下,如果能进行二次报销,厂子里还能报上几百元钱。可让他失望的是,他找到妻子单位后,对方告诉他,这个政策买断工龄的人不能享受。他很纳闷,既然妻子一直在厂子里交医保和大病互助金,为啥就不能和厂子里正常退休的人享受同等待遇?  医保部门:政策上没有硬性规定  
就赵先生的疑惑,25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宝鸡石油机械厂负责办理买断工龄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的吕志国。据吕志国介绍,2000年10月份,他和赵先生的妻子一样,在单位买断了工龄,从2001年开始,买断工龄的职工就开始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由于当时没有以个人身份参加医保的做法,所以原单位就帮他们代办交费,只是买断工龄的人交的费用成了全部自己负担。  
吕志国说,赵先生的妻子退休后,每年交的96元大病互助金,这都是正常医保规定的。“目前,厂子里没有给买断工龄的职工进行二次报销的政策,正常退休的职工有这待遇。”吕志国说。  
当日上午,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一李姓工作人员。据他介绍,职工在单位买断工龄后,就相当于解除了劳动合同,原单位是否对他们的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这是因单位而定的。“有些单位效益好,可能会给报,这些都是单位内部给职工的福利,政策上没有硬性规定。” 本报记者宋秉琴&
《华商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大病医保报销后还能到民政局二次报销吗?
& & & & 近日,不止一位客户前来法律咨询,关于大病医保报销后还能到民政局二次报销的问题。
答案:民政部门没有“二次报销”业务,但有城乡医疗救助。现行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是:
一、 救助对象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对象);
  (二)农村五保户;
  (三)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或重症慢性病;
  (四)重点优抚对象(各县民政局民优规定)
(五)县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二、救助病种
  (一)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不设病种限制。
  (二)对城乡低收入家庭实施医疗救助,须是大病或重症慢性病。主要病种是: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重性精神疾病、晚期血吸虫病等。
二、救助标准
  1、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按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统筹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100%给予救助,年最高可救助15000元。
  2、城市低保中除“三无”人员以外的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患本办法规定大病病种的,按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统筹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55%给予救助,患大病病种以外病种的,按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统筹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40%给予救助,按年最高可救助6000元。
  3、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患本办法中规定的大病,按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统筹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扣除5000元后,按30%给予救助,年最高可救助5000元。
  4、患尿毒症、白血病需长期透析的重病患者,不受上述年封顶线限制,年最高可救助20000元。
山东省居民大病医保二次报销规定
&2014年起,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管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民,二次报销以住院的实际花费为基础,不再受病种限制。2014年,起付标准为1万元,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医疗费用的数额分段补偿。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不低于50%的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不低于60%的补偿,个人年最高补偿限额为20万元。
注:2015年7月,山东省调整补偿比例(附照片),供朋友们参考。
& & 本人愿将自己在审判实践中所积累工作经验和知识储备与具体案情相结合,抓住“关键环节”和“问题所在”,力求达到通俗易懂的析案解答。为当事人提供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简捷易行的方案和途径,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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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一个客户让公司拒保了,原因是她在两年内17次使用二次报销,分别涉及高血压,妇科,甲状腺和一些常见日常疾病,已经进入保险行业的黑名单。了解后得知其接给妈妈看高血压,给妹妹看肌瘤和甲状腺,给孩子拔牙看肺炎都用了自己的社保卡,并结算后回单位二次报销。
保险是所有交费人平均风险损失的工具,把保险借给非被保险人使用,其行为就是掏其他投保人的口袋,是不诚信行为,并且涉嫌骗保。 现在不仅自己需要保险不能再买,其骗保行为也有可能被追责。
保险是契约,请按合同约定使用。
丑宝是最棒的女娃~!!
