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监督,指导和帮助食品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社会责任应发挥哪些作用

黄国胜:食品企业应高度重视并充分履行社会责任
(原标题:黄国胜:食品企业应高度重视并充分履行社会责任)
中国食品报社党委书记、社长黄国胜作会议总结发言
人民网1月23日电 首届中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年会22日在京举办,年会以“坚守、行动、创新”为主题,研究探讨食品该担当的社会责任,共议如何加强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建设,促进中国食品行业社会责任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不断增强食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品牌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年会还首次发布了《2015中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年会根据目前我国食品行业唯一的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对数百家优秀的食品企业在年度责任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和客观、真实、公开、透明的评价,评出“2015中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百强”和“2015中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十大案例”。贵州茅台、伊利、百事中国、中盐总公司、中粮集团、蒙牛、可口可乐饮料(上海)有限公司、劲牌有限公司等企业位列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百强。此外,年会还评出了2015中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金鼎奖、跨国食品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特别贡献奖、2015中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突出贡献奖等多个奖项。中国食品报社党委书记、社长黄国胜在致辞中表示,食品是社会关注度高及行业影响关联度强的特殊产品,一家企业出问题,可能影响全行业、全产业。当前,中国食品产业仍处在重要的发展机遇期,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总体上体现出较高水平,但是同样不能忽视食品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黄国胜建议,一是社会责任。呼吁所有食品企业都能高度重视社会责任的实践,在追求利润的同时重视树立自己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切实积极主动地履行社会责任。二是正确理解社会责任。希望食品企业全面认真理解《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特别要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投资应该是使所有的利益相关方受益的。三是完整披露社会责任。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报告、信息披露要充分、全面。四是大力弘扬社会责任。要大力宣传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所研究的结论和分析成果,大力宣传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优秀企业和企业家。媒体自身也要加强建设,与广大食品企业一起,共履社会责任,共保社会安全,共创健康中国,共圆中国梦。
与会专家表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将其融入核心商业运营中,提升企业社会形象和影响力,能给企业带来更多商机,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食品企业责任体系的建设对国内企业主动适应全球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国际竞争能力、解决现存的由于企业经营活动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届中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年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业务指导,中国轻工业联合会食品综合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副食流通协会、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中国食品报社联合主办。(原标题:黄国胜:食品企业应高度重视并充分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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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制造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研究
 食品制造企业责任研究
近三十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对外交流的逐渐深入,世界贸易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和各跨国公司自行制定的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认证与审核,使我国对外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强化对食品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已相当紧迫。    食品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概述    根据社会责任会计的定义:社会责任会计是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它运用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采用多种计量属性和手段,对企业社会责任及其履行情况进行反应和监督,以便于向利益相关者提供有用的社会责任信息,其最终目的是提高社会效益。根据社会责任会计的定义和目的,中国食品制造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企业对员工、股东的社会责任。由于食品加工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企业招工方面大部分引入的是低学历、低技术的劳动者,因为劳动者的学历不高,劳动自我保障意识不强,企业在保障劳动者权利方面有很大的漏洞可投机取巧。企业与员工的关系应建立在共同,利益双赢的基础上,在社会责任会计方面,企业应提供相应的人力资源资本,付给员工相应的劳动报酬,以及包括养老、失业保险等在内的社会保险;为员工提供培训和就业机会,健全内部奖罚机制,提高员工福利。在中国食品加工业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以五粮液集团为例,在其现金流量表中,我们可以清楚的得到该企业支付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的详细信息。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对其股东和潜在的股东承担着义务,因此企业应负对股东完全公开信息的责任。食品制造加工企业对股东应尽的义务从会计核算看,主要是确定和提供一些反应所有者权益的财务信息。我们以西王食品为例,该企业在对于所有者应知的财务状况中,详细披露了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每股现金含量、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等信息,并附属了其每股收益趋势图和每股资产趋势图。根据有关信息,作者发现中国食品加工制造业在关于对股东权益的会计信息披露上大部分都做到了详细解释和细则说明。  第二,企业对消费者、、社区的社会责任。在早期西方工业化国家中,大部分企业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道路,我们国家尚处于现代化建设初期,不应该也没有机会再效仿西方道路。食品加工制造业在生产过程中往往会产生一定的工业垃圾,我们以造酒厂为例,在环境方面会计核算中应包括承担污水处理成本、以及因为处理污水而产生的工人工资成本、银行利息、环境设备折旧和由于科学技术在食品加工中的而产生的生产成本等。另外还应包括企业利用废品产生的收益,环境治理机会收益等收益类项目以及环境保护所发生的责任成本项目等。然而我们看到在此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公布其有关数据,可见在提高企业有关环境方面的社会责任意识方面,我们还有待努力。  由于企业与社会的不可分割性,在其生产活动中,必然会与周围社区发生利益关系,比如由于生产造成的噪音干扰了社区居民生活,或由于不合理的废气废水排放导致的居民发病问题而产生的负债项目等,对于这方面的会计核算内容,企业应当引起足够重视,在不侵犯社区利益的基础上实现自身利益的满足。  第三,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政府通过经济手段、手段、法律手段来影响企业,对企业有着监管和指引作用,正因如此,企业也对政府付有一定的社会责任。从会计核算内容来讲,这方面包括企业认真履行纳税义务所发生的应付税款、积极配合政府因福利事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强调食品制造业社会责任会计的现实意义    一、促进企业良好形象的树立。食品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就会生产安全合格的产品,物美价廉的食品在消费者中广为流传,有着良好的口碑与形象,这不但为企业带来了可观的利润,也提高了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俗话说,顾客是上帝,只有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才能从根本上稳固企业的市场地位,才是企业的生存之道。  二、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已是中国人民心中的一道伤疤,黑心企业为了牟取暴利,不惜以牺牲人体健康和污染环境为代价制造劣质不合格的食品,例如瘦肉精对人体造成的严重危害,化工厂排出的未经处理的废水,导致周遭生物变异或者人体癌变,种种事实摆在眼前,民众的幸福指数急速下降。只有加强食品制造业的社会责任披露,才能杜绝食品问题的发生,才能保障消费者的根本权益。  三、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意义在于无论是经济、、政治、环境都能在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和谐并存,推动食品制造业社会责任会计制度的建立,是顺应了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潮流,企业完善会计信息制度,才能更好的让投资者根据企业会计信息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促进企业经济发展。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注重保护环境和人民利益,也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  四、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自从加入WTO以后,中国日益与世界经济结合在一起,我们必须把握好融入全球化的机会,获得更大的收益。针对各国的贸易壁垒,我们必须要加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建设,生产出符合国际标准SA8000的产品,增大食品行业的出口量,获得更多的外汇,为中国的食品行业打出响亮的口号,以求在未来的全球化竞争中获得更多的优势。    食品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存在的问题    自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对于企业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经历了强制性广泛披露和自愿性有限披露的过程。可以看到,大部分上市公司都能够自觉做到对于会计信息的披露,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其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大部分企业,在推行社会责任会计方面都存在一定困难。就食品制造业而言,推行会计责任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觉披露意识不强。企业对于会计信息披露意愿不强,传统会计把企业看成一个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而忽视了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这种思想导致企业领导者把赢得经济利润视作组织的唯一宗旨,从而造成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而其直接后果就是企业在会计责任信息披露方面敷衍了事或者打擦边球。  二、相关制度不健全。由于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关法律规范制度不够完善,虽然颁布了《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但仍未全面的规定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容,这造成我国实施社会责任会计没有法律依据,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给具体实施造成很大障碍,大部分企业也因此更疏于对此方面的关注。  三、会计成本较高。与以往的会计核算内容相比,社会责任会计所要求的内容更加广泛和复杂,因此企业要花大量的精力去提供社会责任信息,这大大提高了企业的会计成本,尤其是对于小型企业来说,如果其会计成本超出了提供这些责任信息的最终产品,会极大的影响企业建立社会责任会计的积极性。  