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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协会入会标准明确 五大基础制度曝光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月25日,有互联网金融企业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其所在的企业已经收到《关于报送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单位代表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称,协会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即将组织召开协会挂牌成立有关会议。现启动协会首批拟发展会员单位会员代表的报名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会员单位将相关资料于3月3日前反馈至协会。
  上述互联网金融企业负责人称,按目前安排,协会成立最快预计在3月10日以后。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独家获悉,拟申请会员入会时亦与协会签定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公约》(下称《自律公约》)和《互联网健康发展倡议书》(下称《倡议书》),并交由协会统一保管。
  “目前协会已制定了五大基础制度,除了《自律公约》和《倡议书》以外,其余三项分别包括《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章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以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有知情人士透露。“值得一提的是,协会还明确了个人会员的身份。”
  据介绍,从事互联网金融理论研究并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家学者、关心与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各界知名人士均可申请加入。“不过,为保证个人会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会员管理办法》规定,应当由至少两家常务理事单位书面推荐。”该人士称。
  明确会员入会标准
  “在协会五项制度出台前,协会委托专业研究机构开展多轮调研和座谈,听取了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等从业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了解互联网金融企业客观实际。”对此,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在各项制度初稿基础上,分别组织多轮不同层面专题研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在此过程中,人民银行条法司给予大力支持,对《指导意见》进行了悉心讲解,并从法律法规专业角度多次提出宝贵意见。根据所提意见反复修订,形成5项制度的征求意见稿。”
  不仅如此,协会还向包含“三会”在内的各筹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针对5项制度的意见,在汇总意见后,工作组对各项制度意见逐条处理,并与有关意见提出单位沟通一致,形成现稿。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自律公约》中对互联网金融作出了明确定义,即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销售、互联网、互联网以及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业态。
  此外,协会对关于加入协会单位的基本要求亦进行了明确,一是经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保队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二是经批准设立的清算机构;三是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支付机构;四是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及相关专业人士;五是经相关机构批准,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六是符合协会要求的其他单位。
  与此同时,协会还对部分入会条件进行了细化。如要求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经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在电信主管部门备案;在经营期间未出现过重大经营事故或重大违约事件和;股东和管理层无不良记录且具备一定的金融知识和从业经验。
  此外,经相关机构批准,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承诺接受协会对其的业务指导,接受协会的委托开展工作,均可加入协会。
  不得开展畸形创新
  值得一提的是,《自律公约》中特别强调,不得开展风险不可控的畸形创新,防范互联网金融新产品、新技术可能带来的风险。
  对此,前述互联网金融企业负责人认为,主要是在监管层看来,互联网金融在提升效率,提高服务水平的同时也具有风险传染性、高关联性等特征。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存在独有的科技风险,IT基础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出现问题后会迅速传播,加大风险处置的难度。”该负责人称。“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在突破时空的局限,提升金融效率的同时,带来了资金跨境、跨区域流动,金融机构经营范围混业化、模糊化,加大了反洗钱、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的难度。”
  一家互金平台负责人也称,“比如,某些平台给提供2倍,甚至5倍以上杠杆配资业务,一旦股票暴跌,一两次就爆仓了。”
  上述互联网金融企业负责人表示,协会的一个职责就在于,要积极收集、整理、研究互联网金融的服务领域的风险案例,及时向会员提示相关风险。“此举就是告诉会员都要谨慎点,创新要有谱,风险太大、杠杆太大的会员别参与。”该负责人直言。
  在风险控制方面,据该负责人介绍,协会要求会员严格执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以外,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
  “同时,协会亦要求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管,实现客户资金与会员自身资金分账管理。”该负责人强调。“此外,不得挪作客户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资金存管账户接受独立审计并公开审计结果。”
  除此之外,会员应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这一点也被提到了相当的高度。
  “会员应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制度;按照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的要求,开展反洗钱宣传和培训工作;接受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反洗钱调查,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根据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侦查机关要求,对洗钱或恐怖融资资金采取冻结措施。”该负责人称。
  此外,会员应建立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及时向协会反映市场信息与行业情况,报送业务数据和信息。报送业务数据和信息,共同推动建设权威、可靠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信息服务平台,为行业管理和市场发展提供支持。
(责任编辑:曹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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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最新P2P平台会员单位名单(104家)
摘要:网贷之家讯3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首次公布了会员单位名单,共408位,其中包括2016年入会的395位会员和今年新入会的13位会员。
最新P2P平台会员单位名单
讯3月18日,协会首次公布了会员单位名单,共408位,其中包括2016年入会的395位会员和今年新入会的13位会员。
据之家不完全统计,此次公布的中国协会成员名单(包括会员、理事、常务理事、监事、发起创始成员)中,为P2P平台或关联公司涉及网贷业务的平台,共104家平台。
