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属于交易所吗做市持有的股份属于国有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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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风暴引发国有股减持猜想
32家“中字头”概念股蒸发850亿市值
&&商报讯 (记者 崔丘)暴风未至,A股已双腿发软。&&7月28日,审计署网站发布消息显示,根据国务院要求,审计署将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全国性审计工作将于8月1日起全面展开,这也是审计署对地方债务的第二次全面摸底。&&受此消息影响,昨日A股再受重创。沪指大跌34.54点,再度告破2000点,至1976.31点,跌幅1.72%;深成指大跌174.83点,报7668.54点,跌幅2.23%。中国船舶、中国南车、中国交建、中国中铁、中海集运、中国北车等一批“中字头”概念股集体普跌。据商报记者统计,市值规模达200亿元以上的32家“中字头”概念股一天内共蒸发了850亿元市值。&&分析人士认为,如果部分地方政府债务过高,偿债压力过大,筹钱补债务窟窿,减持国有股是一个最为直接的办法,可能会给市场带来比较大冲击。&&32家“中字头”蒸发850亿市值&&昨日,在审计风暴来临的预期下,大市值的“中字头”概念股成为大盘杀跌的主力。&&早盘总市值超过400亿元的中国化学以10.02元低开逾2%,随后一路震荡走低,午后盘中再度跳水,跌幅扩大至5%以上。截至收盘,中国化学报9.72元,大跌5.17%,成为昨日跌幅最大“中字头”概念股。这只大盘股在一天内蒸发了26.14亿元。&&在市值规模超过200亿元的“中字头”概念股中,中国船舶、中集集团、中兴通讯、中航飞机、中航电子、中国水电等个股跌幅均超过3%,其中中国船舶跌幅为4.39%,不过这些个股当日市值损失在10亿-20亿元不等。&&而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银行等超级大盘股虽然跌幅不深,但市值损失却远超上述个股。&&如,中国石油昨日下跌了1.0%,市值蒸发了146亿元;中国银行下跌了1.50%,市值蒸发了111亿元;中国石化下跌了2.065%,市值则也损失104亿元。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市值蒸发均在40亿元以上。&&据统计,昨日,市值规模达200亿元以上的32家“中字头”概念股共计蒸发了850亿元市值。&&此外,一些规模较小的国有股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跌幅,如东莞控股跌幅达6.88%、龙溪股份下跌3.74%、湖南投资跌了1.55%。&&审计风暴来袭&&据媒体报道,审计署昨日证实,2013年全国政府性债务大审计将全面开展。&&有消息称,国务院7月26日下午发特急明电,要对全国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审计署暂停所有项目开始培训,本周进驻各省市区。全国性审计工作将于8月1日起全面展开。&&据了解,本次审计是最近三年来,审计署第三次“把脉”地方政府性债务。第一次是2011年,审计署审计了1979年以来到2010年底,全国31个省市区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第二次是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审计署选取全国36个地区(15个省及其所属的15个省会城市、3个直辖市及其所属的3个市辖区),审计了2011年和2012年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鉴于第二次只选取了36个地区,因此,本次审计是继2011年后,审计署第二次全面“摸底”地方政府性债务。&&36个地区的地方债审计结果已于6月公布。在该份审计结果公告和上月27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报告中,审计署两次对地方债敲响警钟,强调目前,地方债存在个别地方政府债台高筑、资不抵债、违规融资变相集资等问题。&&根据审计署的报告推算,2013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务总额至少高达1.2万亿元,占比11.37%。根据光大证券的估计,今年下半年到期的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工具(LGFV)约有人民币1270亿元。而这仅仅是债券部分,还未算上占了“大头”的银行贷款。&&“债务危机”引发股市危机?&&此前,有分析人士指出,本次审计可能会对股市造成心理的影响。&&一位券商分析师称,地方政府筹钱补债务窟窿,减持国有股是一个最为直接的办法。实际上,地方政府减持国有股在2011年出现过,当时就给市场带来比较大冲击。&&早在2011年,开发商买地激情跌至低谷,不少地方政府卖地收入骤降;另一方面,保障房需要巨额资金,使得国有股减持盛行一时。如华新水泥股东华新集团2011年通过上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大量减持其代为持有的国家股,而套现的资金主要是用于当地的保障房的建设。&&此外,有分析师担心,如果部分地方政府债务过高,偿债压力过大,在国家严管的背景下,可能被迫压缩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影响当地公路、基建等上市公司未来业绩预期。
[] [] [] []国有股转持豁免无望,上交所明确新三板IPO问题
上交所对新三板挂牌公司IPO存在国有做市商转持、三类股东、超200人股东等情况该如何操作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国有做市商关心的国有股转持豁免依然无望。
上交所明确新三板企业IPO三大问题
3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旗下公众号“上交所企业上市服务”发布文章《新三板挂牌企业IPO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对新三板挂牌企业IPO过程中的国有做市商股份转持、三类股东、股东人数超200人问题等情况如何操作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原文如下:
新三板挂牌公司IPO需要注意的特殊问题主要有:
(1)做市商为国有控股证券公司的,应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号)规定,将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的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国有股东持股数量少于应转持股份数量的,按实际持股数量转持。
(2)对于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等持股平台为拟上市公司股东的,在IPO审核过程中,可能会因存续期到期而造成股权变动,影响股权稳定性。因此拟上市公司引入该类平台股东时应在考虑股权清晰和稳定性的基础上审慎决策。
(3)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新三板公司在挂牌后,如通过公开转让导致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并不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可以直接申请IPO;如通过非公开发行导致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在进行非公开发行时应先获得证监会核准,其合规性已在非公开发行时经过审核,可以直接申请IPO。
国有做市商股份转持豁免基本无望
关于企业IPO国有股份划转社保基金的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导致很多做市商退出新三板企业做市。
根据2009年《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规定,凡在境内市场IPO的国有持股,均需要划转实际发行数量的10%至社保基金。
由于新三板做市商大多数为国有企业,国有股转持之后,最终的投资收益都要划给社保。该类做市商无法享受新三板企业IPO的红利,所以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不如尽早退出。
“国有做市商转持这个问题不解决,将会对国有券商的做市业务带来较大影响,相反更多公司会选择无需履行转持义务的民营券商或私募机构来做做市商,这反而是另一种‘国资流失’。”北京地区一家券商投行业务总监表示。
这一政策要求显然已经无法适应新三板市场的实际情况,因此有部分国有券商认为在国有股转持义务上应享有特殊对待,并向监管层沟通豁免的可能性。
不过,上交所在指示中重申《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如此看来,国有做市商转持义务“豁免”的希望相当渺茫。(陈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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