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党党纪政纪处分对照表不满一年的是否能担任两委换届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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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通报7起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
日17:17&&来源:
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 确保新一轮换届风清气正
――中组部通报7起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
新华社北京10月18日电 日前,中央组织部对一批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案件进行了通报。截至目前,各级组织部门共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125起,处理有关责任人245人,其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47人,受到组织处理的135人。
通报指出,今明两年,地方领导班子将集中换届,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中央高度重视,对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提出明确要求。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各地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以坚决态度、果断措施狠刹歪风邪气,保证了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在换届过程中,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换届风气有了较大变化。但是,也确有少数人经不起考验,不惜铤而走险、冲底线,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败坏换届选举风气。
中央组织部通报的7起典型案例是:河南省三门峡市委原书记赵海燕为他人职务调整接受说情打招呼的问题,湖南省衡山县委原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姚宇旺等人换届考察期间违规聚餐、涉嫌跑风漏气的问题,广东省清远市连南县三江镇原副镇长房志明在干部推荐中拉票、搞非组织活动的问题,山西省交口县康城镇人大副主席李有生为他人拉票的问题,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湖南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张峰等人换届中通过不正当手段谋求职务晋升的问题,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委办公室原副主任谢家扯抛⒋バ榧倩唤煨畔⒒煜犹奈侍猓颇鲜「9毕仄ズ优逑绲澄榧钦庞裥勐男谢唤旆缙喽皆鹑尾涣Φ奈侍狻I鲜霭讣拇涌齑友喜榇Γ浞痔逑至烁鞯厝险婀岢孤涫抵醒胍蟆⒋罅τ旆缜迤唤旎肪车南拭魈取⒓岫鲂暮凸ぷ髁Χ取
中央组织部通报强调,当前,换届工作进入了省市县乡四级换届整体推进、市县换届相对集中的阶段,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责任更加重大、考验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地方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和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通报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严明纪律规定、严密防范措施、严格督促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坚持持续抓、盯住抓、针对问题抓,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一抓到底,始终保持对换届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确保换届自始至终风清气正,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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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村两委换届选举 村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意见
关于认真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以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的规定,应及时进行村两委换届选举。根据区委部署,决定在我镇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为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就村两委换届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委会组织法》、为依据,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大局,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把村两委换届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结合起来,与贯彻省委、市委关于推行“三有”目标管理、加强“先锋工程”建设的要求结合起来。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夯实执政基础,提升队伍活力,大力加强村级组织执政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更好地担负起带领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任,为我乡的跨越式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二、关于村两委班子配备原则及两委成员的任职条件(一) 村两委班子的配备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和“精干、高效”的原则,注重选拔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观念创新,具有“双带”能力的人才进入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切实提高班子的总体素质,增强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具体要求是:1.合理确定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总职数应根据村的规模大小、党员数量以及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工作需要来确定,一般为3-7人。村民委员会职数为3人的村,原则上不设副主任。行政村规模较大、经济较发达的村,班子总职数可适当增加1-2名。2.提倡交叉兼职,减少村两委成员数。鼓励村党组织成员通过选举进入村委会班子。对在村委会选举中当选为村委会主任,本人又是中共党员的,原则上推荐进入村党组织班子,条例合适的可推荐兼任村党组织书记人选;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但不搞“一刀切”。村两委班子成员原则上兼任村级配套组织成员。3.调整优化班子年龄、文化结构。原则两委班子成员年龄超过55周岁或者文化程度小学以下的,原则上不宜推荐为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候选人(各方面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仍能胜任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新进入村两委班子的成员,年龄一般要求在40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新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5周岁,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包括在读党校大专、电大、农函等),或具有农民技术职称。要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有条件的村党组织班子要配备1名30周岁以下的干部。在村委会选举中,引导村民把思想政治素质高、年纪轻、有文化的村民选进村委会班子,使班子年龄、文化结构得以优化。4.注重选拔妇女干部。村两委班子中应配备妇女成员。5.加强后备干部使用。对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思想政治素质高、年富力强、工作表现突出的,在村党组织换届中要妥善安排,大胆使用,引导鼓励后备干部通过合法的程序选进村委会班子。、6 .加强进村党组织的班子配备。对后进村党组织,要落实组织调整措施,促进其转化。凡缺乏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的行政村,可采用回请、交流、下派等多种方式解决。(二) 村两委成员的任职条件总体上应按照“五有”条件推选村两委成员:有奉献精神、能够吃亏;有致富本领、带头创业;有群众观念、会办实事;有民主法制意识、处事公道;有文化知识、年纪较轻。具体要把握以下要求:1.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2.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法律意识,能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及村两委会决议,认真履行职责,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村规民约。3.坚持把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利益放在首位,热心为群众办实事,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拥有农民技术职称,观念创新,思路清晰,有“双带”(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善于处理农村复杂的问题和矛盾。5.有以下情况一般不宜进入新一届班子:长期外出,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党员受到撤消党内职务处分,不满二年的;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未满二年的;近三年受过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近三年有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违章建房、打架斗殴、违反殡葬管理条例行为或赌博迷信活动,经过有关部门查处的。三、村两委换届选举基本步骤我乡换届选举工作从
