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收受红包礼金自查报告礼品礼金 违纪金额多少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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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材料
一、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方面
1.1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编制标准、配备标准和更新年限要求,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超范围配备和更新公务用车。
1.2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和个人捐赠车辆。
1.3不得使用公车进行非公务活动,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1.4实行公务用车统一停放管理,一般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1.5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制度,如实、清晰记载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和费用等信息。
1.6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不得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
1.7不得用公务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不得用公款报销私家车各种费用。
1、万某,华中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副院长兼基地建设与成果管理处处长、学校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负责人。2003年底,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配备一台公务用车。2004年至2013年底,万某负责该车辆的管理和使用,长期公车私用。违反了(1.3)。
2、牟某,青岛交通职业学校校长。牟某未经批准将学校购买的实习教学用车改变用途进行使用。违反了(1.1)。
3、李某,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2014年2月至2015年7月,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车西安接送孩子费用3078元、私车高速通行费1570元,共计4648元。违反了(1.7)。
4、郑某,福建顺昌县洋墩林业站站长。于2015年6月20日私自驾驶公车参加朋友聚会以及接送女儿。违反了(1.3)。
5、成某,隰县晋西革命纪念馆馆长。违规公款报销个人私车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2760元。违反了(1.7)。
6、布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昌都察雅县分公司驾驶员。2015年4月28日,其擅自驾驶公务用车前往察雅县幼儿园接小孩,被昌都市纪委督察组查获。违反了(1.3)。
7、徐某,左云县工商局原局长。2014年11月,徐某办理退休手续,直到2015年5月4日,一直未将县工商局一辆公务用车交回原单位,公车私用。徐某违反了(1.3)。
8、辛某,大同城区市容监察管理处直属二队负责人。2014年10月至2015年8月,经常驾驶本单位执法用车上下班,并将该车停放在本人居住的小区内,造成不良影响。辛某违反了(1.3;1.4;1.5)。
9、王某,吕梁市中阳县卫生局党支部书记、局长。2015年6月22日,王某在端午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了(1.3;1.4 )。
10、张某,夏县公安局原局长。2011年8月至2013年5月,在夏县公安局下属派出所施工期间,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向施工单位借用一辆帕萨特轿车供个人长期使用。违反了(1.2)。
11、苗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兼山西通信服务公司总经理。2013年2月,苗某乘坐价值52.5万元、排量2.4升的奥迪A6轿车,同时还有一辆价值145万元丰田越野车供其使用。违反了(1.1;1.3& )。
12、妥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胡吉尔台乡司法所原所长。使用公车前往景区旅游,违反了(1.3)。
13、2011年8月,临汾市汾西水利管理局在临汾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期间,时任该市汾西水利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的李某主持召开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以用水企业出资购买、汾西水利管理局租赁使用的方式,变相为本单位违规购置帕萨特轿车四辆。2013年9月,在全市公务用车配备使用专项检查工作和全省违规用车专项清退活动中,经该局现任党委书记、局长杨某同意,对这四辆违规公车未按有关规定申报和清退,一直使用至今。李某、杨某违反了(1.2)。
14、杨某,盂县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2012年12月7日,杨某与其丈夫使用警车到青岛看望女儿,该警车在青岛某小区停放一个星期,被网友拍照上网,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了(1.3;1.4;1.5)。
15、李某,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狼山法庭庭长。2015年6月28日上午,李某驾驶警车协调水费纠纷,办理完公务后,使用警车陪其亲属到古城办理私事。违反了(1.3)。
16、闫某,左云县审计局局长。2009年,闫某以开展税费清缴工作为由,向大同某煤炭企业借用一辆东风本田CR-V机动车,专项工作结束后,闫某未将该车归还企业。2011年、2013年左云县开展党政机关清退违规用车活动,县审计局及其本人既未申报,也未退还,直到2014年4月县纪委调查时才将该车归还企业。闫某违反了(1.2)。
17、侯某,平度市技工学校党支部书记兼校长。未经审批擅自购买公务用车,并登记在职工个人名下。违反了(1.1;1.3& )。
18、王某,江苏省赣榆县罗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2013年4月29日下午,王某因私事驾驶赣榆县罗阳镇水利站车辆,行驶至班庄镇赵班庄村附近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死1伤。4月30日下午,王某因交通肇事被刑拘。违反了(1.3)。
19、宋某,四川省松潘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2012年10月,宋某在调离县公安局到阿坝州公安局九黄机场分局任副县级侦察员前,以新单位上下班不方便为由,要求借用县公安局公车一辆,经同意后,宋某将该车用于其上下班和春节期间在成都使用,直到2013年4月。宋某违反了(1.2)。
20、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在2011年清车工作中上报虚假数据,并存在违规超编超标配车、摊派款项购车和借用车辆、违法使用车牌问题,至调查时未作纠正。违反了(1.1;1.2;1.6)。
21、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篑笃街道违规租用9辆公务车,租金和租期没有标准,租用手续不规范,且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违反了(1.2)。
【分析点评】
“车轮上的腐败”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种“腐败”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不仅严重浪费国家资财,也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从查处的这些案例来看,公车方面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两类:一是违规配备公车;二是公车私用。公务用车是党政机关用公款购买、用于公务活动的车辆,配备公务用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效率。公车与电脑、桌椅等办公设备相比,最大的特点是购置和使用成本较高。一辆车的购置费用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购置后每年还要刚性支出司机工资、燃油费、维护费、保险费等费用。正是因为如此,国家对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的数量和标准都有严格限制。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配备公车成了“待遇”,成为权力、地位、身份、面子的象征。不管单位大小、级别高低,先是力争“从无到有”,超编配车,有的基层单位实现了副科级以上干部“全覆盖”;然后就是“从有到好”,超标配车,相互攀比,美其名曰车是“形象”,车的档次体现了一个地区和单位的发展水平。超编超标配车,直接后果就是“三公”经费支出居高不下。有媒体统计后发现,公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占到“三公”经费支出的60%以上。由此可见,降“三公”经费首在治公车。
&&& 对于公车配备及使用,国家早有规定,但是在制度执行上打了折扣。早在1994年,中办、国办就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之后又多次作出调整和完善。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政府的“钱袋子”鼓了起来,与此同时汽车工业也进入一个黄金发展期,汽车的质量档次提高、车种车型增加。于是,制度规定在某些党员干部眼里就成了“落后于形势、不符合实际”的束缚,超编、超标配备公车之风日盛。归根结底,一是纪律观念淡薄,对有关制度规定缺乏敬畏,随意突破;二是享乐思想作祟,缺乏艰苦奋斗精神,贪图享受,未富先奢。
&&& 违规配备公车之所以风行,不仅是因为要“面子”,更是因为有“里子”。对很多人来说,有了一辆公车,就相当于免费拥有了一辆私家车——不论公私随时可以免费使用,有的单位还能给配一个兼具秘书职能的司机。有媒体经过调查后发现,一些单位的公车,实际上只有三分之一是真正因公使用,另有三分之一被领导因私使用,还有三分之一是被司机因私使用。从以上这些典型案例就可以看出,公车私用无处不在,旅游、探亲、扫墓、送孩子上学……公车俨然已经不姓“公”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公车私用似乎“不是个事儿”,党员干部用得心安理得,认为这点便利无可厚非;很多人是心生“羡慕”,觉得这是当官的好处。但随着公众权利意识、监督意识越来越强,“三公”经费越来越透明,人们开始觉得公车私用很是问题:凭什么花纳税人的钱买的公车,就能被党员干部免费用于办私事?
