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卖房毁约官司必输吗输了。还款日期过啦!但法院没有找过我,我需要主动去找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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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打赢后对方不给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法院说找不到人。我该去找那个部门 你要提供财产线索
刘丽影1207
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就是有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根本就没有财产,或者你也提供不了财产确切线索,那怎么可能执行的了呢? 一般来说,如果确实属于没有财产无法执行的话,法院给你个债权凭证,如果后续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
要提供财产线索。
查封房产的价值应当与要求执行的损失相当,但执行房产的问题是要保障被执行人和同住的基本生活,就是说只有一套房的时候,变卖比较困难,也不能因被执行而巨物定所;不过法院可以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单位每月代扣一定数额的工资,
cunzhang2015
多去法院催促,可以要求法院追究对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yuezhang0000
根据《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你可以积极搜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提供给执行法官,如果仍不能够执行的,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提执。 纵横法律网 胡桂斌律师
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
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如果被执行人有钱恶意不还,法院可以对其司法拘留,最长时间为15日。
不行的,因为关系到第三者对方欠债不还,法院判决胜诉但对方拒绝执行,上了失信名单后依然活得很滋润,还有什么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吗? - 知乎1336被浏览338336分享邀请回答15021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1.1K113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更多11 个回答被折叠()与世界分享知识、经验和见解我儿年幼,曾购买住房登记在我儿的名下,因前妻作风问题离异,我儿随其生活。后我儿因迁让纠纷起诉我,官司输了,我须让房,现法院执行我这唯一住房,要我让房,该不该让房?让房后我住哪儿?有没有好的方法?
我儿年幼现14岁,曾购买住房登记在我儿的名下,因前妻作风问题离异,我儿随其生活。后我儿因迁让纠纷起诉我,官司输了,我须让房,现法院执行我这唯一住房,要我让房,该不该让房?让房后我住哪儿?有没有好的方法?
很同情你的遭遇。我有个同学遇到的事情比你还要糟糕。他本来是个帅气的钻石王老五不知怎么就结了婚,那个女人因为丑很自卑把所有和他老公有联系的女人包括我们这些女同学都列上了黑名单,然后去单位闹,无中生有的诋毁他,却坚决不和他离婚。甚至自己到处以他的名义向他的下属和朋友借钱,还找了很多假证人,为此还上了电视。我们几个在法院和电视台的同学虽然为同学找回了公道,逼迫他们离了婚,但同学不但净身出户,而且还“欠”了对方及刚满一岁的儿子一百多万,不仅如此,因为他们早就分居,所以,儿子生下来,他老婆就天天跟小孩灌输长大了要杀他父亲为母亲报仇,同学寒心之极,大男人千里之外打电话对我大哭……他辞掉了他优越的工作……前段来电话说他现在过得挺好……我说这个的意思是有些事情有些人本身就是错误,我们既然认识到了,索性放手,给自己的心一个生路,时间会告诉你最后的结果,那就是良心自有公道在!祝福你!
谢谢,凡事对得起良心,我曾一直这么认为
康灵霞,江旗峰,马雪峰,许瑞,王岳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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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法律。但我恍惚听说过,离异时,未成年孩子归哪方监护,法院大多会裁定房子归哪方所有,我想这大约是基于给孩子一份安稳环境的人道主义上的考虑吧。现在既然房子本来就登记在你儿子的名下,那就把房子给儿子吧。虽然你和前妻是因其作风问题离异的,但毕竟现在一个女人拖个孩子生活起来也不容易,给他们母子一个安定的居住地,也算是作为对你前妻抚养孩子的一份酬谢。至于你住哪儿?暂时可以租房。我觉得,老天还饿不死瞎家雀呢,何况只要肯吃苦,有能力,身外之物都不在话下。何况你还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呢,对吧?祝福你!
张娜,谢彪,刘树杰,张晓清,张同磊,黄伟
而且我觉得,你既然遇上了不讲道理的人,也就不必讲理了,看在以前曾经付出过感情的份上,丢下她也就放过了自己,委屈伤心是难免的,权当是一次错误后的代价吧,做错了事总是得付出代价的。看穿了也就一些身外之物,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也经历过一些刻骨铭心的伤痛,这个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以高贵的姿态去应对。事实证明,举头三尺有神明,一切自有云开雾散的那天。
举头三尺有神明,说得太好了
来自张杰,杨铭高,郭晓勇,陈志祥,王超
看了你的问题,我很抱歉不能帮你,但是家庭、父子不应该搞成这样。 遇事退一步,更何况是亲人,我不明白你家的状况,但是我真无法接受父子上公堂对峙。父贤子孝,在这个社会真成了奢望了?
