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义务兵和2017老复员军人补助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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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的详细情况(编号:1-358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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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退伍军人死亡后有哪些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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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你好:我爷爷本月中旬去世,爷爷1949年入伍,1952年退伍,以后一直在农村务农,2008年经过村干部咨询,得知有一定的补贴,目前每月有400多元,也就是说只领了四年就去世了,家里还有80岁的奶奶,我们经济条件也不好,想知道爷爷去世后还有哪些补贴?08年之前那么多年都没有补助,请问现在能申请补助一部份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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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您好!您表述的不够清楚,请您留下联系方式,或是直接联系市民政局优抚科咨询,电话:3629119。
襄阳市民政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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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襄城新街16号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老公安局院内)复员军人都享受什么待遇?
复员军人都享受什么待遇?
09-02-07 &
复员军人待遇:复员军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按照入伍时间具体分为三个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后。去年,国家又为复员军人每人每月提高了20元。目前,我省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补助平均已达每人每月120元。但是,由于定期定量补助是由中央和地方级财政按比例分摊的,以地方财政为主,因各地生活水平不同,所以各县标准不一致。 (4)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待遇:带病回乡复员军人可享受定期定量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困难的,其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可给予一定补助;治病所需费用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 3.义务兵及其家属有什么优待? 答:义务兵分城镇和农村两种,城镇义务兵优待重点体现在安置工作上,所以优待金较少,具体标准各地自定;农村义务兵的优待主要是发给优待金,标准是不低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军队干部、士官、文艺体育专业人员、从地方考入军校的学员和异地入伍的义务兵家属不享受优待金。对家居农村的义务兵,入伍前承包的责任田和分得的自留地(山、林)等继续保留。义务兵本人除农业税外,免除其它提留、摊派和义务工。 家居城镇的义务兵家属,义务兵入伍前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含有城镇户口的计划内临时工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在服役期间由其原单位照发基本工资作为优待金;其中计划内临时工和劳动合同制工人在服役期间合同期满的,原单位应继续发给其优待金,直至本人退伍、转士官或提拔为部队干部。原单位撤销、破产的,其工资由其主管部门解决,主管部门撤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当前,一、二级士官发工资,但是退伍时按复员处理,因此,其自留地应予保留。 4.义务兵享受优待金的期限? 答:《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两年。按规定,义务兵享受优待金的期限也应是两年。 5.评残、批烈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答:评残的程序是:个人或单位申请,由所在县(市、区)民政局评残小组指定医院检查,认为符合条件的整理材料,上报省辖市民政局;省辖市民政局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上报省民政厅审批(其中,一、特等的要到市民政局指定医院复查);省民政厅审核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评定伤残等级。 批烈从今年3月份开始,执行新规定,即具体承办还是民政部门,程序是各级政府逐级申报,由省政府审批。 6.优抚对象入住优抚医院的条件有哪些? 答:目前,我省省直属优抚医院主要有四所:即在保定市的省荣军医院、在邢台市的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和省复员军人医院、在石家庄市的河北省优抚医院。入住省荣军医院、省复员军人医院、省优抚医院的程序都是:由个人书面申请,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介绍,经医院审查同意。入住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的程序是:本人申请,由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直接向省民政厅呈报,经民政厅审核批准后,即可入住。 省荣军医院入住的对象是:复员退伍军人中的严重精神病患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入住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1、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因伤残后遗症需要经常医疗处理的;2、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生活需人护理,回乡安置不便照顾的;3、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独身一人,无依无靠,不便回乡安置的。 省复员军人医院、省优抚医院入住的对象是:1、患有严重慢性病带病回乡的老复员军人;2、患有严重慢性病的在乡三等革命伤残军人;3、在部队立三等功以上,病情特别严重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7.哪些优抚对象病故后遗属可享受待遇? 答:按照规定,特、一等革命伤残军人因病死亡后,其家属享受病故军人家属待遇。伤残军人因病死亡后从第二个月起,停止本人抚恤,原领取伤残抚恤金的,由民政部门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丧葬标准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之外,另加发半年抚恤金。在乡红军老战士病故后,其家属没有生活来源的参照烈属的优待、补助标准予以优待、补助。 8.在职革命伤残军人的待遇是如何规定的?失业以后怎么办? 答:在职革命伤残军人是指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的革命伤残军人。在职革命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放保健金;享受与本单位因公(工)伤残职工相同的福利生活待遇,享受本单位医疗待遇。 在职革命伤残军人失业后,经省民政厅批准,可以改领伤残抚恤金,但不是改为在乡, “其他待遇仍由原渠道解决”。改领具体条件是:1、依法与所在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关系及工作关系;2、未能领取或已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3、未再就业。具体情况可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9.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牺牲、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如何发放? 答:按照规定,从日起,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牺牲、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改由本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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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退伍的老兵,没有参过战。但是有脑血栓病,这样国家给管不。是农民,去哪里找。在看病时给帮助不,有那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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