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届文明单位调查问卷退休人员被检查机关调查影响单位文明创建吗

石河子文明网首页 > 文件公告
关于做好自治区、兵团文明单位届中抽查工作的通
各团场、镇、街道,直属机关文明办:
根据自治区、兵团文明办要求,师市文明办将对自治区、兵团文明单位进行届中抽查,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15年10月21日-10月27日
二、验收组人员
师市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马联合
红山街道办事处文明办副主任&&&&&&& 张& 峰
新城街道办事处文明办干事&&&&&&&&& 陈学森
师市文明办干事&&&&&&&&&&&&&&&& &&&王倩倩(联络员)
师市文明办副主任&&&&&&&&&&&&&&&&& 刘& 杰
向阳街道办事处文明办工作人员&&&&& 傅文忠
东城街道办事处文明办干事&&&& &&&&&陈& 丽
师市文明办工作人员&&&&&&&&&&&&&&& 徐大岭(联络员)
三、验收内容及方法
测评验收工作以听取工作介绍(单位主要领导脱稿,10分钟以内)、问卷调查、查看电子档案资料、实地察看等方法,对2014年以来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测评。主要对“五个一”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和师市文明办安排的重点工作进行验收检查。
四、验收安排
10月21日上午10:00-11:50
工商银行石河子市分行
10月21日上午12:00-13:50
石河子电信分公司
10月21日下午15:30-17:20
兵团烟草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10月21日下午17:30-18:30
中国移动石河子分公司
10月21日下午18:40-19:40
石河子地方税务局
10月22日上午10:00-11:50
中国人寿保险石河子市分公司
10月22日上午12:00-13:50
第八师石河子市图书馆
10月22日下午15:30-16:50
中国财产保险石河子分公司
10月22日下午17:00-18:30
石河子市邮政局
10月22日下午18:40-20:00
邮政储蓄银行石河子市分行
10月23日上午10:30-11:30
石河子巴音沟河流域管理处
10月23日上午12:00-13:50
第八师新安监狱
10月26日上午10:00-11:50
中国农业银行石河子分行
10月26日上午12:00-13:50
人民检察院第八师分院
10月26日下午15:30-17:20
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
10月26日下午17:30-19:30
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
10月27日上午10:00-11:50
石河子国家税务局
10月27日上午12:00-13:50
联通公司石河子市分公司
10月27日下午15:30-16:50
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机关)
10月27日下午17:20-19:20
天富集团红山嘴电厂
10月21日上午10:00-11:50
石河子工商行政管理局
10月21日上午12:00-13:5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
10月21日下午15:30-16:4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10月21日下午16:50-18:00
石河子第八中学
10月21日下午18:10-19:30
中国银行石河子分公司
10月22日上午10:00-11:50
石河子第四中学
10月22日上午12:00-13:50
石河子市路政海事局
10月22日下午15:30-17:20
石河子市机关第二幼儿园
10月22日下午17:30-19:30
石河子第二小学
10月23日上午10:00-11:50
石河子第三中学
10月23日上午12:00-13:50
自治区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处
10月23日下午15:30-17:20
天筑(建设)集团(机关)
10月23日下午17:30-19:30
天富供热分公司
10月26日上午10:00-11:50
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0月26日上午12:00-13:50
第八师路政管理局
10月26日下午15:30-17:20
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10月26日下午17:30-19:30
石河子市社会福利院
10月27日上午10:00-11:50
石河子广播电视大学
10月27日上午12:00-13:50
石河子市法院
10月27日下午15:30-17:20
红山街道办事处
五、工作要求
1. 做好抽查准备工作。为保证抽查工作顺利进行,各被抽查单位积极做好验收工作。一是座谈会。抽查单位主要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参加座谈。由单位主要领导概括性介绍2014年以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对单位党委(支部)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建设,单位领导支持、重视、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五个一”群众性教育实践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对单位主体工作和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的推动作用,以及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建议意见(工作介绍全程脱稿,时间不超过10分钟);二是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按照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人员组织;三是档案查阅。查看2014年以来文明单位工作记录;四是实地查看。现场重点查看单位内部文化氛围营造、环境卫生(门前院内及室内卫生清洁、办公物品摆放)、窗口服务秩序、图书阅览室等文体活动场所建设使用情况。
2. 严格工作纪律。检查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检查程序和工作要求严谨、细致、公平、公正地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期间检查组及被检单位严格遵守“六不准、三不许”工作制度。即:验收组一律不参加被检单位宴请、不借机谋私、不搞层层陪同、不延误工作;受检单位不许摆水果、不许列队欢迎、不许挂欢迎横幅。
3. 迅速传达。各基层文明办请迅速通知被检单位,并对验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被检单位业务人员请与验收组联络员取得联系,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验收时间如遇调整,以各组联络员通知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第一组王倩倩,;第二组徐大岭,
师市文明办&&&& &&&&&&&&&
2015年10月19日& &&
责任编辑:张文静
中央文明委成员单位
中央主要宣传文化单位
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文明网联盟网站
地方文明网站当前位置:&-& &-& &-&
顺昌县司法局创建第十三届市级文明单位工作情况汇报
分享:发布时间:& 来源:司法局 【字体:
&&&&&&&&&&&&&&&&&&
顺昌县司法局创建
第十三届市级文明单位工作情况汇报
