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城里有房(没享受任何残疾证享受的优惠政策策),以前是农村户口的,2008年把户口迁到城里现在可以迁回农村吗

“农转非”出现“逆城市化”&&专家:巨额利益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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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8月16日电 (记者常红)浙江省户籍管理部门调查发现(新华社8月15日报道),全省“农转非”数量从2004年的57.7万人降到去年的18.9万人,降幅达67%。不愿意进城落户,甚至把户口从城市反迁回农村的“逆城市化”现象已在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出现。无独有偶,“两栖”公务员出现浙江,不久前义乌出现200多名公务员户口迁农村争补偿分红,一些公务员为“当农民”,把户口迁到农村。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农转非工作已全面展开。全市8月1日开设户籍改革转户窗口以来,广大农村居民参与户籍制度改革的积极性比较高。  抱有“铁饭碗”公务员为何“争当农民”?“农转非”在我国东西部地区境遇为何差异如此之大?专家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差异归根结底主要是土地所蕴含的利益所致。  “我国东西部地区差异较大,东部及沿海发达地区,在土地越来越值钱的前提下,农村土地早晚要变成巨大的财富,许多农民不愿进城放弃这些土地,所以出现‘逆城市化’。但是在城市化进程中,我国城乡发展政策要根据地区差异因地制宜。”中国人民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孙久文道出个中原因。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副主任魏后凯持有同样观点,“我国东西部地区转户两重天主要是经济利益问题,城市化是不可阻挡的趋势,户口改革最关键的是放开让人口自由地流动,但总体趋势流向城市。城市户籍本身蕴含福利待遇,而与之对应的是农村户口的集体土地,通过搞开发出租等,产生丰厚经济受益,农民不愿意进城的想法是不难理解的。实际上,近年来出现某些公务员在农村拥有土地,城市里拥有住房的‘两栖’现象在发达的东部地区较普遍,有的公务员掌握了相当多的资源,完全有办法操作,钻政策的空子。不过这个问题是迟早要解决的。”  公务员争当农民 巨额利益驱动?  在就业压力增大、无数人争考公务员的今天,浙江义乌市却出现部分公务员把户口迁入农村,愿意回村里“当农民”的怪事。前不久,义乌市200多名拥有农村户口的公务员,被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要求从农村迁出户口、办理农转非、退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义乌市为何“开除”这些公务员的“村籍”?公务员“争当农民”怪事背后有何“内情”?  “户口在农村,可以享受到村集体经济分红、征地补偿、回迁安置房等收益。”当地一位官员说,“不要小看了这个农村户口,它在农村涉及的经济利益十分巨大。”  在当地村民眼里,除获得宅基地、盖房子外,农村户口还可以拿征地补偿费,并每年从村集体资产出租、物业等经营收入中获得分红。浙江省农业厅经管处处长童日晖接受新华社采访时介绍,全省已推行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集体所有的资产清产核资,量化为股权,均摊到村民身上。目前,已有千余个农村完成了这项改革,去年人均分红500多元,有的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分红则更多。  中国人民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孙久文表示,“公务员想当农民,存在土地的诱惑,这在全国不具普遍性。主要是东部一些省份政策管理存有漏洞。户籍改革最终目标是取消城市和农村户口,首先应把户籍外围附带的一些政策清理干净,然后再主攻户籍改革是比较可行的。”  公务员“两栖”现象何以存在?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副主任魏后凯认为,因为有的公务员掌握了相当多的资源,完全有办法操作;同时,有的村干部由于看中一些公务员手中的权力与资源,也比较欢迎公务员户口“下乡”。真正让这些“追逐利益者”出局,还有赖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一些权力部门手握的资源逐渐取消。  农民不愿转市民&主要怕利益受损?  近年来,农村土地越来越值钱,农民身份获得的利益越来越多,有的农村户口甚至牵扯到上百万元的收益。“现在东部地区农民生活水平提升很快,不见得比城市低,关键是农民的宅基地、承包的土地,在土地越来越值钱的前提下,这些土地早晚要变成巨大的财富。让其进城放弃这些土地,离城市较近的农民是尤其不愿意的。”孙久文分析说,加之我国东部城市化本身已经很高,农民生活水平很高,已无多少农民可以转户,这是江浙一带“农转非”比例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  “城市化快的过程中,拥有较多土地的农民即使什么不干,仅靠租土地,有的甚至一年要挣几十万。