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土地确权45问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操作流程有几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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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操作方案的通知
绍滨海委办〔号
建交局、财政局、社事局、农办、沥海镇政府:  经研究,《绍兴滨海新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操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绍兴滨海新城管委会办公室  日&绍兴滨海新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操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绍兴滨海新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及《绍兴滨海新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绍滨海委办〔号)要求,特制定本操作方案。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五)《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八)《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  (九)《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  (十)《农业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农经发〔2014〕12号);  (十一)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5〕5号);   (十二)《农业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国务院法制办 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  (十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十四)《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  (十五)《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15〕31号);  (十六)《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法制办 浙江省档案局 浙江省地理信息与测绘局关于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浙农经发〔2015〕4号)  (十七)《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绍市委办传〔2015〕81号)。  二、进度安排  总体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2015年底前完成工作机构设立、实施方案制订、外包单位招选等前期工作;2016年在全镇全面推开,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并进行扫尾完善。  三、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范围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全面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不存在承包关系的土地不列入确权登记颁证范围。  人均耕地少于0.2亩且地块未落实到户、已在办理土地征收手续的村,经村申请、沥海镇审核、管委会批准,可以暂缓开展确权工作。上级已批准的重点项目征地范围内的承包地不列入确权范围。  对采取招标、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荒地滩涂等农村土地,根据实际可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现状调查、登记簿记载,也可开展确权登记颁证(以其他方式承包)。对不存在承包关系的土地不列入确权登记颁证范围。  四、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  1.建立组织。委土地确权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委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委确权工作办)负责日常协调、政策解释、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工作。沥海镇作为组织实施者要组建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组织机构,抓好方案制定、政策处置、纠纷调处等工作,各行政村作为责任主体,要成立村(组)干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以及老同志、妇女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在委、镇两级确权工作办的指导下,承担档案资料收集、组织联络农户、配合测绘调查、结果审核公示、矛盾纠纷调解等具体工作,对重要事项召开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通过民主协商依法决定。  2.制订方案。沥海镇要根据管委会关于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报委确权工作办审核备案,各村也要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沥海镇审核备案。  3.宣传培训。委确权工作办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法规及确权登记工作的宣传,让各级干部、农民群众知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要性和基本政策,发动农民群众支持参与;沥海镇要及时组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专题培训,重点培训镇联村干部及村组干部,使之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各村也要结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进行宣传动员。  4.资料收集。以村为单位,全面收集整理现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台账、合同、证书、登记簿,农户家庭户籍等资料;国土分局、农办等相关单位要提供行政界线、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基础测绘成果、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地力等级划分成果、国有用地红线、土地调查成果、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等资料。   (二)调查测量  5.权属调查。本次调查原则上使用测绘部门提供的精度符合要求的1∶2000或优于此比例尺数字正射影像图(DOM)作为调查工作底图。根据工作底图、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入户摸底调查形成的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由村工作小组和测绘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承包地权属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填写发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块调查表,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包方。  