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年限及缴费年限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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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告知承诺书
株洲人才网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2016)75号,实行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
&&&&本人自愿将档案委托株洲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管理。经档案接收工作人员审核,已明确告知本人档案内无以下材料(缺少材料已划钩),同时详细说明了该材料的重要性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人选择:
1、自今日起30天内将缺少材料补齐,并承诺:若因材料不齐造成的以下业务不能正常办理(依据档案记载出具证明、档案接转、社保转移、社保缴费年限认定、政审等)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2、□退回原档案管理单位。
一、学籍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高中、□中专、□高职、□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学习成绩单(□中专、□高职、□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3.□就业通知书(报到证);
4.□留学人员学历认证;
二、工作材料
1.□劳动合同书,□招聘、录用登记(审批)表,□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登记表,□报到通知书;
2.□转正定级表,□ 工作考核、鉴定材料
3.□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证明:离职(辞职或除名、开除公职)审批表,转业审批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安置表);
4.□履历表;
三、政治面貌材料
1.□入党志愿书 □入党申请书 □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2.□转正申请书
四、其他重要欠缺材料: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档案接收及承诺时间:
株洲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位置示意图
株洲市人力资源市场位置示意图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四大举措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人社局办公室
针对当前我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存在的手续繁琐、标准不一、档案拒收等问题,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服务流程,有效提高了档案管理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下一步,将重点突出以四个方面工作。
1、公布机构目录和办事指南。结合我县实际,梳理服务项目,细化办事流程,编制服务指南,明晰办事时限和注意事项,通过宁乡人才网、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和办事指南。
2、取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将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期间,不再办理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相关手续。
3、畅通档案转递渠道。在档案转递时,不再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成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转递,转递方式为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不得个人自带档案。
4、严格落实取消收费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取消档案收费决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等行为。宁德市简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闽南网
宁德市简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来源:宁德网
&  8月2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要求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进一步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  实行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
&  按照《通知》要求,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接收档案时,要本着实事求是、便民利民的原则,对缺少材料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要认真审核和甄别档案材料,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
&  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关键材料一般是指用于核定存档人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的材料。
&  取消办理转正定级等手续
&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今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通过多种渠道,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和个人及时将上述材料收集归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期间,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再办理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相关手续。
&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转递档案时不再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被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接收、成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转递。个人跨地区就业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后,其档案在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之间可直接办理转递手续。档案转递时,转出机构要在档案内附上档案材料目录清单,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不得个人自带档案。
&  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  按照《通知》要求,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取消档案收费和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包括经营服务性质的收费)的决定。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对基于档案延伸的其他服务,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依据和标准进行收费,并且做到公开透明;没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一律不得收费。(记者 张文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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