两年来,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创新拓展法律服务,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县司法局先后获得年第十三届市级文明单位;2015年3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年度全县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2015年5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4年度绩效管理先进单位;2015年6月,被县效能办评为效能考评先进单位;2016年6月,局党支部被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我局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
一、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创建工作领导
一是从创建上部署。制定了《顺昌县司法局第十三届市级文明单位创建规划》,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标准及内容,每年都制定了市级文明单位创建计划,并对创建活动进行认真部署和总结,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二是从组织上保证。为确保精神文明建设落到实处,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领导小组,为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深入开展提供组织保证;三是从思想上深化。始终把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结合会议业务培训、上党课和电化教育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正纪律、整作风、树形象”教育整训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启示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30多场次,通过学习教育每个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促进了工作的开展;四是从措施上落实。为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我局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年终考评的内容之一,凡是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干部职工,年终取消参评考核资格,所在股室不得参加评先评优。为全面实施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五是从服务上凸现。公证处、法援中心作为直接服务群众窗口,本着“贴进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公证、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窗口文明建设明显提高,环境明显改善,服务流程更加合理,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二、创新载体,深化内涵,创建活动形式丰富多样
(一)以道德教育为载体,不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发挥支部战斗保垒作用,积极开展“三德”教育,通过学习,服务宗旨意识更加牢固,司法行政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法律素养进一步加强。今年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县人社局举办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公共课培训,我局40名公务员参加了学习并考试,合格率达100%。
(二)以公益活动为载体,大力弘扬社会公德和正气。一是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目前社区矫正志愿者149人,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志愿者活动;普法志愿者366人,经常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志愿者服务。二是开展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爱心捐助”、助医助困、赈灾济困、关怀弱势群体等献爱心公益活动,在我局副主任科员谢航程同志患癌症期间,局领导多次前往医院看望慰问,并发起全体干部职工向谢航程同志捐款的倡仪,共计捐款8400元。三是关心慰问退休困难干部职工。春节前夕,我局领导深入到退休、困难干部职工家中走访慰问,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四是关心干部职工身体健康。每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费用达2000多元;五是开展义务献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踊跃参加义务献血活动,共有5人次主动献血2200cc;六是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和社区献爱心活动。两年共捐款4510元。
(三)以家庭文明建设为抓手,大力弘扬家庭美德。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家庭美德,进一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今年6月,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与县妇联、县委政法委联合开展的全县政法系统“十佳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我局有2个家庭一大历司法所长危丽华家庭、高阳司法所长杨万敏家庭初选被评为“十佳最美家庭”,并推荐参加市里的评选。引导干部职工从德向善,发扬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正能量。
(四)以挂钩帮扶为载体,不断促进农村经济建设。2015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顺昌县2015年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顺委办发〔2015〕4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在挂钩扶贫仁寿镇桥下村期间,结合村级组织换届的契机,协助指导桥下村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着力提高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局领导加强与省司法厅下派书记和新一届村两委的沟通交流,了解村情意,共同商讨桥下村的经济发展及农民增收计划等,目前已推动完成8个项目,投资约77.5万元,筹划施工4个项目。2015年共争取扶贫、助学等慰问经费7万多元,慰问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等50多人次,资助四名贫困大学生入学。联系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到仁寿镇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暨法制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慰问了80名留守儿童, 50名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13名边远自然村学生,走访了5户贫困学生,并为他们送上助学金。今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高阳乡李坝村由我局和高阳乡政府联合挂钩帮扶,挂钩扶贫8户20人,局务会议确定由我局8位科级干部对贫困户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目前已走访8户贫困户,摸清贫困家庭人员情况、经济情况及本人的工作意向,下一步将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
