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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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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贾俊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武同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杨琴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
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九 公
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1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0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73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8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8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84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本公司/东杰智能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原东杰装备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原东杰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东方物流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人民币元、万元
以自动化输送线为产品表现形式,产品结合了自动化、电气控制、软
智能物流输送系统
件管理等技术在生产过程控制物料或产品在指定的方位、时间以指定
的速率完成输送,更加高效、精确地完成加工、装配、喷涂等工序
以立体仓库为产品表现形式,由立体货架、有轨巷道堆垛机、出入库
托盘输送机系统、检测阅读系统、通讯系统、自动控制系统、计算机
智能物流仓储系统
监控管理等组成,综合了自动化控制、自动输送、场前自动分拣及场
内自动输送,通过货物自动录入、管理和查验货物信息的软件平台,
实现仓库内货物的物理运动及信息管理的自动化及智能化
以立体化形式存放车辆的智能停车系统,包含了机械、电子、液压、
智能立体停车系统
光学、磁控技术、软件及管理系统,系技术密集型的机电一体化设备
配送中心是以自动化分拣、立体仓库、自动化输送、数据管理为中心,
对货物进行分类、倒装、保管、流通增值和情报处理等作业,然后按
自动化配送中心
照众多需要者的订货要求备齐货物,以令人满意的服务进行配送出货
的设施,可广泛应用在烟酒,医药,电子商务等行业
Automated Guided Vehicle,即自导引智能小车系统,指装备有电磁或
光学等自动导引装置,能够沿规定的导引路径行驶,具有安全保护以
及各种移载功能的运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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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anxi Oriental Material Handling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OMH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山西省太原市新兰路 51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太原市新兰路 51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山西省太原市新兰路 51 号
山西省太原市新兰路 51 号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新兰路 51 号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 9 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李剑、魏五军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任波、罗耸
信证券大厦 25 层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元)
365,652,266.53
396,114,709.25
386,520,440.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328,786.26
54,105,022.10
53,161,501.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8,089,605.52
54,080,225.38
53,087,880.2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449,202.71
6,885,376.71
-1,137.69%
14,021,418.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资产总额(元)
945,946,540.45
675,161,304.21
610,587,817.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87,062,791.17
378,727,833.45
334,006,270.91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59,199,614.78
146,433,757.86
24,297,614.97
135,721,278.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32,376.72
26,948,967.72
-7,218,165.25
14,365,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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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204,126.26
25,733,169.27
-15,907,961.41
11,685,871.5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670,613.74
-1,579,928.41
-68,820,702.36
50,622,041.8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145,152.63
-48,576.74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9,736,156.28
259,256.28
259,256.28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249,96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5,539.34
169,939.6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98,468.26
8,239,180.7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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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智能物流成套装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与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类别包括智能物流输
送系统、智能物流仓储系统和智能立体停车系统三大类。公司所处的智能物流成套装备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鼓励发展的
先进制造领域,公司的智能物流输送系统、智能物流仓储系统广泛应用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物流仓储、食品饮
料、电子商务、化工、烟草、医药、冶金等各个领域,公司的智能立体停车系统立足于解决城市发展停车难的问题。公司的
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以产定购”,该经营模式亦系行业通常采用的模式,由于智能物流成套装备一般为非标产品,必须
基于客户不同的工艺需求、投资概算、场地限制等对产品及相应的控制系统进行统筹设计、制造以及安装调试,同样基于客
户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公司需根据定制化订单生产的实际需要进行针对性的采购。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的驱动因素主
要有订单及收入、毛利率及费用增长。2015 年受宏观经济整体下行及所带来的在执行项目工期延长、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
公司销售收入、营业毛利率有所下降,其中公司销售收入下降 7.69%、营业毛利率下降 2.36%,再加上公司 2015 年发生的研
发费用及发行上市相关费用增加,导致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下降 32.86%和 48.06%。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重大变化说明
公司通过 IPO 公开发行流通股份 3472 万股,股本增加。
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固定资产增加。
公司预付的土地使用权款转入无形资产,缴纳税费和资产摊销增加导致。
公司施工项目增加
公司货币资金、存货及应收账款比上年同期大额增加,而预付账款减少。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的增加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优秀的核心技术
由于智能物流装备行业的产品为非标准产品,公司必须基于客户不同的工艺需求、投资概算、场地限制等个性化差异
对各产品以及相应的控制系统进行统筹设计、制造以及安装调试,因此在智能物流输送系统等的整体系统集成能力是行业核
心竞争力的最主要标志之一。公司在智能物流输送系统及智能物流仓储系统等主要业务领域具备较强的整体设计、制造、安
装、调试的技术实力,通过自主研发获得了数十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公司在控制及管理软件上自主研发能力较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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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智能物流输送系统、智能物流仓储系统以及其他产品均使用自主研发的控制软件和管理软件。
2、稳定的专业团队
稳定的管理层以及核心技术团队是公司发展的良好助力。从技术方面来看,技术人员往往需要三年左右的培训与现场作
业才能成长为合格的行业人员,而核心技术人员则需要更长时间的行业经验积累,才能充分了解客户的需求。公司激励措施
完善,技术骨干人员均在公司服务多年,专业性强、团队稳定、对公司的归属感较强。同时,公司的管理团队也均在行业深
耕多年,管理层较为稳定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凝聚力。
3、低成本运营与高水平服务
智能物流成套装备行业的国际竞争对手普遍存在着人力成本、运营成本较高的情况。公司的人力成本及运营成本均相对
较低,在与国际同行的竞争中,具有低成本的竞争优势。同时,公司相对于国际同行具有售后服务人员充足、反应速度快的
优势。公司在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向国际同行看齐的同时,也将继续保持低成本运营并致力于提供高水平服务。
4、良好的品牌与客户优势
大型自动化物流输送设备及立体仓库项目订单金额较高,在下游企业生产环节起到较为重要的作用,因此下游企业在采