他们不愿转为城市户口,这是地域造成的问题。”魏后凯说,然而,并非所有“逆城市化”背后都是巨大利益诱惑。在东部,相当一批人离开大城市,与无法支付高额生活成本有关。如果“逆城市化”现象得不到有效控制,城市化率的提升有可能在未来几年停滞。  有户籍管理者指出,城市吸纳进城人员主要目的在于获取廉价劳动力,同时又希望尽量少承担对他们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进城者长期在收入低标准、生活低质量、保障低水平的社会底层徘徊。&再加上高额的房价与不断上涨的物价,即使政策完全放开,多数进城人员也难以实现落户生根的意愿。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政策与安全研究所教授毛寿龙接受采访时流露出对于农民进程补偿政策背后的忧虑。他认为,农民在进城之后毫无疑问将失去土地,而土地会被政府以低价买进再高价卖出,转户农民在未来将无法选择再次回到农村,应从制度上给予农民一定的双向选择权利。并且从长远角度看,这种人口从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也不利于城市与农村同步发展。  推进城乡一体化&是否应“户籍先行”?  城市化进程中是否应“户籍先行”?此观点争议较大。孙久文表示,“成都、重庆的户籍改革,对于和重庆发展水平,城乡结构差不多的地方才有借鉴意义。我主张首先要把户籍外围附带的一些政策清理干净,然后再主攻户籍本身改革。无论是长三角或珠三角,上海、杭州、南京等城市化规模已经很大,要进一步发展周边的中小城市,做为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方向是合理的。”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杨立雄直言重庆经验短期内在北京上海复制“肯定行不通”。他认为,重庆虽为四大直辖市之一,但由于地处西部,交通状况和吸引移民的能力甚至不及东部中型城市,“户籍改革最应该先在欠发达地区开展,通过户籍改革,将有助于消除贫困,实现城乡权利的平等”。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研究员时和兴表示,就全国而言,目前还不适合普及重庆做法。对于农村面积比较大的地区,全部打破城乡户籍隔阂还不太可能。此外,从政府负担的角度用讲,财力上也有可能会出现问题,公共服务也很难跟上。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副主任魏后凯表示,尽管农转非过程中出现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中国城市化趋势不可阻挡,城市化有多种途径,各地的成功模式不是在全国都可实践的,制定政策要因地制宜。有些西部模式在东部沿海地区肯定是行不通的。户口改革最关键的问题是放开让人口自由地流动,户籍制度本身所蕴含的福利待遇较多,大家愿意到城市。然而发达地区农村户口的集体土地,可以搞开发,产生丰厚经济受益,农民不愿转户想法也是可以理解的。  “缩小城乡差异、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户籍制度改革是一定要推进的。”中共中央党校校委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对记者表示,“但当大批农民涌入城市之后,城市管理者应该做好准备向这些转户农民提供住房以及丰富的公共服务资源,要有能力让各种城市资源和福利均等地降临在每个公民身上,这才是户籍改革的应有之义。”
(责编:郭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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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200名公务员为巨额利益把户口迁入农村收藏
浙江义乌200名公务员为巨额利益把户口迁入农村新华网杭州7月13日电(“新华视点”记者&& 李亚彪&& 华昶)在就业压力增大、无数人争考公务员的今天,浙江义乌市却出现部分公务员把户口迁入农村,愿意回村里“当农民”的怪事。前不久,义乌市200多名拥有农村户口的公务员,被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要求从农村迁出户口、办理农转非、退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义乌市为何“开除”这些公务员的“村籍”?公务员“争当农民”怪事背后有何猫腻?“新华视点”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追踪。巨额利益驱动&& 公务员“进村分钱”今年初,义乌市委组织部接到多封群众来信,举报了一件怪事:一些公务员为“当农民”,把户口迁到农村。公务员为何愿意“当农民”?义乌市一位干部说:“不要小看了这个农村户口,它在农村涉及的经济利益十分巨大。”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在义乌市拥有农村户口关系到旧村改造补偿等利益。据义乌市纪检委副书记胡爱芬介绍,如果本人户口在农村,旧村改造能分到108平方米的宅基地,可以盖起4层半的房子,这中间有巨大收益:一方面,宅基地可以参与流转,当地市场价每平方米都超过2万元;另一方面,盖起的房子可以利用地处义乌小商品城附近的区位优势,开展物流运输、物业租赁等业务,每月可以获得比许多城市居民还要高的收入。