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医保2016年的职工医保有大病保险吗报销的钱至今未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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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病报销您要知道的事
有些人因为生了癌症之类的大病,怕庞大的医疗费用会拖累家庭而因此不治疗实在可惜。小编告诉您,当大病发生时,可以先进行基本医疗报销,再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这样你的医疗费用能大大减少哦。
在一些地方一些家庭,如果有人生了癌症之类的大病,这些人这些家庭首先想到的不是治病,而是患者一死了之不再拖累家庭。小编告诉您,当大病发生时,可以先进行基本医疗报销,再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这样你的医疗费用能大大减少哦。
   近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今年将全面推行大病医保制度。实现大病医保全覆盖,这对患大病者及其家庭无疑是一大福音。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即大病医保)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从全国看,目前已经有一半地区可以实现参保人员待遇支付。根据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14年年底,大病医保已在27个省开展了392个统筹项目,覆盖人口7亿人。
有医疗保险,为什么还要大病医保呢?
   在我国,重大疾病呈现“三高一低”的趋势:发病率越来越高;治疗费用越来越高;治愈率越来越高;发病有低龄化趋势。据统计,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患重大疾病的几率高达72.18%,但其实重疾并不可怕,随着科技的发展,重疾的存活率、治愈率将越来越高。WHO(世界卫生组织)的一项调查显示:各类重大疾病的存活率(5年跟踪)为男性60%,女性76%;存活10年以上的占20%。在70年代慢性肾衰竭还是不治之症,而现在可以靠血液透析机治疗;早期发现癌症的病人,有54%的人存活5年以上。
   现有制度下在很多地区,一旦患了大病,报销可能从几千元到一两万元不等,远远不能抵消巨额花费,会给家庭经济状况带来灾难性的压力。辛辛苦苦三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这是很多人对于大病重病突袭一个家庭的形象描述。
   为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原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监会等6部门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我国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大病医疗保险为参保人员提供了医疗保障,它的存在让高额的医疗费用不再成为阻挡治疗的障碍。
   大病医保目前具体包括哪些病?
   怎样的病算“大病”呢?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定义,一个家庭强制性医疗支出,大于或者超过家庭一般消费的40%,我们就认为它出现了医疗灾难性支出。换成国内的统计指标,相当于我们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也就是说,当城镇居民、农民当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分别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时,就会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就达到了我们大病所判定的标准,就应该给予这些城乡居民合理的一些报销和支出。
   大家最关注的问题莫过于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以及大病医保范围有哪些。虽然大病医保并没有明确规定病种,然而,20余种新农合重大疾病却具有参考意义,分别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 、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山东省已明确将首批20个病种纳入大病医保范围。
   在上海,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沪发改医改〔2014〕2号)要求,对以下四类疾病予以保障: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有些城市大病医疗保险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种,而是按照居民个人花费界定的。比如北京,只有“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高额费用,才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无论是按病种,还是按费用,都指向了一点,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一般来说,大病医疗保险不包括的范围如下:一是在零售药店购药和门诊(包含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等);二是应当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和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三是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四是超过省、市(州)价格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五是新型昂贵的非必需特殊检查、昂贵的新特药品及进口药品费用;六是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非疾病治疗项目;七是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因素所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八是其他按国家和省级规定需要自理的费用。
大病医保如何参保?
   如何办理大病医疗保险?各个地区会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要去当地名民政局或者医保中心询问办理。
   在上海,《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已自日起试行,有效期至日。办法在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中先行实施,新农合参合人员暂保留现行大病保障政策,待实现市级统筹后再行衔接。
   按上述办法,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不再额外缴费,即可成为上海市城镇居民大病医保的参保人员,通过报销形式享受居民大病医保待遇。
   参保人需进行门诊大病医疗的,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镇保人员至定点区县的医保中心或服务点,下同)进行登记。登记后,才能享受门诊大病医保待遇。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时,应携带由市医保局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上海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医保专用)》(以下简称《医保卡》)。
   上海居民大病保险报销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具体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参保居民首次申请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时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作为当年本人办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定点经办机构;一旦选定,年度内原则上不要更改。
   另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职和已经退休人员通常参加的都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已经含有大病保障,因此不需要单独开展新的大病保险项目。
大病医保如何报销?
