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研究生按大专本科学历教育报考报考事业编,目前已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然而论文外审被卡,须延迟半年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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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或研究生
             
             
             
             
&&&招考职业:
监狱戒毒管理系统
地方统计系统
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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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咨询者:小将
您好,我是2016应届硕士毕业生,由于研究生专业不符合,本科专业符合,请问可以用本科学历报考事业单位吗?
如果可以的话,考生类型、学历、学位应如何填写?
管理员解答好评率:100%
你好,建议电话咨询招考单位确定。所指导的研究生论文外审或答辩不通过者,导师暂停招生一年;,江苏大学
所指导的研究生论文外审或答辩不通过者,导师暂停招生一年;,江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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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公管学院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公共管理学院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 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研究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硕士(博士)学位系统操作指南汇编”,进行网上申请并完成相关程序(网址:http://202.114.200.86)。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后在“学位”-“答辩资格申请管理”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答辩资格申请的截止时间为3月20日。逾期未申请者,不得在本学期答辩,学院亦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2.匿名评审 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匿名外审学生名单由各系根据各专业当前学期毕业总人数的10%确定送外审学生名单,各系将外审名单于4月1日前报学院,匿名外审学生务必于4月11号前将一式两份的纸质匿名论文交至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由学院统一组织送外审。 答辩及外审成绩只对当前学期有效。逾期未答辩者本学期不受理其学位申请,需重新外审。外审不通过的学生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博士盲审参照研究生院主页《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3.答辩资格审查时间:3月1日—3月25日 具体要求如下: (1) 学术报告审核(限全日制研究生) 要求: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完成两次学术报告(论文开题报告除外,学术型硕士生及全日制专硕必须含1次科技论文报告会)并在系统中发布。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完成三次学术报告。 (2) 研究生课程审核 课程审核通过,出具答辩成绩单。 (3) 开题审核 研究生院管理系信息中开题结果审核为“通过”,且已提交纸质开题报告至学院。 (4) 科研成果审核(限提前毕业学生) 4.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硕士研究生,发放答辩成绩单(一式两份)。研究生拿到答辩成绩单后,直接用答辩成绩单替换“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一式两份)中粘贴成绩的那一页即可,不张贴不裁剪。领取答辩成绩单的时间等学院通知。领取地点: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公管楼A212室)。博士生的答辩成绩单由培养处发放。 5.学位论文涉密的研究生,5月23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定密申请表》(表格要求正反打印。填写的密点要明确,写明学位论文涉密的数据、图表和文字,并注明页码,不得笼统划分;导师签名),同时提交电子档和一份纸质档; (2)学位论文1本(装订封面); (3)定密汇总表,仅需提交电子档。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位论文划密手续的,本学期将不再受理此项工作。 6,具体答辩时间由各系安排。要求各培养单位以系或学科为单位进行集中答辩,答辩成绩排在后10%的研究生需进行二次答辩。 7.学位论文(归档文稿)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时间为5月25-27日。 8.答辩材料收缴时间为5月30-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各班以班为单位收齐后(工程硕士需本人)交至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MPA学生材料交至MPA中心罗老师处) 9. 6月1-10日,整理材料并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本学院申请学位人员的情况,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名单和授予硕士学位名单。
二、外审专家评阅意见的处理
1.如同行专家意见为“同意答辩”,硕士学位论文可以直接进行答辩。 2.如同行专家意见为“修改后答辩”,由硕士生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导师审核后并出具书面意见方可答辩。 3.如有一位同行专家意见为“不同意答辩”,视为送审不通过。由硕士生在六个月至一年内修改,组织重新送审。如期未能做出修改或第二次评审仍未通过的,硕士学位论文重新开题、重新撰写。 4.硕士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送审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三、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为非密以及申请定密但未获批准的研究生,需将学位论文电子文本(要求与归档的纸本论文内容一致)提交至学校图书馆“学位论文服务系统”,http://202.114.202.215:8080/,无需刻录光盘。 2.申请定密并获得校保密委员会批准为涉密论文的研究生,其涉密论文电子版不得通过网上提交,须将论文制作成光盘。将涉密论文通过网上提交图书馆,造成泄密的,后果自负。 3.论文经校保密委员会核定涉密的研究生,需将填写好的《涉密学位论文上网著录单》(放在论文前面作为第一页)和论文的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提交的涉密论文电子版内容、格式应与印刷本完全一致,文件名为中国高校图书馆的代码24206+学号+姓名,例:22李江敏。光盘中要求含两个文件:word和PDF两种格式(即22李江敏.doc、22李江敏.pdf),有扫描的手写签字的授权页,与纸本一致;研究生要确保光盘质量。 4.涉密学位论文在保密期限内不提供网上检索。 5.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或由校保密委员会发文解密,解密后的涉密学位论文电子版数据由档案馆向图书馆移交,解密后的涉密学位论文按照公开学位论文的管理和服务方法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四、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规定
1.检测具体要求: 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均需在答辩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前进行学位论文(归档文稿)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作为建议是否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