“除获得宅基地、盖房子外,农村户口还可以拿征地补偿费,并每年从村集体资产出租、物业等经营收入中获得分红。”一位村民说。据浙江省农业厅经管处处长童日晖介绍,全省已推行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集体所有的资产清产核资,量化为股权,均摊到村民身上。目前,已有千余个农村完成了这项改革,去年人均分红500多元,有的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分红则更多。一纸农民“名分”,关系巨额“钱途”--既身为公务员在机关获得相应收入与待遇,又可以作为农民在农村获得征地补偿、参与村集体分红、享受旧村改造政策……不少公务员“争当农民”的背后,是巨大的利益驱动,可损害的是农民的利益。“以土地征用补偿费为例,集体土地被征后全村拿到的补偿总额是固定的,可村里多一户,大家均摊时就会少分一部分钱。”义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缪永法说。官清畈村党支部书记何国峰认为,农民收入低,公务员有固定收入,他们既拿纳税人的钱又来挤占农民的资源,侵害了百姓利益。稠江街道的一位村民说:“公务员每月有工资,生活有保障,有的享受了集资建房,凭什么逢年过节还要到村里来分钱?”童日晖认为,过去农民曾长期承担上缴农业税与统筹提留款义务,与城里人相比同命不同价;现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农民到了该享受集体资产收益的时候了,绝不能允许“伪农民”侵蚀百姓利益。更多真相在调查中浮出水面:一些公务员长期拥有“双重身份”“农民公务员”怪事引起义乌市委高度重视,从3月到4月间,义乌市多个部门联手对全市4000多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户口调查清理工作。根据调查,近年来共有94名公务员把户口迁入农村,然而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这次调查还让更多户口始终在农村、一直拥有“双重身份”的公务员浮出水面。据缪永法介绍,他们先后把195名“农村籍”公务员户口迁出,还对40人办理了农转非、退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手续。清理行动之迅速非常罕见。义乌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等部门在发出户口调查清理工作通知的同一天,就出台《义乌市公务员户口迁移暂行规定》,文件明确提出,公务员必须将本人户口迁至所在单位集体户或城市社区居委会,不得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次清理太突然了!”稠江街道办一位自小在农村长大的公务员,被机关录用后并未把自己的户口从村里迁出。两个月前,他与同事都被要求填写了一份“公务员户口情况调查表”,如实地写下了自己的户籍所在地,结果就被要求将户口迁出,并办理了农转非手续。
孩子从小学了体操之后体质也变好了,幸好有国际的教练耐心指导
“填写这张简单的调查表,让我‘丢掉’了上百万元的资产。”这位公务员说。据他介绍,家里在义乌国际商贸城附近有一套旧房子,今年下半年可能要参与旧村改造。他算过,自己妻子也是农村户口,按政策可以分到126平方米的宅基地盖新房,而且最高可以盖4层半;现在自己的户口迁出,只能分到108平方米地,加上其他一些潜在的利益,自己至少损失了上百万元。清理行动在机关干部中引起震动的同时也带来争议:一位政法系统干部表示,这种强行迁转的办法不够人性化;有一个局的局长户口被从农村迁出后很不理解:“我天生就是农民,为什么非要把我从农村赶到城里?”胡爱芬对此表示,开展这项工作是得罪人的,而且得罪的多是熟人,可为了解决问题不能怕得罪人。对拒不配合者&& 先免职再清理把公务员户口迁出农村涉及巨大的经济利益,虽然多数干部比较配合,可有的人并非心甘情愿。对此,义乌市委书记黄志平明确表示,绝不允许与民争利的情况出现。缪永法介绍,公务员同时拥有农村户口,有一定的历史原因。这些干部的来源中,一部分是上世纪80年代初乡镇招聘的干部,转为公务员后户口未迁出;另一部分是村里的毕业生或村干部考上公务员,但没有强制他们将户口从农村迁出;还有一部分依据公安户籍部门“三投靠”规定,把户口迁转到农村。无论什么原因,不能成为妨碍清理的理由。义乌市委领导表示,对拒不配合者,先免职再清理其农民身份;今后如果再出现这种情况,市管干部一律免职。新出台的《义乌市公务员户口迁移暂行规定》要求,今后原为农业户口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自收到录用通知书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把户口迁出、退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逾期不办理者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为建立长效机制,义乌市还建立和完善公安部门公务员户口调查平台,定期向办证中心提供公务员进出的有关数据,同时建立固定举报受理热线,严肃处理隐瞒相关信息、逃避户口清理工作的公务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公安局办证中心负责人徐丽芳等人表示,在浙江省这样的发达地区,“农民公务员”双重身份的现象不只在义乌出现。由于很多利益都依附在户口上,只有多个部门共同努力,在户籍改革中将农村户口和其背后的巨大利益脱钩,才能真正堵住漏洞。