四、会计人员素质偏低。我国会计方面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由于食品制造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所招聘的会计人员大多都是非高学历出身,他们的理论知识普遍缺乏,应用水平不高,大部分仅能完成传统意义上的简单账务工作,这样的会计水平是很难做好企业的理财帮手,更谈不上准确、真实、完整的反映企业社会责任信息。    对策及建议    一、企业自觉提升道德水平。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政府的监督和引导是建立在企业合作和响应上,只有企业自身意识到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性,才能从根本上有利于社会发展。企业要转变观念,提高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未来的企业只有具备高度的社会意识,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才能给企业营造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二、政府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培育中应发挥引导和约束作用,这就要求政府在宏观上也应为企业家输送道德血液。首先,政府要引导企业树立社会责任观念,加强对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典范宣传。另外,政府可设立特定机构,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保障政府政策和意图的畅达性。再者,政府也可帮助企业制定社会责任战略,这不仅是企业基本竞争战略的需要,也是国家保持良好国际形象和国际竞争力的需要。第四,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使企业社会责任与国际接轨。  三、提升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水平普遍偏低,具有高级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所占比例不到7%,且大部分人员思想法制观念不强,针对这种情况,企业要加强会计人员文化素质,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培训机会,以提高其业务素质。会计人员自身也要努力,拥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更熟练的运用和外语,提高综合能力。另一方面,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在面对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时,会游刃有余,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企业的会计成本。各级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也应把道德教育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通过各种手段使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遵循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提高道德修养,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  四、社会公众的舆论督促。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消费者在消费食品的时候对于商品的优劣是最有发言权的,我们应该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尤其是工会、媒体、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的作用,对企业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体系,以形成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社会氛围,促使企业通过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近两年来,我国食品问题频频发生,而这些问题的发现者往往是媒体或者消费者,例如三鹿三聚氰胺事件、肯德基的苏丹红事件、地沟油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等,触目惊心的事实告诉我们,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是迫在眉睫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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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中的作用研究
中南民族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中的作用研究 姓名:李培轶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行政管理 指导教师:吴开松
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摘  要 近年来, “5.12 汶川大地震”“三鹿奶粉事件” 、 、 “丰田召回门”引起社 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前所未有的广泛关注。一些在欧
美国家非常重视企 业社会责任的跨国公司,到了我国则利用我国某些制度不健全、法律法规不完 善的漏洞,屡屡进行一些违背社会责任的活动:偷税漏税、不足额发放员工的 工资、工资低于最低保障工资;生产和销售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有害的产品等, 让国家和消费者的权益蒙受了很大的损失。总之,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 劳工工资、福利的漠视,对劳动合同的肆意践踏,对工作环境的轻视,为追求 经济利益而置环境污染于不顾等等现实反映出的社会责任的严重缺失,导致了 市场竞争秩序混乱,资源得不到有效合理地配置和使用,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 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导致以上种种问题的原因是因为在我国缺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激励机 制、法律环境、监督体系以及评价工具,因此企业把利润最大化作为追求目标, 而忽视甚至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由此看来,履行社会责任,是大势所 趋,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量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在我国全面推行企 业社会责任运动,使企业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仅仅依靠企业的自觉自愿是远 远不够的,政府必须发挥作用。那么,政府究竟如何确定其角色定位、外国政 府如何推进企业社会责任、中国政府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和实践履行 中发挥什么作用等等问题正是本文探讨的主要内容。  论文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问题提出的背景及研究的目的、意义、思路和方法, 并对国内外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文献进行了系统的梳理。  第二部分,介绍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和内容。  第三部分,首先分析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现状,其中包括产品质量、 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安全生产隐患、企业慈善捐赠等 5 个方面; 其次,在对现状分析的基础上阐述了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 (1)立法不完 善,执法力度偏弱; (2)政府监管体系仍不完善; (3)质检标准的静态与滞后; (4)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  第四部分,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的必要性分析,主要有: (1)I 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中的作用研究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2)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3) 提升国家和地区的竞争力; (4)提高企业的经济绩效; (5)市场机制不足以自 愿承担社会责任; (6)政府具有推进社会责任优势。  第五部分,借鉴外国政府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宝贵经验,主要以瑞典、 美国和英国为例。  第六部分,阐述了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中的作用,体现在: (1) 法律环境(2)激励机制(3)监督体系(4)认证标准。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政府作用II 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AbstractIn recent years, &5.12 Wenchuan Earthquake&, &Sanlu milk incident&, &Toyota recalled door& has aroused the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unprecedented attention. Some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 in Europe and the United States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o a certain country are using our system is not perfect, imperfect laws and regulations, loopholes, often against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for a number of activities: tax evasion, not full payment of wages, wages below the min production and marketing of consumer products harmful to health, so that the interests of the State and consumers suffered a great loss. In short, enterprises seek for maximize profits, labor wages, benefits disregard and trample on the labor contract, the work environment of the contempt, for the pursuit of economic interests set the expense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etc. reflect the reality of serious social responsibility missing, resulting in a chaotic market competition, resources were not effectively rational allocation and use of, a serious impediment to the country's economic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The reason it above because of the lack of enterprise in the shoulder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centive mechanism, leg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system and evaluation tool, so enterprises to maximize profit pursuits, and even ignore other stakeholders interests. Seen in this light, social responsibility, is the trend, but also improve competitive power and an important part of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To fully implement our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movement, so that enterprises should assum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enterprises voluntarily alone is not enough, the Government must play a role. So how the Government to determine its role, foreign governments how to promote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in promoting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mechanism and the practical implementation issues, etc. What role is the main content of this paper. Thesis is divided into six parts: The first part introduces the background issues and research purpose, meaning, ideas and methods, and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nIII 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中的作用研究the research literature were systematically combing. The second part describes the meaning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content. The third part, the first analysis of China's lack of status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cluding product quality, consumer protection, labor rights protection, safety risks, corporate charitable don Secondly, on the basis of current situation elaborated on the reasons for the lack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1)inadequate legislation,
