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申请南宁经济适用房楼盘要什么条件

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南宁市在什么地方领表邕宁区户口推荐回答:要符合面要求即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符合列条件:()具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民政府划定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民政府规定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象家庭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民政府根据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家庭口结构等素确定实行态管理每向社公布我和老公都是武鸣县的户口,能在南宁市申请经济适用房吗?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有什么条件限制?推荐回答:不可以。①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②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③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6平方米(含);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外地户口可以在南宁申请经济适用房吗?有什么手续、条件?推荐回答:外地户口不能在南宁申请经济适用房,南宁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之一就是具有南宁市城镇非农业户口。参考资料:根据最新消息,2015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2015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有以下几点。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3、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6平方米(含);4、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除以上2015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及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住房价格、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比较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外地户口在南宁购买经济适用房要具备什么条件推荐回答:南宁经适房申购1.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①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②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③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6平方米(含);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2.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①请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咨询、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申购表》。② 申请人填表并到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和盖章。③ 申请人将需要提供的资料交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人员负责查验证件、资④ 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公示和提出初审意见。⑤ 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将提出初审意见的资料送南宁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发展中心,由发展中心进行⑦ 选好房后,办理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广西南宁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都有什么要求?推荐回答:其实南宁市户口其都搞假比说均面积足15平米收入6万元没见经济适用房拿租像住房困难户啊或者面积120平米哪低收入家庭现南宁市申请已经停止等待社答完毕谢谢南宁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推荐回答:关于购房条件()住城镇低收入家庭房户或男满28周岁、满25周岁低收入房单身员房单身员同要提供所工作单位或户口所民政部门具婚姻证明(含事、劳部门规定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外务工员)(二)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均15平米低收入家庭[指家庭(含夫妇双)工资收入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职工平均工资6倍且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职工平均工资半]住房困难户(三)关于离婚房申请购房问题:1.离婚间必须满;2.离婚或原住房归属没明确必须提供离婚双经公证处公证住房归属材料;3.离婚原住房归属直接抚养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四)城市建设规划已拆迁住房房户号入座申请住房→房户条件范围:1.南宁市城区非农业口低收入家庭房户(提示:低收入家庭指家庭收入6万元)2.离婚满1房户(提示:离婚前双没共同房屋产权申购受间限制)需提交资料:1.申请书(提示:内容包括工作情况、婚姻状况、住房困难情况)2.调查表(提示:单位或居委审核证明意见档必须注明证实参加房改、集资建房、私房、现住房情况能简单写同意或情况属实)3.申请及配偶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申请及配偶效住房情况证明(提示:A.内容包括居住单位或居委证实现居住房性质产权归属)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B.具南宁市户口申购员户口所住址与现住址同必须提供户口所住址现住址住房产权证明材料)5.申请及配偶收入证明填报说明:1.填写《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户调查审核表》申请/配偶所房改部门核查意见栏凡属于首府南宁房改办所办业务范围内申购户用南宁房改办具住房状况证明2.具南宁市户口区直单位员必须提供区直房改办具住房状况证明3.非南宁市户口城镇员必须提供户口所房改部门具住房状况证明→单身龄青房户条件范围:南宁市城区非农业口低收入男28周岁、25周岁单身龄青房户需提交资料:1.申请书(参照同)2.调查表(参照同)3.申请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户口所民政局、计委(单位或居委)具效未婚证明5.申请效住房证明(提示:内容包括居住单位或居委证实现居住房性质、产权归属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申请收入证明填报说明(参照同)→拆迁户条件范围:城市建设规划已拆迁产权证房户(提示:拆迁户按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套购买仍未能解决拆迁家庭居住困难家庭其员按关规定另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申请租住廉租房)需提交资料:1.申请表(参照同)2.调查表(提示:需证明盖章)3.申请及配偶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拆迁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拆迁证明5.拆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填报说明1.拆迁证明拆迁户户主必须与原拆迁住房《房屋所权证》户主相致拆迁房屋产权户户能具份拆迁证明拆迁住房割给其具拆迁证明2.拆迁户产权证情况属房产局公房租户拆迁提供直管公房屋差遣货币安置协议书申请工作单位或居委核查表意见栏填房证明、收入证明;属单位公房租户拆迁需申请工作单位或居委核查意见栏填证明本单位职工、房证明、收入证明等意见提供单位与拆迁部门签署拆迁合同;申请户申报享受拆迁户优先安排待遇→均住房面积15平米条件范围: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均15平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提示:共同居住赡养、抚养关系户口同现住房)需提交资料:1.申请书(参照同)2.调查表(参照同)3.申请及配偶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家庭员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申请及配偶效住房证明(提示:内容包括居住单位或居委证实现居住房性质、产权归属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6.申请及配偶收入证明7.已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份填报说明:1.共同居住赡养、抚养关系房户直系亲属栏要求住房均住房面积15平米家庭户填写2.计算住房控制面积要合并计算两套住房面积减申请应享受住房控制面积面积超标面积→外务工员条件范围:属低收入家庭房户或男28周岁、25周岁低收入房单身外务工员且按事、劳部门规定与南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1用工合同并已经缴纳1养保险需提交资料:1.申请书(参照同)2.调查表(参照同)3.申请及配偶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婚证明4.