   政策规定,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对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给予补偿。起付线分别参考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确定。由于各地发展水平不一样,因此,起付线也不一样。
   再以上海为例,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患前述四类15种病大病,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含家庭病床)和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对于新农合的参保群体,上海卫计委同样通过购买保险公司专业服务的方式,拟从今年3月中下旬开始,为当年度已享受新农合住院(含门诊大病)基本医疗待遇的参合者提供大病保险保障。
   目前上海新农合的大病保险报销方式,分为两种:一是按病种,参保人员患前述四类15种病大病,治疗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基金补偿后,参合患者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的费用,由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补偿50%。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二是按费用,住院参合人员经新农合基本医疗基金补偿后以及门诊大病参合人员经上述按病种补偿后,当年累计自负政策范围内费用仍超过1万元的,对超出部分再补偿70%,封顶补偿8万元。
   综合经济参考报、东方网、新民晚报等报道
大病医保年底全覆盖 人均仅需30元!
据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今年全面推行大病医保制度。
   今年内将实现大病医保全覆盖
   “全面推行这一目标有两个层面,一是各地全部出台政策,二是全部实施政策并开始支付待遇,我们的理解是年内至少完成层面一,力争完成层面二。”一位政策层人士表示,大病医保覆盖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新农合参合人员,资金也来源于这两项基金,也就相当于已经完成了参保和筹资的阶段,下一步方向就是实现由商业保险公司支付待遇。
   “目前省级大病医保方案都已经出台,但落实关键是实施的统筹地区的政策。部分省的政策是全省统一的,但有的还需要地市具体化。”上述人士表示,“所以现在我们逼着地方赶快弄,每个市里都要搞,不管统筹层次是什么,先要动起手来。力争在年底前各地完成保险公司招标,大病医保资金也划转出来。”
   已覆盖人口7亿人,人均仅需30元
   根据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14年年底,大病医保已在27个省开展了392个统筹项目,覆盖人口7亿人。年内实现大病医保全覆盖,标志着大病医保不再有真空,标志着患大病者都有了希望,标志着患大病首先想到一死了之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
   据相关规定,城乡参保参合居民以人均30元标准统筹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大病医保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按统筹标准划转。然而,目前全国各地的基本医保大部分是地市级统筹,甚至是县级统筹。
   对于不同的统筹地区,大病医保资金的筹资压力也有差别。 “开展大病医保的一个原则就是要确保新农合的保障水平不降低,而新农合基金一直是‘满负荷’运行,那么在筹措大病医保资金时只能看各地能力了。”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各地筹资标准有所浮动,今年按照全国平均每人30元的标准开展,有钱的地方在这基础上多出一点,但没钱的地方可能一个人只有20元。同时,大病医保的一次性支付风险很大,因此有必要提高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
   未来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大病保险制度,正在为“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困局破题。但如何全面实施成为老百姓关注的问题?依据六部委规划,未来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保障标准以患者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操作方式为政府部门确定报销等政策,通过招标选定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
   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包括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太保寿险、泰康养老、阳光人寿等多家大型险企已经参与到大病医保的承办中。
   对患者方面的约束是大病医保设计中需要完善的地方
   “目前大家对如何改革医院和药品定价讨论比较多,都认为患者是医疗体系中的弱势群体,因此都不愿去强调如何约束患者行为。但实际上,这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封进表示,在医保报销比例比较高的情况下,病人对医疗费用变得不敏感,无论是否需要,对昂贵的药品和治疗方案的需求都大幅增加,要分清楚合理和不合理的治疗不但非常困难。而且,很多情况下,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也越高,这种安排进一步助长了人们选择高费用的治疗方案,是医保支出大幅上涨的主要原因之一。
   医疗费用增长,给大病医保基金支出带来压力,适当提高筹资额是需要的。然而,这是否会陷入恶性循环呢?筹资额增加,医疗费用上涨,收支缺口加大,再提高筹资额,费用再上涨。如此一来,不仅加重所有家庭的缴费负担,而且是不可持续的大病医保基金运营模式。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是大病医保全覆盖必须迈过的一道坎。(中金在线综合经济参考报、人民日报、中国日报网、新华网)
有了大病医保 还需要买商业险吗?
