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钱买到某公司签发一张汇票变造汇票、该问谁要回钱

诈骗团伙利用假承兑汇票骗取500万元-钱某 犯罪嫌疑人 银行承兑汇票 李某 诈骗团伙 骗取 王某 金融票据 票面金额 持票人-社会新闻-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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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团伙利用假承兑汇票骗取500万元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作者:赵磊 选稿:李宏洋
金额为498万元的假承兑汇票。
  1月16日,农历腊月廿三,正值传统节日小年,上午10时20分,潍坊市公安局接到交通银行潍坊支行报警,称业务人员在受理一客户承兑汇票查询业务时,发现一张票额为340多万元的假冒银行承兑汇票。民警火速赶往交通银行潍坊支行,并对持票人及随行人员进行了控制。经了解,该假冒银行承兑汇票是持票人钱某通过济南市平阴县王某,从肥城市的杨某手里花328万余元购得。钱某还说,前不久他还曾通过王某向杨某买过一张票额为20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该票已支付给别人。
  经进一步了解得知,钱某的妹夫此时正在肥城市与中介人王某、承兑汇票提供人杨某等待承兑汇票的查询结果。
  民警告诉钱某,要他马上给中介人王某打电话稳住他们,称银行初步认定该承兑汇票是真票,但完全确认需要五个工作日。并且,以钱某公司春节前业务急需付款,时间不等人为由,让对方重新提供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把这张承兑汇票还给对方。这样既不打草惊蛇,又有可能再调出一张假承兑汇票。
  几分钟后,钱某的妹夫打回电话,“杨某又给联系了一张,面额为498万元。”
  将计就计钓到大鱼
  正当千家万户忙于传统节日小年家人团圆之际,民警在钱某的配合下,驱车踏上了赶往肥城的路。
  16日19时10分,他们到达了双方约定的肥城市某饭店。王某、杨某等三人已准备好丰盛的饭局,在饭店门口恭候远道而来的钱老板。一番周旋后,三人被民警带上了警车。警方即刻冒雪踏上了返回潍坊的路途,往返不到8个小时,初战告捷。
  17日凌晨0点,办案民警顺利凯旋,安全返回潍坊。面对审讯,没有几个回合,3名犯罪嫌疑人就败下阵来。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利用变造的假银行承兑汇票对钱某实施诈骗,先后骗取钱某人民币193万余元和328万余元。
  假“绑架”引出真主谋
  1月17日早晨7时开始,被抓的犯罪嫌疑人的电话不断响起,电话、短信都来自犯罪嫌疑人李某的手机,从短信的内容可以断定,李某就是该团伙的幕后主谋。
  “李经理,我是临沂的钱××,你提供的那张348万元的票是假的,498万元的票我也不想和你做了,你的人现在都在我手里,限你两天内把我的钱还回来,否则,我就报警!”钱某在民警的示意下打了电话。
  对方立即回电,答应在肥城见面,对方还钱。17日下午,钱某与李某见面后,将票面金额为498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了李某。李某则走出银行,径直朝银行正前方一辆五菱微型面包车走去。这时面包车的两个门打开,从车上下来3名中年男子,李某将承兑汇票交给其中的一名男子,并从该男子手中取回一张银行卡。
  民警断定,面包车内的三个人中,就有假冒银行承兑汇票的提供人。民警迅速将车内三名犯罪嫌疑人控制。
  银行内,犯罪嫌疑人李某将3132000元现金转账手续顺利办妥后,被警方控制。
  后经进一步核实,票面金额为498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为5000元承兑汇票变造。
  据了解,该团伙变造金融票据的金额达3400万元,利用金融票据诈骗金额553万元,警方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7人。31日,记者了解到,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卢某于1月29日到潍坊市奎文公安分局投案自首,目前8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警方已挽回被诈骗赃款355万元。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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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是什么?