申请及配偶效住房证明(提示:内容包括居住单位或居委证明现居住房性质、产权归属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申请及配偶收入证明6.按事、劳部门规定与南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1用工合同且缴纳1养保险账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填报说明:劳用工合同必须南宁市劳保障局签证南宁市怎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条件和手续推荐回答:《南宁市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办法提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这三个条件一是具有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在日以后拆迁;二是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的2倍(由南宁市房管局定期向社会发布,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三是拆迁户实行货币安置,平房拆迁补偿安置费低于10万元,楼房拆迁补偿安置费低于18万元,且他处无住房。建设定向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是南宁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定向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按照“四带”(带规划条件和房型标准、带开工竣工和入住时间、带销售对象、带销售平均价格和最高价格)的要求进行招标建设,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从严控制销售对象和销售价格,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办法规定,购买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后方可上市出售,出售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定向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是天津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从严控制销售对象和销售价格,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购房证明》只限本人使用,每个证明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展开全部下一篇:经济适用房的概念是指国家安排的,根据人民经济适用情况所出台的免收土地税务,出售价格较低,遵守政府指导价格的房。(1) 1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m2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4万元及以下。坚持中小户型.节约省地环保的原则合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要按小户型.淆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根据国家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是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由地方政府行政划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住房是人们的刚需,但是部分地区房价居高不下,不少人无法承担高额的房价,为了缓解这种情况,政府就推出了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都是保障性住房,具有随着房价的升高,很多外来务工和低收入者无力买房,使用政府出台了经适房政策,那经适房申请有哪些条件呢?导语:对于很多普通人员来说,想要购买一套普通的经济适用房,不仅仅只是付钱就可以的,还需要各种不同的手续办理,首先要向自己的工作单位写一份房屋限价房,又被称作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提醒大家将限价房与经济适用房划分开来,限价房并不是经济适用房。在中国,还是有很多人买不上房子,所以政府出台了经济适用房,来缓解住房问题,那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我能申请经适房吗?  准入门槛提高  此次经适房新政变化最大的就是在经济适用房的准入门槛上!据了解,目前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缺口较大,轮候人员众多。根据实际情况,新《办法》提高了南宁市经济适用房准入门槛,将原来&具有我市城区户籍并在本市实际居住生活&的条件提高为&具有我市城市户籍三年以上并在本市实际居住生活&。&  同时,将原来旧办法中的&家庭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规定改为&没有住房&!  具体的申购条件如下:  1、取得本市城区范围内居民户籍三年以上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或者实际居住生活;  2、属于两人以上家庭户或者30周岁以上单身人员;  3、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014年,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075元,则意味着家庭年人均收入在21660元以内才可以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 (一)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 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的;&&(二)拥有商铺、车库、车位、仓储、办公用房等非住宅用房的;&&(三)已申请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且正在受理、审核过程中或者轮候期内,尚未办理放弃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手续的;&&(四)正在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未承诺在购房时自愿退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的;&&(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转让房屋未满3年的;&&(六)违反诚信管理规定,尚在限制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失信惩戒期限内的。  此外,《办法》进一步严格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条件审核程序,将南宁市原来&两审两公示&制度,即由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后报市住房部门复审、公示并最后决定,改为&三审两公示&制度,增加了城区住房部门、民政部门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条件进行审核的环节。&&  如果申请人、准购人或者购房人隐瞒情况、虚构材料骗购经适房,相关部门除取消其准购资格或收回经适房外,还将对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取消其5年内申购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资格。&  现状:住房局暂停受理经适房业务&  记者今天从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由于新旧办法的衔接工作,如&相关申请表格的制作&、&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尚未完成,再加上旧办法下的轮候户数量较大需要先行解决等原因,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已经暂停经适房的受理业务,预计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能恢复受理工作。同时,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暂停受理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市民购买经适房并不影响!  延伸阅读&&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比较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面积多大?  新政:套内面积不超 60平方米  新《办法》规定,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高层、超高层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可以适当增加,但套内使用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据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日,南宁市本级经适房项目共有27个,已分配57388套。  多少钱一平米?&&&新政:项目利润按不高于3%核定价格&&对于申请人关注的房价方面,《办法》也给出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按不高于3%核定;南宁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公布价格销售,不得价外收费。  南宁经适房都在哪?&  事实上,2009年至2015年,南宁市共审核通过获得经济适用房准购资格的家庭达31204户,其中已安排购房17507户,货币补贴保障314户,轮候9283户。今年南宁经济适用房计划推出5227套,已分配4372套。对于城市低收入群体来说,可以申购哪些经济适用房项目呢?&&  事实上,南宁江南区、邕宁、西乡塘北湖、安吉等地段,均分布有不少经济适用房项目,康岭花城、中房&碧翠园等经济适用房&待嫁&。以10月为例,包括昌泰清华园、鑫利华花城等在内的10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共有1425套经济适用房&待嫁&,面积主打50~80平方米。近期南宁将推71套经适房,位于昌泰清华园等项目,主力户型面积50~102平方米,主力价元/平方米。|编辑:罗婷|南宁头条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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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2015年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