日结束,大约
天。换届选举工作由乡党委统一领导,在区换届选举工作组的指导下,一般按“先支部、后村委”的顺序进行。有条件的村,也可按“先村委、后支部”的顺序进行。具体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天)。建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区工作组会同乡换届工作指导组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研究确定各定村两委会成员职数。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搞好换届选举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激发农村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使各地党员干部和群众了解熟悉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为换届选举工作奠定基础。抓好有关人员的培训,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第二阶段:村党组织换届选举阶段(6天)要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即“党员民主推荐、群众推荐测评、党内民主选举”的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有条件的村可开展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党组织负责人的试点,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1.召开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扩大会议。对各村进行分类排摸,初步确定选举方法;成立各村换届选举指导小组,一般3~4个村为一个指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各村换届选举工作。2.开展述职、测评,推荐候选人。组织各村召开村党员、非党员村委会成员、村经济合作社成员、各线负责人、村民组长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有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考评。对各村两委班子及成员任期内工作,特别是三年创业承诺目标完成的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乡农村工作指导员同时进行民主考评。在此基础上,对下届支委按支委职数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党内、党外分别投票计票)。本届支委会根据评议和推荐得票情况,按20%的差额数确定新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候选人初步名单,并上报乡党委。3.召开乡党委会议,确定正式候选人。乡党委根据各行政村党组织提出的正式候选人及选举时间申请报告,在认真研究村级党组织班子现状,结合三年创业承诺“回头看”情况、村党员人数、村党组织候选人推荐情况,综合考虑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合理确定党组织成员职数,研究确定各村正式候选人。4.举行党内正式选举。召开党员大会,实行差额选举,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根据有关规定,下列五种情况的正式党员可以不列入“应到会”范围:一是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二是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三是虽未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四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是因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未转走的。5.结果报批。村党组织委员会将选举结果及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报乡党委审批。乡党委按规定对各行政村新一届党组织班子成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及时给予批复。第三阶段:村委会换届选举阶段(30天)第一, 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通过选举办法1.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新一届村民代表。依据《村委会组织法》,结合实际,先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再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村民小组长由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代表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荐一人或者由村民小组推荐产生,人口不足五百人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15人;人口在五百人以上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30人。村民代表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在推选村民代表时,村两委会班子成员,乡以上人大代表和党代表以及村团、妇女、民兵负责人尽量作为村民代表候选人。非村两委会成员的村民代表比例应占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2.依法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前期各村召开述职考评会上,明确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办法。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推选或各村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3至9人组成,要把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推选进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党组织书记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选举委员会负责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选定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其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足3人的,所缺名额应当及时补足。3.各村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等。第二, 做好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1.确认选民资格。严格把握选民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一是年龄条件,即必须年满18周岁;二是属地条件,即村民必须是本村村民;三是政治条件,即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四是自身条件,即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户籍不在本村的人员,但已在本村生产、居住满一年以上,平时能履行村民义务,并出具书面证明不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可以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但须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并在本村具体选举办法作出明确规定。2.公布选民名单,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经审查确认无误后,应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三日内依法作出处理。第三, 民主推选产生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有选举权的村民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可以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也可以实行无候选人的选举。1.实行无候选人选举的,选民应当按照本村应选职位直接投票选举。直接投票选举由有选举权的村民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并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2.实行有候选人差额选举的,由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正式候选人产生方式:(1)由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提名的,按得票多少直接确定正式候选人;(2)由选民提名初步候选人,经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发放提名票,每一选民所提名的候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职数,多提无效;选民不得委托他人提名;每一选民不得提名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的候选人,同一选民提名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候选人的,提名无效。3.