那是前妻别有用心的做法,想以此使儿子恨我,来隐瞒父母离婚的真相。我曾通过她的好友协商,也与二级的法官沟通,好好处理迁让之事,和平解决。事与愿违啊。这女人坏,简直太坏了。
来自谢彪,张晓清,田荣
在于聘请好的律师,我家亲戚也发生这样的事,大体差不多,男人把买时房产办到他弟弟名下,可律师把谁的钱买房子全部查清,结果还是赢了。但我对法律不懂,按照你们法院的判决,你赠给孩子,但是,如果成立,你住在那里,法律有规定,人的基本生活是首先保护的,如果你有住的地方,那就无所谓了,孩子是你的,如果没有住的地方,可以请求法院保留你住到老,房产是你孩子的!
来自张杰,郭晓勇,邓俊
我的法律条文太老了,也不查了,我的印象还停留在唯一住房不能执行的阶段。
来自谢彪,张华
刚才我看了你博客里关于你前妻的内容,看得出你对她的水性杨花很愤怒。如果真是这样,那一个生性放荡的母亲确实非常不适宜作你未成年儿子的监护人,我建议你不妨起诉法院要回你的监护权,这样,你既可以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又能够留住房子。陋见,供参考。
她骗了我十几年,事情败露后,我们离异了,现在骗儿子对她来说是小事,儿子的监护权已经要不回来了,他有自己的选择权,离婚时他已经10岁了。其实也并不是一定要住那里,只是这里还有很多案中案。
来自张晓清,张孟云
亲情永远最为珍贵,能挽回的不只是物质,我更看中亲情,如果双方站在对方角度能够达成理解,放弃点物资利益不能算作损失。
来自杨铭高
1、你们夫妻买房登记在你儿名下,应该视为对你儿子的赠与,并且赠与已经履行。因此你儿子要求你搬出有法律依据。2、但是根据你叙述的情况,你儿子是未成年人并且你赠与给其房产亦是基于一种父子关系,所以法院冰冷判决要求你腾房,似有不妥。3、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由于你是唯一住房,没有其他住处,所以在执行时是有限制的,你可以结合你的情况做一些处理。
静等法院执行
来自康灵霞
不太清楚你的问题。如果你在遵义,可以直接来找我。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儿女,他们过得好,我们就开心。
来自李程华
不了解你们家详情,只能凭借你的消息分析,你的前妻作风不正导致家庭破裂,可是你们年幼的儿子还跟随她,你还因为没有住房而与亲生骨肉对簿公堂输了。你一个大男人都怕没有遮风挡雨的地方,暂且不谈你前妻是女人要1同情等的话题,年幼的儿子呢?怕不怕没有遮风挡雨之处?你作为一个男子汉,如自我反思问题的关键出在哪?用包容、理解、爱去化解你们就家庭纠纷,就算你前妻要你儿子与你儿子对簿公堂,坚信你儿子都不会听她的。我分析你是一个女人都没有搞定而去找了老外一个女人才导致他们将你逐出家门。仅供参考,如说到说的不对之处伤害了你敬请原谅!
来自谢朋锋
要化时间将购买时的房屋钱从何而来,通过律师可以查出是谁付的,只要有证据,问题好解决!
法院认定该房产为我们的赠与行为,可是那时原先我们想一家人一起居住的,只是在百老归天后留给孩子的,后因离异法院没有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认定该房产为我们的赠与给儿子的行为,房子很大的170平方,四室二厅二位的房子。
你儿子赶你出门是不是?你儿子和你前妻的生活如何???年幼时14岁,他现在几岁?离婚后你是否有尽到赡养的义务?你现在应该结婚了是不是?(说得不清楚,看者不好作答,非常抱歉!)
你原来买房时候的发票,或者有一些能证明是你在付款的一些票据吗?如果有就可以请律师了
房子只要登记儿子名下,不管是哪一方(父亲或者是母亲)管理,在管理处分过程中都不可以损害儿子的利益。儿子大了,需要以父亲作为榜样,和儿子融合好亲情,可以变更儿子的抚养权,房子也就由你管理了。
哎,你也够倒霉的了;不懂法律,友情顶一下吧。其他不重要,现在的关键是要让儿子真心体会你是意味好父亲才行。
如果你切实没有房屋住宿,只要买房的钱确实你出,但要有证据,法院会让你住到老的,生活基本保障是宪法规定的,不可能自己都没地方住,把房屋赠送,道理说不过去。还有你前妻没有离婚前出轨,你有证据的话,法院是保护你的,,孩子监护权应该归你的!