楼主邀你扫码
参与上面帖子讨论
发表于:15-01-30 12:11
这种保险公司也蛮恶心的
以下是引用 第1楼 @丑丑宝贝最棒 的话:
一个客户让公司拒保了,原因是她在两年内17次使用二次报销,分别涉及高血压,妇科,甲状腺和一些常见日常疾病,已经进入保险行业的黑名单。了解后得知其接给妈妈看高血压,给妹妹看肌瘤和甲状腺,给孩子拔牙看肺炎都用了自己的社保卡,并结算后回单位二次报销。
保险是所有交费人平均风险损失的工具,把保险借给非被保险人使用,其行为就是掏其他投保人的口袋,是不诚信行为,并且涉嫌骗保。 现在不仅自己需要保险不能再买,其...
发表于:15-01-30 12:18
遇到身体不好的,两年看17次病也不多啊,保险公司也不是好东西
发表于:15-01-30 12:18
回复 第2楼 的 @你走的原因: 如果你是其他投保人,你会允许保险公司用你的钱赔付给这样的客户,然后来年因平均出险率过高,再加收你的保费?
丑宝是最棒的女娃~!!
发表于:15-01-30 12:23
现在人真是贪婪。。。
发表于:15-01-30 12:23
骗保是不对的。这种应该报诈骗案。
不晒熊猫了,晒晒熊猫宝宝~~
发表于:15-01-30 12:25
为什么说保险公司恶心,这样的人更恶心
你,是我美丽的错误
发表于:15-01-30 12:30
&&[第2版 01-30 12:30]
这个问题其实是保险公司审核和风控的问题,为什么连续多次报销后没有引起关注?为什么17次都能通过审批流程?另外具体合同条款怎么写的?黑名单有合同依据么?
那么多内控和运营人员都是摆设啊?
自己内部流程一塌糊涂,就会找客户的麻烦,人家客户这也是合理应用规则中的漏洞。
另外,哪家保险公司啊,说出来让我们笑一笑。
以下是引用 第4楼 @丑丑宝贝最棒 的话:
回复 第2楼 的 @你走的原因: 如果你是其他投保人,你会允许保险公司用你的钱赔付给这样的客户,然后来年因平均出险率过高,再加收你的保费?...
发表于:15-01-30 12:30
&&[第2版 01-30 12:30]
你这种想法其实有点天真啊,保险公司的利润比这个厚多了,保费的设定也经过了准确的模型计算和压力测试,考虑了各种不确定的风险因素自然也包括了你说的这种情况。
这就涨保费了?投保是给保险公司送钱?
以下是引用 第4楼 @丑丑宝贝最棒 的话:
回复 第2楼 的 @你走的原因: 如果你是其他投保人,你会允许保险公司用你的钱赔付给这样的客户,然后来年因平均出险率过高,再加收你的保费?...
发表于:15-01-30 12:34
LS各位估计对有些事情不了解
你们以为保险公司是好东西啊?
现在很多保险公司弄的补充医疗卡,都和各种所谓医疗用品网站互通,这些狗屁的医疗用品网站,除了卖药卖医疗器械之外,还卖电器啊,日用品啊,运动器材啊乱七八糟的各种东西,这个算不算主动协助骗保或者套保?
发表于:15-01-30 12:37
回复 第9楼 的 @你走的原因: 我不确定保险公司的压力测试包括了多少诈保,骗保几率。你如何得知的?数据来源? 无论是商业保险参照的保险法,还是社保执行的社保法,这个行为都已经触犯法律。
你在附和一种违法行为
丑宝是最棒的女娃~!!
发表于:15-01-30 12:38
回复 第3楼 的 @顽美: 17次异常理赔是客户为了以健康身份投保自己承认的。 在此之前保险公司一直在按照合同兑现理赔。
丑宝是最棒的女娃~!!
发表于:15-01-30 12:44
以下是引用 第11楼 @丑丑宝贝最棒 的话:
回复 第9楼 的 @你走的原因: 我不确定保险公司的压力测试包括了多少诈保,骗保几率。你如何得知的?数据来源? 无论是商业保险参照的保险法,还是社保执行的社保法,这个行为都已经触犯法律。
你在附和一种违法行为...
