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电信两年合约套餐到期,到期不愿意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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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移动宽带两年协议,为到期。不想用了(违约)有什么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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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移动宽带两年协议,为到期。不想用了(违约)有什么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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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了一年的租房合同。不过要退房。押金不给退、怎么办
合同上写,不租要提前一个月跟房东说??。。。现在不退押金?真没有办法?
你不租了不提前说 你怪谁& && &这事你不对& & 说不租就不租了& &那下月房子就空着房东和谁要钱去& &最少要提说口头说一下也行啊
没办法,如果他就是不给,就没办法。最好还是软缠。
现在快到期了。刚刚和房东说。。他说不能退押金,没提前一个月说
提前说都不行。。。要书面通知&&现在的人太事儿逼了
那 就到期了就直接等退钱啊&&合同一年&&跟押金什么关系&&一年的房租给够了就可以啊&&
那 就到期了就直接等退钱啊&&合同一年&&跟押金什么关系&&一年的房租给够了就可以啊
合同上写。不租要提前一个月说。要不然不退押金
一般都不会退了。有个办法。你告诉他不退押金就再住一个月。退一步,叫他退一半押金。拿回一点是一点呗。
合同都写的很清楚了,肯定按合同来啊。建议协商吧。
转租就好了呀
发58同城或者百姓网赶集网转租
合同上写。不租要提前一个月说。要不然不退押金
本身签的就是一年的合同&&不管你租够不够一年,最多就是按照一年的收取你租金,如果是一年内,没到期的话不租的,没提前一个月就押金不给退,到满一年不租就不用提前说的,这本身就是一年签约合同,法律认同的
转租吧 适合你
自己违约,承担喽
软的不行,就来点硬的。你的房子在这了,以后还想好好租出去不~!
合同期一年&&到期收回压金&&不给法院见
押金的目的是怕你把房东的家具搞坏了或者把电器卖了,so...你懂的。。
我退房时到期了在说,然后还拖了几天才搬走,押金照退,这个要看房的为人了
我遇到过房客,春节前一周要退房,然后开始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自己和男盆友分手巴拉巴拉的,然后就开始哭,控诉了3小时直到我给他俩退了押金和剩余房租,楼主可以学学,遇到像我这么傻的房租,肯定有用!
要么就把房子里的家电卖了,卖够了押金钱就跑!我也遇到过这种房客!1,2千警察都不管!
反正看楼主的良心了!没底线的良心肯定不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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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合同约定一年4次咨询服务,合同到期了还剩1次,对方可要求延期享受或者退款么?
责任编辑:词汇网 发表时间: 16:03:56
如题。日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约定一年为对方公司提供4次咨询服务,由于对方公司人事调整,合同到期了还剩1次咨询服务没有执行,对方可要求延期享受或者退款么?我方是否可按合同约定予以拒绝?【以下解答】我觉得这要看合同对于咨询服务提起方的约定,如果约定是你在一年内应对方要求提供四次服务,那么,对方无权要求补足四次如果约定,你一年内需主动向对方提供四次服务,那么没满四次是你的责任,你应该要补齐合同不是只看一个条款,每个写入合同的条款都有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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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6000小时,合同两年内有效 正文
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6000小时,合同两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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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基础服务合同 基 础 服 务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方(服务采购方): 常熟展运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服务提供方):
甲乙双方为长期合作发展需要,经充分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原则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其授权代表就双方之间的服务提供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服务标的
1、甲方同意从乙方采购,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服务。本合同所称之“服务”系指合约有效期内,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服务及为完成该服务所需的全部人工劳务、材料、配套设施及技术资料。 2、服务的内容、要求及其它细项以甲方订单为准。此外,双方另行达成的协议、订单补充说明、经甲方认可的乙方报价单等交易文件亦对双方具有法律拘束力。订单及其它交易文件的形式包含但不限于纸质、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EDI等方式。 第二条:服务的履行及验收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或甲方指示的期限提供服务,若无法按期履行者,应当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顺延至甲方核可的期限。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及甲方要求提供服务,并应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验和检查,并为之提供便利条件。如甲方发现任何履行瑕疵行为,乙方须在甲方限定时间内改正。 3、服务提供期间,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减少或改变服务的内容,乙方应当配合执行。因甲方要求变更而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另行书面确定,但不得以新增服务项目价款未议妥而中止履行。4、乙方提供的服务需派员至甲方现场履行的,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若有违反,甲方可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撤换现场服务人员,或提前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赔。现场服务期间,乙方人员因其自身故意、过失或意外事件造成的其自身、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善后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提供必要协助。若因此造成甲方遭第三方索赔的,经甲方通知,乙方应当全权负责处理,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合同履行完毕,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标准为甲方标准;如无甲方标准,按甲方认可的乙方报价单为标准;若仍无法确认验收标准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可作为甲方确定验收的标准。 6、验收时,如发现瑕疵或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补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甲方将暂停付款程序直至问题解决;若无法补救或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及要求乙方退款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所有相关损失。
第三条:价格与付款