她出轨的证据法院没有采纳
当初的离婚协议呢?
其实我很赞同一楼的观点,不管你的前妻再坏,总是和你一起把孩子养大了,只以你说的背后的事,假如是真的,难道咱就没一点责任?当你改变不了别人时,请你考虑改变自己,这才是为人处事之道,留给孩子吧,早晚有一天孩子会醒悟的,我也离过婚,但,我把所有财产全部留给了前妻,因为她带着孩子,那到最终她能把房子带到坟墓吗?还是留给了自己的孩子,你说呢……
嗯,大道理是这样的,可是我这事情很复杂,有好多案中案牵连着,只能怪自己不小心。
同感,同意楼上的观点。这种观点正是佛家的观点。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何况他是你的亲骨肉。
她出轨你没有确实证据,法院不接受。我想如果孩子真正是你的,十四岁了不可能起诉你,要么不是你生,要么你在外面搞女人,使你孩子生气了,一定有原因的。
男人大丈夫,把房子给儿子住吧!不管他们个性和行为是怎样的,总不能叫他们担当困难!我们暂时住在朋友家里,或租房子住,心平气和,才能专心事业,再买一间房子。
谢总啊:还事想开一点吧,他必经是你儿子吧,钱房必经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必经你们父子有着血缘关系,就非不是你所生的。男子汉大丈夫,莫为浮云遮望眼,风物长宜放眼量,努力吧!几年后又是一片新天地咯!!!!
现在的房子的问题其实就是我们之间的事情,她们家庭很殷实,现在是前妻在起诉我,其实也许并不是儿子的意思,我离婚时放弃很多东西,而她却诬陷我,做很多伪证,当然最终法院没有认定她的伪证,她的过错我是净身走人。还搞好多假债务让我承担,我是无奈搬进去住的,甚至连装修的钱都不愿支付给我,当初那是我借钱装修的,我很纠结,我也要生活吧?!
其实,人只要想开一点没有什么的,儿子毕竟是你亲生的,至于和前妻的问题,是那个大人的问题, 不伤到儿子的心,让他好好生活健康成长才是关键,儿子大了就会理解的!
现在的房子的问题其实就是我们之间的事情,她们家庭很殷实,现在是前妻在起诉我,其实也许并不是儿子的意思,我离婚时放弃很多东西,而她却诬陷我,做很多伪证,当然最终法院没有认定她的伪证,她的过错我是净身走人。还搞好多假债务让我承担,我是无奈搬进去住的,甚至连装修的钱都不愿支付给我,当初那是我借钱装修的,我很纠结,我也要生活吧?!
自己选择的路自己走下去。你当初离婚难道没有想到这种结果吗? 女人作风问题,你难道不反省自己吗? 还在网上说,你感觉自己光荣吗? 前妻也是妻子。好聚好散,
任何事情都是双向的,在量到质的变化过程中,有些事情是可以避免的。对于这件事,作为男人你承担的会多些,不管谁对谁错,也不要去抱怨什么。
这个问题很复杂,不是自己的,体会不到真实的感受!事情已经过去了,走出来,过自己的新生活,不去管谁对谁错,只管你以后要怎么样活。要就给,有能力还怕自己没有房吗?去找她谈谈,毕竟夫妻一场,好聚好散。仅供参考!谢谢!
嗯,只是谈不拢,谈过的。
并非无同情心,也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能怎样啊?我一个兄弟也曾经遇到过,他的选择是自己净身出户,说实话,我很欣赏,所以才倾力培养他!如同我每逢遇到这种或者是比这还严重的种种,都会问自己,还能怎么样?自古艰难唯一死,死都没怕过,多大个事啊!男人是为了创造才存在的,只要有梦想,我们可以再创造!
放下才能承担,不要把自己固化在这个阴影里,最终只能耽误自己,不管案情多么复杂,却都是精神和物质的问题,有一个为良好的心态,物质自然就不是问题了,人活着不是单为了物质,物质是用来达到精神的一个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
你说“这女人坏,简直太坏了”,为什么早没看出来?