被同时提名为两项以上候选人职务的,本人可以提出书面报告,确定为其中一项职务的候选人;正式候选人不愿接受提名的,应当在选举日三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确认并公告,由此造成候选人名额不足的,在原投票提名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依次补足。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按得票多少为序张榜公布。4.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介绍候选人情况。村民选举委员会应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在选举日前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可以组织候选人或者无候选人选举中的选民发表竞职演说,并回答村民询问,候选人或者无候选人人选选举中的选民要求发表竞职演说的应当在投票日前三日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第四,正式选举,公布选举结果1.确定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推荐,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确定。对监票人、计票人要推荐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细心,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2.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五天前确定并公布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方式和监票人、计票人。3.认真做好外出经商、务工人员的委托选举工作。投票期间因外出不能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候选人之外的选民代为投票,委托投票应当在选举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并指明受委托人。每一选民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受委托人不得理行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告,未经审核公告的委托无效。4.正式选举和另行选举。选举村民委员会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可以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也可以设立中心投票站和若干投票站分散投票,在集中投票场所应设立秘密写票处。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对确因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需设立流动标箱上门接受投票的,要加强对流动票箱的严格管理。设立的流动票箱必须有3人以上监票人负责。投票结束后,应当封存收回选票,并与当日集中在选举大会会场或者选举中心投票会场,由监、计票人当众核对,统计票数,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后报告村民选举委员会。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全体选民半数的,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其他选民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如得当选。当选不足三人不能组成村委会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都未选出的,应当在选举日当日或选举日后的三十日内就不足额进行另行选举,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选民的三分之
。经另行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仍未选足三人的可以不再进行选举。4.选举结果经村民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写出书面报告,报乡人民政府和区民政局备案。第四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天)1.研究总结村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乡党委与区工作指导组共同总结村两委换届试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2.做好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建设。3.明确创业承诺工作目标,制订工作规则及有关制度。4.对村两委成员进行上岗培训。四、换届选举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是乡建立村两委换届工作指导组,指导组成员实行分组负责制。结合各村实际,加强分类指导。二是实行农村工作指导员联村责任制,责任到人,负责到底。在换届工作启动前,村两委公章委托指导组代管,防止少数村突击滥用权力。要在换届前尽可能做好清帐理财和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工作。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村民委员会换届中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工作,要把村委会干部任职条件交给选民,引导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工作,要把村委会干部任职条件交给选民,引导选民按照班子配备的原则和任职条件选举村委会班子。尤其是党员和骨干在各村民小组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时,要以灵活的方式,把村党组织成员或党性观念强、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推选到选民选举委员会中去。2.严格标准,严肃纪律。要严格依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委会组织法》以及《选举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标准,把握程序,确保换届选举不变形不走样。对换届选举中违反纪律、违反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制止;对通过贿选、舞弊等手段当选的,一经查实,应宣布选举结果无效,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生买卖选票、抢夺选票、抢砸票箱以及暴力威吓投票人,在选举大会上寻事斗殴等严重违反选举规定,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应依法惩处。3.加强引导,顺利过渡。要做好落选、离任村干部的思想工作,要在政治上、生活上继续给予关心,进行妥善安臵,以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减少班子过渡时不必要的磨擦。4.强制度建设,健全配套组织。着力建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建立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委会向村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等,特别是要制定明确三年的创业承诺目标。村委会规章制度建设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遵循合法性、民主性原则、针对性原则。要抓住换届有利契机,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乡党委要对新一届村两委成员进行集中上岗培训,提高他们履行职责的能力,帮助他们尽快进入工作角色。百度搜索“就爱阅读”,专业资料,生活学习,尽在就爱阅读网,您的在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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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骨干、开展宣传;选举阶段(2月底至3月底),主要是进行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培训和总结阶段(2010年4月初至4月中下旬),主要是开展任前培训、工作交接、立卷归档、工作总结等。  (一)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程序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具体做法是:  1、准备工作(2月10日2月24日)。在村党总支(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召开班子成员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议程、时间及委员职数,向镇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  2、推荐工作(2月25至2月27日)。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思路,做好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1)党员推荐(一推)。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党内推荐时,要注重发扬党内民主。(2)群众推荐(二推)。对照任职条件,结合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在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上,群众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结束后,村党组织汇总公布村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成员初步人选,并在酝酿后,按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向镇党委报告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3、组织考察(2月28日3月2日)。