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超低排放 环保部 76号对冶炼厂的烟囱排放安全距离有规定吗?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公示
(2016年11月27日至12月7日)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行政区
调查核实情况
整改和问责情况
信访人反映位于洞庭街和兰陵路口一楼原水果店的“硒客来”餐馆于2016年11月26日开业,未配备专业烟道,经营过程中产生油烟扰民。目前一元工商所已经发证,发证时已注明要求办理食药监证后才能营业,信访人反映政府已参与处理,明确不予办理食药监证,信访人要求政府将该餐馆关闭。
投诉人反映商住楼未配备专用烟道情况属实,装修期间被投诉餐馆已安装了排烟管道、油烟净化设备和隔音降噪设施。投诉人反映11月7日一元工商所根据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的规定,为餐馆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情况属实。11月26日,该餐馆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业。
11月28日下午,江岸区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一元街道办事处成立工作专班。区食药监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餐馆立即停止餐饮小吃店经营活动。11月29日上午,该餐馆自行停止营业。给予区环保局直接责任人诫勉谈话问责处理,并扣发当月目标奖。
国博6号线地铁维修组装点附近砂场危害大气。6个砂场已经存在了七八年,反映了很多年,沌口环卫部门回复说没有强制办法,无法处理。信访人住在长江楚韵小区,20几层楼全是灰、灰尘漫天飞扬,不做遮盖,影响环境。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汉南区)
经调查,群众举报的6个砂场紧邻长江楚韵小区,分别由5家企业经营(其中一家企业有2处砂场)。11月28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现场核查,5家砂场正在作业,沙石未覆盖,但含水份较大,无沙石粉产生,运输车辆必经之路正在进行洒水作业,砂场及路面未见扬尘。灰尘污染是因砂石运输量大、道路洒水间隔时间长所致。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求5家砂场对现有沙堆必须覆盖,砂场出口道路必须硬化,运输车辆必须安装顶棚覆盖,砂场内部环境必须整洁有序,不能乱搭乱建,地面不能有泥浆,完善环境保护相关措施,配备洒水、压尘等设施。整改达标后,将加强对砂场营运进行严格监管,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扬尘污染扰民,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依法严肃处理。对沌阳街堤防管理所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其2个月绩效工资。
(一)牯牛洲钢材市场在90年代就存在,钢材装卸、加工时噪音特别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气味非常难闻。(二)葛洲坝广场对面有一个空地,大约有20个足球场大,里面污水横流,黄土裸露,未进行任何覆盖,晴天粉尘飞扬,里面存在着大量建筑垃圾,气味大。
经现场调查核实:(一)牯牛洲街钢材市场属于开放空间,商户大多从事钢材切割加工、装卸等工作,导致此处噪音特别大。(二)葛洲坝广场南区自2011年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一直闲置至今,管理不规范,黄土裸露未覆盖,再加之周边地铁施工,一些建筑垃圾倾倒在内,造成粉尘飞扬、垃圾遍地的状况。
(一)江汉区组织相关部门对牯牛洲钢材市场商户逐户上门进行环保宣传,责令所有商户立即停止噪音扰民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降低噪音污染,现场收缴切割机2台。同时,江汉区已将钢材市场的整体搬迁列入明年城建计划。(二)江汉区建设局建管站紧急约谈了葛洲坝置业主要项目负责人,对其下达了《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12月1日中午12点整改到位。葛洲坝置业连夜开展整改工作,该空地已完成裸土覆盖,建筑垃圾正在清理,暂时未能清理部分已覆盖到位,空地前期勘察施工已完全停止。责令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的常青街邬家墩城管队长、区建管站项目管理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沌口经济开发区奥林花园小区每天晚上就闻到刺鼻的毒气味道,感觉是从北边吹过来的,闻起来像燃煤的味道,感觉毒气弥漫的范围很大,气温低的时候,更加明显。环保局派人过去的时候是白天,就没有味道,晚上才会排放,闻起来很恶心,小孩呼吸道经常发炎。已经六七年了,市长热线,经济开发区政府,环保局说找不到污染源,督察组来了这段时间好很多了,之前完全不能开窗,现在还好一些。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已责令奥林花园小区周边宝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停产。经现场查看,该公司已于11月1日起逐步停产,到15日全部停产并开始搬迁设备,至11月28日已搬迁33台数控机床。
宝普公司封存暂未搬迁的21台数控机床,断停生产车间电源。
东湖高新区江夏大道玉龙岛路口阳光海岸小区东边(隔着墙)有一片空地(上千平方米),现在已然变成了垃圾倾倒场所,存在两三年了,主要是建筑垃圾,向城管局反映过,没有什么效果。这个地方着过几次火,消防部门还来救过火。希望武汉市政府可以监管类似这个地方,改善这个地方的环境质量。经常晚上往这里倾倒垃圾,城管部门早上就会来冲洗,却没有想着要把这个问题解决,治标不治本,希望得到妥善的解决。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目前该地块周边有围墙,临近玉龙岛小区主干道一侧有一门可供车辆进出,空地内堆放有大量建筑垃圾、渣土,还有部分生活垃圾和枯枝败叶等。
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完成垃圾全覆盖和必要处理,阻隔扬尘污染。封闭进出大门,安排专人值守,防止新增垃圾,杜绝环境污染。加快推进场平工程招标和施工相关工作。完成该地块的裸土绿网覆盖工作,现场无裸土。加强对该地块的露天焚烧行为的值守巡查控管。对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第六项目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武汉市刑侦局到武汉市戒毒局这一段,开发商(今年四五月份开始)渣土车(晚上11点以后)就开始拖土出城,尘土飞扬,很影响市容环境。这一段道路施工(去年11月份开始),尘土飞扬,对过往车辆和行人造成影响,对周边小区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问题。
信访人反映的武汉市刑侦局到武汉市戒毒局这一段为武汉市和谐大道延长线。目前,该路段周边主要有塔子湖村还建楼、地铁六号线、以及汉孝铁路施工遗留渣土清运工程等多家工地,且该路段为江岸区和江汉区渣土车辆往黄陂区、东西湖区消纳渣土出城的必经之路,途经渣土车辆较多。该路段正在进行和谐大道延长线市政道路施工,且附近还有翠柏路、青松路、塔子湖西路至三环线等多处连通道道路改造工程正在施工中。
加大出土工地源头控管,严格按照审批时间 (晚20时至次日晨4时)进行运输作业,加大沿线及周边市政工程的管理,要求落实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对驶出施工车辆加强冲洗,加强巡查控管,设立流动执法卡点,严格查处渣土处置违规行为。同时,加大对该路段的洒水降尘。对江岸区城管委直属四中队中队长进行约谈。对直接责任人后湖片区巡查队员2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奖。
信访人住在万科城花璟苑,空气中经常会有难闻的味道,不是很刺鼻,带一点药味,但是闻的时间长了,头很晕。晚上8、9点至次日凌晨左右味道特别重,白天比较好。周边有一家科诺农药厂,小区有居民曾到药厂去核实,该厂主要是生产抗生素,其排放废气难闻,在网上查含氨气和硫化氢,怀疑成分超标,而且小区闻到的味道与在药厂闻到的味道比较相似,怀疑味道来自该药厂。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于11月28日、11月30日和12月1日多次到现场实地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现场发现治污设施运行正常,没有明显异味。以往多次监测结果均显示氨气、硫化氢和臭气浓度达标排放。
近期,该公司加强生产工序和环保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排放。远期,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将积极引导企业生产工艺搬迁。
昌南花园小区住户反映:锅顶山垃圾焚烧厂(汉氏医疗垃圾焚烧厂、武汉博瑞垃圾焚烧厂)附近空气质量差,得癌症多,从今年开始,白天气味好一些,到了晚上9、10点左右,感觉空气中味道特别重。信访人家4口都有呼吸道疾病,为了避免呼吸比较差的空气,从2014年至今把靠近垃圾厂方向3个窗户用透明胶进行封闭。
市环保局于11月28日、11月29日多次现场调查核实,对博瑞公司和汉氏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对易产生异味的环节进行了重点排查。发现两家公司均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核查了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厂区及周边无明显异味。对周边区域进行排查时,发现汉氏公司附近有一家无名服装水洗作坊(距昌南花园北约500米),使用一台以碎布料为燃料的锅炉,锅炉烟囱周边房顶已被熏黑。
周边时有异味情况属实
11月30日下午,汉阳区政府组织环保、工商、质监、安监、消防、公安、供电、城管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对该水洗作坊生产动力用电进行了强制断电,对锅炉进行了破拆。
东湖高新区关山街长江社区在拆迁,但是还有几百户还没有达成协议,没有拆迁完,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到处堆放,影响出行,堵住了消防通道,车辆无法通行。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洪山区
经调查了解,拆迁过程中确实存在管理疏漏,造成垃圾清理不及时、垃圾堆积的现象,但目前长江社区水、电、路均畅通无碍,不存在消防通道堵塞、车辆无法通行的现象。
东湖高新区关东街已与洪山区关山街成立专班正式进驻长江社区,督促拆迁公司依法文明拆迁。东湖高新区将规范房屋拆除作业流程,监督拆迁公司做好洒水降尘、打围覆盖、集中清运、保障水电路畅通、加快拆迁进程等环境保护工作。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长江社区专班现场负责人诫勉谈话,责令关东街公共管理办公室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对洪山区关山街办事处环卫所副所长诫勉谈话,责令关山街环卫所所长作出书面检查。
开来都市丰景小区群众反映开来都市丰景小区旁不到20米地块规划建设110千伏变电站,目前尚未开工建设,建议将变电站建到小区300米以外。
经现场核实,开来都市丰景小区旁规划建设的变电站为梅子路110KV变电站,该变电站审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城市规划要求,项目已由湖北省环保厅2011年环评批复。梅子路110KV变电站至今未开工建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超过5年仍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其环评文件须重新报批。
针对部分业主的诉求,汉阳区先后5次组织区规划、环保、供电等部门、辖区街道及居住项目开发单位与业主代表座谈,说明情况,解答疑惑。汉阳区将督促变电站建设施工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履行项目报建程序,完善手续,确保小区业主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洪山区张家湾白沙洲大道长利玻璃厂烟囱24小时排放粉尘,之前向武汉市环保局反应过,回复说排放的烟尘是符合标准的,而且该厂将于2016年年底前搬迁,但截至目前该厂一直在生产。