&&& 公车私用的问题,其本质是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公利私。公车私用这种发生在百姓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腐败”,最易引起群众反感,最易疏远党群干群关系。近几年,一些党员干部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致被群众围堵甚至打砸,影响社会稳定。有的党员干部酒后驾驶公车,违规违纪加违法,社会影响十分恶劣。还有个别党员干部甚至把带有行政执法标志的公车开到国境外旅游,被网友戏称为“跑到国外执法”,纪律观念何其淡薄?
2011年,中办、国办印发最新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做出了严格规定;中央纪委当年把公务用车问题作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几个突出问题之一,组织开展了专项治理,全国党政机关共清理出违规车辆17. 95万辆,违规配备公车的不正之风得到一定遏制。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铁面执纪,查处了大量公车私用问题,既体现了正风肃纪成果,也反映出公车私用之风积习甚深、不易根治。高压之下,有的地方和单位还出现了变种、隐形的公车违规行为:用公款租车,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用公款报销私车费用等等。从长远来看,既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备公车、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行为;也要通过完善制度、深化改革来根治公车腐败问题。比如,一些地方给公务用车装上GPS,实时监控;一些地方给公车涂上统一标识,方便群众监督;一些地方通过市场化、货币化手段来解决公务用车问题,大大降低了公务用车费用支出。但最根本而言,还是在于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只有分清公私界限、牢记公车姓“公”,才会自觉遵守规定,远离违规行为。
二、违规发放津贴补助或福利方面
2.1不得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
2.2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
2.3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
2.4不得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不得超标缴存住房公积金。
2.5不得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2.6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
2.7不得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
2.8不得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职工发放津贴补贴。
2.9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贴补贴。
2.10不得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改革性补贴。
1、黄某,中国船级社天津分社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06年底,黄某与部分班子成员口头商议决定,以发放加油卡方式,给予全体中层干部燃油补助,2009年6月配备部门工作用车后,仍保留部分中层干部燃油补助,直到2013年11月被上级单位叫停。此外,天津分社还存在为部分职工购买私家车保险,以限额报销发票方式给予全体职工疗养补助,以及重复发放个别职工未休年假补贴的问题。黄某违反了( 2.1;2.3;2.4;2.5 )。
2、战某,青岛三江学校校长超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违反了( 2.2 )。
3、李某,临汾市交通运输执法局浮山县分局局长。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该局借春节补助、伙食补助、加班补助等名义为本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补助款67865元。违反了( 2.1;2.7 )。
4、平某,黔南州龙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2011年1月至2014年6月期间,平某发放干部职工的加班费、劳务费、科室主任津贴、电话费共计44.9991万元。违反了( 2.1;2.4 )。
5、郭某、张某,翼城县隆化镇党委委员。2010年7月至2013年12月期间,二人在负责隆化镇宋家腰自然村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工作中,在该村分别领取补助3000元。违反了( 2.9 )。
6、陈某,左云县广播电视台台长。从2012年起,经陈某签批,县广播电视台以周末加班、安全播出责任制兑现奖等名义,共计发放补助117430元。其中,陈某个人领取12000元。违反了( 2.1;2.4 )。
7、李某,阳高县质监局局长。2014年1月21日,由李某签批,以春节值班名义为单位29人发放补助8700元;2014年5月,由李某签批,为本单位3人违规发放出车补助8400元。违反了( 2.1;2.7 )。
8、幺某,大同矿区燕子山街道党工委书记。2014年4月,矿区燕子山街道办事处以开展民兵常备应急分队训练活动为由,违规为街道本不应该领取民兵拉练补助的20名工作人员发放补助48000元。违反了( 2.10 )。
9、吕梁市交通运输执法局机关2013年、2014年分别超额发放日常绩效工资和加班值班费80.4万元、82.15万元。2013年,2014年以虚报实有在职人数的方式分别套取人头经费470.65万元和484.77万元。2014年至2015年3月违规发放职工督查补助15.23万元。违反了( 2.1;2.2;2.3;2.10 )。
10、裴某,阳城县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2013年7月签字支出32050元,违规发放应急值班补助。违反了( 2.1 )。
11、薛某,左权县安监局党支部书记、局长。2014年9月,左权县安监局在不符合高温天气条件下,一次性给职工违规发放高温防暑津贴,每人500元,共计3.7万元。违反了( 2.6 )。
12、王某,太谷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2012年至2015年,违规审批发放加油补助、巡查巡防补助等,共计21.907万元。违反了( 2.1 )。
13、韦某,寿宁县大安中学原校长兼党支部书记。2009年9月至2013年6月,韦某擅自同意八名教师以每月扣缴部分工资为条件离岗外出,隐瞒不报,并将扣缴的八名教师离岗工资合计177193元以下属企业或个人捐款名义入账,用于发放代课教师的补贴和招待费等支出。违反了( 2.8 )。
14、江某,同济大学离退休工作办负责人。2013年9月,同济大学离退休工作办公室虚报冒领退休职工重阳节慰问经费,主要用于年底向本部门19名干部发放每人1000元购物卡作为福利。违反了( 2.5;2.10 )。 
15、吴某,西安市青少年体育学校校长。2014年1月,西安市青少年体育学校违规为教职工发放奖金和购物卡。违反了( 2.3;2.5 )。
16、王某,鹰潭市第六小学原校长。王某违规给教职工每人发放150元一套的洗洁剂,共计人民币1.1218万元。违反了( 2.5 )。
17、2013年5月21日,在申报海南省规范化学校期间,海口市第三十一小学校长、校党支部委员郑某主持召开校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为全校教职工制作制服,共75套,每套980元,共计人民币7.35万元。该笔款项经郑某审批,报美兰区会计中心审核后,从海口市第三十一小学日常经费中支出。违反了( 2.5;2.6 )。
18、承德市承德县总工会公款购买购物卡,违规为单位职工发放津补贴,工会主席李某违反了( 2.6 )。
【分析点评】
&&& 津贴补贴问题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我国机关事业单位法定工资标准相对较低,且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考虑到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差异较大,因此,国家允许各地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财力状况调整津贴补贴。但由于有关规定不明确,某些环节缺乏有效监督,一些地方和单位津贴补贴发放逐渐失序。地方和单位在国家统一工资政策外普遍自行设定津贴补贴,名目繁多,资金来源不规范,水平相互攀升,不仅违反了国家财经纪律,导致收入分配不公,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防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死灰复燃,前清后乱,甚至边清边乱,扎实推进下一步工作,有必要就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如何给予处分进行规范,以严明纪律,惩治和预防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发生。
&&&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4" month="2" year="年2月4日,中央纪委印发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12〕4号)。《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出台后,与《解释》共同构成了比较完备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党纪政纪责任追究体系。
现有的福利费通常指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这就涵盖了国有及民营各类企业的发实物及购物卡、消费券行为。一些事业单位也参照上述做法。
在法定范围和法定程序内享受福利,是职工的正当权利。但是发放职工福利不能突破标准和程序。实践中,哪些福利可以发?应该怎么发?