那保险公司之前为什么让客户17次都报销成功?有没有提示、警告或者拒绝的措施?
另外,你说的“保险行业黑名单”,你确定现在有这个东西么?去年年底监管部门才提议这个东西,以这些保险公司的办事效率,估计5年内都落不了地。
我并不是支持LZ说的这个人的做法,我只是看不惯这些大公司明明自己水平差还一副蛮横嘴脸,和当今的ZF倒是一脉相承。
发表于:15-01-30 12:51
另外啊,我搞不清楚的一点,这种单位的补充保险,一般都是单位统一投保的,保费从单位的工资总额中列支,,他个人怎么去办理从而被拒的?
发表于:15-01-30 12:55
&&[第2版 01-30 12:55]
不需要发票么?发票是谁的名字都可以报?
如果全是这个保险人的名字& 有什么不可以
如果不是她的名字 又怎么能报销
如果是医保卡 那各种医院如果不允许 是怎么能让不是本人各种看?
保险业真好玩 只要人交 不想人出险& 出多了 就想上调
和流氓的垄断企业有什么区别 自己说了算
我的小心愿:so&far&so&good
发表于:15-01-30 12:56
我们单位的需要发票,本人名字就行,发票都可以是手写的,也不要求写的太明细,随便写个**器械都行,药品要明细,但是感觉其实没有啥意义,作假太容易。
这个里面漏洞太多了,但是明显某些保险公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谁知道内部搞的啥名堂或者打什么算盘。
以下是引用 第15楼 @甜蜜蝴蝶 的话:
不太懂 不需要发票么?发票是谁的名字都可以报? 如果全是这个保险人的名字 有什么不可以 如果不是她的名字 又怎么能报销...
发表于:15-01-30 12:57
以下是引用 第14楼 @你走的原因 的话:
另外啊,我搞不清楚的一点,这种单位的补充保险,一般都是单位统一投保的,保费从单位的工资总额中列支,,他个人怎么去办理从而被拒的?
个人估计去保险公司单独办其他险
我的小心愿:so&far&so&good
发表于:15-01-30 12:58
感觉一个是保险行业从业者,一个是熟悉保险行业内幕的人
发表于:15-01-30 13:01
好吧,我刚发现原来LZ是卖保险的......
以下是引用 第18楼 @abcboshun_1982 的话:
感觉一个是保险行业从业者,一个是熟悉保险行业内幕的人...
发表于:15-01-30 13:09
回复 第13楼 的 @你走的原因: 你有多久没去医院了?我去年在急诊挂水,医生电脑边上赫然贴着社保提供的重点关注或拒绝开药名单,此外,保险公司直接理赔时也会相互交流特殊案件。
就此案例,客户17次都是让别人拿自己的医保卡,或者自己病历去医院看病,结账显示发票都是自己名下,这显然是医院问题。 商业团体险的确是扣工资,但是客户是另外想买一份大病保险自投罗网。
此外,团体险,单位赔付率过高时,次年保费上涨,你好像懂点,难道不清楚这条?连续几年超额赔付保险公司一样会暂停接受这个单位的团体险。
丑宝是最棒的女娃~!!
发表于:15-01-30 13:17
回复 第19楼 的 @你走的原因: 如果一个单位有一小半人这样操作,次年没有这样做的人将会承担保费上调一倍的后果。 如果一个单位大多数人这样操作,次年这个福利就取消了,没有保险公司敢于接手。
按照现行法律,这位女士不仅面临社保和商业保险公司对这17次理赔金的追索,而且还需面对社保法的严厉处罚。
丑宝是最棒的女娃~!!
发表于:15-01-30 13:19
&&[第2版 01-30 13:19]
以下是引用 第11楼 @丑丑宝贝最棒 的话:
我不确定保险公司的压力测试包括了多少诈保,骗保几率。你如何得知的?数据来源?...
保险公司出台任何产品,不做基本的成本-利润分析吗?