有的干部认为,公务员把户口迁到农村,反映出一些“潜规则”:为什么公务员迁户口这样容易?因为有的公务员掌握了相当多的资源,完全有办法操作;同时,有的村干部由于看中一些公务员手中的权力与资源,也比较欢迎公务员户口“下乡”。真正让这些“追逐利益者”出局,还有赖于加快转变政丄府职能,把一些权力部门手握的垄断资源逐渐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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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农村户口有什么福利?能从城市迁回老家吗?问题详情:农村户口推荐回答:谢友邀答。农村户口有农村户口的好处。现如今,国家对各种粮补贴,保险等福利都落定到农民头上。但在城市打工买房的青年人不宜把户口迁往农村,因为孩子上学等问题所在户口证明。以种粮为主的农民尽量户口在农村,户口已迁往城市具住地,尽量不要迁往农村为宜。现在农村户口真好,都有各项补贴、优惠,是这样吗?问题详情:推荐回答:农村户口比城市户口多了一份地,但其养老补贴等比城市低,不见有这样的报告城市小伙与农村小伙在同一事情出事故(比如身亡),补贴却有很大差别。现在农村土地己确权,如果现在非(非农户口)转农是得不到地的,只会降低自己的福利标准。成都户口和农村户口,有哪些不一样的福利?问题详情:如题推荐回答: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一句话多简单,何必成都户口,和农村户口。农村人交的是新农合。城市人交的是医保。农村交的是养老保险。城市交的是社保。农民没退休金,城市有退休金。福利自己想。现在为什么那么多农村户口去城里买房,却户口不迁移的?问题详情:现在城里买房子的农村人越来越多,可是户口随之迁移的却很少推荐回答:迁户口干嘛,在城市买房,在城市居住,户口迁出就不算村里的人了,养老保险,合作医疗没有地方交,城市居住有人给转正吗,有人给安排工作吗,有人给开工资吗?没有。户口迁出城市里居住,只是面子上好看点,有什么用,能当饭吃吗,有时户口迁出也会让老百姓看不起的。如果外出居住户口不迁出,各项农村福利都有,宅基地,土地均能保留,毕竟我们是在家居住过的这一代人对家农村还是有感情的。总有一种落叶归根的感觉,混到现在城市里买了房我们已经年过半百了,户口迁出也没有什么意义,有时因为孩子上学媳妇和孩子的户口迁出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毕竟我们对家还是有感情的,又不是什么富二代,再者我的老爹没有钱都是自己打拼来的,儿子有个好爹以后有可能不会想念农村的,我户口不会迁出的。农村户口到底好不好?问题详情:农村户口已经被推崇为一个“金饽饽”,好像有了农村户口就有了一个会不断升值的宝藏一样,相信很多农民朋友也是云里雾里不知道啥时候自己的户口这么值钱了。推荐回答:第一,农业户口最大的优势在于有宅基地和土地,若赶上拆迁的话,会有高额补偿款。第二,有些地方农村户口的人,凡男的45岁以上、女的40岁以上,都买了养老保险,保费政府出1/3,村里出1/3,自己出1/3。因此,只要出很少一部分钱,男的到60岁,女的到55岁,每月就最低可以领到一定的养老金。相反,非农业户口的人如果没有工作,就必须自己买养老保险。第三,有些地方医疗保险村里全包,不用出一分钱。如果生病住院,无论大人还是孩子,每年可报销一定的住院费。 第四,有些地方垃圾费、治安费等费用也不用自己出,全由村里出,在这一点上,比非农业户口有优势。 第五,有些地方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免费。 第六,有些地方规定农村户口如果第一胎是女孩,可生第二胎,不罚款。  第七,有些地方现农村户口,不论年龄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但如果户口迁出,就不能参加分红了。取消农村户口后,城市人能去农村买房吗?问题详情:如题推荐回答:关于农村户口改革,各省市都出台了农村户口改革制度,2017年将会逐步取消农村户口,很多农民对于取消农村户口,往往担心自己的宅基地会被收回去,难道不能在宅基地上建房了?其实取消农村户口,只是换一个叫法,农村与城市户口统一称为居民户口,只为让让农民享受到居民的待遇,没有剥夺农民在农村的一切权利,农村户口取消之后,农民依然享受农村的土地、宅基地使用的权利。而关于在宅基地上建房的问题,与取消农业户口无关,而是要根据农村土地相关的宅基地的政策,对于没能达到宅基地建房要求的,才会导致不能在宅基地上建房。由于很多农民没能达到分户建房的标准,或是存在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等问题,导致的无法申请宅基地,才不能建房的。农业户口的取消,希望未来能够保障更多农民朋友的利益 才是关键。农村户口迁出后还能迁回吗?问题详情:我老家有房子,宅基地,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前几年户口因为考虑子上学迁出。推荐回答:“非转农”户口迁移条件:  (一)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  (二)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  (三)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  (四)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五)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  (六)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七)已有规划“村改居”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以上(四)、(五)项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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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部分公务员为巨额利益把户口迁入农村