、、知乎用户
本票可以理解为一张欠条。告诉别人,我现在手头没钱,给你张欠条,下次碰到我,一拿欠条出来,我立马给你钱。换官方解释: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这个出票人可以是普通人,也可以是银行。由于我写的欠条太多了,过的时间久了我也可能不记得了,所以所有欠条必须在2个月内来找我。——这就是本票的提示期限为2个月。汇票可以理解为是一张命令书。(order)我现在没钱,但我给你一张命令书,用来命令另外一个人给你钱,你拿着这张命令书去找他要钱吧。官方表达: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这里面涉及三个人,一是写命令书的人——出票人;二是出钱的人——付款人;三是收钱的人——收款人。出票人如果是银行,那就是银行汇票;如果是普通商业主体,就是商业汇票。命令书比欠条多了一个人,就多了一份变数,所以你拿到命令书后要赶快去找付款人啊,一个月内必须找他要钱,时间长了,他不认咋办。——汇票的提示期限为1个月。如果这个命令书上写到:命令张三见到本书之后,立马给收款人李四3000元,不得延误。——那么这就是即期汇票。如果命令书中没有要求张三立马把钱给李四,而是命令张三在未来某个规定的时间把钱给李四。——那么就是远期汇票。远期汇票李四不放心啊,怎么办?李四拿着命令书找到张三,张三为了让李四放心,在命令书上签了一句话『我一定给你钱』,然后讲到:『李四哥你放心,我张三一定替老大还你这钱,有问题来找我。你看老大的命令书上写的是15号还你钱,还有2天那,你到时候再来,立马给钱。』——签上了字,表明老大的命令书我认了,这债务我来承担。这就是承兑,这种命令书就是远期承兑汇票。支票可以理解为一种特殊的命令书(汇票)。特殊点之一,是命令银行的。特殊点之二,是立马付款的。(即期汇票)这么特殊,有效期当然更短,10天。——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
知乎用户,加班成疯的银行IT狗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
,对如何学习的兴趣大于学习内容本身
我先前对本票的理解确实有误,抱歉。感谢
和江寒(@不到)指正 说明一下:这些是本人的通俗化的理解,具体内容请以教材为准。======================================比如我该给你钱(不管因为什么,反正就是要给你钱)1万元。 支票是:我有100万放在银行里了,你拿我的条子去那取就可以了 。商业汇票是:我没钱,但李四有钱,我给你张条子,你拿着去管李四要钱,他肯定会给你的。本票其实就相当于我从银行里买了一张“1万元的人民币”,不过你还需要去银行里再兑换成普通的人民币(或转账)。那李四为啥要替我付钱呢? 可能因为看我这个人有发展前途,或者是我亲戚,或者是爱慕我的人,总之是有所图,所以才肯替我付钱。 但是,也由此带来了不确定性,万一李四原来爱我,但一看要掏钱,想了想还是不追求我了,那么你拿着汇票就没有用了,还得重新来找我。 (如果李四是银行,那么就是“银行承兑汇票”;如果李四是其他公司,那么就是“商业承兑汇票”。)为啥说支票是汇票的特殊情况呢? 汇票是可以有一个期限的,比如1个月。(“你一个月后拿着这张票去银行,银行会给你钱的。”) 支票是“见票即付”的(一看到票马上就付钱)。 所以,如果汇票上没有标明期限,那么就默认为是“见票即付”了。大概这么理解,细节处当然有更多的规定。把其和我们日常生活的钱的来往关联一下,就容易明白。------------------------------------------------ 那么,从你的角度看,你喜欢什么方式呢? 第一位的,当然是现金了。但是,现金有很多规定,而且很麻烦,我给你1000万现金,你敢拿着走出这个门吗? 第二位的,是本票。因为本票是花钱从银行“买”来的,所以应该100%能兑现。第三位,是支票。一个说明我财大气粗(规定:银行的存款必须多于支票的金额);另一个,你一出门马上找一家银行把钱取出来(或转到你自己的账户上)。多放心。但是支票还存在着“空头支票”的危险——就是银行里的存款只有10元钱,但我开给你了一张1万的支票,等你去银行兑换的时候,我就跑路了。 一般,你不会喜欢汇票。因为有不确定性:万一李四不愿意替我付款,你是不是还得再跑一趟!万一几个月后我人都跑国外了,你找谁要钱啊! 如果是汇票,那么我们肯定希望李四那边越财大气粗越好了。如果是李四是马云一般的人物,他肯定不差你这1万元,顺手就甩给你当小费了;但如果是街边卖菜的,可能虽然很喜欢我,但也不愿意为我支付你这1万元的。 所以,“银行承兑汇票”肯定比“商业承兑汇票”受欢迎,因为银行更“财大气粗”一些。----------------------------------------------------注意一下:“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汇票”是两回事。商业汇票包含“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汇票是和商业汇票并列的一个词。
