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萧山市北区块规划2017公租房七月份入围名单

我区2017年第一批公租房配租公告 青报网-青岛日报官网
我区2017年第一批公租房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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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的意见》(鲁建住字〔2015〕6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青政办发〔2014〕13号)、《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物价局 关于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青土资房发〔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民政厅 关于做好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建住字〔2017〕1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7〕46号)等相关规定,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建设进度组织对部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配租。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共计277套,其中大崂路1002号新澳国际项目93套,重庆中路597号蓝山湾三期项目36套,秀水花园项目122套,其它剩余房源26套。
配租范围:
1、本次配租面向李沧区在日之前已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家庭进行配租。已经实物配租家庭不在此次配租范围。
2、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
3、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实物配租范围。
租金标准: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屋,租金收取标准按照届时青岛市物价局制定的标准收取。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有住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原住房面积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配租流程:
本次实物配租将按申请登记、计分排序和轮候选房的程序进行受理。
(一)申请登记
1、符合本次配租条件,且有配租意向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如本人无法到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公证部门生效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配租登记日期截止7月7日,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结合本次配租房源情况,本次配租将不再按照房源项目分类登记。
2、具体登记时间:
(1)退役士兵及优抚对象家庭登记日期:7月3日上午9:00-11:00(注:请退役士兵及优抚对象家庭登记时除携带本人身份证、《青岛市住房保障准予登记通知书》外,另需携带退伍证、优抚证)。
(2)其它持证家庭:7月3日下午1:30-7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3、登记地点:振华路155号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
(二)计分排序
依据《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规则》(青土资房规〔2017〕1号)规定的轮候排序规则进行评分排序,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民政厅 关于做好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建住字〔2017〕1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7〕46号)的有关规定,本次配租对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准予登记资格的退役士兵家庭按政策规定单独划定批次优先排序选房。同时,根据本次实物配租房源及申请家庭数量情况,确定正式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名单按实际房源数量确定,候补入围名单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本次公开配租最终得分以配租登记结束日(日)为准。日,入围名单及选房顺序将通过《青岛日报》、《青岛晚报》、青岛住房保障网、李沧区政务网对外公布。
(三)轮候选房
1、选房。本次配租对入围家庭将不再区分人口户型,统一按照打分排序名单顺序依次选房,准予配租家庭按照公布的选房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选定配租房屋,并领取《李沧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
2、签订合同。实物配租家庭确定配租房屋后,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持《李沧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区房产经营单位签订《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交纳房屋租金,并办理入住。
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并且进入正式及候补入围名单,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或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未申请实物配租家庭除外)。
监督举报电话: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
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
六、特别提示:
2017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将在下半年进行,具体配租时间、配租房源将根据开发建设单位工程进度进行统一安排。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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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编号
申请人及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实际居住地居委
租金标准(元/m2)
412827xxxxxxxx453X
新建北路居委
月租金按2.6元/m2
321282xxxxxxxx0029
月租金按4.6元/m2
321024xxxxxxxx0039
布市里居委
月租金按4.6元/m2
321024xxxxxxxx0039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86xxxxxxxx3022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24xxxxxxxx0449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24xxxxxxxx0065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24xxxxxxxx282x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24xxxxxxxx3447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24xxxxxxxx0029
月租金按4.6元/m2
321024xxxxxxxx004X
江山路居委
月租金按4.6元/m2
321024xxxxxxxx0045
月租金按2.6元/m2
239005xxxxxxxx3126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86xxxxxxxx4628
生祠新跃村
月租金按4.6元/m2
321282xxxxxxxx2028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24xxxxxxxx0032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24xxxxxxxx0010
月租金按2.6元/m2
411224xxxxxxxx3229
月租金按2.6元/m2
321282xxxxxxxx0032
月租金按2.6元/m2
321282xxxxxxxx001X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86xxxxxxxx3821