  公务员“争当农民”为哪般――浙江义乌市“开除”200余公务员“村籍”事件追踪
  新华网杭州7月13日电 (“新华视点”记者李亚彪华昶)在就业压力增大、无数人争考公务员的今天,浙江义乌市却出现部分公务员把户口迁入农村,愿意回村里“当农民”的怪事。
  前不久,义乌市200多名拥有农村户口的公务员,被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要求从农村迁出户口、办理农转非、退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义乌市为何“开除”这些公务员的“村籍”?公务员“争当农民”怪事背后有何猫腻?“新华视点”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追踪。
  巨额利益驱动公务员“进村分钱”
  今年初,义乌市委组织部接到多封群众来信,举报了一件怪事:一些公务员为“当农民”,把户口迁到农村。公务员为何愿意“当农民”?义乌市一位干部说:“不要小看了这个农村户口,它在农村涉及的经济利益十分巨大。”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在义乌市拥有农村户口关系到旧村改造补偿等利益。据义乌市纪检委副书记胡爱芬介绍,如果本人户口在农村,旧村改造能分到108平方米的宅基地,可以盖起4层半的房子,这中间有巨大收益:一方面,宅基地可以参与流转,当地市场价每平方米都超过2万元;另一方面,盖起的房子可以利用地处义乌小商品城附近的区位优势,开展物流运输、物业租赁等业务,每月可以获得比许多城市居民还要高的收入。 “除获得宅基地、盖房子外,农村户口还可以拿征地补偿费,并每年从村集体资产出租、物业等经营收入中获得分红。”一位村民说。
  据浙江省农业厅经管处处长童日晖介绍,全省已推行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集体所有的资产清产核资,量化为股权,均摊到村民身上。目前,已有千余个农村完成了这项改革,去年人均分红500多元,有的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分红则更多。
  一纸农民“名分”,关系巨额“钱途”--既身为公务员在机关获得相应收入与待遇,又可以作为农民在农村获得征地补偿、参与村集体分红、享受旧村改造政策……不少公务员“争当农民”的背后,是巨大的利益驱动,可损害的是农民的利益。“以土地征用补偿费为例,集体土地被征后全村拿到的补偿总额是固定的,可村里多一户,大家均摊时就会少分一部分钱。”义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缪永法说。
  官清畈村党支部书记何国峰认为,农民收入低,公务员有固定收入,他们既拿纳税人的钱又来挤占农民的资源,侵害了百姓利益。稠江街道的一位村民说:“公务员每月有工资,生活有保障,有的享受了集资建房,凭什么逢年过节还要到村里来分钱?”
  童日晖认为,过去农民曾长期承担上缴农业税与统筹提留款义务,与城里人相比同命不同价;现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农民到了该享受集体资产收益的时候了,绝不能允许“伪农民”侵蚀百姓利益。
责任编辑:闫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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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义乌市户口迁移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及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户口迁移登记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2日&
  义乌市户口迁移登记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推动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42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15〕13号)和《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义乌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义政发〔2016〕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民户口迁移登记,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人户一致和整户迁移为原则,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和迁入地条件准入制。&