&&& 根据相关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支出,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开支:一是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二是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三是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四是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五是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此外,“超额”的福利费还须按规定纳税。按规定,福利费不超出工资薪酬总额14%的部分可税前列支,超出部分应纳税。
&&& 更重要的是,隐性的福利要公开化、显性化,才能被有效监管。要消除的是特权性的福利,要规范的是不透明的福利,符合弱势职工权益的扶持性分配要更重社会统筹。
所谓津贴补贴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改革性补贴以及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 除此之外,不能自行新设项目发放津贴补贴,规定之外发放的津补贴都属于滥发;不能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津贴、补贴发放均有标准,各地各单位不得任意提高。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表面上看是集体内人人参与、人人得利,但实际上,违规违纪的源头在掌握了主要权力的领导身上。中纪委《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明确,“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
“集体研究”不是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挡箭牌”,党员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牢记中央八项规定,正确行使权力,将遵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成为一种思想自觉、行为自觉,决不以各种理由和原因而触碰“底线”、“红线”。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
3.1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不得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3.2不得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人员参加。
3.3不得通过分批宴请、分地宴请等隐形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3.4不得使用公务用车。
3.5办理生日、乔迁、升学等喜庆事宜,不得邀请非亲属以外人员参加。
1、肖某,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原党总支书记。2013年5月1日,为其子举办婚礼。肖某虽在婚宴前曾向学校纪委报告,纪委强调了廉政规定,并明确提出不能大操大办的要求。但婚礼当日,他摆婚宴38桌,其中肖某的同事及朋友7桌,收取礼金25000元,在教职员工中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了( 3.1;3.2 )。
2、方某,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4年1月6日,方某按照有关规定向驿城区纪委递交了儿子婚宴待客18桌的备案报告,宴请人员范围为亲朋好友及同学。1月10日至13日,方某分4次设宴32桌,且计划持续宴请,因被及时查处终止。除宴请报告的亲朋好友和同学外,方某还通知并宴请了驿城区教体局二级机构、乡镇、区直等24个单位的部分工作人员,并收受其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违反了( 3.1;3.2;3.3 )。
3、刘某,四平市铁东区住建局市容卫生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2015年5月16日,借儿子满月之机举办酒宴,除亲属外,刘某还通知了原单位同事参加,收受礼金52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了( 3.5 )。
4、丁某,吉林省通化县光华镇中学校长。2015年2月操办女儿婚礼收受礼金、使用公车接送亲朋好友。违反了( 3.1;3.4 )。
5、史某,侯马市交警大队宣教科负责人。2015年9月14日,史某未如实向组织申报女儿结婚事宜。9月27日、9月28日邀请本单位绝大多数正式民警及本科室协勤人员共计104人参加女儿婚宴,两批次设宴27桌,并违规收受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了( 3.1;3.2;3.3 )。
6、秦某,夏县中医院职工。2015年9月4日,秦某违规操办搬家宴请,共设宴21桌,通知单位同事25人及部分朋友等非亲属人员参加宴请,并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3600元。违反了( 3.2 )。
7、李某,临汾市翼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15年4月26日,李某为其子操办婚事,先后分2次邀请370余人,超过原申报规模,其中宴请管理和服务对象52人,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违反了( 3.1;3.2;3.3 )。
8、倪某,苏州市相城区望亭中医院副院长。为女儿大办生日宴89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违反了( 3.1 )。
9、吴某,南靖县金山中心小学副校长。2014年6月14日,吴某与其丈人一起在金山镇荆美新村共同举办新房乔迁宴,收受礼金。违反了( 3.3;3.5 )。
【分析点评】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不少干部因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受到处理,其中又以为子女操办婚事居多。本来是全家的大事,干部却因此受处理,并不是因为组织和纪律“不近人情”,而是因为办事“变了味儿”。从查处的这些典型案例我们不难发现,违反纪律规定的不在于婚丧喜庆事宜本身,而在于其不当的形式和内容:“大操大办”,“公车私用”,“安排公职人员现场服务”,“违规收受礼金”,“公款送礼”……这些问题往小了说,是奢靡之风,是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往大了说,背后可能就存在利益交换和腐败问题。
近年来,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事件屡见不鲜,在一些地方甚至形成了风气。这首先反映了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的淡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指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作为党员干部,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必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党的纪律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做出了明确规定,党员干部就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决不允许置若罔闻、我行我素。
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所以风行,还因为它已经成了少数人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借机敛财的重要渠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家中有“要事”,除了亲戚朋友要“随份子”,一些管理和服务对象、本单位下属也都要去表达“心意”,有的是借机靠拢、趋之若鹜,有的则是无可奈何、不得不为。借机靠拢者,无非是看中了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于是抓住“重要节点”输送利益,看起来名正言顺,背地里必然会有见不得人的勾当;无可奈何者,则是畏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不管是否有求于人,不管个人交情如何,不去表达总不心安,总怕被领导“穿小鞋”。长此以往,党风政风必然败坏,一些领导干部也必然会逐步滑向腐败深渊。
有的党员干部心中可能会认为,婚丧喜庆收点礼金是人之常情,大操大办图个场面是地方风俗,只要不搞权钱交易,就不算违反纪律。的确,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很多地方都存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现象,讲排场、比阔气,要“面子”不要“里子”的奢靡之风盛行,不时会有富豪百万千万嫁女之类的新闻见诸报端,刺激人们的神经。中国是个人情社会,人情往来的意义原本在于情感联络、价值共享,婚丧喜庆只是情感表达的场所,礼金礼物只是情感表达的载体。当婚丧嫁娶都大操大办、追求场面,收送礼金都相互攀比、成为负担,所谓的人情往来就被异化了,所谓的风俗也就成了不良习俗。作为党员干部,应该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主动抵制不良习俗。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新中国成立60多年,改革开放30多年,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仍然有大量群众生活贫困。我们刚刚解决温饱、过上小康生活,决不能未富先奢。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党至少还要带领人民奋斗几十年,才能基本实现现代化。王岐山同志指出,党风政风与社风民风紧密相连、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党风决定民风,民风影响党风。因此,共产党员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必须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优良作风,传承发扬勤俭节约、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以优良的党风促进民风转变、移风易俗,推动社会风气健康发展。
