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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不换商标|商标局代理注册|商标局代理机构版权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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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不换商标|商标局代理注册|商标局代理机构版权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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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金不换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是专业代办写作版权登记,音乐版权登记,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等业务。金不换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主要给广东省内提供本地化服务,覆盖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萝岗,南沙等地。金不换财务——商标注册,为何不通过不退款!6、后给大家的建议是,不要害怕注册不了,金不换商标,其实现在品牌名称注册不了的解决办法也很多,主要看你愿不愿意尽可能去尝试和多维度考虑,购买商标、提出撤销等方式也是有很多的方法得,如果这方面有难题,来帮助你解决难题,我们不是的,但我们是认真负责的,我们也不是能解决所有问题,但至少我们是点子多的。哈哈,又给自己做了个小广告。众所周知,商标注册申请,需要十几个月时间,如果再先的商标查询分析没有做好,被商标局驳回,费用是不会退还的,这样做不仅白白浪费了金钱,更是浪费了宝贵时间。金不换财务——商标注册,为何不通过不退款!那么商标申请注册,是否有100%保证成功的方法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要了解几个问题:客观因素:商标空白期。什么是商标空白期?商标空白期是指,商标局代理机构版权专利,申请人把一份商标注册申请,提交到商标局之后,商标局需要3-4个月左右时间,对每份商标注册申请文件进行扫描、录入、划分图形要素、划分商标分卡、划分商品服务分类、财务对款等工作,之后才能在国家商标网中查询到信息。导致查询商标时,总有3-4个月的空白期(也叫盲查期)的数据查询不到。所以只要有空白期存在,商标就不会100%保证成功。 广州市金不换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是专业代办商标注册,高新企业认证,商标注册代理等业务。金不换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主要给广东省内提供本地化服务,覆盖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金不换商标代理八戒合伙人,番禺,萝岗,南沙等地。金不换财务——商标注册管理制度改革显成效 受理窗口增至76个随着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持续深入,国内商标申请注册数量大幅提升。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3月底,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2293.1万件,累计注册量1514.5万件,有效注册商标量1293.7万件。月,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83.7万件,其中商标网上申请74.1万件,占申请总量的88.6%,比2016年同期增长了14个百分点。介绍,“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达到19.36%,预计“十三五”期间,增速将会进一步加快。他之所以得出这一判断,是基于2016年的数据。统计显示,当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同比增28.35%。而在各省中,甘肃省商标申请注册量更是同比骤增77.59%。金不换财务——商标注册管理制度改革显成效 受理窗口增至76个西北奋起,东南更甚。以浙江省为例,《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2016年,该省商标注册申请量达32万件,平均每天就有近900件商标提起注册申请,增幅超过41%,金不换商标合伙人,创历史新高。而在总量上,浙江紧随广东之后,位居全国第二。申请量的连年攀升,也推动商标审查体制改革不断提速。面对申请量快速增长的现状和审查时限的压力,工商总局决定通过委托、外包等方式,将商标注册部分程序性和服务性工作交给审查协作中心承担。日,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挂牌运行。今年初,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支持国家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建设,并列入2017年省政府重点工作。
金不换商标|商标局代理注册|商标局代理机构版权专利由广州金不换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广州金不换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企业孵化,法律咨询,高企认证,”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金不换 ”品牌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至上,用户至上”的原则,使金不换财务在商标注册中赢得了众的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
欢迎来到广州金不换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网站,我公司位于历史悠久,交通发达,经济发达,地理位置优越,对外贸易发达的广州市。 具体地址是广州市白云区永泰从云路982号金癸商务大厦902,联系人是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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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注册代理机构是哪几家?
全部答案(共3个回答)
版权注册代理机构是哪几家?版权注册,版权质押融zi面临的困境:版权登记制度不完善,我国目前法律中涉及版权登记制度较多,规定不够完善、存在让人产生矛盾的地方。从本质上看,版权质押实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特殊性在于版权无法以实物呈现出来。关于权利质押,在我国《物权法》和《dan保法》中规定在没有其它特别规定适用动产质权的登记方式,即以交付质押物作为公示方式。我国法律关于版权质押登记的规定涉及多部法律,立法体系混乱、冗余,容易让人产生混淆。我国在知识产权质押的“多头登记”的现象,也从一ding程度上阻碍了版权质押融zi的顺利进行。
版权注册代理机构是哪几家?版权注册,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根据1991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该规定很没有道理,没有登记的软件就不受行政保护,甚至被侵权了,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不可以。虽然不明说软件要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际上就将没有登记的软件置之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带有强制性。
版权注册代理机构是哪几家?版权注册,软件企业申请条件。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
商标注册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需注意以下几点:
1、去商标局网站查询该代理机构是否有正规代理资格备案。
2、咨询该代理机构客服或代理人,查询商标,看是否认真负责。...
