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年参加工作年月的现在月工资待遇怎么样

腾讯工作待遇如何? - 知乎4562被浏览1785571分享邀请回答14634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8459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查看更多回答59 个回答被折叠()09-09-24 &匿名提问
学校是事业单位,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参照国务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的通知》( 国发〔1981〕52号 )全文如下:关于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的通知现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为了适当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有利于病休人员早日恢复健康,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三、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三)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上述(一)、(二)、(三)项工作人员中,获得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仍然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经过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提高。  四、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行政公署副专员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四级以上的干部,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八级以上的干部,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病假期间工资低于三十元的按三十元发给,原工资低于三十元的发给原工资。  六、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七、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  八、工作人员工作年限的计算,按照国务院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九、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本规定由国家人事局负责解释。  十一、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同时废止。————————————————————————————教师病假超过六个月工资待遇怎样结算?: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二)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三)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上述(一)、(二)、(三)项工作人员中,获得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仍然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经过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提高。
法规对病假工资的计算规定,其结果使企业产生困惑: 三个法规中“14号文”仅规定了最低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的标准,与另外两个文件不发生关联,企业在操作上无异议。 产生问题的是“83号文”和“2号文”中就病假工资计算的规定:“83号文”中的连续病假计算结果和“2号文”中的制度工作日内病假的计算结果发生矛盾: 1、依据“83号文”规定所计算的结果: 该文第四条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其中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本人工资按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计算。” 按该文件的规定计算,则产生以下情况: [例如一]:某职工实得工资为1500元,连续工龄为5年,2006年3月病假5天,则职工该月的病假工资计算如下: 应扣病假工资=1500元×70%×80%÷20.92×5天=200.76元 该职工当月工资=1500元一200.76元=1299.24元 [例如二]:某职工实得工资为1500元,连续工龄为5年,2006年3月整月病假,则职工该月的病假工资计算如下: 该职工当月工资=1500元×70%×80%=840元 [例如三]:某职工连续病假7个月,其第7个月的病假工资计算如下: 该职工当月工资=1500元×70%×60%=630元 根据规定,该630元不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该职工当月的工资为690元。 2、依据“2号文”规定所计算的结果: 该文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制度工作日内请病、事假等的日工资计算:按本办法第九条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发生当月的计薪日。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该文第九条有关“基数”的确定有4种,第一,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有劳动合同的约定为条件);第二,集体合同确定的工资标准(集体合同高于劳动合同为条件);第三,工资集体协议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无约定为条件);第四,本人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没有其他约定为条件)。 [例如四]:某职工合同约定的工资为1500元,连续工龄为5年,2006年3月病假5天(3月份制度工作日为23天),则职工该月的病假工资计算如下(与上例条件相同): 应扣病假工资=1500元÷23天×5天=326元 该职工当月工资=1500元-326元=1174元 [例如五]:某职工合同约定的工资为1500元,连续工龄为5年,在2006年3月整月病假(3月份制度工作日为23天),其该月的病假工资计算如下: 应扣病假工资=1500元÷23天×20?92=1364元 该职工当月工资=1500元-1364元=136元 根据规定,该630元不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该职工当月的工资为690元。 3、计算结果的差异引发操作上的困惑: 按上述计算,在相对同等条件下,产生以下差异: (1)职工在制度工作月内病假(例如一、四),其计算结果不同: ◆按“83号文”操作,职工每天应扣病假工资40?15元(例如一)。 ●按“2号文”操作,职工每天应扣病假工资65?22元(例如四)。 (2)职工整月病假的(例如二、三、五),其计算结果也不同: ◆按“83号文”操作,职工3月份的病假工资为1174元(例如二)。 ◆按“83号文”操作,职工3月份已经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该职工当月病假工资为630元(例如三)。 ●按“2号文”操作,职工3月份的病假工资为136元(例如五)。 以上数据表明:“83号文”的计算结果明显高于“2号文”,这样一个问题产生,即到底按哪一个文件作为计算病假工资的依据?假如按“2号文”执行,那么与“83号文”内容基本一致的《劳动保险条例》发生冲突。假如按“83号文”执行,那么不符合“新法优于旧法”的“从新从优”原则。在这二个文件的“冲突”下,企业的困惑是有道理的。对此,本人认为:在二个文件共存的条件下,如果从不同的病假状态角度去研究这二个文件,就不难看出二个文件所指向的病假各有不同。按“83号文”的指向是针对连续病假6个月以内或超过6个月的病假状况。“2号文”的指向是针对制度工作日内的病假状况。二个不同的病假状况,维系了二个文件的存在。那么,到底什么是连续病假?什么是制度工作日内的病假?2个有效的法规如何操作? 二、由企业的提问所引出的二个思考: (一)对“连续病假”和“制度工作日内病假”的见解: 1、连续病假是指“整月连续病假”: “83号文”的主题是针对职工疾病休假所作出的专项规定。该文第四条中所指的“连续病假”,从其字面上和其本意上去理解,本人认为:是指职工不间断的、连续的整月病假。