(2) The regulatory system
(3) quality control standard (4)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weak. The fourth part, the necessity of building analysis of government mechanism for promoting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 following main points: (1) an important part of building
(2) the inevitable choice realization of economic and social sus (3) Enhance the competitiveness of c (4) improve the economic perfor (5) Market mechanisms are not adequate voluntary s (6) The Government has the advantage of promoting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 fifth part, learn from foreign governments in promoting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experience, mainly in Swed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Britain, for example. The sixth part, described the mechanism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the role of the construction, reflected in: (1) legal environment (2) incentives (3) monitoring system (4) certification standards. Key words: Corporate Social R Mechanism CGovernmental FunctionIV 中南民族大学 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 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 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 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 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 学校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 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中南民族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 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 和汇编本学位论文。 本学位论文属于 1、保密□,在______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 √ 2、不保密□。 (请在以上相应方框内打“√” )作者签名: 导师签名:日期: 日期:年 年月 月日 日 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一章 导  论 一、研究背景 2009 年,中国展示了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企业社会责任(CSR)在中国 经历了理念启蒙、行动探索和社会共识的阶段。现在,一种东方化的“中国式责 任”理念正激荡成型。中国文明传统中,社会责任的核心价值观源远流长,义利 兼顾、讲究诚信、 “达则兼济天下”(孟子)、 “兼相爱、交相利”(墨子)、 “修己 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孔子)的基因历久弥新,传统文化精髓和现代市场理念 殊途同归。 自 2009 年底开始,日本丰田公司宣布将在北美召回 230 万辆油门踏板和脚 垫存在问题的车辆至今,丰田此次的召回总量已达到 800 多万辆汽车,远超过它 2009 年全球销量。无独有偶,世界著名品牌惠普最近同样深陷“质量门”,面 对中国消费者对其笔记本电脑的投诉,3?15 前夕惠普迫于压力终于在消费者的 节日里对“质量门”事件首次做出道歉,但对于消费者的召回或退货要求,惠普 目前仍然没有明确的态度. 丰田、惠普,作为国际化的大公司,不能只考虑公司 利润和股东利益,而应该认真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关怀和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 他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包括消费者利益、职工利益、债权人利益、中小竞争 者利益、当地社区利益、环境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不管是“召回门”、还是“质量门”事件,都应当引 起我国政府部门及产业界的警惕。 企业社会责任不仅仅只是企业基于自身以及利 益相关者考虑而形成的自觉行为,更需要政府部门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机制建 设,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一)研究目的  本文在分析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现状和原因的基础上阐述政府推进企业 社会责任履行的必要性,指出政府在构建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机制、激励机制、 监管机制和认证机制中应发挥的作用, 为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的发展提供具 有实践指导意义的政策建议。 1 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中的作用研究(二)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以往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文献忽略了对政府部门角色定位和发挥作用 的研究,本文将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视角从企业自身扩展到政府部门, 阐述 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必要性, 指出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和 实践履行中应发挥的作用, 丰富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框架,拓展了企业社 会责任的研究视角。  2.实践意义  本文对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和实践履行中应发挥的作用进行 系统研究,认识到政府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中的重要地位,企业社会责任不 仅仅只是企业基于自身以及利益相关者考虑而形成的自觉行为, 更需要政府 部门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机制建设,促 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对推动企业社 会责任运动在我国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三)研究方法  1.文献分析法  在运用此方法时,首先是要对研究主题进行文献检索,以发现与此相关的研 究成果与研究进程, 并且了解不同时期的政策内容。 检索方法主要是计算机检索。 ①专题数据库计算机检索: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CNKI,1979-2009) 、维普 中文期刊数据库(1979-2009) 、万方硕博论文全文数据库(1977-2009) 、超星数 字图书馆等,主要收集涉及研究主题的相关学术论文。  ②互联网检索:使用百度和 google 等搜索引擎,进行关键词搜索和主题搜 索,获取与研究主题相关的信息。  ③图书馆藏书目录查询:主要利用中南民族大学图书馆馆藏书目进行查询。   2.对比分析法     在研究大量的国内外参考文献和报告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 2 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二章 国内外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文献综述 一、国外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论述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  1899年,美国钢铁集团公司的创始人、美国慈善事业之父安德鲁?卡内基 (Andrew Carnegie)最早在《财富的福音》 (The Gospel of Wealth)一书中提出 企业和企业家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所谓“ 富的福音” ,其意指富人在道义 上有义务将他们的钱回馈到社会上。受历史背景所限,卡内基的观点主要针对企 业家个人慈善行为, 在当时并没有引起社会关注。 1924年, 欧利文? 谢尔顿 (Oliver Sheldon)在其著作《管理哲学》中首次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认为企业社会责 任内含有道德因素,企业经营应有利于增进社区服务和利益,而社区利益作为一 项衡量尺度,应远高于企业盈利。1929年,通用电气公司的一位经理欧文?扬 (Owen D. Young)在一次演说中指出,不仅股东,而且雇员、顾客和广大公众 在公司中存在着利益,而公司的经理们有义务保护这些利益。欧文?扬上述看法 是有关企业对其利益相关者负责的观念中最典型的表达之一。此类观点一经提 出,立刻引起理论界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因为企业社会责任一方面有助于解决企 业引发的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 另一方面又必然动摇资本主义社会奉行的绝对自 由企业制度和利润最大化原则,故在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上,传统理论的保守者 和激进者之间的争论非常激烈。  (二)20世纪30年代初贝利与多德之争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贝利( Adolf A. Berle)是较早对企业社会责任做出 回应的学者。Berle (1931)指出,企业是纯粹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一切企业权 力都是为股东利益而委托的权力,企业管理者只是受股东委托,惟求股东利润而 管理和控制企业的。贝利的上述观点引起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多德( Merrick Dodd)的激烈回应。Dodd(1932)指出,企业的权力来自企业所有利益相关者 的委托,企业管理者应树立起对雇员、消费者和广大公众的社会责任观,因此, 要建立法律机制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控制企业的管理者自觉履行这种责任。 多德的观点发表后,贝利并没有给予一般地加以否定,Berle(1932)认为 企业管理者对这些利益集团负担社会责任的时机并不成熟, 而主张当时的企业管 理者仍然只是股东的受托人并只对股东负责。不过贝利相信,在未来的某一个时3 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中的作用研究期,股东以外的各种利益集团对企业资产和收益的权利主张终将得到考虑。 Berle 和Means(1932)也指出,随着收益所有权或股份所有权被广泛分散的股东拥有, 股东对公司资产的控制权亦相应地日益衰弱, 企业权力越来越归于少数公司管理 者手中。现代公司便不得再视为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唯一目标的单纯营利性组 织,而是含义更为丰富的重要社会公共机构,作为现代公司享有实际控制权的管 理者也将不再固守利润最大化,而演变成为一种平衡社会中各种利益集团主张、 基于公共政策的“纯中立技术专家”(Purely Neutral Technocracy)。  (三)20世纪50年代-70年代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  20世纪30年代初贝利与多德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主要是集中在企业管 理者个人行为上,而 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一批学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对 象转向企业行为。 