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什么佛经可以静心佛像等可以吗

索达吉堪布:买卖或毁坏佛像佛经佛塔&罪过极其严重
来源:索达吉堪布佛法教言
杜绝对三宝所依的不敬
如今有些人,表面上是佛教徒、出家人,自以为是三宝的随行者,可对佛经、佛塔、佛像等三宝所依,没有一丝一毫的恭敬心,甚至把这些只看成是普通的财物,进行买卖或作为抵押品……这就是所谓的“享用三宝身财”,罪过极其严重。&
《观佛三昧海经》里有一位优填王,他因思念去忉利天为母说法的佛陀,就特意造了一尊释迦牟尼佛的金像,天天顶礼供养。后来佛陀从忉利天回到人间,他用大象载金像去迎接。金像见到佛陀之后,从象背上下来向佛陀顶礼。佛陀也合掌向金像顶礼,虚空中百千化佛也向金像合掌长跪。佛陀对金像授记:“我灭度之后,我的弟子就托付给你了……
”从那时起,世间上就有了佛像。即使佛陀后来示现了涅槃,但众生仍有礼拜、供养的对境。
这样的三宝所依,我们若为养活自己而当成买卖品,是非常不合理的。我以前也讲过,智悲光尊者在《功德藏》及其自释中说:“如果买卖或毁坏佛像、佛经、佛塔,依靠三宝而造罪,这叫做无与伦比的罪业。应当怎么弥补呢?应按照两倍以上作修复,再在三宝面前忏悔。”比如,以前你毁过100块钱的佛像,就要造一尊200块钱的佛像;你毁过100块钱的经书,就要印200块钱的经书,然后再进行忏悔,如此方能得以清净。
在座的道友也不妨想想,你曾毁坏过佛像、佛塔没有?如果有,临死前就要赶紧忏悔,否则,这种罪业不但影响来世,甚至现世中也会感受报应。
《安士全书》中记载:康熙初年,檀香的价格相当昂贵。有个开香铺的人,过去以三金买了一尊檀香的观音像,此时这些檀香已升至十六金,于是他想把观音像毁掉,变成檀香条去卖。他家佣人怕造罪,极力劝阻,但因身份卑微而没有人听。后来他们把观音像给毁了,不到一天,整个香铺突然起火,所有人都葬身火海。只有那个佣人,因去别的香铺帮工而逃过一劫。
可见,以三宝所依为对境造罪,过失非常严重。在我的人生中,也见过有些人故意烧经堂、毁佛像,最后他们在今生中成熟的果报极其惨烈。还有,在《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中,有人问:“买卖佛像有怎样的过失?”答:“罪同买卖父母。”所以,这方面务必要注意!&
此外,除非是绘画、雕刻佛像时需要测量尺度,不得不评价佛头的大小、佛身的高矮,否则,对佛像指手画脚,妄加评论这里不庄严、那里不美观,过失也相当严重。
《极乐愿文大疏》中讲过,从前有个人对着一尊断了手指的佛像,说“断指佛”。话音刚落,他自己的手指就断了。&
现在汉地有些人,根本不懂这个道理,经常说:“这是胖胖的佛、瘦瘦的佛、高高的佛……”这是不允许的。我们对人尚且不能如此不敬,更何况是佛像等三宝所依了?常有人评论:“这个莲花生大士很难看!”“这个释迦牟尼佛不庄严!”哪有这样的?释迦牟尼佛、莲花生大士等诸佛菩萨,全是相好圆满,我们千万不能对如此严厉的对境,乱造口业。
倘若你对有些佛像的工艺不满意,那不能说佛像不庄严,而应该说造佛像者的技术不好,不能像有些人动不动就:“哇,这么难看的观音菩萨!”这方面一定要注意,不然的话,轻易就会造很大恶业。&
另外,也不允许将经函等直接放在地上,从经书上跨来跨去,或者翻页时手指蘸唾液等。所有这些不恭敬的行为,罪过都特别严重。&
以前法王去美国时,有一次给大家传《文殊大圆满》。中间灌顶的时候,有些人把法本放在圆圆的坐垫下,用坐垫压着法本,然后上去接受灌顶加持物。我们看了觉得特别可怕,赶紧提醒他们不能这样做。但个别人听了不以为然,连声说:“没事,没事。”
那么,这样做为什么会有过失呢?佛陀在经中亲口讲过:“末世五百年,我现文字相,作意彼为我,尔时当恭敬。”《大般若经》中也说:“法是佛身,若供养法即供养佛。”还有《大方便佛报恩经》说:“佛以法为师,佛从法生,法是佛母。”《历代三宝纪》亦云:“法是佛母,佛从法生,三世如来皆供养法。”其实经函等文字就是佛法,能够出生三世一切佛,因而我们务必要恭敬。
如今,佛陀虽然已涅槃2500多年了,但佛教中慈悲喜舍的智慧,出离心、菩提心等教义,仍然保留完好,令我们相续中产生各种功德。这一切也来源于法。
前段时间,我跟一位法师聊天时说:“一个人来到这个世间,贡献最大的,就是写些好书。”如果写了不好的书,可能毁坏整个世界,但若是好书的话,对人类的贡献真的非常大,其价值远远胜过一些建筑。像无垢光尊者、宗喀巴大师、麦彭仁波切,正是当年留下了大量珍贵法宝,我们现在才能“前人种树,后人乘凉”,快乐地享受这些法义。&
经书既然如此殊胜,世间也有这样的俗话:“佛经上不能放佛像。”我们在摆设佛堂时,应该把经书摆上面,佛像摆下面。因为在所有佛像、经典、佛塔中,佛经具有开示取舍道理、延续佛法慧命等作用,与真佛没有一点一滴差别,甚至与佛陀相比,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经书比佛像更为重要。