其实代理记账公司账就是在普通的公司上多办一张代理记账许可证,遵守公司法就行了。目前新修订的公司法对做注册资金进行了淡化,要求门槛比较低,甚至没有,看公司形式了。
答: 回奶宝吃到什么时候,我对这些完全不了解,宝妈们你们懂的多可以跟我讲解一下吗?
答: 投资,最注重的就是资本回报。找一个风险小、收益高的投资项目很重要。股票最初进入中国时没有人敢购买,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并参与到股票市场中,2000到...
答: 投资,最注重的就是资本回报。找一个风险小、收益高的投资项目很重要。股票最初进入中国时没有人敢购买,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并参与到股票市场中,2000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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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德中版权贸易的路越走越远 ——专访四大德中版权代理机构。
■德国图书信息中心/采访
  1&您从何时开始从事版权代理工作,因为怎样的契机选择了这份事业?&
  2&约有多少种德语书通过您把版权输出到中国,大多是哪几类书?其中最让您高兴或骄傲的成果是哪些?
  3&您如何分配日常工作时间,能否在此分享您的日常工作体会?
  4&您觉得近些年德国同行对中国的了解在日益加深吗?在和德方的合作中您是否感到有困难?
  5&中国出版业发展速度很快,更多年轻编辑、版权经理成为主力,您觉得与他们的合作更顺畅吗?&
  6&您如何看待未来两三年中国市场对德语版权书的需求?
  7&目前您工作中最大的挑战是什么?您觉得有办法解决吗?
  8&您对德译中图书的翻译工作有什么建议吗?
培养年轻译者是关键
■王&星(北京华德星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
联系方式:,
1.&1998年,我还在德国图书信息中心工作时,就开始介入童书的版权代理工作。2005年正式成立华德星际文化传媒公司,专门从事版权代理工作。
2.&迄今为止,签约的图书约有4000种,其中包括转授权(又称重新授权,指一本书先卖给一家中国出版社,版权期过后又卖给另外一家社)的图书。少儿图书占总签约图书的80%左右,其中图画书占60%左右,比较经典的有:舒比格和苏姗娜&贝尔纳的《当世界年纪还小的时候》、&约克&米勒的《森林大熊》、鲁斯特&安娜的《肚子里有个火车站》等等。&
3.&版代工作生涯的初期,双方客户的沟通成本几乎占据所有其它业务工作的一半,甚至更多。目前,我们和大部分客户已经具备比较良好的沟通基础,因而沟通时间成本呈下降趋势。从日常工作中我的体会是,做版代有趣、辛苦、奉献,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但每当想到无数中国孩子在读通过我们引进的正能量童书,就很有成就感。
4.&由于我们多年持续的沟通工作,同时随着中国和德语地区出版社同行的直接交流越来越频繁,双方在思维方式、工作习惯和文化背景的了解上越来越多,困难也随之越来越少。我们和德语国家出版社同行的沟通非常好。长期的合作赢得了他们的信赖。
5.&除个别因不遵守合同而发生的不愉快事件外,大部分合作都十分成功和愉快。今天,中国出版社年轻的版权经理在国际版权合作中越来越专业、越来越规范,我们的工作也因此越来越顺利。
6.&未来2~3年中国市场对德语版权书需求会越来越大。对此我们非常积极乐观。
7.&随着业务的日益增加,最大挑战是小公司的管理。但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8.&对于德译中工作来说,最亟待大家关注的是年轻译者的培养,无论是少儿类图书还是成人类。他们是德译中事业的未来,是德译中翻译质量的保障。希望相关机构能够给他们提供更多的物质和学习方面的支持。目前德国图书信息中心组织的德译中童书翻译奖活动非常好,对促进德译中事业的开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中国对非虚构德语书需求大