假如从相反的意思去理解,则无法操作。因为如何去确定6个月内或6个月外的起始点,任何人都无法去判定。只有理解为“整月病假”,才能使该文件具有操作性。 “83号文”以连续工龄作为打折比例,特别对于连续工龄在8年以上的老职工予以100%或60%的保障,体现了我国劳动政策以“保障职工生活水准”的立法原则。同时,该文件与《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为一致。 2、制度工作日内的病假是指“不满一个月的或间断性病假”: “2号文”的主题是针对职工工资所作出的专项规定。该文第十四条第二项中规定的“在制度工作日内”,从其字面和本意上去理解,本人认为,应当指职工在每月工作日的数天病假,而不是指整月病假。因为,按该文的规定,职工工资是按月结算、按月必须支付。这种“按1个月”为结点的核算规定,对“制度工作日内”的理解为“1个月内的病假”,这是其一。 其二,《劳动保险条例》依然有效,“83号文”未被废止。立法者不可能不考虑到这一点。在连续病假有前二个文件的明文规定,以及依然适用的前置条件下,“2号文”还作出制度工作日内的病假,其本意是指“一个月内的数天病假。” 其三,假如将“制度工作日内”理解为包括“整月病假”在内的,那么按该文的计算公式来看,职工如发生整月病假的,其工资将会很低。这种结果显然不是“2号文”的立法本意。所以,本人认为,该“制度工作日内”病假是指“不满1个月”的间断性的数天病假。 (二)对于“连续工龄”和“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的见解: 由于“83号文”在计算连续病假工资时的比例,根据职工不同的连续工龄结算,由此而带来连续工龄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区别问题,本人认为:连续工龄是职工自参加工作起的连续工作时间。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是职工进同一用人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这与连续工龄存在一定的区别: 1、起算点不同: 连续工龄是从职工参加工作为起算点,本单位工作年限是以职工进单位工作为起算点。 2、计算工龄的方法不同: 连续工龄不仅限于一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其包括职工在其他单位的工作时间,而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的计算只限于同一个单位的工作时间。 三、病假工资计算依据的具体适用思考: 根据以上观点,本人认为,在二份文件共同适用的条件下,职工病假工资的计算适用按以下原则操作: (一)职工连续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这里指整月病假),适用“83号文”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二)职工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这里指整月病假),适用“83号文”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三)职工病假期间(这里指整月病假),其病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适用“83号文”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四)职工在制度工作日病假的(这里指一个月内的数天病假),适用“2号文”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五)职工在病假期间(这里包括连续病假及制度工作日病假),其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80%的,按“14号文”的规定执行,该标准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 (六)关于病假工资的基数确定,按“2号文”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执行。 四、关于职工病假工资的具体计算操作: 1、职工连续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整月病假),其月工资的计算按如下公式操作: 2、职工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整月病假),其月工资的病假救济费计算按如下公式操作: 注:①这里的连续工龄不是指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而是指职工自参加工作后的工作年限。②以上二种计算结果,如发生其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自元/月)则可以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支付。 3、职工在制度工作日病假的(一个月内数天病假),其按天数计算的病假工资扣除计算,公式如下: 以上的思考和见解,本人诚挚地希望同仁们的指正! (摘自《上海劳动保障信息》第8期 作者朱建明) 在三文件的基础上,市劳动保障局日出台了《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 病劳保么就是:身体出现问题,不能正常工作了,那个属于病劳保呀. 待遇么要看缴费什么的资料情况的,各地的情况么也是有差异的,但是基本上原则是相同的,跟你说计算方法,你自己慢慢的算吧!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 “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按上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统账结合时间、缴费年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过渡性调节金计发比例,按《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见附件)执行。 三、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设立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原办法的,2006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30%; 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后退休的,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期满后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 附: 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一、统账结合时间 统账结合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统账结合时间,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按照缴费工资基数11%或12%计入个人账户的时间算起;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建立个人账户的时间算起。 二、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是指依据有关规定实行个人缴费至职工退休时,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前,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计发办法中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月数除以12换算,保留两位小数。 