刹住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之风,最终要靠严密的制度来规范。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底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对党员干部文明节俭办丧事作了具体规定,就是一项关乎党风政风民风的重要制度。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明显成效,党风政风出现可喜变化,首先在于中央政治局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同时也在于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正风肃纪、强化执纪监督。制度如果得不到刚性执行,必将成为一纸空文。在这些典型案例中,不少党员干部也按照当地规定向组织申报了婚宴的规模等事项,但实际操办的规模远大于申报规模,这充分暴露了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督缺位的问题。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担负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提醒,强化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以制度的刚性和纪律的硬约束保证转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
4.1不得违规收送年货节礼、购物卡、充值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4.2不得利用现代物流快递、以礼品册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通过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匿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1、樊某,酒泉市瓜州县退牧还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13年9月,樊某用公款对前来考察草畜产业项目的外省某公司工作人员,赠送价值6000元的枸杞。违反了( 4.1 )。
2、孙某,阳高县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3年至2014年,孙某用公款购买烟、酒、水果等共计支出5.1882万元,用于超标准公务接待;2015年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节礼17份共计支出3570元。违反了( 4.1 )。
3、刘某,肇东市姜家中心小学校长。2010年至2014年,连续5年收受该校借调人员张某的节日礼品累计2000余元。违反了( 4.1 )。
4、王某,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环保庭副庭长。违规收受当事人赠送的香烟、白酒、2000元购物卡和草鸡蛋等节礼。违反了( 4.1 )。
5、胡某,宁波市北仑区城管局执法大队白峰中队常务副中队长,违规收受提货券、购物卡。违反了( 4.1 )。
6、阳某,益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2012年至2014年,阳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微信红包、礼金1.9万元。违反了( 4.2 )。
7、王某,沁水县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某分别于2013年春节和2014年元旦两次收受本单位职工食堂承包人赠送的购物卡共计3000元。违反了( 4.1 )。
8、张某,铜仁市德江县袁场中学副校长。2013年10月安排学校虚列采购项目套取寄宿生生活费资金,部分用于公款送礼。违反了( 4.1 )。
9、孙某,某大学原校长。校庆期间,为前来参加活动的上级领导每人发放一张笔记本电脑的提货券。违反了( 4.2)。
10、王某,天津宝坻区景苑小学副校长 (主持工作)。2014年以来,经王某同意,景苑小学违规购买赠送节礼。违反了( 4.1 )。
11、叶某,延庆县张山营镇党委书记。2013年上半年,北京辉煌假日度假酒店试营业前,叶某个人决定,以张山营镇政府名义用公款14万元购买某品牌钢琴一架赠送给辉煌酒店。违反了( 4.1 )。
12、周某,北京金隅商贸公司副经理兼上海金隅三明公司经理。2014年1月16日和1月22日,上海金隅三明公司在上海某超市发展有限公司以劳保用品等名义,购买商业购物卡共计5.5万元,周某及班子成员分别送给相关业务客户。违反了( 4.1 )。
13、江某,中粮肉食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中秋节前,时任中粮肉食公司总经理江某提议并决定将部分新产品送中粮集团有关人员“试吃”,送出礼品113份,合计金额53788兀。违反了( 4.1 )。
【分析点评】
&&& 中国讲究“礼尚往来”。人的社会属性使得每个人都需要人际交往和情感沟通,礼物则是情感的载体,通过收送礼物,即以物质方式完成了精神表达。父母给孩子送压岁钱,是为了祝福孩子茁壮成长;朋友之间相互赠送礼物,是为了增进友谊;恋人之间相互赠送礼物,是为了表达爱慕之情。此类种种,皆属人之常情。但如果收送礼金礼品的行为掺入了公共权力和私人利益,“礼尚往来”就变成“利尚往来”了。总结以上这些违规收送礼金礼品问题的典型案例,大体有两类:一是公款送礼;二是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但不管是哪一类,都是违规违纪,甚至违法。
八项规定出台之前,公款送礼之风不可谓不盛。首先是送礼场合无处不在,小到单位内部开个总结会,大到地方领导进京“跑部钱进”,以及平时上级到下级视察检查,都是公款送礼的重要场合。其次是送礼内容五花八门,既有茶叶烟酒等“土特产”,也有从几百到几千不等的红包或支付凭证,当然也少不了暗藏玄机的特殊月饼之类。第三是送礼动机各不相同,有的是重在平时联络感情,搭建“关系网”,以备关键时刻不时之需;有的是争取上级肯定和支持,谋求政绩或一方利益;有的则纯为一己之利,比如跑官要官。归结起来,就是用公款搞公关。送礼的花公款谋政绩求私利,收礼的得实惠用公权送人情。“拿人家的手短”,以“礼”开道,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秉公用权便无从谈起,违规使用公款是其一,败坏党风政风是其二,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其三,影响何其恶劣?
公款送礼亟需整治,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同样法纪不容。现实中党员干部收受礼金的行为往往与受贿密切相关。有的党员干部一开始能够坚守底线,偶尔收点小红包、小纪念品,慢慢就发展成收大红包、贵重礼品,到最后就突破底线,“收钱办事”,彻底蜕变为腐败分子。有的党员干部则是以收礼为名、行受贿之实,借本人、亲属生病住院、搬迁新居、婚丧嫁娶等时机,自己或通过亲属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巨额礼金,表面上没有承诺,当时也没有办事,但关键时刻总能给对方以“重大关照”,真可谓“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千里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往往是党员干部腐化的开始。正因如此,党纪国法都对党员和公务员收受礼金礼品做出了明确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铁面执纪,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检查、抽查,狠刹公款送节礼年货等不正之风,取得了明显成效。高压之下,过去一些明目张胆的行为现在披上了“隐身衣”。比如,一些党员干部遇到婚丧喜庆,宴席不办了,但红包礼金照收;一些公款送礼隐蔽化,礼品册、电子礼品卡成为新的送礼方式,一个快递、一条短信、一个密码就能完成送礼。面对这些新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瞪大眼睛发现问题,继续强化执纪监督。同时,要严格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对设立“小金库”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坚决堵住侵蚀滥用公共资金的黑洞和后门,斩断公款送礼的源头。要加强教育,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的危害性和违纪性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五、公款国内、出国境旅游方面
5.1国内差旅活动,应从严控制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5.2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5.3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应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5.4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
5.5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经费预算以外资金作为出国经费,严禁向所属单位、企业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费用。
5.6不得违反规定乘坐民航包机,不得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5.7不得安排超标准住房和用车,不得擅自增强出访国家或者地区,不得擅自绕道旅行,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时间。
1、周某,郴州市嘉禾县原就业服务中心主任。2012年11月28日至12月7日,周某在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情况下,以学习考察名义前往欧洲旅游,公款报销费用1.732万元。违反了( 5.3;5.4 )。
2、邢台市隆尧县固城镇卫生院院长王某,违规接受药品销售人员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了( 5.5 )。
3、李某,天津大学后勤保障部副部长。2014年11月,李某在赴海南大学考察交流结束后,在工作日组织其他2名干部一起赴三亚等地旅游,并以考察名义报销与考察无关的土特产及住宿费用。违反了(5.5; 5.7 )。 
4、刘某,天津市蝶泉地热开发有限公司经理。2013年4月,刘某公款购买天津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卡。2014年5月14日至19日,刘某妻子及其亲属4人赴桂林旅游,用该卡支付旅游费用7000元;2014年11月,刘某全家参观天津某海洋世界,用该卡支付旅游费用500元,共计7500元。违反了( 5.1;5.5 )。
5、孙某,青浦区白鹤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该校组织教师考察活动时,擅自改变青浦区教育局审批的学习考察线路,赴广西公款旅游,期间通过旅行社办理出境手续,至越南旅游,人均费用7700元,由学校经费支出。违反了( 5.5、5.7 )。
6、庞某,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2012年8月,时任市广电局副局长庞某(现任石景山区委组织部长)带团赴希腊、西班牙培训十天,违规增加出访城市,除进行2个半天的公务活动外,其余时间用于观光旅游。违反了( 5.3;5.4;5.7 )。
7、赵某,晋城市高平一中党总支书记、校长。2015年7月11日至20日,高平一中组织52名教师借赴华东师范大学培训之机,去苏州、无锡、上海、杭州4地旅游,并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食宿费用。违反了( 5.2;5.7 )。
