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是否能投雇主责任险保险单保险

|法援热线:3>>>>>>正文雇主责任险能否代位追偿雇主责任险能否代位追偿&宏大建筑公司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险,其员工孙先生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受伤,对方林某负全责,孙先生受伤情况已认定为工伤。孙先生将林某告上法庭,要求林某赔付医疗费、交通费等项目,但是并没有提赔误工费,当时林某方的保险公司说可以赔付误工费,但孙先生却没有提赔,原因不了解。法院判决了林某赔付孙先生的金额(其中也没有包括误工费,因没有提赔,就没判决)。事后,孙先生向宏大建筑公司提出索赔,要求赔付误工费。保险公司注意到,在雇主责任保险合同条款中有这么一条:“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其他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其他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那么,保险公司是否能以当初孙先生未向林某提出误工索赔为由,视为其放弃了这一部分而不承担此项赔付呢?另外,保险公司还想了解,从法律上来说雇主责任险可以代位追偿吗?再次,保险公司还提出一个问题,就是在雇主责任险条款中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下列情形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下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其中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从法律上怎么界定?比如某公司员工因工死亡,该公司有工伤保险,也有雇主责任险,在工伤保险赔付死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后,单位是否还承担责任,需要在工伤支付之外按照责任另行支付给员工家属死亡赔偿金,如需要支付,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如无需支付,是否有可依据的法律证明雇主的责任已经完结了?”&律师评析:1、关于“放弃对其他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认定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主要是防止被保险人在获得保险赔偿的过程中,却损害保险公司进行代位追偿的权利,损人不利己。所以,保险法中才会对被保险人的这种行为特别加以约束、惩罚。不过,这样的惩罚措施并不适用于本案。本案中,孙先生在侵权诉讼中没有向林某提出误工费索赔请求,但并不等于孙先生放弃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另外,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雇主,也就是宏大建筑公司,而不是孙先生,孙先生的行为不是被保险人的行为,无论孙先生是否放弃对其他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只要宏大建筑公司没有放弃这种权利,就不适用《保险法》第六十一条。2、关于雇主责任险是否可以代位追偿,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是有争议的。某些司法案例认为,雇主对雇员承担责任的基础是依法律规定或依劳动合同,责任产生与雇主身份有关,义务是特定的,具有人身专属性,不能转移与代位。例如有些判例表述: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例,就业补助金设置目的是解决受害人因伤残造成的就业限制与困难,一般侵权人不承担这项赔偿义务,这是专属于雇主的义务,当然也谈不上代位追偿的问题。但是我认为,《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而这一条实际上适用于全部的财产保险合同,雇主责任保险是一种责任保险,是财产保险范畴,因此从法理上说,我认为雇主责任保险也适用代位追偿之规定。3、关于雇主责任险的赔偿范围通常理解,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或者司法解释,或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大家往往感觉雇主责任保险跟工伤保险差不多,并且工伤保险还是一种强制的社会保险,那为何还要再投保雇主责任险呢?但实际上,两者还是有不少差别:首先,雇主责任保险保障的主体比较多,例如工伤保险主要是保障具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而雇主责任保险还保障很多不具备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其次,雇主责任险涵盖的事故范围多,不仅包括工伤情形,还包括不是工伤的情形。再次,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障力度比工伤保险大多了。工伤保险的理赔计算等,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而雇主责任保险的理赔计算等,则还会依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等。例如:假如说因雇主--宏大公司的原因导致雇员发生人身损害,宏大公司依据上述法律、司法解释,应承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等,这些费用计算出来,很可能会高于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数额,可能会出现保险公司所称的“工伤保险赔付死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后,单位还承担责任,需要在工伤支付之外按照责任另行支付给员工家属死亡赔偿金”之类的情形。相应的这些赔偿项目属于雇主责任险的赔偿范围,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不过,在本案中,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方是林某,宏大公司对交通事故是没有责任的,宏大公司原则上只承担根据工伤保险确定应由其承担的某些项目,保险公司相应地也只针对宏大公司依法应承担的这些项目进行赔付。&&北京市理格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郭玉涛&北京市理格丰律师事务所&郭玉涛律师, &官网www.&&当您遇有金融、人身保险合同法律问题、财产保险合同法律问题、责任保险法律问题、保证保险法律问题、信用保险法律问题等,请致电北京市理格丰律师事务所,010--&, ,我国非常专业的律师,将非常高效、高质地维护您的权益,挽回您的损失。请扫描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发布百科律师介绍:  郭玉涛律师,北京格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资深保险法律师。尤为擅长保险法、金融法、房地产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199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