6.现场指界。由村工作小组和测绘单位人员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承包农户或其委托人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可采用图上指界与实地指界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地块分布图、承包地块调查表并签字确认。  对现场指认与审核中出现的土地现状与调查工作底图不符、地块图与实际出入较大、承包农户有疑问等情况,要求测绘单位进行外业修补测。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应通过当事人协商和镇村调解的方式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的,暂缓确权登记。  7.地块测量。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采用“图解+实测”的技术方法,由测绘单位人员测量每块承包土地的实际面积、位置、形状和空间分布等情况,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规则进行标识,形成调查草图。不允许未经上述测绘而简单采用系数法套算确权面积、直接沿袭承包合同面积进行确权登记,确保质量符合技术规程要求。  (三)公示确认  8.制作图表。根据内业调查摸底和外业调查测绘成果,以村和农户为单位制作地块分布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交由村工作小组进行审查。   9.审核公示。将审查通过的地块分布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同时对公示现场进行拍照存档。如公示期间发包方和承包方提出异议的,应及时核实、修正,再次公示。每个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  10.结果确认。公示无异议的,由发包方在村地块分布图签字盖章,由承包方(代表)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和分户地块分布图上签字盖章或按手印确认。  (四)登记颁证  11.完善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公示确认的调查成果,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由发包方、承包方(代表)按实际承包面积等完善承包合同,作为承包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依据。  12.建立登记簿。沥海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报送的确权登记资料(包括图件、表格、数据、文字报告)进行初审,符合登记条件的,及时登记造册,由沥海镇政府报委土地确权领导小组审核,符合规定的,编制登记簿册。  13.颁(换)发权证。依据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按规定程序,向农户颁(换)发加盖区级人民政府印章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五)资料建档  14.建立信息系统。将二轮土地承包原始资料、确权登记颁证基础资料与成果扫描录入系统,建立集影像图形、权属信息为一体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同时,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录入全省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15.成果归档。委农业农村办公室会同委档案管理部门对包括文字、图件、簿册和数据的成果按电子和纸质两种存储介质进行分类整理,建立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档案,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六)检查验收  16.检查验收。建立健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报告、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制度。沥海镇要按月上报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委确权工作办要加强指导服务,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结束后,沥海镇要及时总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并报委确权工作办。委确权工作办组织开展检查验收。  上述工作环节中,涉及承包土地测量、权属调查、数据建库、档案扫描入库、证书套打等五项业务工作,由管委会通过外包的方式组织实施。  五、政策界限  本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对二轮土地承包的进一步完善,对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遵循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尊重历史的原则,妥善处理。凡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规定执行;目前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结合问题实际,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智慧,按照民主程序妥善处理。  (一)关于土地权属争议问题。对土地权属有争议的,由国土分局根据规定,结合实际,在充分尊重村和农户意见的前提下,核实确认。一时难以界定确权的,可待矛盾化解、争议解决后再确定确权登记颁证。  (二)关于二轮土地承包遗留问题。要结合此次确权登记颁证,对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关系未明确到户的,要明确到户;未签订承包合同或合同丢失、残破的,要补签、完善;四至界限未明确的,要力求明确;对承包清册、合同、权证不一致的,按二轮土地承包方案重新核查完善。  (三)关于自留地及公益设施占用等问题。对于自留地等,凡已纳入承包地的继续作为承包地登记。对农户超越原承包地类界限自行开垦的土地不予确权登记。对村公益设施建设等占用的承包地,一般以占用补偿为原则,已补偿过的可核减相应承包面积,未补偿过的可继续作为承包地登记,也可采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认同的方式予以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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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流程【精品PPT】
官方公共微信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结合试点地区成功操作,我市家庭承包方式登记按6个步骤进行:
  1、前期准备。开展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制定政策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确定测绘单位。
  2、调查摸底。对承包方代表、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等方面情况和信息逐户进行调查、核实,填制《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国土部门处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分组形成优于1:2000分辨率的基础工作底图,开展核查公示。
