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说我该怎么办?我是服务生英文,有个杂工是东北的,有事没事我就会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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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选文,回答问题。(15分)穿旗袍摆地摊的女人①六年前,我在一个小镇住。小镇上有个女人,三十多岁的模样,无职业,平时就在街头摆个小摊,卖卖小杂物,如塑料篮子瓷钵子什么的。女人家境不是很好,住两间平房,有两个孩子在上学,还要伺奉一瘫痪的婆婆。家里的男人也不是很能干,忠厚木讷,在一工地上做杂工。这样的女人,照理说应该是很落魄的,可她给人的感觉却明艳得很。女人有如瀑的长发,她喜欢梳理得纹丝不乱,用发夹盘在头顶上。女人有颀长的身材,她喜欢穿旗袍,虽然只是廉价衣料,却显得款款有致。她哪里像守着地摊赚生活啊,简直就是把整条街当成她的舞台,活得从容而优雅。②一段时期,小街人茶余饭后,谈论得最多的就是这个女人。男人们的话语里带了欣赏,觉得这样的女人真是不简单。女人们的言语里却带了怨怼,说一个摆地摊的,还穿什么旗袍!隔天,却一个一个跑到裁缝店里去,做一身旗袍来穿。 ③那女人不介意人们的议论,照旧盘发,穿旗袍,优雅地守着她的地摊,周身散发出明亮的色彩。这样的明亮,让人没有办法拒绝,所以大家有事没事都爱到她的摊子前去转转。男人们爱跟她闲聊两句,女人们更喜欢跟她讨论她的旗袍、发型。临了,都会买一两件小商品。④几年后,女人攒了钱,贷了一部分款,买了一辆中巴车跑短途。她把男人送去考了驾照,做了自家中巴车的司机。她则随着车子来回跑,热情地招徕顾客。在来来去去的风尘之中,她照例是盘了发,穿着旗袍,清清丽丽的一个人。她的车也跟别家的车不同,车里被她收拾得异常整洁,湖蓝色的坐垫,淡紫色的帘,给人的感觉就是雅。所以小镇人外出,都喜欢乘她的车。⑤她的日子渐渐红火起来,却不料,竟很意外地出了一起车祸。所赚的钱全部赔进去了,还搭上一辆车和十几万的债务。她的腿部也受了很重的伤,躺在医院里,几个月下不了床。小镇人都说,这个穿旗袍的女人,这下子倒下去是爬不起来的了。可是半年后,她却在街头出现了,干着从前的老本行——摆地摊儿。她照旧盘发,穿旗袍。腿部虽落下小残疾,但却不妨碍她把脊背挺得笔直,也不妨碍她脸上挂上明亮的笑容。⑥我离开小镇那年,女人已不再摆地摊,而是买了一辆出租车。过两年,小镇有人来,问及那个女人。小镇人说,她现在发达了,家里有两辆车子,一辆跑出租,一辆跑长途。最近又听小镇人说,女人新盖了三层楼房。我问,她还盘发、还穿旗袍吗?小镇人就笑了,说,如果不盘发,不穿旗袍,她就不是她了。真的呢,她还跟从前一样漂亮,一点没见老1.本文第①段的文字与鲁迅对孔乙己的外貌描写一样,都包含着许多的“矛盾”。试用一句话概括第一段中最突出的“矛盾”,并简要比较两篇文章的作者在似乎矛盾的内容描写中,对人物所持的褒贬态度的不同。(3分)2.试从内容和写法两个角度对第二段划线句子进行赏析。(4分)3.第一段中说“她哪里像守着地摊赚生活啊,简直就是把整条街当成她的舞台,活得从容而优雅。”阅读②至⑤段,说说文章是通过哪几个事例表现主人公“活得从容而优雅”的? (3分)4.结合全文,简要分析主人公是个什么样的人?(3分)5.读完这篇文章,你获得了怎样的人生启迪?联系实际谈谈你的认识。(2分)&
本题难度:容易
题型:解答题&|&来源:2012-辽宁省九年级下学期第一次月考语文试卷
分析与解答
习题“阅读下面的选文,回答问题。(15分)穿旗袍摆地摊的女人①六年前,我在一个小镇住。小镇上有个女人,三十多岁的模样,无职业,平时就在街头摆个小摊,卖卖小杂物,如塑料篮子瓷钵子什么的。女人家境不是很好,住两间平房,有...”的分析与解答如下所示:
1.本题考查理解文章以及提取文章信息的能力。结合穿旗袍的女人的家庭条件以及生活态度的描写即可。至于褒贬态度结合文章的主旨来谈即可。2.本题考查赏析文中精彩语句的能力。赏析词语时的一般方法为:方法+效果+情感,但在鉴赏时必须结合具体的语句进行详细的描写。3.本题考查概括故事情节的能力。试着给②至⑤段划分层次,然后根据每个层次来概括主人公的实例即可。4.本题考查分析人物形象的能力。结合对主人公的情节描写来分析人物形象即可。5.本题是一道开放题。结合文章的主旨来谈人生的启迪即可,但必须要联系生活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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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4.结合全文,简要分析主人公是个什么样的人?(3分)5.读完这篇文章,你获得了怎样的人生启迪?联系实际谈谈你的认识。(2分)”的答案、考点梳理,并查找与习题“阅读下面的选文,回答问题。(15分)穿旗袍摆地摊的女人①六年前,我在一个小镇住。小镇上有个女人,三十多岁的模样,无职业,平时就在街头摆个小摊,卖卖小杂物,如塑料篮子瓷钵子什么的。女人家境不是很好,住两间平房,有两个孩子在上学,还要伺奉一瘫痪的婆婆。家里的男人也不是很能干,忠厚木讷,在一工地上做杂工。这样的女人,照理说应该是很落魄的,可她给人的感觉却明艳得很。女人有如瀑的长发,她喜欢梳理得纹丝不乱,用发夹盘在头顶上。女人有颀长的身材,她喜欢穿旗袍,虽然只是廉价衣料,却显得款款有致。她哪里像守着地摊赚生活啊,简直就是把整条街当成她的舞台,活得从容而优雅。②一段时期,小街人茶余饭后,谈论得最多的就是这个女人。男人们的话语里带了欣赏,觉得这样的女人真是不简单。女人们的言语里却带了怨怼,说一个摆地摊的,还穿什么旗袍!隔天,却一个一个跑到裁缝店里去,做一身旗袍来穿。 ③那女人不介意人们的议论,照旧盘发,穿旗袍,优雅地守着她的地摊,周身散发出明亮的色彩。这样的明亮,让人没有办法拒绝,所以大家有事没事都爱到她的摊子前去转转。男人们爱跟她闲聊两句,女人们更喜欢跟她讨论她的旗袍、发型。临了,都会买一两件小商品。④几年后,女人攒了钱,贷了一部分款,买了一辆中巴车跑短途。她把男人送去考了驾照,做了自家中巴车的司机。她则随着车子来回跑,热情地招徕顾客。在来来去去的风尘之中,她照例是盘了发,穿着旗袍,清清丽丽的一个人。她的车也跟别家的车不同,车里被她收拾得异常整洁,湖蓝色的坐垫,淡紫色的帘,给人的感觉就是雅。所以小镇人外出,都喜欢乘她的车。⑤她的日子渐渐红火起来,却不料,竟很意外地出了一起车祸。所赚的钱全部赔进去了,还搭上一辆车和十几万的债务。她的腿部也受了很重的伤,躺在医院里,几个月下不了床。小镇人都说,这个穿旗袍的女人,这下子倒下去是爬不起来的了。可是半年后,她却在街头出现了,干着从前的老本行——摆地摊儿。她照旧盘发,穿旗袍。腿部虽落下小残疾,但却不妨碍她把脊背挺得笔直,也不妨碍她脸上挂上明亮的笑容。⑥我离开小镇那年,女人已不再摆地摊,而是买了一辆出租车。过两年,小镇有人来,问及那个女人。小镇人说,她现在发达了,家里有两辆车子,一辆跑出租,一辆跑长途。最近又听小镇人说,女人新盖了三层楼房。我问,她还盘发、还穿旗袍吗?小镇人就笑了,说,如果不盘发,不穿旗袍,她就不是她了。真的呢,她还跟从前一样漂亮,一点没见老1.本文第①段的文字与鲁迅对孔乙己的外貌描写一样,都包含着许多的“矛盾”。试用一句话概括第一段中最突出的“矛盾”,并简要比较两篇文章的作者在似乎矛盾的内容描写中,对人物所持的褒贬态度的不同。(3分)2.试从内容和写法两个角度对第二段划线句子进行赏析。(4分)3.第一段中说“她哪里像守着地摊赚生活啊,简直就是把整条街当成她的舞台,活得从容而优雅。”阅读②至⑤段,说说文章是通过哪几个事例表现主人公“活得从容而优雅”的? (3分)4.结合全文,简要分析主人公是个什么样的人?(3分)5.读完这篇文章,你获得了怎样的人生启迪?联系实际谈谈你的认识。(2分)”相似的习题。前言:饮不尽杯中酒杀不完仇人头  走不完江湖路  唱不完离别歌  东北虎、西北狼,这几乎是全国人民对这两个中国最贫困地区的人的称呼,的确,自古这两个地方民风凶悍、土匪横行,相应的社会环境培养了这个地区人悍不畏死的性格,而东北的黑帮可以说是全国最猖狂、最凶悍、最残忍的黑道组织,几乎新中国所有的大案、要案都活动着东北虎的足迹,象八十年代震惊全国的“二王案件”、哈尔滨“神偷黄瘸子案件”、专杀pol.ice被列为国务院督办案件的“呼兰大侠迷案”以及横行东北三省近十年的的乔四B社会组织,但人们看到的往往只是冰山的一角,这部小说,详尽的记录了东北黑帮的内幕。带你走进一个真实、血腥的地下社会。几个年轻人的充满血泪和坎坷的江湖路。  “我不想作一个流氓,真的!”在很多年以后,张壮在喝醉的时候楼着自己最好的弟兄含糊不清的说,“我他妈的理想是当一个老师,教书育人、授业解惑,你能想到么?”那时候,他是威镇东北的黑道大哥。        一入江湖深似海,回头已是百年身!        张壮静静的坐在日落酒吧一个的角落里,手指里夹着半只香烟,缈缈的青烟从手上升起,面前的桌子上放着几瓶青岛生啤,酒并没有打开,实际上,他很少喝酒,但他并不反对服务生给他拿来啤酒,这就象有的人从不嫖娼,但却不代表他不去到舞厅和坐台小姐唱歌一样。        说实话,他不喜欢这里,因为他一直认为自己不属于这里,但他必须每天在这里坐到深夜,直到日落酒吧打烊为止,他在这里上班,这是他的职业。从部队退伍后,他才发现,现在的工作还真他妈的难找,中国人还真不是一般的多,就连招个扫地的清洁工,在这个城市里都得是他妈的大学生,可惜了十几年的刻苦攻读,早知道现在这个形势,当初还他妈的上个屁学啊,直接从小时候就拿扫帚得了,张壮连高中都没念完,唯一会的,就是在部队练就的一身的本事,要是在战争年代,也许他会是一个战功赫赫的军人,不过遗憾的是,现在是和平年代,所以在他退伍的时候,连长很是惋惜的拍着他的肩膀,长叹了一口气,说了一句文邹邹的话:冯唐易老,李广难封!连长实在是个糙人,这句话用在这里并不合适,但张壮知道连长的隐含意思,能说出这话来,他就觉得连长已经很有进步了,尽管很可能这句话是连长这两天特意翻书本查的。        