2.检测结果的处理意见: 文字重合百分比≤15%,由导师和研究生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是否授予学位。 文字重合百分比在15%-30%(含30%)之间,由研究生和导师写出书面说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是否授予学位。 文字重合百分比在30%-60%之间,原则上本学期不授予学位。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半年后方可申请学位,延长期间所发生的费用自理。如果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需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 文字重合百分比≥60%,本学期不授予学位。研究生需重新开题、重新撰写论文,一年后方可申请学位,延长期间所发生的费用自理,同时对其指导教师予以通报。同一导师连续有2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60%,暂停招生一年。
3.检测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均为pdf文档正文部分(第一章至最后一章),命名方式为:学院_学号_姓名.pdf,如“公共管理学院__张三.pdf”,不得更改学位论文命名方式。检测论文只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于答辩后上交答辩材料之前提交,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生以班为单位按学校要求将电子档收齐后于5月27日前QQ在线提交,非全日制研究生将论文电子档按要求发送至邮箱 ,集中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提交检测的论文必须是最终归档的文本,不再进行编辑处理,直接导入检测系统进行检测。 五、论文答辩材料相关说明
1.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由研究生本人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所有审查意见均为手写。 2.答辩表决票:由研究生本人答辩前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答辩委员会成员每人一份。 3.学位申请及评定书 (1)一式两份,胶装,不得装订(归档要求,请在专业打印室制作);除签名外,其余内容均为系统导出。 (2)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上的日期填写说明:研究生签名、导师签名、学院意见的日期要写答辩前的日期,且研究生签名日期等于或早于导师签名日期,导师两处签名的日期一致,学院意见日期晚于或等于导师签名日期,但不能晚于答辩日期;论文修改情况页填写的日期是答辩后的日期。 (3)首页成果统计,请如实填写,没有则不填,无需写0或无;次页研究成果填写:成果署名为中国地质大学的,均可填写,与首页成果统计项数吻合,可不受排名的限制。 (4)学院审查意见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需提交的论文答辩材料及要求
1.纸本学位论文硕士2本、博士4本(胶装),学位论文作者及导师必须签名。 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评审材料1本(胶装)。(参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学 位论文及答辩材料归档暂行规定。) 3.学位申请及评定书1本。 4.论文经校保密委员会核定涉密的研究生,提供光盘一张;不涉密的无需提供光盘。 5.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学位证书照片要求提供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并要求上传与纸质照片一致的电子照片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用于学位信息上报。电子照片要求如下:图片尺寸(像素):宽110~390,高150~576;大小:5K~150K;格式:JPG;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照片背景:单一蓝色;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1.各类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校内公开举行,张贴答辩海报,同时答辩前在“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中申请答辩。2.为保证学位授予信息准确完整上报国务院学位办,所有研究生在答辩后务必完善“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中“学位信息填写”的有关内容。 3.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涉密论文除外)务必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将电子文本送缴学校图书馆,并将匿名学位论文上传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4.启用新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封面,及修订后的排版、印刷要求。各类研究生应认真撰写论文,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中地大(汉)研字[2015]63号)) (研究生院主页“管理文件”栏下载)写作。
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1月篇二:公管学院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公共管理学院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 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研究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硕士(博士)学位系统操作指南汇编”,进行网上申请并完成相关程序(网址:http://202.114.200.86)。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后在“学位”-“答辩资格申请管理”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答辩资格申请的截止时间为3月20日。逾期未申请者,不得在本学期答辩,学院亦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2.匿名评审匿名外审学送外审。 答辩及外审成绩只对当前学期有效。逾期未答辩者本学期不受理其学位申请,需重新外审。外审不通过的学生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博士盲审参照研究生院主页《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3.答辩资格审查时间:3月1日—3月25日 具体要求如下: (1) 学术报告审核(限全日制研究生) 要求: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完成两次学术报告(论文开题报告除外,学术型硕士生及全日制专硕必须含1次科技论文报告会)并在系统中发布。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完成三次学术报告。 (2) 研究生课程审核 课程审核通过,出具答辩成绩单。 (3) 开题审核 研究生院管理系信息中开题结果审核为“通过”,且已提交纸质开题报告至学院。 (4) 科研成果审核(限提前毕业学生) 4.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硕士研究生,发放答辩成绩单(一式两份)。研究生拿到答辩成绩单后,直接用答辩成绩单替换“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一式两份)中粘贴成绩的那一页即可,不张贴不裁剪。领取答辩成绩单的时间等学院通知。领取地点: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公管楼A212室)。博士生的答辩成绩单由培养处发放。 5.学位论文涉密的研究生,5月23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定密申请表》(表格要求正反打印。填写的密点要明确,写明学位论文涉密的数据、图表和文字,并注明页码,不得笼统划分;导师签名),同时提交电子档和一份纸质档; (2)学位论文1本(装订封面); (3)定密汇总表,仅需提交电子档。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位论文划密手续的,本学期将不再受理此项工作。 6具体答辩时间由各系安排。要求各培养单位以系或学科为单位进行集中答辩,答辩成绩排在后10%的研究生需进行二次答辩。 7.学位论文(归档文稿)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时间为5月25-27日。 8.答辩材料收缴时间为5月30-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各班以班为单位收齐后(工程硕士需本人)交至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MPA学生材料交至MPA中心罗老师处) 9. 6月1-10日,整理材料并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本学院申请学位人员的情况,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名单和授予硕士学位名单。