近日听闻将在2015年全面推行大病医保制度。什么是“大病医保”呢?其实大病医保的全称是“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包括了城市和农村的大病医疗保险,是国家一个统筹性质的保险,且来了解一下:
   大病医保政策解析
   对于大病医保具体的政策执行计划,人社部相关人士解释,全面推行大病医保包含有两个层面:第一层是各地全部出台政策;第二层是:全部实施政策并开始支付待遇。而2015年的目标是年内至少完成第一层面,并争取完成第二层面。此大病医保,预计未来将覆盖现有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及新农合(相当于农村医保)参合人员,而资金也来源于这两项的基金,其最终的支付,则由商业保险公司进行支付。
   对谁有利
   具体来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在基本的现有医保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并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这些大病大约有50多种,通常都是花费巨大的疾病,也是很有可能致一个家庭因此“破产”的疾病。显然,大病医保对被覆盖的人群来说,都是一个心理的安慰,并力图在经济上提供保障。
   此外,嘉丰瑞德理财师也了解到一份数据,据保监会发布的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大病医保已在27个省开展,覆盖人口约7亿人。而到2015年底,预计覆盖人口将近10亿人,人均缴费水平也提升至40元左右。而参与到其中的商业保险公司,预计将可分享400亿左右规模大小的市场蛋糕。
   对保险业的影响
   首先,由于此保费来源于各地城镇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个人不需要再缴费。政府通过上面的两个基金出钱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最后有保险公司支付和“报销”。对保险公司是某部分业务产生了利好,不过此同时也能看到,大病医保对国内现有的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医疗险业务也产生了一定的“冲突”。国家购买是“大宗订货”、“团购”,资费便宜,而单独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则是普通的零售,性价比可能没有前者高。嘉丰瑞德理财师认为,这很可能让原来一部分对风险保障需求不是很大的因此而放弃额外购买保险公司的医疗险的计划。
   不受影响的人群
   不过对于对风险保障有更多需求、且较为富裕的人群而言,目前国家统筹的社保、医保,包括大病医保这些保险,其实并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或者说保障不够全、保障的幅度较低,需要另寻它径。相对于国内的保险,海外保险的保障覆盖面,以及在投资的收益方面具备较大的优势,因此近年来一些海外的医疗保险开始越来越走俏。比如嘉丰瑞德一位从事建筑行业的客户,自己不但有国内的医保、社保,也另外配置了香港的保险,理想人生终身保障计划,现每月只要缴纳1000美金,便可享受终身保障与分红。对于这类人群,恐怕不太会因为“大病医保”的到来而放弃获取更高的保障打算,他们这么做,还充分考虑了长期养老投资的问题。
   总体来说,2015年全面推行大病医保是对绝大多数人群来说都是个好消息,但对于一些有高保障需求的人群,恐怕也还需要另外配置符合自身需求的疾病或养老保险。嘉丰瑞德理财师指出,假如高净值资产人群想要配置高额保单、健康保险、投资型保险的话,建议还是咨询好专业的第三方机构,通过机构的横向对比,来为不同人群提供合适的配置方案和建议。(来源:腾讯财经,作者:嘉丰瑞德)
四大关键词看2015年医改将怎么改
多年来,医改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在百度搜索“医改”和“医疗体制改革”这两个关键词,搜索结果超过1200万个,可见其受关注程度之高。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健康是群众的基本需求,我们要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打造健康中国”。在过去的2014年,我国医改提出了不少新举措,如通过一系列政策进一步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办医、进一步放开多点执业的限制、完善大病医保制度,还提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开始着手改革药价等。2015年,医药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以下几个关键词则需要我们给予特别关注。
   关键词一:分级诊疗
   “分级诊疗”在2014年成为医疗界热词之一,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曾明确提出要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推进医师多点执业,让群众能够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其实要解决公立医院改革这个“硬骨头”,分级诊疗或将是一个有效举措,它能够解决医疗资源与医疗需求之间的矛盾。
   如果你去过大医院看病,一定会感受到一个字:难。排队难、挂号难、挂专家号更难。大医院看病难,但大家还都愿意去,最看重的还是大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其实,大约70%的病人是不需要到大医院挤着看病的,一般的疾病,在社区医院里就能解决,但人们依然选择去大医院的原因,主要还是小医院、社区医院等的医务人员技术缺乏,高层次医务人员短缺。
   因此加快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小病不出县、大病不出市、疑难重症到大型综合性医院”的分级诊疗格局势在必行。
   关键词二:医患关系
   近年来,医患关系日益紧张,伤医、杀医、辱医等恶性事件频发。据国家卫计委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发生医疗纠纷11.5万起,投射在个案中的医患纠纷复杂多样,调解起来困难颇多。其实,医疗服务的特性是信息不对称、高度专业化,有了信任,大夫给杯白水,病人也会好三分;没了信任,即使好药,效果也未必好。
   在全国许多公立大医院,天天上演着专家门诊一号难求,候诊大厅长队如蛇的火爆场面,医生出诊时,顾不上吃饭,不敢多喝水,就怕上厕所;有些外科医生,常常从早上7点到晚上12点还在手术台上下不来。有医生表示,患者排了半天队,看病只有三分钟,大医院负担过重,医患间缺沟通也是医疗纠纷频发的原因之一。试想一个医生每天要给五六十个病人看病,没有足够时间和病人沟通,这样的情况下,医患关系怎么可能好?所以,融洽医患关系,将是2015年医改的重点努力方向。
   关键词三: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出台以来,“大病保险”一度成为医改领域的热搜词汇。经过2年多试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全国全面实施的利好消息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以“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予以明确,因病致贫、返贫的“死结”有望解开。
   据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16家保险公司在全国27个省(区、市)的2000多个县开展大病保险,覆盖人口7亿人。来自国家卫计委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所有省份都开展了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其中10个省(区、市)已全面推开,全年筹资155亿元、243万人受益,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群众负担进一步减轻,可谓“雪中送炭”。
   关键词四:互联网医疗