日落酒吧的老板叶成是一个很标准的生意人,不带什么黑社会色彩的生意人,在这个以盛产流氓和黑帮而著名的东北城市里,他的场子简直就是一块肥肉一样,每天都会有很多的小混混象苍蝇一样从四面八方聚来,吃霸王餐和敲诈简直是每天的必修课,不过叶成虽然没有什么黑道的背景,但他和政府的高层关系很深,所以每天公安局的警车都会呼啸着开来,带走一批批的混混去好好学习,不过这样的事情太多了,110警察都觉得自己快成了日落酒吧的专职打手了,于是,公安局长杨文威在一次酒宴上,红着脸,打着酒嗝,对叶成说:“老叶,咱公安都快成你那里的保安了!我说你也是的,不行就找几个人看住场子,谁来捣乱就‘喀’的一下,看谁他妈的还敢再来扯犊子!”杨局长晃荡着有些谢顶的脑袋,向叶成做了一个砍人的动作。        叶成看着杨文威,怎么看这个披着警服的老家伙都更象是一个老流氓,杨文威看到叶成的眼光,晃晃荡荡的起身搂住叶成的肩膀,满口的酒气熏的叶成只翻胃,“哥哥说的都是真话,你以为别的迪厅酒吧都是象你那似的,谁没几个看场子的,要不还想挣钱,挣个屁!没事。什么事情有哥哥我给你抗着呢!”        在那次酒宴之后,叶成开始招收职业打手,也就是所谓的酒吧专职保安,但招来的这几个和站在酒吧门口的给客人领路、开门的保安是有本质的区别,他们不用到处巡逻,只是每天坐在包房了喝喝酒,泡泡妞,不过一旦场子里发生事情,这几个专职保安就得出面把事情摆平,叶成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只要不弄出人命来就行,他这一段时间是被捣乱的混混愁的头都大了。        张壮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看到日落酒吧的招聘广告来应征的,那时候他刚从部队退伍,来到这个城市快一个月了,但还是没找到什么工作,等他看到日落酒吧门口广告的时候,身上就剩下不到三十块钱了,他都快发疯了,每天看着街上的人都有一种冲上去抢一票的感觉。        当服务生把他领到叶成的面前的时候,叶成看着张壮很消瘦、单薄的身体,眼睛里不禁露出失望和鄙视的神情,张壮当然知道叶成在想什么,其实不只一次,别人都会用这种眼光看他,所以当张壮很利落的踢出一套漂亮的连环腿法,并且轻松的用手掌将抛在空中的一块砖头劈碎的时候,叶成马上就录取了他,当张壮知道自己的工作性质的时候,他几乎没有犹豫就同意了,现在他好像没有选择,要么就是流浪街头,要么就是当一个打手,以前的崇高理想和伟大的爱国主义情怀,突然就被残酷的现实轻松的打碎了,有时侯,吃饭比一切都重要。        确切的说,张壮是一个保安,日落酒吧的专职保安,这是文雅一点的说法,如果更准确的说,他是一个打手,说白了,就是一个看场子的,每天在这里都会发生大大小小的打斗事件,要是没有他这号人在这里坐镇,生意早就没法做下去了,他的职责就是维持这里的秩序。        现在是夜里十点多,喜欢夜生活的人,这个时间才是他们精彩生活的开始,今天酒吧里的人很多,在舞池中间领舞的人是一个穿着白色比基尼长发年轻女孩,不停的在随着震耳的的士高音乐,疯狂的晃动自己的身躯,白皙的躯体在摇曳的灯光里格外的引人注目,长长的头发在左右上下的来回摆动,也不知道是那位高人给出的这个主意,在昏暗的灯光下,她就好象和什么也没穿没什么区别,这个女孩长的也算是比较清秀,双眼陶醉的微微闭着,整个就是一爱琴海上迷人的女妖,拨动着男人内心处最原始的情欲,不断变幻的灯光将整个环境都带入一种如梦的境界,让人感觉到一种说不出来的糜乱,在她的周围,聚集了百十多号男男女女,都随着她的节奏不停的摇晃,一些穿着怪异的年轻人不时的向她吹出尖利的口哨。        疯狂的男女在舞池里尽情的放纵着自己,这是垮掉的一代,现在的中国,人们比过去是有钱的多,但人心开始散了,什么崇高理想,什么远大的抱负,去他妈的玩去吧,今朝有酒今朝醉,在场子里,有一些人一看就知道是玩药了,脑袋甩的象风扇一样,内心的极度空虚,让这些年轻人什么都敢玩,只要是能刺激,能过瘾就行,就在两天前,日落酒吧有一个吃摇头丸过量的女孩死在了包房里,张壮看到那个女孩,心里还挺为她惋惜的,才不到二十岁,浓妆下发青的脸上,看的出还透着一股子稚气,一双大眼睛到死都没闭上,死去的时候,脸上挂满了迷茫和颓废。        如果光看张壮的体形,你根本就猜不出来他是个打手,他没有高大魁梧的身材,也没有满脸横肉的流氓样子,无论谁第一眼看到他,都会以为他是个文质彬彬的读书人,他的气质实在和传统的打手形象相差太远,每天无论看到谁,张壮都会含蓄的微笑,象一只温顺的小绵羊,不过只有熟悉他的人才知道,这实在不是一只绵羊,准确的说,他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当他微笑着将你打的满地找牙的时候,你才知道,这小子瘦弱的身体竟然能够爆发出如此强大的力量,动作是那么的迅速、敏捷,出手是那么的狠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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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壮来这里上班已经快两个月了,在这两个月里,他共计打发了将近二十多个在这里闹事的混混和比较能装的人,装这个词在东北话中一般是指认为自己很不得了的人,都比较 牛 逼 哄哄的,往往这类人要么有两糟钱,要么是混迹道上的小有一定名气的痞子。       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这二十多个人无一例外的都是站着进来的,躺着出去的,其中名气最大的是在附近这几条街最猛最能打的炮子孙大马棒,那天孙大马棒喝了点酒,借着酒劲,带着几个小弟来到了日落酒吧,那时张壮也是刚来这里看场子,本来是没什么事的,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孙大马棒看上了一个在舞池里跳舞的年轻女孩,孙大马棒的 好 色 在这一片是出了名的,,当他走上前去和那个女孩搭了几句话后,手脚就开始不老实了,本来这也没什么,坏就坏在那个女孩根本就没看上孙大马棒,在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后,问候了他一句他的母亲,这下子孙大马棒可就找到理由了,死活就要把这个女孩带出去好好从心灵上、肉 体 上教育一下,他的几个小弟开始生拉硬拽的把这个女孩往外拖,于是整个舞厅变的一片混乱,看场子的一共有四个,除了张壮都是常在道上混的人,都知道孙大马棒不是他们能惹的起的,一看事情闹起来了,就上来陪着笑脸想把这件事给了了,不过孙大马棒也真没给他们面子,一人一个大嘴巴子就打回来了,嘴里 还 妈 妈 的 骂,气焰极度的不可一世。       当他正想把女孩带出去的时候,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把她放开!”声音不大,但却让舞厅的每一个人都听见了,整个舞厅利马鸦雀无声,孙大马棒什么时候被人这样叫过号,一楞之后,露出一口大黄牙开始骂道:“谁 他 妈 的 说的,站出来,让爷爷看看是那人的裤腰带没系住把你露出来了!”       张壮分开人群,慢慢的走到的面前,用手一指那个女孩,“放开她,你走!今天的事就算过去了。”       孙大马棒上下打量这个敢出来管闲事的小子,看到他身高不过一米七多一点,消瘦的体格,让他在人群显得特别单薄。       孙大马棒看着张壮,用小手指挖了挖鼻孔,随手向把一块废弃物弹向空中,不屑的指着张壮,“就是你让我放手?”       张壮点了点头,两个眼睛冷冷的看着嚣张的孙大马棒,孙大马棒气急了,竟然乐了,回头对手下的小弟笑道:“听见了没有,他 他 妈 的叫我放手!”他用手指不停的在张壮的眼前点来点去,“今天要是不给你 他 妈 的上一课,你是不是都不知道死是怎么写的”,话音未落,扬起了蒲扇大的手掌,狠狠的向张壮的脸上扇去。       张壮的瞳孔在瞬间急剧收缩,一道凶光在细长的眼睛里闪过,他的左手飞快的将的手腕抓住,右脚迅速的探进他的双腿之间,一个漂亮的过肩摔,将孙大马棒庞大的身躯向身后甩出去,孙大马棒的身体在空中画了一个优美的曲线,重重的砸在舞厅的地面上,不等其他的人反映过来,孙大马棒带来的手下一个接一个的被甩了出去,有一个将舞厅的桌子砸翻了,上面的啤酒瓶和水果拼盘上的东西四处飞溅,没有人想到他的身手这么快,短短的几秒时间就放倒了这几个人。张壮一贯的作风就是不动则已、一动惊人!       孙大马棒显然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小子还有这样的身手,今天在这里被人家随随便便的就象甩麻袋似的就丢出去了,今天要是不把这个面子找回来,那以后,也就别在这附近混了,他实在是丢不起这个人。       从地上爬起来,反手从腰上抽出一把雪亮的匕首,恶狠狠的向张壮扑去,疯狂的他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张壮甚至可以清楚的看见锋利的匕首化成一道白光飞快的接近自己的小腹,既然孙大马棒动了家伙,张壮也没有必要再和他客气了,一丝诡异的笑容从他的嘴角掠过,可惜孙大马棒并没有看见,否则他一定后悔今天自己不明智的举动。       轻轻的侧了一下身子,巧妙的让开了孙大马棒刺来的匕首,在他力度已经用尽的时候,双手抓住了孙大马棒的手臂,一只手握住他的手腕,一只手抓住他的肘部,突然向下发力,右膝盖猛的上抬,只听见一声脆响,孙大马棒的胳臂以一个怪异的角度向下折下来,匕首掉在地上,砸的地面发出一声轻响,张壮放开手,那条胳膊软软的垂在孙大马棒的身边,直到这时,孙大马棒才发出一声震天动地的吼叫,脸色显现出一种惨白,豆大的冷汗刷的从各个毛孔里挤出来,紧接着一头倒在地上昏了过去。别说是一条肉做的胳膊,就是一根钢管,张壮也有把握把它折断。这就是职业军人和一个普通小流氓的区别。       张壮的身上散发出一种凌厉的杀气,周围的空气温度似乎都降低了很多,他缓缓的转过身,细长的眼睛冷冷的看着刚刚从地上爬起来,准备向他袭击的孙大马棒的几个手下,周围的人傻了,见过狠的,但今天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狠的,都在道上跑过几天,玩刀见血的多了,不过出手就这么恶毒,眨眼就把人家一条胳膊废了的还真少有,所有人都傻傻的站在那,包括那几个准备动手的混混。一个混混看到他吃人一般的目光在自己脸上扫过,立刻觉得双腿发软,不自禁的跪在了地上。       张壮阴沉着脸,看着他们,最后低低的说了一句,“滚!”和这几个色厉内荏的家伙,他实在是提不起兴致,他转过身,回到自己的角落上,从衣兜里摸出在大唐烟草上花了二百多买的免税软中香烟,以前都是抽着几块钱的香烟,直到来了这里以后情况一下子就改变了,他不在是以前的张壮了,现在每天都要一盒左右软中香烟。而且每个月都要在大唐烟草上买几条,他们那除了中华以外还有苏烟、芙蓉王、黄鹤楼、九五之尊等,大家可以去百度一下大唐烟草。排行在第一位的就是的,点着了,慢慢的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现在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接下来的事情,自然会有别人去处理,虽然一出手就把孙大马棒的胳膊打折了,不过在场的那么多人都看见了是孙大马棒先拿刀刺他的,而且,今天这事抛开别的不谈,怎么着他也算是英雄救美、见义勇为吧,应该没有什么后遗症,张壮虽然只是个打手,但他决不是个笨蛋。
