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赠与的撤回,赠与的撤回人可以撤回赠与的撤回吗?

什么情况下赠与人死亡其继承人能撤销赠与?-正解问答-正解网5什么情况下赠与人死亡其继承人能撤销赠与?作者:正解网来源:正解网链接:投票5好问题烂问题同问已同问修改分享扫码分享复制网址OK了,粘贴即可!解答:1个同问:0人浏览:226次修改提问什么情况下赠与人死亡其继承人能撤销赠与?&&&&&提交图片把图片文件拖到这里即可上传上传完,点击「插入图片」按钮插入title插入图片图片链接:图片描述:添加取消视频title插入视频视频链接:添加取消出于安全考虑,目前正解网仅支持腾讯视频(支持 HTTPS)的视频播放页链接
提交1个解答6正解当赠与人死亡是由于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之时,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该赠与。但该撤销权应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当赠与人死亡是由于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之时,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该赠与。但该撤销权应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作者:正解网来源:正解网链接:收藏已收藏感谢已感谢修改分享扫码分享复制网址OK了,粘贴即可!修改解答&&&&&当赠与人死亡是由于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之时,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该赠与。但该撤销权应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提交图片把图片文件拖到这里即可上传上传完,点击「插入图片」按钮插入title插入图片图片链接:图片描述:添加取消视频title插入视频视频链接:添加取消出于安全考虑,目前正解网仅支持腾讯视频(支持 HTTPS)的视频播放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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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登录正解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可以撤销房屋赠予吗?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可以撤销房屋赠予吗?
社会现状:出于爱,或者各种原因,很多老人还健在的时候,就把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但一直以来,身边,媒体上”儿子/女儿得到房屋后拒绝赡养父母”的新闻并不少见,俗话说“养儿防老”,但养了个白眼狼,怎么办?法律针对这样的情况,是如何保障老人的权益呢?以下是一个经典的真实案例:基本案情:原告车女士与丈夫共同拥有三套房产。日,车女士的丈夫公证将上述三处房产的二分之一作公证遗嘱,由儿子继承;日,车女士将其中两套房产属于自己的另外二分之一也赠与给儿子,并过户;日,已过户的房屋中其中一套被拆迁,对补偿方式儿子选择了产权置换日,车女士经检查,得知患病。向儿子拿钱手术,儿子拒绝;无奈,车女士将儿子告到法院。原告诉求:1要求撤销日原、被告签订的两份房屋产权赠与合同;2.要求被告将被动迁征占的房屋二分之一份额,按市价给予补偿。被告辩称:1.原告请求撤销权已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2. 两份赠与合同都已经过了公证,不能直接撤销;3. 原告有稳定收入,医保和低保,不需要大量的赡养费,不存在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事实;裁判结果:1撤销日原、被告签订的两份房产权赠与合同;2.被告将被动迁征占的房屋二分之一份额,按市价给予补偿。裁判理由:1、原告最后一次就诊(诊治眼疾)时间为日,被告在原告手术期间不探视、不陪护,且原告出院后,也不探望、不承担住院费用,因此原告于日起诉未超过法定诉讼时效。2、法律意义上的赡养义务不仅仅是指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照顾,还包括精神上的慰藉。并且被告基本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在被上诉人因病住院期间也未探视,因此,存在被告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事实。故根据法律规定,原告有权撤销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粤家说法(刘亚娟律师点评):1、公证过的赠与合同,能否撤回?《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很多人因为这一条误以为公证过的赠与合同就绝对不能撤销了,但是,法律考虑的还是蛮周全的,凡事都可能有例外哦,请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本案中,正是因为被告对原告未尽到赡养义务,符合上述条款中的第(二)项情形,因此法律支持了原告撤销赠与的请求。2、赡养义务包括哪些?说到赡养,很多人可能误认为只有在老人家没有经济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才需要给予老人赡养费,还有些人认为给点生活费就够了,而从精神上面对老人缺少关怀。而在本案中,法官给出了很好的解释:法律意义上的赡养义务不仅仅是指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照顾,还包括精神上的慰藉。对此,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而本案中,尽管原告是一位尚算健康,行动自如,物质条件充裕的老人,但由于她的儿子在同一个城市居住,却长达两年未予探望,更不用说给予关心爱护,因此法院支持撤销赠与完全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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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通过赠与转让后,条件改变了,赠与人可以撤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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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长沙 | 发布: 23:52:12
房产通过赠与转让后,条件改变了,赠与人可以撤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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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以下三种法定情形,赠与人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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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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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情况撤销赠与:1、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任意撤销赠与依据合同86条:赠与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具救灾、扶贫等社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合同或者经公证赠与合同适用前款规定 2、符合合同92条情况赠与撤销赠与: ()严重侵害赠与或者赠与近亲属; (二)赠与扶养义务履行; (三)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3、符合合同93条撤销赠与合同193条:受赠违行致使赠与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能力赠与继承或者定代理撤销...
三种情况撤销赠与:1、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任意撤销赠与依据合同86条:赠与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具救灾、扶贫等社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合同或者经公证赠与合同适用前款规定 2、符合合同92条情况赠与撤销赠与: ()严重侵害赠与或者赠与近亲属; (二)赠与扶养义务履行; (三)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3、符合合同93条撤销赠与合同193条:受赠违行致使赠与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能力赠与继承或者定代理撤销赠与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房产赠与有其特殊性,通常很多亲属间都会利用房产赠与进行产权转移,但是房产赠与后,往往会产生很多纠纷人,有部分人甚至想把房产赠与合同撤销。不过把房产赠与合同撤销可行吗?
房屋赠与合同可否随意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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