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要成立上虞民政局社会组织要对其哪些进行考察

(一)贯彻国家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已发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三)负责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拟订优抚相关政策、标准和办法;审核报批烈士称号,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省双拥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地军供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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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滁州调研: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取得实效
&&& 5月25日,国家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副主任刘锋一行三人到滁州市调研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省民政厅副厅长高光权、滁州市副市长陆峰、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阚家安、市民政局局长范新玉等陪同调研。
&&& 民政部调研组先后实地考察了滁州市门窗幕墙协会、滁州市琅琊区凤凰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滁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滁州市来安县家宁红十字爱心基金会,听取了滁州市民政局、来安县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管理与发展的专题汇报,并就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人员配备、购买服务、党建情况等工作进行深入交流。
&&& 调研组对滁州市贯彻落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全市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成绩显著。刘峰主任强调,一是要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对保障民生、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二是要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对社会组织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三是要给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舞台,支持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公益慈善、繁荣科学文化等方面发挥作用。四是要严格依法监管,对长期不年检、不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要及时清理,通过抽查、评估等手段依法监督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章程履行等情况,实现“放”与“管”的有效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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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市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督查调研
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市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督查调研
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市社会组织
改革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督查调研
5月28日至29日,由省社科联秘书长周翔飞、省民管局副局长许静静等3人组成的督查组来我市督查调研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市民政局调研员汪结南陪同督查调研。
督查组组织召开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座谈会,市纪委、组织部、民政局等10个部门,市食品工业协会等5个社会组织参加会议。会上,督查组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我市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并与参会代表进行了讨论交流。会后,督查组一行还实地考察了迎江区光荣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督查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在落实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政策方面所做的工作,特别是对行业协会清理整顿取得的成效、制定出台《安庆市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办法》及其配套政策给予高度评价。要求下一步要巩固行业协会清理整顿成果,进一步加大对出台政策的执行落实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的思考-丽水市民政局
欢迎光临丽水市民政局,现在是
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的思考
发布来源: 雷云飞
责任编辑:丁洁婷
发布时间: 20: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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