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学历落户条件2017可以成为苏州落户的条件么

&&&&&&&&&提供有价值的房地产资讯
大专生可以申请苏州人才引进落户吗?怎么办理手续
  在本版“升职计”版面继续开设“升职问答”栏目,接受铁丝们一切关于职场的提问。若是头脑风暴问题,小8会悬赏征集;若是劳资关系等法律问题,小8也会咨询专业律师、人社部门;若是职场困扰,咱身后有一大波人资专家候着呢!so,欢迎通过小8微信进行“骚扰”哦!
  Q:小8你好。我是大专学生,可以在苏州申请人才引进落户吗?
  A:在苏州市区工作的大专毕业生如果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且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可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办理人才引进落户手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年龄限制。以职称作为申报条件的非国家、非本省、非本市人社部门颁发的证书,请带证书等材料至市人社局专技处办理核准手续。无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30周岁以下、办理时在现单位工作连续满两年(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以上,且在苏已购买产权房的(不受面积限制)的,可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人才引进申报审核通过后办理落户手续的,可凭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至落户所在区的行政服务中心的公安窗口(高新区到高新(虎丘)区公安分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然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等迁出手续,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挂靠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员,凭《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我中心一楼大厅1至4号办理人事代理和户口挂靠手续。
  另外,持有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调动通知》的调动人员,还需到原同意调出的主管部门(或人才中心服务机构),换发《行政介绍信》,并将《行政介绍信》递交给同意调入的主管部门(或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至4号窗口)。
  责任编辑:
&&&&&&热搜:
&&&&&&声明:所有来源为“个人房源网”的内容信息,为本网原创,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
&&&&&&个人房源出租:
&&&&&&个人出售房源:
&&&&&&全国个人房源:
苏州人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2017 GRFYW
实时滚动新闻
本地相关新闻& & 苏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日前发出通知,从即日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本人愿意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的非苏州籍应届毕业生,可去该中心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 &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动毕业生充分就业,鼓励毕业生来……
声明:该文章系网友上传分享,此内容仅代表网友个人经验或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和观点;若未进行原创声明,则表明该文章系转载自互联网;若该文章内容涉嫌侵权,请及时向
论文写作技巧
上一篇:下一篇:
相关经验教程2016年苏州应届毕业大学生落户新政手续办理(条件)
2016年苏州应届毕业大学生落户新政手续办理(条件)
发表时间: 07:13:03 文章来源:
《2016年苏州应届毕业大学生落户新政手续办理(条件)》是有独特网()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新资讯】2016应届生落户新政调整  所有在大城市打拼的外地人,除了感受到“长安米贵、居大不易”之外,各种附加于户籍上的福利不平等也让这群人充满了无力感。不过,尽管“长安的米依然贵”,但户籍壁垒下的福利坚冰似乎正在逐渐被打破。以下由独特网为您整理2016年苏州应届毕业大学生落户新政手续办理(条件)    苏州本地户口购买第三套房源,或是外地户口(无社保)全款都可以购买苏州房源。以前外地户口无社保被卡窗口的也均予以放行。,限购解除会在一定程度内刺激购房,但是限贷政策,苏州楼市近期仍将以走量为主,短期内价格难以上浮。  苏州此前一直执行的限购政策是2010年出台的,限购政策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在市区已有一套住房的限购一套。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非本市户籍居民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两年内,累积缴纳一年以上社保或者纳税证明的,限购一套住房,如果已经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暂停在市区向其售房。  第一条&为适应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凡居民在我市登记的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第三条&在本市申请户口迁移实行条件准入制。  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基本条件的人员,要求将户口从外市迁入本市市区和县级市或从本市县级市迁往市区的,经有关部门受理,符合本办法的准予迁入。在迁入地无直系亲属的18周岁以下人员,不予准迁。凡迁入人员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违反规定超生的必须经市人口计生部门核准。  在本市市区或县级市范围内申请迁移的,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的准入登记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法固定住所是指:申请迁移人在本市居住房屋属于自己的产权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使用权证的房屋。  本办法所称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是指:申请迁移人在本市通过合法手续取得的各类工作,且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包括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等其他合法的社会保障,人均收入不低于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第五条&下列人员户口准入,通过人才引进由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三)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被单位合法聘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特聘工作证),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五)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六)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04-09] [04-09] [04-09] [04-09] [04-09] [04-09] [04-09] [04-09] [04-09] [04-09] [04-09] [04-09]
        2016年苏州迁户口条件是什么?_其他_土巴兔问吧
2016年苏州迁户口条件是什么?