■黄家坤(英国安德鲁&纳伯格联合国际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联系方式:.cn;.cn
1.我从2002年开始从事版权代理工作,选择这份职业的原因主要是之前9年在中国出版社从事翻译图书出版和版权管理过程中,深感国内职业的版权代理人严重缺失,看到了这个工作对翻译图书组稿和版权贸易有重要作用,而自己也很有兴趣在一个新的职业学习,加上机缘巧合遇到安德鲁&纳伯格联合国际有限公司有意创办北京代表处,所以就改行从编辑变成了版权代理人。
2.&目前我们已有近200本德语图书授权给中国出版社,包括儿童文学、小说、文学、科普、励志、经管、保健、家教育儿、心理、大众文化、历史、哲学、传记回忆录等类别。其中,一些图书获得中国编辑和读者的广泛认同,如青少文学类的《墨水心》、非虚构类的《黑岩&》、科普类的《有魅力的肠子》、历史类的《希特勒》、心理类的《做你自己》,运动类的《跑步圣经》以及大众社科类的《德意志之魂》。
3.&我们的团队主要分为版权销售、合同管理和财务管理三部分工作,我的主要时间在版权销售部分。一般上午是处理邮件和图书资料,下午与中国出版社编辑互动谈书,晚上阅读书稿。
4.德国同行对中国的了解确实在日益加深,比如我们伦敦公司最近代理中国科幻作家郝景芳的作品的国际版权,很快将其长篇《流浪苍穹》(Stray&Skies)授权给德国Rowohlt出版社。这说明德国出版社编辑对中国作品越发了解和有兴趣了。我们很享受与德国出版社的合作,他们很专业、很认真,不仅对中国市场很重视,而且也非常理解中国出版社的各种困难,&在语言、翻译和营销资料上都不断给予帮助和支持,这也使得中国编辑更有信心,更愿意购买德语书的翻译版权。
5.&感觉新一代中国编辑和版权经理人的素质越来越高,他们有更好的英语阅读和交往能力、更开放的心态和更专业的版权意识和营销意识,对国内外出版信息的把握也更加丰富和准确,这都很大程度上帮助和促进了我们的版权代理工作。
6.&未来两三年预计中国编辑会对非虚构的大众类德语书版权有更大的需求,如保健、科普、家教育儿、哲学、心理、历史和大众文化等;与此同时对专业类图书如经济管理、建筑和平面设计类图书也会比较关注;对德国获国际大奖的文学作品和改编成国际大片的小说也会很关注。
7.&目前最大的挑战来自四个主要方面:
第一,授权纸质合同通过邮局寄特别慢,往返完成一份授权合同都要用3~4个月,还经常被寄丢,而快递成本又太高。诚恳建议中德双方出版社能够接受电子扫描双签合同文本,这样可以彻底克服长途邮寄纸质合同的弊端,极大地提高版权书授权的工作效率。
第二,中国出版社版税预付金支付速度过慢,一本书的预付金通常需要至少60天甚至更长时间才可以完款,其中要经过比较漫长的版权登记和个人所得税扣税流程,还要遵从中国出版社内部的外汇支付流程,使得一笔预付金的支付周期特别冗长。这对中国出版社的商业信誉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
第三,懂德语的中国编辑比较缺乏,这直接影响了德语书翻译版权在中国的授权。衷心希望更多懂德语的年轻人积极投身到德语图书翻译出版工作中来。
第四,德语书需要像英语书那样提供比较翔实的图书介绍资料给中国编辑,包括书的基本信息和内容梗概,作者照片和介绍,原书封面,重要评论,版权授权状态,获奖和影视消息,&作者官网和视频资料等,都会对书的推荐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文字最好是英语的或中文的,这样绝对会大大增加德语图书在中国的授权机会。
8.我对德译中翻译有两点建议:第一,邀请已在中国出版过图书的德国作者来中国访问,参与图书推广和营销工作,与中国出版社和读者建立面对面的对话机会,甚至可以开通微博和微信等公共媒体,与中国读者保持经常的互动,分享作者的重要活动和写作状态,也分享中国读者和编辑的阅读感受。
第二,建议中国出版社按照国际比较通行的做法,将一次性翻译稿酬改为预付金加版税制的稿酬方式,以鼓励译者对译稿的质量高度负责并从译著销售中获得更合理的报酬,也避免质量不良的译稿给图书销售带来损失。
中国出版社履约仍需加强
■蔡鸿君(德国海格立斯贸易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
联系方式:cai@hercules-book.de;www.
