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委托结算方式式的主要当事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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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汇款业务的主要当事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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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支付证明
委托支付证明
作者/编辑:佚名
  []支付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意愿参加政府采购,依照《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甲方进行信用认证及评估事宜,达成如下:
第一条合同中所涉基本定义
1.政府采购供应商:是指具备下列条件,并有意愿参与政府采购的生产、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认证:是指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所提交之证明其合法身份和信用状况的基本(如: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的核实和甄别。
3.信用评估:是指乙方在供应商合法身份及信用状况认证的基础上,依据供应方所属行业及在行业中的地位,管理,经营状况,财务结构等一系列指标体系,就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提供的专家意见或观点。
4.信用等级:按上述指标体系的不同标准,对信用评估结果划分出的不同级别,并用特定符号标示。
5.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_________对拟参加各级政府采购的中国供应商进行征信,并运用国际的信用技术,按照严格,统一的标准化程序,根据其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及责任能力进行科学,合理,公正的评价,达到一定信用等级并被赋予一定标识的供应商。
第二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信用认证及评估。
第三条认证评估费用及付款,方式
1.认证评估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圆整。
2.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个日内到达以下乙方指定账户,《》()。
3.支付方式:转账。开户名称: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行号: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资料清单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如因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或不及时,给认证评估结果带来的一切后果,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2.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若因真实性等所有资料原因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积极配合乙方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认证、评级过程中的质疑、访谈、实地勘察等等;
4.接受乙方的评级及评级结果,以及根据变更事项和跟踪评级后对已经获得的信用等级的修正;
5.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就将会影响信用评估及评估结果的重大变更事项及时知会乙方;
6.接受乙方对“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的关注,宣传和推广,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示、媒体宣传、黄页等;
7.及时支付认证及评估等其他费用;
8.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则于乙方的事由使乙方受到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自甲方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后开始开展工作;
2.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甲方进行认证,征信;
3.在承诺认证的基础上,对甲方参与政府采购的履约能力及履约意愿进行综合评价,赋予相应的信用等级;
4.承诺对委托方提供之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第六条配套服务
乙方承诺向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费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动态跟踪,网站公示及其他必要服务;
1.服务期限:一年。自甲方被确认为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取得金用合格供应商的信用等级之日起计算;
2.在承诺的服务期限内,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对服务内容及形式进行必要的变更和调整,有关调整将在合格供应商专门网站上进行公示,但无需对具体委托方另行通知;
3.甲方在接受乙方服务,并经确认为“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后的服务期限内,必须就一切重大变更事项及时知会乙方,并接受乙方据此对信用等级的调整;
4.在服务期限内,甲方可以授权乙方终止相应的服务,但甲方应承担已发生的费用;
5.服务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续期,应按照相应的流程及时效要求提交书面申请,取得乙方同意后,提交相关资料,支付相应费用,否则,乙方将于服务期限届满时终止服务。
第七条知识产权、版权
1.乙方声明在提供该项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评级方法,等级符号均为乙方自有知识产权;
2.乙方享有基于宣传,推广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为目的的一切形式之出版物之版权;
3.甲方在被乙方评为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并接受乙方服务的期限内,对乙方基于推广为目的的可能涉及出版物(包括但不限于出版黄页、数据库等)的所有版权。
第八条增值服务
乙方在时机成熟时,可为接受服务的甲方提供相应的增值服务,有关服务形式及费用另行议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向联合国相关机构,跨国采购联盟成员及其他机构推广、推荐;
2.向国内商业银行担保机构推广、推荐;
3.为甲方参与政府采购,企业采购招投标过程中出具评级。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不得随意变更;
2.如合同一方有意变更合同部分内容的,应提前3天通知对方,征得对方的同意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否则不得变更合同内容;