二、外审专家评阅意见的处理
1.如同行专家意见为“同意答辩”,硕士学位论文可以直接进行答辩。 2.如同行专家意见为“修改后答辩”,由硕士生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导师审核后并出具书面意见方可答辩。 3.如有一位同行专家意见为“不同意答辩”,视为送审不通过。由硕士生在六个月至一年内修改,组织重新送审。如期未能做出修改或第二次评审仍未通过的,硕士学位论文重新开题、重新撰写。 4.硕士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送审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三、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为非密以及申请定密但未获批准的研究生,需将学位论文电子文本(要求与归档的纸本论文内容一致)提交至学校图书馆“学位论文服务系统”,http://202.114.202.215:8080/,无需刻录光盘。 2.申请定密并获得校保密委员会批准为涉密论文的研究生,其涉密论文电子版不得通过网上提交,须将论文制作成光盘。将涉密论文通过网上提交图书馆,造成泄密的,后果自负。 3.论文经校保密委员会核定涉密的研究生,需将填写好的《涉密学位论文上网著录单》(放在论文前面作为第一页)和论文的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提交的涉密论文电子版内容、格式应与印刷本完全一致,文件名为中国高校图书馆的代码24206+学号+姓名,例:22李江敏。光盘中要求含两个文件:word和PDF两种格式(即22李江敏.doc、22李江敏.pdf),有扫描的手写签字的授权页,与纸本一致;研究生要确保光盘质量。 4.涉密学位论文在保密期限内不提供网上检索。 5.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或由校保密委员会发文解密,解密后的涉密学位论文电子版数据由档案馆向图书馆移交,解密后的涉密学位论文按照公开学位论文的管理和服务方法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四、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规定
1.检测具体要求: 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均需在答辩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前进行学位论文(归档文稿)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作为建议是否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
2.检测结果的处理意见: 文字重合百分比≤15%,由导师和研究生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是否授予学位。 文字重合百分比在15%-30%(含30%)之间,由研究生和导师写出书面说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是否授予学位。 文字重合百分比在30%-60%之间,原则上本学期不授予学位。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半年后方可申请学位,延长期间所发生的费用自理。如果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需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 文字重合百分比≥60%,本学期不授予学位。研究生需重新开题、重新撰写论文,一年后方可申请学位,延长期间所发生的费用自理,同时对其指导教师予以通报。同一导师连续有2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60%,暂停招生一年。
3.检测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均为pdf文档正文部分(第一章至最后一章),命名方式为:学院_学号_姓名.pdf,如“公共管理学院__张三.pdf”,不得更改学位论文命名方式。检测论文只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于答辩后上交答辩材料之前提交,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生以班为单位按学校要求将电子档收齐后于5月27日前QQ在线提交,非全日制研究生将论文电子档按要求发送至邮箱 ,集中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提交检测的论文必须是最终归档的文本,不再进行编辑处理,直接导入检测系统进行检测。 五、论文答辩材料相关说明
1.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由研究生本人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所有审查意见均为手写。 2.答辩表决票:由研究生本人答辩前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答辩委员会成员每人一份。 3.学位申请及评定书 (1)一式两份,胶装,不得装订(归档要求,请在专业打印室制作);除签名外,其余内容均为系统导出。 (2)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上的日期填写说明:研究生签名、导师签名、学院意见的日期要写答辩前的日期,且研究生签名日期等于或早于导师签名日期,导师两处签名的日期一致,学院意见日期晚于或等于导师签名日期,但不能晚于答辩日期;论文修改情况页填写的日期是答辩后的日期。 (3)首页成果统计,请如实填写,没有则不填,无需写0或无;次页研究成果填写:成果署名为中国地质大学的,均可填写,与首页成果统计项数吻合,可不受排名的限制。 (4)学院审查意见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需提交的论文答辩材料及要求
1.纸本学位论文硕士2本、博士4本(胶装),学位论文作者及导师必须签名。 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评审材料1本(胶装)。(参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学 位论文及答辩材料归档暂行规定。) 3.学位申请及评定书1本。 4.论文经校保密委员会核定涉密的研究生,提供光盘一张;不涉密的无需提供光盘。 5.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学位证书照片要求提供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并要求上传与纸质照片一致的电子照片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用于学位信息上报。电子照片要求如下:图片尺寸(像素):宽110~390,高150~576;大小:5K~150K;格式:JPG;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照片背景:单一蓝色;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1.各类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校内公开举行,张贴答辩海报,同时答辩前在“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中申请答辩。2.为保证学位授予信息准确完整上报国务院学位办,所有研究生在答辩后务必完善“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中“学位信息填写”的有关内容。 3.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涉密论文除外)务必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将电子文本送缴学校图书馆,并将匿名学位论文上传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4.启用新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封面,及修订后的排版、印刷要求。各类研究生应认真撰写论文,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中地大(汉)研字[2015]63号)) (研究生院主页“管理文件”栏下载)写作。