购过程中较为谨慎,往往经过多方面筛选最终选择行业内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或相关工程业绩的厂家。公司作为国内智能物
流装备行业优秀供应商之一,经过近二十年的技术革新和经验积累,凭借大量与下游各行业龙头企业成功的合作经验,已经
在国内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和客户优势。
5、丰富的项目经验
在智能物流装备行业,项目经验是获得同行业客户工程中最有说服力的竞标优势之一。公司项目经验丰富,应用行业分
布较广,在汽车、工程机械、医药、食品饮料等重点领域均有该行业内的标杆工程。智能物流装备项目一般是复杂的系统工
程,不同行业的工程项目中需要关注的要点以及客户需求均不完全相同,丰富的项目经验不仅有助于公司获得新的项目机会,
也可保证公司始终以专业化、高水准的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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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是公司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公司把握证券市场的有利时机,完成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受宏观经济整体下行的影响,2015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滑,实现销售收入36,565.22万元,较上年下降7.69%。
受经济下行影响,在执行项目工期延长、市场竞争加剧,加之报告期内职工薪酬、研发费用等增加致使期间费用上升,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2.88万元,较上年下降32.86%。2016年宏观经济下行趋势仍在持续,预计公司主要产品预
期毛利率可能出现下降,将对公司未来盈利水平产生影响。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一方面积极加大技术创新的研
发投入,提升公司的核心集成能力和产品质量,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大力开拓相关市场,随
着快递业订单数量的快速增涨,分拣压力和人力成本大幅增加,交叉带智能高速分拣系统能够很好的满足这种需求,报告期
内公司完成了唯品会交叉带智能高速分拣系统项目。另外停车难的问题严重困扰着大中城市的发展,公司也在谋求通过设立
区域性停车运营公司,通过建设、运营智能停车系统,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实现业务模式的转型。随着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
推进,传统的制造行业将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预计对智能装备的需求将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鉴于此,公司将进一步
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强化基础生产、提高集成水平,并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产品的深度融合,同时进一步强化
市场拓展能力,保持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努力提高经营业绩。
二、主营业务分析
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占营业收入比重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365,652,266.53
396,114,709.25
智能物流装备
364,957,820.36
395,934,338.52
其他业务收入
694,446.17
180,370.73
智能物流输送系统
131,102,819.49
277,224,324.91
智能物流仓储系统
205,442,600.39
103,316,717.92
机械式立体停车系
22,903,290.59
13,463,6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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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7,204.75
1,929,620.47
1,906,351.31
180,370.73
361,096,891.60
396,114,709.25
4,555,374.93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智能物流装备
364,957,820.36
261,511,676.77
智能物流输送系
133,009,170.77
102,327,498.69
智能物流仓储系
204,566,957.63
139,674,260.05
365,196,891.60
259,117,525.91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364,957,820.36
395,934,338.52
智能物流装备
364,957,820.36
395,934,338.52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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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营业成本构成
占营业成本比重
占营业成本比重
智能物流装备
192,178,141.15
202,331,843.74
智能物流装备
22,518,770.60
22,944,304.96
智能物流装备
18,221,631.23
17,518,803.79
智能物流装备
28,593,133.80
31,914,506.90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股权取得方式
股权取得时点
上海东兹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新设子公司
1,400,000.00
东杰智能软件(深圳)有限公司
新设孙公司
700,000.00
(1) 上海东兹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于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设立,注册资本5,000.00万
元,由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3,5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截至日,公司已缴纳出资140.00万元,其他股东
尚未缴纳出资,且尚未对外正式经营。
(2) 东杰智能软件(深圳)有限公司于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设立,注册资本5,000.00万
元,由本公司之子公司太原东杰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3,5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截至日,公
司已缴纳出资70.00万元,其他股东尚未缴纳出资,且尚未对外正式经营。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90,774,198.28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88,529,914.53
32,051,282.05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692,307.69
21,500,694.01
17,000,000.00
190,774,198.28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37,305,452.54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0,199,027.71
9,785,357.40
7,156,166.75
5,438,461.54
4,726,439.15
37,305,452.54
重大变动说明
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终验收后基本
15,368,921.28
10,974,925.49
40.04% 有一年的质保期,售后维保费用的增
主要原因是公司为了保持技术的持
50,758,368.94
38,877,152.63
30.56% 续领先,研发费用投入的增加以及上
市费用的增加
主要是对部分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
1,410,873.34
1,424.80% 采用现金折扣来督促回款的费用增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对产品研发的投入和自身研发综合实力的提高。2015年公司研发支出20,835,372.61元,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7%。报告期内,根据一贯性和谨慎性原则,公司当期研发费用全部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未予以资本化。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研发投入金额(元)
20,835,372.61
15,150,220.26
14,383,569.4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5年公司研发支出为2083.5万元(含东杰软件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7%,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8.9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增加软件研发人员,加大了软件产品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0,296,905.39
326,200,615.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1,746,108.10
319,315,238.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71,449,202.71
6,885,376.71
-1,137.6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152,082.18
11,780,229.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96,129,997.99
-11,714,024.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0,306,611.31
35,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06,900.00
46,401,810.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77,299,711.31
-11,401,810.66
-2,532.0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9,720,510.61
-16,230,458.78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同比降低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营业收入的降低减少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以及