(五)以主题活动为载体,丰富干部职工精神生活。在党团等纪念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登山等活动;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县妇联组织的“三八”节活动;今年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契机,开展“七一”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到塔山革命英雄烈士墓、洋口东方军旧址和张墩村乡愁馆参观学习,接受革命传统和乡土文化教育。组织全体干部到县检察院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六)以宣传媒介为载体,积极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一是做好大型普法宣传日、宣传月活动,如“12&4”法制宣传日;二是推进“六五”普法工作,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精心组织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主题教育活动。据统计,两年来在省市媒体登载文章23篇,县级党报党刊、《顺昌新闻》31篇,电视台3篇,县政府门户网站56篇条,较好地起到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作用。
三、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一是积极谋划“七五”普法规划。在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计划(年),县委、县政府已转发。同时做好“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七五”普法启动准备工作。二是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各种宣传日、周、月活动为契机,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形成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三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牵头做好法治广场(公园)建设,目前双溪法治公园已开工建设,计划在今年11月底完成建设。注重抓好仁寿镇桥下村、高阳振科村农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和洋口镇建民村法治文化长廊建设。两年来,全县共举办各类法制宣传和咨询活动120多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5000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万多份,受教育的群众达12万多人次。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深化。一是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全县乡镇(街道)、村(居)已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80个,共有人民调解员816人,149个村(居)均配备首席人民调解员。深入开展乡镇(街道)、村(居)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人员、场所、经费等工作。在13个行业成立了调解委员会或多元调处中心。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已有7个乡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三是利用新媒体开展调解。今年我局报送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调解有一套》调解案例信息6条,被采纳并拍摄播出3条,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有效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两年来全县各级调委会调解案件2034件,调解成功2013件。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2268件,发放补贴61037元。
(三)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教育管理年活动。完善和深化社区矫正“四化”管控工作机制,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分析会制度,进一步规范调查评估、矫正衔接、奖惩监督等环节工作,全面落实“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措施,有效提升矫正质量,连续几年社矫工作排在全市前列。我县共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64人,累计解矫605人,在矫159人,出具审前调查评估728份,无一例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实施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村居(社区)分级管理方式,全面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实现重点对象接回率100%,一般帮教对象接回率70%的工作目标,做到无缝衔接,有效提高刑释人员的管理质量。已建立2个安置基地,安置帮教率达100%。至目前我县在册刑满释放人员1011名,重新违法犯罪人员5名,犯罪率0.49%。
(四)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一是强化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服务经济建设,为我县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律师队伍建设有突破,今年省厅批准成立了3个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两年来已办结各类公证事项866件,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71家,代理各类法律事务142件。二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降低门槛,适当放宽申请法律援助的困难标准和受案范围,及时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的需求,做到应援必援,两年来全县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75件。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县131个行政村均聘请了法律顾问、18个社区居委会均设立了法律诊所,覆盖面达100%。县政府、12个乡镇(街道)以及部分县直机关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县综治委从政法各部门选派131位专业干部到行政村任法律指导员,做到一村一法律指导员。