在律师执业过程中,非常重视专业性与普遍性的结合,在房地产、保险等法律领域进行了较深入的钻研。并作为三位起草人之一以及召集人、协调人,具体参与了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保险法》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作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北方工业公司保险专项法律顾问,提供了很好的法律服务。其专著《机动车保险法律实务》在全国销售业绩良好。  咨询电话:  办公座机:010—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9号新中关大厦B南1009室...擅长领域:保险理赔房产纠纷银行保险金融证券合同纠纷关键词:一键转帖到:最新法律咨询 回答了
回答了 咨询内容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保险理赔房产纠纷银行保险金融证券所在地区:北京-海淀区手&&机:执业证号:执业机构:北京格丰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9号新中关大厦B南1009室热门银行保险法律百科免责声明:智飞法律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法律相关知识为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与处理智飞法律网——让人人尊享法律服务!全国客服热线:3悬赏5积分我来回答
提问者:&&QM88O7IJISQ&|[广东 深圳];& 09:20:00
全国最大免费法律咨询中心,等您法律在线咨询!
回答者专区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257
回复时间: 10:45:00
我们是一个专业从事保险业务的法律团队,不妨带上你的资料到我们所详细咨询。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448
回复时间: 11:40:00
属于保险范围,应当赔付.可以诉讼解决.
因为您所提供的信息有限,律师答复如上,仅供参考。联系方式:手机,QQ&。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35
回复时间: 13:15:00
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系统自动回复
尊敬的用户您好,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律师回复,或者当前律师的回复还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直接找或者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中顾法律网),快速解决您的问题。您也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9164,进行电话咨询。
等待您来回答
请输入问题标题!(至少含有6-60个汉字)
注:请选择事情发生的地区
专业律师推荐
专业银行保险律师咨询
中顾法律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晃支公司与姚龙捌雇主责任险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 判裁案例 - 110网
您的位置: &&
&& 案例正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晃支公司与姚龙捌雇主责任险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晃支公司,住所地新晃侗族自治县新晃镇中山路94号,组织机构代码-X。代表人杨圭才,经理。委托代理人彭本华。委托代理人张美祖,湖南淮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姚龙捌,男,日出生,侗族。委托代理人杨燕平。委托代理人戴青健,新晃侗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案由:雇主责任险保险合同纠纷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晃支公司(以下简称新晃财产保险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姚龙捌雇主责任险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日作出的(2009)晃法民二初字第6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日,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上诉人新晃财产保险公司不服判决上诉称:雇主责任险属财产保险范围,不属人身保险,原审判决适用人身保险规定进行审理,适用法律错误。且根据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约定,新晃财产保险公司不应赔偿保险金之外的费用。本案中,雇主姚茂君已支付姚龙捌工伤赔偿款27万元,已赔偿完毕,新晃财产保险公司不应承担法律规定之外的赔偿责任。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新晃侗族自治县大湾罗乡塘家坝采石场,新晃侗族自治县大湾罗乡塘家坝采石场未参加诉讼,本案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投保单表明,新晃财产保险公司已向被保险人对雇主责任险保险条款的内容,特别是免责条款的内容进行了解释说明,免责条款有效,具有约束力。姚龙捌未取得爆破许可证,擅自从事爆破作业,造成此次事故应由姚龙捌承担全部责任。故请求:1、撤销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09)晃法民二初字第60号民事判决,裁决新晃财产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由姚龙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被上诉人姚龙捌答辩称:雇主责任险保险单中载明的被保险人是姚龙捌等10名雇员,雇主姚茂君只是投保人,不是被保险人,也不是受益人,与本案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是本案当事人。