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打假三早预警机制制,做到制售假违法行为早把握早防控早打击

我市召开打假工作暨卷烟打假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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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打假工作暨卷烟打假工作会议&&& 5月7日,我市召开打假工作暨卷烟打假工作会议,总结去年以及今年前一阶段全市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工作和卷烟打假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副市长贺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镇街分管领导、打假办主任等参加了会议。
&&& 会上,市打假领导小组副组长、市质监局局长罗晓勤和市烟草专卖局局长管伟华分别总结了去年以来全市打假工作及卷烟打假专项工作情况,并对今后的工作作出部署。去年全市共出动打假执法人员441403人次,检查企业和店铺376172家次,立案4401宗,其中,查获重大制售假案件数203宗,移送公安机关168宗,打掉制假窝点221个,销毁假冒伪劣产品10批次。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卷烟3465.9万支,销售卷烟32.54万箱。
&&& 贺宇副市长充分肯定了去年以来全市打假工作成效,要求各镇街、各成员单位要继续保持高昂的斗志,全力以赴抓好打假工作的深化和落实。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打假工作提升到政治高度上来。二是落实责任,巩固打假工作成效。三是通过抓“重点整治”工作,完善长效机制。四是以卷烟打假为契机,抓大案要案,加强部门联动。五是强化执法作风,推动依法行政。六是细化部门协调,加强责任制考核。
&&& 今年全市打假工作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镇(街)、村(居)三级打假工作体系,推动建立法治打假长效机制。二是狠抓专项打假行动,不断巩固打假工作成果。三是推动镇街政府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建立完善明察暗访制度,加强对制假售假新动向、新情况的研究分析,对制假行为做到早研判、早把握、早打击、早控制,将假冒伪劣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落实深莞惠三市打假联动机制,按照“联席会议、整治联动、举报查处、信息共享、学习培训、协议互认”等合作内容,积极推动三市打假工作整体水平全面提升。五是加强打假网络建设,加大对打假工作一线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加强打假宣传教育,推动形成良好的打假工作氛围。 上传我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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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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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官方公共微信龙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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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打两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以下统称为药品)、日化用品(化妆品)和餐饮消费食品安全以及食品药品监管商业贿赂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三打两建”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以及全县打击制假售假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监管为民”科学监管理念,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和谐小康新龙门这一中心任务,严字当头,突出重点,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抓手,坚决打击、切实纠正欺行霸市、制假售假背后的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日化用品、餐饮消费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推进龙门县食品药品监管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促进我县餐饮业和医药产业平稳较快发展。
二、领导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三打两建”(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工作有关方案以及市局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和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我局决定成立“三打两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和具体指导全县食品药品“三打两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房生(局长)
副组长:钟小平(副局长)
& &&&&&&&&&&何& 毅(副局长)
&&&&&&&&&&& 何子雄(副局长)
& &&&&&&&&&&蔡树河(副主任科员)
&&& 成& 员:夏立达(稽查一股股长)
&&& &&&&&&&&陈文辉(稽查二股股长)
&&&&&&&&&&& 罗剑锋(办公室副主任)
&&&&&&&&&&& 李& 媛(餐饮安全监管股股长)
&&&&&&&&&&& 钟& 勇(综合业务股股长)
&&& 领导小组下设“三打两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钟小平副局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项行动小组:餐饮消费食品打假专项行动小组(设在局稽查一股)、药品和日化用品打假专项行动小组(设在局稽查二股)、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专项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打、防、治、扶、建多措并举,坚决遏制制假售假势头,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一批制假售假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取缔一批制假售假黑窝点,吊销一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资质,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严惩一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增强生产经营者法制意识和全社会质量意识,建立健全打击制假售假长效监管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逐步构建食品药品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营造公平、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餐饮消费环节打假专项行动(稽查一股牵头,餐饮监管股配合)。
1. 严厉打击经营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无证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违法行为。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来源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霉变大米、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添加剂及来源不明的米面制品、豆制品、饮料等行为的专项整治。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并指定具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确保食品可溯源。加强对使用肉类及其制品数量较大的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来源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餐饮单位特别是中小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使用食用油的监督检查,禁止采购、使用无标识或标识不全散装食用油,依法从严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使用假冒伪劣食用油或“地沟油”加工食品以及重复使用餐桌废弃油脂的行为;引导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采购和使用品质可靠的预包装食用油;建立并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台帐管理、分类放置、日产日清和流向追溯制度。