本年度使用闲置的募投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出增加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以及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司成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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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募投项目的投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较大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变化主要是本年度公司成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影响收到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及筹资活
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较大,上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给股东现金分红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主要与本公司生产模式和所属行业以及外部客观经济环
境有关。公司属于智能装备制造业,订单式生产的项目在和客户签订合同后,从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到项目终验收,一般
经过较长时间,除前期收到预付款外,其他每个过程中均需垫付大量资金,加上本年度受经济下行情况的影响,公司产品的
主要下游行业汽车、工程机械、冶金等行业发展均受到较大影响,客户的回款信用期延长,应收账款的余额有较大的增加,
未完工项目的垫付资金也进一步加大。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占总资产比
占总资产比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年末增加了募集资金专户存款
194,910,216.4
20.60% 84,835,507.56
8.03% 14,081.12 万元以及经营资金同比减
少共同影响的结果
266,840,260.6
28.21% 228,592,849.99
185,592,199.7
公司在施工尚未完工的项目与上年
19.62% 136,472,980.35
同期相比增加
171,659,046.6
募集资金的工业自动化项目在上海
18.15% 92,704,120.05
购置房屋固定资产增加
4,254,330.86
2,195,905.66
0.12% 公司施工项目增加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2,100,000.00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披露日 披露索
主要业 投资方 投资金 持股比 资金来
投资期 产品类 预计收 本期投 是否涉
期(如 引(如
70.00% 自筹
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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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 装、调
能软件 试及维
护;物 新设
70.00% 自筹
伙)深 不适用 不适用
圳)有 流技
限公司 术、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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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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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 累计变更 累计变更
本期已使 已累计使
变更用途 用途的募 用途的募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用募集资 用募集资
的募集资 集资金总 集资金总
0.00% 14,081.12 集资金专
0.00% 14,081.12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号文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余额包销的承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7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94 元,
共计募集资金 31,039.68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2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7,839.6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
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436.0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403.68 万元。
(天健验〔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9,362.49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万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为 39.93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4,081.1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截至期 截至期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末累计 末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资总
投入金 进度(3)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100 台/套工业
自动化智能物流装
12,525 8,222.89 8,222.89 65.65%
备扩建项目
年产 50 座物流仓储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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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设备扩建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2,012 9,362.49 9,362.49
超募资金投向
32,012 9,362.4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发生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 50 座物流仓
储成套设备扩建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变更“年产 100 台套工业自动化智能物流装备扩建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及实施主体的议案》 将“年产 50 座物流仓储成套设备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先的太原经济技术开
发区唐槐路 84 号变更为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太原东杰装备有限公司变更为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先的太原市新兰路 51
号变更为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将“年产 100 台/套工业自动化智能物流装备扩建项目”实施地点由原
先的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唐槐路 84 号变更为上海市,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太原东杰装备有限公司
变更为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5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376.21 万元,此事项已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2015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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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自动化生产
线、自动化
控制系统、
太原东杰装
人、停车设
136,513,188. 35,684,724.5 177,351,111. -1,033,331.6
-630,122.63
备有限公司
备、物流设
备、仓储设
备的设计、
制造、安装、
山西东方物
物流设备、
流机电安装 子公司
自动化生产 5000000
7,513,726.78 4,830,489.80 8,386,389.55
-91,636.29
-91,636.29
线、仓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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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涂装设
备、自动监
控系统、立
体停车库的
安装、调试。
供应链管理
信息系统解
询、规划与
设计,系统
集成;物流
软件、平台
开发、销售、
安装、调试
及维护;物
流技术、电
子商务技术
开发;计算
机软硬件开
发;计算机
系统集成及
综合布线;
太原东杰软
仓储管理系
96,696,980.0 91,327,449.4 33,509,991.3 23,247,691.6 24,185,714.3
件开发有限 子公司
统;运输管
理系统;第
三方物流管
理系统;计
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
销售;车载
信息产品、
数字家庭产
品、移动终
端及 IT 产品
的嵌入式软
件开发和服
务;业务流
程外包、IT
咨询服务;IT
基础设施服
务及本地化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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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上海东兹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东杰智能软件(深圳)有限公司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上海东兹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于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设立,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由
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3,5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截至日,公司已缴纳出资140.00万元,其他股东尚未缴
纳出资,且尚未对外正式经营。
东杰智能软件(深圳)有限公司于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设立,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由
本公司之子公司太原东杰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3,5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截至日,公司已缴
纳出资70.00万元,其他股东尚未缴纳出资,且尚未对外正式经营。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我国智能物流成套装备行业2/3左右市场份额被外资企业占据,该等国外企业具有比较明显的技术优势和资本优势,在
高端市场的竞争优势更为突出,公司在高端市场面临着国外企业较大的竞争压力。国内企业在该行业整体处于市场较分散的
