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工农民工资拿不到到怎么办

我的工资拿不到怎么办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合川区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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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发布单位:
合川区政府
来信内容:
我的工资拿不到怎么办
尊敬的区领导:
我是一个农民工,我受聘合川区沙坪路公租房项目(中海建筑。湖北鸿鑫建筑有限公司),工作时间于七月二十日到十二月二十日,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劳务受聘合同,所以我辞职,辞职得到公司领导的同意,但是解除后一直不给我工资,我怎么办?我以前在上海从来没有这种情况,试问区领导家乡的人不欢迎我们回家吗?
办理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办理结果:
您好!来信收悉,区政府按照工作制度已庚即责成区人力社保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调查情况和结果
经区人力社保局调查核实,您所反映的被拖欠的问题属实。湖北鸿鑫建筑有限公司在承建我区沙坪路公租房项目期间,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后未支付你2012年11月的工资。
二、处理情况
我区人力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已与湖北鸿鑫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该单位负责人表示他们目前正在联系您进行工资结算,将于两日内办妥并予以支付。同时,我区人力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也将继续调查此事,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感谢你的来信,如有疑问,您可以直接和我们联系,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我在工厂做了14天,被炒掉不给工资
我在深圳特区一家台资厂,做到14天的时候因为上班说话被捉住了,主管就叫我走人,我让他结工资,他还不结,叫保安把我给拉出去,我又没犯什么错,我就说了一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让我不要做了,走人,他说没做到1个月都是不可以拿工资的,我都做了14天了,我出了厂一分钱都没,还叫我马上滚,不要在厂里呆一分钟,钱又不跟我结,还叫保安上来,骂的话好难听啊,我还天天加班了呢,结果搞到人事哪里,说只给我20元一天,深圳特区最低也是700,而且我还加了很班,我在这个厂也是签了劳动合同的,要是他们不结工资,我可以告他们吗?他们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希望大家好好跟我提意见,谢谢,18岁的打工妹
妹妹很遗憾你的遭遇。不过你觉得有有胜算
你可以到劳动部门找仲裁委员会咨询一下如果你有理你可以直接起诉这家公司.不过我建议你还是先把合同看一遍.觉得自己有理的话再去找劳动部门现在的劳动不门很正规的你放心好了如果你有理的话他们一定会帮你的如果再不行的话就打电话到电视台寻求帮助因为现在好多地方都有这种栏目专门帮别人解决问题的方正如果是我遇到这种问题的话我估计就直接找电视台了因为苏州好多电视台都有这个栏目 希望对你有帮助~~
签了合同的,企业主动炒员工,应该支付双倍工资的吧
去当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劳动局)寻求帮助,一定会讨回工资的。
他们对你的处罚过分了他们必须得按劳动合同办事如果说你违犯了厂规第一次也就顶多是罚款(那还得看劳动合同是否写明了这一点).一分钱不给就把你给抄了这是不正确的.你要主张你的权利.到劳动部门告它.到电视台寻求帮助.你去告它不只是为了你自己也是为了所有的打工妹,让她们知道怎么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方法能够给你些帮助.祝你顺利.我看了你的补充我很气愤这样的不把一位工人当回事全平自己的好恶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你又没有违犯厂规他平什么啊一定要找一个说理的地方.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告他.
有合同的话,去所属区的劳动仲裁科请求调解,一定要取得他们的支持,你才有胜算的机会,重要的是证据,书面的主证据,人证是不行的
你有点证据的话就要去劳动局没有的话也要找劳动局了解一些情况什么对你有利 现在工人告公司要公平一点,劳动局没有以前那么黑了 不要听那些没志气的人说的话就是因为有这么多忍气吞声的人才会养出这么多无良心的老板 支持你~~~!实在不行去找晶报吧一般媒体爆光后事情都容易解决一些 这种事情闹的越大越好祝你好运
签了合同的,企业主动炒员工,应该支付双倍工资的吧 去劳动局告他们,或者直接找老板
我看还是自人倒霉酸那,告他们得不偿失。
妹妹很遗憾你的遭遇。不过你觉得有有胜算么??其实你不过想争一口气。。。可是希望是不大的。
按情理应该不至于让你走人吧;如果说处罚,可以写检讨或罚一些款-如果厂里有规定; 你向主管说也可承认你的错---有些话不好说的,也许站在他的立场他是为了管理;可以让他记一次过,而不要一下就辞掉,谁不会有些过错呢?既然签了劳务合同就应该是严重违反了合同才可以辞掉员工,不然他这是违反合同的,违反合同应该有违约金的。 按照常规,如果职员犯了小错,应该记一次过和当事人承认错误,而不至于就炒掉--谁不会犯一点小错。。
现在媒体很厉害的,如果劳动部门不能解决,找媒体,一般解决的快一些
坚决告这群王八,就是没人告它,它们才一天比一天嚣张,拿好你所有的材料,告它!