  LZ继续
  自从那次出手之后,张壮在日落酒吧的地位就牢固的树立起来,另外三个看场子的现在看他的样子和刚开始的时候有着天壤之别,就是日落酒吧的老板叶成,现在也对他不敢小看,更别说其余的服务员和服务生们了。       张壮更多的时候是坐在那,什么都不管,每天就是静静的抽着在大唐烟草上花了二百多买的免税软中香烟,仿佛想什么事情,这一段时间,敢来日落酒吧捣乱的人基本没有了,场子的秩序空前的好转,一些出来混的,都老老实实的在这里玩,但张壮知道,这种状况并不能太长久,毕竟,在这个东北著名的城市里,敢打敢杀的人物是层出不穷,最著名的就是早已经枪毙的乔四爷了,据说在他最辉煌的时候,整个东三省的黑道都得给他几分面子,在东北无论是那个地方的黑老大,一遇到乔四爷都得退避三尺,甚至就是在背后说起乔四,都得加上一个爷字,没有人敢直呼他的名字,可以说乔四是整个东三省的大哥中的大哥。H市是乔四爷的根据地,每次他出行,都是十几辆加长奔驰林肯,谁看见乔四爷的车队都得回避,可以说在这里,乔四就是天王老子,但树大招风,这句话一点都没错,要不是乔四爷的势力太大了,也太张狂了,中央的李姓委员也不会注意到他,说到底,黑社会再嚣张,也不过是一种黑暗中的存在,不能一手遮天,一旦闹的太大了,国家是不会手软的,东北老百姓有一句话说的好:疖子出头就得拔了。再大的黑社会帮派,也不是军队的对手,据说在抓乔四的时候,乔四正在电影院看电影,被武警部队突然围了起来,乔四的手下就有几百人,其中不乏亡命之徒,和武警立刻拔枪相抗,但最后还是被政府枪毙了。不过虎倒威风在,自从乔四死后,整个东北的黑道格局开始大变动,一些新人纷纷浮出水面,在H省,乔四以前外围的马崽,受到的影响较小,很快就上位了,成为威镇一方的老大,象盛产石油的DQ市的老大灰子、H市倒腾粉最猖狂的黑四,以前都是乔四的手下。       在外面混的,东北自从建国以来,应该说乔四绝对是第一号人物。       东北虎、西北狼在中国都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穷山恶水出刁民,这两个地方一直都是盛产土匪流氓的,很多小字号的混混要出名,要立棍都得办几个老字号的道上的大哥,(立棍,在东北的意思是混混在道上扬名立威。在道上混的人,很少有好的下场,象枪毙或者被同道干掉,都属于横死的,死之后一般不在墓碑上刻名字之类的,最普通的就是用一根削光了书皮小圆木直接插在坟头,算是墓碑了,是有让这些横死的人早日投胎转世的意思)尤其是十几二十多岁的后起之秀,为了成名手段特别狠辣,轻则断手筋、脚筋,重则当场致命。       现在可以说张壮是这附近最狠最出名的人了,尽管他不是混道上的,但很难保证没有别的人想用他来立威,将军难免阵上死。张壮知道早晚会有人盯上他的。并且还在医院的孙大马棒也放出话来,这个梁子是结下了,血债一定要用血来还等等,据说H市比较有名气的大哥光头程进还是孙大马棒的一个什么表弟,光头程进听说这件事情后也有为他出头的意思,对于张壮来说,现在正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时期。
  自从那天,张壮从孙大马棒手里救下了那个年轻的女孩之后,他的麻烦到底还是来了,不过相信很多人一点都不认为这是真的麻烦,甚至这样的麻烦还是越多越好,因为那个女孩现在天天缠着张壮,每天都到日落酒吧来,什么都不做,就是粘着他,张壮走到那,她就跟到那,一步不离开。       张壮现在愁的要死,不止一次的后悔,为什么那天自己就这么冲动,非要演什么英雄救美的老套故事,要不那会惹上这个烫手的山芋,丢又丢不开,甩又甩不掉,相信如果上天再给他一次选择,他绝对不会去插手这件事情,哪怕那个女孩被当场 轮 J,他都决不管了!       其实那个女孩长的绝对不难看,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标准的美人,白 皙 滑 嫩 的 皮肤,鸭蛋形状的脸庞,一双大大的眼睛,一米六八的身高,丰 满 的 胸 部,纤细的小蛮腰,笔直的大腿上绝对没有一点多余的 脂 肪,尤其是那双眼睛,简直是对男人最有力的杀伤性武器,用句老词,标准的回头一笑百魅生!   
最厉害的是,这个叫夏红的女孩子还是理工大学的高材生,是整个理工大学的院花,她可不是那种 绣 花 枕 头,上大学仅仅是来镀上一层金,据说她还曾经是她老家那一届的高考状元。       就是这样一个任谁都挑不出 瑕 疵的优秀女孩,就是入不了张壮他老人家的法眼,每天看到夏红,就没正眼看过她,更别说和她说说话了,也奇怪了,象这样的女孩子,追求她的人海去了,每天她收到的鲜花几乎可以自己开一个花店了,什么腰缠万贯的商业精英,什么学富五车的青年才俊,什么前途无量的政坛新秀,但她偏偏看中了一穷二白没什么前途而且相貌一般的 臭 保 安 张壮。       原以为她也就是图个新鲜劲的张壮,现在终于知道什么是难以消受美人恩了,每天夏红都会给他拿来自己亲手做的鸡汤啊、八宝粥啊之类的东西,一定要张壮吃下去,说他身体实在是太瘦弱了,要好好补补,靠!要是真的 瘦 弱 不堪,还在这 混 个 屁 啊,也不看看他在动手时候的样子,那象个弱不禁风的人。       对于夏红拿来的充满爱心的食物,张壮倒是没客气,每次都吃的干净,虽然这个小丫头挺让人讨厌的,象个苍蝇一样嗡嗡的扰民,但作饭的手艺还 真 他 妈 的 不 错,真是不错。也不知道是和谁学的,随随便便的东西,她做出来的味道还就是不一样,这让张壮想起在《射雕英雄传》里那个古怪伶俐聪明绝顶的俏丫头黄蓉来,能作出什么二十四桥玉人 吹 萧 之类的菜肴来,将个普普通通的东西做的不普通,把个英雄一世的洪七公唬的一楞一楞的,硬是让比笨蛋还笨蛋的郭靖学会了降龙十八掌的盖世武功出来。       “这小妮子,要是卖到美国的餐馆去,凭这手艺还不得赚钱赚疯了!”有时候,在吃完她的饭后,张壮心里恶毒的合计。       “张壮,看我今天给你带什么来了!”现在刚刚是晚上七点,张壮就又听见令他开始头痛的声音,夏红这个不知道廉耻二字为何物的妖女准时的出现在日落酒吧,满脸温柔的看着他,手里提着一只印着可爱小狗的小小的保温桶,笑盈盈的对他说。       冷冷的看了看夏红,没有说话,从口袋里摸出一根香烟,擦燃了火柴,青青的烟慢慢的从手指间升起,最近他抽烟抽的很凶,都是这个小丫头搞的,张壮想,把原因归结到夏红的身上。       夏红看到张壮不理睬的模样,眼圈有点泛红了,晶莹的泪珠慢慢的积蓄在美丽的大眼睛里,委屈的摸样让任何人看到都忍不住想搂住这个可爱的女孩安慰一番,可惜看样子张壮并不懂得怜香惜玉是怎么回事。       夏红突然伸过手,把张壮指间的香烟夺了过去,在烟灰缸里狠狠的按灭,张壮扫了她一眼,依旧没有做声,好象这个女孩最近很喜欢抢他的香烟,很霸道很理直气壮的架势。       “要是你是个男人,你就完了!一定会死的很难看!!”张壮心里恶狠狠的说,但可惜的是夏红是个女孩,还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张壮只觉得自己的拳头痒痒的。       “我和你说过多少次了,抽烟对身体没有好处的!你就是不听!”夏红幽怨的说。       “你是谁啊?难道是 我 妈?管的也太宽了!”这次依然是心里说的话,女人就是有女人的 占 便 宜 的地方,张壮虽然不是个善良之辈,但怎么说这个讨厌的女孩总是为自己好,努力的克制住了这句话,没有从嘴里冒出来。   
  “今天我给你炖了只乌鸡,快趁热尝尝!很有营养的。”夏红说着把印着可爱小狗的保温桶放在桌子上,打开了盖子,立刻一股香气扑鼻而来,张壮只觉得口水马上要流出来了,自从在日落酒吧上班以来,他基本上靠吃泡面过日子,不是他不会作饭,而是懒的动手,反正就是自己一个人,随便对付一口就行了,好象所有的男人都是这副德行。        夏红又拿出一把精致的钢勺出来,塞到张壮手里,“快吃吧,一会凉了就不好吃了。”夏红催促他,一双大眼睛充满无限的柔情。        张壮看着保温桶里的乌鸡汤和里面的鸡肉,颜色看起来真的不错,手艺好象又有进步了,他慢慢的一勺一勺的吃着,但一直没和夏红说话,仿佛身边根本就没有这么个人存在,夏红也没再说话,就那么一直温柔的看着他,眼睛里就象要淌出蜜来一样。        “好了,我吃完了,你也可以回去了。”张壮今天破天荒的开口和夏红说道,尽管语气仍然是冰冷的。        夏红呆了一下,这可是张壮这些日子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啊,尽管还是冷冰冰的,但毕竟是一大进步啊!她的心跳立刻加快了,脸上也象擦了粉一样,变的红润起来。        但接下来张壮说的话,让她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你在这里让我看着烦,让我有个好点的心情上班吧!”张壮说道。        正在旁边干活的服务生听到这里,这时恨不得上去狠狠的抽张壮几个耳光,这个禽兽不如的东西,简直是对美好事物的玷污,那么美丽、善良的一个女孩,任谁都应该当成宝一般含在嘴里,那有这么不解风情伤害人家的?当然这只能在心里说,他绝对没有胆量去仗义执言的教育张壮,最近他做的一切,这个服务生可一直是看在眼里呢。        夏红慢慢的收拾着桌子上的东西,眼泪就象断了线的珍珠,一颗颗的滴落在实木的桌面上,张壮索性闭上了眼睛,不去看她,只到夏红转身离去,他才睁开眼睛。        “恩,怎么这些人看我的眼光有些不对劲?”注意到酒吧里的服务生服务员用一种很特别的眼光看着自己,张壮很奇怪。