这一时期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主要在持反对意见者如曼恩 (Henry Manne)、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哈耶克(Friedrich Hayek)、 波斯纳(Richard Posner)等与持赞成意见者如霍华德?博文(Howard R. Bowen)、 凯思? 戴维斯(Keith Davis)、弗雷德里克(Frederick)、詹姆斯?麦奎尔(James McGuire)、查尔斯?沃尔顿(Charles Walton)等人之间展开。 Manne (1962)针对贝利后期转而赞成多德把企业管理者视为企业所有利害 关系人的受托人这一观点提出了批评, 认为贝利从未对企业管理者为何是执行在 企业利害关系人之间分配企业财富职能的最佳人选提供证明。针对曼恩的指责, Berle(1962)重申并进一步论证了多德早期的观点,指出自己早期没有将企业 管理者作为企业所有利害关系人的受托人和财富分配者看待, 不是因为企业经营 者不适合承担这一职责,主要是担心企业管理者变成十足的政治活动家或对学 校、慈善等机构起决定作用的资金供应者。 除“贝利-曼恩之争”外,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对企业 社会责任的批评更具有代表性。 弗里德曼反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系统观点集中体现 在《资本主义与自由》一书以及“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增加利润”一文中,他反对 企业在利润最大化之外尚负有其他社会责任的思想, 认为企业主要甚至唯一的目 标是最大化股东利润。 另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哈耶克也是自由秩序的著名倡 导者。Hayek(1969)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有悖于自由的,企业参与社会活动 的日渐广泛必然导致政府干预的不断强化。 因为企业应服务于特定公共利益以实4 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行起社会责任的观念愈是深入人心, 则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当然代言人有权要求 企业必须以一定行为的论调便越是令人信服。从长远来看,企业及其管理者依据 自己的判断而行善的权力必然只是暂时的, 他们终将为这短暂的自由付出高昂的 代价,那就是不得不按照被当作公共利益代言人的政治权威的命令行事。可以看 出,不同于莱维特、曼恩等人以企业社会责任将导致企业及其管理者权力恶性膨 胀并最终危害社会为由而反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哈耶克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拒 绝,主要是建立在由企业社会责任到政府干预、由政府干预到损害自由的逻辑之 上的。 Posner(1973)在对公司法进行经济分析时,指出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不以 利润最大化为惟一目标的三大危害:首先,试图以最低成本为市场生产产品又改 良社会的经历最终可能将一事无成;其次,公司社会责任的成本会在很大程度上 以提高产品价格的形式由消费者来承担,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而且最终企 业会被逐出市场; 第三, 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会降低股东自己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 相反,公司利润最大化却可以增加股东的财富,股东可以以这种资源对政治、慈 善捐赠作出贡献。 随后,一批倡导企业社会责任的学者从不同角度展开论述。Davis (1960)认 为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回避将导致社会所赋予权力的逐步丧失, 而社会责任就是企 业考虑或回应超出狭窄的经济、技术和立法要求之外的议题,实现企业追求的传 统经济目标和社会利益; Frederick(1960) 认为生产的经济意义在于提高总体社会 经济福利,公众期望社会的经济、人力资源能通过企业被运用于社会目的,而不 是单纯追逐个人和企业狭隘的有限利益; McGuire (1963) 认可企业不仅承担经 济和法律责任同时还应承担超越这些义务的社会责任的观点, 同时他更强调企业 经营对政治、社会福利、教育等的必要关注; Walton (1967)提出社会责任能够 使人们认识到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密切关系,企业行为不仅影响他人,还可能影响 整个社会系统。他强调当企业在追求经营目标时,管理者必须考虑到这种关系。 (四)20世纪70年代至今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深入发展  20 世纪80 年代开始,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视野更为开阔,其中较 有代表性的是利益相关者理论( Stakeholder Theory)在企业社会责任领域中的应 用。 Freeman (1984) 率先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回答了企业经营活动承担社会责任5 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中的作用研究的对象问题, 指出董事和经理们是站在与公司经营所涉及的股东、 雇员、 代理商、 原材料及设备供应商、消费者乃至全社会各种利益的交叉点上,这些利益中很难 说谁占主导地位,董事们需要同时满足它们。利益相关者理论清晰地指明了企业 社会责任管理的对象及相关责任,突破了股东利益至上的传统观点,为企业社会 责任的实施提供了一个新的分析平台。二、国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论述 国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起步较晚,相当多的文献是在2003年以后才出 现,但国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专著最早见于1990年袁家方的《企业社会责任》 和唐焕良、李敏龙的《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些著述只简单地概括了我国《消费 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 作品,未能就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问题进行深入探讨。20世纪90年代国内相关研 究中,刘连煜(1995)较为详细地探讨了公司社会责任问题,并力图从公司治理 结构的构造上,寻 求落实公司社会责任的途径,为企业社会责任付诸实践提供了 一条新思路。刘俊海(1997)把确立公司社会责任提升到“建立我国现代企业制 度的一项重要内容”的高度来认识,并在考察西方国家公司企业责任的基础上, 提出了包括借鉴外国公司社会责任立法经验、重新定位公司目标、强化董事的社 会责任、扩大非股东利益集团对公司事务的参与、建立社会责任公开机制以及落 实公用事业公司社会责任等在内的多方面建设性意见。刘俊海(1999)进一步强 调和论证了上述观点,并着重就公司对消费者和劳动者的责任进行专题论述。 国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在进入21世纪后创新不断, 卢代富 (2002) 站在肯定企业社会责任的立场,以经济学和法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什么是企 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意味着什么,企业社会责任为什么会出现,企业社会 责任有无正当性,若企业社会责任是正当的,则如何将其落实等几个相互关联的 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与分析, 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与制 度构建作了前瞻。陈宏辉(2003)从综合性社会契约的视角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 诠释。李立清、李燕凌(2005)本书从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及标准 化、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本土化三个循序渐进、逐步上升的层面上,通过经济 学、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多个视角的交叉研究,力图探寻企业社会责任标 准化进程中的客观规律,全面系统地论证企业社会责任及其标准化理论体系。陈6 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迅、 韩亚琴(2005)建立了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级模型。田虹(2006)为企 业社会责任的全面履行提出了一整套推进机制, 包括政府对社会责任行为的激励 机制,企业对自身及其他企业社会责任的拉动机制,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促动 机制以及企业、政府与社会协同的长效联动机制。曹凤月(2006)指出,正是由 于企业的道德责任性才决定了企业对社会的责任, 企业道德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 背后更深层次、更实质的原因。张伟凡(2006)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中的多 重影响因素。徐俊(2008)分析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价值意义和实践维度、国 内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现状、缺失成因及其对策。 在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应用和检视方面,杜中臣(2005)根据企业担负社会 责任的性质把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绝对社会责任和相对社会责任, 并分别分析了两 种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方式。刘鹏(2005)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将可能形成的7 个方面的影响: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成为发达国家的市场准入条件;社会责任标准 认证提高企业运营成本,削弱中国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劳工标准与 跨国公司的贸易需求矛盾; 国际采购商对中国劳动密集型出口企业实行歧视性待 遇;各跨国公司和国际组织的标准数额不同,企业无所适从;劳动标准过高,企 业无法达到;对中介结构和跨国公司的验厂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单忠东 (2006)指出企业社会责任认识的十大误区。殷格非、于志宏、崔生祥(2006) 主要介绍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守则和标准、企业社会责任壁 垒、责任竞争和责任竞争力、跨国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等,并重点介绍21 个有代表性企业社会责任倡议、原 则、标准及工具,该书被称为企业社会责任的 “行动指南”。  虽然经济学界和法学界对企业社会责任这一命题有所触及,但缺乏政府在 企业社会责任中作用的相关论述,期间,虽然亦有零星的涉及,但无论是理论 深度还是研究方法,都待进一步反思与改进。在实证研究方面,杨春方(2009) 认为由于企业经济活动的外部效应的存在,经常造成“市场失灵”和对资源配 置的错误。在此情况下,政府通过立法和行政干预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促进企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是必要的。用 SPSS 软件对政府干预与企业社会 责任的关系进行统计分析,得出政府干预水平的加强对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影 响并不显著的结论,原因在于中国社会保障和再分配机制的不完善,地方政府7 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中的作用研究的不当定位,以及企业社会责任本身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缘故。所以要大力转变 政府职能,培育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意识是提升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水平的 重要保证。 任燕(2009)从政府规制的角度探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方法,认为政府 的监管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是影响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的重要因素。其中,政 府监管变量在 0.05 水平下显著,且系数为负值,表明目前政府监管的低效和无 序加剧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不信任程度,而法律政策作用变量在 0.01 水平下 显著,且系数为正值,可以看出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可以显著提高消费者食品 安全的信心。 刘芳雄 (2009) 认为政府在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可以发挥四种不同的作用: 管制、促进、伙伴关系和支持。其中, “命令”指不同层级的政府规定最低的标 准,将企业的行为纳入法律框架之中。 “促进”指政府为企业参与企业社会责任 实践或追求环境和社会进步提供可行条件或刺激。 “伙伴关系”指政府可以充当 企业社会责任议程的参与者、召集者或支持者。 “支持”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 括宣传政府管理实践的成效等。