  第三条& 公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就业、人才引进、投资纳税、突出贡献以及亲属投靠等原因申请户口迁移的,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准予迁移登记落户:&
  (一)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在城镇有合法住宅房屋所有权或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使用权的人员,可以申请在城镇登记常住户口。其中,非本省户籍人员迁往本市城镇的,需有合法稳定就业且连续在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及以上,并实际居住。&
  (二)在城镇有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在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但有合法稳定就业,且连续在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及以上(本市户籍人员可放宽为2年及以上)的,可以在城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录用、调任、转任公务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聘用、调动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可以直接在城镇申请常住户口迁移登记。&
  (三) 引进人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人员可以在城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四)投资兴业人员。在本市投资经商、兴办实业,年缴纳地方税费五万元及以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投资人),可以在城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五)特殊贡献人员。获得义乌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及相当层级的人员,可以在城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六)直系亲属投靠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未婚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在被投靠人户内落户。被投靠人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父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以投靠落户。离婚人员(不包括已再婚人员)离婚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且申请时也无其他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迁回婚前户口所在地落户。&
  本市范围内户籍人员,现与在城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三代之内直系亲属共同居住的,可以申请在直系亲属处投靠落户。&
  第五条& 本人在原籍农村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生活居住在农村,且在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的,经所在村同意,可申请将户口迁往原籍农村。&
  第六条& 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归正人员、华侨回国定居、港澳台人员的迁移落户,仍按原规定办理。&
  第七条& 附则&
  (一)本规定所称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是指公民实际居住并具有合法住宅所有权房屋,以及由政府提供具有合法使用权的公共租赁等住房。&
  (二)本规定所称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营业执照,且依法进行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关本规定的解释、组织实施工作由公安局具体负责。以往我市有关户口迁移登记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国家或本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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