   雨,下了一整天,整个天地之间都是灰蒙蒙的,阴翳的天气让张壮心情也和外面的环境一样的压抑,从今天一进日落酒吧开始,就感到右眼皮一直在跳个不停,记得老话怎么说来着,“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当然他是不相信这些的,但经过多年艰苦的军营熏陶培养出来的人,往往能有一些预感,也就是平常所说的第六感,这种预感不经过危险的经历和刻苦的训练是不会拥有的,曾经有好几次,张壮就是靠着这种预感避过危险的。        张壮的眼睛飞快的扫了一圈酒吧里的所有人,马上他注意到坐在北边角落的一群人年轻人有些异样,现在是晚上七点多,按正常来说,这个时间并不是酒吧营业的黄金时段,很少有人这么早就来的,更何况是今天还是阴雨天,出来的人就更少了,而且张壮看到,他一进酒吧,那群年轻人就相互对望了一下,眼睛里充满了挑衅和狂热,显然这是针对他而来的。        张壮的眼睛里飞快的闪过一道阴沉的光,他缓缓的走到平常自己坐的角落,慢慢的坐了下来,马上一个姓王的小服务生跑到他的跟前,一边和他打着招呼,一边在他的桌子上放了几瓶啤酒,“张哥,您今天可来的挺早啊!”服务生阿谀的笑着。        “恩”张壮答应了一句,“谢谢你啊,小王。你去忙吧,不用管我,”对于和自己客气的人,他一向都是很和蔼可亲的。        小王看了看张壮,突然很小声的说,“张哥,我感觉北边的那群人好象不太对劲,他们很早就来了,还一直打听您的消息,我看您还是注意一点的好!”        张壮苦笑了一下,看来自己还真是成了众矢之的,连酒吧的服务生都看出来那群人有可能对他不利了,也难怪,在这样的地方讨生活,没有过人的观察力是根本不行的。        张壮对小王微微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眼睛里闪过一丝谢意,毕竟他是关心自己,“谢谢!”这次张壮是真的很感谢这个机灵的小服务生,让他感觉到一丝温暖。        “你去忙吧,没事!”张壮说道。随手从衣兜里摸出在大唐烟草上花了二百多买的免税软中香烟,以前都是抽着几块钱的香烟,直到来了这里以后情况一下子就改变了,他不在是以前的张壮了,现在每天都要一盒左右软中香烟。而且每个月都要在大唐烟草上买几条,他们那除了中华以外还有苏烟、芙蓉王、黄鹤楼、九五之尊等,大家可以去百度一下大唐烟草。排行在第一位的就是的,叼在嘴上,把火柴擦燃了,在点燃香烟的同时,阴冷的目光盯在那群年轻人的身上,正好那群人中的一个理着寸头的皮肤白皙的年轻人也在看着他,这是个长的很秀气的男人,浑身充满了一种阴柔的美感,但偶尔从眼睛里流露出的精光,显示出这是一个很难缠的角色,两个人的目光对在了一起,谁也没有退缩,就这么对视下来。两双同样凌厉的眼睛放出耀眼的电芒,很快,别的人也注意到这两个人的异样,日落酒吧的另外三个看场子的,很快的靠拢在张壮周围,他们也都是久混江湖的老人了,今天看来是不能善了了,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啊!张壮最近展示的身手他们是有目共睹的,但对方显然也不是一般的混混,只看他们的架势,就没有一般街头混混的嚣张和痞气,但却从整体上透出一股子彪悍的气势,显然不是好相与的对手。        张壮回头对离他最近的保安低声的说了几句,那个保安慢慢的闪在他的身后,向服务生招了招手,让他们开始清理场子里的其他人员,今天看来是要有一场硬仗要打了,张壮心里叹了口气,        对方显然也注意到场子里的几个客人在服务生的劝说下,很快起身离开了,几个人把目光投在那个带头的皮肤白皙的年轻人身上,询问着什么,那个首领模样的人微笑着摇了摇头,他对着张壮,举起了手里的酒杯,微微的点了一下头,行为十分的绅士。        张壮也向对方点了点头,慢慢的收回自己的视线,看着手上燃着的红红的烟头,脸上阴沉平静的可怕。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是他准备开始出手的前奏。        过了一会,那群年轻人的头领,也就是那个很秀气的年轻人,端着一杯酒向他走来,走到近处,张壮才看清楚,在他裸露的白皙皮肤上竟然纹了一条张牙舞爪的龙,龙头正好盘踞在脖子的右侧,显示出一种极度嚣张霸道的气势,他大大方方的坐在张壮的对面,把手里的酒杯举了起来,说道:“张哥,是吧?”没等张壮回答,自顾自的接着说:“我叫秀才,当然了,这是别人给我起的外号,久仰张哥的大名,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我敬你一杯。”说完,一仰脖将手里的酒喝了下去。        张壮突然笑了,笑的很灿烂的样子,“秀才是吧,那群人是你的手下吧,”说着用下巴朝那群年轻人点了点,“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们今天好象不仅仅是久仰我的大名来的吧?呵呵!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敬你一杯!”说完,张壮伸手将桌子上没打开的啤酒拿起来一瓶,右手的拇指顶住瓶盖,猛的发力,“砰”的一声,压的严严实实的瓶盖飞了出去,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落在了地上。随后一仰脖子,将一瓶的啤酒喝了下去。        “好功夫!好酒量!好气魄!”秀才拍手说,同时一丝复杂的眼神从眼睛里闪过,那是一种平时对自己极为自信的人看到一个自己钦佩的人的时候,发出的赞叹和欣赏。        张壮微笑着看着他,突然脸色变的极为阴沉,“酒也喝了,也客气过了,该亮一亮真家伙了吧!”        秀才脸上的笑容也慢慢的褪去,“有人出五万,要你的一只手,这个活我们兄弟几个接了。你也知道。我们是刚出来混的,手里缺钱呐!”他在说这句话时候,语气依然很温柔,脸色平静的就象要去自己家的后园子摘青菜一样。        “哈哈哈!我的手才值五万,少了点。”话音未落,张壮的右手已经从后腰上将一把军用刺刀拔了出来,闪电般的向秀才刺去,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他早就知道,今天注定是要见血了,不用些雷霆手段,看来是交代不过去了。        就在刺刀马上要刺入秀才的身体时,秀才一个漂亮的躲闪已经避开了刀身,张壮并没有收刀,而是手腕一横,刺刀的锋利刀刃对准了已经闪在一边的秀才,将刀身横着向迅速的朝着秀才的脖子推了过去,看着雪亮的刀身离自己闪电一般飞快的贴近,秀才的脸色蓦的变了,眼睛里的瞳孔急剧的收缩,他显然没想到张壮的身手这么快,动作这么狠辣,要不然他决不会如此的托大,跑到张壮的身边来。        秀才用了一个极为难看的懒驴打滚,才勉强的躲过张壮的这一刀,他的手下的弟兄这时候反映过来了,纷纷揣倒了桌椅,从怀里抽出砍刀,向张壮扑了过来。而这时,日落酒吧的三个看场子保安也出手了,提着钢管冲了上去,现在,他们三个已经把张壮当成自己的老大了,与其每天陪着笑脸的当着三孙子,还不如和他轰轰烈烈的干上一场!男儿要死吊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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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给你炖了只乌鸡,快趁热尝尝!很有营养的。”夏红说着把印着可爱小狗的保温桶放在桌子上,打开了盖子,立刻一股香气扑鼻而来,张壮只觉得口水马上要流出来了,自从在日落酒吧上班以来,他基本上靠吃泡面过日子,不是他不会作饭,而是懒的动手,反正就是自己一个人,随便对付一口就行了,好象所有的男人都是这副德行。    夏红又拿出一把精致的钢勺出来,塞到张壮手里,“快吃吧,一会凉了就不好吃了。”夏红催促他,一双大眼睛充满无限的柔情。    张壮看着保温桶里的乌鸡汤和里面的鸡肉,颜色看起来真的不错,手艺好象又有进步了,他慢慢的一勺一勺的吃着,但一直没和夏红说话,仿佛身边根本就没有这么个人存在,夏红也没再说话,就那么一直温柔的看着他,眼睛里就象要淌出蜜来一样。    “好了,我吃完了,你也可以回去了。”张壮今天破天荒的开口和夏红说道,尽管语气仍然是冰冷的。    夏红呆了一下,这可是张壮这些日子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啊,尽管还是冷冰冰的,但毕竟是一大进步啊!她的心跳立刻加快了,脸上也象擦了粉一样,变的红润起来。    但接下来张壮说的话,让她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你在这里让我看着烦,让我有个好点的心情上班吧!”张壮说道。    正在旁边干活的服务生听到这里,这时恨不得上去狠狠的抽张壮几个耳光,这个禽兽不如的东西,简直是对美好事物的玷污,那么美丽、善良的一个女孩,任谁都应该当成宝一般含在嘴里,那有这么不解风情伤害人家的?当然这只能在心里说,他绝对没有胆量去仗义执言的教育张壮,最近他做的一切,这个服务生可一直是看在眼里呢。    夏红慢慢的收拾着桌子上的东西,眼泪就象断了线的珍珠,一颗颗的滴落在实木的桌面上,张壮索性闭上了眼睛,不去看她,只到夏红转身离去,他才睁开眼睛。    “恩,怎么这些人看我的眼光有些不对劲?”注意到酒吧里的服务生服务员用一种很特别的眼光看着自己,张壮很奇怪。  