3.若甲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4.若甲方迟迟不能提供全部所需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开展工作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第十条乙方对赋予甲方之信用等级保有最终裁决权。
第十一条乙方对免费的配套服务享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所有争议及纠纷应本着善意理解的方式协商解决。除信用等级争议外的其他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支付证明2    〖预览〗授权委托证明书关于印发《黄石理工学院二级机构签订各类合同(协议)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黄石理工学院二级机构签订各类合同(协议)的暂行规定》已经学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规定执行。
XXXX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公文 规范 规定 通知
黄石理工学院办公室 XXXX年9月28日印发
黄石理工学院二级机构签订各类合同(协议)
的暂行规定
根据学院有关部门的检查,发现部分二级机构在未经学院授权委托或未经学院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对外签订了各式各样的合同(协议),由此引发了一些官司和纠纷。全院所有的二级机构包括二级法人单位都是学院的一部分,二级机构和外单位签订合同(协议),往往都涉及到学院的有形或无形资源。为了严肃合同(协议)纪律,防止合同(协议)的各类社会、经济风险,特对学院各单位、各部门签订合同(协议)作如下规定:
1、学院的二级机构包括各教学单位、机关处室、教辅部门、后勤集团、附属医院、二级法人单位等。
2、各二级机构均不得擅自以黄石理工学院名义或二级机构名义对外签订各种形式的合同(协议)。
3、如需要以二级机构名义签订合同(协议),需事先报经学院领导审查批准,由院长(法人代表)或院长委托的代表人签字。受院长委托签合同(协议)的,应取得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4、“授权委托书”及签订后的合同(协议)等均归……【】委托支付证明3    〖预览〗委托办理未婚证明委托办理未婚证明
依据民政部民办函(2004)32号文件实施
受理未婚证明(单身证明)申请的条件;
一、当事人户籍地在本婚姻登记处辖区内;
二、当事人系未婚,单身(离婚,丧偶);
三、当事人需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当事人需带近期免冠照片2张;
五、办理单身证明还需提供离婚证或丧偶证明;
六、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提出申请,填写声明书;
七、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未婚(单身)证明的委托事由,并声明未婚或单身,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昨日,在宁波工作的市民吴先生向本报倾听热线咨询,能否委托在汉的朋友帮其办理未婚证明事宜,需要哪些手续?
吴先生说,他的户口是武汉的集体户口,现在要在宁波买一套房子,办理按揭时,银行需要一份未婚证明,“事情很急,我工作又脱不开身,不知能否委托在汉的朋友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经咨询,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婚姻登记处机关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是由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
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同时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委托人……【】委托支付证明4    〖预览〗委托证明书怎么写一、授权委托书的写作
授权委托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首部由标题、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构成。
(1)标题。授权委托书的标题应当写明其性质,即“诉讼委托书”或“委托书”。
(2)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这一部分应当写明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委托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应写明单位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正文是授权委托书的主体部分,要写明委托的基本内容。诉讼委托书的正文应包括:(1)委托代理案件名称。要写明委托代理的是什么案件。如 “财产继承案”或“经济合同纠纷案”等。
(2)委托人自愿委托,并经受委托人同意。一般写作:“委托人xx-x自愿委托xx-x,并经其同意为受托人。”
(3)委托的事项和权限。要具体说明委托的事项和权限。要写明是全权委托还是部分委托。如果是部分委托,应说明其体的委托事项和权限。
为明确责任,不论是何种委托,对于全部或部分放弃诉讼请求、承认诉讼请求、变更诉讼目的、与对方和解、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等,都必须在诉讼委托书中特别加以说明。具体说明的法律用语应规范、明确,不能笼统、模糊,以免权责不清。
事务委托书的正文应包括:具体写明委托的事项、范围、权限。
(1)具名。由委……【】委托支付证明5    〖预览〗委托收款证明一、
致: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现委托 ××人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单位,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票和代收款工作。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为:代表我单位与你单位进行******票和代收款活动有关的事务。在整个******票和代收款过程中,该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换代理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名称:
身份证号:
委托单位法人(签章):
委托单位:××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办理委托收款业务的基本规定。
1、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2、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3、委托收款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4、签发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
(二)确定的金额;
(三)付款人名称;
(四)收款人名称;
(五)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
(六)委托日期;
