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担保20万无力偿还贷款怎么办

请问律师的,我们作为担保人提朋友在邮政银行和北部湾银行贷款,当时一共四名担保人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
该问题已关闭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请问律师的,我们作为担保人提朋友在邮政银行和北部湾银行贷款,当时一共四名担保人
广西-南宁&03-14 00:45&&悬赏 0&&发布者:ask201…… & 回答:(1)
请问律师的,我们作为担保人提朋友在邮政银行和北部湾银行贷款,当时一共四名担保人,现在朋友已经无力偿还贷款,总共还剩余20万的款项没有还,现在我们想问最严重的后果是什么?能有什么法律途径把我们的责任最小化吗?还有如果我们一定要偿还这个20万的话四个人是平分还是怎么分配?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广西-贵港]
330939积分
回复时间:
你们四个担保是负连带责任的。
那请问这个20万是四个人平分还是怎么分配?
那我们四个人可以通过什么法律途径减少损失吗?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无锡推荐律师
最佳律师解答
(杨小勇)()&
(孟卫军)()&
(毕丽荣)()&
(刘琬琳)()&
(李晓航)()&
最新回复律师
人气:93813
人气:83067
人气:256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19914
天津 南开区
人气:172128
人气:8698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县支行与姚中豹、董秀兰、董金河、王蕾、魏艾平、董爱梅、朱希镇、尹丽红、董虎、姚玉清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关法条: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6)鲁1425民初192号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县支行,住所地:齐河县。
负责人:丁建华,行长。
委托代理人:张焱,男,汉族,住齐河县,系该行职工,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姚中豹,男,汉族,住齐河县。
被告:董秀兰,女,汉族,住齐河县。
被告:董金河,男,汉族,住齐河县。
被告:王蕾,女,汉族,住齐河县。
被告:魏艾平,男,汉族,住齐河县。
被告:董爱梅,女,汉族,住齐河县。
被告:朱希镇,男,汉族,住齐河县。
被告:尹丽红,女,汉族,住齐河县。
被告:董虎,男,汉族,住齐河县。
被告:姚玉清,女,汉族,住齐河县。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县支行诉被告姚中豹、董秀兰、董金河、王蕾、魏艾平、董爱梅、朱希镇、尹丽红、董虎、姚玉清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11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苏士芳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赵新民、焦丽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县支行委托代理人张焱,被告姚中豹、董金河、董爱梅、朱希镇、董虎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董秀兰、王蕾、魏艾平、尹丽红、姚玉清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县支行诉称,被告姚中豹夫妇于2014年1月20日向原告借款80000元,借期12个月,由被告董金河、王蕾、魏艾平、董爱梅、朱希镇、尹丽红、董虎、姚玉清提供担保。经多次催要,被告只偿还部分本金,尚欠本金79993.72元及相应利息。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79993.72元及利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姚中豹在庭审中辩称,借款属实,只是目前无力偿还。
被告董金河、董爱梅、朱希镇、董虎在庭审中辩称,担保属实,只是无力偿还。
被告董秀兰、王蕾、魏艾平、尹丽红、姚玉清在法定期间未提供书面答辩状。
经审理本院认定,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县支行与被告于2013年3月16日日签订《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一份,联保小组成员及配偶:魏艾平(配偶:董爱梅)、董金河(配偶:王蕾)、姚中豹(配偶:董秀兰)、朱希镇(配偶:尹丽红)、董虎(配偶:姚玉清),合同第六条约定了保证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从借款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二年,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罚息等。原告与被告于2014年1月20日签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借款合同》一份,借款人:姚中豹,借款人配偶:董秀兰,合同第十六条约定了违约责任,乙方(借款人)不按期归还借款本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罚息。被告姚中豹于2014年1月20日在该行借款80000元,借款期限:2014年1月20日至2015年1月20日,年利率:15.84%。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只偿还部分本金,尚欠本金79993.72元,利息已还至2014年10月10日。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79993.72元及利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上述事实有原告提交的《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借款合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贷款(手工)借据》和当事人的陈述为证。
上述证据已经本院审查并经开庭质证。
本院的庭审笔录亦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所签订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借款合同》、《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贷款(手工)借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认定为有效合同。借款合同一经成立,借款人就负有按期归还借款的义务。对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县支行的陈述及所提交的证据,被告姚中豹、董金河、董爱梅、朱希镇、董虎在庭审中对借款担保的事实予以认可,被告董秀兰、王蕾、魏艾平、尹丽红、姚玉清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自己的抗辩权利。因此,原告要求被告姚中豹夫妇偿还借款本金79993.73元及相应利息并由保证人董金河、王蕾、魏艾平、董爱梅、朱希镇、尹丽红、董虎、姚玉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姚中豹、董秀兰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9993.73元及利息(自2014年10月11日起按双方约定利率计算至本判决指定的给付之日)。
二、被告董金河、王蕾、魏艾平、董爱梅、朱希镇、尹丽红、董虎、姚玉清对以上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案件受理费1800元,保全费1070元,由被告姚中豹、董秀兰、董金河、王蕾、魏艾平、董爱梅、朱希镇、尹丽红、董虎、姚玉清连带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苏士芳
人民陪审员  赵新民
人民陪审员  焦 丽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李 慧邀请好友 收益排行榜排名用户名收益(元)1186****0023?326702181****5252?294903132****6936?105904182****1831?75305188****4341?6120置顶反馈APP微信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版权所有: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C)2015 JINDIDATA 京ICP备固定电话:400-871-6266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3号中国卫星通信大厦B座23层京公网安备 95号帮别人担保20万现在还不上 法院起诉他 他没钱还我要承担责任吗?如果不还我老婆孩子账户会被冻结吗?_百度宝宝知道我的位置:&>&&>&
贷款人在贷款归还规定时间内,在担保人不知情
日期:来源:
摘要:贷款人在贷款归还规定时间内,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又贷了20万,无力偿还下,担保人被告了。那么担保人上诉最少需要多少钱,有地区差异吗?他们是菏泽的在线律师回答:您
奥麦律师援助网是目前中国领先的律师咨询服务类网站,专业的律师法律咨询网站。为寻求法律咨询及聘请律师的朋友提供快捷、高效的找律师、在线咨询律师和查法律知识等服务,是网上找律师的优选网站。下面奥麦法律站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有关贷款人在贷款归还规定时间内,在担保人不知情的内容,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有关法律的相关资讯,可以参考栏目的文章内容。
贷款人在贷款归还规定时间内,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又贷了20万,无力偿还下,担保人被告了。那么担保人上诉最少需要多少钱,有地区差异吗?他们是菏泽的
在线律师回答:您好,没有签字的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有关贷款人在贷款归还规定时间内,在担保人不知情的内容,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有关法律法规方面的最新资讯信息,请关注奥麦律师援助网。奥麦法律网栏目每天为您提供最新最热最全的法律资讯和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来到奥麦律师援助网进行了解。
文章网址:&&
文章来源:&&
热门栏目导航}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信用卡无力偿还怎么办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