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立了合同,能不租房合同丢了能退钱吗.

我买了个商铺,交了首付,合同签了,可按揭还没办,但是我现在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 法律快车法律咨询
您好,请[]
免费找律师:
综合导航:
专业知识:
精品栏目:
便捷服务:
今日律师风向标:
我买了个商铺,交了首付,合同签了,可按揭还没办,但是我现在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我买了个商铺,交了首付,合同签了,可按揭还没办,但是我现在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律师回复区
需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是因贷款无法办理,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相应的钱款,如果是非法定条件解除合同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你好,如果单方随意解除合同,对方可以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的。建议与房产公司协商。
[VIP+版主]
承担违约责任即可。
没有正当理由退房要承担违约责任。
首先,单方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是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解除合同,要承担违约金,具体看你们合同中如何约定的。
以上回复,不符合你的实际情况?马上咨询在线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889人
今日回复问题:1750个
相关法律咨询
标签:商铺
标签:商铺业主
标签:商铺使用权
相关文章推荐
共帮助过2961人
共帮助过3312人
共帮助过2837人
共帮助过2749人
共帮助过3103人
最新法律咨询
相关律师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粤ICP备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证粤B2-
客服QQ: (注:此QQ不提供法律咨询)
免费问律师铺面转让费能不能退?法院不支持
&&&&租铺面的时候,付给前面的租房人5万元“转让费”,房屋租期满了,这笔“转让费”能向房东要回来吗?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青羊法院审理认为,收取转让费属于交易习惯,不支持要求房东退还5万元转让费的请求。&&日,周蕊(化名)将位于青羊区光华村的一处门面租给吴丽(化名),约定租期为日至今年4月20日,每月租金1500元。租赁期满后,房东周蕊有权收回房屋的使用权,吴丽应无条件腾退房屋。4月20日租期满了,周蕊不愿再续租,要求吴丽腾退房屋,吴丽要求周蕊退还她5万元的转让费。&&“我当时承租房屋时,向前承租人支付了5万元转让费,除非房东把转让费退给我,否则我不同意腾退房。”吴丽认为,转让费的性质应该和“租房押金”类似,租房时交了,退房时就应该退还。&&法院审理后认为,周蕊和吴丽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期限届满,原告不同意续租,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已终结,被告应当将租赁房屋腾退并交付原告。&&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7条,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法院可以认定为合同法所称“交易习惯”。转让费可以看作是这一领域或者行业的交易习惯,当事人应当予以遵守。只要是当事人之间自愿产生的转让费,应该予以认可,一方要求返还转让费的法院不予支持。&&而且,在此案中,吴丽要求周蕊退还的房屋转让费,经查实并不是周蕊收取的。吴丽以周蕊未退还房屋转让费为由不腾退房屋,没有合同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青羊法 成都商报记者 柏阳月
[] [] [] []
发帖区已有条跟帖&&&&
html +='立即抢购';
html +='';
$("#tg-content").html(html);店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店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店面租赁是不少人开店做生意的必须要做的第一步,因为有了店面才可以开始营业。店面的问题大多数人都是租赁的,也就是要与租赁方签订店面租赁合同,那么关于这个店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店面出租事宜所涉及的财产数额较大,在签订合同时,双方既要考虑怎样履行合同,又要考虑怎样保障自己特殊情形下解约退租的权利。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商铺出租方违反约定,使承租方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  第二,由于第三方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如何解除合同。  第三,由于自己的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如业务经营不善,承租方需要终止协议的处理事宜。  关于店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一、明确条款  1、必须订立正式的租赁合同所谓正式的租赁合同就是经工商备案认可的租赁合同.你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购买。  2、必须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件。  如系共有产权的需共有人一起签字方可生效。  3、在订立合同时除租金外还必须明确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如房屋租赁税金物业管理费修缮费用等。  4、如所租商铺需经装修后方可使用的需明确装修的范围。  5、如商铺所有权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或抵押商铺的须在合同中明确应保证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权利否则出租方需赔偿损失。  6、应在合同中明确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他人。  7、订立合同时所有权人和共有人需同时到场签字并盖章.不可由他人代替。  二、诉讼时效  关于租金延付或拒付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规定: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例如,原告应在约定的每次支付租金的截止日期届满后一年内向被告主张权利。如第一次交纳时间为日前10日内,原告则应在日前向被告索要日-10月10日两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但原告在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内并没有向被告催要过日-日前的租金,应视为放弃索要该期间租金权利。  另据《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方逾期不交房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追求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原告在起诉前长达1年多的时间内,从未行使过上述权利,即使被告因种种原因未及时交纳房租。  