北大街居委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25xxxxxxxx1817
城北村居委
月租金按2.6元/m2
612428xxxxxxxx0613
小关庙居委
月租金按4.6元/m2
321024xxxxxxxx1824
虹桥社区居委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24xxxxxxxx2217
滨江新区宜和村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86xxxxxxxx4518
生祠镇新跃村
月租金按4.6元/m2
321282xxxxxxxx2220
月租金按2.6元/m2
340818xxxxxxxx3923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24xxxxxxxx0016
新建北路居委
月租金按2.6元/m2
321282xxxxxxxx0089
月租金按4.6元/m2
321086xxxxxxxx1025
玉皇殿居委
月租金按2.6元/m2
321282xxxxxxxx3233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86xxxxxxxx0020
公园弄居委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24xxxxxxxx0051
城北园区新州社区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24xxxxxxxx3860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24xxxxxxxx2261
北大街居委
月租金按4.6元/m2
321024xxxxxxxx1422
西郊村村委
月租金按0.66元/m2
321024xxxxxxxx0048
月租金按4.6元/m2
321282xxxxxxxx6621
方家场居委
月租金按0.66元/m2
320928xxxxxxxx4913
月租金按4.6元/m2
321024xxxxxxxx0026
玉皇殿居委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24xxxxxxxx0016
布市里居委
月租金按4.6元/m2
321282xxxxxxxx0418
江华街居委
月租金按4.6元/m2
321024xxxxxxxx0100
月租金按4.6元/m2
321282xxxxxxxx0075
东兴街居委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24xxxxxxxx3811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24xxxxxxxx0066
新江海居委
月租金按4.6元/m2
321024xxxxxxxx0046
玉皇殿居委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86xxxxxxxx0029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24xxxxxxxx0019
小关庙居委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24xxxxxxxx3035
月租金按2.6元/m2
372833xxxxxxxx2148
新建北路居委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24xxxxxxxx4826
月租金按2.6元/m2
321282xxxxxxxx3834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24xxxxxxxx5244
月租金按4.6元/m2
321282xxxxxxxx0019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86xxxxxxxx3611
月租金按4.6元/m2
321086xxxxxxxx3241
月租金按4.6元/m2
321282xxxxxxxx0079
月租金按4.6元/m2
321282xxxxxxxx0053
月租金按4.6元/m2
321086xxxxxxxx024X
月租金按2.6元/m2
321282xxxxxxxx0064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86xxxxxxxx0021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86xxxxxxxx1024
新建北路居委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24xxxxxxxx0029
公园弄居委
月租金按4.6元/m2
321024xxxxxxxx3024
月租金按2.6元/m2
321086xxxxxxxx3429
杨太村村委
月租金按4.6元/m2
321282xxxxxxxx0047
月租金按2.6元/m2
靖江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日> 青岛公租房申请条件青岛公租房申请条件来源:青岛住房公积金时间:【导读】2017年青岛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流程以及申请材料正式公开。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低于市场租金的优惠租价向特定住房困难群体提供可租赁的住房。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青岛公租房申请流程。
2017年青岛公租房申请流程
【办事机构】: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办理事项】:公租房申请
【申请对象】: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士
【咨询电话】:
【相关业务】:、
公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公租房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身份证;
3、户口本;
4、婚姻证明,例如结婚证;
5、收入证明;
6、房产证明;
7、其它相关资料。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或个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进行资料审查;
3、审核合格后保区住房保障机构;
4、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房屋状况进行审核;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将初审资料转至区民政部门。经申请收入核定的家庭授权,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核;
6、区民政部门根据相关部门的核对、评估情况,对申请人的收入、财产等状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资料转至区住房保障机构;
7、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机构;
8、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复审资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书面通知区住房保障机构予以登记,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公租房价格:根据收入不同,划分为4类,享受的租金标准分别按照0.75元每平方米每月,以及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30%、50%和70%确定。
一、申请公租房对工资有条件限制。如果以后工资人均超过限制但是没有房子可以继续住下去吗?
【回答】:入住后收入超过申请标准的,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确无其他住房的,可按市场价缴纳房屋租金。
二、单身可以申请公租房吗?如何申请?
【回答】:根据规定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可以申请公租房。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等资料前往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即可。
三、李沧区户口,但不想在李沧区选择公租房。请问可以选择市南市北的公租房吗?
【回答】:目前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解决,因此,各区(市)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将主要面向本区(市)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配租。“青岛公租房申请条件”由青岛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转载注明出处:相关信息相关评论青岛社保办事指南社保局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问题最新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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