(1)本票是自付(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2)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本票只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地区;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3)付款期限不同。本票付款期为2个月;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1 个月,我国汇票必须承兑,因此承兑到期,持票人方能兑付。支票付款期为10天。
,关心金融和经济学
银行本票是完全的银行信用汇票里面银行承兑汇票也是银行信用,其他类型是商业信用。支票是完全的商业信用
举个例子:西安的甲企业要去异地采购,比如去新疆,带现金不方便,于是在西安甲企业的开户行开了一张汇票,这张汇票出票人是银行就叫银行汇票,然后带着这张汇票去了新疆找到乙企业购买了东西付给乙企业这张汇票,乙企业拿着这张汇票在当地也就是新疆的银行就可以兑付。如果甲企业带来的这张票是甲企业自己出的票,那就是商业汇票。那肯定有人要说了,甲企业自己开的票,万一乙企业不信任呢?所以甲企业要找一个主体来给他的这张汇票进行承兑,类似于担保,但是承兑人是第一付款人(担保的话,担保人是第二付款人),这时候甲企业找了另一个企业或者自己给自己的汇票承兑,就叫商业承兑汇票,也就是承兑人是企业。如果甲企业自己出的票找的是银行承兑就是银行承兑汇票了。再说一下第一付款人,这个时候拿到承兑汇票的人就直接找承兑人付款了。本票同理,只不过汇票用于异地结算,本票用于同一个票据交换区域。比如说你要买东西,带现金不方便,在你的开户行你存了十万,然后开个十万的本票,拿这张票去买东西,对方拿票再去找银行要钱。支票也是要在银行存了钱,需要支付的时候签发,但是不能签发空头支票,也就是说你支票上的金额不得大于你存的金额。支票有转账支票(只可转账不可取现),现金支票(只能取现),普通支票(转账取现均可)还有划线支票,在普通支票上划两条线(只能转账)这三种票据都是传统的支付结算手段,加上汇款,就是“三票一汇“,此外他们之间还有提示付款日期的不同。
概念问题就不回答了支票A企业在甲银行开的有账户,A企业可以签发支票,A是出票人,甲银行是付款人,A可以自己在票上写收款人,也可以授权他人补记。假设B是收款人,现金支票可以直接提现,不可以转让。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10天,也就是说在出票日期10天内,B可以拿着支票去甲银行提示付款,通俗点讲就是取钱。不过如果A企业账上金额不够出票金额,就是空头支票了,甲银行可以拒绝付款。在这里,银行只是起到一个桥梁的作用,你账上有钱我给别人付款,账上没钱,谁来了也不行。本票本票是单位或个人,在银行存钱,银行给你签发相等金额的银行本票。假设A企业在银行存了10万,A企业提出申请,甲银行给它签发一张10万元的银行本票,甲银行既是出票人也是付款人。本票是见票即付,也就是说持票人拿着本票去银行,银行应该无条件支付给持票人10万块钱。这时候甲银行是主债务人。本票提示付款期限最多不超过2个月。超过两个月甲银行可以拒绝付款,但是持票人在两年内能够做出说明的,甲银行仍然应该付款。汇票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先说商业汇票,这个需要一定的商业信用。假设A欠B100万货款,A可以签发商业汇票给B,承诺到期支付货款。B拿着汇票心里不踏实了,万一到时候你不给我钱,我找谁说理去。这就是需要承兑了,顾名思义,承诺兑付,如果A找信誉良好的C,C承诺到期支付货款给B,这叫商业承兑汇票。假设B还不放心,如果C到期也没钱给我呢。好,那就找银行,银行总有钱了吧。于是,A找到银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这个中间有个承兑环节,教材上关于期限什么的很麻烦。承兑,就是承诺付款,实际中,B很少拿着票找银行说你给我承兑一下吧。一般是甲银行出完票就直接盖上汇票专用章了,就是承诺兑付了。承兑后,银行是主债务人,也就是到期不管A账上有没有钱,都需要给持票人付款(票据有瑕疵的除外)。银行汇票A企业在甲银行存了100万,说你给我签发一张银行汇票,A是出票人,甲银行是付款人。假设A企业与B有业务往来,A不知道和B企业的业务需要多少资金,拿着100万的银行汇票去和B签合同了。B是收款人,如果签的90万的买卖合同,没问题,A可以另写实际结算金额,多余的钱会退到A的账上。如果签的是110万的买卖合同,不好意思,银行可以拒绝付款。银行汇票是见票即付,无所谓承兑的问题了。另外涉及到票据权利,追索权和付款请求权,都是时间问题需要区分开来。
,一年做一两件感兴趣的事
汇票不太了解。仅仅谈本票和支票。本票。比如开出一张100万的本票,付款人为A公司,收款人为B公司。开本票的时候,就会从A公司的账户上扣掉100万(如果A公司账户上没有100万,那么本票根本就开不出来)。本票可以只写收款人的名称,收款人拿到本票后,相当于就拿到了一笔100万的资金(现在有些土豪子女结婚送红包,都流行送几百万的本票),收款人可以持该本票到任何一家银行解付(只要开有账号)。支票。如果收款人B公司拿到一张100万的支票,在拿到支票去银行办理转账前,并不能得知付款人A公司的账户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因此存在收不到钱的风险。
知乎用户,某银行资管从业人员