&&& 2. 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在<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2 FONT-FAMILY: 仿宋_GB年餐饮服务环节“打非添”专项行动基础上,加强监督检查和培训、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和使用登记制度,指导经营者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重点对经营范围含制售面点糕点和烧卤熟食项目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以及火锅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为单纯改变菜肴的色香味或掩盖食品变质等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违反规定的范围和剂量使用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打击米面制品中非法添加硼砂、熟肉制品中滥用人工色素、面点超量使用含铝膨松剂等违法行为。
3. 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餐具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消毒餐具和一次性餐具专项整治,加强对集体食堂、城乡结合部小型餐饮服务单位、车站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是否查验、索取并留存营业执照和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是否采购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严厉打击采购、使用无照集中消毒企业的餐饮具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违法行为。
4. 开展监督抽检和专项抽查。围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致病微生物污染、化学危害物质污染、滥用食品添加剂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危害因子,结合我县近年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结果、食物中毒事件等情况,制定我县<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2 FONT-FAMILY: 仿宋_GB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专项抽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堵住上游问题食品原料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同时加强对餐饮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污染环节的监控。
重点产品:以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大米、米面制品、豆制品、饮料、塑料发泡餐具。
重点单位和区域:学校、企事业单位、机关集体食堂、小型餐饮单位、车站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城乡结合部。
(二)药品打假专项行动。(稽查二股牵头,综合业务股配合)
1.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无证生产销售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制假售假地下窝点和港货店等无证经营药品行为,严厉查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以及药品经营企业出租出借许可证经营假药行为,开展对农村市场销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
2. 科学开展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全覆盖抽验,加大药品快速检测技术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药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成分的行为,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
3.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对发布违法广告的产品采取公告、停止上市销售的行政措施,加强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的监测,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寄递渠道销售假劣药品和收售药品行为。
4. 加强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和联合办案工作,保持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和强有力震慑作用。
重点产品:药品及冒充药品销售的产品。
重点单位和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城乡结合部地区等经营场所。
(三)日化用品打假专项行动。(稽查二股牵头,综合业务股配合)
1.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日化用品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一批假冒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的生产加工单位,取缔一批制售假冒伪劣日化用品黑窝点。
2. 严厉查处大型商场、百货商店、美容美发美体店、洗浴中心、足疗等经营场所使用假冒伪劣日化用品的违法行为。
3. 开展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和专项抽验工作,重点查处袪斑、美白等化妆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等违法行为。
重点产品:洗发水、沐浴露、染发剂、防晒霜等化妆品。
重点单位和区域:日化用品生产、经营企业,大型商场、百货商店、发廊、美容美体店、洗浴中心、足疗、宾馆、酒店等经营场所、日化用品零销商店及批发市场。
(四)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办公室牵头,稽查一股、稽查二股、餐饮监管股、综合业务股配合)
1. 查处局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参与或干预企业单位经营活动,贪赃枉法、索贿受贿,利用职权经商办企业,组织、策划、参与制假售假活动案件。
2. 协助县纪检机关查处药品、日化用品(化妆品)的商贸经销、物流,餐饮等欺行霸市问题相对集中的领域和行业黑恶势力与机关工作人员互相勾结、权钱交易,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向局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的案件。
五、逐步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
坚持打扶并举,以打促建,健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打假能力水平。
(一)建立完善食品药品举报投诉制度,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举报投诉工作机制。(办公室、稽查一股、稽查二股)
(二)结合新修订药品GSP的颁布执行,认真做好认证和检查工作。(综合业务股)