状态。伴随着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制造业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我国的智能物流成套装备行业迅速发展壮大。近年来,
随着以汽车工业及工程机械为代表的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拉动和持续的技术升级改造,以及仓储自动化水平的提高,智能
物流成套装备行业得到了长足发展。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行业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行业中也涌现出一批具备
整体工程及成套设备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综合能力的国内优秀企业,该等企业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也面临着来自行业内优秀国内企业的压力。
(二)公司的发展战略及2016年经营计划
1、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力争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智能物流成套装备制造企业,“做全球最具竞争力的智能物流装备公司”。在未来三年内,
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智能物流输送成套装备行业的地位,抓住“工业4.0”带来的发展机遇,做大做强在电子商务、物流
等领域的市场;实现智能物流仓储成套装备订单快速增长,加强智能停车系统的市场开拓,增强市场影响力;加大供应链软
件产品开发力度,提升公司产品的附加值和利润水平。
2、2016年公司经营计划
2016年公司将加强与国际一流企业的产业链合作,发展符合国际先进水平的智能物流输送系统装备,开发节能、环保、
减排的新型物流装备,努力开拓产品新的应用领域,提高品牌影响力。公司将利用产品系列齐全、技术领先的优势,进一步
加强信息化技术在物流仓储配送中心的应用,积极提升公司针对特大型物流配送中心的综合服务能力,提供物流咨询、规划、
设计、生产、安装调试等集成服务,巩固发展现有仓储装备在同行业内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并拓宽用户行业,加强与各行业龙
头企业的合作,增强品牌影响力,提升品牌价值。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设计智能立体停车系统,降低生产制造成本,并研究开
发软件系统和高端智能立体停车系统,拓宽产品线并提高停车系统的智能化和可靠性。目前面对国内主要大中型城市停车矛
盾突出的现状,公司将通过“软件+硬件+服务”自动化系统集成优势,探索建立区域性停车运营公司模式。开发GPS制导的
AGV、智能可避绕式无固定路径AGV及其他智能搬运机器人,并降低AGV的生产成本。软件产品开发方面,提升智能物流
输送、智能物流仓储以及机械式立体停车系统软件的模块化设计能力,优化开发供应链软件和企业管理软件。为此,2016
年公司将积极拓展市场,继续加强市场渠道网络建设,并着手构建海外营销渠道,并利用募集资金进一步扩大产能,为公司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未来的快速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和新产品的开发力度、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在售前服务过程中能够为
客户提供满足要求、投资较少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将积极实施人才扩充计划,实现各类人才的合理配置;完善员工培训机
制,提升员工的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凝聚一批认同企业文化并能胜任相应岗位业务知识的员工;建立和完善薪酬管理体系,
设计对各类人才具有吸引力、创造力的激励机制,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决策机
制和内部管理机制,实现决策科学化、运行规范化,重点加强企业信息化管理建设,提升在公司决策、内部控制、生产运营
等环节的管理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执行力。公司将根据行业与公司发展的要求,结合市场情况,采用多种方式整合产业资
源,完善产品结构,扩大市场份额。
3、公司实施上述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所面临的风险
(1)行业波动及业务下滑风险
公司所处的智能物流成套装备行业属于装备制造业,行业需求状况与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紧密相关,受国家宏观经济
形势和国民经济增长幅度等因素影响,公司目前主要下游行业汽车、工程机械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有所放缓,从而对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但如果未来下游行业需求出现下降而公司又无法有效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从而对公司产品需求及
公司业绩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不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及发展战略的实现。
(2)订单减少及延迟执行风险
公司订单签订金额及签订时间受宏观经济形势、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状况等诸多因素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不排除未来公司存在新签署订单金额下降的风险。同时公司自签订合同获得订单至终验收实现收入,通常需要一年左右的时
间,合同的执行周期一般较长,合同执行中因各种不可预期因素影响,实际执行完毕的时间通常会晚于合同约定时间,且受
客户战略调整、投产时间安排调整、宏观经济波动、客户付款进度延迟等因素影响,可能出现项目暂停、在执行订单延迟执
行、受客户自身原因减少投资量从而调减合同金额等情形,在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出现客户取消订单的情形。如果上述情
形出现,公司业务将受到较大影响,不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及发展战略的实现。
(3)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从行业整体竞争格局来看,外资占据了我国智能成套装备领域约2/3左右的市场份额。与国内企业相比,行业优秀的外
资企业具有比较明显的技术优势和资本优势,在高端市场的竞争优势更为突出。公司在高端市场面临着国外企业较大的竞争
压力。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国内也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智能成套装备企业,其中部分公司为上市公司,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
及综合竞争力。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也面临着行业内优秀国内企业的市场竞争压力。随着宏观经济下行趋势的持续,行业竞争
面临着加剧的可能,如果竞争加剧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受到较大的影响,从而不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及发展战略的实现。
(4)市场开拓风险
公司正在努力拓展自动化立体仓库和智能立体停车系统业务,但若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或市场需求出现较大波动,
现有智能输送成套设备需求增速下降,而上述业务又不能有效拓展从而平滑上述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产生一定
影响。同时,由于自动化立体仓库业务市场对公司来讲属于新的市场领域,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开拓风险。公司新业务智能
立体停车系统2014年开始实现收入,目前整体业务规模较小,在新的市场领域,公司面临市场开发失败的风险。
(5)技术风险
近年来,装备制造行业的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如果公司不能保持持续的技术创新并将技术成果快
速的进行产业化或应用于现有产品的技术升级,将面临产品技术逐渐落后甚至被淘汰的风险。同时如果行业内革命性的新技
术出现,或者更低成本的替代产品不断涌现,而公司又无法及时的进行技术跟进、产品转型或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公
司将面临技术产品被替代的风险。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企业,稳定核心技术人员队伍对公司至关重要,但随着行业的快速发
展,人才争夺也必将日益激烈,如发生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
技术创新,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虽然公司通过申请专利、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等方式进
行技术保护,但仍可能存在技术泄密的风险。如果上述情形出现,将不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及发展战略的实现。
(6)规模快速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
2015年公司发行上市后,资产及业务规模迅速扩张,对公司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将提出更高要求。如果管理人员的管理
能力无法与资产及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相适应,公司的战略规划、管理机制、人才结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经营效率及
持续发展都将面临一定的挑战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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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5 年 09 月 16 日
投资、融资事项
2015 年 09 月 23 日
公司行业发展状况
2015 年 10 月 14 日
投、融资事项
2015 年 10 月 16 日
公司经营状况及业绩情况
2015 年 10 月 26 日
投、融资事项
2015 年 10 月 27 日
2015 年 3 季度报告问题咨询
2015 年 11 月 02 日
行业发展,公司经营情况
2015 年 11 月 02 日
2015 年 11 月 03 日
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展
2015 年 11 月 06 日
投资者拜访
2015 年 11 月 06 日
公司产品了解
2015 年 11 月 15 日
公司融资意向
2015 年 11 月 17 日
公司业绩下滑的情况咨询
2015 年 12 月 03 日
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研判
公司是否成立并购基金及 2015 年 3 季
2015 年 12 月 03 日
报问题咨询
2015 年 12 月 07 日
投、融资事项
2015 年 12 月 16 日
公司股权质押事项
2015 年 12 月 17 日
公司成立子公司事项咨询
2015 年 12 月 23 日
公司年报咨询
2015 年 12 月 24 日
预约实地来访时间
2015 年 12 月 24 日
原始股解禁事项
2015 年 12 月 28 日
材料印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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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比例、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当年经审计
的净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