8、朱某,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刘某,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2014年3月至6月,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分别由朱某和刘某带领,分两批组织67名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赴台湾科技大学培训。培训期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增加3天时间,以文化参访名义到日月潭、故宫博物馆、台北101大楼等景点旅游,两次用公款支付旅游费用共计21.6532万元。违反了( 5.2;5.3;5.4;5.7 )。
9、黄某,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地下建筑与工程系系主任。2013年7月,该系组织约40名教师赴贵阳召开学科建设研讨会。会议期间,组织33名教师赴黄果树景区旅游。违反了( 5.1;5.2 )。
【分析点评】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查处了一批公款旅游类的违规问题。公款旅游大多冠冕堂皇地打着公务活动的旗号。近年来,借开会、培训、考察、调研之机,到风景名胜“走一走”,甚至到国(境)外“转一转”,已然成为很多党政机关的习惯性做法。公款旅游危害有三:一是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款;二是滋长享乐主义,玩风胜过干劲;三是损害党和国家形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公款旅游陋习甚深,积重难返,以致八项规定出台后仍屡屡有人在这方面顶风违纪“撞枪口”。 群众不时会发现这样一些特殊的人:有的开着公车到景区,毫不避讳,特别扎眼;有的“游客”前呼后拥,一路VIP通道,必是某方大员;有的“旅游团”建制整齐,来自某地某局……老百姓看在眼里,气在心里,长此以往,谈何血肉联系?很多时候,公款旅游都是披着公务活动的外衣进行的,美其名曰在公务之余“顺便考察”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风土人情。有的的确是公务为主、顺便“考察”,有的则是“考察”为主、顺便公务。
公款旅游之所以成风,首先在于党员干部享乐主义滋长。一些单位和地方把组织党员干部公款旅游看作是一种理所当然的福利,每年安排几次已成惯例,党员干部也将此视作公职人员的优越性。在公务接待过程中,安排公款旅游已成了“明规则”。上级单位来检查、调研,兄弟单位或地区来考察、交流,工作之余一定要适当安排在当地的风景名胜“转一转”,这样才算接待到位。甚至上级领导的亲朋好友来旅游,也要公款接待。其次在于公款支出监管不严。因为是花公款,所以才乐此不疲,趋之若鹜,以致成风。一天能开完的会议被安排成三天,能在本地开的会议非要安排到外地,以会议名义安排出旅游时间和地点,还能以会议支出名义报销旅游费用。有的单位公务接待费用严重超支,就在账务上做手脚,以购买办公用品等其他形式报销。
公款旅游发展到极致,就是公款出国(境)旅游了。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开始有计划地安排党员干部出国考察或培训,既开阔了视野、学习了国外先进的公共管理经验,又促进了交流、增进了友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发展到后来,有些出国考察、培训已经异化为领导干部的一种福利待遇,而不再是出于真正的工作需要。一些党政机关争取出国考察、培训的机会,变相催生了为此服务的中介机构。这些中介机构从伪造邀请函到国外行程安排“一条龙”服务,所谓的出国考察、培训变成了赤裸裸的公款出国旅游。一名干部到欧美考察培训一次,花费都在数万元以上,公款出国(境)团组泛滥,是前些年“三公”经费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有的还向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摊派费用,甚至挤占、挪用其他公共资金,滋生腐败行为。更有一些党员干部在公款出国(境)旅游过程中出入色情、赌博场所,严重败坏了党和国家的形象。
公款出国(境)旅游危害甚巨,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三令五申要求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行为。中办、国办于2008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对控制出国总量、规范出国审批、强化经费约束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外交部、监察部、财政部等十部委于2008—2011年联合开展了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公款出国(境)旅游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规模大幅下降。
中央八项规定明确提出,改进调查研究,除工作需要外,不去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围绕外交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中央领导同志说到做到、践行承诺,为全党作出了表率。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之风也得到有效遏制。但从执纪监督情况来看,公款旅游问题仍时有发生,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也是禁而不绝,这充分说明不良作风的顽固性、反复性。治理公款旅游之风,既要管好人,也要管好钱。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过去一些“习惯性”做法的违规违纪性质,自觉摒弃并反对享乐主义思想,增强纪律观念和宗旨意识。要严格公共资金管理和监督,严肃财政纲纪,整饬财经秩序,强化审计监督,详细公开“三公”经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用好用对纳税人的每一分钱。
六、楼堂馆所违规问题方面
6.1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得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有关要求。
6.2不得在超标办公室多放无人使用桌椅、多设处(科)室牌或座位牌,伪装成多人办公。
6.3不得将办公室分割出走廊、会议室或会客室,仅供领导干部一人使用,造成二次浪费。
1、闫某,黑龙江萝北县国土资源局局长。2014年11月,黑龙江萝北县国土资源局在办公室分配使用过程中,不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造成个别办公室面积超标。违反了( 6.1 )。
2、保定市安新县端村镇党委书记杜某、镇长陈某,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违反了( 6.1 )。
3、殷某,吕梁市离石区供销社主任。在清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时,明退暗不退,仍继续使用超标准超面积办公用房。违反了( 6.2 )。
4、蔡某,四川省荥经县委书记。2012年7月,蔡某提议并决定由荥经县国资公司以每套360万元的价格购买某房地产公司的10套别墅,经装修后用于荥经县13个部门办公。违反了(6.1)。
5、董某,某高校主要领导。因其办公室面积超标,在上级纪委检查期间,将其办公室分割出一间会客室,仅供其一人使用。违反了(6.3)。
【分析点评】
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是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切入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李克强总理作出庄严承诺: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这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党中央对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的清醒认识,彰显了厉行节约、狠刹奢侈浪费之风的坚强决心。
&&&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下大力气治理楼堂馆所违规问题,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下发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要求,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要看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违规修建楼堂馆所、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不良风气并未完全刹住。比如,有的违反审批程序和基本建设程序规定,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有的违规建设,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严重超标;有的搞豪华装修,建设成本和装修成本过高;有的违规筹集建设资金,不惜举债、摊派,甚至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有的违规兴建宾馆和休闲场所,美其名曰“培训中心”、“办事处”,实则用于拉关系、搞接待;有的甚至“暗箱操作”,利用修建楼堂馆所之机实施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等不法行为。这些不良现象和风气,是“四风”问题的典型反映,是严重的铺张浪费行为,也是一种滥用权力的腐败行为,不仅极大地浪费公共资金和国家资源,加重人民群众的负担,而且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侵蚀党员干部队伍,危害党和人民的事业。
楼堂馆所违规问题的出现,有其主客观方面的根源。从主观来说,有的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宗旨意识淡漠,“当官做老爷”的思想严重,热衷于“修官衙”、摆阔气;有的政绩观错位,把修建办公楼当做政绩,当成拉升GDP的手段,甚至认为“办公楼修得阔气些,有利于招商引资”;有的享乐主义思想严重,贪图享受,追求奢靡;有的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作风独断专行,不按制度和程序办事,甚至目无法纪,利用办公楼建设项目中饱私囊。
从客观方面看,楼堂馆所建设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相关部门监管乏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在监督和惩处机制设置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弹性大,力度小。在监管力量上,楼堂馆所建设涉及的项目审批、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分属不同部门监管,牵头监管责任不明确,存在“九龙治水”的现象,导致监督乏力,而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仍然不够。在违规行为惩处上,失之于轻,没有形成强力的震慑,等等。
