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用怎么办占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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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日,在开发区奥林城市花园小区,物业管理人员郭承志在存放进入小区车辆的相关证件(如图)。车辆乱停乱放、占用小区消防通道等一直是诸多小区存在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现实问题,开发区奥林城市花园小区物业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并形成统一的车辆停放管理意见:小区设70个临时停车位,每天对进入小区占用临时车位的车辆进行统计,并暂押驾驶证等相关证件,临时车位停满后将不再允许没有固定车位的车辆进入小区,以有效解决小区乱停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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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07 发布
06:22:12 发布
15:44:57 发布浅谈居民区小区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的影响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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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可支配收入逐年增加,汽车价格逐年下降,汽车进入普通居民家庭的趋势已然形成。但居民区内汽车占用消防车道的问题也愈发普遍,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住宅小区停车占用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场地的隐患,真正确保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笔者浅谈几点思考意见。
一、居民小区停车占用消防车道的影响
1、居民区内消防通道不畅通,消火栓被占压,消防专用回车场被占用,居民区道路上停放汽车致使居民区内道路变窄、被堵,支状道路形成无道路,居民区物业管理单位为防止汽车丢失或其它附属原因,采取只留一个主通道出入口,其他通道门予以上锁关闭,使得环状通道变成支状。上述问题的出现,是必影响到消防部队在执行灭火救援战斗任务中的到场时间及战斗展开,严重的会影响到社会稳定,诱发群体事件。
2、车主对随意停放车,消防安全意识差。当前,有的车主就近停车,不顾消防设施、道路、组与组和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间距;有的车主态度蛮横,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不敢管理;有的居住区比较大,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少,车主瞅准机会、停车、锁车、关门就走,管理人员到场,已是只有车,没有人,望车兴叹。
3、规划设计对小区居民停车不完善。我国现有规范对于居民区规划要求,目前限于消防、交通、环保,外檐设计、采光、噪声等,不含汽车停放(或一些城市含有,但与实际需求不符),面对近年来的汽车进入家庭这一趋势,有关单位估计不足,相应的法规规定储备不足,未能及时出台或增加、增补一个具体的规定或条文,来规范新建居民区整体设计中的停车场问题,使得房地产开发商为谋取经济利益最大化,增加出房率而减少公共用地,人为不设置停车场或少设置停车场(位),利用了法规滞后期的可乘之机,导致新建居民区自建成之日起,就存在着汽车停车场(位)不足的先天缺陷,成为以后管理中无法克服的困难。
4、居民区管理单位的消防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从当前工作实践看,居民区消防管理单位和消防监督单位的主体责任都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主要原因是管理单位在小区的消防管理过程中做的好与坏,职责是否落实等情况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派出所监督检查,处罚等的行政行为没有作为。做为对居民区具有消防监督检查主体责任的公安派出所目前也有难处,它虽有对居民区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责任,但在消防执法程序上还没有具体的规定确定下来,使派出所消防执法困难,从而不能有效地监督居民区管理单位应履行的消防责任,使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得到法律、法规的及时制止,造成居民区的消防工作中某些环节出现失控漏管的现象。
二、对居民区停放汽车问题的建议
解决居民区尤其是新建住宅小区的停车问题,要以规划为主、以管理为辅,从问题的根源找到解决方法,才能有效地减轻甚至消除矛盾。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方能解决居民区区停车危害消防安全的问题。
1、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符合实际的居民区规划建设汽车停放场地(车位)的相关规定,使新建居民区不留有先天缺陷,使不良房地产商无法规漏洞可乘。对于老居住区,可视情考虑,有条件停放车辆的划定区域,定点停放,并加强管理,无条件停放,可立出标示,依法劝阻或处罚。
2、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相关的执法程序。居民区管理单位的消防职责已很明确,关键是提高其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派出所做为居民区的消防监督检查行政主体,也已被相关法规确定下来,现在关键是尽快出台其执法程序及细化规定,使其能有效地执法,目前很多居民区都驻有社区民警,充分发挥社区民警的消防执法作用,对解决居民区无序停放车辆这一消防问题是必会起到决定性作用。
3、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建立居住区内车主联系网络电话。消防宣传可以采取入户、发宣传册、板报、业主大会等形式进行。建立居住区车主联系网络电话可由居住区管理单位组织实施。车主联系网络建立的好处在于,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通知车主,尽快地将车驶离危险或防碍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斗展开的区域,为灭火救援战斗赢得宝贵时间或避免不必要的警民纠纷。
4、适时进行居住区内汽车疏散演练。每年定一至二次,可由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居委会、派出所、消防队等相关部门联合举行。开展好此项工作,既有实战需要,又能密切警民、居民间的关系,也能进一步提升消防部队在人们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吴嘉洲)
版权与免责声明小区消防通道被占 物管该负责吗?
社区已有微型消防站,小区物管是否有必要再建站?昨日,广州市法制办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举行《广州市消防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广州市法制办将就《广州市消防规定(草案)》中的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立法听证,并从即日起公开征集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公告称,听证事项具体内容包括:
(一)广州市很多住宅小区停车位供求关系紧张,对占用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通道停放机动车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应当如何处置?
(二)在省规定每个社区应当建设微型消防站的情况下,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无必要再建设微型消防站?
(三)除特种施工作业外,地下商场等地下空间是否应当一律禁止使用明火?
市法制办公告称,本次听证会将在广东迎宾馆举行,举办时间为日(星期五)上午 9:00。
本次听证代表15人,类别包括:利益直接相关单位和个人代表6人,消防行业协会代表2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市民代表2人,专家代表3人。
自即日起接受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间截至日(周四)下午5:00。
报名为听证代表的,需要提供以下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寸照,联系电话,对各听证事项的观点和详细理由。申请为听证旁听人的,在报名时提供以下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报名传真号码:020-
报名电子邮箱:
消防通道是小区的生命通道,有必要时刻保持畅通,不能随便占用。若生命通道被堵,发生病情或火灾时,救护车或消防车无法进入小区,会是什么结果?请从自身做起,避免因个人行为而影响生命通道的畅通。提高自身素质,保持小区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你家的小区消防通道经常被占吗 ?
你觉得物管要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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