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以下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
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
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
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4)
公司发展阶段不宜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
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迅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制订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
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2,000万元;(2)公司未
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3、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将用于生产经营或者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4、利润分配政策研究论证程序: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或者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修
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由董事会充分论证,并听
取独立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还应详细论证其原因及合理性。
5、利润分配政策决策机制:董事会应就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预案,该预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二分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还
应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
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则应经外部监事表决通过,并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
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
议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6、利润分配履行的决策程序:
(1)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
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
行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未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异议的,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
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
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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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
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
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
案需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详细说明修改
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因。
(5)如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利润分配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实施利润分配或
利润分配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以及留存资金的具体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
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
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 10 股转增数(股)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141,380,881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15,551,896.91
可分配利润(元)
243,220,626.18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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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6,328,786.2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 2015 年母公司净利
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437,040.38 元。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43,220,626.18 元。鉴于公
司 2015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现金流充足,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
的基础上,公司拟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现有股
本总额104,140,8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实施上述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414,088.10元。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现金分红金额(含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15,551,896.91
36,328,786.26
54,105,022.10
14,010,488.10
53,161,501.19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
上市之日起
东、实际控制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06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三十六个月
人之一姚卜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管理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
本人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
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
份。违反上述
承诺减持公
司股份所取
得的收益均
归公司所有。
公司股东王
志、丁全石、
境界投资、祥
山投资、俊亭
投资、东辉投
资、创意投
资、古美盛合
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
杭州境界投
日起十二个
资股份有限
月内,不转让
公司;太原俊
或者委托他
亭投资管理
股份限售承
人管理本单
2015 年 06 月
部(有限合
位/本人直接 16 日
伙);太原祥山
或者间接持
投资管理部
有的公司公
(有限合伙);
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本
单位/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之一姚卜
文承诺:在承
诺的持股锁
定期满后两
年内每年减
持的股份不
超过所持发
行人股份总
数的 25%,减
持价格不低
于本次发行
并上市时公
司股票的发
行价(若发行
股份减持承
人股份在该
2015 年 06 月
期间内发生
分红、派息、
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则减
持价格和股
份数量将相
整);在实施
减持时,将提
前三个交易
日通知发行
人并进行公
告,未履行公
告程序前不
公司董事姚
卜文、王志承
诺:在担任公
司的董事期
股份减持承
间,每年转让 2015 年 06 月
姚卜文;王志
的股份不超
过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在离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持
有的公司股
份;如在公司
股票上市之
日起六个月
内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
八个月内不
转让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
如在股票上
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
十二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
转让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
其所持公司
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在锁
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
不低于本次
发行并上市
时公司股票
的发行价(若
发行人股份
在该期间内
发生分红、派
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
的,则减持价
格将相应进
行调整);公
司上市后六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
末(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
以该日后第
一个交易日
为准)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
本人所持公
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
延长六个月。
在上述承诺
履行期间,不
因其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
行该承诺。
持股 5%以上
的股东境界
投资、祥山投
资、俊亭投
资、王志、东
辉投资承诺:
杭州境界投
在满足本人/
资股份有限
本单位其他
公司;太原俊
承诺的前提
亭投资管理
下,在承诺的
股份减持承
2015 年 06 月
部(有限合
持股锁定期
伙);王志;太
满后两年内
原祥山投资
减持比例最
管理部(有限
高可至其所
持发行人股
100%,减持价
格不低于本
次发行并上
市时公司股
票的发行价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若发行人
股份在该期
间内发生分
红、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
项的,则减持
价格和股份
数量将相应
进行调整);
在实施减持
时,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通
知发行人并
进行公告,未
履行公告程
序前不得减
1、利润分配
原则:公司实
行持续、稳定
的利润分配
政策,公司的
利润分配应
当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
