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户口管理中心怎么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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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居住证怎么办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和之前的暂住证有何区别?就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民警冯媛进行全面解读。居住证办理条件和递交材料?申领居住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暂住证和居住证有何不同?暂住证主要侧重于对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而《居住证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用法定的形式固定下来,使流动人口的权利得到保障。“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证,按照暂住证上记载时间加上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领居住证。如果从未办理过暂住证,公安机关认定确有事实证明公民在现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个条件之一的,按照规定办理居住证。”冯媛先表示。居住证全区通用吗?居住证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制作,全区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一年。但目前样本还未最终确定,初步选定用PVC卡,上面除了有基本信息外,设计反复可擦写条。&居住证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换领、补领则须缴纳工本费。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的,受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发放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如何落户?冯媛表示,居住证持有人符合户籍制度改革中有关落户政策规定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规定,除呼市、包头市市区外,只要有自有产权住房(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其中一个条件就可以申请落户。呼市、包头市市区条件相对要苛刻一些,如果租住的房屋在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也与雇佣方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符合呼、包两市的规定年限,落户是没有问题的。&据了解,公安厅下一步将修订集体户口管理办法,合理设立集体户口,方便符合落户条件但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登记户口的人员落户。(注:转自内蒙古晨报)我要查询 :户口迁入户口迁出户口迁移户口变更户口本补办户口办理其他事项
办理条件1.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2.军队转业军官、士官、退伍义务兵3.驻包部队和武警等部队随军落户4.刑满释放人员已注销常住户口5.购买商品房、投资办企业及单位聘用6.农转农”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7.孤寡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且无依靠的残疾人办理材料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入境后,在我市定居的或我市公民出国出境回国定居的,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华侨回国定居证明,经市公安局审批后,到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军队转业军官、士官、退伍义务兵(我市安置的军队转业军官、士官和本市区兵源的义务兵)落户,凭安置办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军官除外),异地安置的出具自治区安置办的通知,由市公安局审批后,到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落单位集体户,单位无集体户或无单位的,可以落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凭部队有关文件和原户口所在地注销户口证明,经市公安局审批,到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办理流程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办理地点包头市公安局稀土路派出所地址:青工南路8电话:(包头市幸福路派出所地址:幸福路电话:(沼潭派出所地址:金大地附近电话:(办理费用免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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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蒙古包头户口分户条件,户口分户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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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包头户口分户条件  换领户口本的地点:  1、应以当事人原户口本首页的派出所盖章为准,去对应的;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本换领手续(哪里申请领取的户口本,就去哪里换领);  2、当事人换领时,应该带上本人(户主)的身份证及原户口本,对应的户籍科换领;  3、如果户主有事不能亲自换领的,应出具捺手印的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及原户口本,由户内的其他人员带上上述资料及本人的身份证,去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换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分户办理手续  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通过省、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  (1)就业派遣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居民身份证。  户口在生源地的,凭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及以上证件证明,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市)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2、对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同一城市(镇)就业的,毕业生凭:  (1)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接收单位证明。  (4)落户亲朋家庭户口簿。  由落户地派出所核实上述证明材料,在接收单位证明上签署“同意落户”意见后,直接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通过各级人才市场代理部门就业和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  (1)省、市“毕分办”就业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将户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记为集体户口。  (五)大中专院校招收新生户口迁移及落户  经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新生落户,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新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印(或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为新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新生《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  (3)盖有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统一办理集体户口迁入登记。  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三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三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3、技工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技工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两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两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六)投资兴办实业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投资100万元以上,兴办二、三产业、具有法人资格,有租赁或自建厂房、办公场所,且资金占用一年以上,或虽投资不足100万元,而年纳税额达5万元以上的,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此项迁入户口,暂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2016年包头户籍办理制度新政策(流程),包头户籍查询系统快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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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户籍制度改革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12月16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本文《2016年包头户籍办理制度新政策(流程),包头户籍查询系统快速入口》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接下来独特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户籍办理制度新政策资讯,欢迎阅读!暂沿用这份说明,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内容为主。  放宽城镇户口准入条件、明晰迁移人口享有的权利、非婚生子凭派出所证明即可上户、明确政策落实保障措施……近年来,户籍制度改革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12月16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包头市政务大厅公安窗口主任闫世明,解读包头户籍制度改革变化。  多项户籍政策简化流程  以前:迁入人员落户――手续复杂,办理时间需要3个月  办理“农转非”户口――按规定程序办理,3个月才能办好手续  户口登记事项变更、更正――审核时限是5个工作日  如今:迁入人员落户――从填好迁入人员落户审批表、审批、打印准迁证,不超过3分钟  办理“农转非”户口――实行一站式办理,只要符合条件、材料齐全,3分  钟就可办好  户口登记事项变更、更正――审核时限仅需1分钟  近日,市民左先生来到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为他的妻子申请由河北省张家口宣化区的户口迁入包头市,因材料齐全,工作人员让左先生填好迁入人员落户审批表后,审批、打印准迁证,不到3分钟时间,准迁证就到了左先生手里。如果放在过去,则需要3个月时间。  闫世明介绍,过去办理“农转非”户口,按规定程序需3个月。实行一站式办理后,取消公安派出所、旗县区公安(分)局审批程序,由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直接审批,只要符合条件和材料齐全,3分钟就可以给群众办理好手续。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户口登记事项变更、更正的审批,按自治区公安厅的规定,从日开始,由公安派出所、旗县区公安(分)局审核,增加了市公安局审核程序,也就是由“公安窗口”审核,审核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变为现在的1分钟。同时,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条件,居民急需姓名等户口登记事项变更、更正的,“公安窗口”可以直接审批、解锁,实行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  另外,凡在包头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或捐款、办公益事业10万元以上的外来人员,可以将户口迁入包头市,落非农业户口。  身份证办理时间  缩短至5天  二代身份证:办理时间从2个月缩短至5个工作日  周六、周日取、办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可到星期六、日“公安窗口”  据闫世明介绍,以前,在公安派出所办理身份证需要2个月。而现在,针对群众急需使用二代身份证的情况,再次缩短办事时限,实现5个工作日将二代身份证发到群众手中。  同时,还针对星期六、日窗口工作人员休息,部分群众前来“公安窗口”办事、领证不便的实际情况,从日开始,星期六、日“公安窗口”工作人员取消休息,给群众办理二代身份证、发放二代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解决了群众和学生星期六、日办事难、领证难问题。  另外,临时身份证也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近期更升级为1分钟办理完毕。  非婚子女可凭派出所证明落户  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可随母或父落户&未婚子女可以投靠父母落户  如何解决计划外生子和非婚子女落户的问题?如果没有出生证明,如何为孩子落户?不少市民对此存有疑问。  对此,闫世明表示,对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在没有准生证的情况下,凭民警调查的相关资料,可以随母,也可以随父,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  同时,包头市还取消了子女随迁仅限于未成年人的限定,未婚子女也可以投靠父母落户。对于孤寡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且无依靠的残疾人,如有居民愿意赡养或抚养的,经公证处公证,可以将户口迁入包头市落户。  而针对夫妻均为现役军人的,子女可随父母在集体户口上落户;夫妻双方为现役军人,子女可以在父母部队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也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没房本也可落户  购买二手房:新房主可办理落户手续,原房主可按非亲属挂靠新房主户下  购买新房:未办下房产证,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可凭网购合同书办理迁入落户手续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过去,购买二手房后,由于原房主未迁出户口,经常会出现新房主不能迁入户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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