《地藏十轮经》也说:“如遇得贤瓶,除贫获富乐,如是遇佛法,灭惑证菩提。”穷人若遇到珍宝如意瓶,就能遣除贫困,获得富裕之乐。同样,我们遇到佛法之后,能成为精神上的富翁,就算有漏财产不多,也会过得非常快乐。
所以,佛法特别重要。我们皈依了佛法后,对一字一句以上的法宝,乃至佛经的一点点碎片,也务必要恭敬供养。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在藏地,很多修行人去一些乡村念经时,虽知道金刚铃杵是不可缺少的,但多数人只将它当作平平常常的用品,而不认为是三宝所依。
实际上,金刚杵表示佛陀的五种意智慧。金刚铃也同样具有本尊面相,下续部中说这代表毗卢遮那佛,上续部
中说表示金刚界自在母,因此,它具有佛陀的身相;再者,金刚铃上的莲花中有八个文字,是八大佛母
真实的种子字;它清脆的响声,代表佛陀说法的妙音。可见,金刚铃已完全具备佛陀身语意三所依的象征。尤其是密宗的文武百尊坛城轮,在它上面象征性地全部具足,并且它也是不共誓言的标志。
在密宗中,凡是得过灌顶的人,都要护持密咒和手印不间断的誓言,铃杵不能离身。当然,如果金刚铃杵太大,你到处带着不方便,则可在念珠上系个小铃杵,作为象征和标志,如此不会毁坏誓言,对法器也能保持恭敬。反之,假如对这些轻视,就会有严重的罪过。因此,我们必须常常恭敬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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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有些佛教徒以高价贩卖经书,美其名曰是在弘扬佛法,但实际上将所得利润用来买房子、买轿车,这种行为有过失吗?应该如何忏悔?怎样卖经书才没有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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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陀在《教王经》中说:“为了身体,我们可以舍弃财产;为了生命,我们可以舍弃财产和身体;而为了正法,财产、身体、生命全部都可以舍弃。”当然,不学佛法的人就另当别论了,他们为了生命可以舍弃佛法,为了财产可以舍弃佛法,为了名声可以舍弃佛法,甚至有些人为了养活自己也舍弃佛法。
  现在有种现象比较严重,一些居士和出家人为了生存而把佛法作为买卖品,经常贩卖佛像、佛经、佛塔,这是非常有过失的。有些人恐怕是不懂因果,有些人还认为自己在弘扬佛法。实际上,如果将这些卖佛像、佛经、佛塔的钱自己使用,过失是极为严重的。宁可自己饿死,也不能用这些钱财过活。
  前一段时间也有人问:“如果以前毁坏过佛像佛塔,现在应该如何忏悔?”智悲光尊者的《功德藏注疏》里面说:“依靠三宝而造的罪业,叫做无与伦比的罪业 。如果毁坏过佛像、佛经和佛塔,则应按照二倍以上修复,然后再在三宝面前忏悔。”比如说,自己以前毁坏过佛塔,那就要造两座以上价值形状等各方面比以前更殊胜的佛塔,造完以后再在三宝面前忏悔;以前如果卖过经书,(现在很多地方都有佛教徒卖经书,且以高价在卖,用这些利润来买房子装修,或者给孩子做学费等等,这样非常不好!)现在就要印两本经书,然后再忏悔,并发誓以后再也不卖经书了。
  有些人问:“那我纯粹是为了弘扬佛法而卖经书,可不可以呢?”如果你自己没有享用这些利润,全部又用来印经书倒是可以,这也没有什么过失,但你能不能这样做呢?自利和他利是要分清楚的,有些人挂羊头卖狗肉,表面上是在利益众生,但实际上就想为了自己牟利。可能有些人确实不懂,但有些人即使懂了也觉得无所谓,根本不把因果当一回事。
  世人为了身体,宁可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为了保住生命,在身上截一部分肢体也心甘情愿;但是为了保护佛法,按理来讲,舍弃生命也是应该的,这就是我们的使命,是佛教徒的重大责任。可是现在的佛教徒,虽然大多数非常不错,有些人的发心和精进,我们出家人听起来也非常惭愧,觉得自己就连一个在家居士都不如,有时候真的不好意思。但也有一些人打着佛教的招牌,成天搞一些自己的利益。这样没有必要!你要学佛,就要如理如实地学,最好不要依靠佛法而堕入地狱。堕地狱的因,外面的社会上比比皆是,不需要用这种方式!
  --索达吉堪布入行论第51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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