请问你确定孩子是你的吗? 在我的记忆里好像不能直接把房产过户到未成年人的名下吧。如果孩子是你的,就给他吧,老人唯一的住房法院不能强行执行的。你也可以商量下,把大房子卖了买两套小的啊
不管怎么样孩子是你亲生的,身上流着你的血,天涯海角他也是你的儿子,那房子还是给他吧
看到你的消息我有些诧异,你前妻因为作风不正而导致你们婚姻破裂,但是你儿子又跟随了你前妻抚养,房子原本就注册在你儿子的名下,后你儿因“迁让”纠纷起诉我,官司输了,我须让房,现法院执行我这唯一住房,要我让房,该不该让房?让房后我住哪儿?有没有好的方法? 我不懂法律,如果你们家把“迁让—谦让”还用得着对簿公堂吗?朋友告诉你吧,任何时代法律都帮不了你的,只有大爱才能化解仇恨并发出的光芒才能持久
你不是输给了你儿子和你前妻,你是输给了你自己。而且输的很惨很惨。首先为了房产你没有去顾及你儿子的身心健康,更没有顾忌你儿子的教育,如果你爱的儿子,给你前妻一个警告。就算他是坏女人,面对她亲生儿子就不相信他还敢放肆去婚外情,如果她真的敢那么肆无忌惮的去,你们的儿子就真正是你的儿子,而是她的死敌。就算你忙于公务,你前妻天天在身边教唆他都没有用,而且作为母亲的对儿子,一旦儿子发现你作风不正是对儿子最大的伤害,他会不惜一切代价给母亲斗争到底,都用不着你出马他就把你的前妻彻底搞定。我分析的不知是否有道理。自我反思,反省试试看吧。如果你愿意还有救,
光凭“因前妻作风问题离异,”这一句就知你有多“爱”你的儿子,就凭这一句,80%以上的儿女也会将你赶出家门。就凭这一句,就知你对不住你的妻儿,法律是公正的。
对你的见解我无语,我只是想借此寻求帮助,我家事我最清楚,你不了解情况。夫妻之道相互尊重,她人尽可夫,我先前被她所骗,自己也很迷糊后发现觉得呕心而离异,起码在离异这件事我没有对不起家人,法律是公正的,但是法官不是公平的。
上诉,争取回儿子的监护权,争取回儿子的监护权!
对楼上的正义人士们赞一个,你们的中肯建议让楼主意识到人间还有真情所在。但有个别的尽说些屁话还不如不说为好,似乎有点幸灾乐祸。希望楼主该争取的不要放弃!真理和事实永远是你的坚定的靠山!
弱弱的问一句,你跟你儿子的感情有多深,你确定木有对不起这个家过,10多岁的小孩已经有了一定的思维了,他内心处如果爱他的父母是绝不会希望父母离婚的。找个空单独跟孩子好好聊聊,血如海深,不要试图去跟孩子说谎,他都会懂,也会去观察,发展到现在已经不是房子问题了,而是您能否维护好这份情亲,至少不要让孩子恨你一辈子。你还不老,还可以奋斗,你可以吃馒头睡大街,但不能让你的孩子也天天睡大街,吃馒头,当然你所说的案中案是否是“儿子不是你的”,这个只有有苦自知了。说放下,很多人都会嘴说,真正做到的不会有几个,你现在做的不是要回房子,有这么一个妻子,你的机会没多少,如果你的孩子是你的亲生骨肉,那么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你妻子不知道的情况下多去疼爱你的孩子,多找机会拉家常,牢牢绑住这份情亲,而不要说你们夫妻间的事,哪天他长大,只要他没变坏,他会明白的,以后起码他会养老,你最多重零开始,这么多年风风雨雨你也走过了,要站起来并不难,兄弟只能祝你:珍重。
楼主:我上面提过的那位老同学当初比你现在更狼狈也更惨,但他还是走出来了,我看见他空间里有段话很好,就“窃取”过来送你,希望能让你释然。“明天太阳还会升起,也许是个金光灿灿的太阳,也许是个雾气濛濛的太阳,更可能是个被阴云遮蔽只射出一缕亮光的太阳,可她还是升起来了,她的内心依然是那样的炽热、蓬勃,朝气向上!”