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使用的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统计部门公布的盟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参加自治区统筹的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企业、电力企业,以统计部门公布的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其他企业要逐步过渡到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四、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005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新办法中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以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至职工退休前的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盟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1998年以前以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按下列公式计算: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上式中,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职工退休当年、前一年,二年......n-1年的年缴费工资基数,年缴费工资基数等于每个月的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 职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n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至职工退休前的缴费年限。不足整年的,按缴费月数除以12换算。 五、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按本人退休年龄所对应的下表所列标准执行。非整数年龄按月数除以12换算后四舍五入。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40/ 233 50/ 195 60/ 139 41/ 230 51/ 190 61/ 132 42/ 226 52/ 185 62/ 125 43/ 223 53/ 180 63/ 117 有劳动合同规定。自己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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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安装浏览器,或使用别的浏览器导读: 二级建造师市场需求依旧很大,且热度短时间不会消退。小编通过对当前需要二级建造师证书的招聘岗位查询,发现有的工作每月工资高达20000以上啦!在此必须啰嗦两句:正在备考的加紧复习,早日抱证到手;犹豫不决的赶紧下手,机会不容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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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总体市场需求
  众所周知建筑行业拥有着热门的职业,收入也很可观。数据统计显示:我国建筑业施工企业有10万多个,从业人员3600多万,而这么庞大的队伍中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却只有35万人,远远跟不上市场的需求。
  考生们经常说:“建造师非常的好,就是比较难考。不然随便挂靠一个单位就财源滚滚!”这些话虽然俗气,不过也是证明了建造师这个职位前途大好。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个人为提升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大教育投资。随着工法管理工作的不断推进,施工企业的重视和认识程度也逐年提高,申报数量和入选国家级工法的数量逐年增多。
  近几年来,工法的推广和应用极大地提升了我国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为企业带来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二级建造师现在从市场上来看,比较紧缺。报考的人员相对来说也是很多的。
  关于新标准需求
   2015年1月份,已经开始实施,替代了原有的,老的资质标准已经实行了14年,可以预见新标准在未来可以说实行的时间应该比较长,那么对于这个标准来说,有两点对于建造师这块有影响。  
  第一个影响就是对于现在的建筑业企业来说,需要有一定数量的建造师才能够获取相应的资质,那么对于这个资质来讲他的档次很多。不同的档次建造师的数量是不一样的。新标准的这一块涉及到建造师的数量有所提高,可能专业性更强一些,要求我们人员的素质更高一些。  
  第二个,由于我们建造师这块涉及到的专业比较多,整体来讲,建造师的各个方向,在新的企业资质标准当中已经明确,那也就是说需要什么样的资质,企业必须要配备多少专业的建造师,现在已经明确了。那么应该说新的资质标准对我们广大公司人员来讲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标准出台后,建造师的需求又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同时,新标准对建造师的专业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要求,这将使企业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有所变化,建造师中建筑专业一家独大的局面会被逐步改变,机电和市政专业的建造师将有更多选择。
  2015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将成最热专业
  网友观点一:
  在原标准中,公路一级要求“企业具有的本专业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而市政一级要求“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原标准公路要求本专业,市政没要求本专业。新标准都要求是本专业。
  原标准和新标准公路一级企业15个一建都是本专业,没有什么新需求了。
  新标准市政一级12个本专业,原来好多不是本专业的,需求量比较大,再加上市政资质的企业多。明显市政需求量比公路大多了
  网友观点二:
  1、表面看数量是没变,实际上对市政一级建造师的需要还是大的。原来没有要求必须市政专业,现在明确了。
  2、其他专业对于一级人数由12增加到15,只有市政还是12人,为何?因为考出来的人数就那些,这也是企业和当地政府和住建部全面权衡后的结果。
  3、其他专业的二级资质现在也必须有一级建造师了,只有市政没有。为何?因为考出来的人数就那些,这也是企业和当地政府和住建部全面权衡后的结果。
  挂靠价格目前挂靠费用最多的是市政工程,大概2万每年。建筑工程最便宜1.2万左右。其他的都在1.2-1.5万之间。当然,市政的也最难考。费用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着市场的供需关系变化的,也受一定的区域影响,沿海发达的区域普遍挂靠价格比较高。
  这么高的薪资都是需要证书的:
  以下岗位内容均来自各大招聘网站!
  招聘岗位:二级建造师
  工资待遇:<FONT color=#ffK/月
  1、持有广东省二级建造师土建、市政、机电专业执业证/注册证书;
  2、可以配合参加招投标。  招聘岗位:项目经理(机电安装)
  工资待遇:<FONT color=#ffK/月
  一、岗位职责:
  1、负责监督管理各个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人员安排、规范执行和施工操作情况;  2、贯彻各项技术规范,标准条例,熟悉图纸,参加施工图技术交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案;  3、参与工程项目竣工时的设备开通调试和项目的验收工作;  4、负责与各项目的总包、监理、业主之间的沟通。
  二、任职资格:
  1、大专以上学历,机电安装工程类或相关(电气、给排水、暖通等)专业,有一、二级建造师或具有中级职称优先;  2、建筑工程施工管理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消防工程施工管理经验者优先;  3、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
  招聘岗位:暖通工程师(地源、水源热泵工程师)
  工资待遇:<FONT color=#ffK/月
  一、任职资格:
  1、男性,户籍不限,2年以上工作经验,暖通空调相关专业;  2、熟悉暖通工程设计规范,有一定的中央空调系统方案和施工图设计经验;能独立承担建筑单体的暖通设计;   3、熟悉安装定额(93定额、2000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能独立编制标书、预决算和报价单;  4、有较强的提供现场技术支持能力;善于沟通、协调;  5、有一定的地源、水源热泵和节能改造设计经验和现场施工经验;  6、有中央空调安装工作经验者优先;  7、有一级或二级建造师证书者优先。  辅导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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