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1月篇三:江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江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的学籍管理,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研究生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材料(户口、工资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凭有效证明向所在学院(科研机构,下同)或研究生院书面请假,事假一般不超过2周,病假一般不超过1个月。未请假、请假未准或请假逾期未按时报到者(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送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 体检复查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经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者,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内治疗康复者可在次年4月底向研究生院提出入学申请,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合格后,9月初与新生一起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与学校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 第五条
每学期开学初,研究生应当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返校并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不符合其他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审核通过。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否则作未到校报到处理。 第六条
新生因参军、支教等特殊原因不能入学报到者,学校视其具体情况另行处理。 第三章
学制与学习年限 第七条 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如确有必要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一般不超过6年。申请3年或3.5年毕业的博士生除满足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必须达到学院(学科)规定的高要求。第八条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如确有必要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一般不超过5年。申请2.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医学学科硕士研究生除外)除满足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必须达到学院(学科)规定的高要求。 第九条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2.5年或3年(具体详见各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培养方案)。如确有必要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2年。不到正常学制年限(不得少于2年)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除满足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必须达到学院(学科)规定的高要求。 第四章
考勤与请假 第十条 研究生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各培养环节并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安排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給予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研究生病(事)假的请假要求: (一)研究生本人书面提出请假事由,请假在7天及7天以内的,经指导教师、辅导员同意,报学院审批。请假在7天以上的,由各学院签署意见,报学工处批准。 (二)病假需凭学校医院或经学校医院认可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有充足的事由。(三)病(事)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四)一学期累计病(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者须报学工处批准。 第十二条
研究生赴境外交流及请假要求: (一)研究生获境外学术交流项目者,须填写《江苏大学研究生赴境外交流申请表》并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办理,赴境外交流前报研究生院备案。赴境外课程学习、学术交流或执行合作科研任务的研究生,在外学习时间连续计入修学年限。 (二)研究生因私赴境外交流者,须事先征得导师同意并向学院和研究生院等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三条
研究生请假期满,必须按时销假。如需续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第五章
转学、转学科专业与更换指导教师 第十四条
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则上不能转学、转学科专业和更换指导教师。如因导师原因、学科专业调整,或研究生身体条件变化等情况致使无法按原培养方案继续学习者方可申请转学、转学科专业或更换指导教师。 第十五条
在校内转学科专业或更换指导教师的,须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及所在学院同意,同时征得拟转导师及其所在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转学科专业者学校须报送省教育厅备案。转学到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 第六章
休学与复学 第十六条
研究生在学期间因以下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由本人或导师提出休学申请,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提出休学申请时需同时提交定向单位的书面意见。 (一)应征入伍者。 (二)投身支教者。 (三)积极者。 (四)连续病假2个月以上仍不能恢复健康,经校职工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确需修养并在短期内可以治愈者。 (五)其他特殊原因需办理休学者。 第十七条 因应征入伍而休学者,休学时间最长延至其参军退役后1年;因支教而休学者,休学时间最长延至其支教结束;因创业而休学者,休学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因其他特殊原因经认定(研究生院会工处和相关学院分管领导共同审核商定)同意休学者,休学视情况而定。以上休学时间不计入研究生的在校年限。相关热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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