从各国实践来看,通过有关政策工具设计出最低 的行为标准尤其是劳工和环境标准,和强制执行已有的最低标准,被认为是政府 的两大主要职责。 8 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三章 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和内容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  最早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是英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在 1923 年提 出的,早期有关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的讨论侧重于道德伦理层次,后来逐渐转移到 法律层面。国外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表述差异却是很大,例如欧洲国家学 者们强调企业工会在监督社会责任方面的职能, 而美国学者更倾向于立法确立企 业社会责任的边界,日本则从企业的公益捐赠行为方面阐释企业社会责任的作 用。目前比较流行的是由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简称 SAI)所确立的概念表述:企业社会责任区别于商业责任,它是 指企业除了对股东负责,即创造财富之外,还必须对全体社会承担责任,一般包 括遵守商业道德、保护劳工权利、保护环境、发展慈善事业、捐赠公益事业、保 护弱势群体等等 1 。 在我国学术界,关于企业社会责任讨论的起步较晚,有些学者认为:我国已 经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完成了原始积累,正在朝着规范化企业的目标迈进,企业社 会责任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另外也有学者担心,过多的强调企业社会责任, 一不小心又会掉进不堪回首的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办社会的“泥潭”之中,所以 不赞成大力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还有学者指出,其实并不存在超越于企业经 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之外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不过是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混 合品”或“衍生物” ;更多的学者采取一种含糊不清的态度,在强调企业对“股 东”权益的责任之余,也鼓励企业善行社会责任。 其实,不主张大力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认识是错误的,而认识上的错 误,又源于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误解。 中国劳动科学研究所属于一个“半官方”的科研机构,该所课题组定义的 “企业社会责任” ,是指企业在为股东谋取最大利润的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利益 关系人的利益 1 。 我国著名经济学与管理学家高尚全先生认为: “企业对于社会的责任有两 类,第一类是基础责任,第二类责任是在第一类责任基础上所连带产生的其他1 1周国银、张少标: 《SA8000:2001 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实施指南》 ,海天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24 页 劳动科学研究所课题组: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应对策略研究》《新华文摘》2004 年第 24 期,第 48~49 页 , 9 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中的作用研究责任。 ”他指出, “企业对于社会的的基础责任是立足于企业本身的良性发展。 企业能够健康发展,就能够为社会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就能够为社会提供更多 的工作岗位,这是企业作为社会一分子存在的基本意义,是企业的基础责任。 ”2高尚全先生的观点与中国劳动科学研究所的定义如出一辙,作为目前官方的政策态度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大面积的国有企业亏损,数以百千万计的“下岗” 职工、上市公司治理当中频频出现财务“黑洞” 、企业改制中大量“包袱”甩 给政府等等,都为此提供了充分的依据。 然而在企业承担基础性责任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外部性问题,这些问题 由谁来解决?他回答“可以由企业来承担解决的责任,也可以由社会和政府来 承担解决的责任,这应该根据各方所在社会的具体情况,通过制度的安排来实 现责任的最优分担。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承担的责任就是第二类社会责任。 ” 由此可以看出高尚全先生对企业“第二责任”的界定有些“含糊”了。产生“经 济(好的) ”或“经济(不好的)“外部性”问题的主体无疑是企业法人,那么, ” 承担这种“外部性”问题之责的主体当然也是企业法人,为什么还要“根据各 方所在社会的具体情况, ”进行其他的“制度安排”呢?所谓的“实现责任的最 优分担” ,何谓“最优”呢? 1990 年《中国企业管理年鉴》所下的定义: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为所处社 会的全面和长远利益而必须关心、全力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表现为企业对社会 , 的适应和发展的参与” 。这个定义也有两个问题:一是计划经济的痕迹很深,无 疑是“企业办社会”的翻版;二是责任越位,缩小了概念的内涵,以至于我们不 清楚企业社会责任究竟是什么。 以上所举的例子可以看出,研究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学者们,要么出于对经 济学的研究“偏好” ,把分别属于不同领域的企业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 任,放在同一个话语体系之中进行研究;要么有些学者并不真的愿意去搞清楚其 产生的政治与社会思想及学术背景的“庐山真面目” 。 我想我们有必要从经济学与管理学、政治学与社会学等多视角,做一番认真 的“梳理” 。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除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之外的“第三种责任” , 它是企业在社会领域内对自身行为后果的“回应义务” 。企业社会责任最本质的2高尚全:《企业社会责任和法人治理结构》《学习时报》2004 年 10 月 25 日  , 10 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特征是“内生性” ,即这种责任是由于企业在社会领域内的自身行为引起的必然 后果,而非任何外在压力推促下的企业义务。二、对本文所指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进行明确界定 从本质上,追求企业社会责任,需要做三件重要事情:  第一,公司认识到,其经营活动对其所处的社会将产生很大影响;而社会发 展同样也会影响公司追求企业成功的能力;      第二,作为响应,公司积极管理其世界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在经济、社会、环 境等方面的影响,不仅使其为公司的业务运作和企业声誉带来好处,而且还使其 造福于企业所在地区的社会团体;      第三,公司通过与其他群体和组织、地方团体、社会和政府部门进行密切合 作,来实现这些利益 1 。 三、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内容 (一)确保产品货真价实  由于企业的不守信, 造成假冒商品随时可见, 给消费者造成巨大的福利损失。 为了维护市场的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企业必须承担起明礼诚信确保产品 货真价实的社会责任。  (二)诚实交纳税款      企业担负着增加税收和国家发展的使命。企业必须承担起发展的责任,搞好 经济发展,要以发展为中心,以发展为前提,不断扩大企业规模,扩大纳税份额, 完成纳税任务,为国家发展做出大贡献。  (三)节约社会资源  中国是一个人均资源特别紧缺的国家,企业的发展一定要与节约资源相适 应。企业一定要站在全局立场上,坚持可持续发展,高度关注节约资源。并要下 决心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调整产业结构。  (四)保护自然环境      随着全球和我国的经济发展,环境日益恶化,特别是大气、水、海洋的污染 日益严重,环境问题成了经济发展的瓶颈。为了人类的生存和经济持续发展,企1能言: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EB/OL]  http://theory.people.com.cn/GB/49154/49156/4142235.html  11 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中的作用研究业一定要担当起保护环境维护自然和谐的重任。  (五)发展慈善和公益捐赠事业      尽管我过经济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是扶贫济困工作仍然任重道远。这些责 任固然需要政府去努力,但也需要企业为国分忧,参于社会的扶贫济困。为了社 会的发展,也是为企业自身的发展,我们的广大企业,更应该重视扶贫济困,更 好承担起扶贫济困的责任。  (六)保护职工权益      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健康和确保职工的工作与收入待遇,这不仅关系到企 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与稳定。作为企业要坚决作好遵纪 守法, 爱护企业的员工, 搞好劳动保护, 不断提高工人工资水平和保证按时发放。   12 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四章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现状及原因分析 2009 年 10 月,我国共有 582 家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比 2006 年的 32 家 增长了 17 倍。不少企业还建立了社会责任部门,完善了全面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然而,由于诸如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矿工生产安全问题、环境保护问题、以及企 业慈善捐赠事件等各类与企业社会责任有关的问题不断出现, 中国企业的社会责 任问题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和企业财务报告一起,成为每个 企业年末做总结的“必修课”,企业 CSR 报告的发布也日益受到投资者、媒体、 社会公众的关注。调查显示,72%的消费者在购买消费品时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 形象,65%的投资者考虑企业的社会责任形象,企业社会责任形象成为企业参与 市场竞争必然的选择。一、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现状 (一)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缺失 产品质量安全不仅是企业的生命之源,也是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然而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体系中存在着许多产品质量隐患及安全问题。 它不仅对消 费者的权益乃至身体构成侵犯,还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降低整个社会的 福利水平,损害国家声誉。  表 1 近五年来我国发生的主要食品安全事件 年 份 2005 主要食品安全事故苏丹红事件、雀巢奶粉碘超标、哈根达斯深圳黑作坊、鲮鱼罐头检出孔雀石绿、 “大 头娃”奶粉再现等2006人造蜂蜜事件、毒猪油事件、瘦肉精中毒、 “嗑药”的多宝鱼、有毒的桂花鱼、陈 化粮事件、 “苏丹红”鸭蛋等2007龙凤与思念速冻食品问题、星巴克过期苹果汁、面粉添加氧化苯甲醛、味全食品旗 下奶粉查出病菌、统一方便面现烟头等人造“新鲜红枣”流入乌鲁木齐、日本毒饺子事件等 三鹿奶粉事件、多美滋奶粉事件、蒙牛特仑苏 OMP 事件等资料来源:笔者从网上搜集整理13 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中的作用研究如上图所示,奶粉问题在近几年里发生频繁,苏丹红事件连续两年发生, 同一类重大安全事故竟然在五年中连续出现问题, 无疑反映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 严重缺失。 (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到位  2009 年第一季度,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 19341 件,比上年同期减少 1062 件,下降 5.21%;  从消费类型看,查处商品消费案件 16116 件,占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总 数的 83.33%;查处服务消费案件 3225 件,占 16.67%。   1.81% 7.93%4.11% 27.27%6.86%假冒 质量 安全 虚假宣传 计量 未检验12.53% 图一 2009 年第一季度全国工商管理机关查处侵权类别 资料来源: 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统计处: 《2009 年第一季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基本情况》 , http://www.saic.gov.cn/zwgk/zyfb/qt/bgt_1/200905/t20090512_50565.html 从侵权行为看,在商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商品冒 充合格商品案件 5275 件,占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总数 27.27%;对消费者提 出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或赔偿等要求拖延或拒绝 案件 1533 件,占 7.93%;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案 件 1326 件,占 6.86%;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商品或销售失效、变质商品案件 121314 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件,占 6.27%;伪造商品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 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案件 1211 件,占 6.26%;对商品或服务作引人误解的 虚假宣传案件 795 件,占 4.11%;销售的商品应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伪 造检验、检疫结果案件 351 件,占 1.81%。  