   在移动通信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通过远程医疗、可穿戴便携式设备等方式进行医疗服务的互联网医疗产业正在逐渐壮大,尤其是腾讯、百度、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巨头及其他产业资本已经在大举进军医疗领域。据万德数据分析,2017年我国移动医疗市场将达到125亿元左右规模。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以及互联网大数据的应用,可以极大地改善患者就医时信息不对称的现状,将选择医疗资源的主动权掌握在患者手中。目前在北京、上海、浙江等大型公立医院已经做到了将医生和患者相连接,将就医数据相连接,实现挂号、诊断、输液、查房、缴费等数据共享,因此互联网医疗和传统医疗的结合会成为一个高增长点,不仅降低医保支出,符合医改方向,还将诞生医药电商、远程医疗、第三方诊断等新行业的发展。
   在深化医改的大背景下,互联网医疗有望通过提高医疗机构效率、让患者掌握主动权、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等方式突破传统医疗服务短板,并对传统医疗服务模式产生颠覆性影响,从而成为撬动医改进程的重要杠杆。(原标题:关注2015医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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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病保险筹资机制与统筹层次(一)筹资标准。根据前三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情况,经测算,本年度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30元。今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国家医保政策的调整和对大病保险盈余进行评估后,提出筹资标准调整意见,报市政府备案,在下一年度实施。(二)资金来源。大病保险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的结余部分划出,个人暂不另行缴费。结余不足或无结余时,在城镇居民医保年度提高筹资标准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三)统筹层次。大病保险工作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以提高抗风险能力。三、大病保险保障内容与政策衔接(一)保障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我市9区9县(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二)保障范围。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就医使用统筹基金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累计超过本实施方案规定起付线标准的费用,纳入本方案规定的报销范围。(三)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和省《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等相关政策规定支付范围的,按大病保险规定报销。(四)起付标准。按照上一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大病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即: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大病保险按比例予以报销。2016年黑龙江省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流程及报销比例(补助/补偿)
2016年黑龙江省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流程及报销比例(补助/补偿)
发布日期: 21:57:51
《2016年黑龙江省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流程及报销比例(补助/补偿)》是由智坤教育()为你整理收集,希望这篇文章对你有帮助,您可及时反馈意见:
如下是小编整理的黑龙江省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流程及报销比例,由于16年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2015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记者从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新农合大病保险是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1、什么是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经国务院同意,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监会等六部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大病保险工作落实。&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于2014年1月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城市招投标工作的通知》,确定哈尔滨市和绥化市为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的试点城市,并要求通过招投标组织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9月1日,哈尔滨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工作正式启动。&2、什么是新农合大病保险?有什么意义?&新农合大病保险是由政府从新农合基金划拨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对参合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补偿”。&开展大病保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有利于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大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有利于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利于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3、哪些人可以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是什么?&新农合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指本年度参加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居民。保障范围是参合居民一年内单次就医或多次就医累计发生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含门诊特殊及慢性病治疗),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付金额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部分。&4、参合居民享受大病保险的待遇是怎样的?&根据哈尔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数字,2014年度哈尔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1.21万元。据此确定2015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为1.2万元,年度内只扣减一次起付线。依据《哈尔滨市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哈尔滨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待遇是先进行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剩余的合规医疗费用(年内可累计)去除起付线1.2万元后,由商业保险机构按50%比例予以二次补偿;年度内大病保险报销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5、什么是合规医疗费用和高额医疗费用?