新晃财产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时,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对免责条款尽解释和说明义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条款》(2004版)中的免责条款在本案不具拘束力,且工伤事故处理适用无过错原则,姚龙捌是否取得爆破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受行政法调整,与保险理赔无关。27万元工伤补偿款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南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由新晃侗族自治县工伤保险管理中心调拨支付的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并非雇主姚茂君支付的赔偿款,雇主责任险与工伤保险分别是两种性质不同的保险,工伤保险得到的补偿并不能免除新晃财产保险公司的责任。故新晃财产保险公司上诉理由不成立,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审判决。案件基本事实:日,新晃侗族自治县大湾罗乡塘家坝采石场雇主姚茂君作为投保人以陈银华、姚龙捌等10名员工为被保险人向新晃财产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险,投保人姚茂君在保险调查表签名、盖章后,缴付保费7000元,新晃财产保险公司向投保人姚茂君出具保险业务专用发票1张、雇主责任保险单1份、雇员清单2份,保险单号为PZFG000004,保险期限1年(即日0时起至日24时止),每人赔偿限额人民币10万元。日,姚龙捌在雇主姚茂君的采石场上班作业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一级伤残,双目失明,左手断裂。姚龙捌于日向新晃财产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未果后,于日提起诉讼。本案在审理过程中,雇主姚茂君、雇员姚龙捌及保险人新晃财产保险公司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和解协议:一、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晃支公司给付姚龙捌保险金人民币五万贰仟元整(52 000元);二、雇主姚茂君给付姚龙捌人民币壹仟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姚龙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晃支公司负担。上述协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及雇主姚茂君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判&&长&&&&胡&&海&&雄&&&&&&&&&&&&&&&&&&&&&&审&&判&&员&&&&李&&艳&&红&&&&&&&&&&&&&&&&&&&&&&审&&判&&员&&&&何&&志&&良&&&&&&&&&&&&&&&&&&&&&&&& 二0一0年五月十九日&&&&&&&&&&&&&&&&&&&&&&书&&记&&员&&&&向&&玉&&兰
==========================================================================================
==========================================================================================
相关判例: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无锡推荐律师
最新已解决问题
热门裁判文书
按地域找律师太平洋保险集团旗下:
您现在的位置: >
雇主责任保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雇主)的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业务时因遭意外导致伤、残、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病而依法或根据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一般均将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列为除外责任,保险入主要承担被保险人的过失行为和无过失行为所造成的雇员损害赔偿责任。
雇主责任保险始于19世纪8U年代初,是广大工人阶级为保障自身利益长期斗争的结果。20世纪60年代以来,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已成为许多国家的所有雇主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在我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与大集体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职工,均依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实行强制保险,它属于社会保险,是政府为劳动者提供的一种福利保障。但私营企业、合资企业等的雇员都缺乏上述保障,只能通过投保雇主责任保险来保障雇员的权益,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后,人保公司开办了涉外雇主责任保险;1989年陕西渭南地区保险公司率先试办国内雇主责任保险。从此,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业产的雇主责任风险便可以通过保险方式予以转嫁,既保障了雇主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又保障了雇员的经济权益。可以预见,伴随我国私营经济与个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壮大,雇主责任保险必将成为我国保险市场上迅速发展并充满希望的业务,并为我国劳工保障制度的完善作出重要贡献。
家庭险热文推
官方微信号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律师365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