从侵权人看,个体工商户所占比重最大,共立案查处个体工商户侵害消费者 权益案件 9037 件,占查处案件总数的 58.66%,比上年同期减少 190 件,下降 2.06%;公司 1127 件,占 7.32%,下降 44.67%;自然人 1021 件,占 6.63%,增 长 41.41%; 私营企业 935 件, 6.07%, 占 下降 42.32%; 集体企业 187 件, 1.21%, 占 下降 31.00%; 国有企业 101 件, 下降 10.62%; 股份合作企业 63 件, 下降 32.98%; 外商投资企业 33 件,下降 28.26%。  分地区看,全国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位于前 10 位的是:湖北 3062 件, 广东 2905 件,河南 2163 件,河北 1412 件,甘肃 1282 件,四川 1241 件,江西 733 件,辽宁 706 件,内蒙古 699 件,西藏 597 件。  (三)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不完整  2007 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后,企业管理人员积极参加与《劳动合同法》 相关的讲座、培训等,我国企业劳动者权益保护状况已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是, 目前我国企业劳动者权益保护状况仍不是十分乐观, 劳动者长期处于弱势地位, 劳动纠纷数量居高不下,农民工权益得不到相应的保障,社会保险制度仍不完 备。 表 2
年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数单位:万件项目  受理案件数 2002 年  2003 年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18.4  22.6  26  31.4  31.7  35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年份《中国劳动统计数据》整理。 可以看出,2007 年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的案件达到 35 万件, 比 2002 年的 18.4 万件增长了 90.2%。现阶段企业社会责任没有足够重视劳动者 的权益,存在着拖欠工资、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参加社会保险的比率仍然过低、 农民工子女教育、计划生育、生活居住条件差等问题。2008 年,我国参加基本15 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中的作用研究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均超过 2 亿人, 相对于我国 7.6 亿社会从业人员 人员总数来说,覆盖率仅有 25%左右。根据《2008 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统计公报》 ,2008 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 2416 万人,比上 年末增加 570 万人, 但相对于我国 2 亿农民工和每年新增的 800 万农村外出务工 人数来说,所占比例是非常小的。  (四)安全生产与企业防灾意识弱  事实上,整个中国矿井安全形势的严峻是国人都有目共睹的。据报载,仅仅 在 2005 年,就有大约 6000 名矿工丧命,这一数字是同年美国煤矿矿工死亡人数 的 150 倍。由此向前追溯,2004 年中国共有 5286 名煤矿工人死于事故。从 2001 到 2004 年,中国共发生死亡 10 人以上的特大煤矿事故 188 起,平均每 4 到 7 天一起。2001 到 2006 年中,最突出的纪录是 2003 年。这一年全世界煤矿事故 死亡总人数是 8000 人,中国内地就占将近 80%,死亡 6434 人。考虑到地方官 员经常谎报事故伤亡人数,真正的死亡人数极有可能比见报的更多。  最近几年,中国矿井安全生产状况已开始有所好转。尤其是 2008 年,在煤 炭产量增加约 2 亿吨情况下,死亡人数下降 1192 人,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 2007 年的 1.485 下降到 1.182,同比下降 20.4%。  即便如此,与全球煤矿安全生产水平领先的国家如美国比,依然不容乐观。 作为仅次于中国的世界第二采煤大国,2002 年―2004 年,美国产煤分别为 9.94 亿吨、9.73 亿吨、10.1 亿吨,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分别为 27 人、30 人、 28 人。近年来每百万吨煤死亡率一直在 0.03%以下。  2008 年,我国自然灾害频发,也给经济社会造成了重大影响。3999 万公顷 农作物受灾,其中绝收面积为 403.2 万公顷;倒塌房屋 1097.7 万间,损坏房屋 2628.7 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达 11752.4 亿元,比上年增加 397.3%。因此, 企业在面临安全隐患和自然灾害威胁时,应该根据企业优势积极防灾救灾,努力 担负起社会责任。  (五)中国企业慈善捐赠无机制  近年来,部分知名企业十分珍惜和注意树立自己的社会地位,企业利润大幅 增加,自主权的扩大使得企业的捐赠能力得以加强。据“5.12 汶川地震捐赠信 息管理系统”统计的数据显示,可计算的抗震救灾捐赠物资折价总额就达 12516 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亿元, 另外还有大量信息统计不全、无法估价的捐赠物资,估计约 20 亿元,两项 相加,汶川地震捐赠物资约 145 亿元。  除了物资捐赠,很多企业还捐赠服务。仅在汶川地震紧急救援和恢复阶段, 各类企业就提供了交通运输、通讯、保险等价值约 44.36 亿元的免费服务[ 由于 统计标准难以确定,这类服务捐赠未纳入本年报统计的捐赠之中。](详见下表)。     表 3.主要行业向抗震救灾提供服务情况统计表 公司名称 中国移动和联通  银行系统  邮局系统  航空公司  重工企业  保险公司  房地产企业  服务内容 减免灾区 20 天通信费  减免捐赠汇费  减免捐赠汇费  运送救援队伍、人员与物资  提供救援设备与人员  向救援人员捐赠保险  向灾区捐赠住房  服务价值 约 3 亿元  0.82 亿元  46 亿元  约 30 亿元  8.34 亿元  1422 亿元  约 2.5 亿元  约 44.36 亿元 服务价值合计(估算) 资料来源: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在我国, 企业捐赠一直是民间捐赠的主体, 但是究竟有多少企业慈善捐赠过, 是一个备受争议和关注的问题,与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相比较,仍有较大差距。17 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中的作用研究表 4 2007 年中美慈善捐赠水平比较 美国是中国的 倍数 慈善捐赠总额 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 人均捐赠额度 3063.9 亿美元 2.2%  1024 美元/人  223.16 亿元(折合 约为 30.53 亿美元 0.09% 17.16 元/人  100  24  436项 目美 国中 国资料来源:根据《美国慈善(2008)(Giving USA 2008)统计所得。  》汶川地震在一定程度透支了民间慈善资源,加上金融危机的冲击,经济增长 速度放缓,企业和个人的收入受到影响,使 2009 年慈善捐助将呈明显下降趋势。 2009 年 1 月,本应是春节捐赠旺季,但是同期捐赠比往年大幅减少。统计显示, 2009 年 1 月全国民政部门接收捐赠同比减少 70%左右,社会捐赠总额在 2009 年 将明显回落。不过,2008 年慈善组织募集资金结余较多,可供 2009 年使用,因 此 2009 年民间慈善可使用资金应该保持微弱的增长趋势。笔者认为,金融危机 对中国企业慈善界的冲击,将更多体现在 2010 年。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  (一)立法不完善,执法力度偏弱  1.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针对具体行业、商品的条文,使得消 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难以找到对应的法律条款来有力的保护自己。 例 如,虚假宣传,对这方面没有完备的法规予以规制。另外,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 强,比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发生消费纠纷时的举证责任没有专门规定。 消费者在消费纠纷中举证相当困难, 特别是高额的商品检测费用往往超过纠纷商 品本身的价值,使得消费者望而却步。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亟待立法,产品召回制 度对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群体发挥了重要的调整功能, 较好地保障了整个 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了产品质量及安全技术性能的持续提升,能有效地维 护社会公共安全利益。  2.在产品质量方面,我国主要制定了《产品质量法》 《食品安全法》《消 、 、18 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费者权益保护》 ,这些法律法规在很大程度上顺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在实 际的产品质量控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作用有限。例如,针对现在产品服务消 费中出现的逐渐上升的投诉,没有相应的产品服务的相关法规予以完善;针对网 络销售的模式以及网络产品消费投诉的上升,在制定和修订法律法规时,没有考 虑到现实情况的动态性、超前性。  3.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我国劳动立法层次还比较低,很多事部颁规章, 且我国劳动法律体系本身尚不完善,现阶段应加快起草工资法、集体合同法、社 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法等一系列配套法律。 4. 在安全生产方面, 《安全生产法》 规定的许多制度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的规制作用有限。另外,我国目前的的安全生产呈现 不平衡状态,主要表现在监督性法律规范少于管理性规范,管制型措施少于服务 型措施,程序性规范少于实体性规范,从而导致立法局限于具体行政部门的权力 视野和管理手段,缺乏统一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 (二)政府监管体系仍不完善  由于企业内部难以有效的控制产品质量, 需要设立外部监管机制来监督企业 的生产活动,而以政府为主导的外部监管体系是不可或缺的,然而,政府现有的 监管体制难以控制企业错综复杂的质量及安全问题的产生,这主要表现在: 1.一些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些执法部门对 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不够,存在走过场的形式主义,借用手中权力,非法寻 租,将打假作为生财之道,姑息了企业的侵权行为。 2.政府缺乏科学、合理的监督手段和工具,对电视、网络消费等新的企业 经营行为监管不力,国家质检总局的产品质量申诉平台对一般人而言很少知晓, 而其“12365”投诉举报平台的“知名度”也远低于“12315” ,且该平台的网络体 系远未完善。各级消费者协会没有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使得有关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难以进一步发挥作用。 3.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如同虚设,监督、检查缺乏权威性,检查中提出的考 核建议得不到兑现,管理人员一味的追求自己的政绩、业绩和效益考核,监督、 检查没有形成合力,企业安全检查监督应该依靠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横向 到边,纵向到底,分层次、全过程深入下去,而不可单单依赖企业的某个部门。19 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中的作用研究(三)质检标准的静态与滞后  从目前我国产品质量控制与检测来说,不管是企业内部的检测系统,还是外 部的公共服务系统都存在不少问题,这主要表现在:在质量的控制与检测中面临 的多是静态的国家标准,而且有的标准没有与时俱进。据《南方周末》报道,在 “三鹿奶粉事件”全面爆发之前,三鹿集团进行的产品质量排查并没有检测出三 聚氰胺,送检产品在多个省级和国家级的检测机构中也并未检测出问题。自检和 他检均未查出有毒成分,其原因在于“三聚氰胺”当时并未列入国家规定的奶制 品必需检测的名单中,对产品的检测也没有此项标准。由此看出,我们并非因为 技术落后而无法检测出三聚氰胺,而是因为在国家标准中缺乏这一检测指标(此 项国家标准在三鹿奶粉事件后 2008 年 10 月 7 日才出台) 质检标准的滞后是 。 “三 鹿奶粉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因之一。 (四)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  企业是产品和服务的制造者和提供者,也是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首要责任 者。 