报价结果将发送到您的手机
装修顾问-馨馨
4年行业经验,24h可咨询
10秒闪电通过好友
报价短信已发送到您的手机
因材料品牌及工程量不同,具体报价以量房实测为准
稍候装修管家将回电您,免费提供装修咨询服务
您的装修预算约
*装修管家将回电您,免费提供装修咨询服务
*装修管家将回电您,免费提供装修咨询服务
*因材料品牌及工程量不同,具体报价以量房实测为准
装修顾问 -馨馨
(四年装修行业经验)
微信扫一扫
3.&您家小区名称 :&&
请选择您家的装修时间
2016年苏州迁户口条件是什么?
提问者:罗怀玉|
时间: 16:59:48
已有3条答案
回答数:2123|被采纳数:6
四川九合宏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所有回答:&2123
 第一类:由苏州公安机关受理的
  1、在市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2、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购房入户所需要的材料见文末的图片。
  3、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4、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
  5、结婚后需投靠的外市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
  6、需投靠子女的城镇退休(无业)父母或农村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父母;7符合准入迁移后的人员申请父母投靠的,需自迁入后满5年以上方可提出投靠子女申请迁移,且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
  第二类:通过苏州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3、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4、被单位合法聘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特聘工作证),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5、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6、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第三类:苏州市或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1、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2、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的技术、管理人员;
  3、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毕业的苏州市生源技(职)校毕业生;
  4、往届技(职)校毕业生被单位合法录用,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第四类:由苏州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
  除吴江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回答数:7763|被采纳数:0
所有回答:&7763
《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修订)文件条例如下:
第一条 && &&为适应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 && && && &&
第二条 && &&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凡居民在我市登记的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第三条 && &&在本市申请户口迁移实行条件准入制。
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基本条件的人员,要求将户口从外市迁入本市市区和县级市或从本市县级市迁往市区的,经有关部门受理,符合本办法的准予迁入。在迁入地无直系亲属的18周岁以下人员,不予准迁。凡迁入人员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违反规定超生的必须经市人口计生部门核准。
在本市市区或县级市范围内申请迁移的,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的准入登记制度。
第四条 && &&本办法所称合法固定住所是指:申请迁移人在本市居住房屋属于自己的产权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使用权证的房屋。
本办法所称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是指:申请迁移人在本市通过合法手续取得的各类工作,且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包括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等其他合法的社会保障,人均收入不低于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第五条 && &&下列人员户口准入,通过人才引进由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三)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被单位合法聘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特聘工作证),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五)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六)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七)需人事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上述(一)至(三)项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随迁。
第六条 && &&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市或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一)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二)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的技术、管理人员;
(三)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毕业的苏州市生源技(职)校毕业生;
(四)往届技(职)校毕业生被单位合法录用,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五)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 && &&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公安机关受理:
(一)在市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二)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三)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四)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
(五)结婚后需投靠的外市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
(六)需投靠子女的城镇退休(无业)父母或农村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父母;
(七)符合准入迁移后的人员申请父母投靠的,需自迁入后满5年以上方可提出投靠子女申请迁移,且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
(八)需公安机关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第八条 && &&凡被本市各类院校录取的本市籍学生,入学时不再迁移户口,被外地院校录取的,允许不迁户口的可不迁,均待其毕业后根据分配去向直接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被本市各类院校录取的外市籍学生,户口迁移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 && && && &&凡本办法第五至第七条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投资纳税金额或购房面积,各县级市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第十条 && &&凡涉及国家指令性计划安置的人员,由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第十一条 && &&本市居民在市区范围内的户口迁移和农民子女出生、录取学生办理的迁移登记,只作户籍变更登记,不与经济利益挂钩,如涉及经济、土地分配和计划生育等问题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 &&凡提出申请要求的人员,应根据申请的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要求由相关受理部门公示。凡以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户口的,注销其已迁入的户口退还原籍,并依照国家相关法规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 && &&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迁入苏州市区或县级市的人员,统一凭《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至迁入地公安分局或县级市公安局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经公安机关批准的,由公安分局或县级市公安局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当年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凭加盖市或县级市人事部门专用章的《户口迁移证》至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
第十四条 &&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苏府〔2003〕67号)同时废止。
回答数:15017|被采纳数:3
所有回答:&15017
以下是2016年苏州迁户口条件的查询
你最好到你买房地区的派出所询问下,这个东西很复杂的。如果你单单是购房入户的话,告诉你,很麻烦,因为我有朋友在办。   &&
申请购房入户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3、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  
4、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  办理购房入户的程序:  申请人经房管部门核准后,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公安分局审核,报杭州市公安局审批同意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申请办理购房入户时,
需带齐以下材料:  
1、房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外地人在杭购买住宅确认表》(第一联申请人收执联)。  
2、落户申请报告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杭州市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无传染疾病证明。  
5、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应提供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罚证明)。如未成年子女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6、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已有 3 个回答
已有 3 个回答
已有 3 个回答
已有 1 个回答
已有 3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北欧简约、复古美式、大气欧式、清新地中海风,总有一款适合你!
一万套装修案例
下载土巴兔APP
中国装修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7苏州落户条件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