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局促进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展发挥什么作用

充分发挥统战法宝作用 促进非公经济加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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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统战法宝作用 促进非公经济加速发展
截至2006年底,全州民营经济从业户数达到11.12万户,其中民营企业5938家,民营企业总户数比2004年的2903户增加了3000多户。民营经济营业总收入达到153.71亿元,上缴税金达5.08亿元。全州近38万人在民营企业工作或从事个体经营,民营经济的有力拉动了州域经济的长足发展,同时对扩大就业作出了贡献。  我州民营经济通过这几年的发展,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出成效:一是进一步突出了民营经济在州域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二是进一步优化了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使民营企业家及从业人员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广大人民群众投身民营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所增强;三是进一步拓展了民营经济发展空间,把发展民营经济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与小城镇建设实现了有机结合,引导民营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把发展民营经济与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实现了有机结合,让民营企业老板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大显身手。四是进一步增强了民营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对骨干民营企业从政策、资金、技术上予以了倾斜,通过联合、兼并等多种形式把企业做大做强,引导民营企业提高了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依靠品牌上档次、上规模;帮助民营企业摒弃了小打小闹、小富即安的小农经济思想,树立了干大事、创大业的观念,不断提高了民营经济的自身素质,增强其自我发挥能力。  全州统战部门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也充分发挥了凝聚人心、汇集力量的职能作用,一手抓凝聚人心统战、一手抓发展经济统战,为全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虽然取得了这些成绩,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融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融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发展软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职能有待进一步改善;在支持和发展优势项目,推进产业化,切实打好民族牌和西部牌,用足用活国家政策等方面也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要克服这些不足,进一步促进全州非公有制经济又快有好发展,全州统战部门和统一战线成员要做到四个坚持:  坚持开放创新,构建经济大统战工作格局。近几年来,全州统战部门已经形成了到经济领域去拓展统战工作的共识,确立了“跳出统战抓经济,抓好经济促统战”的工作思路。在州委统战部出台的衡量县市统战工作成效的“三个标准”中,其中两个重要标准就是“经济调研成果的转化”和“招商引资的成果”。以此提高了统战干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素质和统一战线成员的参政议政的水平,充分发挥了调研成果在提高参政议政质量,当好党委政府参谋、提高统一战线地位上的重要作用。以此促进了各县市委统战部动真感情、拿硬措施、下真功夫,切实把招商引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同时,我们还制定了具体的《县市经济统战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与此同时,我们为构建经济大统战工作格局提供了组织保障。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经济统战工作,做到“四个纳入”。即纳入州委的主要议事日程、纳入州委对县市和州直单位各级责任目标考核、纳入党校的教学内容和培训计划、纳入州委年度宣传工作总体规划,扩大经济统战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在全州有效推行了统战部长担任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民营经济领导小组领导职务的制度,因此增强了统战部门围绕党委中心和大局开展统战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同时采取相关组织措施进一步优化统战资源,整合工作力量,更好的发挥了统战优势,进一步完善了统战部牵头的协调机制,加强了经济统战工作的组织保证。但要进一步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我们还要在以下几个有所探索和作为:  一是必须进一步深化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认识。要把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做好,必须把我们的思想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统一到各级党委的要求上来。在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中正确处理好热点与重点的关系、直接与间接的关系、前台与后台的关系、协同与混同的关系、远利与近利的关系、党务与事务的关系、助力与主力的关系。要正确认识统一战线工作与经济工作的关系,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与其它领域统战工作的关系。要跳出统战抓经济,抓好经济促统战。  二是必须进一步强化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目标。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任务,就是要为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服务。经济统战工作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讲求工作的科学性与实效性。我们要立足恩施经济发展实际,结合县级统战部门没有民主党派、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数量不多、理论研究任务不重、海外统战能力较弱等客观因素,把经济统战工作放在更突出的主要位置,要进一步明确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这个经济统战工作的目标。  三是必须进一步硬化经济统战工作的手段,落实工作实效。统战工作不仅要围绕中心,更主要的是要融入中心,要自觉地把着力点放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上。积极围绕非公经济大发展、大提高开展考察调研、建言献策;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工作政治影响大的优势,为经济建设服务。充分发挥各类统战对象在经济建设中的参谋智襄作用,既是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需要,又是广大统战对象履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具体体现。我们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县委领导班子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交友联谊制度,采取召开党外人士代表座谈、形式报告会、迎春茶话会等有效形式,积极创造条件,拓宽渠道,密切党委、政府领导与广大统战对象的联系和沟通。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为经济建设服务。统一战线成员是“智力襄团”,是“人才库”,具有智力密集、人才众多的优势,统一战线必须立足基本职能,取群英之才,凝众贤之智。认真做好社会各界人士工作,及时发现人才、使用人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坚持牵头协调,充分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工商联作为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社会团体,是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主要载体。各级党委统战部要把工商联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工商联党组的领导和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为此,我们首先从领导机制上实行由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兼任工商联党组书记,并充分发挥工商联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和会长班子集体领导作用,切实加强了各级工商联的组织建设和机关建设,着力提高了工商联干部的思想业务素质,积极帮助工商联不同程度地改善了工作条件,进一步加强了非公有制经济行业商会(协会)建设,先后组建成立了恩施温州商会、光彩事业促进会、商业行贸协会、海外联谊会。