坚决治理楼堂馆所建设违规问题,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治理楼堂馆所违规问题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切实抓出成效。
治理楼堂馆所违规问题,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古人说:“官不修衙,客不修店”。政府的权威绝不是靠办公楼的威严来树立的,领导干部的政绩也绝不是靠办公楼的气派来树立的。要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宗旨教育和纪律教育,使其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纪律意识,把精力放到谋发展、促和谐,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上来。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党全社会蔚然成风,并转化为领导干部的价值准则和实际行动。
治理楼堂馆所违规问题,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打造“无缝连接”的监管链条。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审批责任制和内部监督机制。财政部门要严格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增强预算透明度,对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办公楼建设项目一律不下达财政预算,把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预算支出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设部门要加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编制的管理和工程造价标准的制定工作。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治理楼堂馆所违规问题,必须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3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对政府性新建楼堂馆所,要一查到底、严肃问责,释放出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我们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治理楼堂馆所违规问题领导不力者、监督不力者,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者,应坚决整改,整改不力者要严肃处理;对违法违纪建设楼堂馆所者,特别是利用楼堂馆所建设搞权钱交易中饱私囊者,应发生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把“问题暴露在阳光下”,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予以通报曝光,公开处理,形成震慑效应。
治理楼堂馆所违规问题,还应避免形式主义,防止出现偏差。在党政机关超标办公用房清退整改工作中,不少地方在房间里打隔断,或配一套办公桌椅,把超标部分改造成接待室,甚至干脆大门紧锁闲置起来,这显然是一种形式主义和“应付”思维下的“急就章”,反而造成了更大的浪费。这要求我们清理整顿超标办公用房,要因地制宜、通盘考虑,把削减领导干部办公面积与改善基层公务人员的办公环境相结合,或者置换出部分面积投入市场,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治理楼堂馆所违规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要迎难而上,善作善成,驰而不息,久久为功,长期抓、反复抓,不断以治理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七、违规公款吃喝、接待方面
7.1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7.2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7.3不得转移到单位食堂、农村人家,以及公款雇人做饭、吃喝玩乐。
7.4不得通过单位食堂下账,购买数额较大的高档烟、酒、茶,以及为单位报销违规接待费用。
7.5不得将公务接待费转移到招商、外事、科研等部门或下属企业,以招商引资、外事接待、学术交流等名义公款吃喝。公务接待中,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标准规定。
7.6不得向各类酒店以会议费等形式拨付资金,变相接待。不得采取大额消费拆分结账、阶段性结账、延期结账或先消费事后结账方式,规避查账等问题。
1、高某,天镇县赵家沟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高某在担任县住建局局长期间,2013年1月至7月,批准支出会议费318074元,其中实际支出会议费64718元,其余253356元均以会议费列支招待费,且列支的招待费超标。高某违反了( 7.2 )。
2、陈某,晋城城区钟家庄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2014年9月,借拓展训练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构成挥霍浪费行为。违反了( 7.5 )。
3、李某,太原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2013年1月至3月,李某借召开工作务虚会、座谈会和调研之机连续三次公款宴请,共计花费91700元。其中,“务虚会”支出(包括住宿费、酒水餐费等)85661元,以“全市电教(远程)工作会议”会议费名义,公款支付其他两次宴请费用6039元。李某违反了( 7.2;7.5 )。
4、董某,霞浦县十一中校长。10月17日,董某由霞浦县十一中副校长提任该县四中校长,2013年10月30日董某为该校副校长提拔到其他学校任职用公款安排3桌酒席为其送行,花费2200元。违反了( 7.4 )。
5、2015年4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接待外地考察团时,未能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超规定人数陪餐,工作日午间饮酒,在上班时间进入监管对象酒店KTV娱乐场所消费,安排并陪同考察人员泡温泉。凉城县食药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赵某违反了( 7.5 )。
6、某市委领导回乡看望父母,受到当地政府的热情接待,在当地最好酒楼为其接风洗尘。当地政府违反了( 7.1 )。
7、苏某,南靖县山城育才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2013年2月至2013年12月,山城育才学校共计接待有关单位安全宣传、检查、教研教改等公务用餐超标准安排陪餐人员38次,计155人,超标准用餐29次。苏某违反了( 7.5 )。
8、李某,北京市文化局党组成员、北京京剧院院长。2013年5月至8月间,北京京剧院通过虚增会期和参会人数等方式累计召开会议四次,并存在会后发放农特产品问题,共计花费19万余元。四次会议的全部费用均使用财政补助资金支付,列支在会议费项下。李某违反了( 7.5 )。
9、陈某,某职高校长。陈某经常在学校食堂接待亲朋好友,并由学校教授餐饮的教师亲自下厨操刀。席间烟酒开支全部通过食堂下账。该校长违反了(7.1;7.3;7.4)。
10、李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北方建设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2013年9月6日上午,北方建设集团公司在下属某项目部召开“党建带团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中午,31名参会人员在奎屯水库某餐厅就餐、饮酒。违反了( 7.5 )。
11、2013年9月5日,黑龙江省工信委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韩某带队到大庆无线电管理处和无线电监测站检查工作。中午,大庆无线电管理处处长何某等人在某酒店宴请检查组,并饮用了白酒和啤酒,餐费在管理处按招待费科目予以核销。何某违反了( 7.4 )。
12、陈某,海南省临高县美良中学校长。2011年6月至2013年8月,该中学经时任校长陈某批准,在7家酒家安排公务接待和工作误餐,赊账金额达215643元。此外,2013年1月至8月,该校在6家经营性饭店安排公务接待和工作误餐时,共有53次消费香烟、白酒、高档菜肴及野味,金额共计26392元,其中陈某参加用餐44次、餐费24947元。违反了( 7.4;7.6 )。
13、2013年1月25日,澄江县农业局利用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之机,安排下属站所提供自产大米、畜禽、蔬菜等,邀请职工家属和涉农相关单位等400余人就餐,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了(7.1;7.5)。
14、陈某,辽宁省抚顺社会科学院院长。2013年5月至8月,陈某借参加全国会议、“五四”、“七一”、“八一”等节庆日,多次组织旅游、参观和会餐活动,共花费49541元,违规核销5243元。违反了(7.4)。
15、杨某,北京市房地产科研所党总支书记、所长。2013年1月11日,市房地产科研所借召开工作年会之机,集体聚餐、抽奖及KTV娱乐活动,共消费94321元。调查期间,科研所领导班子成员退还奖品款项32636元。违反了(7.5)。
16、张某,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京坑村党支部书记。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陆续邀请黄江镇有关部门和企业人员吃年饭,共邀请20批、约950人次参加,共花费21.38万元。违反了(7.1)。
【分析点评】
&&& 中央颁布八项规定以来,公款大吃大喝的不良风气得到一定程度抑制,一度出现豪华饭店门庭冷落、高档烟酒价格跳水、白酒企业股价下跌的现象。但此风并未完全消停,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很盛。分析以上查处的典型案件,大体可分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公款聚餐,大吃大喝;二是违反公务接待标准,搞超标准、超规模接待;三是利用召开各类会议之机,组织群体性聚餐,甚至发放土特产、纪念品,搞公款旅游。
&&&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公款大吃大喝,看上去似乎是一些不起眼的小问题,但面广量大,造成的浪费十分惊人。有的官员一顿饭的花销,可能抵上一个农民几十年的收入!“俭则约,约则百善俱兴:侈则肆,肆则百恶俱纵。”公款大吃大喝,与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是背道而驰的,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格格不入。人民群众往往就是从身边党员干部的举止来评判我们党的,如果干部每天忙于应酬,醉醺醺、昏沉沉、轻飘飘,会给群众留下怎样的印象?公款大吃大喝,吃掉的是国家资产,吃掉的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吃掉的是党心民心,是党的执政基础!