(五)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一是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今年招录4名司法助理员已到岗上班。二是着力打造精品司法所。按照“五个一” 做法(一面形象墙、一台学习宣传的电视、一条文化走廊、一套考评制度、一套内页档案管理制度),突出抓好岚下、高阳、大历、元坑、洋口、仁寿、洋墩、建西、大干等9个具有顺昌特色的精品司法所建设。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司法所“321”素质训练计划活动,通过统一培训、跟班、学习、岗位练兵等活动使司法所人员综合素质达到规范化要求。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司法所人员积极参加司法考试,对取得司法考试资格的人员给予奖励,年初分四批组织全体司法所长和负责人到建阳、邵武、武夷山、延平等兄弟县市司法所参观学习,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六)加强队伍建设,树立司法行政队伍形象。一是扎实有效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和“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广大党员干部对党的十八大主题和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将其充分运用于司法行政实践。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本局实际,每年制定下发《顺昌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局长、分管领导与各司法所所长、机关各股室(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求和目标任务。三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巩固思想道德基础,激发团结奋进力量,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今年5月4日,在顺昌县纪念五四运动97周年暨建团94周年表彰大会上,大历司法所长危丽华同志获得第三届“顺昌县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建西司法所长林铭城同志获得第三届“顺昌县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他们用良好的工作业绩诠释了司法行政工作者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展示了司法行政系统青年干部勤奋工作、刻苦学习、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是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青年代表人物,在全系统中形成向上、向善的力量,传递机关正能量。
在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我局虽然的到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创建形式还不够丰富,有特色的活动还不够多,这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和改进,下一步我们将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努力促进我局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顺昌县司法局
&&&&&&&&&&&&&&&&&&&&&&&&&&&&&日导读:单位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和检查、验收、评比、表彰及日常管理工作,第十四条文明单位的创建管理实行“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市级文明单位由市文明委及其办公室委托所在的区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第十五条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包括:,(一)各区县、系统要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文明单位创建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二)指导基层单位建立健全创建活动的组织机构,督促制定创建规划,(三单位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和检查、验收、评比、表彰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文明单位的创建管理实行“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市级文明单位由市文明委及其办公室委托所在的区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管理。 第十五条 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包括: (一)各区县、系统要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文明单位创建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指导基层单位建立健全创建活动的组织机构,督促制定创建规划,公布社会责任报告,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指导。 (三)监督、检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文明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组织开展理论研讨活动。 (四)沟通文明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协调文明单位与其他单位、社区间的共建联建活动。 (五)对创建工作不力、工作明显退步的文明单位给予及时批评和帮助。 (六)建立文明单位档案制度。档案内容:创建单位的概况,创建规划,申报书,审批表,检查考核记录,各项活动资料,年度工作总结,奖惩记录,群众及社会各界反映等。 (七)建立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与评估制度。规模以上文明单位,每年度按照文明单位社会责任五个方面的要求提供详实的社会责任报告;规模以下文明单位,按社会责任报告表格要求填写,填好年度社会责任报表。 (八)指导创建单位通过“文明单位在线系统”,对本单位在线创建工作进行在线管理,及时将创建成果通过“文明单位风采”窗口向社会展示。 第十六条 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管理范围内文明单位的检查考核。要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至少每年复查一次。日常的阶段性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计入年终考核成绩。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按考评指标逐一进行。 第十七条 文明单位要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主动听取,收集群众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
申报单位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一经发现,立即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其单位领导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文明单位如合并、改变名称或隶属关系,须由命名机关重新确认。 第二十条 文明单位不搞“终身制”。被命名的单位在下一届评选中,须重新履行申报程序,经考核后符合标准的,仍保持荣誉称号,予以命名。 第二十一条