这期间必然考虑诈保、骗保的因素与量化了,常识即知。
要人家提供公司内部的产品报告??是不是人家如果提供了,你再指责对方泄露公司秘密?
你这种讨论问题的方式,接近隐蔽性无耻了。
其次,“保险是所有交费人平均风险损失的工具,把保险借给非被保险人使用,其行为就是掏其他投保人的口袋,是不诚信行为,并且涉嫌骗保。”
呵呵,作为保险公司,你们对诈保、骗保的应对之策就是涨价?
过程就没审核?风控呢?流程监管哪儿去了?
自己本应该做好的环节没做好,不专业,而粗暴生硬的转嫁成本给其他投保人,这是人品不好。
专业水准与人品如此的保险公司,请问这是哪家呢?
既然楼主是来替大家普惠的,就透露下公司名称吧,大家也可以用脚投票
发表于:15-01-30 13:39
&&[第2版 01-30 13:39]
你也知道是“社保”啊,社保和商业险是一回事么?
另外算了吧,现在好的国企,补充医疗都是招投标的,合同两年一签,到期后,重新组织招投标,保险公司想玩人家企业还不一定带你玩呢。
如果此人的确是报销的自己公司的团体险的话,那保险公司的问题更大,原因如下:
这种团体险,一般除了住院费用或者大病单列额度外,日常报销的钱,都是具体到个人每年有额度或者总额度限制的(好比我自己,现在补充医疗个人账户总额度*万,每年增加**千),这些限制的额度,本质上就是对方公司交的钱,再直白的说,就是对方公司或者对方个人账户的钱(自己的钱!)。合同期结束后,如果原保险公司没再次中标的话,钱都是要退回去的。
因此这种行为,充其量是套现自己账户的钱,谈得上骗保?保险公司自己付过一分钱么?
如果这算骗保的话,保险公司联合各种购物网站卖电器算不算更严重的骗保行为?骗啥保啊?人家自己的钱
以下是引用 第20楼 @丑丑宝贝最棒 的话:
回复 第13楼 的 @你走的原因: 你有多久没去医院了?我去年在急诊挂水,医生电脑边上赫然贴着社保提供的重点关注或拒绝开药名单,此外,保险公司直接理赔时也会相互交流特殊案件。
就此案例,客户17次都是让别人拿自己的医保卡,或者自己病历去医院看病,结账显示发票都是自己名下,这显然是医院问题。 商业团体险的确是扣工资,但是客户是另外想买一份大病保险自投罗网。
此外,团体险,单位赔付率过高时,次年保费上...
发表于:15-01-30 13:25
还涨价一倍,人家企业估计直接不带你们玩了,
另外,社保和商业险两码事好不好,社保对药品的限制很严格,商业险呢?连电器都好意思卖,还有啥好说的。
以下是引用 第21楼 @丑丑宝贝最棒 的话:
次年没有这样做的人将会承担保费上调一倍的后果...
发表于:15-01-30 13:28
请问怎么算高,百分之几?谢谢
发表于:15-01-30 13:28
回复 第10楼 的 @你走的原因: 啥叫补充医疗卡?
发表于:15-01-30 13:33
就是一些福利好的单位,给自己员工弄的补充医疗保险,类似于医保卡的一张卡(保险公司自己发行的),可以去定点的药房买药和医疗器械,也可以报销看病,买药和买医疗器械的钱。
以下是引用 第26楼 @新新南京 的话:
回复 第10楼 的 @你走的原因: 啥叫补充医疗卡?...
发表于:15-01-30 13:36
咨询:有人多年投大病险,n年时生大病后续需持续治疗,保险公司会如何对待这样的客户。
快乐生活、快乐工作。
发表于:15-01-30 13:38
&&[第2版 01-30 13:38]
我个人觉得,投大病险要小心,要仔细研究条款,很多公司的所谓大病险,都是“保死不保病”
以下是引用 第28楼 @JSNJ宝马雕车 的话:
咨询:有人多年投大病险,n年时生大病后续需持续治疗,保险公司会如何对待这样的客户。...