1.&1992年10月,我在法兰克福书展期间为中国一家出版社寻找出版资源,得知中国决定签署“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当时就觉得,版权代理人对我也许是一项合适的工作,至少我今后可以理直气壮地为我的委托人“买”版权,而非协商免费赠送。1995年,我和我太太任庆莉在德国朋友Verena&Fischer女士的帮助下成立了一个叫“International&Media&Agency”的版权代理公司,专门从事图书的版权代理业务。最早代理的图书类别是当代德语文学作品和德国儿童文学类图书,像黑塞、托马斯&曼、亨利希&曼、格拉斯、布莱希特、德布林,以及获得过国际安徒生奖的凯斯特纳、克吕斯、涅斯特林格。第一批合同是与译林出版社、漓江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明天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签订的。1998年,Fischer女士因个人原因退出,公司的法人改成我和任庆莉,易名为“海格立斯贸易文化有限公司”(Hercules&Business&&&Culture&GmbH),在德国法院正式注册。
2.&迄今,我们已经成功代理了5500多本德文图书的中文版权转让(大陆5000多本,港台地区400多本),涉及几乎所有类别&。其中比较有名的有,文学类的《布登勃洛克一家》、《荒原狼》、《铁皮鼓》等;社科类的《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孤独相依:戈尔巴乔夫回忆录》、《拉贝日记》等;少儿类的《蓝熊船长的13条半命》、《我和小姐姐克拉拉》(3本)、《香草女巫》、《冒险小虎队》(50本)等。
最值得骄傲的是,我们在格拉斯199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前,就已经将他的《铁皮鼓》《猫与鼠》《狗年月》《我的世纪》的中文版权输出到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我本人也是最早翻译格拉斯作品的中文译者之一,那还是在1986年,这也是我们之所以能够获得格拉斯作品的中文版权事务独家代理权的重要原因之一。从畅销程度上来说,奥地利儿童作家布热齐纳的《冒险小虎队》可以说是创造了一个奇迹,该书经浙少社引进出版后销售了3000多万册,就连德国媒体在听到这个数字时,也不敢相信。
3.&日常工作的时间占比不太好划分。我们上班就在家里,我和我太太任庆莉平日绝大部分时间都在工作。我偏重于看书、选书、与德中客户沟通,她负责数据管理和财务结算。每天工作从早上9点一直到半夜。每天上午是我们最忙的时候,因为与国内有时差,要找到国内的人,只能在这三四个小时里。
4.&我们在20多年前开始把德语图书代理到中国,当时德国出版同行对中国出版社和图书市场的了解非常有限。如果说前10年德国同行更多的是听我们的介绍,那么后10年,他们更多的是亲力亲为,不仅在博洛尼亚童书展和法兰克福国际书展期间约谈中国出版同行,而且很多德国出版社的版权经理也亲往参加北京国际书展和上海童书展,从各个方面加深了对中国出版业的了解。我们这20多年与德方的合作,总的来说是顺畅愉快的,他们敬业守信,为我们的顺利合作奠定了基础,应该说是一种双赢的合作。
5.&中国出版业在过去10年里发展非常快,会外语懂出版的复合型人才越来越多。20年前,全中国只有三四家出版社有懂德语的编辑,而现在与我们保持联系的会德语的编辑就超过了100人。我们与他们的合作也很顺畅,他们会德语,有些还在德国留过学,稍加点拨,他们就能做得非常好。这些年,根据德国的统计数据,德国图书版权卖到中国的数量一直遥遥领先于卖到其他国家的,这与懂德语的人投身中国出版业密切相关。&
6.&德语图书在中国引进版图书占比上,一般是排在英语、法语、日语、韩语书之后,我估计在未来2~3年里,超过韩语书是肯定的。长期以来,德语童书一直在中国很受欢迎,今后几年,中国市场对德语童书版权的较大需求还会继续保持下去。
7.&对我们来说,最费力气的,不是把书的版权卖掉,而是督促中国出版社执行合同,比如按时付款、按时出版、按合同标注版权说明、按合同寄样书、按合同办理年度结算、按合同办理合同延期等。总之,这些合同里白纸黑字的条文,很多中国出版社没能认真对待,更难严格执行。可惜的是,这种状况改变还不大。我们为这些本来应该中方自动按照合同履行的义务,常常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虽然做了很多努力,但仍收效甚微。就拿寄样书来说,我们每次都叮嘱中方合作方各项注意事项,但是有的人仍我行我素,结果给我们和外方造成很多麻烦,甚至导致样书被退回中国。