2015年11月16日,长利玻璃公司1号生产线停产;2016年1月24日,该厂2号线停产。洪山区环保部门不定期巡查,未发现该公司生产。2016年11月29日,洪山区调查组到该厂核查,该公司中控室、炉窑、生产线、仓库均无生产迹象,车间无工作人员。11月30日晚20点,张家湾街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核查,未见生产迹象。
武汉汉氏医疗垃圾厂、武汉博瑞生活垃圾焚烧厂没有办理除了环评以外的所有相关手续,一直在生产,环评手续中标明800米之内不能有居民居住。信访人居住地与该厂距离200米。2012年建立并投产。2013年底央视曝光以后生活垃圾焚烧厂停了一年,医疗垃圾厂一直在生产。白天稍微好一点,每隔一两天晚上不定时烧塑料的气味特别臭。信访人从2012年开始向区政府、武汉市市政府、武汉市环保局、省环保厅、环保部反映过,都没有效果。2012年开始无证生产,2014年底武汉市环保局却向该两厂下了试生产的报告。
博瑞公司及汉氏公司均依法办理了项目用地许可、立项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博瑞公司防护距离内居民已全部搬迁,汉氏公司防护距离内房屋已全部拆除。市环保局于11月28日、11月29日多次现场调查核实,对博瑞公司和汉氏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对易产生异味的环节进行了重点排查。发现两家公司均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核查了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对周边区域进行排查时,发现汉氏公司附近有一家无名服装水洗作坊(距昌南花园北约500米),使用一台以碎布料为燃料的锅炉,锅炉烟囱周边房顶已被熏黑。
2016年11月30日下午,汉阳区组织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对该水洗作坊生产动力用电进行了强制断电,对锅炉进行了破拆。
汉阳区琴台大道中国铁建国际花园住户反映希望知道锅顶山垃圾焚烧环境问题的处理情况。
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与受理编号D、D相同
汉阳区永安塘昌南花园投诉人2014年3月2日因高血压、心脏病引起中风,买房时开发商说锅顶山垃圾焚烧厂是建立公园的,但是建了垃圾焚烧厂,怀疑与垃圾焚烧厂的污染有关。小区居民已在外面租房住,不敢回家。
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与受理编号D、D相同
洪山区长江社区生活垃圾已经堆积近一个月。向12345市长热线反映过一周,市长热线答复会有相关部门处理,但现状没有改善。长江社区原为国有土地,现处于拆迁过程中,由曙光集团组织拆迁,目前小区内有线电视和网络都被掐断,生活垃圾长期堆放不处理,小区门口道路被堵,居民担心疾病传染。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与同受理编号D相同
硚口区解放大道千禧城小区25栋居民3月份买房,明年10月交房,买房时不知附近有一个老泵站,离小区25栋不到150米的距离,区11月8日公示将老泵站(污水泵站)搬移到离25栋不到15米的距离,正在建的5层楼的幼儿园也在附近。2012年的环评中是没有住宿区的。曾在今年4月至今向区规划分局、市信访局、省信访局反映过,市规划局没有接待。担心住进去以后生活环境恶劣。坚决不允许小区附近建泵站。
永利村城中村改造综合规划方案中,确定在原泵站东侧建设新肖家地泵站,完善污水收集设施,提升排渍防涝能力。该城中村改造方案于2013年2月获硚口区规划部门批复。2014年10月《武汉市主城区控规导则》在网上进行了为期30天的公示,泵站用地位于主城区控规导则A060207片。目前,项目立项、环评、选址等工作正在推进中。
11月29日上午,硚口区相关部门就妥善解决该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11月29日晚,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主动接待上访群众,再次进行宣传解释。下一步将继续依法依规推动肖家地泵站建设,同时积极对相关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市政准备在南湖玫瑰湾小区和揽胜公园之间建设芦湾湖高架,两个小区之间距离非常近,且南湖玫瑰湾小区旁边有一个水杉保护区,担心高架建成后会对水杉保护区有破坏,对小区居民造成噪声影响,希望不予建设高架项目,已向2016年9月、10月、11月在武汉市环保局留言信箱反映过此问题,一直没有得到答复,拟将资料邮寄到督察组指定邮箱。
市城投公司
经核实,芦湾湖路高架已经市规划局正式批复同意,与周边住宅楼距离符合2014年武汉市政府颁布的《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五十四条“高架快速路主线结构外边缘与沿线既有建筑物最小净距不小于12米”的规定。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尚未开工建设;信访人反映的水杉林实际为城市池杉防护林,不是水杉保护区。
项目建设单位充分听取小区居民的意见,优化设计方案,完善环评补充报告,强化环境保护措施,依法做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及报批等工作,最大化减少对周边小区的环境影响。同时,拟将芦湾湖高架南湖大道落地段采取适当压窄高架宽度等措施,可保留现状池杉林。
蔡甸经济开发区办公楼斜对面的武汉博智瑞化工厂间断性排放刺鼻异味和粉尘,排放的时间段主要为晚上,信访人居住地受风向影响较大。
11月30日晚,市环保局进行了突击检查,企业处于生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12月5日,再次对进行了检查,工艺废气经废气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用排气筒排放,项目生产工艺、车间布局与环评报告基本一致,周边环境敏感点位于卫生防护距离以外。
敦促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营维护,及时对活性炭等废气净化材料进行更换,避免异味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企业目前处于试生产阶段,尽快申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信访人住在东湖风景区旁边的东湖天下小区,小区周边经常会有莫名的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根据风向判断,从青山吹向东湖方向,味道特别重。9月初,信访人送孩子到司门口,途经东湖—中北路—沙湖大桥—积玉桥—司门口,也闻到相同的味道。目前气味已存再十多年了,曾向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市长热线、东湖风景区环保分局等部门都反映过,电话回复信访人无法找到具体污染源,希望信访人可以提供线索。今年十一期间,信访人夜晚再次闻到该气味,并被该气味呛醒,爬到楼顶发现异味来自武钢方向。
经调阅武汉市环保局信访办接访电话记录,2016年“十一”期间未收到东湖天下小区居民对武钢异味的投诉。调阅在线数据,“十一”期间武钢主要废气排放口无超标数据。针对投诉,武汉市环保局已多次组织和会同相关区局对投诉周边区域进行排查,对每起投诉均进行及时回复。尽管前期武汉市环保局及相关区局进行了大量排查工作,仍无法确定污染源。已对排查发现的周边企业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11月29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现场未闻到异味。
将针对东湖小区、华侨城居民反映问题,重点关注、认真排查、仔细分析、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并加强工业企业监管力度。
(一)火车通过洪山区保利公园九里时,因没有隔音设施,不分时段鸣喇叭,对信访人的生活造成困扰;(二)信访人反映巡司河河水很臭。
(一)11月28日,经现场核实,保利公园九里小区最近楼栋距离京广线主线超过65米但不足100米,铁路与小区之间未设置隔音设施。靠近小区有一处铁路三岔口和一长弯型路线,为防止意外,火车进入此路段时需要鸣笛示警。(二)附近巡司河水体存在黑臭现象。
(一)针对类似投诉,武汉铁路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限鸣和技术改造,尽量减少鸣笛扰民。洪山区12月1日再次致函武汉铁路局,督促其针对投诉采取限鸣措施。(二)近期,采取充氧曝气、投放生物制剂等措施,削减水体氨氮含量,水体臭味明显减轻。目前,巡司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已完工,二期工程正在进行,将抓紧实施三期工程。
武汉市近年填湖问题,几年前秦园路附近是有湖泊的,环境优美,现在湖泊被填,之前已向市长专线反映,回复为管网建设,现在全部为建筑物。信访人住沙湖附近梦湖水岸小区,现在将沙湖里的淤泥填湖,新建湖泊界桩向湖中心迁移,之前有向相关部门反映,水务部门回复为湖底淤泥会清理,目前淤泥未被清理,在淤泥上新建了环湖公路,以前的荷花塘被填埋,沙湖被部分填埋。小区的爱湖人士有相关的资料,拟邮寄至督查组邮政信箱。
经现场调查核实,秦园路两侧不存在违法填湖的情况;梦湖水岸小区附近的淤泥,是2009年沙湖污泥清除工程从湖中清出堆放的,拟作为沙湖公园环湖路的路基,因环湖路未建成导致淤泥未及时清理,不存在非法填湖、不予清理的问题。在湖泊规划范围没有确定和相关界桩设置技术标准没有出台之前,市水务局对沙湖设置了部分界桩。2012年,我市编制了中心城区湖泊“三线一路”规划,划定了全市湖泊水域蓝线。市水务局对中心城区包括沙湖在内的湖泊界桩进行了相应调整,实际上湖泊水域面积并未减少。根据沙湖公园规划,环湖路占用荷花塘的部分面积。就占用湖泊的相关事项,市地产集团已向市水务局申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水务局已下达占用湖泊的许可决定。永久占用的湖泊面积采用“就地占补平衡”方式,就地补偿了水域。环湖路建成后将对周边景观进行恢复。
武汉市地产集团和市园林林业局加快工作进度,按时完成淤泥的清理、形成驳岸景观,淤泥本月中旬可清运完毕。武汉市水务局向群众进一步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耐心向其说明界桩、荷花塘的实际情况。由武汉市水务局组织对历史界桩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逐步予以清理。
江汉区燕马社区12栋麟欢酒家污染严重扰民,投诉人家住2楼,排烟口正对投诉人窗户。该酒家已开业十几年了,之前是楼上居民投诉的,投诉人从今年八、九月份开始向居委会、12345、12319、12369热线投诉过,环保部门做了监测,结果为油烟达标排放;居委会协调说楼上有居民不同意餐馆进行整改;城管部门对投诉不搭理,说已经要求餐馆进行整改,实际情况餐馆并没进行任何整改,油烟依然排放。投诉人还向大楚网上传过油烟排放的视频。
江汉区组织区城管委和前进街办事处进行了现场核查。该餐馆位于居民楼一层,无专用烟道,且油烟净化设施维护保养不善。
11月30日,江汉区城管委已对麟欢酒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顿。目前该酒家已关门停业整顿。对前进街城管执法中队分队长进行批评教育。
信访人反映陈贵镇铜山口村开矿造成污染及房屋有裂痕问题,附近群众生活安全环境存在隐患。
经调查,露采车间排废场周边先后建了多家小碎石厂,未依法履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现已全面停产;关于房屋有裂痕问题,因受地下采空、地下水流失等方面影响,位于该矿区附近的铜山口村李家湾出现部分房屋开裂现象。
目前,针对露采车间排废场路面扬尘问题,铜山口矿已制订了《洒水作业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每天定时对排废场内供矿运输路面洒水降尘;5家碎石厂均处于责令停产状态;关于房屋有裂痕的问题,大冶市政府成立专班,启动了地质灾害调查和搬迁工作,截至目前,重险危房户均已搬离危房,后续搬迁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信访人反映湖北驰顺化工公司存在环境污染问题,该厂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检查的时候就停产,厂区及周边存在异味。污水通过暗管排入富水河直通长江。侵占了村民的土地。
经调查,2009年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该公司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该公司已于今年9月被责令停产,但厂区及周边确实存在异味,气味来源是厂区内存放的硫磺渣。该公司建有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建设有废水自动监控系统。