以上都是抄录票据法定义,下面结合柜台实务谈一谈。汇票主要是企业间支付结算,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开票的本质是延期付款,之后可以衍生出背书转让、贴现等一些列玩法;本票主要是个人在银行间大额现金转账,比如柜台取现100万现金可以直接开本票去另一家银行入账;支票主要是用做现金结算,从企业账户上取现,之后可以支票解现入账到个人的银行卡中
,会计在线直播私塾课
本票、本票本票、汇票的相同点
(1)都是设权有价证券。
(2)都是格式证券。
(3)都是文字证券。
知乎用户,漫天胡想。。。
票据的性质不同。 支票是存款人对银行签发的无条件支付命令;汇票是出票人对付款人签发的无条件支付命令;本票是出票人对收款人的支付承诺。 当事人不同。 支票有3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本票只有两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和收款人;汇票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付款人不同。 支票的付款人是银行;汇票的付款人是受票人;本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自己。是否经过承兑。 支票都是即期的,不需要承兑。汇票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其中远期汇票必须办理承兑。至于本票,因为他本来就是出票人的付款承诺,所以无论是哪一种本票都无须承兑。《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经济科学出版社
,男版蒙娜丽莎
自行看《票据法》要是题主想要资料,我可以传给你
,懂知乎,不者也!
本票参与方本票:出票人是个人或企业(银行)释:出票人让收款人找自己拿钱。(如欠条)汇票参与方出票人、 受票人或付款人、 收款人释:出票人让收款人直接找付款人拿钱。(开个条,找会计拿钱)支票参与方出票人、金融机构、收款人释:出票人让收款人直接找金融机构拿钱。(开个票,去银行取钱吧)自己理解。。
,话题经验。。cfa全过了的前银行狗也算吧…
来,某四大行干了几年这个的从实务角度给你讲讲:1、先讲支票,因为这个还会牵出别的知识:支票的诞生个人认为是解决了“不去银行也可以完成转账汇款”的问题,是一种先买空白的回家然后填写的被动支付的票据。开票人(一般就是付款人)事先从开户银行买个几本支票,然后需要付钱的时候开出一张给收款人(省去了去银行这步),收款人拿着这张支票到自己的开户行,委托银行收取这张支票的票款。在有交换场的地方,比如我在的魔都,收款行会将这张票通过人行的清算中心交换给付款行,付款行完成验票、验印等一系列动作之后把钱从付款人的账户里扣出来(所以叫被动支付),付给收款行,收款行再把收到的头寸替收款人入账,所以耗时比较长,一般要3天(有支付密码的通过同城系统可以即时到账)。如果付款人印鉴盖错,账上没钱(就是空头支票),收款人就收不到钱啦,怎么办呢?央妈会给付款人5%,最低1000块的处罚,3次以上会让银行不卖支票给他。全国范围使用的支票与以上类似,但使用影像系统,最高金额50万,不多讲了。2、本汇票:本票是用在同一个交换域里的主动支付票据,分为清分机(用交换系统清算,同上面支票)和非清分机(用人行现代化电子支付系统清算)两种,江浙沪用的比较多,非清分机1个月有效期,清分机的2个月。汇票也是主动支付票据,分为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小汇票)和全国汇票(大汇票),使用范围顾名思义。开本汇票的人,在银行开出这张东西的时候,需要填写申请书,大致意思就是“劳驾请把我账上的钱换成给xxx的一张票据”,所以叫主动支付。银行审核无误后就会从他的账上把钱扣到内部的待支付账户,所以没钱是开不了的。然后收款人拿到这张票据以后,可以背书转让给别人(当然要在票据的区域范围以内,支票没讲背书是因为虽然支票理论上可以背书转让,但考虑到现实中容易产生空头的情况,被背书人不了解你的上家,一般不敢要转让来的支票),也可以直接拿到银行托收,银行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清算途径帮你把这张票据所表示的金额打到你的账上。注意,是去你的开户银行托收!不是出票行!不是出票行!不是出票行!一年里面总有那么些人拿着我们网点开出去的票据到我们这里来托收,还口口声声“我的朋友都这么办的,你们这里为什么不行?我要投诉!找你们行长!”。。。我去,这里是魔都,如果您拿到张新疆开的汇票是不是还要去新疆托收?飞机还是火车?公司给报么?。。。言归正传,这仨为啥放一起讲?因为,这三个东西,除了使用范围,其他基本没差。。。对,教科书那些都是忽悠。。。要说差也是有的,汇票有个实际结算金额。比如我要去外地买东西,带太多钱不方便,支票人家怕空头不肯收,咋办?开张50万的大汇票吧~万一我只买5万的货,我就在实际结算金额那里写5万给你,你拿去银行托收,银行就会只付给收你5万,剩下的45万就会退给我。国际贸易LC有关的汇票我不是很懂,按下不表。有需要我还可以给讲讲承兑汇票的故事。。。
知乎用户,INTP