一般情况下, 造成企业不愿意履行社会责任的原因可分为主观和客观两方面, 主观原因方面,企业有能力提供高质的产品,也能够给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工作环 境,避免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发生,但是这种做法会提高企业的生产成本,进 而降 低企业的短期利润,这就降低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从客观方面来说,企 业可能因为自身的技术及资金等条件的约束, 在提高产品质量等问题上心有余而 力不足,主要表现是企业无力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缺乏质量控制人员、无相关国 家标准可循等。安全生产法规观念仍然淡薄,对安全生产工作被动应付,安全管 理工作在车间、班组一级形式多、针对性少,如传达安全会议精神,多数是照本 宣科,一读了之,不能够做到举一反三。20 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五章 我国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的必要性 一、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一个伟大战略。 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 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战略构想深刻地体现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和人 与自然这四个方面的和谐关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每个社会组织和每一个 人的共同责任, 企业作为法人, 也应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 而且, 由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员工、消费者、政府和社区等,人数众多,分布在社 会各个阶层, 因此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和谐相处就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 内容。金丹(2008)指出,企业处理好与员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和谐是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内容; 企业处理好与社会的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的主要内容;企业处理好与国家(政府)的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 基本内容;企业处理好与自然的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 二、推进社会责任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对单纯经济增长模式的反思, 是当代各国政府促进经 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取向。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思想是健康的经济发展应建立在 生态可持续能力、社会公正和人民积极参与自身发展决策的基础上;它所 追求的目标是既要使人类的各种需要得到满足、个人得到充分发展,又要 保 护 资 源 和 生 态 环 境 、 不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它特别关注的 是各种经济活动的生态合理性,强调对资源、环境有利的经济活动应给予 鼓励,反之则应予摈弃。企业作为现代经济的主体,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时 时要与外部环境发生联系, 积极履行和承担社会责任可促使企业主动采纳节能与 环保技术, 自觉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从而保护生态环境。 因此, 我国要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走科学发展的道路,就必须得到企业的支 持。 三、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可提升国家和地区的竞争力 从宏观经济层面上来说, 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广泛推行有助于提升地区和国 家的竞争优势。Zadek等(2003)首次提出“企业社会责任集群”的概念,并认为21 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中的作用研究企业社会责任集群可以激励创新、鼓励投资和贸易,并能营造良好商业环境,从 而提升地区和国家的竞争力。因此,面对全球化浪潮下国际市场上激烈的竞争, 各国政府尤其是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政府积极推进企业社会责任以提升本国 的竞争优势。在国内,各地方政府也应该将推行企业社会责任作为提升地区竞争 力的有力手段。 四、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可提高企业的经济绩效 从企业微观层面上来说, 早期的研究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会增加企业的成 本,Bragdon和Marlin(1972)指出一个企业若增加社会责任的决策范畴,企业 将付出比没有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更多的成本,因此,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 将导致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也就是说,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将对于企业 的经营绩效有不利的影响。 但是, 随着企业社会责任量化指标的日趋合理和完善, 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Griffin和Mahon,1997;Simpson和Kohers,2002),企业的社会绩 效与经济绩效通常是正相关的。 企业社会责任至少可以通过三个途径影响企业绩 效。第一,对社会负责任的企业盈利能力更强,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存 在正相关关系;第二,企业绩效对企业的社会表现起推动作用, 企业社会责任和 财务绩效的相关性可以通过两者之间的直接协同效应得以加强;第三, 品牌美誉 度和企业声誉与财务绩效之间具有正向协同效应, 因此企业承担合理的社会责任 还可以通过提升品牌价值和提高企业声誉来提高财务绩效。五、市场机制不足以推进企业自愿承担社会责任 尽管企业履行和承担社会责任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绩效, 但是自负盈亏的企 业是否承担社会责任取决于其对实施社会责任行为的成本与收益的分析。 从经济 学角度分析,考虑到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带来的正外部性,当企业的成本和收益与 社会的成本和收益不同时, 企业通过权衡实施社会责任行为的成本与收益确定的 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决策将会低于社会最优化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 市场机制不能 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达到社会最优量,换句话说,市场机制推进企业自愿承担社 会责任的动力不足。  要克服市场机制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失灵, 只能通过政府的行政手段 来纠正。政府可通过有效干预,增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所获取的收益,或增加企 业不承担社会责任所付出的成本,使社会与企业的成本和收益趋向一致,从而使22 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企业自动履行和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六、政府具有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优势 由于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 企业社会责任无法在市场内部寻求解决的途径。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 接地要求企业对此负责。但是,在我国,由于工会的缺失和工会力量的软弱,决 定了企业职工相对于企业来说处于弱势地位;消费者运动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企业生产和销售劣质产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情屡见不鲜,消费者“用脚投票” 拒绝购买的选择机制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消费者相对于企业来说也处于弱势地 位;即使是企业的股东和债权人,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情况下也很难去监督 企业。那么,政府作为企业利益相关者中的强势力量,可以通过自身优势来促使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政府是公共行政权的直接掌握和行使者,是各类重要社会资源的实际拥有 者, 且具有合法的强制力以及高度的权威性。 政府不仅有能力通过制定相关法律、 法规、条款等正式制度强制企业自觉承担基本的社会责任,而且也能够建立合理 的奖励惩罚措施激励企业主动承担伦理责任、慈善责任等。 23 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中的作用研究第六章 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外国经验  一、瑞典模式 瑞典政府一直关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鼓励并倡导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方面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探索和实践, 成为全球广泛 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典范。瑞典政府的主要做法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将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瑞典很早就注意到经济的高速发展将会大量消耗资源和影响环境,自 1972 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在斯德哥尔摩第一次召开以来,实现环境与经济、社会的 可持续发展,就成为瑞典政府施政的重要内容和目标。1999 年,瑞典议会通过 了《环境法》,提出瑞典在环境方面需要努力的 15 个领域的目标,这些目标涉 及到从自然资源、水土利用、城建规划到人民健康等诸多方面,旨在通过法制化 手段实现环境保护。可以看出,瑞典政府将推进企业社会责任以支撑和保障经济 社会可持续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 2002 年 3 月, 由瑞典首相倡议发起“全 球责任,瑞典伙伴”活动,鼓励瑞典企业在全球倡导人权、反腐败和环保。2003 年,瑞典成立了“可持续发展全球责任伙伴”计划办公室,设在瑞典外交部,协 同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的实施。  (二)建立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体系  瑞典在劳工、环保等涉及企业行为方面有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例如,2003 年 7 月 1 日瑞典施行了一项新的法律, 要求企业必须在年度报告中报告员工因病 导致缺勤的具体数字;2000 年生效的公共养老金法案规定,国家养老金在制定 年度业务计划时都应将环境和伦理方面的因素考虑在内;2005 年 5 月 1 日,瑞 典议会出台一条新的法律, 规定所有瑞典企业在年终报表中除了报告企业的财务 数据外,还要报告企业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  (三)采用多种激励手段推进企业自愿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瑞典政府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手段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三种方 法:1.通过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瑞典政府就支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向有关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如瑞典国际发展合作署(SIDA),将对外援助项目与企 业社会责任挂钩,积极支持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项目。2.利用政府信贷渠道鼓励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政府利用政府信贷等手段鼓励企业遵循社会责任原则,抵制24 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不符合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若发现企业有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政府立即撤回信 贷支持。3.通过公共采购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瑞典政府正在研究将社会和环境因 素纳入公共采购的可能性进行评估。  (四)宣传和督促企业在国际上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瑞典是人口和资源小国,其外贸依存度很高。过去 10 年间,瑞典出口占国 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从 38%增加到 46%,而且有继续增加的趋势。 瑞典有 30 多个跨 国公司进入世界 500 强,其中除了沃尔沃、萨伯、爱立信、伊莱克斯、ABB、阿 斯利康、阿特拉斯?