  3、实测确认。按照农村承包土地测绘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绘图并标注编码,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实测公示确认,完善承包合同。
  4、登记颁证。村镇将登记要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登记,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行颁证公示。
  5、建立档案。镇、村级要建立承包合同、承包登记清册等档案,县级逐户建立登记簿纸质和电子档案,相关登记资料要一并存档备查,并建立健全登记资料数据库。
  6、检查验收。逐级开展检查验收,重点检查经费拨付及时、合同证书到户、测绘面积准确、档案齐全规范。
58人有用398人有用726人有用330人有用现在在农村对农民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可能就是对土地进行确权了,但是你知道啥叫土地确权吗?有什么意义会造成国务院发布并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中规定:农村土地确权流程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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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把握四个内容
1、坚持三个原则:
⑴、保持稳定、依法依规原则。
⑵、民主协商、实事求是原则。
⑶、因地制宜、注重实施原则。
2、找准三个依据:
⑴、2005年依法完善二轮延包经营权证、2005年后转让取得经营权证的依据。
⑵、家庭户口薄登记人口、申报为共有人的依据。
⑶、山林登记以林权证为依据。
3、分清土地经营三种类型:
⑴、家庭承包方式经营的。
⑵、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
&&& ⑶、在非承包地上经营的。
4、解决的三个问题:
&&& ⑴、四至不清的问题。
⑵、面积不准的问题。
⑶、空间位置不明的问题。
二、九步工作法具体操作办法
&&& 1、组建工作专班。
&&& ⑴、各村书记主任是各村责任人,各村会计具体来抓,确定各自然小组指界引路人(要会写字)。分村财政专管员具体辅导,驻村干部和市直工作队全程参与组织协调工作,分片负责人全程指导督办,镇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上下协调联络安排工作时间到天。
⑵、各村在制定工作方案时,要根据各村的具体情况不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操作方案,既不能违背确权登记的总体原则又不能留下一些后患,比如:外迁户和户口未迁入的户,外来户问题,公益设施(包括公路、沟渠、堰塘、电力设施)用地问题,非承包耕地问题等要有针对性的方案,以便下步工作的开展。各村工作方案要报镇审核后全体参会党员代表签字,并报镇政府审核后实施(在具体的方案上签字,又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2、宣传培训。
开好&三个会&
⑴、村组干部会:初步工作方案,确定指界引路人、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
⑵、党员代表会:组织党员代表(面要比平时的面大一些)反复讨论各村工作方案并定稿。
⑶、各自然小组户主会:要让每个农户知晓同时就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原则、政策规定和相关要求进行宣传。
⑷、镇里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市里统一培训工作人员。
&& &3、调查摸底。
&&& ⑴、入户全面核实农户基本信息,以派出所户口底页和农户户口簿为准,摸清每户的家庭成员关系,只有户口在本村和在本村有承包经营农田的人才能填写为共有人。分清几类人群的关系。由农户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经营权证、合同书、流转合同书,其他方式承包合同书,林权证等。
⑵、收集各村2005年二轮延包的农户承包地块档案、土地台账、承包合同、登记薄。
⑶、入户调查各农户土地经营权2005年以来的变化情况,严格以经营权证登记的为准来做好记录,摸清承包地块现状、查清地块名称、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用途,并做好各户土地变动情况的各种记录。填写好农户问题清单并报村委会研究讨论。
⑷、办理农户转让手续。
①、在2005年到现在镇财政经管所办理了流转手续的依流转的为准登记。
②、租赁给合作社和其他人经营的田块按原户承包经营权证登记不变。
③、转让、互调的,条件符合的在农户双方自愿认可签字的情况下可以办理转让手续后确权登记。
④、在摸底登记时严禁以分户、拆户、合户来登记,就是父子关系的双方也要办理转让手续(比如父亲原分开但又不在了的情况,儿子要把田登记在自己名下)
⑸、登记的范围。按上级要求:
①、家庭承包的登记一律以2005年的经营权证为依据,每个户的田块数不能变,只有办理合法流转手续的情况下,才能在新经营权证上反映田块和面积的变化数。
②、其他方式承包的,严格以承包人与村委会签订合同为依据,先登记。
③、非承包地,不论农户在经营与否都登记在村集体,不确权不颁证(只登记田块、面积并标明四至)。
④、待征用地,征地拆迁的村有正在准备征用的土地,摸清楚涉及多少户、多少面积后汇总上报市确权办。
⑹、填好&四张表&。
①、发包方调查表。
②、承包方调查表。
③、承包地块调查表。
④、家庭成员信息表。
⑤、每张表必须农户亲自签字绝不允许代签字。
⑥、绝对不能坐在办公室和家里按原来的一抄,必须到户。
⑦、所有的表格字迹要工正、整齐、清晰,不能涂改。&&& 4、指界测绘。
&&& ⑴、测绘公司进入各村开始工作,依照电子底图和承包方调查表和承包地块调查表由测绘公司、工作专班到实地进行绘图编码,有需要时必须到田块指认四至和面积的确认。
⑵、由各小组组长和指界引路人通知相邻田块的农户进行指认并在地图上画出该田块确定该田块的四至边界,把每一个农户的田块确认完以后,再进行下一个农户,切记图上田块编码要先编经营权证上的田块,不要把其他方式承包和非承包地混在一起来编。
⑶、测绘公司通过地图底稿移到电脑上测量每块地的面积。
⑷、农户田块档案,公示初稿形成后交由村工作专班进行校对检查审核不误后再定稿成册。
&&&& 5、调处纠纷
必须按照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调处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既不能因为个别遗留问题影响整体进度,也不能因为个别问题协商不一致强行推进而影响农村稳定,这次我们驻村机关干部要自始自终参与各村此项工作,做好组织协调调处工作,要有事前调处记录,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稳定。
&&&& 6、公示审核
这一阶段的工作很重要,是对我们工作成果的正确与否的检验,将调查结果公示表和承包地块分布图在反复核对修正后张榜公示,对公示中承包方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查,要求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无异议后签字确认,作为承包地确权登记的现实依据。
&& &&7、建立登记簿
以承包户为基本单位,按照一户一簿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 &8、颁发权证
依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来填写制作新的土地经营权证。(必须是收回旧证,发放新证)填好发证领取手续,有遗留的户暂缓发放。
&&& &9、建库归档
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影像、图表和文字材料包括实施方案、代表会议记录、小组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各类文件,建立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数据库,管理信息系统。
做好验收资料的准备、收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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