同时,我们从三个方面为统战成员服务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一是密切党委政府和统战成员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和完善州委常委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制、州领导与知识分子交朋友制度、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沟通制度、民主党派与政府部门对口联系制度等,以此密切党委政府和统战成员的联系和沟通。  二是大力组织统战成员调查研究,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今年以来,州工商联主要领导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先后参加了《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座谈会,州商贸行业商会提出了“采取政策引导措施扩大就业面,以及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量化办实的建议引起重视并最终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得到体现”。州、县市“两会”期间,工商界的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真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能,深入调研,了解社情民意,共向大会提交了议案和建议15件、提案46件;8县市的工商界人士代表和政协委员共提案110件,较好地反映了群众的呼声和意愿。来凤县工商联在民营企业中开展“我为县域经济发展献策活动”,21位民营企业主为县委县政府提交了20多份建议书共60多条建议,为县委出台《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提供了参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积极推行“党委出题、党派调研、行政采纳、部门落实”的参政议政模式,使参政议政的着力点更加贴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我们要围绕州委提出的“工业强州”目标,进一步组织好统战成员开展“我为工业兴州献一计”“提一条好建议、写一篇好文章、做一份贡献”活动。坚持每年组织民主党派成员深入县市、企业进行一到两次调查研究,为服务发展出实招,献良策。  三是加大工商界代表人士队伍力度。为适应我州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州委统战部全力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使工商界代表人士组织安排进一步得到落实。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新一届州人大代表中工商界人士有29人,州政协委员中工商界人士有76人。各县市工商界人士在县市人大代表、政府委员中的名额在过去的基础上得以增加。不仅如此,由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兼职的州、县市工商联副会长、常委和执委名额也大大增加,其中仅州工商联兼职的副会长、常委、执委分别由过去的6名、26名、48名增加到11名、35名、60名,县整体素质也大幅度提高。州工商联还结合工商联合会员普查,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档案,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中新产生的代表人士及时建档,从而加强了代表人士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坚持真诚服务,切实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排忧解难。为做到服务到位,全州统战部门近几年来以工商联为载体,丰富了服务形式,畅通了服务渠道,收到了服务实效。仅今年以来,全州各级工商联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协调的力度,先后为民营企业协调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70多件,有效地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大大提升了工商联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其中,州工商联帮助山泰公司等民营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30多件;恩施市工商联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促成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规定》并与市优化办共同确定好又多商贸等10户民营企业为经济环境监测点;利川市工商联加大维权服务的力度,先后帮助民生燃气、香连药业、忠路茶叶等民营企业解决了事关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大事共8件。全州各级工商联还通过网站平台,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市场、人才信息服务和工商、财税、融资、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咨询。  服务是工商联的“立会之本”,也是我们做好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之本。我们只有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解决困难和问题,才能做到以“诚”亲商、以“情”聚商、以“信”留商,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才能大有成效。我们要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植根于经济活动中,寓教育于帮扶之中,寓引导于服务之中,努力营造他们干事业,支持他们干成事业的良好氛围,建立稳定的行政环境、诚实的信用环境和宽松的创业环境。要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真心实意地办实事,通过提供商机、沟通信息、组织信息、组织培训、法律咨询、牵线搭桥等多种适应企业需要的服务工作,使他们真切感受到统战部门为他们服务的真情实意,增强统战部门的亲和力。要树立大统战的观念,推动社会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服务,以真诚和服务,为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肥沃的土壤和充足的阳光。  第四、坚持与时俱进,把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长期工作目标。近年来,我们围绕“两促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通过开展每年一次的民营经济大调查活动为民营经济营造发展环境,并通过建立帮扶责任制度开展帮扶活动引导扶持这些企业做大做强。针对我州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我们近几年积极帮助民营企业争取各类贷款3900多万元。在努力抓好维权服务、积极为非公企业排忧解难的同时,我们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以“思想上差什么、经营上要什么、富了之后干什么”为内容的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促使非公经济人士在服务社会、回报人民方面多作贡献。自去年以来,全州非公有制企业共组织开展20多次捐款捐物活动,捐资总额达200多万元。在州委州政府今年初开展的“创新创业、共建和谐”实践活动中,州委统战部、州工商联系统组织广大民营企业积极响应,全州92家民营企业共提供就业岗位1300多个。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是衡量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标志,也是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长期目标。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主要是促进非公企业把自身的发展同国家的发展同恩施州的发展结合起来,认真贯彻国家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政方针、政策。一是教育和引导非公企业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增长方式,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路子,绝不走经济发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老路。二是教育和引导非公企业创新企业管理,根据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和企业实际情况,创新管理思路,提高管理水平。