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视为工作期间受伤的在工伤认定期限内按照工伤认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的,如果工伤认定结果为确认工伤的,劳动者依法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
关于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的精选问答:
共 3 位律师回复Q
律所:平台法律顾问中心区域:云南//擅长劳动工伤律师365云南律师 10:11:34回复你好,若企业雇主购买的是雇主责任保险,在认定为工伤后,保险公司应赔偿上述由雇主应承担的部分;但若企业雇主购买的是雇主责任保险且该雇主责任保险已约定雇主无需走流程,则雇主责任保险就将补偿上述所有费用。需要说明的是大部分的雇主责任保险产品,无论是雇主工伤责任保险或雇主责任保险,都可以提供额外的补偿限额,赔偿实际发生但不属于范围内的。具体哪个好,还要结合你的实际情况。 律所:律师365新疆运营中心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擅长律师365新疆律师 10:09:34回复你好,雇主工伤责任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需以认定为启动条件,即只有在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这个保险才启动;后者则不需要以工伤认定为前提。你最好是买雇主工伤责任险。 律所:律师365河南运营中心区域:河南//擅长婚姻家庭律师365河南律师 10:22:34回复你好,雇主工伤责任保险与雇主责任险的最大区别在于前提不一样,一个是以工伤认定启动为前提。同时,两者的报销范围是不同的,具体你需要咨询推销给你的保险公司。共 1 位律师回复Q
律所:重庆合融律师事务所区域:重庆/九龙坡区/擅长婚姻家庭段小刚律师 11:54:23回复要看的具体约定共 6 位律师回复Q
律所: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区域:上海/浦东新区/擅长土地房产王扬律师 18:02:28回复只要缴纳了综合保险,你就能享受保险待遇,你出事后待遇应当不变,你得到的赔偿应当根据你的确定,工伤10级,目前一次性赔偿是2万元 律所:上海卓沪律师事务所区域:上海/徐汇区/擅长左元宏律师 6:58:09回复没有雇主责任险这个险种,即使综合保险也是有工伤保险的。 律所: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区域:上海/黄浦区/擅长刑事辩护于佃亮律师 8:17:09回复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就可以。如果公司不申请,你可以申请。明确告诉公司如果不配合,将由公司负责。 律所: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区域:上海/黄浦区/擅长刑事辩护李军律师 10:20:43回复首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等级享受。治疗工伤期间,工资应照常支付。共 1 位律师回复Q
律所:区域:上海/黄浦区/擅长那仁律师 18:48:27回复一、的工伤支付标准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相关,与个人实际工资无关;二、有这种可能,社保金是强制的而雇主责任险是&商业保险;三、聘请律师,寻求合理&方案。共 4 位律师回复Q
律所:湖北大诺律师事务所区域:湖北/武汉/擅长其他罗建雄律师 11:23:00回复工资的支付,要分两种情况,一定期限公司支付你的原工资,如果你的治疗超过一定期限。公司可以停发你的工资。改发补贴。 律所:区域:陕西/西安/擅长孙铂律师 22:13:00回复当然要支付你的工资了,你们公司的那些说法不对。 律所: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区域:四川/成都/擅长喻远军律师 11:02:00回复  公司应当支付工资。 律所:区域:上海/徐汇区/擅长邢伟华律师 15:35:00回复观点基本同上.
别人的问题仅供参考,建议您写出问题让律师做针对性解答
关于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的热门法律知识
意外伤害险,简称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律师365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意外伤害险的有关内容。工伤事故是当今社会经济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法律问题。因此,准确界定工伤认定的范围对于解决因工伤产生的纠纷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的是,《工伤保险条例》在中介了而我国工伤保险即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尤其是在1996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推行以来的有关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完善了工伤保险制度,对工伤认定的范围从法律上作了明确的规定。21世纪,比较紧缺的资源之一就是人才资源。所以,很多有技术、有能力的人员在退休之后,也会被邀请回公司继续参加工作。而这时,他们已经享受社保待遇了,就已经不能购买相应的保险,这其中当然就包括了工伤险。那么,退休人员工伤怎么办呢?下面律师365小编就为大家解答。
工伤认定法律百科
工伤认定范围指的是在新《工伤保险条例》下,哪些情况属于工伤认定的范畴。《工伤保险条例》针对工伤认定范围问题,作出非常详细的了详细的规定,诸如认定工伤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视为工伤的情形。
地区找律师
专业律师权威解答
注:我们将对您的联系信息严格保密
专业律师专业解答
一站式服务
案情关键词
400-64365-0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
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和找律师服务
无锡劳动工伤专业律师
关于工伤认定的最新专题
其他人正在看
工伤事故最新咨询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400-64365-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
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雇主责任保险条款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