  雨,下了一整天,整个天地之间都是灰蒙蒙的,阴翳的天气让张壮心情也和外面的环境一样的压抑,从今天一进日落酒吧开始,就感到右眼皮一直在跳个不停,记得老话怎么说来着,“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当然他是不相信这些的,但经过多年艰苦的军营熏陶培养出来的人,往往能有一些预感,也就是平常所说的第六感,这种预感不经过危险的经历和刻苦的训练是不会拥有的,曾经有好几次,张壮就是靠着这种预感避过危险的。    张壮的眼睛飞快的扫了一圈酒吧里的所有人,马上他注意到坐在北边角落的一群人年轻人有些异样,现在是晚上七点多,按正常来说,这个时间并不是酒吧营业的黄金时段,很少有人这么早就来的,更何况是今天还是阴雨天,出来的人就更少了,而且张壮看到,他一进酒吧,那群年轻人就相互对望了一下,眼睛里充满了挑衅和狂热,显然这是针对他而来的。    张壮的眼睛里飞快的闪过一道阴沉的光,他缓缓的走到平常自己坐的角落,慢慢的坐了下来,马上一个姓王的小服务生跑到他的跟前,一边和他打着招呼,一边在他的桌子上放了几瓶啤酒,“张哥,您今天可来的挺早啊!”服务生阿谀的笑着。    “恩”张壮答应了一句,“谢谢你啊,小王。你去忙吧,不用管我,”对于和自己客气的人,他一向都是很和蔼可亲的。    小王看了看张壮,突然很小声的说,“张哥,我感觉北边的那群人好象不太对劲,他们很早就来了,还一直打听您的消息,我看您还是注意一点的好!”    张壮苦笑了一下,看来自己还真是成了众矢之的,连酒吧的服务生都看出来那群人有可能对他不利了,也难怪,在这样的地方讨生活,没有过人的观察力是根本不行的。    张壮对小王微微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眼睛里闪过一丝谢意,毕竟他是关心自己,“谢谢!”这次张壮是真的很感谢这个机灵的小服务生,让他感觉到一丝温暖。    “你去忙吧,没事!”张壮说道。随手摸出香烟来,叼在嘴上,把火柴擦燃了,在点燃香烟的同时,阴冷的目光盯在那群年轻人的身上,正好那群人中的一个理着寸头的皮肤白皙的年轻人也在看着他,这是个长的很秀气的男人,浑身充满了一种阴柔的美感,但偶尔从眼睛里流露出的精光,显示出这是一个很难缠的角色,两个人的目光对在了一起,谁也没有退缩,就这么对视下来。两双同样凌厉的眼睛放出耀眼的电芒,很快,别的人也注意到这两个人的异样,日落酒吧的另外三个看场子的,很快的靠拢在张壮周围,他们也都是久混江湖的老人了,今天看来是不能善了了,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啊!张壮最近展示的身手他们是有目共睹的,但对方显然也不是一般的混混,只看他们的架势,就没有一般街头混混的嚣张和痞气,但却从整体上透出一股子彪悍的气势,显然不是好相与的对手。    张壮回头对离他最近的保安低声的说了几句,那个保安慢慢的闪在他的身后,向服务生招了招手,让他们开始清理场子里的其他人员,今天看来是要有一场硬仗要打了,张壮心里叹了口气,    对方显然也注意到场子里的几个客人在服务生的劝说下,很快起身离开了,几个人把目光投在那个带头的皮肤白皙的年轻人身上,询问着什么,那个首领模样的人微笑着摇了摇头,他对着张壮,举起了手里的酒杯,微微的点了一下头,行为十分的绅士。    张壮也向对方点了点头,慢慢的收回自己的视线,看着手上燃着的红红的烟头,脸上阴沉平静的可怕。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是他准备开始出手的前奏。    过了一会,那群年轻人的头领,也就是那个很秀气的年轻人,端着一杯酒向他走来,走到近处,张壮才看清楚,在他裸露的白皙皮肤上竟然纹了一条张牙舞爪的龙,龙头正好盘踞在脖子的右侧,显示出一种极度嚣张霸道的气势,他大大方方的坐在张壮的对面,把手里的酒杯举了起来,说道:“张哥,是吧?”没等张壮回答,自顾自的接着说:“我叫秀才,当然了,这是别人给我起的外号,久仰张哥的大名,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我敬你一杯。”说完,一仰脖将手里的酒喝了下去。    张壮突然笑了,笑的很灿烂的样子,“秀才是吧,那群人是你的手下吧,”说着用下巴朝那群年轻人点了点,“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们今天好象不仅仅是久仰我的大名来的吧?呵呵!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敬你一杯!”说完,张壮伸手将桌子上没打开的啤酒拿起来一瓶,右手的拇指顶住瓶盖,猛的发力,“砰”的一声,压的严严实实的瓶盖飞了出去,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落在了地上。随后一仰脖子,将一瓶的啤酒喝了下去。    “好功夫!好酒量!好气魄!”秀才拍手说,同时一丝复杂的眼神从眼睛里闪过,那是一种平时对自己极为自信的人看到一个自己钦佩的人的时候,发出的赞叹和欣赏。    张壮微笑着看着他,突然脸色变的极为阴沉,“酒也喝了,也客气过了,该亮一亮真家伙了吧!”    秀才脸上的笑容也慢慢的褪去,“有人出五万,要你的一只手,这个活我们兄弟几个接了。你也知道。我们是刚出来混的,手里缺钱呐!”他在说这句话时候,语气依然很温柔,脸色平静的就象要去自己家的后园子摘青菜一样。    “哈哈哈!我的手才值五万,少了点。”话音未落,张壮的右手已经从后腰上将一把军用刺刀拔了出来,闪电般的向秀才刺去,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他早就知道,今天注定是要见血了,不用些雷霆手段,看来是交代不过去了。    就在刺刀马上要刺入秀才的身体时,秀才一个漂亮的躲闪已经避开了刀身,张壮并没有收刀,而是手腕一横,刺刀的锋利刀刃对准了已经闪在一边的秀才,将刀身横着向迅速的朝着秀才的脖子推了过去,看着雪亮的刀身离自己闪电一般飞快的贴近,秀才的脸色蓦的变了,眼睛里的瞳孔急剧的收缩,他显然没想到张壮的身手这么快,动作这么狠辣,要不然他决不会如此的托大,跑到张壮的身边来。    秀才用了一个极为难看的懒驴打滚,才勉强的躲过张壮的这一刀,他的手下的弟兄这时候反映过来了,纷纷揣倒了桌椅,从怀里抽出砍刀,向张壮扑了过来。而这时,日落酒吧的三个看场子保安也出手了,提着钢管冲了上去,现在,他们三个已经把张壮当成自己的老大了,与其每天陪着笑脸的当着三孙子,还不如和他轰轰烈烈的干上一场!男儿要死吊朝天!  
  怎么没有人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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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看
  在看呢,你赶紧更新哇。  
  当张壮和大马牙他们赶到医院的时候,整个偌大的医院竟然没有几个医生,也是,现在是晚上7点多,除了几个值班的医生和护士外,没有别的人了,当一身血污的张壮从一个护士值班室里将正在打麻将的医生拖出来的时候,那个医生已经被吓的浑身发抖了。        “马上救我的弟兄!”张壮说。        其实,不用张壮说,这个大夫也马上开始检查伤势最重的李伟了,这几个浑身是血的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良之辈,和这样的亡命之徒是没什么道理可讲的,尽管这个大夫心里暗暗的咒骂,可惜了刚才那把好牌了,要是胡了,今天输的钱一把就能捞回来了。        站在旁边的小护士颤巍巍的提醒大夫,“刘大夫,按规定这样的病号是要通知派出所的。”        “不用,他们肯定是摔伤!又不是打架斗殴。就是一般的意外事故。”姓刘的大夫故做镇定的说,心里暗暗咒骂这个什么都不懂的刚从卫校毕业的小丫头,“报警!疯了吧,你也不看看这是一帮什么人!亡命之徒!一群人渣!摔伤是这样的么!明显的砍刀给砍的,还用你提醒我!操”        “你去给他们三个做个处理,清洗一下伤口”这个刘大夫虽然从思想认识上不是一个好医生,但医术还是可以的,外科的一把刀。        “这个病人伤的很严重,伤口很深,已经伤及了骨头,并且失血过多,得马上输血,住院治疗”刘医生看着张壮,小心翼翼的说道,“如果不住院治疗的话,伤口很容易感染,引发一系列的炎症,最严重的可能是…。截肢!”他又补充着。        “那他妈的,还费什么话,还不赶紧的治疗!”大马牙听这个刘医生在这里废话,有些急了,一把推开正要给他清洗伤口的小护士。        “是,是。不过,,,不过你们得先去住院部交押金和药费以及输血的费用,你们知道的,全国那个医院都是这规定。”医生看着张壮,尴尬的解释着。        “而且,你们要是不交费用的话,我也没办法拿药出来,我就是一小小医生,只负责看病开药,别的我也没那个权力!”看到大马牙已经真的急了,就要动手,刘医生急忙解释。        “大马牙,消停一点!”张壮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医生,你马上开始治疗,钱的事情你不用担心,我这就给你去拿。”张壮的语气很诚恳。        “不过要是耽误我兄弟的病,你就等着下半辈子坐轮椅吧!”紧接着张壮的话明显的暴露出流氓的本性,他的话决不仅仅是威胁,刘医生知道,这个男人说的出,就一定办的到。        “不敢不敢,我这就开始,就开始”刘医生说话都开始有些走样了。        走廊里,张壮翻遍了身上所有的口袋,刚才他问了一下护士,得交多少押金,小护士告诉他至少得交五千,看着手里的钱,有点傻了,靠,才三百多块,还不够给李伟输血的,大马牙和彭辉也凑到跟前,纷纷掏出自己身上的钱包,但加到一起也不到七百块钱,“我在家还有一千多,你们有多少?”张壮问。        “我还有几百吧。”大马牙焦急的说,把头转向彭辉那里,眼睛里全是期望。        “别看着我,我全部的身家也就不到一千块了”,低下头,小声的说。        “操,你怎么不他妈的多存点钱啊?”大马牙说话开始唧头酸脸的了,他现在是真的快疯了!        “操他妈的,实在不行我就抢去!”大马牙咬着牙根子说。        张壮的手不自觉的摸向了后腰上军刀的刀把,现在他深切的体会到了什么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含义了。李伟他们是为了自己才伤成这个样子的,自己就是拼了命也要救他。        “给叶成打电话,先向他借点钱。”张壮镇定了一下,对大马牙说。叶成是日落酒吧的老板,他应该会帮他过这个难关的。        正在这时,那个刚从卫校毕业的小护士正好过这三个人的身边,听到他们说的话,接道:“不用了,已经有人给你们交完押金和药费了。”        张壮他们一楞,还真没想起谁能给他们主动的帮这个忙,不过,无论是谁,都是他们的恩人,张壮正要问是谁给垫付的押金的时候,小护士已经指着走廊尽头的一个女孩,说:“就是她,长的可真漂亮!”        张壮用力的吸了一口香烟,然后慢慢的将烟从鼻子里喷出来,看着满身已经被雨淋透了的夏红,说道:“谢谢,真的谢谢你!”他的声音里充满感动。        “我欠你一个人情,我一定报答你。”他又接着说。        夏红没说什么,只是伸出手,温柔的把张壮披在身上的外衣给他系上了扣子,又用她白皙柔嫩的小手轻轻的拽了拽衣服上的褶子,“大冷天的,也不自己多穿点,很容易感冒的!”她嗔怒道。        “给,这是我今天个你做的红烧排骨,今天下雨,路上不好走,到酒吧的时候晚了点,才知道你们已经来医院了,问他们,他们也不知道你来那个医院了,不过还好,就找了一家医院,就找到你了。”夏红边说着,边把手里的印着可爱小狗的保温桶递到张壮的手里,“你还没吃饭呢吧?快点吃吧!”        这时,远处的大声喊道:“嫂子,我们也没吃呢,有我们的份没有啊?”现在这两个小子好了伤疤忘了疼,开始起哄。        夏红的脸腾的红了,两只手不停的摆弄着手腕上的佛珠,她不知道怎么说了。        张壮回头对大马牙和彭辉喊道:“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人家姑娘是好心好意的帮咱们,别老扯到别的上面去!”接着对夏红说,“要不你先回去吧,看你衣服都湿透了,别生病了!”        夏红小声的说:“那你可一定要把排骨吃了啊,一会你也早点回家睡吧!”        在夏红转身离开的时候,她突然对张壮说:“答应我,以后别再打打杀杀的好么?我好担心你。”美丽的大眼睛里充满了幽怨和恳请。        张壮没有回答她,只是深深的吸了一口在大唐烟草上花了二百多买的免税软中香烟,现在的他每天都要一盒多中华。闲着的时候除了抽烟就是抽烟,而且烟瘾也比以前大了好多,以前每天都是一盒不到,现在快要达到两盒了,现在的他每个月都要在大唐烟草上买个十条二十条的,因为他的一些兄弟们也开始被他点燃了激情。也开始抽起了大唐烟草的软中,平时还抽点别的。他们那里除了中华以外还有苏烟、芙蓉王、黄鹤楼、九五至尊等,大家可以去百度一下大唐烟草排行在第一位的就是的。而且听说现在搞活动买三赠一,大家可以去看一下,他们的唯一客服QQ:.缭绕的青烟模糊了他的面庞,透过烟雾,夏红看见他细长的眼睛里突然有了一种很奇怪的神情,很复杂。到最后夏红走的时候,也没有得到张壮的回答。只是,大马牙和彭辉知道,这一夜,他们的大哥,张壮看着那只已经空了的印着可爱小狗的保温桶整整看了一夜。        当第二天清晨的阳光照射在张壮憔悴的脸上,他睁着布满血丝的眼睛,看着窗外,从医院的草坪和花坛里传来带着特有的清新芬芳的味道,让他感觉到生命的美好,昨天一整天的连绵阴雨终于停了,这一夜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张壮已经在李伟的病床前坐了一夜,大马牙和彭辉劝他早点休息,因为李伟的伤势已经没有大碍了,需要的只是时间恢复。医生说一个半月之后,他就可以和以前一样了。        但张壮睡不着,他需要好好的考虑自己现在所处的情况,自从到了日落酒吧之后,自己实在是得罪了太多的人,更多的是道上的,他已经为自己树立了很多仇敌,现在连暗花都放出来了,有人要买走自己的一只手,虽然昨天自己没有什么事,但谁能保证以后还会发生什么事情!也许,那天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就会发现自己已经腐烂的尸体。        李伟的伤,给张壮的刺激很大,自己已经不经意间卷入了凶险的江湖路。        “该来的,就来吧!”张壮嘴角上浮出一丝冷酷的笑意,不知道怎么的,他突然很喜欢现在刺激有些血腥的日子了。        早晨八点多,张壮的手机响了起来,是日落酒吧老板叶成来的,叶成昨天肯定是又跑到自己新近包养的一个女大学生那去了,现在才刚刚知道昨天酒吧里发生的事情。电话里,叶成很大方,答应昨天的事他会给张壮他们一个交代,医药费等由他全部负责,最后问张壮他们的伤势怎么样,叮嘱慰问了一番才把电话挂了。        凭心而论,叶成还是不错的一个老板,现在很多老板在用你的时候,把你捧的很高,一旦到让他们放点血的时候,就都开始玩起铁公鸡来了,最起码叶成没有在这件事情上把自己推的干净,尽管他可能也是不愿意得罪这几个手段狠辣的年轻人,身家近千万的他肯定不敢和这群光脚的人计较,说实话,他还不差这点小钱。        很快,叶成就亲自来医院了,一见到张壮和大马牙几个人,就显得很气愤填膺的样子,他很爽快的把住院费和医药费给了张壮,并每人发了一个红包,里面装了一千块钱。还要给H市的公安局长打电话,非要把昨天砸场子的几个混混找出来,看看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明目仗胆的去他的酒吧砍人。        张壮阻止了叶成,他现在不想惹再多的麻烦了,一旦真的把昨天秀才那拨人抓了,就结下了解不开的梁子,说实话,张壮对秀才和他的手下还是很欣赏的,作事情果断、狠辣,有一股子冲劲,尤其是秀才,重义气而且头脑灵活,最主要的从昨天的事上看,他们决不仅仅是一群乌合之众,还是很有纪律和组织观念的。即使将来做不了朋友,也没必要成为敌人。        既然当了婊子,就不做什么立贞洁牌坊的梦了,就是这一夜,张壮的心态悄悄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就象一匹野心勃勃的野狼,窥视着充满血腥和暴利的东北黑道。        一定要创出名头来,培养几个自己的死党,没有自己的一帮弟兄,什么时候都是白扯!张壮看着医院外面的湛蓝的天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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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将近中午的时候,张壮随手把叶成给自己的一千块钱给了大马牙和彭辉,叫他们两个去外面随便吃点饭,再给受伤的李伟去买点补品,自己动身去     夏红的学校了。     当夏红在学校的门口看到张壮冒着烈日站在那的时候,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没想到张壮会主动的来找自己,这个看起来冷冷的年轻男人始终不拿她这个理工大学的院花当回事,换成别人,她眼神一勾,早就屁颠屁颠的跑到她跟前了。女人还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越是对她冷淡,她还就越是放不下,这个理工大学的才貌双全的女孩每天都会精心的为张壮晚餐,然后跑大老远的路给他送去。     张壮从口袋里摸出在大唐烟草买的免税软中香烟点燃了,看着激动的脸上浮现出一层嫣红的夏红,把一个牛皮纸袋递给了她。     “这是昨天你替我垫付的五千块钱,谢谢你,真的,我衷心的感谢你在我困难的时候帮助我!”张壮低声说。     “我欠你的,以后一定还给你!”说完话后,张壮扭转身子就要离开。     “今天你找我,就是为了还这五千块钱?”夏红看到张壮仍然是那副不理不睬的样子,颤抖着声音说。     张壮没有做声,但停住了已经迈开的脚步,“是的,另外感谢你帮了我这么大的一个忙!”     “难道。。你就是这么讨厌我?为什么…。我怎么做你都不肯接受我呢?”夏红的眼睛红红的,晶莹的泪珠终于从如玉的脸庞滚滚而下,将身上洁白的裙子打湿。     张壮沉默了,回头看着夏红如花般的脸上不断的淌下一颗颗泪珠,这使他想起了雨打海棠的场景,其实他不是不喜欢这个美丽而又才华横溢并且做得一手好菜的女孩子,但理智告诉自己,她和自己实在是不合适,她应该有更好的选择,而不是和自己这个一穷二白,又没有前途的保安在一起!美丽的玫瑰花应该是插在琥珀做成的精致花瓶里,而不是插在粗糙难看的啤酒瓶中。     “我们并不合适。”在夏红无限幽怨和伤心的眼神下,张壮简短的说。     “为什么?难道你嫌弃我难看?还是嫌弃我配不上你?”夏红现在已经没有淑女的样子了,几乎是喊着对张壮说。眼泪从她的美丽的眼眶里喷涌出来,大眼睛里仿佛蒙上了一层水雾,从那层模糊的水雾里透出一种绝望,彻彻底底的绝望。     “我不爱你!你会找到一个真心爱你的人的,但这个人不是我!”又过了一段时间,张壮低着头对夏红说。转过身,向马路走去。     这时,一个英俊帅气的小伙子从旁边一棵大树的后面蹿出来,瞪着血红的眼睛向张壮扑过来,拳头只奔他的脑袋,同时嘴里吼道:“你个王八蛋!我要打死你!”     张壮的眼睛里的瞳孔瞬间急剧收缩,左手格挡开袭击着的拳头,右手已经奔雷般的击向他的下巴。作为以前部队大比武的散打第一名,他决非浪得虚名。     但这时,耳边传来一句话让张壮收回了自己的拳头,无力的垂在身边,因为那个学生摸样的男孩从嘴里喊出了“你为什么这么伤害她?”这句话,这句话在他的心里立刻反复回荡起来,是的,以前他是救过夏红一次,但夏红用自己的身心来爱他,将自己全部的感情都倾洒在他的身上,却换来无尽的伤痛,从某种意义上讲,现在他欠夏红的实在是太多了!     雨点般拳头狠狠的落在张壮的脸上、身上,他没有还手,甚至连躲闪都没有,只是静静的站在那,挺直了身躯,默默的承受着,这是他欠她的!     