目前,阳新县政府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对库房内硫磺渣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异味溢出;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厂区内所有硫磺渣处置工作,消除气味臭源,同时必须改造升级,并不再建设已批未建项目。处置和升级方案未经验收,不得恢复生产。关于反映侵占土地问题已移交阳新县政府调查处理。
信访人反映大冶有色金属炼铜厂、新兴管业排放刺激性异味气体,排放时间段主要为晚上,有时白天早上可看见烟囱被白雾掩盖,眼睛有刺激感。之前向12369投诉过,但是问题依旧没有改善。希望能够呼吸到清新的空气。
经调查,有色冶炼厂受生产工艺限制,导致部分转炉烟气无法得以捕集处理,存在部分散排烟气;该厂烟囱白雾问题是由于厂内的冷却塔长期有蒸汽排放,形成白雾;信访人反映的新兴管业烟囱白雾问题,经查,是由烧结工段废气经石灰——石膏法脱硫后排放的水蒸汽,脱硫处理后烟气呈白色烟气,无刺激性气味。
下陆区环保分局已对有色冶炼厂刺激性气体排放问题予以立案查处,目前已完成现场调查和询问工作,同时限令该企业在今年12月20日前将环境集烟项目的验收监测报告递交市环保局申请验收;新兴管业已承诺加大投入,加强环境整治,并已制定分步整改计划。
家住大冶市茗山乡边街村半边山的信访人反映邻居偶尔焚烧泡沫影响自己正常生活。
经调查,举报件中大冶市茗山乡边街村半边山实为大冶市茗山乡边街村半边街湾。2015年1月,大冶市茗山乡边街村半边街湾村民柯四明在家中违法私建了一处挤塑板(聚苯乙烯泡沫板)手工切割家庭作坊,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和证照。
大冶市政府已迅速采取措施,依法拆除了违章作坊,12月1日,大冶市政府责令当事人将所剩废料泡沫装袋送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同时依法对该当事人启动立案调查程序。黄石市环保局将安排在全市范围进行全面排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加强宣传,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
市民举报西塞山区八泉社区黄石轮渡公司旁一家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差,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屠宰污水直排江边。
经现场调查核实,西塞山区政府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期间,组织完成了对该市场提档升级改造工作,但市场内仍存在乱丢乱扔及屠宰污水直排江边的现象。
目前,西塞山区环保局已组织专班对该市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对污水进行了采样,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月2日,该市场内排放污水的生鲜水产及熟食加工区已全部停业。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已责成西塞区政府立即对市场内的污水排放口实施整改处置,要求新建污水沉淀池,污水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市场周边的乱堆乱放的建筑材料要求在7个工作日全部规范清理到位。同时,西塞山区纪检部门已对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对5人进行工作约谈、对3人进行诫勉谈话。
信访人反映大冶市有较多小炼钢污染严重:灵乡镇灵成工业园、大冶电厂周边小炼钢厂使用中频炉从事冶炼地槽钢作业,燃煤及炼钢烟气直排;大冶宏鑫特钢、湖北实力模具材料有限公司等五小企业烟尘扰民。
2016年11月29日市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安排人员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大冶市灵乡镇灵成工业园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的5家企业、大冶电厂厂区内6家小炼钢厂和大冶市红鑫特钢有限责任公司都在生产。
12月1日,大冶市政府对灵成工业园内5家未验收和1家未投产的模具钢企业实施停电停产,对大冶电厂内6家模具钢企业生产设备予以依法拆除,责令大冶市红鑫特钢有限责任公司停产。黄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大冶市模具钢企业全面实施停产整改,凡整改不到位或无法满足环保验收要求的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
武当水泥厂建厂八九年了,噪声、粉尘污染相当严重,距离水泥厂两三百米的样子,水库里的水都是黑颜色的,噪声24小时不断,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用水和正常生活。老百姓找了好几级政府,上访的时候被拦截下来,总是敷衍了事,总是说在解决,在组织搬迁,但只是有承诺,没有行动,要求政府重视老百姓反映的情况,落实这个事情,要求搬迁。
关于噪声、粉尘污染问题属实。关于水库水质问题。现场检查核实,水泥厂方圆两三百米范围内无水库,投诉不属实。关于群众上访问题。2009年10月至2012年底试生产期间,群众4次投诉,郧西县环境保护局都按照要求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关于组织搬迁问题。郧西县政府2014年制定《城关镇乾兴寺村拆迁安置方案》,因郧西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搬迁资金量巨大等原因,导致搬迁工作进展缓慢。2016年9月12日,郧西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要求筹措资金,按照相关会议纪要精神继续抓好推进。
1、郧西县环保局已就该企业噪声超标和扬尘污染问题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5万元。                     & 2、郧西县政府已启动搬迁工作。
武当山龙王沟二组政府棚户区改造工程占用信访人的林场,未进行赔偿,道路被损坏,3口水井被封闭。信访人对此曾到武当山林业站上访反映过,之前林业站说是审批了,后来又称其没有审批的权利。
关于占用林场未赔偿问题。占用土地补偿款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政策执行,并由武当山特区太极湖办事处负责兑现到户。目前,有19户农户领取了补偿款,尚有4户因补偿金额未达到本人意愿没有领取。关于道路被损坏问题。经调查,被损坏的道路属丹江口水库南水北调水位线下淹没区,已列入道路改线计划。关于3口水井被封闭的问题。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没有占用水井,信访人所反映的龙王沟村二组的水井,在南水北调移民外迁、内安时均已补偿到位。
1、由武当山特区太极湖办事处依法依规向未领取土地补偿金4户居民做好政策解释和沟通工作,力争早日兑现到位。                 2、为了避免重复建设道路,道路改线计划待鑫达影视基地工程结束后实施。
距离张湾区兴丽城小区约60米处有一个钰源锋砖厂,烧纸红砖,24小时排放刺鼻性烟尘。原料是从紧邻厂区的山体采掘。2014年9月向十堰市信访局上访,2015、2016年又上访一次,张湾区政府2014年下文件要求将砖厂进行取缔。2016年9月张湾区环保局组织居民召开协调会,局长口头承诺10月份关停砖厂,但是到目前砖厂依旧正常生产。
十堰市环保局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十堰钰源烽建材有限公司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向省环保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省环保厅维持十堰市环保局的行政行为。十堰钰源烽建材有限公司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十堰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湖北省环保厅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11月30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此案,审理结果将择期宣判。因该企业从2016年5月开始,陆续对十堰市环保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造成了对该企业没有如期关停。烟气中二氧化硫超标属实,从紧邻厂区的山体采掘原料不属实。
2016年11月29日,张湾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别签批意见,由常务副区长牵头负责,分管领导配合,相关部门和花果街办抓好落实,对该企业迅速依法关停。
郧阳区城关镇武阳岭北路子胥湖搅拌站于2013年12月建成,2014年7月才取得企业资质。子胥湖搅拌站中一水泥厂粉尘污染严重,其产量与搅拌站配套;还有一碎石厂粉尘和噪声污染严重;其混泥土搅拌站清洗罐体的废水通过明沟直接排入汉江。2016年10月,曾通过电子邮箱向郧阳区环保局进行投诉,没有得到回复和处理。
关于混凝土搅拌站清洗罐体的废水通过明沟直排汉江问题。因企业管理不规范,存在少量冲洗废水通过厂外明沟外排,最终进入汉江,属实。关于子胥湖搅拌站中一水泥厂粉尘污染严重问题。十堰市武强水泥粉磨有限公司自2014年8月投产以来,使用错峰电价,大多数为夜间间歇性生产,现场调查时未生产,无法进行粉尘和噪声监测。关于一碎石场粉尘和噪声污染严重问题。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未超过《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限值。噪声监测结果存在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昼间标准限值情况。关于“2016年10月,曾通过电子邮箱向郧阳区环境保护局进行投诉,没有得到回复和处理”问题,不属实。
1、郧阳区环境保护局于11月30日对十堰市武强水泥粉磨有限公司、湖北子胥湖建设集团建材工贸公司作出了停产决定,并予以立案查处,企业已按要求实施了停产。2、11月30日,上述两家企业已向郧阳区供电公司申请了停止生产供电,郧阳区供电公司已采取停电措施。                     3、郧阳区环保局已对两家企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罚款16万元。
张湾区红卫街办兴丽城小区周边有很多工厂。如十堰尚林汽车内饰厂生产内饰件泡沫:十堰怡都工贸公司生产胶皮管排放类似塑料盒橡胶异味,工贸公司于2016年9月设立排烟囱,排放黑烟,晚上22点左右异味特别严重,2016年向十堰市环保局反映,张湾区环保局告知信访人确实存在一些项目没有办理环评手续,已对企业提出要求补办环评手续。希望了解是否对未进行环评的企业进行处罚,补办手续期间企业是否还在生产,同时认为张湾区环保局对企业的管理没有效果。
兴丽城小区周边8家企业中7家已办理环评,1家企业环评报告已报十堰市环境保护局待批。调查组对投诉人提及的十堰尚林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十堰益都工贸有限公司进行重点调查,发现两家公司车间明显有异味,厂界外无明显异味。不属实的内容有:十堰尚林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内饰件,并非生产泡沫;十堰怡都工贸公司实为十堰益都工贸有限公司,2016年9月设立的排烟囱是废气收集处置装置的一部分,为排放收集处置后的硫化废气所用,现场调查未发现排放黑烟的情况。
1、十堰市环保局已向十堰尚林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责令停止生产决定书》,因不服行政处罚决定,2016年9月26日,该公司向十堰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目前仍处在行政复议期间。                2、十堰市环保局已对十堰益都工贸有限公司未按照环评要求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2014年,十堰市张湾区建设大道兴丽城小区旁建了一个钰源锋砖厂,24小时生产红砖,燃煤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任何处理排放。小区居民通过多种渠道投诉过,张湾区环保局监测站检测结果是排放严重超标,砖厂要求行政复议,政府明确表示取缔,但不作为,迟迟解决不了。
属重复投诉,已再次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与D号交办件基本一致。
与D号交办件同案处理
十堰市丹江口市汉江河右岸老虎沟科技学校和农科所之间离汉江桥气八百米远处有一个厂(租凭老砖厂的厂放),不清楚生产什么,24小时排放刺鼻性气味黑烟,噪声污染严重。