2015年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
& &2015年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最新动态,报名申请公告,开盘通知,销售价格,资格审核名单;经济适用住宅项目详细介绍,限价房项目详细介绍。包括昊壮上乐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和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五象新区滨江阳光水岸限价房。上述楼盘项目的项目地址,咨询电话,楼盘户型图,交通路线(公交线路路及地铁线路),小区教育配套,小区医疗配套等。本专题内容来自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对外公布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政府文件为准。
昊壮上乐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乐贤路16-1号,拟定于近期开盘销售。现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将销售房源及开盘报名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滨江幸福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位于南宁市邕宁区城关路西面(五象大道与龙岗大道交汇处邕灵二级公路往灵山方向约500米左侧),拟定于近期开盘销售...[]
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以下简称《办法》)文规定,现将昊壮·上乐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016年第二次开盘销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以下简称《办法》)文规定,现将昊壮·上乐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016年第一次开盘销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滨江幸福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016年第一次开盘销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南府发〔2013〕46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南宁市地产业开发总公司已取得滨江·阳光水岸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060101),符合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受理购房申请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昊壮上乐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乐贤路16-1号,拟定于近期开盘销售。现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将销售房源及开盘报名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滨江幸福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位于南宁市邕宁区城关路西面(五象大道与龙岗大道交汇处邕灵二级公路往灵山方向约500米左侧),拟定于近期开盘销售。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将销售房源及开盘报名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根据《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南府发〔2013〕46号)(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南宁市滨江·阳光水岸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南宁市地产业开发总公司)将组织开展该项目2015年第二次开盘销售...[]
根据《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南府发〔2013〕46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且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昊壮·上水湾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将转为商品住房自行处理,现决定开展最后一次受理购房申请工作,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康岭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位于南宁市邕宁区公曹路11号,拟定于近期开盘销售。现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府发[2009]70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将销售房源及开盘报名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府发〔2009〕70号)文规定。现将和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015年第四次开盘销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南府发〔2013〕46号)(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南宁市昊壮·上水湾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南宁昊壮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组织开展该项目2015年第二次开盘销售。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和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安武大道22号,拟定于近期开盘销售。现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府发[2009]70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将销售房源及开盘报名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府发〔2009〕70号)文规定。现将滨江幸福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015年第四次开盘销售房源客源通告如下...[]
滨江幸福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位于南宁市邕宁区城关路西面(五象大道与龙岗大道交汇处邕灵二级公路往灵山方向约500米左侧),拟定于近期开盘销售。现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府发[2009]70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将销售房源及开盘报名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根据《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南府发〔2013〕46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南宁市地产业开发总公司已取得滨江·阳光水岸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060101),符合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受理购房申请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府发〔2009〕70号)文规定。现将鑫利华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015年第一次开盘销售房源客源通告如下...[]
鑫利华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园三里1号,拟定于近期开盘销售。现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府发[2009]70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将销售房源及开盘报名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根据《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南府发〔2013〕46号)(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南宁市滨江·阳光水岸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南宁市地产业开发总公司)将组织开展该项目2015年第一次开盘销售。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次开盘销售共推出143套房源(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南房预字(2014)第218号)。其中,新房源45套,为该项目3#楼07号房及4#楼02号房;余房98套,为该项目1#楼、2#楼、3#楼01-06号房、4#楼01号房。户型和面积:两房一厅41套(61.47-62.20㎡),两房两厅102...[]