公款大吃大喝之风,从一定程度上是官场不良习气的折射。在一些领导干部的眼里,公款吃喝不算什么问题,这是工作需要,招待客人吃饭,不仅代表主人的热情和礼仪,还能增进了解和交流,甚至以吃饭是为了招商引资、树立形象和造福百姓为托词,“接待就是生产力”。还有一些人认为,现在吃吃喝喝、赚公家便宜的人太多了,与其保持操守,不如随波逐流,即使清查起来,也是法不责众,检查一阵子,享受一辈子。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些行为看似不起眼,实际上是想方设法利用手中的权力捞点好处,任由其发展下去,离腐败也就不远了。
不可忽视的是,公款吃喝背后也存在着巨大的利益驱使,成为诱发腐败的直接动因。有些部门跑资金、争项目、要政策,有些干部跑门子、拉选票,都靠吃喝开路。于是公务接待的规格越来越高、开支越来越大。
公款大吃大喝是社会顽疾,必须以猛药治疴的姿态加以治理。首先,要加大惩戒力度,特别是要增强惩处的普遍性,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破除干部的侥幸心理。前些年,为了治理公款吃喝问题,也曾出台了不少文件,但“几十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究其原因就在于没有落到实处,惩处不力。当前在中央禁令的高压之下,公款吃喝行为日益隐蔽,开始向会所、公共食堂、农家乐等私人化、隐蔽化场所转移,“农家乐里摆酒席”,“矿泉水瓶里装茅台”,呈现出新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瞪大眼睛,加大对公款吃喝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依纪依规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让违规公务消费行为确实承担责任。
刹住公款吃喝之风,还要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陆续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一系列党内法规。今后,一方面,要出台严控公款吃喝消费总量及消费标准的措施,从中央到地方制定相应的公务接待规范和标准,并纳入公共预算;另一方面,要严格公款消费审批程序和报销制度,用法制化堵住漏洞,切断公款吃喝的支付渠道。
对公款吃喝问题的监督,媒体和公众是一股非常强大的力量。要将公务接待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对每年的公款吃喝消费的具体事项公开在网上披露,接受公众监督。要畅通违规公款吃喝的举报渠道,使公款吃喝行为成为“过街老鼠”,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
八、其他方面
8.1不得设立“小金库”且用“小金库”资金送礼金、购礼品和商场预付卡、发放津补贴、报销吃喝和旅游费用。
8.2不得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得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得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健身活动等。
1、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晋中市祁县政协主席孔某指使祁县政协办公室原主任(现祁县第二中学校长)王某、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程某等人以“虚开飞机票”等名义共套取国家财政资金34.4万元。利用这笔资金,孔某与王某、县政协信息中心副主任张某、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师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程某等频繁公款吃喝,直至5月26日被立案调查,期间还多次公款洗浴、公款旅游、公款报销烟酒、公款支付其它个人开支。违反了( 8.1 )。
2、2011年9月至2014年6月,沙洋县沈集镇沈集中心小学通过虚列学生食堂生活物质开支的方式,提取利润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教师津补贴、节假日福利等。违反了( 8.1 )。
3、2014年底,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郑屯教育集团主任兼郑屯中学校长陈某与郑屯中学副校长徐某等商议,将未发放的贫困生生活补助资金、 2014年学生生活费、学校小卖部租金等共计45万余元,作为学校“备用经费”。2015年1月至4月,该校从“备用经费”中借支19.5万元支付学校工程建设,给学校行政班子及教研组长发放奖金2.16万元。违反了( 8.1 )。
4、泉州市德化县第三中学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该校副校长郑某、总务处主任陈某、办公室主任郭某等3人负责经手收取费用共计170余万元。该项收费经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列支150余万元后,将余额20余万元在账外用于购买电教、体育器材及茶叶、海鲜等物品。违反了( 8.1 )。
5、2010年3月至2013年11月,晋中市介休市司法局原副局长、公证处主任相某安排单位职工违规收取公证费元,私设“小金库”,给本单位职工滥发奖金补助及福利278198元,并支出烟酒茶及招待费92461元,相某个人支出15000元。违反了( 8.1 )。
6、苗某,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2013年10月30日,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待某考察团一行8人,中午安排宴请超过该局内部制定的接待标准。违反了( 8.2 )。
7、唐某,达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2013年7月3日,达州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某和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某等人出差回到达县,唐某安排谢某以及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某一行在达县某酒楼用餐,席间喝了两瓶茅台酒。饭后,唐某又安排谢某、刘某等人至达县某娱乐会所唱歌、喝酒,以上共计消费公款5700余元。违反了( 8.2 )。
【分析点评】
近年来,“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私设“小金库”的问题仍有发生,不仅给国家和单位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而且诱发和滋生了腐败行为,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使一些领导干部走上了违纪违法之路。
很多人对“小金库”这个词耳熟能详。究竟什么是“小金库”,也许并非人人都能说出个一二三。2009年7月,中纪委在《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文件中指出,“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该不该设立“小金库”?当然不该。因为国家三令五申,严加禁止。但是,为什么有些人却照设不误呢?无非抱着侥幸心理,自以为手段高明,能够做到天衣无缝。一些人之所以冒险设立“小金库”,其实动机很简单,目的之一就是把“小金库”里的资金当成私房钱,花起来比较顺手,自己可以随心所欲加以支配。
众所周知,有的开支从正规的财政渠道根本不能报销。比方说,超标准购买汽车或高档办公用品,巧立名目发放各种奖金或津贴补贴,公款大吃大喝或变相公费旅游……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这些千奇百怪的开支,都很难摆上桌面,领导干部更不会自掏腰包,眼看不能名正言顺报销,索性在设立“小金库”上动脑筋。当然,“小金库”不论大小,都不会从天而降,一些人为了拥有这块肥肉,或者违规收费、罚款、摊派,或者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等名义套取资金,或者虚列支出转出资金……总之,为设立“小金库”简直不择手段。
“小金库”名字虽小,危害却极大,不但扰乱了经济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还严重腐蚀了党员干部队伍,诱发和滋生了腐败现象。因此,必须严厉惩处并大力遏制设立“小金库”行为。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是严肃财经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必然要求,更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
“小金库”并非人人都能设立,只有那些在一个单位部门或者科室说了算的领导干部才有便利条件。因此,无论清理已设立的“小金库”还是预防新的“小金库”出现,都应该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既要打好预防针,更要出重拳用猛药。当然,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唯有真正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才能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而不会违规设立“小金库”。
补充部分:违反工作纪律方面