关于24小时排放刺鼻性气味黑烟,噪声污染严重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熔化工段确会因废铁屑中含的杂质而产生烟尘,中频炉熔化钢水,烘干炉运转都存在噪声问题。 经查,丹江口市金裕钢丸有限公司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手续未完善,丹江口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生产,并于12月1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月2日,丹江口市分管领导带领市环保局再次赶到现场进行检查,确认该公司中频冶炼炉已按要求停止生产。
丹江口市环保局对丹江口市金裕钢丸有限公司“久试不验”的违法行为已进行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2万元。已责令该企业限期完成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手续,未通过验收,不得恢复生产。
丹江口市湖北丹江口开泰激素有限公司,锅炉废气含硫超标,气味刺鼻,粉尘污染严重。信访人将未燃烧的煤炭送到陕西的相关机构检测过,显示燃煤含硫超标。信访人曾于2016年4月向丹江口市环保局反映过,回复说管不了。
关于燃煤含硫超标投诉问题,经查阅该公司有关资料,该公司自2015年以来分7次购进燃煤1414.34吨,现库存88.12吨,供应方提供的硫份均在0.5左右(含硫值≤1均为低硫煤)。2016年12月2日对该公司锅炉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废气中二氧化硫超标排放。关于信访人曾与2016年4月向丹江口市环保局反映过,回复说管不了的问题,经查,2016年4月20日,确有一赵姓信访人拨打我队办公室电话5222149,但只是反映开泰激素公司买了300多吨煤,高硫(无讲明具体硫份),并未反映其他诸如废气超标、气味刺鼻、粉尘严重等情况。
1、丹江口市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15万元。     & 2、丹江口市环保局已对现场燃煤采样,委托丹江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送往十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验报告可于12月10日前出具)。      & 3、已责令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淘汰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锅炉。
保康工业园无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直接排放污染地下水,烟气排放影响农作物生长;市区至保康工业园之间有一垃圾焚烧企业,晚上气味很重。
1、经调查,保康工业园内涉水企业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园区也配套建设了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余家湖污水处理厂)。2013年11月,余家湖污水处理厂因处理工艺难以满足实际处理要求,被省厅挂牌督办。2016年5月,污水处理厂启动了升级改造,预计2016年12月底前完工。余家湖污水处理厂停运以来,要求园区内化工企业废水一律不得外排,企业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2、12月1日对园区下游的3个水井的水质进行了19个项目的监测,未发现地下水因工业污染而导致超标的因子;3、在日常的监管过程中,也发现了白天、晚上园区存在一定的气味。由于园区与存在较近,化工原料的气味会对附近的农作物造成一定的影响;4、2015年6月,村民反映农作物受损,要求赔偿。在丈量受损面积时与企业发生冲突,双方均有不同程度受伤。5、垃圾焚烧企业(恩菲垃圾发电厂)污染处理设施正常,监控数据无超标现象,但反映的气味问题确实存在。
处理情况:1、襄城区政府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快升级改造;责令园区涉水企业全部停产整治;对存在的违法问题全部查处。2、农作物受损的村民在2015年已获得赔偿,对冲突中人员受伤问题,公安部门也已调查处理。3环保部门已责令恩菲垃圾发电厂进一步采取整改措施:垃圾仓顶全部更换、垃圾运输坡道进行封闭、加强卸料门和沟道口间门的管理、加强垃圾车运输过程中封闭不严,渗滤液遗撒的管理工作。问责情况:襄阳市政府决定对保康县政府及园区管委会予以约谈,督促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晚上园区环保稽查设施建设;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园区管理机构有关人员诫勉谈话。
诺伯特机器厂无配套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水排入信访人的农田,已有两年时间,导致农田种植葡萄树、景观树全部淹死。信访人提出:一是立即停止污水排入农田,二是要求全额赔偿。
1、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厂区已于2015年12月建成了厂内排污管网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但是,“环评”批复提出“乳化液废水采用乳化液一体机处理,车间地面冲洗水采用隔油处理”的污染防治措施,该公司未按要求建设含油废水处理设施。2、2016年12月1日,襄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公司排污总口和种植树苗堰塘的水质取样监测。根据水质成分分析,该公司排出的雨水与树苗死亡可能存在一定联系。3、2016年7月、11月,樊城区环保局两次接到投诉人李定军反映诺伯特科技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造成农田庄稼被淹问题。樊城区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要求诺伯特科技有限公司完善雨污管网设施,并督促该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封堵了雨水排污口。樊城区环保局将处理情况向投诉人进行了反馈,但赔偿问题建议采取以协商或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处理情况:1、针对“湖北诺伯特科技有限公司未建设配套的含油废水处理设施”环境违法行为,樊城区环保局已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处50万元的罚款,督促该公司完善污染处理设施,尽快完成“三同时”验收。2、对于“要求全额赔偿”的要求,樊城区正在按相关政策解决。问责情况:鉴于相关环境监管人员未正确及时地履行职责,制止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市政府责成樊城区政府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
原湖北化学纤维厂,处理设施闲置,废水排入汉江,周边居民因此致病。化纤厂5个烟囱有上百米高,主要排放烟尘为黄色。
1、对其排污问题,襄阳市一直高度重视,采取了约谈、行政处罚、责令整改、限期治理等系列措施督促整改。整治之后,其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根据在线监测数据及环保监督性监测数据,该公司废水整体达标排放。2013年以来,环保部门先后对其监测20次,达标18次,超标2次。对其超标排放行为,环保部门均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整改。为慎重负责地查明问题,2016年11月28日晚8点,樊城区环保局监察人员进行了现场突击检查,企业污水处理厂运转正常。经现场取样,监测数据为CODcr81 mg/L、悬浮物13.5 mg/L、氨氮1.985 mg/L、PH值7.4、总锌1.515 mg/L。在近期的监管监测中,樊城区环保局未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或废水违法排放问题。另,根据监测数据,汉江(樊城段)的监测断面水质一直保持在国家地表水二类水质标准。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周边居民因此致病”问题,目前无相关证据表明此情况存在。2、该公司现有4根烟囱,分为1个锅炉烟气排放口、3个工艺废气排放口(1个因短纤淘汰暂停使用)。以上废气排放口高度均为120m。企业的生产工艺废气硫化氢、氨采用收集后加喷淋碱洗进入排毒塔高空排放。(监督性监测数据:硫化氢平均浓度为0.048 mg/m3、氨的平均浓度0.25 mg/m3。)电厂燃煤锅炉烟气经脱硫脱硝处理后排放,排放口装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在线监控系统。燃煤锅炉烟气经静电袋式除尘和脱硫脱硝处理后排放。(2016年10月25日监督性监测数据表明二氧化硫7mg/m3、氮氧化物 97 mg/m3、烟尘22.9mg/m3,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处理情况: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健康,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应担之责。群众的期盼和批评,是对各级环保部门主动担责、积极作为的鞭策。下一步,我市将责令樊城区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全面贯彻环境保护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认真解决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好生态环境。
1、信访人居住地距离博拉经纬有限公司不足300米,公司产生的废水、废气对信访人的生活有直接影响。2、厂区内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后未达标就直接排入汉江,近期晚上8点左右到次日正常上班时间直接未将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汉江。3、该厂火力发电车间24小时生产,产生的粉尘、噪音很大。
1、信访人反映“居住地距离博拉经纬有限公司不足300米,企业的废水、废气对信访人的生活有直接影响”情况属实。2、2007年以前,由于博拉经纬纤维有限公司的污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2007年,我市将其列为挂牌督办单位,实施全面停产整治。该公司按要求新建了生化处理系统,2008年3月通过竣工验收。根据其在线监测数据及监督性监测数据,该公司废水整体达标排放。2013年以来,环保部门先后对其监测21次,达标18次,不达标3次。对其超标排放行为,环保部门均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整改。樊城区环保局在日常监管中未发现“厂区内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后未达标就直接排入汉江”的行为。为慎重负责地查清事实、查明问题,2016年11月28日20:30,樊区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再次赴现场检查,企业污水处理厂运转正常,未发现未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汉江的行为。在污水处理站排污口现场取样监测,数据表明属于达标排放。该公司处理达标后的废水,在2013年之前直接排放。在2013年太平店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其废水仍然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经管网输入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后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排放。3、该公司建设有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有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控。根据在线监测数据,其排放整体上达标。对其出现的超标情况,环保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2016年9月28、30日,二氧化硫在线数据超标,环保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罚款15万元。2016年11月28日对其进行了监督性监测,数据达标 。2016年11月29日对其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处理情况:信访人反映卫生防护距离问题情况属实。历史上曾经存在的废水超标等问题已经得到整改。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搬迁工作被省环委会列为交办我市的突出环境问题。襄阳市政府多次督办协调相关事宜。樊城区制定了《博拉经纬有限公司卫生防护区居民搬迁工作方案》,确定由太平店镇政府为搬迁工作责任主体,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市政府已同意将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列入襄阳市棚改项目,按棚改政策落实资金。搬迁工作计划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问责情况:鉴于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问题多年未能解决,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影响,市政府决定对樊城区和太平店镇政府予以约谈,督促其进一步加快进度,尽快完成搬迁工作,保障群众健康。