镇党委根据“两推”情况和领导班子配备的条件、结构要求,召开党委会审核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考察对象,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结果进行公示,并对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给予批复。公示期间如有群众举报,镇党委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4、党内选举(3月3日至3月9日)。召开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讨论镇党委批复的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正式候选人报告镇党委后进行公示三天。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村党总支(支部)委员会主持,组织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并及时召开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书记。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对少数缺少党总支(支部)书记合适人选的村,可由上级党委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选派的村党总支(支部)书记应与村民委员会主任实行分设。村党总支选举完成后,召开各支部会议,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和支部书记。  (二)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程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2月26日至2月27日)。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5至7人组成,提倡按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组成人员中应有村党总支(支部)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代表、妇女代表、青年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自被确定之日起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是:(1)组织实施县、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选举方案。(2)登记选民、审查确认选民资格并公布选民名单。(3)组织选民酝酿候选人名单,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4)解答选民有关选举方面的问题,确定选举地点和程序。(5)主持选举大会和投票站的选举,公布选举结果。(6)总结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从产生之日起到新一届村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止。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2月27日至3月5日)。主要任务是:  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确定和培训选民登记员。按照“四登”、“四不登”、“四增”、“四减”的原则,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四登”,即登记有本村户口。包括新迁入本村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因婚姻家庭关系住进本村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村民;年满18周岁。计算年龄的时间,以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的确认,以身份证为准。新满18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薄为准;享有政治权利。即未被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确认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司法机关的法律判决文书为准;具有表达自己意志、行使选举权利的行为能力的村民。“四不登”,即不登记精神病患者、经医院证明和其合法监护人确认,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人;无法正常表达意志的、严重智力障碍人员;村办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等临时雇佣的非本村的人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四增”,即新增年满18周岁的村民;新迁入本村的选民;因婚姻、家庭等关系住进本村的选民;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村民。“四减”,即减去户口迁出本村的选民;因婚姻、家庭等原因不居住在本村但户口尚未迁出的选民;死亡?选民;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选民。  登记工作要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选民登记率达100%,登记合格率达98%以上。村民选举委员会对登记的选民名单审核确认后,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告示选民。选民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前依法作出处理和解释。选民名单公布后,要填写选民证,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负责将选民证发到选民手中,在投票选举时,凭选民证领取选票。  第三阶段,推选村民代表,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3月6日至3月24日)。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村民代表一般按5―15户推选1名,每个村民委员会的村民代表名额基数不低于20人。根据村民选举委员会分配的代表名额召开村民小组全体会议,由参加会议人员投票表决,过半数赞成即可当选,村民代表产生后应报村民选举委员会及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村民代表产生后,要明确村民代表的联系户,并向全体村民公布。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妇女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  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村民委员会组成人数为3-5人。村“两委”成员中,至少要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和1名女委员。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必须掌握几个基本原则:  一是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②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能力强,在群众中有号召力,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③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村民服务,在群众中有威信;④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化科技知识。  二是候选人的产生。在提名候选人前,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反复向选民宣传候选人应具备的资格和基本条件。提名候选人时,必须注明其当选职务。根据江发〔2010〕9号文件精神,我镇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采取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名初步候选人,然后由村民代表无记名投票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的方式进行。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提名不得超过应选人数。村民委员会初步候选人名单,于选举日前7日按姓氏笔画为序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由新一届村民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正式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正式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于选举前3日按得票多少为序公布。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3月25日至4月5日)。具体做法:  1、认真做好投票前的准备工作。①进一步核实选民数,查实选票数,外出的选民,可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个受委托者代为投票人数不得超过3人。②公布投票时间和地点。便于选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大会会场或在就近的投票站投票。③布置投票会场和投票站,选票由镇领导小组统一制作。④建立秘密写票间,便于选民个人独立自主地填写选票。  2、投票的主要方式。村民委员会选举采用直接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投票的主要方式采取选举大会投票。将选民集中到一个较大的场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大会,在会场中设立几个固定票箱,选民依次集中投票。如选民人数较多且居住地较为分散,又不便于集中选民投票的,可增设选举大会分会场,采取投票站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站是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和便于投票的原则设立的,可设一个或多个。投票站只接受投票,不得开箱计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采用流动票箱投票的方式。