发表于:15-01-30 13:45
说来说去,现在的保险公司真心鸡贼啊
杀头的生意有人干,赔本的买卖没人做......
发表于:15-01-30 13:49
保险业真好玩 只要人交 不想人出险& 出多了 就想上调
和流氓的垄断企业有什么区别 自己说了算
保险公司就是一点亏都不能吃的。。。。。。。。
最爱冠霖O(∩_∩)O~~~~
漫漫人生路~~~~~~
总会错几步~~~~~~
发表于:15-01-30 14:01
这次的辩论很精彩。叫我知道了很多保险业的内幕。
发表于:15-01-30 14:09
我熟悉的一个人,40岁,你说的这些病都有,还有糖尿病……
呵呵,这样的人会被拒保,那投保有什么用呢?
我的理想……
发表于:15-01-30 14:14
以下是引用 第28楼 @JSNJ宝马雕车 的话:
咨询:有人多年投大病险,n年时生大病后续需持续治疗,保险公司会如何对待这样的客户。...
这个我知道,赔付一次后就拒保了,而其他保险公司也不允许带病参保。
发表于:15-01-30 14:46
保险公司就是要做稳赚不陪的生意!
奇迹总在下一秒......
发表于:15-01-30 15:35
路过,打酱油,你们继续~
发表于:15-01-30 16:28
回复 第27楼 的 @你走的原因: 我们单位不需要什么卡,医保用完再过一定数目,直接去报,按工龄确定报销比例,给职工小孩是每年100的保险这是保险公司的,当然由单位直接支付
发表于:15-01-30 16:53
现在二次报销保险公司不是有定额的吗,就是一年最多给报多少的。
发表于:15-01-30 22:04
以下是引用 第22楼 @yingmeng2013 的话:
以下是引用 第11楼 @丑丑宝贝最棒 的话:我不确定保险公司的压力测试包括了多少诈保,骗保几率。你如何得知的?数据来源?...
保险公司出台任何产品,不做基本的成本-利润分析吗?这期间必然考虑诈保、骗保的因素与量化了,常识即知。要人家提供公司内部的产品报告??是不是人家如果提供了,你再指责对方泄露公司秘密?你这种讨论问题的方式,接近隐蔽性无耻了。其次,“保险是所有交费人平均风险损失的工具,把保险借...
谢谢回贴,我是平安保险的。
最基本的保险常识,车险,一年内2次出险,次年不予打折;连续3年出险超过保费,拒保。
团险也一样,大公司水深,就算招标,也利润丰厚。
小公司,20人以下,你在南京市面上买一个带医疗报销的团体险给我看看呢
没有一家公司会卖给你。
平安要求满30人以上,并且对被保险人年纪,既往症做调查后才能核保,能给每人几万保额,都是待定。当年如果出险率过高,次年保费上涨,连续出险率过高,以后就不签了。
网络是开放平台,不表示可以胡扯。反问表示存疑请主张者举证,尤其这些问题对从业人员已经是常识
最基本的社会常识: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这是一条法律认定。&& 怎么这么多人对保险公司需要赚钱很抵触呢?
保险是一种互助形式,不是资助,也不是援助。
我很欣慰的是大家已经认可此行为是违法行为,既然如此,此贴目的已然达到。
希望所有人都做守法公民,在生活中发现违法保险法和社保法的行为,不参与,不附和,如果可以,拨打电话:(025),向保监会江苏管理局直接举报。
别人用保险买电器,不要眼红,那是盗窃行为,应该报警,电话上面已经提供。
社会上什么黑暗面都有,每个行业都有妖孽,做好自己,或去做妖孽也行,但羡慕妖孽就没意思了。
回复 第23楼 的 @你走的原因:
关于社保,以下是我的看法,欢迎指正
丑宝是最棒的女娃~!!
发表于:15-01-30 22:08
&&[第2版 01-30 22:08]
以下是引用 第28楼 @JSNJ宝马雕车 的话:
咨询:有人多年投大病险,n年时生大病后续需持续治疗,保险公司会如何对待这样的客户。 ...