国色天襄小区业主反映高新区卧龙大道和邓曼路周边道路上的货车通行,24小时噪声扰民,希望政府通过限速或安装隔声屏来减少噪声。
12月2日至3日,襄阳高新区委托湖北晶恒检测有限公司对卧龙大道和邓曼路昼夜间噪声情况进行了监测,其中邓曼路沿线交通噪声昼间达标,夜间有超标现象;居民点昼间、夜间累计等效声级值均达标。卧龙大道路段交通噪声昼间达标,夜间有超标现象;居民点昼间累计等效声级值达标,夜间累计等效声级值有超标现象。根据监测情况,此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客观存在。
处理情况1、全线限速,实行限速通行。并在襄阳日报、襄阳晚报、襄阳电视台和襄阳交通台等媒体进行公告。公告结束后,执法部门将按照新的限速标准,严格执法管理。2、全线禁鸣,设立禁鸣标志。在卧龙大道城区路段的醒目位置设立禁鸣标记。3、严格治超,加大执法力度。按照9月份全市治超会议精神,各单位加大治超宣传力度,加大对辖区大车超载的治理。4、强化监管,加大噪音检测力度。我区将在国色天襄小区及邓曼路建立噪音检测点,随时监控卧龙大道和邓曼路上的噪音分贝,及时处置噪音污染。5、集中整治,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6、规范管理,加强对进入邓曼路车辆的监管力度。一是对穿越邓曼路的车辆进行限时备案管理;二是严格按照工地施工规范降噪降尘的要求,对进入小区内施工的车辆进行监管,发现不按规定通行的车辆一律严肃处理。为从根本上解决货车噪音扰民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汇报,从环保、噪音和安全等方面对大车从卧龙大道通行的隐患及对周边产生的噪音污染进行论证,提出货车绕开城区的替代方案,从根本上解决噪音及其他污染问题。
国色天襄小区业主反映高新区卧龙大道和邓曼路周边道路上的货车通行,24小时噪声扰民,希望政府通过限速或安装隔声屏来减少噪声。
12月2日至3日,襄阳高新区委托湖北晶恒检测有限公司对卧龙大道和邓曼路昼夜间噪声情况进行了监测,其中邓曼路沿线交通噪声昼间达标,夜间有超标现象;居民点昼间、夜间累计等效声级值均达标。卧龙大道路段交通噪声昼间达标,夜间有超标现象;居民点昼间累计等效声级值达标,夜间累计等效声级值有超标现象。根据监测情况,此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客观存在。
处理情况1、全线限速,实行限速通行。并在襄阳日报、襄阳晚报、襄阳电视台和襄阳交通台等媒体进行公告。公告结束后,执法部门将按照新的限速标准,严格执法管理。2、全线禁鸣,设立禁鸣标志。在卧龙大道城区路段的醒目位置设立禁鸣标记。3、严格治超,加大执法力度。按照9月份全市治超会议精神,各单位加大治超宣传力度,加大对辖区大车超载的治理。4、强化监管,加大噪音检测力度。我区将在国色天襄小区及邓曼路建立噪音检测点,随时监控卧龙大道和邓曼路上的噪音分贝,及时处置噪音污染。5、集中整治,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6、规范管理,加强对进入邓曼路车辆的监管力度。一是对穿越邓曼路的车辆进行限时备案管理;二是严格按照工地施工规范降噪降尘的要求,对进入小区内施工的车辆进行监管,发现不按规定通行的车辆一律严肃处理。为从根本上解决货车噪音扰民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汇报,从环保、噪音和安全等方面对大车从卧龙大道通行的隐患及对周边产生的噪音污染进行论证,提出货车绕开城区的替代方案,从根本上解决噪音及其他污染问题。
信访人反映谷城县利拓矿业从2009年开业至今开挖周边十几个村的荒山,矿业公司24小时生产,严重破坏了当地森林植被,生态环境被破坏,开挖时有粉尘和噪声污染。矿业厂有大型的尾矿库,对地下水污染,对生活用水造成污染。2010年向襄阳市政府反映,市政府将该信访件转谷城县办理,县政府表示为招商引资项目不予处理。信访人要求企业必须停产。
一、关于反映“从2009年开业至今开挖周边十几个村的荒山,矿业公司24小时生产”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利拓公司于2005年5月成立,同年8月首次取得兴隆观矿区普查探矿权;2011年6月获得采矿许可证,同年7月开工建设500万吨/年采选工程,2014年3月开始带负荷调试设备。自试生产以来,2条生产线只使用1条,处于不连续、不饱和的生产状态。2014年、2015年曾停产,今年从5月份开始生产,每天两个班生产,生产时间16个小时左右。由于工况不稳定,实际生产能力只有设计规模的30%左右。利拓公司兴隆观铁矿露天开采区仅涉及马家沟村。二、关于反映“严重破坏了当地森林植被,生态环境被破坏”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利拓公司实际使用林地没有超出审批同意书批准的范围,也未发现越界开采行为;同时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采取了拦挡及截排水措施。三、关于反映“开挖时有粉尘和噪声污染。矿业厂有大型的尾矿库,对地下水污染,对生活用水造成污染”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利拓公司在采选作业过程中产生粉尘和噪声。2016年12月2日,谷城县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对该公司采矿区粉尘(颗粒物)、厂界噪声,以及尾矿库下游地表水、地下水进行了布点、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粉尘(颗粒物)排放浓度0.22mg/m3(标准1.0 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的二级标准;厂界噪声布点监测7个点位,最高声值54.0分贝(标准55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Ⅰ类标准;尾矿库坝尾河沟地表水监测项目PH值、COD、氨氮等各项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尾矿库下游水井取样监测项目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等各项指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四、关于反映“2010年向襄阳市政府反映,市政府将该信访件转谷城县办理,县政府表示为招商引资项目不予处理”的问题经谷城县委县政府信访局核查档案资料,未收到反映上述问题的信访件。另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尾矿库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等问题。
&针对利拓公司存在的问题,谷城县政府于11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利拓公司停产整治。在停产期间,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补办相关手续;二是由冷集镇政府监督利拓公司落实停产事项;三是要求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安监局等职能部门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依法予以处理。县环保部门已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罚款伍拾万元的行政处罚。鉴于谷城县国土、安监、环保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履责不到位的问题,襄阳市政府责令谷城县依纪依规追究相关部门有关责任人纪律责任。下一步,我市将责令谷城县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全面贯彻环境保护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认真解决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好生态环境。
反映谷城县南河镇汉峰村有田地荒芜,建议种植树木。
汉峰村平均海拔650米,大部分耕地为挂坡旱地,农业生产条件较差,农民种植冬小麦每亩亏损200元左右,加之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当地许多农户每年在耕地上只种植一季玉米。经调查组现场勘查核实,耕地中有163亩无农作物覆盖,系农户预留、季节性休耕,将在明年三月底、四月初播种玉米。根 & 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7号发布)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规定,汉峰村耕地是不准种植树木的。&
根据谷城县调查组调查,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在田地上种植树木的建议也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不符。 & 为回应群众关切,谷城县从四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一是召开村民大会,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宣传国家土地、林业和农业农村的惠民政策,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特别是对于划为基本农田不能纳入退耕还林的土地,向群众宣传解释清楚政策,切实保护好耕地;二是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产业到户力度,会同市扶贫工作队,聘请专家把脉汉峰村农业发展方向,打造“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三是组织好农业生产服务,谷城县将于12月上旬组织农技、林业、畜牧等部门相关技术人员,对汉峰村开展一次特色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四是积极争取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提高耕地质量,确保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信访人居住地距兴山县昭君镇昭君村兴发集团白沙河化工厂的黄磷车间只有200米,该厂晚7点到次日6点排放烟尘并伴有异味,废气排放白天没有,主要为夜间,周边蔬菜都被污染。
11月28日下午,兴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带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1、目前,1000米范围内仍有3户尚未完成搬迁,200米范围内无住户。2、该厂脱硫塔等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气排放口安装有在线监测设施,现场查看在线监测数据,无异常情况,在线监测数据废气流量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主要污染物昼间与夜间无明显变化。通过调查未发现白沙河化工厂有环境违法行为。3经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勘查,农作物无明显异常。
县环委会已给企业及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下达了搬迁督办通知(兴环委办发[2016]9号),限定该企业在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搬迁工作。县环保局给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兴环违改字[2016]36号),限定该企业在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搬迁工作。