谢谢指点,我知道该怎么做,谢谢大家
朋友啊!你这样的悲剧很让人同情,但是事情的根本的原因是儿子到法院告老子要房子;这样的儿已经是六亲不认。中国人的传统思想看来你在他小的时候就没有教育好。子不孝夫之过啊!朋友只能告诉你一句话:谁离开了谁都能活下去,要相信沙漠里能长出葱。
房子只要登记儿子名下(虽然儿子是未成年人,但他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不管哪一方(父亲或者是母亲)都是该房屋的管理人,在管理处分过程中都不可以损害儿子的利益。本案父母离婚,儿子的监护人(是母亲)。如果儿子作为原告(母亲是法定代理人),故法院的判决和执行都是合法的,你必须退房子。这件事有背离中华传统道德和人情!但是你要知道什么是责任!懂得放弃!
家庭这样有点悲痛,但是儿子告老子,朋友,你也该检讨一下哦!漏见....
看了,想了很多/
你对婚姻的草率处理,体现了现代人的一个思想大误区:没有结婚前,女友曾经与多少男人上过床都不重要,结婚后一次也不行;离婚后再找的女人呢?还能比前妻更贞洁吗?这答案简单到白痴都知道。可是,聪明人大都会和你一样选择不顾一切地离婚。完全不考虑你这个年龄你再婚再找的女人,无论如何要比你前妻的经历丰富更多。如果能顺利找到一个也就罢了。如果不能及时找到,你的人生必然要经历一段漫长的失败历史。与其如此,为什么不能大度点原谅她呢?这个社会里,男人女人都是欲望色人,有几个不犯错的?你敢说你么有出轨过吗?你敢说你妻子出轨与你的曾经出轨没有关联吗?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举头三尺有神明。管好自己才能管好家,管好自己才是家庭幸福的根本源泉。事到如今,建议你放下所谓的尊严,放下愚蠢的虚荣,去给你妻子认错(承认是你没有给你妻子她想要的幸福她才会出轨的),去与你妻子和解,过去的已经过去了,不快应当结束,生活还需重来。你需要重建这个破镜重圆的家。最重要的是,你们改邪归正,将产生真善美的正能量,这能量将无形地庇佑孩子,孩子将因此而健康、智慧、活泼。你们夫妻能这样做,就是做了大功德,孩子将因此拥有一个充满希望的圆满的未来。不要再折腾了!不要再听那些教你打官司占便宜的说教了!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人生短暂,自珍自惜!
立刻开始去追求你的妻子吧!那个男人十几年来不离不弃爱着你的妻子,说明你的妻子确实可爱。通过这件事,重新认识你的妻子,发现她的光亮,全身心地去爱他追求她感动她——她是完全可以回心转意、认识自己错误并真诚改正的。解铃还须系铃人,情感问题必须情感解决。离婚,就像以暴制暴,是缘木求鱼的愚蠢之举,也是社会乱象层出不穷的罪恶根源。不要管世人怎么看,俗人的俗眼俗论是毫无价值的。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自己的幸福自己把握,自己的人生幸运之门由善良和宽容开启!
欣赏你的大度,起码我不会这样,我的事情我很清楚,前妻属于人尽可夫型,暴露后还想加害我,只怪自己太相信别人。
我觉得您应该释然,只要没病没灾的,一切都会重新拥有。心里有怨恨的时候,可以多看看经书抚慰心性。
家门不幸啊,更可怕的是儿子是不是你的。
放下、抛开、清静、自由、快乐。。。“天无绝人之路,水到桥头自然直。”
您这里还有购房的合同、发票等凭据么?房子是否始终有您居住着?如果有,您可以打一个确权诉讼,确认房屋所有权属于您。从理论上来讲,一个人购买了房屋登记在另一个人名下,只要是实际所有人继续掌控房屋,且购买房屋的所有手续及其房产证都在实际所有人手里掌握,实际所有人是有打赢官司的可能的。当然,这只是一种法律上的可能。能否成功,还得看您手里的证据以及外人如何判断——尤其是法官如何判断。感性的东西别人说了那么多,我也就不说了。作为律师,我想郑重地提醒您,如果您心里想的和您阐述的不一致,希望您能遵从自己从前的允诺。一个人是需要有信用的,尤其是对自己的子女。
不大好呀,哪个事情是政治思想问题,本人不懂政治也不搞政治呀,只想赚钱养家,过日子吃饭呀,我没有过高要求跟理想呀。什么乱七八糟的我不大懂呀,要是各位想要什么帮助的话,可能我能说上话呀。你们有不想要什么呀,你们什么都有了,还想做什么呀。各位都不错呀,各位说的好象是政治思想呀,本人不大懂哪些东西呀,希望上朋友们学习学习呀
呀,各位好象谈到是法制呀,这个事不大好说上话,法跟统治阶级有关呀。在对错之间好象有一个中心问题,希望各位能理解运用和谐治理社会问题的理念跟法制社会的关系,大家能正确处理哪些奇怪的事情了。法可是违反规定个人的意见的,牺牲个人思想跟行为呀,另外个别现象呀,法是无情的,本人希望人有情呀。本人跟高官来往20多年,也不大懂什么是法也不想知人事间的冷暖自知问题,希望脚踏实地瞧三清水秀板岸花明有一村呀,哪都是人的命呀
是不是想要我帮你呀,但是我听你说的问里雾里的,本人不知人说得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只要是合法的,服合规定,是你的就是你的呀。通过官司让你合法财产继承,另外是事实胜于雄辩,哪个事情你自己不难搞定呀,相信过去是亲人现在的事还必须可通过谈话来解决呀,好象不大要到哪要什么理呀。你这人思想大有问题,说不定自己找惩治呀,真是傻到家了到外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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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欠)条再完美,忽视这一点,最高院也治不了“老赖”!》是有达内考试网()为你整理收集:
老王拿着借条信心十足地来到法院,本以为胜券在握,却败得灰头土脸。看着“老赖”得意的笑,老王实在不甘心啊!这借条,老王是给村里念法律的大学生鉴定过的(这里真的不是在黑念法律的兄弟啊),用现在的流行话来说,那简直就是完美!借条格式正确;借款人和出借人身份明确;金额大小写都有;利息合理;借款还款日期精准到几号。但是官司输了、输了、输了,重要的说三遍!这可是教课书级别的借条!到底错在哪里了呢?错不在借条,大家脑洞开大一点,就明白了。在民法通则里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两年,也就是说,如果你给别人借了一万,约定六个月归还,如果在这六个月里没有还钱,你就应该在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了两年你再提起诉讼,对方主张已过诉讼时效,那么你可能失去了胜诉权。很多老赖也是钻了这个空子,你想用法律武器解决,估计是难上加难。今天,小编就为朋友们推送,特别重要的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以及补救措施!