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办理离职手续办理清单是否可以再向企业申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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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做了快八年了,按正常的办离职手续也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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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一般是没有赔偿的。如果无过失被辞退&#39。自己请辞是没有赔偿的'一般都是多发三个月的工资;除非老板自己愿意补偿给你
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或者劳动者预告解除的,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其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  3。  用人单位以暴力、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没有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
如果是你自己提出辞职或犯罪、或严重错误造成工厂损失的,不予赔偿。公司辞退、开除你有赔偿。赔偿标准为8个月你的基本工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劳动者预告解除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限8年11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9年工作年限计算...~~~
工资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主,不能随便降的,除非有过错,无过错的话,可以拿着劳动合同 ,去劳动保障监察大...~~~
实际你不论干什么工作\只要你在那干了好几V\如果单位给你加薪\那么你就应该早有打算\可以找你对口的\...~~~
换工作重新开始,做新人,你老公很难适应的。你老公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了。工资的问题他可以找领导谈谈...~~~
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一年按一个月补偿,你这种情况应该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可...~~~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八年,现在公司要改变工作地点,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在一家公司...~~~
时间都去哪了?~~~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快八年了,按正常的办离职手续也有赔偿吗 更多...自动离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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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交了辞职申请但还没和公司办理交接手续算不算离职了
广西 崇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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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 |解答问题:40511条
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书面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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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我没有提前三天办理离职,临时电话通知向公司辞职,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和交接工作,现在公司是否有权利告我索要赔偿金?还有我当月工作的21天会有工资的吗?
由于你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离职手续和交接工作,公司有权要求你进行赔偿。你21天的工资,公司应当给你结算付清
昆山**大批人员正在办协议离职手续,而我系统里离职申请已签完,但系统里交接手续还未办理,厂牌也未交,我应该还是公司员工。可是厂部人资主管不让我再办理协议离职手续,这样是否符合劳动法。请律师帮我回答下。谢谢!!
符合劳动法,但不一定有利于保障你的权利。如果有要求单位进行经济补偿情形的,请与单位办理协议离职手续。
被公司违法解除,因为本人不了解过程,公司要求先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和离职申请单,才能支付赔偿,于是就先办理好了交接手续和申请单,并且签了字,但是现在公司说是我本人主动要求离职的,不能给赔偿,怎么办?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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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8今日解答本人收到新公司的offer以后,已经在老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突然收到新公司的通知说请问这个公司是否应该对我的损失给予赔偿呢?--在线法律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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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收到新公司的offer以后,已经在老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突然收到新公司的通知说请问这个公司是否应该对我的损失给予赔偿呢?
河南 驻马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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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 |解答问题:37934条
您好,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如需法律帮助,可致电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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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通过,公司电子邮件给OFFER,我签好名拍照发回公司。之后向原公司提出离职,并开始着手新公司的销售业务推进。与原公司交接工作过程中,因为还没有离职证明,与新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新公司电话通知不录用。请问该如何维权?
关于offer能否认定为劳动合同,需要根据offer的具体内容确定。如果对方出具的offer中明确包含了约定的职位、工作时间、地点、报酬等等劳动合同的重要信息的,那么该offer就是劳动合同,不需要再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这种情况的,那么公司又通知不录用的,属于违法解除,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如果offer中没有具体包含上述事项的,那么不能认定为劳动合同,只能视为一种要约邀请,对于公司的不录用的行为,您可以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本人在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offer都是工资8k每月,合同签了没给我们,现在跟我们说工资要降到6k,并且要求签字同意调薪,可是现在还不想离职,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等以后离职的时候再要求赔偿,可以吗?他能赔偿我们吗
您好,如面临非法降薪,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主张经济补偿,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你好,短信发送的OFFER具有法律效力吗,只约定了入职时间,入职时需要携带的材料,薪资和职位是在电话里沟通的。我按照要求进行了体检,还按照公司着装要求购置了衣服,但公司现在通知我职位停招了。我能要求赔偿损失吗?
你好,1、对方给你发的短信是要约。2、你若明确回复对方,则是对要约的承诺。3、承诺到达对方时,合同成立生效。4、你若明确回复对方,那么你可要求对方赔偿因缔约过失造成的直接损失。如需帮助,你可直接来电免费咨询。回复时间::16:33 回复律师:沈辉律师 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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