信访人反映五峰县仁和坪针富裕冲村280亩茶园被原书记易某某霸占17年之久,并把茶园树木挖掉,导致水土流失。强烈要求归还茶园。
11月28日下午,五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带相关部门会同仁和坪镇分管领导对举报事项进行了实地调查。群众信访举报事项中所涉及的茶园原本并不适宜种植茶叶的农田。经过土地整治后,茶园环境面貌发生了优化,彻底改变了在土地整治前茶园荒芜和自然挂坡地水土流失的原状,所以就不存在着信访举报件中所说的把树木挖掉导致水土流失的情况。
1、责成仁和坪镇党委、政府和县相关部门指导富裕冲村委会按照法定程序,注销易某某在2005年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富裕冲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承包形式。3、关于原承包过程中是否有不透明的行为和有营私舞弊的问题,将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和仁和坪镇党委、政府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理。
信访人反映的是兴山县昭君镇兴发集团白沙河化工厂,没有环评审批,排放的污染物致使昭君村林果木全部死亡,种植的茶叶也不敢喝。2013年曾到国家环保部、国家信访局、国家林业部多次反映过情况,没有解决。兴山县政府包庇该企业,想将调查报告邮寄到督察组。
1.白沙河化工厂区所有建设项目均办理环评及审批手续,已经建成的项目均完成了“三同时”验收。2.关于周边林果木污染的问题。经县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勘查,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现场查看了厂区周边)的林地和果树无异常。3.“2013年曾到国家环保部、国家信访局、国家林业部多次反映情况,没有解决的问题”,此问题兴山县相关职能部门曾通过不同渠道多次接到此类举报,兴山县相关职能部门均按程序逐件办结,并按时回复投诉人。4.兴山县政府包庇企业的问题。近年来,国家、省、市、县各级环保部门对该白沙河化工厂的严格监管,不存在包庇企业的问题。
后期,将持续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白沙河化工厂要加强厂区环境管理,保持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昭君镇人民政府及昭君村村委会要做好村民稳定工作;三是县林业局、县特产局定期观察厂区周边林果树木生长情况;四是县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暗访夜查。
至喜大桥的引桥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
宜昌市住建委
1号引桥东山大道路口桥墩施工部位现场存在围挡封闭不连续、裸土未覆盖、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抑尘措施不到位等问题;2号引桥东山大道匝道口部位管沟开挖部分土方未覆盖,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3号沿江大道引桥部位现场未施工但存在裸露土方未覆盖的情况;4号西坝立交匝道口部位现场未施工但存在裸露土方未覆盖的情况;5号点军大道引桥下部(人行道、非机车道路基施工)部位施工存在裸土未覆盖,抑尘措施不到位的情况。
1-3号部位:住建委已安排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该项目参建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整改,限期2天完成。整改情况:经下午18:00现场核查,1号部位施工单位正在对围挡进行,裸土正在覆盖中。2号部位施工单位已对裸露土方处进行了硬化处理,已无裸露土方,并该区域采取洒水车洒水的措施抑尘。3号部位施工单位已对施工区域裸露土方进行覆盖。4号部位住建委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情况:施工单位已对施工区域裸露土方进行覆盖。5号部位住建委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情况:施工单位已对施工区域裸露土方进行覆盖。
湖北宜化、湖北大象、湖北化工、兴发化工厂,都是从事化肥生产。24小时排放恶臭气体,类似硫酸味,对信访人造成影响。
1.湖北宜化、湖北化工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湖北大象为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兴发化工厂为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2.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暂未发现明显的环境污染问题。                                            3.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但该公司2016年11月的合成氨产量8000吨以上,超过设计和核定产能,存在“超过污染物日最高允许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问题。 4.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硫酸车间熔硫工段尾气洗涤装置抽气管道腐蚀穿孔,熔硫槽抽气不足,部分尾气未能进入洗涤塔进行洗涤,导致气态硫逸散在空气中,因此空气中有较明显的硫磺气味。
1.12月1日对湖北大江化工和宜都兴发化工进行了氨和二氧化硫的监测,2家公司厂界二氧化硫均达标,但氨有超标行为。宜都环保局已对超标情况立案,此案正在办理中。 同时,宜都市监测站对2家公司开展了连续不间断监测,若发现持续超标现象,将责令停产整顿。                                                             2.对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的超过重点污染物日最高允许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违法行为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措施。                                        3.对兴发化工有限公司硫酸车间熔硫工段实施停产整治。
兴发集团化工园区持续一两年每晚排放废气,晚上10点至凌晨1、2点排放。2016年9月18日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信箱投诉过,省长信箱回复说经监测是氯化氢气体排放,已经对其进行了处罚,但是恶臭的原因并未查到。猇亭区环保局回复说正在监管,但是信访人认为没有起到效果。10月到11月中间有一个月没有排放,从11月27日晚上又开始排放。
2016年11月29日晚,猇亭区委、区政府接到信访督办件后,立即安排区环保局赶到现场,对兴发园区相应的环保设施进行了检查,设施运行正常,厂区及周边无明显气味。2016年11月30日14:40-14:55期间,宜昌市环境监测站对兴发园区及园区周边开展恶臭无组织排放监督性监测,据监测报告显示臭气浓度均未超标。因天气原因,在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下,达标排放的恶臭气味时有时无,会对周边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信访人举报基本属实。
根据 2016年8月12日至9月2日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边界和宜昌汇富硅材料有限公司边界氯化氢均超标,2016年10月14日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恶臭超标。猇亭区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宜昌汇富硅材料有限公司各处罚10万元;对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处罚10万元(宜猇环法〔2016〕19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消除恶臭气体扰民问题。下一步兴发集团针对现有的环境问题,已制定治理方案,决定继续加大环保治理力度,挖掘内部装置升级改造空间。
信访人反映的是长阳蒙特锰业,该矿提炼锰矿车间排放的污水通过小华宜沟渠进入了沿头溪和清江河,企业在靠近提炼车间设置了拦水坝,坝上设有闸口,天晴时关闭,下雨时找开。天晴时排放的污水较少,水质是黑的;下雨的时候排放较多,水质更黑,小致使河水变黑,农田无法灌溉,人畜饮水有困难,希望督察组严查此事。
1.该公司为国控水污染源,安装有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据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各项水污染物均为达标排放。目前,该公司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废水均实现了循环利用。“排放的污水通过小华宜沟渠进入了沿头溪和清江河”应为一期尾矿库渗滤液,处理后废水经小华宜沟渠进入沿头溪,最终汇入清江。                                  & 2.经核查,拦水坝应为企业电解锰尾矿库大坝坝体,按照安监部门要求,坝上设有溢洪口。                                                   3.经核查,渗滤液产生量与降雨有关,正常情况下未发现渗滤液不经处理直接外排的情况。但因企业管理仍存在环保不到位、应急不及时等问题,在有较大降雨时曾出现部分渗滤液经应急池漫溢,致使河水变黑,同时区域属喀斯特地貌,也存在渗滤液收集不完全的情况,环保部门在执法检查或接群众举报后及时进行了查处。近年来,先后下达整改通知3次,下达现场责令改正决定书2次,行政处罚2次,罚款金额151058元。                                                                           & 4.关于“农田无法灌溉,人畜饮水有困难”的问题。经核查,自2007年后,沿线居民的饮水问题,已由当地镇人民政府负责,架设了饮用水系统,解决了沿线居民的饮用水问题。同时,沿线农田基本为旱作。
经核查,该公司目前二期项目虽已进入验收程序,但未获得环保“三同时”验收批复,涉嫌久试未验。部分应急池清理出的废渣未及时转运,存在环境隐患。厂区部分地面灰尘较多,易造成面源污染。目前,长阳县环保局已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长环限改字〔2016〕11号),责令企业立即停止扩建二期20000 吨电解金属锰生产线生产,待完善环保验收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要求企业对部分事故应急池清理出的废渣及时转运,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并对厂区运输车辆及时冲洗,地面安排专人定时清扫并保湿,消除面源污染。
信访人反映2016年4月所居住的房屋门前约40米处修建了一个8千伏高压电铁塔,铁塔反光,产生的光污染影响信访人的正常生活。2016年6月信访人曾向渔阳关镇政府、渔阳关镇环保局、渔阳关镇派出所、五峰县县政府等部门反映,结果铁塔公司回复信访人“两个月后就不会有这种情况出现”,事实上过去5个多月了,光污染仍然存在,没有好转迹象。信访人再次向渔阳关镇政府反映,政府表示无法解决,渔阳关镇派出所还要拘留信访人。
经查,信访人所反映的阳光照射塔身产生反射光,对其生活确有一定影响。调查核实情况如下:“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属国家“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环保部审批,批准文号为:环审〔2014〕276号。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5998铁塔位于其住房前略偏西北方40米处。#5998铁塔高约75米,钢材质,其表面经镀锌后呈银灰色。  关于派出所要拘留信访人之事,是提醒信访人不要阻碍正常施工和损坏铁塔器材,否则要承担相应后果。
经与信访人沟通协商,信访人同意采取技术措施,消除或减轻阳光照射塔身产生反射光对信访人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12月6日下午,县环保局对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发送了《关于责令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限期整改环境问题的通知》,要求该公司立即采取相应技术措施,消除或减轻阳光照射塔身产生反射光对信访人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并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天内请专业部门确定整改方案,30日内完成相应整改,遇雨雪天气顺延。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对整改通知表示同意,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整改工作。