如投保时健康无隐瞒,正常理赔。
大病险是一次赔付就结束的,医疗险则不一定,有可能多年有效,有可能1年后失效
团险也一样,要看具体险种,未知因素太多,很难说具体如何处理
丑宝是最棒的女娃~!!
发表于:15-01-30 22:55
我只能呵呵了,我说的商业险买卖电器的行为,是保险公司联合购物网站的主动诱导购物的行为,你居然说是投保人的“盗窃行为”,你究竟是看不明白我在说什么还是你压根就选择性忽略?乱扣帽子只能说明理屈词穷。另外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眼红”了?我也可以买,但真心不屑这三瓜俩枣。
到此为止了,我只能说,佩服保险公司员工培训的洗脑效果,没必要讨论下去了
以下是引用 第39楼 @丑丑宝贝最棒 的话:
别人用保险买电器,不要眼红,那是盗窃行为,应该报警,电话上面已经提供。...
发表于:15-01-30 23:05
投诉电话已经提供,如果不便露面,可将相关证据给我,我来履行公民义务。否则,这个话题你还是不要扯了
丑宝是最棒的女娃~!!
发表于:15-01-30 23:15
反正我对保险公司的什么医疗险没有好印象。
买的时候说得天花乱坠,真正报销的时候,这个不能报,那个不好报,即使可以报销的药品的品种限制也很死,比国家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差的不是一点两点
发表于:15-01-31 00:27
社保都是骗子,还指着什么保险啊,要人车健康,出事 多了还拒保,只进不出。
有这个闲钱还不如自己每月的投保钱丢保险箱里类!有钱的不在乎,没穷的也投不起,我家车险也都是投个基本的。其它保险都不投!
发表于:15-01-31 15:11
&&[第3版 01-31 15:11]
保险公司都是骗子,根本做不到一视同仁的。如果她是懂事长夫人,保险公司保证连个屁都不敢放。保险公司也是看人下刀子的。就算你一年什么病都不生,保险公司会感谢你吗?所以这个社会就是根本就没有廉耻。普通员工的报销,如果感觉有问题,保险公司会设置障碍,不让你能查到报销的详细情况。根本上就剥削欺骗劳动者。公司的人也不会为普通员工说话,因为他们都得到保险公司的好处了。人吃人啊!还官面堂煌的。晒盐千顷,喝淡汤!
发表于:15-01-31 15:25
发表于:15-01-31 21:34
楼主的意思是不要骗保,怎么就扯出来好多事情呢?骗保是违法行为这点大家难道不认可???你可以不主动买保险,但是买了保险就是合同关系了。
&&&&&&&&&&&&&&&&&&&&&&&&&一个向左走
&&&&&&&&&&&&&&&&&&&&&&&&&一个向右走&
&&&&&&&&&&&&&&&&&&&&&&&&&起点不一样
&&&&&&&&&&&&&&&&&&&&&&&&&终点在一起
发表于:15-01-31 21:57
还没看过瘾
发表于:15-01-31 22:35
留言真好玩。 社保不还本,比如有的人不到退休年龄就挂了,那么只能拿抚恤金 最起码商业保险有保障,有的险种还保本 有钱人保险买的不要太多
发表于:15-01-31 22:40
以下是引用 第47楼 @壹号路况记者 的话:
楼主的意思是不要骗保,怎么就扯出来好多事情呢?骗保是违法行为这点大家难道不认可???你可以不主动买保险,但是买了保险就是合同关系了。
说个玩笑话,我今天白天也在想这贴为什么歪成这样,最终这个算到刘邦头上去了
当下中国人不以无知为耻,反而有我不知道,我就可以这样的逻辑。& 几千年前秦国立法繁杂,刘邦正是用了这一套,大家都不要听这些复杂的法律了,听我约法三章就可以。
这种文化骨子里的东西,几十年想洗了还真不容易。
丑宝是最棒的女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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