借款发生的日期―定要写清楚,最好精确到日,可以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日期,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随时主张返还,约定了还款日的,需在还款日届满时,方可要求返还。还款日届满仍未返还的,出借人应在两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借条的诉讼时效1、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2、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你可以随时向借款人催讨。你把钱借给别人,打了一张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过了些年,你去找他要钱,他说还不了或是不还了,那么这个就算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也就是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拒绝偿还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不得超过20年。但如果你钱借出去后一直都不催讨,那么诉讼时效从借贷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属于履行期限未届至的情形,债权人虽然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而在此,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任何限制。(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就履行期限协商不成,在任何一方提出了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后,诉讼时效自该合理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而该拒绝又是在行使抗辩权,例如,债权人未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或者债务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那么,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时效期间不起算;(4)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5)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欠条的诉讼时效1、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据此,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3、实为民间借贷而出具的欠条基于“借别人钱就是欠别人钱”的理解,很多人在向人借钱时出具的却是欠条。若欠条明确了还款期限,此类纠纷的诉讼时效当然容易计算。如因民间借贷出具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有人认为应按最高法院有关欠条的诉讼时效批复处理,从出具欠条之日起满2年。那么问题来了,无论是借条还是欠条,过了诉讼时效就没有办法补救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延长诉讼时效也是可以的。小编整理了一下,大概有:1、起诉或仲裁。借条都快到期了,对方还不还,当然要去起诉或申请仲裁啦。2、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借贷纠纷最简单的办法。如果债务人接到法院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就生效,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3、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既包括催款函、律师函等书面凭证,也包括电话、邮件、录音录像、QQ、微信聊天记录等等能够证明你曾经向对方催讨的各种证据,证明“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4、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5、与债务人对账。在对账中有催收债权的意思表示,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6、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的纪要。对于一时还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7、尽量让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并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备忘录。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记录、录音磁带、信件、电报和电传等。8、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义务人未按照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履行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断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终止时,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又获得了2年时间)。诉讼时效中断次数不受限制,可以无限使用。当然,遇到讲诚信的借款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民法通则》第138条)”注: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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