科普柯、 斯凯孚等从事传统制造业的企业外,还有宜家这样 全球知名的零售商业企业。这些企业的市场遍布全世界,国外市场所占比重远大 于国内市场。瑞典政府十分注重这些跨国企业在所在国承担企业社会责任,认为 承担社会责任是跨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立足之本, 也是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的 重要举措。因此,瑞典政府通过驻外使馆与投资商、采购商和生产商沟通,推动 瑞典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尊重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另外,瑞典政府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和活动,在国际上树立瑞典企业履行社会 责任的良好形象。2006 年 6 月,全国人大、国务院研究室、国家发改委、商务 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企联等部门应邀派员赴瑞典进行企 业社会责任考察; 2008 年 4 月 14 日,中国国务院国资委和瑞典政府以企业社 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共同举办了“中国―瑞典企业 社会责任”高层论坛;根据 2007 我国商务部部与瑞典外交部签署的《企业社会 责任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定期开展中瑞企业社会责任培训的指导,从 2008 年 4 月至今,瑞典驻华使馆与我国商务部联合举办已在北京、杭州、重庆等地成功举 办 4 期中国瑞典企业社会责任培训班;2007 年 5 月,瑞典驻越南使馆与越南工 商会联合举办“企业社会责任对工会的重要性”研讨会, 介绍瑞典开展企业社会 责任的经验,与越南工会人员就有关问题展开讨论。 二、美国模式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美国企业规模日益扩大,企业行为给社会造成的 影响也不断加大,并由此引发很多严重的社会问题,一些企业家开始重视企业利 益相关者的权益。 美国政府也开始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以促使企业更好地履行其 社会责任,其主要做法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25 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中的作用研究(一)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立法  美国是目前世界上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法律制定最为完善最系统的国家 之一。在罗斯福“新政”时期,政府就通过立法来保护企业职工的权益;20世纪 70年代,美国已经有48 个州通过了法案明确地规定注册公司可以无需设立特别 的公司章程条款即可资助公共慈善事业;本世纪初,安然、世通等公司丑闻事件 发生后,美国政府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法案以进一步约束企业忽视社会责任、侵害 相关利益者的行为,如《2002 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目前,美国已经有30 个州相继在《公司法》中写入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相关内容,要求公司经理为 公司的“利益相关者”服务,而不仅为股东服务。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 美国政府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法令不断得到补充和 完善,通过这些法令,政府从职工权益、产品安全、消费者保护、环境保护、公 平竞争等多方面对企业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推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二)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  为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 美国自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会 计,最早尝试建立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制度。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建议上市 公司增加揭示环境保护政策和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财 务报表的目标之一是确定、阐述并计量影响社会的企业活动,揭示企业的社会责 任信息。  美国也是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发源地。 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是评价和报告那些 在传统的企业财务报告中没有涉及到的企业成果和影响, 如对员工利益的保护情 况、对环境的保护情况以及慈善活动等,旨在全面、广泛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社会 责任的履行情况,保护各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督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三)通过制定标准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1999 年,美国最早推出评价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 数”(Dow Jones Sustainability Indexes),它主要从经济、社会及环境三个方面 衡量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状况。 该评价指标分为通用标准和与特定产业相关的标准 两类。通用标准适用于所有产业,其选定基于对产业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一般性 挑战的判断,包括公司管理、环境管理和绩效、人权、供应链管理、风险危机管 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 与特定产业相关指标的选择主要考虑特定行业所面临的挑26 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战和未来发展趋势,两类指标权重各占总权重的50%。其中,大量反映社会责任 状况的指标都纳入该体系,并且赋予很高的权重,如经济方面的“公司制度/执 行力/贪污舞弊状况”指标权重为5.5%,环境方面的生态效益、环境报告指标的 权重分别为7.0%和3.0%,社会方面的企业公民慈善行为、社会报告、劳动力实践 指标的权重分别为3.5%、3.0%和5.0%。可以看出,某个公司的“道-琼斯可持续 发展指数” 越高, 说明它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或者说对社会责任的贡献越大。 目前, 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已形成系列,包括道琼斯可持续发展世界指数、道琼斯可 持续发展北美指数、道琼斯可持续发展美国指数、道琼斯? 斯达克斯欧洲可持续 发展指数、道琼斯伊斯兰市场可持续发展指数等等,成为国际上将企业社会责任 评价纳入企业绩效评价的重要体系之一。  (四)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加强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  在实践中,除了不断完善立法和加强执法力度,美国政府也非常注重与非政 府组织合作。 如美国会计学会要求企业在年报中披露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活动的业 绩成果以及企业活动对社会的重要影响等信息,以加强对企业行为的监督;美国 社会责任商会成立的宗旨就是鼓励企业追求以尊重道德、人类、社会和环境的方 式所获得的商业成功;美国消费者协会则在监督企业生产质量可靠和安全的产 品、促使企业对消费者消费者负责任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英国模式 英国政府高度重视企业社会责任。 1973 年英国政府发表公司法改革白皮书, 强调公司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并要求公司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公司经营决策过 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摸索,英国政府已形成一套有效的方法 促使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其做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设立专门职位,统筹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工作  在英国, 国际发展部和贸易工业部是推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最重要的两个 政府部门。1997 年,英国国际发展部发起“道德交易倡议”,帮助改善全球劳 工工作条件。它是一个由公司、非政府组织以及工会组成的联盟,致力于改善企 业生产线上的劳工工作条件,加强成员对道德和公平贸易的重要性的认识。成员 们通过参观供应商生产场地,详细调查哪些生产条件不符合基本守则,然后制定 具体计划加以改善。 27 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中的作用研究2000 年,英国政府在贸易工业部专门设立负责企业社会责任事务的大臣, 统一协调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工作, 这是世界上首个协调企业社会责任 政策的部长,随着英国政府和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视,2005 年该职位被进 一步提升为国务大臣。除此之外,英国政府在贸易工业部设立了国家联络中心, 负责宣传国际经合组织(OECD)制定的《跨国企业行动指南》。该指南是国际经 合组织制定的跨国企业行为守则, 体现了其成员关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行为的共 同价值准则。到目前为止,已有40多个国家签署了此项行为守则,它是迄今被政 府签署最广泛的全球守则。英国政府在推动规则的实施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贸工 部建立了国家联络中心(NCP)监督规则的实施并向公众通报进展情况,第一个 制作并发放小册子以使公民更多了解OECD 规则,英国政府也是第一个将其NCP  报告放到网页上公开发表的政府。  (二)制定法律法规,约束企业企业社会责任行为  在立法方面, 英国政府最初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仅限于企业资助慈善和公 益捐赠事业、扶助社会公众和支持环境保护。随后开始重视企业提供优质安全的 产品, 以及为职工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和关怀职工身体健康, 并逐步确立了以就业、 工资、工作条件、环保等问题为重点的企业社会责任。  (三)通过政策引导,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来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英国政府于2002 年 建立了公司责任指数,该指数衡量了企业对管理社区活动、环境保护、销售市场 和工作场所四个关键领域承担责任的程度。2003 年英国政府在一份企业社会责 任展望报告中指出,政府鼓励企业与社区团体、工会、消费者和其他利害相关者 建立伙伴关系;鼓励企业在健康和安全、环境与平等机会等方面的全面运作;创 建使企业从事负责任行为的政策框架。2004 年,英国贸易工业部草拟了《企业 社会责任国际策略架构草案》的政策文件,阐述了英国政府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 方面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2005年3月,英国政府制定了绿色采购政策,赋予 公共部门通过建筑材料、货物、服务等的采购来激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社 会可持续发展。  此外,2001年3月,英国首次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政府报告》,报告了政 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工作计划, 2002年5月和2005年7月, 英国又相继推出了 《企28 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业社会责任政府报告》第2期和第3期。  (四)发挥非政府组织作用,监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英国政府还注重通过非政府组织加大企业社会责任的推广力度。 在政府的推 动下,英国相继成立了许多旨在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组织,其中比较知名的国际 机构有:英国工商联、富思公司、国际商业领袖论坛、乐施会(Oxfam)、可持 续发展委员会、世界未来协会、AA1000社会道德责任协会等这些非政府组织,在 英国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都发挥了十分重要作用。  另外,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2002年推出的“FTSE4GOOD”道德指数,旨在提 倡和促进道德投资,培养投资者的责任投资意识,引导投资者在投资时倾向于选 择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社会责任投资”(Socially Responsible Investment  SRI)这一投资理念也逐渐流行起来。 社会责任投资主要是指投资机构在选择投资 对象时通过剔除社会表现差的公司或者投资社会表现良好的公司, 保证社会责任 表现好的公司有充足的资金来源,从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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