(1)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2)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3)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4)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5)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6)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7)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8)支票、本票没有拒绝承兑证书,而汇票则有。支票的有效期:由于支票是代替现金的即期支付工具,所以有效期较短。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注:引自
,银行基层工作者
妫远源先生的说法有误。本票实质上就是钱。早先的时候,银行间的结算手段比较少,结算时间比较长。如果我想把一百万马上从甲银行的账户搬到乙银行的账户,此时本票就派上用场了。本票是见票即付的,乙银行收到本票,马上将钱存入你指定的账户,然后才向甲银行结算。现在有了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本票基本上无用武之地了。汇票也不是我没钱,让另外一个人来付钱。而是出票人现在没钱,过一段时间后再付(这个时间国家规定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这里付款人(即银行)不过是做了个付款的动作,把出票人账户里的钱支付给收款人。
商业票据分为商业本票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解释:1,商业本票,债务人开给债权人的。即,我欠你钱,我开了一张本票,到期你拿票来找我本人要钱。又叫期票。2,商业汇票,既可以是债权人开给债务人的,也可以是债务人开给债权人的(注意区别)。 第一种情况,你欠我钱,我(债权人)开给你(债务人)汇票,你拿着它去找人(承兑人)承兑,否则无效,找银行承兑,(就是银行做出承诺付钱),银行就要到期给我钱,这叫做银行承兑汇票,找别人承兑,这叫做商业承兑汇票。承兑后的票据交给我,我到期找承兑人要钱。 第二种情况,还是你欠我钱,你开给我汇票,我拿去(百度百科:向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的其他工商企业或银行提示承兑)承兑人那提示他到期给我钱。银行票据分为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开票人都是银行,区别是银行本票是持票人到期找开票银行要钱,银行汇票是持票人找开票银行在外地的分支行或有代理业务的其他银行要钱。
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是怎么定义的结合定义就能得出结论来本票第七十三条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也就说在国内本票就是银行签发的,签发前是有从申请人的账号里扣除银行存款的虽然本票存款是其他货币资金,但实际上形同记名货币(咱们平时用的货币是不记名的……)汇票第十九条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汇票实际上是一种信誉保证,我学《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时,侯永斌老师讲的非常明白,只有汇票有“承兑”,“承兑”是汇票特有商业汇票后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实际上就是商业信誉,承兑人保证能在持票人提示承兑后在规定期限内付款(当然实际上能不能还两说)银行承兑汇票实际上就是银行来保障在持票人提示承兑后在规定期限内付款,哪怕出票人账户里没钱银行汇票实际上跟本票差不多,只不过是在申请人一方将票交给收款人一方时在填上具体的数字,当然是不大于票据上的限额支票第八十一条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实际上支票是几乎等同于银行存款的,连会计分录都是:借:XXX 贷:银行存款只要在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出票人账户里面有钱,银行就得无条件支付,当然了钱不够哪怕差一分,都算空头支票其实这里面也就一个商业汇票算是欠条,其他都不算
,烤鸭一只
、、知乎用户
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区别: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乍一看觉得是比较相像,其实他们有很大而且本质的区别。1、银行汇票主要用于异地结算,而银行本票只用于同城。2、付款行不一样,银行汇票的付款行通常是本系统或他系统的异地他行。而本票是谁开谁付。3、开票原因不一样,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先将钱存入银行,银行只是帮助其“汇款”。属于中间业务,而本票是银行对收款人或持票人的负债。