山西东杰智
2、利润分配
能物流装备
2015 年 06 月
形式、现金分
股份有限公
红比例、利润
分配的期间
间隔:公司采
取积极的现
金或者股票
方式分配股
利,在公司当
年经审计的
净利润为正
数的情况下
且无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大现金支出
发生,公司应
当优先采取
现金分红的
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公司
每连续三年
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
连续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
30%;每年以
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
应当综合考
虑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阶
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
因素,区分以
下情形,并按
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
的现金分红
司发展阶段
属成熟期且
无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
红在该次利
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应达到 80%;
(2)公司发
展阶段属成
熟期且有重
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
该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
到 40%;(3)
公司发展阶
段属成长期
且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该次
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
20%;(4)公
司发展阶段
不宜区分但
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
可以按照前
项规定处理。
原则上,公司
每年度进行
一次利润分
配;在有条件
的情况下,公
司可以进行
中期现金分
红。若公司营
业收入增长
迅速,并且董
事会认为公
司股票价格
与公司股本
规模不匹配
时,可以在满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足上述现金
股利分配的
同时,制订股
票股利分配
预案;采用股
票股利进行
利润分配的,
应当考虑公
司成长性、每
股净资产的
摊薄等真实
合理因素。重
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
(资金)支出
指以下情形
司未来十二
个月内拟对
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购买
设备等累计
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20%,且超过
2,000 万元;
(2)公司未
来十二个月
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
或购买设备
等累计支出
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 10%。
3、当年未分
配利润的使
用计划安排:
公司当年未
分配利润将
用于生产经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营或者留待
以后年度进
行分配。4、
利润分配政
策研究论证
程序:公司制
定利润分配
政策或者因
公司外部经
营环境或者
自身经营状
况发生较大
变化而需要
修改利润分
配政策时,应
当以股东利
益为出发点,
注重对投资
者利益的保
护并给予投
资者稳定回
报,由董事会
充分论证,并
听取独立董
事、监事、公
司高级管理
人员和公众
投资者的意
见;对于修改
利润分配政
策的,还应详
细论证其原
因及合理性。
5、利润分配
政策决策机
制:董事会应
就制定或修
改利润分配
政策做出预
案,该预案应
经全体董事
过半数表决
通过并经二
分之一以上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独立董事表
决通过,独立
董事应对利
润分配政策
的制订或修
改发表独立
意见;对于修
改利润分配
政策的,董事
会还应在相
关提案中详
细论证和说
明原因。监事
会应当对董
事会制订和
修改的利润
分配政策进
行审议,并且
经半数以上
监事表决通
过,若公司有
外部监事(不
在公司担任
事),则应经
外部监事表
决通过,并发
表意见。股东
大会审议制
定或修改利
润分配政策
时,须经出席
股东大会会
议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
表决通过,并
且相关股东
大会会议应
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
方式,为公众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投资者参与
利润分配政
策的制定或
修改提供便
利。6、利润
分配履行的
决策程序:
(1)每个会
计年度结束
后,由公司董
事会提出利
润分配方案。
公司董事会
在利润分配
方案论证过
程中,需与独
立董事充分
讨论,在考虑
对全体股东
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
基础上,形成
利润分配预
案。公司独立
董事和监事
会应对利润
分配预案进
行审核。公司
独立董事和
监事会未对
利润分配预
案提出异议
的,利润分配
预案将提交
公司董事会
审议,经全体
董事过半数
以上表决通
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相关提案应
当由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
表决通过。
(2)董事会
审议现金分
红具体方案
时,应当认真
研究和论证
公司现金分
红的时机、条
件和最低比
例、调整的条
件及其决策
程序要求等
事宜,独立董
事应当发表
明确意见;独
立董事可以
征集中小股
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
并直接提交
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
现金分红具
体方案进行
审议前,应当
通过多种渠
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
沟通和交流
(包括但不
限于提供网
络投票表决、
邀请中小股
东参会等),
充分听取中
小股东的意
见和诉求,及
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司股东大会
对利润分配
方案作出决
议后,公司董
事会须在股
东大会召开
后 2 个月内完
成股利(或股
份)的派发事
的利润分配
政策不得随
意变更。如现
行政策与公
司生产经营
情况、投资规
划和长期发
展的需要确
实发生冲突
的,可以调整
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后的
利润分配政
策不得违反
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
定。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
相关议案需
分别经监事
会和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
董事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批
准,提交股东
大会的相关
提案中应详
细说明修改
利润分配政
策的原因。
(5)如公司
董事会决定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不实施利润
分配,或利润
分配方案中
不含现金分
配方式的,应
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不实
施利润分配
或利润分配
方案中不含
现金分配方
式的理由以
及留存资金
的具体内容,
公司独立董
事应对此发
表独立意见。
(6)公司应
当在年度报
告中详细披
露现金分红
政策的制定
及执行情况,
并对下列事
项进行专项
说明:是否符
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或者
股东大会决
议的要求;分
红标准和比
例是否明确
和清晰;相关
的决策程序
和机制是否
完备;独立董
事是否履职
尽责并发挥
了应有的作
用;中小股东
是否有充分
表达意见和
诉求的机会,
中小股东的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
分保护等。对
现金分红政
策进行调整
或变更的,还
应对调整或
变更的条件
及程序是否
合规和透明
等进行详细
说明。7、利
润分配规划
与计划:公司
发行上市后,
将着眼于长
远和可持续
发展,以股东
利益最大化
为公司价值
目标,持续采
取积极的现
金及股票股
利分配政策,
注重对投资
者回报,切实
履行上市公
司社会责任,
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
法》以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
建立对投资
者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
报机制。公司
确定上市后
三年的分红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回报计划:公
司在足额预
留法定公积
金、盈余公积
金以后,每年
以现金形式
分配的利润
不低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
10%;除上述
年度股利分
配外,公司可
根据具体情
况进行中期
现金分红。
"1、启动股价
稳定措施的
具体条件公
司上市后 3 年
内股票收盘
价连续 20 个
交易日低于
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且同
时满足监管
机构对于回
山西东杰智
购、增持公司
能物流装备
IPO 稳定股价 股份等行为
2015 年 06 月
股份有限公
的规定,则触 16 日
发公司、公司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
司控股股东
履行稳定公
司股价的义
务。2、稳定
公司股价的
具体措施(1)
于触发稳定
股价义务之
日起 10 个交
易日内,公司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控股股东应
通过增持公
司股份的方
式以稳定公
司股价,并向
公司送达增
持公司股票
书面通知(以
下简称“增持
通知书”),增
持通知书应
包括增持股
份数量、增持
价格确定方
式、增持期
限、增持目标
及其他有关
增持的内容。
公司控股股
东应于触发
稳定股价义
务之日起 3 个
月内以不少
1,000 万元资
金增持股份,
但在上述期
间如股票收
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
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则
控股股东可
中止实施增
持计划。(2)
公司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
事,下同)、
高级管理人
员应于触发
稳定股价义
务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如期间存
在 N 个交易
日限制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买卖股票,
则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
于触发稳定
股价义务之
日起 10+N 个
交易日内),
向公司送达
增持通知书,
增持通知书
应包括增持
股份数量、增
持价格确定
方式、增持期
限、增持目标
及其他有关
增持的内容,
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应于触发稳
定股价义务
之日起 3 个月
内增持公司
股份,其累计
增持资金金
额不低于其
上一年度薪
酬总额及公
司对其现金
股利分配总
30%。如上述
期间公司股
票收盘价连
续 20 个交易
日高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
产,则董事、
高级管理人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员可中止实
施增持计划。
对于未来新
选举的董事
及新聘的高
级管理人员,
应履行公司