宜昌市夷陵区:一、龙泉镇万家畈采石场问题。1、黄家湾附近的山被毁,山林植被被大量毁坏,没有恢复;2、天坑窝大片的柑橘被污染,柑橘上很厚的灰尘,影响销售;3、从采石场到龙泉镇的龙万公路两侧被污染,粉尘污染严重,碎石堆积严重,公路也被损坏,有安全隐患;4、噪声从晚上10点到第二天早上6点污染严重,方圆6公里影响很大。信访人家离采石场有一公里。最近四五天没有生产,怀疑是为了迎接督察组的检查。采石放炮时粉尘很严重。周边居民曾多次向夷陵区环保局、宜昌市环保局、宜昌市政府、夷陵区政府、人民网反映过。采石场老板会发给周边居民5斤油、一袋10kg米让他们说假话,应付夷陵区环保局的检查。二、秦家河,万家畈老一组有三、四家养猪场(规模100头以上),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到秦家河。三、老沙溪十三组(新万家畈三组),有一家规模十万羽的咯咯鲜养鸡场,用翻斗车将鸡粪(未经处理)直接倒入秦家河。
关于万家畈采石场:该场已停产,无法查实噪音污染;厂区植被粉尘污染严重;堆场未覆盖;碎石生产线未密闭;厂区道路未硬化且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无法提供环评手续。关于秦家河四家养殖场:化粪池外设有外排管道,并设有人工开启阀门,且养殖场周围雨水收集系统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关于宜昌咯咯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发现该公司用翻斗车将鸡粪(未经处理)直接倒入秦家河。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外河床旁有三根塑料管道,但现场无废水外排。
关于万家畈采石场,限期整改:复工申请未通过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12月15日前对厂区、万龙路两侧污染植被,厂区附近被粉尘污染的柑桔树进行冲洗,对堆场进行覆盖,密闭碎石生产线,厂区道路铺设碎石;三是如环评无法提供,在扩复同时必须重新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英杰养殖场,限期整改:立即拆除化粪池外管道及人工开启阀门,并进行封堵;12月15日前完善养殖场雨污分流系统。整改后仍达不到环保要求,将依法取缔关闭。秦光荣养殖场,限期整改:立即封堵化粪池周围溢出口;12月20日前对化粪池进行密闭,完善养殖场雨污分流系统。整改后仍达不到环保要求,将依法取缔关闭。唐耀华养殖场,限期整改:立即封堵化粪池外排管道;12月20日前完善养殖场雨污分流系统。整改后仍达不到环保要求,将依法取缔关闭。宜昌咯咯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责令整改:立即拆除厂外塑料管道,并进行封堵。
信访人反映的是宜昌市宜都市枝城镇楚新化工、兴发化工等化工企业废气污染问题。一年四季周边空气质量很差,有股氨气味道,雾霾很严重。(信访人不在当地,不了解具体情况,只知道空气质量不好。)
1.信访人反映的企业涉及: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宜昌鄂中化工有限公司。2.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建厂较早,部分老旧设施设计标准较低,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较为明显,特别是合成氨车间气味有逃逸现象;物料运输量较大,道路扬尘较为明显。3.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硫酸车间熔硫工段尾气洗涤装置抽气管道腐蚀穿孔,熔硫槽抽气不足,部分尾气未能进入洗涤塔进行洗涤,导致气态硫逸散在空气中,因此硫酸车间附件空气中有较明显的硫磺气味。4.宜昌鄂中化工有限公司道路扬尘方面控制不到位、物料运输过程存在抛洒、部分老旧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
1.12月1日对宜都兴发化工氨和二氧化硫的监测,厂界二氧化硫达标,但氨有超标行为。宜都环保局已对超标情况立案,此案正在办理中。 同时,宜都市监测站开展了连续不间断监测,若发现持续超标现象,将责令停产整顿。    2.对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加大投入改善各类设备跑冒滴漏、无组织排放问题,加大道路冲洗、清扫力度,改善环境状况,对所有排口进行第三方委托性监测并将监测信息公开。3.对兴发化工有限公司硫酸车间熔硫工段实施停产整治4.对宜昌鄂中化工有限公司要求加大投入改善各类设备跑冒滴漏、无组织排放问题,加大道路冲洗、清扫力度,改善环境状况,对所有排口进行第三方委托性监测并将监测信息公开。
信访人反映的是三斗坪镇秋千玶第二居民点下水道污水直接流入信访人的责任田,生活垃圾随意丢在信访人的责任田。从2003年开始不断向各级信访部门、环保部门反映,夷陵区环保局局长袁国斌同志回复“请信访人直接向宜昌市12369热线反映”,2015年夏天、2016年春天,信访人再次向宜昌市12369热线反映,村干部组织人员只对水田垃圾进行了清理,未对旱田进行清理;公路旁林地里有大量的随意丢弃的生活垃圾。2011年镇里修建了下水道,因下雨、坍塌等原因,下水道没有正常使用,致使信访人的住屋已成危房;2016年7月12日,信访人向湖北省信访局反映危房修建的事宜,省信访局当天当面答复“让信访人回去等待,并承诺一定会帮信访人解决问题”,事实上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反而从2016年9月17日开始,当地政府对信访人采取了停水措施,至今未恢复通水;此外,宜昌市市长热线承诺会于2016年11月30日针对停水的问题对信访人进行回复。
信访人责任田里无垃圾,公路旁林地确实有少量垃圾。第二居民点附近,周围居住4户居民,生活用水均通过排水管道排出,需经信访人责任田的排水沟。信访人的3处土坯房墙面都有部分裂缝。信访人家中接通的秋千坪村安全饮水管道未停水,且其自己修建的蓄水池水量也比较充足。
镇政府现场责成村委会立即安排专人进行清理,责成镇规环所及时在居民点附近安放垃圾桶,并定期行清理,同时要求村组干部积极引导村民讲究卫生。责成秋千村协调周边的4户村民改进排水系统,该整改工作已于12月6日完成。关于信访人反映住房已成危房的问题。已告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及房屋相关资料,资料提交后,由三斗坪镇政府负责协助信访人请房屋安全鉴定部门2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湖北省枝江市安福寺镇6家(紫荆岭砖厂、杨店砖厂、银豪砖厂、明智砖厂),宜昌市白杨镇5家(张店砖厂、赵家铺砖厂、柳林砖厂、小冲砖厂、成林砖厂)黏土砖厂,向周边杨店村和善溪窑村的良田和山体取土,破坏生态。砖厂24小时生产,烧煤排放烟尘扰民。
枝江市、高新区
经现场核实,枝江市安福寺镇存在的5家砖瓦厂均已断电停产。高新区赵家铺、柳林、层林、张店、小冲等5家砖瓦厂已全部取缔关闭。
截止12月6日,枝江市5家砖瓦厂全部关停,组织200多人参加了联合执法行动组,对现场进行查封,拆除了生产辅助设施,封闭了砖窑。烟囱爆破准备工作正在实施。                   & 12月3日至4日,宜昌高新区白洋园区对辖区内5座关停砖瓦厂烟囱实施了定向爆破清除。
 & 夷陵区小溪塔黄金卡老火车站旁有一个存栏量30、40头的养猪厂,恶臭污染。信访人于2015年开始向反映问题,夷陵区政府于2016年10月份回复会将养猪厂在11月底关闭,但是还没有任何措施,养猪厂依然存在。
 & 该养猪场存栏猪34头,其中仔猪14头,沼气池粪水满后未及时清理,导致粪水溢出沟外,臭味较大。该养殖户因多次被信访投拆,夷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于2016年9月纳入生猪养殖场关停的重点对象,协议定于2016年11月底关停转产,但截至该信访人投诉时,仍未关闭,信访情况属实。
 & 2016年12月2日,夷陵经济开发区规环办对该养殖场下达整改告知书,要求养殖场在12月3日前将成品猪全部售卖,履行协议义务,迅速清栏关闭,并将沼气池和排粪沟清理干净,消除环境污染问题,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12月6日,该养殖场已全部拆除关闭。
 & 信访人反映环保部门管理不到位。2012年湖北中孚化工有限公司环评搬迁没有落实,就通过了环评审批;湖北中孚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噪声污染问题,排放时间为6时到次日3点,夷陵区环保局要求企业2016年3月11日-4月11日停产整改,但是企业并没有停产整改,没有任何处罚;夷陵区环保局2016年9月9日经对企业进行监测后证明企业达标无望,但对企业未提任何整改要求,企业依然正常生产。
&2016年12月3日,夷陵区环保局会同樟村坪镇政府赶赴现场对其进行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夷陵区环保局对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户进行实地核实,在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户有5户居民。根据日常监管情况,该公司噪声存在超标排放,信访人反映属实。夷陵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自2015年3月—2016年6月,对其征收超标排污费49330元。
 & 针对该公司噪声超标排放的问题,12月5日,夷陵区环保局责令企业停产整改。要求企业采取治理措施,消除噪声污染。同时督促企业落实卫生防护距离搬迁工作。
 & 信访人在伍家岗区金都批发市场,反映其对岸的长江边点军区有一家化肥厂,每天早上8、9点排放废气,排放时呈黑色蘑菇云状。
 & 针对信访人举报情况,2016年12月1日,宜昌市点军区环保局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该公司于11月30日,按照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田田化工公司关停整治提升有关问题的纪要》,全面停产。 & 经分析,投诉人观察到的应该是该公司在停产前,闭路循环水系统凉水塔风筒产生的雾状水蒸气,信访人举报情况属实。
 & 宜昌市政府明确要求该公司在11月底前完成关停。该公司按要求于11月30日全面停产。
 & 家住在猇亭区云池村的信访人反映,1、今年夏天山洪导致山体垮塌,很多生活垃圾被冲到4820兵工厂区的排水沟里被堵一直没有清理。2、湖北宜化化工煤化工、磷化工生产工艺落后,24小时生产排放废气,冬季气压低时烟雾弥漫,锅炉排放黄色废气;废渣在宜化厂区猇亭大道旁边堆积成山。
 & 1.因夏季暴雨导致上游洪水冲毁4820厂内(靠近善溪窑村)长100米左右排水沟,沟内有泥土夹杂部分生活垃圾未清理干净。                                                                                        & 2.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共有3套合成氨尿素生产线,2016年11月30日1#、2#合成氨生产线全线停车(煤气化节能升级改造项目需要对此部分装置进行拆除),该公司无燃煤锅炉。 & 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1#、2#硫磺制酸装置正在运行,该公司硫酸尾气采用湿法脱硫工艺,现场检查在线监测运行正常,烟气外观无异常。1#、2#在线数据显示废气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 经现场核实,未发现猇亭大道旁边废渣堆积情况。距离猇亭大道约1500米位于桃子冲2组有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桃子冲磷石膏渣场,该渣场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齐全。经现场检查磷石膏渣堆放未超出渣场边界范围。
&1.关于宜昌四八二0机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处理情况,目前猇亭区正组织人员开展清理工作,12月8日前完成清理工作。 & 2.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这两家企业均属于连续生产型化工企业,生产装置为24小时连续运行。根据本年度第三方委托性监测报告显示数据均达标。&2016年6月30日宜昌市环境监测站监督性监测报告显示:氨气达标排放。今年以来,按照双随机要求对该厂硫磺制酸废气排放抽测3次,每季度宜昌市环境监测站抽测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硫磺制酸废气排放浓度,数据均达标,猇亭区环保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评及验收批复意见,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于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置。