这104家平台分别为(按平台名称的首字母升序排列):、、、e联贷、、me金融、、、、、、、、、、、、、、、、、(京)、、、、、、、、、、、、、、、、、、、、、、、、懒猫金服、、、利典金融、(原)、、、、、、你财富、、、、、、、、、、融通汇信、、、、、、、、、、投友圈、、、、、、、、、、、、、、、、、惠民、、、、、、、、正勤金融、、。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是什么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NATIONALINTERNETFINANCEASSOCIATIONOFCHINA,英文缩写NIFA)是按照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由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等10部委联合发布的《》(银发〔号)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国家有关部委组织建立的国家级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通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准予成立。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上海黄浦区召开成立会议暨第一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上海市市长杨雄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共同为协会揭牌。第一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等基础制度,签署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同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当选为首届协会会长。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是我国行业协会脱钩改革后第一个承担特殊职能的全国性行业协会,为建立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登记体制做了有益的探索。协会旨在通过自律管理和会员服务,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保护行业合法权益,推动从业机构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引导行业规范健康运行。
协会单位会员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信、、、服务以及互联网支付、、、等机构,还包括一些承担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研究教育职能的机构,基本覆盖了互联网金融的主流业态和新兴业态。
:“不得以互金协会名义做宣传”
上周六,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其官网上首次挂出会员单位名单,并在同一天发布郑重声明称,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中国互金协会为自身经营活动进行宣传。
据中国互金协会的《会员管理办法》显示,自愿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应当满足“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在经营期间未出现过重大经营事故或重大违约事件”。在业界看来,是否加入该协会是评估平台是否靠谱的重要因素之一。
不过,该协会还在披露会员名单的同一天,发布了一份《郑重声明》,称“各会员单位应遵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为自身经营活动进行宣传。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将依法追究违规会员单位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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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从艳3月25日,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上海成立。会议公布了协会领导提名名单,原央行副行长李东荣被提名为会长,银监会普惠金融部文海兴、证监会创新业务监管部刘洁、保监会发展改革部何肖锋分别为副主任,提名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初本德为理事长,提名人民银行科技司陆书春为秘书长。想成为协会单位会员是需要缴纳会费的。据悉,副会长营利性单位100万元/年,非营利性40万元/年,常务理事营利性单位80万元/年,非营利性30万元/年;理事和监事营利性单位60万元/年,非营利性20万元/年,普通会员营利性单位20万元/年,非营利性1万元/年。个人会员暂不收费。这样算下来,协会每年的会员费收入将近亿元。而这次协会的入选单位成员437名,其中在会员单位中,具有互联网金融行业典型性的网贷平台占比不到10%,而传统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占比超过33%。由银监会牵头变成央行,监管者的意图?去年早些时候,互联网金融定下的基调是:让银监会的普惠金融部监管互联网金融,其他部门协同监管。而现在变成了由央行牵头,这传达了什么讯息呢?1.国家是在有意识的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加强监管。去年,互联网金融行业迎来爆发式的一年。据相关数据统计,2015年12月底,全国P2P平台累计4329家,其中只是2015年全国新成立的P2P平台就有1862家,占比43%。但是伴随P2P公司大幅增长的同时,问题平台的数目也在不断地增长。据悉,截止到2015年12月底,问题平台也攀升至1439家,占总平台数的33%,是去年的2.47倍。而从问题平台的经营时间看,平台运营时间越短,出现问题的概率越大。其中有40.2%的问题平台在经营的3个月内发生问题,经营时间在3至6个月、7至12个月的问题平台占比分别为15.9%、20.5%。此外,持续经营1至2年出现问题的平台占比为17%,持续经营2年以上且发生问题的平台占比仅为6.4%。尤其是e租宝等P2P平台的跑路事件,给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所以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国家机构人员的加入,无疑显示了国家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决心。2.但是由银监会变成央行,也传达出监管者暂时并未有一个清晰的监管思路。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时间相对比较短,相关的法律和监管也相对比较落后,再加上中国金融行业体系的不健全等都加大了国家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管理难度,所以成立互联网金融协会算是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探索。互联网金融协会真正发挥作用或许还得一段时间今天的朋友圈被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的消息刷屏,加入协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始大规模宣传,而没有加入协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也纷纷借此表明自己的态度,歌颂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的意义。确实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确实会为整个行业带来诸多利好,比如:1.加强行业自律2.使各家平台的信息披露更加透明3.促进行业数据整合以及加强行业交流4.加强各个平台的风控协同5.更加能够保障投资者的利益6.增强相关企业的信用,加速行业淘汰,大大减少“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其实总的来说,也就是协会没成立之前是大家各干各的,并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但是协会成立之后,大家形成了一个游戏规则,玩这个游戏的人你要遵守,一旦你违背了这个规则,那么你的位于成本将会非常高。但其实它最大价值的发挥还需要一段时间,理由如下:
1.它现在是属于一个顶层的设计,国家相关配套的法规法规和监管还并没有到位,在实际的执行方面将会面临一系列困难。2.现阶段国家并没有赋予很大的权力,更多的是依靠行业协议。而协议的作用是约束,而非强制。3.它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一些P2P平台和假冒的理财公司的跑路现象。4.对于行业相关的从业人员也并没有一个门槛。但其实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属于一个门槛很高的行业,但现在对于相关从业人员也确实没有什么限制。总的来说,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对整个行业来说是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但是它真正的价值是需要一段时间的积累才能够发挥出来。
本文来源:《创业邦》杂志
责任编辑:郭浩_NT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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