8.&毫无疑问,翻译工作是图书版权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翻译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中国读者对这些书的感受。有一些书,尤其是学术书,折腾了好多年,最后还是没有出版。据德国出版方称,主要就是因为翻译的原因。我自己也是翻译出身,现在仍然经常翻译。对我而言,翻译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责任。虽然翻译稿费很低,但是我乐在其中,“享乐”的同时,不能忘记责任。德国图书信息中心从去年开始设立的“德译中童书翻译奖”非常好,肯定会推动德语童书的翻译工作。希望今后扩评奖项,比如德语文学图书翻译,德语社科图书翻译,等等,总之,希望通过多种形式,让更多的德语译者自愿参与翻译图书。
建立“德语翻译人才库”与提供出版补贴
■蒋&燕(北京永固兴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
联系方式:&yan.jiang@;www.
1.&2009年春天,我结识了(中国香港)永固兴码公司CEO欧阳龙瑞先生,被他的诚恳感动,毫不犹豫地加入了公司。那时北京公司还没有找到办公地点,没有办理营业执照。3个月后我们有了漂亮的展厅和办公室。每天上班被展厅书架上各种德国的图书和美丽的画面包围着,愉快的心情可想而知。
但是最初我们的书并不适合中国市场,直到两年之后,我们才逐步了解了中国市场的引进需求,慢慢总结出德国图书的特点。这一切都需要时间,需要坚持。如果没有对这份职业的热爱是很难支撑下去的。
2.&这些年,有近1500种德文书通过北京永固兴码引进到中国;大多都是儿童益智、绘本、儿童科普书;最为高兴和骄傲的成果是:《德国小学生最喜欢的111个科学小实验》,2013年初上市,加印超过10次,累计印量近5万;&《不一样的公园》《了不起的交通》2013年秋上市,加印10次,累计印量近6万册;《德国专注力养成大画册》2016年初至今已加印15次,累计印量近16万册。
3.&我们每天会用一上午选书看书。下午大部分时间要整理、翻译、设计制作完整的书讯。同时会在固定时间通过QQ群向编辑推荐新书;合同因为已经标准化了,只要核心条款谈定,并不需要占用太多时间。当然,这也是多年积累的结果,老客户完全了解我们统一的合同版本。所以签约速度会非常快;邀约和接待编辑来公司展厅选书也需要占用很多时间。除此之外,每周我们还要拜访出版社两次,以达到深入了解市场需求的目的。
在与德国出版社多年的合作中我有一点体会希望能跟大家分享。当遇到商谈中的难题时,真诚地将双方的困难解读给对方,你会发现“原来德国人很懂中国国情,他们很好说话”,“原来中国人也很懂德国人,没有那么明显的文化差异”。我想,这应该是版权代理公司追求的最高境界吧——真诚地沟通,原来一切都不难。
4.&德国同行对中国图书市场非常了解。特别是在中国引进或出版政策有所调整时,他们很快就能获取信息,我们只需稍加解释他们就能明白和理解。特别是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关系后,他们对我们的建议非常看重。在合作中遇到任何难题,他们都会跟我们一同努力解决。
5.&目前出版社的编辑和版权经理虽然年轻人占多半,但他们大多都具备专业版权经理人的职业素养,能够准确把握所服务出版社的出版方向,所以整体与出版社的合作都很顺畅。
6.&德语书的画风和设计不一定很抢眼,但内容精雕细琢,经得起时间考验。德国人追求的是常销书,不是畅销书。现在中国读者越来越成熟,越来越懂得常销书的价值——只有能走向内在,书才能常销。所以,德语图书会在中国市场健康发展——毋庸置疑。
7.&在中国,儿童图书的引进量一直都是最强劲的。我们近几年销售的德语版权书98%都是儿童图书。但德国很多专业类(如制造业)图书在中国很多培训机构和读者中也有很大需求。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尝试这类图书的引进,但终因员工的知识结构问题没能实现签约。德国制造业的发达全世界首屈一指,而我们却不能尽一己之力让中国读者因我们而受益。这是非常遗憾的一件事。因为我们很难招聘到集德语及专业知识于一身,同时还热爱图书、热爱版权贸易工作的员工。
8.&“德译中”和“中译德”一样,一直都是一个大难题。我们引进了一套德语版专业美术书,是个大部头。中国出版社买走版权2年了还没有真正启动翻译,原因就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译者。