本次开盘销售共推出298套房源(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南房预字(号)。其中,新房源200套,为该项目3#楼07-08号房及4#楼02-08号房;余房98套,为该项目1#、2#、3#楼01-06号房、4#楼01号房。户型和面积:两房一厅173套(61.47-62.20㎡),两房...[]
本次开盘销售共推出106套房源。其中,新房源72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南高房预字[2015]第23号),为该项目3#楼的两房一厅户型;余房34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南高房预字[2015]第05号),为该项目1#、4#、5#、6#、7#楼的两房一厅及1#楼的08号房。户型和面积:单间配套...[]
本次开盘销售共推出509套房源。其中,新房源144套(预售许可证号:南高房预字[2015]第23号),为该项目3#楼;余房365套(预售许可证号:南高房预字[2015]第05号),为该项目1#、2#、4#、5#、6#,7#。户型和面积:单间配套421套(36.61-42.91㎡),两房一厅...[]
本次开盘销售共推出488套房源。其中新房源369套(预售许可证号:南房预字(2015)第070号),为该项目3#、6#楼;余房119套(预售许可证号:南房预字(2015)第025号),为该项目1#、2#、5#楼。户型和面积:户型均为两房两厅,其中55.87-65.20㎡455套,69.01...[]
昊壮·上乐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乐贤路16-1号,拟定于近期开盘销售。昊壮·上乐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015年第二次开盘报名于6月10日18:00截止,其中55.71-65.20㎡户型尚有部分房源可供销售。经研究决定,延长该项目55.71-65.20㎡户型2015年第二次开盘报名...[]
本次开盘销售共推出918套房源。其中新房源762套(预售许可证号:南房预字(2015)第070号),为该项目3#、6#、8#、9#楼;余房156套(预售许可证号:南房预字(2015)第025号),为该项目1#、2#、5#、7#楼。户型和面积:户型均为两房两厅,其中55.71-65.20㎡8...[]
昊壮·上水湾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项目2014年第二次受理购房申请工作已于日截止,目前仍有部分房源可供销售,现决定开展2015年第一次受理购房申请工作,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开盘销售共推出241套房源(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南房预字(2014)第218号)。其中,新房源137套,为该项目3#楼302-2506号房,4#楼301-2401号房;余房104套,为该项目2015年第一次开盘剩余房源。户型和面积:一房两厅22套(均为62.20㎡),两房一厅219套(...[]
根据《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南府发〔2013〕46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滨江·阳光水岸项目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以下简称限价房)受理购房申请工作于日结束,但目前仍有部分房源可供销售,现决定延长受理购房申请时间,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滨江幸福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位于南宁市邕宁区城关路西面(五象大道与龙岗大道交汇处邕灵二级公路往灵山方向约500米左侧),拟定于近期开盘销售。现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府发[2009]70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将销售房源及开盘报名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为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基本需求,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2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为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合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构筑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适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缓解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
南宁滨江阳光水岸限价房项目介绍,配套设施/户型图,项目地址,最高销售价格,项目咨询电话:、...[]
南宁滨江幸福小区经适房项目介绍,配套设施/户型图,项目地址,咨询电话,公交路线...[]
根据《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南府发〔2013〕46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南宁市地产业开发总公司已取得滨江·阳光水岸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060101),符合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受理购房申请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昊壮上乐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介绍,配套设施/户型图,项目地址,项目咨询电话,位置图,教育配套...[]
南宁和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介绍,配套设施,户型图,项目地址,公交线路,项目咨询电话...[]
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府发〔2009〕70号)文规定。现将和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015年第二次开盘销售房源客源通告如下...[]
和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安武大道22号,拟定于近期开盘销售。现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府发[2009]70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将销售房源及开盘报名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按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江南区乐贤路“昊壮·上乐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高层住宅最高销售价格的批复》(南价格〔2014〕40号)文批复:江南区乐贤路“昊壮·上乐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高层住宅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安装太阳能和空气源热泵相结合的集中供热水系统的住宅2802元/㎡;不安装太阳能和空气源热泵...[]
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 & 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隶属于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审核及退出管理、保障性住房配售及售后管理、房改业务办理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档案管理、保障性住房需求状况调查等工作。限价普通商品住房& & 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最高销售价格、住房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等限制要求,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公开竞地价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申请的受理、初审等工作。& & 项目中按规划配置的商业配套服务用房及室内(含地下)停车泊位等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定价销售。& & 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满 5年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以上市交易,上市交易需按届时同地段、同类存量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20%的比例,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缴纳相关价款,方可按照商品住房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经济适用住房& & 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只能自住,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 申请家庭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5年后,其经济适用住房需要上市交易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当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购买面积超过保障面积部分的价款)差价的60%向政府交纳相关价款;申请家庭也可以向政府交纳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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