&&& 1、2013年9月22日,包头市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回民街棚改搬迁攻坚大会。包头市商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王某等8名干部无故未参加会议或无故迟到,并代由市商务局科长龙某签到。
2、2013年11月5日下午,黑龙江省集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某工作时间召集副局长杨某和干部蔡某、董某、赵某,在单位打麻将。
3、2012年至2013年,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副镇长许某工作失职,造成14户业主入住近一年却无电使用。
4、2014年6月6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推进办副主任刘某应社会人员赵某之邀,前往其朋友童某家吃饭。饭后,在童某的麻将室代赵某与其他社会人员一起带彩打麻将。
5、谢某,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司法所所长。2013年9月13日,省暗访组督查干部签到及在岗在位情况,发现谢某在上午签到时,将下午的签到表一并签完。
6、2013年10月16日下午,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唐大队车管所比规定时间晚半小时开门上班,导致多名办事群众等待较长时间。
7、2013年9月13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电视台原台长陈某与南阳某投资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商谈一大型文艺晚会新闻发布等事宜,中午接受宴请并饮酒,下午工作时间接受某公司邀请到乐谷KTV唱歌。
8、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掇刀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徐某于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累计旷工15天。
9、2013年12月27日,福建省福安市人李某(原东兴市江平工业园区某石材厂负责人)和同乡李某(现东兴市江平工业园区某石材厂负责人)因申请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希望得到东兴市财政局副局长黄某的帮助而邀请黄到KTV包厢唱歌娱乐。2014年1月16日,黄某的该行为被网民陆续在网络论坛等曝光,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10、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海口市国土局工作人员黄某、吴某、杜某、张某在为服务对象办理土地权证过程中,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沓,导致办证过程一再拖延,办证时间超过规定期限。
11、重庆市大足区招商局在2013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向全局职工每人发放1000元现金;2013年9月12日下午,区招商局一副局长、政策法规科科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和外经贸科科长等4人在一茶楼包房内打麻将赌博,区招商局局长(区委候补委员)在旁观看。&
12、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社保医保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玩手机、上网等。
13、2013年9月某日凌晨,兰州市交警支队安宁大队教导员张某在辖区某路卡口点带班执勤时,在警车上睡觉,致使多辆大型货车违反禁止通行禁令,驶入禁行路段。
14、2014年3月26日,青海省海东市循化县委组织部、住建局、经商局、文广局、旅游局、工商局、畜牧局、供销联社、考核办、农行、建行、邮政局、电信局、电力公司等14个单位未按会议要求派负责人参加县政府组织的相关会议。
15、菏泽市东明县大屯镇初级中学教务处副主任王某在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
【分析点评】
所谓工作纪律,就是一个单位为了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要求每个成员遵守的规章制度。
考勤纪律是最基本的工作纪律,直接体现一个单位的工作作风。从实际情况来看,尽管绝大部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都能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但仍有一些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存在迟到早退、缺勤旷工现象,有的还造成了恶劣影响。上述案例中,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唐大队车管所比规定时间晚半小时开门上班,导致多名办事群众等待较长时间,就是典型例子。很多群众为了到政府机关办事,有的起个大早,有的排着长队,到了工作时间政府却不开张、不见人,群众该作何感想?
准时出勤到岗是基本要求,但也有很多人“在岗不在状态”、“在其位不谋其政”。以前条件贫乏时,是“喝茶、睡觉、看看报”;现在有了电脑和互联网,又变成“聊天、游戏、逛淘宝”。有的是纯属无所事事、打发日子,有的则是心不在焉、失职渎职。公职岗位轻重缓急各不相同,但都与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密切相关。公职人员能否履职尽责,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有的还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甘肃省兰州市交通警察支队安宁大队教导员张某某带班执勤时在警车上睡觉,致使多辆大型货车违反禁止通行禁令驶入禁行路段,即是典型一例。有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上网娱乐,极不情愿被办事的群众“打扰”,轻者冷言冷语,一派衙门作风,群众则是“脸上陪着笑、心里凉嗖嗖”;重者拖沓拖延,甚至吃拿卡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对此深恶痛绝。“食君之禄,忠君之事” 。公职人员的“俸禄”来自于人民群众,为民服务是根本,尽职尽责是本分。“在岗不在状态”,表面上是作风不正、纪律涣散,本质上是责任心缺失、群众观念淡漠。
迟到早退、懒散度日、漠视群众这类行为,大体还是以一般干部居多。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又是另外一番表现。上述案例中,有多起领导干部上班时间聚众打麻将甚至赌博,有的还接受企业老板邀请到KTV唱歌娱乐,违反工作纪律是必然,背后的问题更值得深究。有的领导干部牌瘾甚大,下属便投其所好,力求陪领导玩得高兴,以利个人前程。于是乎一个班子、一个单位都热衷于研究牌技,而不是研究业务,风气必然败坏。当“玩牌”从娱乐发展为赌博时,内涵又发生变化,自然是领导赢得多、下属输得多,彼此都是心照不宣。有的领导干部玩风很盛,热衷于灯红酒绿,企业老板为了争取项目和资金,自然积极投其所好,豪华KTV里莺歌燕舞,还有美酒佳丽相伴,几次过后,恐怕领导干部就要在“美人关”上栽跟头。违规、违纪、违法,看似泾渭分明、轻重有别,其实是在一条线上的不同阶段。如果党员干部心中无纪律无底线,轻微违规必然会发展成严重违纪,以致违法犯罪。
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抓工作纪律,贵在具体、贵在平时、贵在坚持。从以上案例来看,对同类违规行为,各单位在处理上却有倚轻倚重之嫌,间接暴露出各单位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认识不一。严肃工作纪律就要抓住上下班、请销假、对群众的态度等具体事项,强化日常的监督管理,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使党员干部养成严守纪律的良好习惯。抓工作纪律,还要强化绩效考核、提高行政效能。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确保在今后几年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防止出现“人浮于事”的情况。适应形势任务发展推动政府机构改革,通过内部挖潜、盘活存量,合理配备人员力量,避免出现有的单位无所事事、有的单位焦头烂额。与此同时,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对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出勤率、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果等做出科学、准确的评价,让“混日子”的“太平官”无所遁形,不断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相继出台一批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禁令,狠抓工作纪律,严格执纪监督,让一些党员干部感觉备受约束、很不舒服。一些人开始感叹“为官不易”,甚至有人称“官不聊生”。有些人把消极应付作为应对各种监管的法宝,虽不违规但也无所作为,从“收钱办事”变成“不收钱也不办事”。这是一种必须警惕而且要坚决反对的心态。“为官不为”说到底就是“庸”和“懒”,这是态度问题,也是工作纪律问题,还有可能发展成失职渎职性质的违法犯罪问题。作为党员干部必须认识到:不廉政不行,不勤政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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