(七)收款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4、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委托支付证明6    〖预览〗委托代理人证明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六十四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第六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委托支付证明7    〖预览〗委托人证明你需要让你的委托人带着你的户口本,找到原户籍的街道或者社区的负责民-警(你可以让朋友到那边附近的小区找物业或者居民问问,一般都知道的),他会在网上查询你的无犯罪记录,然后打印出一个文档,给你签字,然后拿着这个文档,再去他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具体几楼社区民-警会告诉你)盖章就可以了。
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 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
1.土地登记
(1)承担后果的义务
代理行为是指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为自己处理事务,代理人根据委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除紧急情况外,代理人不能超越委托人的授权权限擅自处理事务,也不应以自己的名义处理事务。因此,土地登记代理人处理代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的,其最终的结果不管是对委托人有利的还是不利的,都由委托人承担。
(2)承担处理事务费用的义务
土地登记代理人受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土地登记代理人在处理事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应当由委托人……【】委托支付证明8    〖预览〗单位委托证明一、
我(姓名)是XX公司的法人代表,现代表XX公司委托XXX到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招生工作,委托权限是招生工作的全权代表,在招生工作中,他的作为就是本公司的作为,本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自即日起至招生工作结束。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甲方名字,院系)因什么原因不能到校领取毕业证,现委托(乙方名字,院系)在(时间期限)办理毕业手续工作及相关费用支付。望院领导予以批准。
委托人:(签名)
补充回答: 复杂的如下: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院系
身份证编号: 学生证号:
住址:联系方式
被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院系
身份证编号: 学生证号:
住址:联系方式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_________准备领取毕业证书,现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办理毕业一切手续
2:代为领取毕业证书等相关事项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任职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任……【】
  〔委托支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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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支付证明相关证明施工合同无效,当事人是否有权选择工程款的结算方式 _ 重庆律师网
|& 当前位置:&&>&&>&&>&正文
施工合同无效,当事人是否有权选择工程款的结算方式
&&&&&&信息来源:天同诉讼圈&&&作者:宋峰
核心提示:施工合同无效后,工程款的结算方式问题一直备受争议。最高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法释(2004)14号】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然而对该条的理解仍存在不小争议。如,承包人是否享有结算方式的选择权?发包人能否援引本条规定?发包人是否享有结算方式的选择权?
一、承包人是否有权选择按施工合同约定以外的方式进行结算?
一种观点认为,从《解释》第二条的文义看,赋予了承包人对工程结算方式的选择权,即承包人既可以请求参照施工合同约定进行结算,也可以主张不参照合同约定,而选择鉴定等方式进行结算,尤其在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合同约定的价款低于工程成本的情况下,承包人要求通过造价鉴定据实结算工程款,更符合公平原则。
另一种观点认为,《解释》第二条并未赋予承包人选择参照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的权利,无论承包人选择与否,均应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除非双方另行协商一致以合同约定方式以外的方式进行结算。
根据相关指导意见及裁判规则,最高法院支持后一种意见,即施工合同无效,无论承包人选择与否,原则上都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确定工程价款。
1.最高法院在致江西高院的内部函(2010民申字第260号,见《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1年第4辑,第115页)中认为:关于诉争工程价款的确定应依据鉴定结论还是参照合同约定的问题,涉及对《解释》第二条的理解问题。《解释》对于无效合同的工程价款阶段原则上是采取了参照合同约定结算的补偿方式,虽然其在表述中出现&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但这并不意味着承包人对于两种折价补偿方式享有选择权。
2.在莫志华、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与东莞市长富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2011)民提字第235号】中,最高法院认为:关于涉案工程款是应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还是据实结算,虽然合同无效,但莫志华与东深公司的劳动和建筑材料已经物化在涉案工程中,依据《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无效合同参照有效合同处理,应当参照合同约定来计算涉案工程款。莫志华与东深公司主张应据实结算工程款,其主张缺乏依据。涉案工程款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结算。
天同律师认为,规定承包人不享有工程结算方式的选择权,至少有两点好处:
1.维护诚信原则。我国建设工程市场属于发包人市场,承包人为了拿到工程自愿将工程款压的很低,这本质上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并不违背公平原则。如果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赋予承包人对结算方式的选择权,承包人必然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合同无效可能比合同有效获得的工程款还高,这显然超过了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的预期,有悖诚信原则。