三、其他关于店面租赁的注意事项:  1、调查商铺的产权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如果承租人无法查清,可以委托律师到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2、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3、租赁保证金  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4、税费承担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  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  房产税租金*12%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  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  印花税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  在实践中,商铺租赁税费德缴纳比较多样,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工作人员。  虽然上述税费德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金数额的承担人,此时,无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清楚商铺租赁的税费金额比较高,应当慎重考虑长期税费调整增加的费用后,再行约定具体承担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网点短期内较低的税率所迷惑。  签定合同时要注意的重要内容  5、营业执照  承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营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从而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2)、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而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从而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对于上述第1、2、3、5条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出租人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除妨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6、装修的处置  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1)、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别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约定清楚,对于广告、店招位置也可约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仅考虑违约金部分,因为违约金常常会约定等同于押金,数额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因此,应当约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租人所遭受的装修损失费用。  3)、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添附的处置方式。  7、水、电、电话线等  因商铺经营的特殊性,对于水、电、电话线均可能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又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建议承租商铺前,应当先行考察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在同明确约定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人免责解除合同的权利。  签定合同之后的疑虑  8、租赁登记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等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  2)、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  9、转租问题  商铺市场中经常会遇见许多“二房东”“三房东”情形,这其中就存在转租的问题。俗称的“转租”其实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两种变更方式“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依法律规定,“转租”是指上手租赁关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赁关系,而“承租权转让”是指上手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建立租赁关系。在这两种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样承租权转让中,解除原租赁合同和重潜心租赁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张一笔补偿费,主要补偿装修损失等,此笔费用不属于法定承租人应承担费用,但法律亦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只要双方当时协商同意的,亦会受到法律保护。建议承租人在支付此笔费用时,应当考虑分批次与转租或承租权转让错作环节结合起来支付,以此降低资金风险,并可考虑将营业执照办理成功作为该笔费用退还或解除情形。  鉴于商铺租赁合同牵涉问题较多,涉及合同金额较大,建议对此类合同应谨慎签订,必要时,聘请专业人士把关,以免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引起诉讼,更是得不偿失。  10、买卖与租赁  许多承租人经常担心承租商铺之后,业主将商铺出售了怎么办,其实,承租人完全无须担心此种风险,因为法律对于承租人赋予了两重特殊保护:  1)、出租人在出售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之下的优先购买权,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购买人的条件下主张购买该商铺的,则业主必须将该商铺出售给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购买承租商铺的,业主出售后,新的业主也应当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新业主应当承当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除此之外,在承租商铺之前,需要了解该商铺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比如承租一个不可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损失。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百家号 最近更新:
简介: 专注普法,为您解忧!
作者最新文章购买商铺钱已付,合同没签,可以退款吗
提问者:热心网友
您可能对以下关键字也有兴趣:
您好,通常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退款的,可以协商解决。首先,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能协商好即可以退款;其次,看合同有没有约定可以退款的情形,你是否符合;如果没有退房的情形,开发商可以拒绝;再次,看开发没有违约的情况,或者解除合同的情形,如果有,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房款。如果以上都通不通的话,这个时候违约很难要求退还定金和首付款。还不如继续办理按揭手续然后转手卖掉。望采纳
相关问题:>>
交房过户中
购房完成后
账号不能为空
密码不能为空
验证码必须4位
用户名4-20位数字字母中文下划线
密码不正确且不能为空
*确认密码:
确认密码和密码不一致
验证码必须4位
我已阅读并同意
热门城市:
周边二手房:
热门城市房价:
周边租房:}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交过首付能不能退钱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