发行上市时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已作
出的相应承
诺要求。(3)
控股股东上
市后三年内
单次或多次
用于增持公
司股份的资
金总额累计
不超过人民
币 2,000 万
元;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上市后三年
内单次或多
次用于增持
公司股份的
资金总额累
计不超过人
民币 200 万
董事会应于
触发稳定股
价义务之日
起 10 个交易
日内公告回
购公司股份
的预案,回购
预案包括但
不限于回购
股份数量、回
购价格区间、
回购资金来
源、回购对公
司股价及公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司经营的影
响等内容。公
司应于触发
回购义务起 3
个月内以单
次不少于人
民币 300 万元
资金回购公
司股份,且一
年内公司单
次或多次用
于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
累计不超过
1,000 万元;
公司一次或
多次实施回
购后,剩余回
购资金不足
300 万元的,
下次回购可
以 1,000 万元
与已使用回
购资金的差
额进行回购。
在上述期间
如股票收盘
价连续 20 个
交易日高于
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则公
司可中止回
购股份计划。
公司回购方
案实施完毕
后,应在 2 个
交易日内公
告公司股份
变动报告,并
依法注销所
回购的股份,
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在触发
稳定股价条
件时,控股股
东增持股份、
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增
持股份、公司
回购股份依
次履行。(6)
公司、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公司
控股股东在
履行上述增
持或回购义
务时,应按照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其
他适用的监
管规定履行
其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7)公司、
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控股
股东在履行
上述增持或
回购义务时,
如根据法律
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以及
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
规定,需要顺
延或调整履
行增持或回
购义务的时
点的,依法顺
延或调整。
(8)任何对
稳定股价具
体措施的修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订均应经股
东大会审议
通过。3、未
能履行增持
或回购义务
的约束措施
(1)如控股
股东已向公
司送达增持
通知书但未
能实际履行
增持义务的,
则公司有权
将相等金额
的应付控股
股东现金分
红予以扣留,
直至控股股
东履行其增
持义务。(2)
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未能履行
其增持义务
的,则公司有
权将相等金
额的应付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及
现金分红予
以扣留,直至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
其增持义务。
(3)如公司
未采取上述
稳定股价的
具体措施,公
司承诺接受
以下约束措
施:①本公司
将在公司股
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采
取上述稳定
股价措施的
具体原因并
向公司股东
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未履
行上述承诺
事项,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本公
司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
股股东、公司
的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增持股份影
响公司上市
地位的,则公
司有权将应
付控股股东、
公司的董事
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现金
分红用于股
份回购计划。
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一姚
卜文及共同
实际控制人
关于同业竞
姚长杰出具
争、关联交
了《关于避免 2015 年 06 月
易、资金占用 同业竞争的
方面的承诺
承诺函》,具
体内容如下:
截至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
本人没有、将
来也不会以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任何方式在
中国境内外
直接或间接
参与任何导
致或可能导
致与公司竞
争的业务或
活动,亦不生
产任何与公
司产品相同
或相似的产
品。若公司认
为本人从事
了对公司的
业务构成竞
争的业务,本
人将及时转
让或者终止
该等业务。若
公司提出受
让请求,本人
将无条件按
公允价格和
法定程序将
该等业务优
先转让给公
司。如果本人
将来可能获
得任何与公
司产生直接
或者间接竞
争的业务机
会,本人将立
即通知公司
并尽力促成
该等业务机
会按照公司
能够接受的
合理条款和
条件首先提
供给公司。本
人将保证合
法、合理地运
用股东权利,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不采取任何
限制或影响
公司正常经
营的行为。如
因本人违反
本承诺而导
致公司遭受
损失、损害和
开支,将由本
人予以全额
赔偿。公司持
有 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
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出具了《关于
避免同业竞
函》,具体内
容如下:截至
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本公
司/本合伙企
业/本人没有、
将来也不会
以任何方式
在中国境内
外直接或间
接参与任何
导致或可能
导致与公司
竞争的业务
或活动,亦不
生产任何与
公司产品相
同或相似的
产品。若公司
认为本公司/
本合伙企业/
本人从事了
对公司的业
务构成竞争
的业务,本公
司/本合伙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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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本人将及
时转让或者
终止该等业
务。若公司提
出受让请求,
本公司/本合
伙企业/本人
将无条件按
公允价格和
法定程序将
该等业务优
先转让给公
司。如果本公
司/本合伙企
业/本人将来
可能获得任
何与公司产
生直接或者
间接竞争的
业务机会,本
公司/本合伙
企业/本人将
立即通知公
司并尽力促
成该等业务
机会按照公
司能够接受
的合理条款
和条件首先
提供给公司。
本公司/本合
伙企业/本人
将保证合法、
合理地运用
股东权利,不
采取任何限
制或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
的行为。如因
本公司/本合
伙企业/本人
违反本承诺
而导致公司
遭受损失、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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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和开支,将
由本公司/本
合伙企业/本
人予以全额
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一姚
卜文及共同
实际控制人
姚长杰就规
范关联交易
出具承诺函:
股东大会审
议与本人控
制或参股的
其他企业有
关的关联交
易事项时,本
人所代表的
股份数将不
参与投票表
决,所代表的
关于同业竞
有表决权的
争、关联交
2015 年 06 月
股份数不计
易、资金占用
入有效表决
方面的承诺
总数。董事会
会议审议与
本人控制或
参股的其他
企业有关的
关联交易事
项时,本人将
对该项决议
回避表决,也
不委托其他
董事代理行
使表决权。本
人承诺不利
用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及
控股股东地
位与身份,损
害发行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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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的
合法利益。本
人将尽可能
避免由本人
控制或参股
的企业与发
行人发生关
联交易,以确
保发行人及
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得到
有效的保护。
如因客观情
况导致必要
的关联交易
无法避免的,
本承诺人及
控制的其他
企业将严格
遵守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
监会和《公司
章程》《关联
交易管理制
度》的规定,
按照公平、合
理、通常的商
业准则进行。
如违反上述
承诺,通过发
行人及时公
告违反承诺
的事实及原
因,并向投资
者公开道歉;
给其他投资
者或者公司
造成损失的,
应依法进行
赔偿;在依法
履行承诺前,
发行人暂停
向本人进行
分红。公司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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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
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就规范关联
交易出具承
诺函:本公司
/本合伙企业/
本人将尽可
能避免由本
公司/本合伙
企业/本人控
制或参股的
企业与发行
人发生关联
交易,以确保
发行人非关
联股东的利
益得到有效
的保护。如因
客观情况导
致必要的关
联交易无法
避免的,本承
诺人及控制
的其他企业
将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
和《公司章
程》《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
的规定,按照
公平、合理、
通常的商业
准则进行。如
违反上述承
诺,通过发行
人及时公告
违反承诺的
事实及原因,
并向投资者
公开道歉;给
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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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公司造
成损失的,应
依法进行赔
偿;在依法履
行承诺前,发
行人暂停向
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
股东进行分
1、公司就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
的信息披露
事宜承诺如
承诺本次发
行及上市的
招股说明书
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以
山西东杰智
及及时性承
能物流装备
担单独和连
2015 年 06 月
股份有限公
带的法律责
公司投资者
缴纳股票申
购款后且股
票尚未上市
交易前,因本
次发行及上
市的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
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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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影响的,
对于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不含
原股东公开
份),公司将
按照投资者
所缴纳股票
申购款加该
期间内银行
同期 1 年期存
款利息,对已
缴纳股票申
购款的投资
者进行退款。
若因公司本
次发行及上
市的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公