如确实需要设立流动票箱,必须向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经研究同意后,方可使用。流动票箱应由3名选举工作人员携带投票箱上门接受投票,流动票箱只接受老弱病残和其他原因不便到选举大会会场或投票站投票的选民投票。流动票箱只接受投票,不得在选举大会会场外开箱计票。  3、投票的原则。在正式投票前,主任候选人必须发表竞选演说,选民可以提问。选举时,设总监票员1人,监票员若干人。总监票员对发票、投票等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员在监票员监督下负责发票、计票工作。在选举过程中,所投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者等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投票结束后,所有投票箱应当日集中在中心会场开箱,当众验票、计票并公布选举结果。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就在得票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选举结果应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并由镇人民政府颁发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当选证。  第五阶段,推选村民小组长,建立健全村委会下设的组织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4月6日至4月20日)。新一届村委会选举产生后,要及时认真抓好几项具体工作:  1、推选村民小组长。根据我镇的实际,原则上按照村民小组人口规模、经济发展状况的原则配?。村民小组长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思想品德好,廉洁自律,办事公道,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村民小组长的选举要和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统筹考虑。村民小组长的推选方式可以采取镇、村推荐和村民小组先推荐候选人后进行选举等方式进行。原则上由村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兼任村民小组长。提倡村、组干部之间和组干部之间“交叉任职”。村党总支委员可以担任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小组长人选。村民小组长推选产生后,应报村民委员会和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由村民委员会颁发村民小组长当选证,同时由村民委员会以公告的形式张榜公布。  2、积极做好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合理分工,健全和完善村委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  3、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村委会工作制度、村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职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两委”议事规则、村务公开制度和村规民约等。  4、抓好新当选村委会成员的培训,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验收总结,建立选举工作档案,为下届选举做好资料积累。  四、换届选举工作的有机衔接  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工作衔接。在准备阶段,镇召开村“两委”换届选举动员大会,统一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在选举阶段,村党组织“两推一选”的“群众推荐”环节,可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结合起来,以节约时间和成本。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必须于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环节开始前结束。在培训和总结阶段,统一开展村“两委”成员的任前培训工作,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岗位培训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坚决查处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为村“两委”换届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一)认真做好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对有关来信来访,要热情接待,及时调查,妥善处理和答复,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对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要妥善处理,逐级上报,不得隐瞒。在选情复杂的村,各工作组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二)坚决制止和查处贿选行为  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参选人以获取选票为目的,本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的,都是贿选。县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或恶意造谣、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举,以及对控告、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  (三)加大对选举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村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终止其资格。对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或者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党员干部,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村党员和国家公务员有参与或者怂恿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分别给予党纪或者政纪处分。对利用宗教、宗族、黑恶势力,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活动的,或者假借选举之名,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法规性强,面大量广,情况复杂。各工作组、各村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紧抓好。  (一)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  成立组织领导机构。镇党委、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同时,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9个换届选举工作组,工作组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各工作组、各村要按照镇党委的统一安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好有关工作。  (二)认真排查和解决突出问题  换届选举前,要认真研究在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广大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各工作组要加强调查摸底,逐一分析排查问题突出的村,对情况复杂、管理薄弱的村,要积极帮助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实行一村一策,稳步推进换届选举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和谐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公开栏等阵地,积极广泛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农村党员干部的先进典型,形成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宣传,引导村民了解选人标准,掌握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精神,营造和谐选举的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四)培训选举骨干  有针对性地对镇、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培训提高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选举任务和选举中的法律程序,为指导和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夯实基础。  (五)认真做好换届后续工作  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关心爱护离职离岗村干部,认真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抓好村“两委”成员的上岗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健全完善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增强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村民委员会基层民主管理水平。  各工作组要每天向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工作组要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于日前报送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验收。  本实施方案由××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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