(三)制定完善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工作制度,联合公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机构,加强案件移送和联合办案工作,完善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和发展联合打假制度,推动打假工作两法并举。(稽查一股、稽查二股、办公室)
(四)全面推动食品药品打假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打假的能动作用,提高食品药品打假效能。(稽查一股、稽查二股)
(五)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社会监督员制度,动员群众参与,形成强有力监管体系。(办公室、综合业务股、餐饮安全监管股)
(六)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绩效考核等工作制度、机制。全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示范创建工作,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落实。(餐饮安全监管股、稽查一股)
(七)推进企业社会道德建设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信用管理,制定科学、客观、操作性强的质量信用分级监管办法,建立企业信用记录、评估、奖励、失信警示和惩戒机制,敦促企业严格守法经营,全面加强质量管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办公室、餐饮安全监管股、综合业务股)
六、工作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2年2月至3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计划,确定打假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部署开展打假工作;召开动员大会,加强宣传、发动声势,让专项行动家喻户晓,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
(二)情况排查阶段(2012年3月至5月)。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发动群众举报、组织暗访摸查、开展监督抽验、加强互联网和广告监测、收集分析媒体报道线索等有效方式,积极开展线索排查工作,力争通过对重点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等进行“地毯式”排查,有效掌握一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行为的线索,为深入开展打击行动打下坚实基础。
(三)打击整治阶段(2012年3月至11月)。有组织、有准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集中查办一批案件,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确保取得明显效果和震慑作用。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对专项进行认真总结,肯定成功经验,查找突出问题,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形成一批打击食品药品制假售假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总结“三打两建”工作的成绩,交流推广“三打两建”工作经验,建立健全“三打两建”工作长效机制,确保“三打两建”工作落到实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局成立“三打两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和体系构建工作。行动小组办公室设在稽查一股,承担日常工作。
(二)加强合作、主动作为。切实加强与经信、公安、卫生、工商、质监、通信、邮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强大打假合力。要完善地区间、部门间案件通报协查和信息反馈、案件移交等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专项行动格局。要建立完善明察暗访制度,及时掌握制假售假新动向、新情况,对制假行为做到早研判、早把握、早打击、早控制,将假冒伪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行动迅速、打击有力。迅速掀起食品药品打假行动高潮,要大力开展打假线索、信息的摸查收集,找到制假售假的蛛丝马迹,顺藤摸瓜、追根查源,力争把小案办成大案、铁案。要抓住主要矛盾、找准要害,集中精力在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取得突破、赢得先机。要重拳出击、重点治乱、打准打狠。专项行动中,要坚持“六个一律”:制售假劣食品药品构成刑事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合法企业参与制假售假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许可证照并予以曝光;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许可证照;药品经营企业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等情形的,一律按情节严重吊销许可证照;互联网站发布虚假食品药品信息、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的,一律通报通信管理部门关闭网站;公职人员涉嫌包庇、通风报信的,一律通报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四)着眼长远、构建机制。着眼长远,以打促建,建立健全打假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的指导,坚持打防结合(与预防结合),打治结合(与整治结合),打扶结合(与扶持名优结合),打建结合(与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结合),建立健全部门联动、行业规范、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打击制假售假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成果。
&&& (五)加强宣传、壮大声势。在开展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积极宣传、主动宣传、善于宣传,及时报道打假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要坚持寓教育于宣传中,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公众懂法守法意识;积极开展饮食用药知识教育,提高公众合理饮食用药的科学素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餐饮服务环节各类违法行为及其危害以及法律责任,从根本上杜绝假劣食品药品的危害。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长效机制构建情况等以简报形式上报县“三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局“三打两建”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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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坚决打击制售“地条钢”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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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再次发布通知,坚决打击制售“地条钢”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省辖市、直管县(市)高度重视和加强打击制售“地条钢”违法行为,建立完善政府负总责的工作推进机制。省质监、工商、电力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通知发出后,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和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全面排查,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击取缔制售“地条钢”生产企业。目前此项工作正紧张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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