,来知乎学习
主要区别: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是无条件支付,商业汇票和支票是无条件承诺来支付,提示付款期限不同,支票是出票日起十日内,商业汇票包括出票后到期付款,见票后到期付款,定期付款,在到期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银行本票是出票日起两个月内提示付款,银行汇票是出票日起一个月内提示付款,另外商业汇票需要提示承兑后提示付款,其他三个是见票付款不需要承兑,还有就是使用范围不同…不是主要区别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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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问你敢不敢?!搞清了票据变造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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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有关票据变造的事件不断出现,比如,中信银行某分行在办理纸质商业汇票贴现业务时,发现一笔变造的银行承兑汇票,好在借助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成功识别并堵截了,并未造成什么损失。关于票据变造很多票友都提出了一些疑问,到底啥叫票据变造,变造票据都要承担哪些后果呢?为什么票据变造事件不断出现?那今天佰万君就给大家聊聊这个事。首先从定义上理解,票据变造是指没有票据变更权限的人以行使票据权利义务为目的,变更票据上除签章之外的其他记载事项的违法行为(对签章行为进行变更属于伪造),属于票据欺诈行为。如持票人将票据金融或付款地进行了更改。那构成票据变造需要哪些条件呢?接着往下看,佰万君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几条:(1)必须是无变更权限之人所为。票据记载事项的原记载人有权对票据上除金额、日期、收款人之外的其他事项进行更改,非原记载人对这些事项进行更改即构成票据的变造。此外,任何人对金额、日期、收款人进行更改,也构成票据的变造。当然,对这三项记载事项进行更改的票据已成无效票据。(2)必须是变更票据签章以外的其他事项的行为。如果对票据上无关紧要的事项加以变更或变更后不会使票据权利内容发生变化的行为,也不构成票据的变造。只有对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事项进行了变更且引起了票据权利内容发生变化的行为,才构成票据的变造。(3)以行使票据权利为目的,如背书人变更票据日期是为了转让票据。另外,我们知道票据变造是一种违法行为,那变造票据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呢?别急!佰万君都给你整理好了。(1)对票据变造者的法律后果。如果票据的变造人本来就是票据上的行为人,在票据上有其签章,那么该变造人应当按其变造后的票据记载事项承担票据责任,并承担变造票据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如果票据的变造人在票据上没有签章,则不负有票据上的义务,但应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2)对参与变造或同意变造票据者的法律后果。对于参与变造或同意变造票据的人,不论其签章是在变造之前还是在变造之后,一律按变造后的文义承担票据义务,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对变造签章的其他人的法律后果。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4)对变造票据的付款人的法律后果。付款人有过错时,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付款人无过错或已经尽到善良管理人应尽义务的,则不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佰万君有话说由以上法律可看出,变造票据者和参与变造者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性质恶劣危害大的,甚至还要追究刑事责任。佰万君认为,票据变造之所以会不断出现,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变造者或参与变造者自身缺乏一定的票据知识和法律知识造成的。所以,重点来了!平常多看看票据小课堂,增加点票据知识对自己也是有好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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