&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符合新农合补偿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合规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按规定可计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高额医疗费用是指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参合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标准。&6、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是多少?今后是否会继续提高标准?&2015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20元。今后,随着新农合筹资水平和保障范围的提高,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可能做相应的调整提高,参合人员享受大病保险的待遇水平也将会进一步提高。&7、新农合大病保险待遇从什么时候算起?&根据《哈尔滨市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参合患者按年度享受大病保险待遇,2015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待遇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8、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有没有时间限制?&有时间限制。原则上与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补偿时间保持一致,即次年3月底前仍未申请上年度新农合补偿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补偿待遇。因此,也提醒各位参合患者出院后应及时申请报销补偿,及时提交报销所需的各项材料,尽量避免发生因申报不及时不能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待遇的情况。&9、参加新农合大病保险还需要再交钱吗?参合人员如何办理保险手续?&新农合大病保险的保费从当年度筹集的新农合基金中划出,参合居民个人不需要再另行缴费。新农合基金有结余的利用结余基金筹集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在新农合本年度提高筹资标准时统筹解决。保费由新农合基金中划缴到全市新农合大病保险专户中集中使用,由市新农合办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实行一张保单保全辖,不需要参合人员单独办理保险手续。也就是说,参加了当年度新农合的人员,也就视为自动参加了大病保险。&10、哪些商业保险机构办理哈尔滨市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哈尔滨市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有2家,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承办9个区的新农合大病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承办9个县(市)的新农合大病保险;下设的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具体经办各地区参合患者的理赔业务。&11、如何计算大病保险补偿费用?&单次或累计住院符合新农合大病补偿费用的计算:新农合大病补偿费用=(患者住院医疗总费用-新农合不合规费用-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费用-1.2万元)×50%。&如保险年度内已享受大病保险补偿后患者再次住院,大病保险起付线仅扣减一次,不再累计扣减,大病保险补偿费用的计算:新农合大病补偿费用=(患者再次住院医疗总费用-新农合不合规费用-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费用)×50%。&起付线以上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只参加一次大病保险补偿,当次剩余的费用不重复参与补偿计算。&12、新农合大病保险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需提交哪些材料?如何领取理赔款?&(1)在新农合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实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补偿与大病保险理赔“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由医疗机构垫付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款和大病保险理赔款。&(2)在新农合非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先由患者结算住院医疗费。出院后,带齐相关报销补偿资料,到当地新农合代办机构办理报销补偿手续。当地新农合与商业保险机构实行合署办公,通过审核网络信息、核实就医情况,对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条件的患者给予二次补偿,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理赔工作,并将理赔款划入个人银行账户,使参合患者得到便捷、及时的理赔服务。&需提供的手续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作医疗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医疗住院费用票据原件、诊断书原件、医药费用清单原件、患者本人户名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重特大疾病患者需提供转诊证明。&13、跨年度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补偿?&根据新农合参合缴费的有关规定,为了让参合居民合理享受到大病保险的待遇,跨年度发生的住院费用以12月31日为节点由医疗机构进行分割结算,分别享受上、下年度的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补偿和大病保险政策待遇。&14、新农合大病保险与其他医保制度如何衔接?&大病保险实施后,参合人员住院(含门诊特殊和慢性病治疗)医疗费用应按照先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再大病保险理赔,后民政医疗救助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顺序进行补偿。&15、如参合患者在申请补偿期间去世,其家属能否领取补偿金?&大病保险补偿资金作为参合人员遗产时,继承人应同时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参合人员或其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领取保险金,其合法监护人应同时提供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合法监督权的证明。&16、有关新农合大病保险问题如何咨询?对补偿金有异议怎么办?&参合患者关于新农合大病保险相关问题需要咨询的,可到各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或商业保险机构进行咨询。如参合人员对补偿金额有异议时,可以在补偿后1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或商业保险机构提出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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