对不符合标准的,社会不认可的,不能体现先进和示范作用的,以及发生严重问题或创建质量明显下降的单位,命名机关及主管部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改,直至摘牌、撤销荣誉称号,并收回牌匾。被撤销的文明单位要认真整改,重新创建,待条件成熟后,可继续申报参加评选。 第二十二条 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权力分别由相应的命名机关行使。市级文明单位的撤销程序:由所在区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经调查核实后,提出撤销文明单位称号的依据和理由,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经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研究审核后,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作出撤销决定,也可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直接作出撤销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区县、系统、驻沪部队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所做解释各条款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二五年颁布的《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自本规定实施起废止。
附件:上海市文明单位考评标准
上海市文明单位考评标准
一、申报准入条件 1、创建期内单位主要领导无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2、创建期内无重大劳资纠纷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无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不诚信事件,无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社会影响的员工违法犯罪案件; 3、创建期内单位职工无计划外生育事件。 二、考评标准的内容与分值结构 1、内容结构:考评标准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基本指标反映上海文明单位创建的基本情况,共设置了6项一级指标:思想教育深入,单位风气向上;文化建设有力,员工素质提升;管理科学规范,人际关系和谐;社会责任落实,公众评价良好;创新理念领先,发展持续健康;业务水平突出,服务质量认同。特色指标反映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特色,共4项。 2、分值结构:总分为90+10分。其中基本指标90分,特色指标10分。 三、考评方法 各区县、系统可根据“上海市文明单位考评标准”设计和研制适应本区县、系统的操作手册;考评数据的采集,以“网上在线考评”为主,同时根据考评体系建议的考评方法,运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听取汇报等方法采集数据。 一、基本指标(共90分) 一级指标
I-1 思想教育深入,单位风气向上 II-3 文明风尚 II-2 道德实践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宣传与普及活动,并有相关的计划和措施 II-1 思想教育 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 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与综合素质培训 积极开展上海城市精神和企业(单位)精神教育,员工参与次数人均每年≥4次 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员工对公民道德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的知晓率≥90% 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道德实践活动,每年≥4次 创新载体,弘扬世博理念、放大世博效应,开展垃圾减量分类,排队守序,文明出行,邻里情深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 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先进模范的主题实践活动,形成崇尚先进模范、争当先进模范的社会风尚 开展互联网法制道德宣传教育,员工文明上网,不发表不文明言论,形成文明健康的网络新风 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形成团结互助、积极进取的单位风气 积极开展以公共礼仪和服务礼仪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仪活动,职工自觉做到讲文明、有礼貌 广泛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员工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文化建设内涵丰富、氛围浓厚,员工对单位精神文化、核心价值观的认同率≥90%,积极参与文化实践,并形成特色 II-4 I-2 文化建设有力,员工素质提升 员工素质 II-5 文化建设 传承优秀思想和文化传统,注重文化创新,推进单位文化建设与城市文化融合 建有相应规模的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和体育活动设施;积极开展单位文化与全民健身活动,每年≥4次;员工参与率≥80% 员工普遍遵守社会公德,爱护身边环境,具有文明礼仪、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平等友爱的良好素养 持续开展员工立功竞赛、岗位练兵、技能培训,文字使用规范率达90%,员工受训率≥90% 对本单位派遣制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岗位和技能培训实现全覆盖 1.5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现场测试、并查看相关记录)
1.5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1.5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1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分值 1 考评方法 实地考察(实地查看相关的计划、安排和实效)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实地考察(实地查看相关的计划、安排和实效)
2 2 1.5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2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2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1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1.5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1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看记录) 1.5 2.5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1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2 1.5 实地考察(现场测试) 包含总结汇报、办公文档、旅游景点、出国留学、人文社科、经管营销、党团工作以及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2011版)等内容。本文共3页
相关内容搜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