终于,夏红从最初的惊呆中反映过来,跑上前死死的抱住了那个对张壮拳打脚踢的英俊帅气的小伙子,喊道:“你干什么?周龙!住手!住手”,又扭头对张壮哭着喊:“你走!你走啊!我以后再也不想看到你了!”声音中充满伤心绝望,她无力的跌坐在地上,但双手仍然紧紧的抱住那个小伙子,阻止他继续的殴打。     张壮用手轻轻的擦了一下嘴角里渗出的鲜血,慢慢的迈开步子离开,但走了两步,却又停住了,“夏红是个好女孩,你要好好的对她!”,接着又加了一句“别欺负她,否则你会后悔来到这个世界!”尽管他不知道这个叫周龙的男孩是谁,不过他知道这肯定是夏红的忠实追求者,虽然他对这个小伙子没有深入的了解,但一个敢为自己心爱的女孩出手的男孩一定很爱这个女孩。     身后传来夏红的阵阵痛哭声,刺痛了张壮一直自己以为冷酷的心,但他仍然一步一步的走下去,他甚至不敢回头再看夏红一眼,生怕她看见自己眼角盘旋的一颗眼泪,这是他第一次为一个女孩流的眼泪。祝你能找到一个真心爱你,也值得你去爱的人!夏红,对不起,我是一个没有家的人,我实在不能给你安定舒适的生活,我以后的路将是充满坎坷和残酷的,跟着我,你不会有幸福的!这时张壮突然发现自己其实一直是爱着夏红的这种爱,也许从他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不然他也不会对孙大马棒下那么重的毒手,不过,这爱实在是太深沉、太沉重了。     当张壮鼻青脸肿的出现在李伟的病房里的时候,他看到大马牙、彭辉以及李伟的惊异的表情,不等他们开口,他解释道:“走路时,跌了一交。”尽管他知道他们不会相信的,谁能认为,一个身手过人的退伍兵会在走路的时候,把自己摔成这个样子?     整整一个下午,张壮坐在医院的草坪上的椅子里,不停的抽着在大唐烟草上花了二百多买的免税软中香烟,看着手里拿着的香烟就想到了夏红。感觉心里很对不起她,现在的他只有靠大唐烟草的烟来麻醉自己。想想自己在大唐烟草上买烟也有一段时间了,现在越来越离不开他了。而且我还听说现在搞什么活动买三赠一,他们那的烟除了中华以外还有苏烟、芙蓉王、黄鹤楼、九五至尊等。大家可以去百度一下大唐烟草,排行在第一位的就是的,直到烟头扔了一地。     大马牙他们远远的看着张壮,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也不敢过来问,但从张壮阴沉的脸上,他们知道,一定有什么事情让这个坚强的男人变成了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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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有张壮其人吗?楼主将人物刻画的有血有肉,看得我热血沸腾!期待楼主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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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夜幕终于降临的时候,张壮回到了李伟的病房,他接过大马牙递过来的盒饭,狼吞虎咽的吃起来,他已经整整一天没有吃饭了,人是铁、饭是钢的古话说的一点都没错。    张壮随手把手里的空饭盒扔到屋子里的垃圾桶里,静静的看着大马牙、彭辉以及还躺在床上的李伟,沉吟着,琢磨着怎么开口,最后还是头脑最灵活的彭辉张口了。    “张哥,你是不是有话对哥几个说啊?要是你还把我们三个当成是兄弟,就痛痛快快的说出来,要是你把咱当成是啥都不是的东西,我们哥仨利马走人,不让张哥你为难!”    话说到这个份上,张壮终于把自己这些日子的想法说了出来:“现在,你们就是我张壮的兄弟,从昨天你们出手的时候,你们就永远是我张壮的兄弟!”张壮的声音有些激动。    “我这些日子一直在想一件事情,尤其是李伟受伤的这一夜,我就在问自己,咱们现在算是个什么?说是保安,咱们干的是过去鹰犬干的活,得罪的都是道上的人,可咱们这样又能最后得到什么?最后连李伟 他 妈 的受了伤,咱们三个大老爷们连几千块的医药费都拿不出来!昨天秀才那帮人已经说了,有人出五万的价钱来买我的一只手,昨天是咱们命好,躲过去了,但以后呢?现在摆在咱们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条是咱哥几个赶紧找个没人的地方藏起来,消停的象个老鼠似的过完下半辈子!另一条路就是 他 妈 的 明目张胆的大干一场,也在这个花花世界创出有条金光大道来,也让咱们享受一把香车美人的福气,不至于连 他 妈 的 吃顿饭,都得掂量着算计着兜里的那点子少的可怜的钱来!”    张壮激扬的说完这些话,看着大马牙、彭辉和李伟,眼睛里透出一种坚定和不甘。。    大马牙他们三个人相互看了看,没有吱声,张壮这番话明显是要趟进H市的黑道这趟混水里去,虽然他们以前也算是混迹于道上的人,不过都是小打小闹,大不了是进局子里呆上个一年半载的,但今天的选择可是决定着他们后半生命运的,张壮决不是个仅仅满足于小富既安的一般人,他的野心和魄力从他一进日落酒吧,他们三个就看出来了。    张壮接着说:“成者王侯败者贼!大男人死也要 吊 朝 天!当然,人各有志,我决不勉强,可能咱们会混出个人样来,也可能随时横尸街头,你们犹豫也是正常的,不管你们怎么选择,我都永远把你们当成我的兄弟!”。张壮的话斩钉截铁、掷地有声!    大马牙首先从椅子上蹦起来,“张哥,听你的,操 他 妈 的,现在咱们活的 真 他 妈 的憋屈,男人死也要吊朝天!我以后这百十来斤就交给你了,我跟着你干!”    病床上的李伟挣扎着爬起来,不顾肩上伤口的疼痛,也喊道:“大哥,我也跟着你干,上刀山、下油锅我不敢说,但你说砍谁,我决不说半个不字!”    张壮把视线转向一直没说话的彭辉,大马牙有些急了:“平时就你 他 妈 的 象个爷们,今天倒是表个态呀!干不干,害怕的话就趁早 滚 犊 子回家抱孩子去!”三双眼睛都盯着彭辉。    彭辉突然笑了,:“滚 犊 子也是你先 滚 犊 子 去,我现在正考虑咱们以后有钱的时候,怎么去过花天酒地的生活呢!”  张壮猛的一拍大马牙的肩膀,开怀的哈哈大笑起来,“痛快!痛快!咱们以后就是亲兄弟!他 妈 的 美女、美酒、别墅、房车,我们哥几个来了!”大马牙被拍的只咧嘴,连忙躲闪开张壮还要继续朝他下手的手掌。    “我有个提议,咱们哥四个今天就学学桃园三结义,也来个医院四结义,怎么样?”彭辉建议道。    “好”。几个人一起喊道,震的从走廊路过的女护士长只向他们翻白眼。    经过各自的报出自己的年纪,年纪最大的彭辉当之无愧的成为了四个人的大哥,而大马牙成为二哥,张壮以仅仅比李伟大三天成为老三,可怜的李伟最小,成为小老弟,大马牙装模做样的安慰李伟:“你这下子合适了,你说三位哥哥那个还不把你当成个宝贝一样啊!在家里都是老么最吃香的。”    李伟苦笑着:“二哥,你不记得还有句话是‘三人同行,小的受苦’么。”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随着四个人气壮山河的吼声,一个新兴的黑帮初见形成。    “走,咱们哥几个好好喝一下”,大马牙提议。    “好,不醉无归!”彭辉和张壮附和着说。    “别啊,我现在正打着点滴呢!等我打完了再去贝?”老四李伟冲已经走出病房的三个结拜哥哥喊。    没人理他,“靠,还能难住我!”跳下了病床,李伟用没伤的那条胳膊抓起吊着药瓶的铁架子一瘸一拐的跟着往外跑。边跑边喊:“别走那么快,我是个病人!等等我!靠,还有福同享呢!对了大哥,你早就应该帮我拿着这个死沉死沉的铁架子了,对了,我想吃烤鸭”。    各个病房的病人都纷纷探出脑袋看着这伙奇怪的人,“都伤成那样了,还惦记着吃,怪了!”,年轻就是好啊!”一个卧床半年的老人羡慕的看着这几个年轻人感叹道。   
  第十章黑吃黑!(上)  
当李伟伤好的差不多的时候,他也在医院呆的够了,死活非要出院,终于回到了他和大马牙合租的房子里。    
张壮和彭辉。大马牙这些日子天天都聚在李伟家里,一方面照看伤势还没有完全好的李伟,一方面是商量一下今后的发展计划。至于日落酒吧的工作,张壮早就和叶成打过招呼了,他们三个先请假一段时间,处理一下个人的事情。叶成很爽快的答应了,毕竟张壮现在的名气大的很,一般的小混混基本上已经不敢到酒吧去捣乱了。    
张壮使劲的吸了一口手里的在大唐烟草上花了二百多买的免税软中香烟,看着坐在沙发上彭辉和大马牙,他们两个正一口口的喝着生啤,很快就把一打的酒喝完了。    
“大哥,你在H市的时间最长,你看看咱们从那里下手,咱们手里的钱不多了!”张壮把头转向了彭辉问。    
将近一个月,这四个人基本都是呆在家里,眼看着手里的钱越来越少了,张壮有些急了,毕竟李伟那还需要治疗,还有四个人的平时花销,到处都要钱,虽然他是结拜哥们中的老三,但实际上是这四个人的带头大哥,他必须负责这个小团伙的资金问题。    
这几天,他一直琢磨着,要去抢上一票,当然象那种手里拿着榔头躲在天桥阴暗处或者是楼道里,从老百姓手里抢钱的事情,他是不会起做的,用他的话就是“那么做都侮辱了一个流氓的尊严!”,他打算找一个同样从事见不得光的行当下手,也就是平时所说的黑吃黑!今天他把四个人都召集到一起就是商量一下,从那里下手。    
彭辉沉吟着,好象在考虑什么,“在太平区的郊区马家河有个地下赌场,生意很火,是个叫李小子的炮子开的,手下有一票弟兄,不过不是很多,平时在那看场子的,也就五。六个人,要不咱们就从那下手?”他用商量的口气看着张壮,同时眼睛的余光扫了老二大马牙和仍然肩膀上裹着纱布的老四李伟。    
“好,就是他了!”张壮把手一挥,说道,转过头,看了看老二大马牙和老四李伟,又问了一句,“二哥。四弟,你们有什么意见没有?”    
大马牙和李伟摇摇头,眼睛里发出兴奋的光芒,看的出来,他们都很激动,终于要出手了,这是他们四个结拜后要做的第一个大活………  “既然大家都没意见,那咱们怎么定下来了。就抢这个赌场!”张壮一拍桌子,说道。说实话,现在他的心情也是十分复杂的,一旦决定抢这个赌场,也就意味着,他就带着这三个弟兄正式踏上了江湖路了!    