2.节约诉讼成本。如果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赋予承包人对结算方式的选择权,无异于告诉承包人只要通过鉴定比约定的工程款高,就可以去申请对工程进行鉴定,这势必增加当事人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增加当事人诉累。
不过,对于《解释》第二条的理解也不应僵化。在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但该规则亦存在例外:
1.工程未竣工验收合格。在陈秀各与新疆高原石油装备有限公司与山东国泰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案【(2014)民申字第1525号】中,最高法院认为,《解释》第二条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而本案的实际情况是,对涉案工程陈秀各并未完成施工。在此情况下,一审法院才委托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陈秀各已经施工的部分工程进行造价鉴定,一、二审法院依照《工程造价鉴定报告书》处理本案并无不妥。
2.当事人对结算方式约定不明。在江苏大汉建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与刘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15)民申字第379号】中,最高法院认为:在刘军没有依法取得相应建设工程施工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情况下,二审判决认定上述合同无效正确。&&双方合同约定的单价系综合单价,但就该主张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在此情况下,应认为双方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价范围、计价标准等存在不明,需进一步予以查明,并依法作出合同解释。一审法院依项目部的申请启动鉴定程序以查明双方争议工程款数额,并无不当。刘军以合同对工程价款有明确约定为由,认为鉴定程序启动没有法律依据的理由不能成立。
3.当事人签订了多份施工合同,无法确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齐河环盾钢结构有限公司与济南永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11)民提字第104号】中,最高法院认为:按照《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但是。由于本案双方当事人提供了由相同的委托代理人签订的、签署时间均为同一天、工程价款各不相同的三份合同,在三份合同价款分配没有规律且无法辨别真伪的情况下,不能确认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该三份合同均不能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一审法院通过委托鉴定,依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对争议的工程价款作出司法认定,并无不当。
4.当事人协商一致不按施工合同进行结算。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事人协商同意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的方式进行结算的,应视为对施工合同约定结算方式的变更,从保护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角度来看,法律应予保护。在长春永信集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长春建工集团吉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14)民提字第00016号】中,最高法院认为: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除非当事人另行协商一致同意按照定额标准据实结算,否则,一般应当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二、发包人是否有权主张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
一种观点认为,从《解释》第二条的文义看,只有承包人才能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发包人无权引用该条规定。
另一种观点认为,《解释》第二条将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的权利平等地赋予了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都有权行使该项权利。
从相关裁判规则来看,最高法院支持后一种观点,将请求参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的权利平等地赋予了承包人和发包人:
1.在天水市秦州区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与天水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13)民提字第1101号】中,最高法院认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的约定属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并未规定只有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的情况下才能参照适用,即该司法解释并不是对承包人的单独赋权性规定。据此,原审法院依据双方施工合同的约定结算工程款,有事实和法律根据。
2.在前述(2014)民提字第00016号民事判决中,最高法院认为:《解释》第二条确立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时的折价补偿原则,即&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该条既未赋予承包人选择参照合同约定或者定额标准进行结算的权利,也非将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主体局限于承包人,根据该条规定的精神,发包人也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三、发包人能否请求按照合同约定以外的方式进行结算?
天同律师认为,从平等保护发包人和承包人,维护诚信原则和节约诉讼成本考虑,既然未赋予承包人选择工程结算方式的权利,那么发包人也不应受到偏袒,即施工合同无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发包人原则上也只能请求参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其主张按照合同约定以外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不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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奠定了再审人民法院不采信控诉证据、并改判无罪的基础。本案成功于办案细致发挥到极致及相关专业技术的恰到好处运用。
在现实中,银行和保险公司联手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和保险法的不完善,把按揭申请方办理保险作为申办按揭的前提条件,在办理保险时又故意以银行作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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