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告倒他们没问题的。一定不要自认倒霉算了,象刚才某位说的。这种主管就是纸老虎,违反法律法规,一戳就破了。
去当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会讨回工资并且还有赔偿金的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但是,鉴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大的问题是你需要证明你跟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你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公司曾经发给你的一个月工资的工资单,公司花名册,出入卡,考勤卡,工作制服,报销单据,有公司领导签字的各种单据,其他非公司员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项。 问题补充: 去工商局告需要怎样的程序 ---不是去工商局,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里负责劳动监察的部门,工商局是不管劳动纠纷的。 如果我辞职是不是公司就得必须给我 ---只要你能按照我上面说的举证,100%可以追回你的应得工资,并且增加25%的经济补偿金。 我们公司文秘更惨,4个月只给两月工资 ---你们可以联合起来一起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这样在举证等各方面效果更好一些。
参考: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号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发布时间】010430 【关键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备注】法释〔2001〕14号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说实话 算了吧 因为你没时间耗 无奈ing
把你这家的厂的名字公布出来,那个主管的姓名公布出来 自然有人去对付他的,放心吧
妹妹.只要去劳动局就可以啦.这个问题可以解决.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暂不谈具体性质如何.中国是以保障大多数人利益为主的 这是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提出的. 拿上你的劳务合同.然后去劳动局说明原因.要实事求是.加班的时间他们没有 理由不给付加班费.而且他们所和你谈的试用期也是包括在合同之内的.也就是 说合同一年试用期一个月的这种合同,就相当于你当正式工11个月.这些都是 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而且试用期的长短也会相应的决定合同期的长短. 以上这些已经决定他们必须给付工资.而且还有加班费. 你在外找工自己一人儿不易.把劳动法法条看下.对于以后也是有帮助的. 相信我会赢的.
去劳动局告他们。很快就解决 拿上相应的合同证件之类的 没有合同就找证人,证明你在此工厂工作过就可以了
现在媒体很厉害的,如果劳动部门不能解决,找媒体,一般解决的快一些
妹妹.只要去劳动局就可以啦.这个问题可以解决.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暂不谈具体性质如何.中国是以保障大多数人利益为主的 这是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提出的. 拿上你的劳务合同.然后去劳动局说明原因.要实事求是.加班的时间他们没有 理由不给付加班费.而且他们所和你谈的试用期也是包括在合同之内的.也就是 说合同一年试用期一个月的这种合同,就相当于你当正式工11个月.这些都是 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而且试用期的长短也会相应的决定合同期的长短. 以上这些已经决定他们必须给付工资.而且还有加班费. 你在外找工自己一人儿不易.把劳动法法条看下.对于以后也是有帮助的. 相信我会赢的.
签了合同的,企业主动炒员工,应该支付双倍工资的吧
去当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劳动局)寻求帮助,一定会讨回工资的。
他们对你的处罚过分了他们必须得按劳动合同办事如果说你违犯了厂规第一次也就顶多是罚款(那还得看劳动合同是否写明了这一点).一分钱不给就把你给抄了这是不正确的.你要主张你的权利.到劳动部门告它.到电视台寻求帮助.你去告它不只是为了你自己也是为了所有的打工妹,让她们知道怎么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方法能够给你些帮助.祝你顺利.我看了你的补充我很气愤这样的不把一位工人当回事全平自己的好恶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你又没有违犯厂规他平什么啊一定要找一个说理的地方.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告他.
把你这家的厂的名字公布出来,那个主管的姓名公布出来 自然有人去对付他的,放心吧
我看还是自人倒霉酸那,告他们得不偿失。
去劳动局告他们。很快就解决 拿上相应的合同证件之类的 没有合同就找证人,证明你在此工厂工作过就可以了
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告倒他们没问题的。一定不要自认倒霉算了,象刚才某位说的。这种主管就是纸老虎,违反法律法规,一戳就破了。
说实话 算了吧 因为你没时间耗 无奈ing
坚决告这群王八,就是没人告它,它们才一天比一天嚣张,拿好你所有的材料,告它!
你可以到劳动部门找仲裁委员会咨询一下如果你有理你可以直接起诉这家公司.不过我建议你还是先把合同看一遍.觉得自己有理的话再去找劳动部门现在的劳动不门很正规的你放心好了如果你有理的话他们一定会帮你的如果再不行的话就打电话到电视台寻求帮助因为现在好多地方都有这种栏目专门帮别人解决问题的方正如果是我遇到这种问题的话我估计就直接找电视台了因为苏州好多电视台都有这个栏目 希望对你有帮助~~
按情理应该不至于让你走人吧;如果说处罚,可以写检讨或罚一些款-如果厂里有规定; 你向主管说也可承认你的错---有些话不好说的,也许站在他的立场他是为了管理;可以让他记一次过,而不要一下就辞掉,谁不会有些过错呢?既然签了劳务合同就应该是严重违反了合同才可以辞掉员工,不然他这是违反合同的,违反合同应该有违约金的。 按照常规,如果职员犯了小错,应该记一次过和当事人承认错误,而不至于就炒掉--谁不会犯一点小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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