三是教育和引导非公企业依法经营,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四是教育引导非公企业加强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关心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公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主要是认真贯彻“团结、帮助、教育、引导”的方针,有效地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活动、光彩事业活动、信誉至上活动、公益事业活动,促进非公经济人士具有奋发有为、爱国爱乡情怀和诚实劳动、守法经营的品格,具有服务发展、服务社会、回报人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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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  甘政发〔2015〕6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甘肃矿区办事处,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以下简称&非公经济&)跨越发展,事关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大局,事关我省努力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做出推动非公经济跨越发展的战略决策后,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全力推进非公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2013年全省非公经济增加值达到2879?48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45?5%。但同时,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促进非公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发展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融资难融资贵、人才紧缺、管理落后、创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等问题仍然存在。为促进非公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非公经济产业投资的引导和服务。按照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研究制定我省非公经济产业投资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及政府对地方非公企业的外包采购办法,引导非公经济投资。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建立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性项目、资金和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制度,保障非公资本和国有资本享有平等的投资待遇。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23号)精神,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有效保障民间资本投资权益,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切实做好已推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的服务工作,促进社会资本愿进来、进得来、留得住、可流动。(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办)
  二、建立全省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省财政出资1亿元,同有关金融机构合作,建立风险补偿和融资担保基金,重点用于支持涉农非公经济发展。整合已有专项和存量资金2亿元,以财政补助+企业互助担保贷款的方式撬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重点支持工业、商务系统非公经济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及县区政府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创新创业发展。在确保公平竞争前提下,对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适当优惠,减轻创业者负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支持中小微企业上市和发行票据融资。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加强我省重点后备企业培育资源库建设,加大企业上市培训力度,以&分地域、分行业、分板块&的方式,在全省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中,择优筛选一批有上市意愿和具备上市条件的非公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有针对性的辅导培育,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对挂牌成功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鼓励创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规范发展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推动建立工商登记部门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股权登记对接机制,支持股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行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等企业债券创新品种。(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甘肃证监局、省工商局)
  四、积极推出适合特色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针对中小微企业特点创新研发金融产品。结合马铃薯、中药材、酿酒原料等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和科技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特点和实际,积极探索创新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专利,以及仓单、应收账款、大型农机具抵质押贷款业务。(省政府金融办、省知识产权局)
  五、改革完善金融及融资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地方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优势,推动机构网点向县乡延伸,向批发市场、商贸集市等中小微企业集中地区延伸。拓宽各类资本进入金融服务渠道,支持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支持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其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创业企业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的金融服务。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开展公开、小额股权众筹融资试点。丰富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创新创业,发展相互保险等新业务。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和流转体系,依法合规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许可费收益权证券化、专利保险等服务常态化、规模化发展,支持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省政府金融办、省工信委、省科技厅、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监局)
  六、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进一步简政放权,在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的基础上,争取年内实现&一照一码&。深入开展&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创新创业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加快制定市场主体准入负面清单,列出明确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赋予市场主体更大的经营自主权。加强登记窗口一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政策水平及业务能力,提高服务效能。(省工商局)
  七、抓好非公经济人才队伍建设。制定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享受大学生村官同等待遇政策,支持各市州每年招聘一批具有硕士或中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人才到非公企业就业,并保障引进的各类人才及高校毕业生,在家属就业、子女入学、户口迁移、享受经适房、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国有企业引进人才同等待遇。凡在非公企业进行二次创业的甘肃省领军人才及高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享受相关待遇。加快实施企业家队伍千人培训计划,提升非公企业管理队伍、技术队伍、职工队伍素质。支持科研人员创业,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引导和鼓励高校统筹资源,加强校企合作,采用联合办学及3+1等模式,落实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经费等,切实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建设厅)