如果想短平快地解决这个问题只有一个办法:德国图书信息中心尽快建立“德语翻译人才库”,在已出版图书中选择优秀译者建立人才档案。一方面向出版社推荐,另一方面给予适当稿费补贴。我知道歌德学院在做这方面的工作,但他们太强调专业性,中国出版社申请到这项补贴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有时他们宁愿痛心地选择放弃一本好书。如果能将补贴范围扩大一些,相信德国图书将在中国市场得到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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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代理对于代理方有什么要求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生活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让我们不知所措并且十分烦恼。那么到底该如何有效地解决问题,让我们没有后顾之忧。小编今天就带大家来看一下“版权代理对于代理方有什么要求吗”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关于这些问题,小编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一、版权代理代理行为的特征是:(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活动;(2)具有法律意义;(3)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人受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委托,代理后者事宜。版权代理机构一般都具有联系广、人才专、信息快、协调能力强等优势。cac熟悉各类作品的市场需求和销售行情,并与出版者、报刊社等作品使用者保持密切联系。cac可以为委托其代理著作权事务的作者介绍各类作品的读者需求信息,提供写作建议;同时还可以按作者意愿,为其作品找到最合适的出版者、传播者,并代表作者进行著作权转让或授权使用的谈判,处理有关法律事务,以及联系出版社,安排作品出版等。二、版权代理对于代理方有什么要求吗版权是登记制,因此取得较为容易,目前,在版权代理方面,国家还未实施资格准入,即无需取得版权代理资质。三、版权版权是用来表述创作者因其文学和艺术作品而享有的权利的一个法律用语。版权是对计算机程序、文学著作、音乐作品、照片、电影等的复制权利的合法所有权。除非转让给另一方,版权通常被认为是属于作者的。大多数计算机程序不仅受到版权的保护,还受软件许可证的保护。版权只保护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思想本身。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在版权的保护之列。印刷术发明以前,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传播主要靠手抄,抄本作为商品在市场上出售的情况,那时还少见。印刷术,特别是公元11世纪40年代毕升的活字版印刷术发明以后,一件作品可以印制多册出售,作品载体的复制品──图书成为印刷商谋取利润的商品。为了垄断某些作品的印制与销售,印刷商将待印的作品送请官府审查,请求准许其独家经营。中国南宋绍熙年间()刻印的眉州人王充所著《东都事略》,目录页上有“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许覆板”的声明。在欧洲,公元15世纪中叶,德国人j.谷登堡发明金属活字印刷术以后,1469年威尼斯共和国授予书商乔万尼·达施皮拉为期&5年的印刷图书的特权。封建帝王和地方官吏发现,通过审查待印的作品,可以禁止新思想的传播,1556年英国女王玛丽一世批准伦敦印刷商成立书商公司,对于该公司成员出版的图书授予垄断权,但同时规定,图书必须送皇家审查,并在该,方可印刷发行。未经注册,擅自印行,由皇家星法院惩处。由官府授予印刷商垄断某些作品的出版权,或下令禁止翻印他人已经出版的作品,标志着原始版权概念的形成。此种原始版权制度,仅仅有利于统治者和印刷商,与作品的创作者毫无关系,实际上是一种限制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始新闻检查。大家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烦恼也变得越来越多,身边的问题也变得越来越棘手,相信经过小编的讲解,你对于“版权代理对于代理方有什么要求吗”这个问题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以上就是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需要关于这方面的帮助,华律网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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