“大哥,下午你和我去马家河的赌场附近去转转,看看地形,回来咱们再具体商量一下下步怎么走!”张壮对彭辉说。    
“好。”    
下午,张壮和彭辉坐车来到了马家河,两个人都戴了一副浅色的太阳镜,现在正是七月份,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彭辉穿着大背心和大裤衩,趿拉着一双拖鞋,就是这样,他脸上。身上的汗还是一个劲的从汗孔里往外冒,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从蒸笼里刚钻出来的。    
“真***热,什么鬼天气呢!”彭辉一手拿着一根大冰棍,一边咒骂着,同时用很奇怪的眼神看着张壮,大热天的这个三弟还是穿了一套浅灰的休闲服,脚上还穿着部队的三节头的皮鞋,最奇怪的是,他好象还没怎么热,那象自己啊,身上。脸上都是汗。    
彭辉显然也是不经常来这里,拐了好几个圈,问了几个人,才带着张壮找到了那个地下赌场,站在胡同的拐角,两个人一边躲在阴凉的树阴下,一边仔细的观察着这里的地形和特点。    
这里是郊区,附近的人家都是普通的村民,基本都是一水的平房,一律破破烂烂的,从外表上看,都差不多,说是个赌场,其实就是个民房,唯一比较不同的就是院墙很高,沉重厚实的大铁门紧紧的关着,看不见里面的情况,不过从偶尔传出来的声音上判断,现在里面应该有六七个人,因为现在才是下午三点多,一般这样的赌场都是到晚上才开始正式营业,还没有人来,基本上院子里的人都是看场子的。    
张壮从远处仔细观察了一会这个地下赌场,回头问彭辉:“晚上咱们能混进去么?”    
“不好说,毕竟来这个地方的很多都是熟客,要不就是有人介绍,象咱们这样面生的,很难进去!”    
张壮回过头,眯着眼睛盯着赌场高高的院墙,沉思着。    
“我过去看看。”过了一会,说,说完就向赌场的院子走去,在经过大铁门时,停留了几秒,又抬头瞄了瞄院墙的高度,返了回来,拉着彭辉离开了这里。在回来的路上,他坐在出租车上一直都闭着眼睛,叼着香烟考虑着什么,一句话都没说    
“明天晚上就动手!”在到家之后,张壮对屋子里的人说。说完后从后腰上抽出随身携带的军刀,眼睛眯起来看着雪亮锋利的刀刃,现在他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无论什么时候身上都别着这把军刀。    
“二哥,你去准备几件明天带的家伙,最好是钢口好的日本刀或者是砍刀什么的,要不就找几把大斧!”张壮对大马牙说。    
大马牙神秘的对张壮一笑,从床下面拽出一个帆布的旅行袋,拉开了,露出里面横七竖八的家伙来,“下午,你和大哥去踩点,我也没闲待着,出去找了几件家伙。”大马牙有些得意的说。    
张壮随手拿起一把刀身宽大。厚重形状质朴奇怪的砍刀,这把砍刀比较象天上的弯月,这是一把马来西亚砍刀,是南亚一带当地居民主要的生活工具,因为它刀身宽大,长度适中,坚固耐用,可以用来在丛林中开辟道路,甚至用来砍倒树木,并且这种刀钢口极好,实在是贴身近战的最佳武器。张壮把砍刀在空中抡了抡,耍了几个刀圈,感觉长度。重量。手感都十分合适,回头对大马牙一笑,“二哥,别说你找的家伙还真不错!”    
最后,彭辉选了一把开山刀,一把小号的消防斧,大马牙则拿了一把带着护手的马刀,李伟刚刚从旅行袋拿起一把斧头,就被张壮阻止了。    
“老四,你的伤还没好呢,明天我和大哥。二哥去就行了!你在家好好养伤。”    
李伟一听有些急了,“怎么,三哥你怕我去给你拖后腿是不是?我都已经完全好了,再说咱们都一起发过誓的,要有难同当,我不能让你们三个独自去冒险,要死我也要和你们死在一起!”说完这些话,他的脸色开始变的通红,气息也加快了很多,用哀求的眼光看着张壮,同时向彭辉和大马牙一个劲的打求援的手势,终于,彭辉开口道:“要不,咱们就让老四去吧,不行让他在外面给把把风,有什么风吹草动的也好及早的通知一下。”大马牙也帮腔,“三弟,就让老四去吧!多个人明天的行动也多点把握!”    
“好!既然大家都同意你去,我也没什么意见,不过,明天你的任务就是在外面给我们把风,注意周围的动静,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你就先撤,知道不?”张壮叮嘱这着李伟,李伟连连答应,把斧头揣进自己的口袋里,又相中大马牙的带着护手的马刀了,缠着大马牙要和他换一下。    
“二哥,你看你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一看你就是个不世出的流氓界的奇才啊!要是再佩上这把当年盘古开天劈地的上古神斧,嘿嘿,简直是迷死巩利。爱死章子怡的超级帅哥!”李伟用一种极端崇拜的眼光看着大马牙,开始鼓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想从大马牙手里骗出那把马刀。    
“嘿嘿嘿”显然这个马屁让大马牙很是舒服,咧开大嘴有些自恋的照着镜子,连两颗大的出奇的门牙都跟着闪烁出奇异的光彩来,“我还是比较帅的一个男人么!上次那个***小丽明显是没有发现本帅哥的优点,硬说我长的难看!靠!她什么眼神?”    
“二哥,按咱俩换一下贝!”李伟趁大马牙飘飘然的时候提出换刀的要求。    
“你说你二嫂能借给你用一晚上么?”    
“不能!”    
“那还不滚一边去,现在这把刀就是我媳妇!”大马牙在飘飘然中显然没有上老四的当,不过他在心情大好的时候,居然懂得用这么委婉的方式去拒绝,这让其余的三个人很惊讶,简直是用崇拜的眼光看着他。
  第十一章黑吃黑!(下)    
第二天终于到来了,从太阳一露出头,李伟就睁开了有些红肿的眼睛,从床上爬起来了,等他到厨房的时候发现彭辉和大马牙早就起来了,他们两个的眼睛同样有些血丝,一看就是没休息好,看来这三个人昨天晚上都很激动,兴奋的没有睡着,唯一没有起床的就是张壮了,他还蒙着毯子呼呼的睡的正香,看来还是这个小子能装住事情,彭辉想到。    
等张壮起床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八点多了,他抻了抻懒腰,,看着外面的红花绿树,深深的吸了几口气,活动了一下手脚,做了几个简单的热身动作,从身体的各个关节处发出喀喀的响声,这是他每天坚持的晨炼的开始,最近大马牙他们三个是死活也不和他一起练习了,他们是怕了他了,那是锻炼身体啊,简直是“野蛮人的运动”,这是大马牙对张壮运动方式的评价。    
做了十几分钟的热身,张壮只穿着一件大短裤,来到了院子里,对着一棵小孩粗细的杨树,开始轻轻的踢打,杨树上被他用一层薄薄的棉被裹了起来,很快,他的出拳和踢腿的力度逐渐加大,每一下动作出去,都震的这棵杨树簌簌发抖,树叶从树冠上不断的落下,他的动作越来越迅猛,其实他的动作很简单,绝对没有花里胡哨的动作,只有劈。插。锤。弹。揣。扫。砍。挂几种动作,不过每一个简单的动作都被张壮锻炼的无以复加,每一招出去都能让人感觉到一股凌厉的杀气喷涌而出,这个是他在部队的时候领悟到的,军队里的招数很简单,实际上很少有多余的动作在里面,但杀伤力却是惊人的,拿个简单的比方,如果武术是用来锻炼人身体的各个部位,强身健体的,那军队的招数就是要求一击致命!    
突然,一声暴喝。只见张壮的身体腾空而起,右腿闪电般的向杨树横扫过去,啪的一声,结结实实的踢在上面,粗大的杨树猛的晃荡了起来,    
一块树皮从树干上剥离下来,飞溅出去,落地的时候,张壮单膝跪在地上,一拳狠狠的打砸在地面上,一股灰尘扑的从干燥的地面上被荡起来。今天的练习算是结束了,每次张壮都把锻炼当成是真正的战斗,在他的字典里,无论是谁挡在他的前面,都要当成敌人去消灭掉,这也是为什么大马牙他们几个不愿意和张壮一起对练的原因,每次都会被他收拾的浑身的骨头都要散了架,常常几天都缓不过劲来。    
终于到了傍晚,当西边的太阳刚刚落山,李伟最先沉不住气了,在屋子里一个劲的来回晃荡,手里的消防斧不停的在两只手里换来换去的,大马牙的眼睛都被他晃的有些疼了,“老四,我说你能不能有点出息啊!就屁大点的事情,至于把你整的坐立不安的?”其实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的心情也是激动。兴奋的很,还有那么一点点的恐惧和战栗,只不过他不想让别人,尤其是老四李伟看出来,省的那小子没事就拿这个瞎咧咧,再怎么说,他现在也是当哥哥的。    
抽出刀库里的马刀,仔细的用一块绒布来回的擦拭锋利的刀刃,这也是平息紧张心情的一种方法,大马牙一边擦拭刀身,一边看着大哥彭辉和老三张壮,这两个人都眯着眼睛,靠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美其名曰:养精蓄锐!尤其是老三,脸上平静的象一潭死水一样,看不出一点紧张或者激动的样子好象一会去赌场打劫和到银行提取自己的帐户资金没什么两样,看到张壮一副胜券在握的模样,大马牙突然感觉心里放松了下来,有这个怪物一样的老三在,他就感到有一种依靠,不知道什么原因,反正他就是感到跟着老三一起干,很塌实。不光是他这样想,彭辉和李伟也有这种想法。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当时针指向九点的时候,张壮突然睁开了眼睛,从眼睛里猛的射出一道凌厉的光芒,沙发的另一头,彭辉也几乎同时睁开了眼睛,向张壮看过来,问:“老三,怎么样?”,意思是时间到了该出动了。  
“走!”随着张壮一声低沉的声音,四条身影渐渐的消失在漆黑的夜幕里。    
太平区的郊区马家河,一辆没有牌照的黑色的桑塔那轿车远远的停靠在距离那个地下赌场二百多米的地方,慢慢的挑头,将车头对着来时的公路,桑塔那车是大马牙下午从车行租来的,三个黑影从车上跳下来,正是今天打算黑吃黑的张壮团伙,。    
“老四,你不要下车,注意,等一会我们一得手,你就去接应我们。”张壮简洁的交代着。    
“放心!三哥”    
张壮又看了看彭辉和大马牙,相互点了一下头,一手从车上的坐椅下面抽出弯月形状的马来西亚砍刀,一手将头上的丝袜拉了下来,转身向赌场奔去。彭辉和大马牙也有样学样,拉下头上的丝袜,手里紧握着消防斧和马刀跟着向赌场的大门跑去。用丝袜来掩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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