  八、加大对非公企业的科技创新服务。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作用,为非公企业提供一站式、便捷化的信息服务,使其成为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加速成果转化的平台和载体。开展面向科技型非公企业的专项服务行动,为其提供设计、信息、试验、检测、新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技术转让等服务。(省科技厅)
  九、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加快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产生显著效益的非公经济市场主体,参加国家和我省专利奖、技术进步奖评奖。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缩短确权审查、侵权处理周期。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案件,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对非公经济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专题培训,在知识产权信息查询、分析、专利申请与保护等方面提供与国企同样的专业化服务。(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
  十、发挥科技园区和基地的集聚作用。以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及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等为载体,促进科技型中小微非公企业集群发展。积极组织非公企业争取国家火炬计划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科技型非公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吸引科技型中小企业向各类科技园集聚,发挥创新孵化作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十一、加快推进非公经济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着力打破国有经济和非公经济体制机制壁垒,适时发布《省属企业引进非公资本招商引资项目名录》(第二批),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引导非公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
  十二、搭建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服务平台。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各级财政要根据创新创业需要,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的资金,加大对创新创业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创新创业发展。完善普惠性税收措施,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大力发展创业孵化服务、第三方专业服务和&互联网+&创业服务,研究探索创业券、创新券等公共服务新模式,构建创业生态。着力建设创新创业公共平台、技术平台和区域平台,增强支撑作用。支持电子商务向基层延伸,引导和鼓励市场化网商创业平台发展,鼓励龙头企业结合乡村特点建立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中心,推动农村依托互联网创业。(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十三、积极促进非公经济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加强对非公经济市场主体的分类指导和服务,通过培育扶持、改造升级、引导促进等方式,提升小微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力争2015年非公企业&小升规&、&个转企&分别增长10%、20%以上。(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
  十四、提升非公服务业的专业化水平。分离依附于工业企业中的服务业,引导省内大型工业企业剥离其所属购销公司、贸易公司,组建新的销售公司。推动大型批发市场和社会服务单位积极推行集中管理、统一结算的管理模式,建立财务统计制度,提高经营水平。指导各市州整合农贸市场、专业批发市场等经营户,注册成立统一的销售公司,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省商务厅、省工信委)
  十五、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的政策机遇,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同时,保证地方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同等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鼓励引导非公企业开展国际合作。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吸引非公企业入甘兴业。严格落实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各市州主要领导要每季度带队开展一次招商引资活动。省项目落地办公室要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对重点投资商和项目及时跟进、跟踪服务, 积极协调解决项目用地、环评、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的问题,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和落地工作。(省经合局、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项目落地办公室)
  十六、鼓励非公资本参与养老及医疗服务。制定具体可行的扶持政策,鼓励非公资本在城镇社区举办或运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为空巢、独居等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膳食供应等服务;鼓励非公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运营。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等模式,重点支持市州和养老需求旺盛的县市区,建设一批以非公资本投入为主体、政府投入为引导的示范性养老机构和民营医院。(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商务厅)
  十七、建立非公经济投诉举报平台。各级各部门要高效优质服务非公企业发展,及时答复非公企业的合理诉求,切实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支持非公企业通过各类资产和知识产权抵押、质押、担保等方式融资和合作。省级开通非公市场主体来信、来访、电话等投诉举报渠道,对受理的投诉事项逐项核查,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由省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问责。(省非公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商联)
  十八、清理和规范涉及非公经济市场主体的收费项目。全面清理各类涉企收费项目,坚持依法依规征收原则,凡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及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批准,越权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清理整合省级设立的征收对象相同、计征方式和资金用途相似、重复设置的收费项目。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列出收费目录。(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十九、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商会和帮扶非公企业制度。建立省级领导联系商会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各级工商联职能,理顺商会管理机制,重视发挥各类商会的积极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落实联系帮扶非公企业制度,经常深入非公企业调查研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省非公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商联)
  二十、切实落实协调推进工作责任。按照省委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强化目标责任管理机制,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促进非公经济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省政府督查室、省非公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尽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积极支持我省非公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 甘肃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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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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