司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
失。在该等违
法事实被中
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或
司法机关认
定后,公司将
本着主动沟
通、尽快赔
偿、切实保障
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原
则,按照投资
者直接遭受
的可测算的
经济损失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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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与投资者
沟通赔偿,积
极赔偿投资
者由此遭受
的直接经济
进一步细化
上述承诺函,
公司对回购
和赔偿的实
施制定方案
如下:①回购
新股、收购股
份、赔偿损失
义务的触发
条件经中国
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
或司法机关
认定,公司本
次发行及上
市的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导致
对判断公司
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
响的,公司负
有其所承诺
的购回股份
或赔偿损失
的义务。②公
告程序公司
应在公司本
次发行及上
市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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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
或司法机关
认定的当日
就该等事项
进行公告,并
在前述公告
后每 5 个交易
日定期公告
相应的购回
股份或赔偿
损失方案的
制定和进展
情况。③约束
措施若上述
购回股份或
赔偿损失的
承诺未得到
及时履行,公
司将及时进
行公告,并且
公司将在定
期报告中披
露公司关于
回购股份或
赔偿损失等
承诺的履行
情况以及未
履行承诺时
的补救及改
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的
措施及承诺
以及未能履
行承诺的约
山西东杰智
束措施 1、填
能物流装备
2015 年 06 月
补被摊薄即
股份有限公
期回报的措
施及承诺本
次发行后,公
司净资产将
大幅增加,由
于本次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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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项目建
设存在周期,
项目收益需
要在完工后
逐步体现,发
行当年的净
利润增幅将
低于净资产
的增幅,可能
导致公司净
资产收益率
及每股收益
与上年同期
相比出现一
定程度的下
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安全、
规范使用以
确保资金的
安全使用,公
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
制度》,明确
规定公司上
市后建立专
户存储制度,
募集资金到
位后将存放
于董事会指
定的专项账
户中;在后续
募集资金使
用过程中公
司将专款专
用,并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交易
所规则进行
管理,强化公
司、存储银
行、保荐机构
的三方监管,
合理防范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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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使用风险;
公司还将及
时披露募集
资金使用状
况,充分保障
投资者的知
情权与决策
募投项目投
资进度,尽早
实现项目预
期收益从而
保障投资者
的权益,公司
已经根据业
务开展的实
际需要对本
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
行了先期投
入,本次募集
资金到位后,
公司将进一
步加快推进
募投项目的
建设,争取募
投项目早日
达产并实现
预期效益,提
高公司的整
体盈利水平,
同时增强公
司持续盈利
能力,提升公
司股票的短
期及长期价
利润分配政
策:公司详细
规定了利润
分配原则、利
润分配形式、
现金分红的
比例、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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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的期间间
隔、利润分配
方案的制定
和决策机制、
利润分配方
案的实施、利
润分配政策
程序;公司优
先采用现金
分红进行利
润分配,且公
司每年以现
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
的可供分配
利润的 10%,
同时公司制
定了上市后
三年的分红
回报规划。
(4)其他方
式:公司承诺
未来将根据
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机构
出台的具体
细则及要求,
并参照上市
公司较为通
行的惯例,继
续补充、修
订、完善公司
投资者权益
保护的各项
制度并予以
实施。2、未
能履行承诺
的约束措施
公司承诺将
积极采取上
述措施填补
被摊薄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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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报,保护中
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同
时公司承诺
若上述措施
未能得到有
效履行,公司
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之一姚卜
文及共同实
际控制人姚
长杰出具承
诺函:如将来
因任何原因
出现公司及
其子公司补
缴社会保险
金、住房公积
金及其滞纳
金或被相关
2015 年 06 月
部门处罚之
情况,本人将
无条件支付
所有社会保
险金、住房公
积金及其滞
纳金、罚款款
项,由此可能
产生的劳动
仲裁和诉讼
事项而造成
的相关经济
损失全部由
本人承担。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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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违反上
述承诺,则公
司有权依据
本约束措施
扣留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
制人从公司
获取的工资、
奖金、补贴、
股票分红等
收入,用以承
担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承诺承担的
社会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
责任和义务,
并用以补偿
公司因此而
遭受的损失。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
内,若本人依
法继承公司
股份,并成为
公司的控股
股东,本人将
承继姚卜文
作为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
公司实际控
股份限售承
际控制人所
2015 年 06 月
制人之一姚
出具的承诺, 16 日
直至承诺期
满,既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
购本人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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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
股份。在担任
公司的董事
长期间,若本
人依法继承
公司股份,并
成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即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
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
十五。在离职
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
如在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转
让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如
在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七
个月至第十
二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
让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其
所持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
股份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
低于本次发
行并上市时
公司股票的
发行价(若发
行人股份在
该期间内发
生分红、派
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
的,则减持价
格将相应进
行调整);公
司上市后六
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
末(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
以该日后第
一个交易日
为准)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
本人所持公
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
延长六个月。
在上述承诺
履行期间,不
因其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
行该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具体情况:
(1) 上海东兹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于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设立,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由
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3,5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截至日,公司已缴纳出资140.00万元,其他股东尚未缴
纳出资,且尚未对外正式经营。
(2) 东杰智能软件(深圳)有限公司于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设立,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由本
公司之子公司太原东杰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3,5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截至日,公司已缴纳
出资70.00万元,其他股东尚未缴纳出资,且尚未对外正式经营。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剑、魏五军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卜文先生、实际控制人姚长杰先生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及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
偿等情况。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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