 & 信访人反映部分环境违法企业不应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问题,企业违法行为已被查出,增值税相关的政策问题并非受理范围。信访人反映环境保护部门信息公开不到位,具体涉及:宜昌市环保局:市局网站处罚信息公开查不到。如宜都市环保局、当阳市环保局、夷陵区环保局、长阳县、远安县、秭归县环保局行政处罚信息都查不到。
宜昌市国税局、宜昌市环保局、宜都市、当阳市、夷陵区、长阳县、远安县、秭归县
 & 1、增值税即征即退。宜昌市国税部门对环境违法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进行了清理自查:枝江市木渣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因在2015年10月受到枝江市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枝江市国税局自2015年11月起至今未对其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暂未发现其他纳税人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需暂停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并追缴已退增值税的情况。 & 2、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经核实,宜昌市环保局网站首页提供了《环境监察执法》专栏信息查询页面。据统计,从2015年2月至今,该栏目已发布督办通知、处罚决定书等文件371条,所有公示信息均可查阅。 & 相关县市区环保部门也按要求开展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宜都市环保局、长阳县环保局将行政处罚信息分别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夷陵区环保局将行政处罚信息在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规定的平台上进行了公示;远安县环保局将行政处罚信息在远安环保网进行了公示;秭归县环保局将行政处罚信息在秭归政府门户网公示;当阳市环保局在环保局网站进行了公示。 & 宜昌市各级环保部门也存在着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开的及时性不够,公开的位置不便于查询等问题。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 1、增值税即征即退。宜昌市国税部门清理了全市具有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的纳税人(企业)名单,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同环保部门做好信息共享,对受到环保行政处罚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企业)开展即征即退增值税追缴并自行政处罚的次月暂停其36个月的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 & 2、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宜昌市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落实有关环保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门户、环保部门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方便群众查询。
石首楚源集团从2007年开始向长江排放生产污水,周边农田无法耕种问题
石首市委、市政府组织环保、安监等部门进驻楚源集团驻厂督办,督促全面深入整改,并公开承诺:(一)楚源集团整改不达标,决不恢复生产。(二)一旦企业完成整改恢复生产,石首市委、市政府将依法要求企业公示整改信息,实施全面驻厂监察。根据调查,企业对周边农田有一定影响,但未发现无法耕种的情况。
2007年以来,石首市先后7次对该公司环境违法情况给予行政处罚。2016年,荆州市环保局对楚源集团环境问题也进行了依法查处。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公安县藕池镇造纸厂无污水处理装置,长期无固定时间排污水到藕池河问题
1.公安县环保局对该公司环境问题立案调查,于2016年11月30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停止排放水污染物。 2.该公司分期建设了污水、废气处理设施,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废水经过处理后排向公安县藕池河。
11月30日下午,公安县委县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在2016年12月5日前上报关闭方案,2017年3月以前完成关闭。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生产。问责2人。
松滋市国际大酒店锅炉房燃煤烟气污染问题
2016年11月29日下午,松滋市环保局组织监察人员和监测人员对该公司锅炉进行了现场检查和监测。经查,该锅炉近期由于脱硫设施的喷头损坏,导致锅炉出现不达标情况。
一是责令该公司锅炉已停止运行。二是依法对锅炉及配电柜等主要设施实施查封。三是依法立案查处。对该公司依法实施处罚,拟罚款10万元。四是督促立即整改。整改未完成验收合格之前,不得恢复经营。
洪湖市峰口镇的市政管网下水道没人疏通、生活垃圾臭味扰民问题
1.峰口镇主管网查验未发现明显堵塞,但管内少量沉积物。2.峰口镇个别垃圾转运点存在收集、转运不及时的现象,官厅村垃圾填埋场存在覆盖不及时、有垃圾飘散的事实,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的视觉、嗅觉舒适度。
洪湖市委市政府组成工作专班现场处理,对峰口镇下水管网进行检查和疏通,对垃圾填埋场进行整治,减少垃圾外露,降低气味,并在峰口镇新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市纪委已介入调查,问责4人。
信访人反映荆州市沙市区湖北三才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污水问题,企业主要生产亚磷酸三甲酯、亚磷酸三乙酯。企业产生的污水用地下水或者自来水进行稀释后,直接外排(不定时),信访人怀疑污水里的氯化钠含量高,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016年11月30日,专班工作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发现:1、该单位亚磷酸三甲酯、三氯化磷、甲基膦酸二甲酯产品生产正常,其他产品未生产;2、2014年6月至2016年3月,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利用消防栓连接消防水带将自备水源的清水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二沉池中,对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的废水进行稀释混合后,向外界水环境排放。该行为符合“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情形;3、该单位生产废水中盐分含量高,对污水处理站生化系统造成冲击,出于污水处理工艺需要,该单位在污水处理站西侧专门修建雨水收集池用于配水;4、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单位废水、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连续监测。在该单位废水总排口进行了采样,11月30日现场采样监测结果表明,该单位外排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114mg/L、氨氮排放浓度为28.8mg/L、总磷排放浓度为4.03mg/L、氯化物排放浓度为2430mg/L(国家无排放标准);在生物质锅炉排气筒进行了采样,现场采样监测结果表明,该单位外排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44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362mg/m3。以上各项指标均不同程度超标。12月1日现场采样监测结果表明,该单位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77mg/L、氨氮排放浓度为7.16mg/L、总磷排放浓度为1.57mg/L。除总磷超标外,其他指标均达标。从现场监测结果分析,该单位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较为稳定,处理效率达97.8℅。
1、针对该单位涉嫌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荆州市环保局进行了立案查处。2016年12月2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荆环责改字[2016]83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荆环罚听告字[2016]83号),拟对该单位处10万元罚款,并拟将此案移送至荆州市公安局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针对该单位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荆州市环保局进行了立案查处。2016年12月2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荆环责改字[2016]81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荆环罚告字[2016]12号),拟对该单位处35725元罚款。3、针对该单位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荆州市环保局进行了立案查处。2016年12月2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荆环责改字[2016]82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荆环罚听告字[2016]64号),拟对该单位处10万元罚款。4、针对该单位存在多项环境问题,荆州市环保局依法于2016年12月2日对该单位下达了《停产整治听证告知书》(荆环停听告字[2016]2号),并责成该单位制定停产整改方案。5、市环境监察支队约谈了该单位污水处理运维公司--武汉水知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工艺,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松滋市城中心普遍烧煤污染严重,烧煤的污染源主要为酒店,特别是国际大酒店、南湖大酒店,近三年松滋市环保局向社会承诺城区内禁燃,但是没有完成。
松滋市中心城区共有规模酒店10余家,列入禁燃名单的酒店仅有松滋市海阔天空商务会所和国际大酒店2家,其余酒店都是采用电、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松滋市海阔天空商务会所2台燃煤锅炉(分别为1吨、2吨)已于2016年8月底前实施煤改电,已经实现电与太阳能混合使用提供热源。国际大酒店现有1台2吨燃煤锅炉。目前,企业已经计划实施煤改空气能,拟用空气能热泵系统替代燃煤锅炉供热。松滋市南湖大酒店从2012年开始运营,一直使用天然气为原料。
一是责令国酒锅炉立即停止运行。目前,该锅炉已停止运行。二是依法实施查封。对其锅炉及配电柜等主要设施现场实施查封。三是依法立案查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拟罚款10万元。四是督促整改。该公司联系一家地源热泵系统供应公司,用空气能热泵系统替代燃煤锅炉供热,在整改未完成并通过松滋市环保局验收合格之前,不得恢复经营。我市禁燃工作专班对全市中心城区列入禁燃名单的企业逐一调查,查看整改现状,对还未制定方案的企业下达督办通知书,督促禁燃整改,确保按期于2016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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