1、服务价格以订单为准。甲方向乙方所下订单上价格为该单交易总价,包括服务的人工费用及其配套材料、设施和技术数据、安装与交通运输等完成该单交易的一切费用,除甲乙双方另有书面协议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2、乙方同意所提供的服务依甲方所定之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验收,除双方另有约定,甲方于验收合格后的60日内付款乙方;若乙方对甲方存在其他金钱债务之责任者,甲方得以从应付货款中径行扣除。 3、因履行本合约而产生的任何税赋或政府规费,由双方按照各国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各自缴纳,惟出口环节征收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4、由于甲方企业规模庞大,每月需集中安排付款。甲方付款日为每月10日及25日,乙方同意甲方于应付帐款到期日后最近的一个付款日付款。
第四条:产品保证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的要求提供服务,并保证达到合同预期效果。验收期间发现履行瑕疵的,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相关规定承担责任;在验收后约定的维保期限内,或虽无约定的维保期限,但在验收后的一年内,甲方发现有验收时虽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发现之瑕疵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承担重做、补正、退款及赔偿责任。 2、乙方保证对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技术资料、软硬件设施具有合法产权或已取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情形。如有第三人向甲方主张侵权,乙方应立即出面解决;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害,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3、乙方保证其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必要的资格、许可、执照或批准,且在服务提供期间,该资格、许可、执照、批准持续合法有效。若因乙方不具备或丧失履行本合同必要的资质,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仍需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所有相关损失。 4、如服务设有维保期,则在双方约定的维保期限内,乙方应免费进行维保服务并提供因维保而必须使用、更换的所有材料。对于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维保,乙方只收取材料的成本费。乙方应保证其工作人员在甲方通知后_2_小时内到达甲方进行维保服务。
第五条:知识产权 1、甲方因本合同之履行及其他与乙方的业务往来所揭露或提供给乙方的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所有权、专门技术或知识、营业秘密、商标、专利、以及其它知识产权等,仍为甲方所有。该等信息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合同的签署而成为乙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该等信息的任何授权或其它法律上之权利。 2、除双方另有约定,因本合同的履行所产生的任何设计、图纸、专门技术或任何其它有关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任意加以侵害或主张任何权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任何第三方使用或透露。
第六条:保密与禁止不正当交易条款
1、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因执行本合同而知悉或持有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以及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建立之关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履行完毕后,双方均应负永久保密义务。如有一方违反此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不存在乙方人员向甲方人员的贿赂行为以及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在查实后随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合同款项时,应事先告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误1天,按迟交款总金额的0.5%支付,此滞纳金最多不超过迟交货款总金额的10%。 2、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废止合同,乙方不返还预付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履约,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不能、迟延履行或履行有瑕疵等,应事先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误1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5%支付,此滞纳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2、乙方支付迟交滞纳金,并不解除乙方继续履行的义务。如果乙方在甲方同意的延长时间内仍不能完成履行,或超过原履行期限30天时,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追索已支付的款项,而乙方仍需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3、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废止合同的,应双倍向甲方返还预付款并承担相关损失。
第八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或在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主要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因经营资信状况恶化、被牵扯进入破产、清算、债务诉讼等事宜将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径行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或怠忽本合同之债务执行时,甲方得不经催告而暂停现在或将来之给付,直到乙方改正此行为。乙方之违约或怠忽行为超过30天仍未解决,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本合同之任何权利义务。4、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增删应由甲乙双方合法授权代表人以书面文件为之,此前或此后任何口头约定不对本合同内容与效力产生影响。 5、本合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之用,不影响内文的解释。任何条款或部分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部分的效力。
第九条: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可按其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由于不可抗力使乙方交货延迟或不能交货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取得认可,于事故发生后14日内出具权威部门证明,特快专递甲方。在上述情况消除后,乙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从速交货。 3、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双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若因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天或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第十条:纠纷解决
由本合同所产生之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妥善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除了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最后一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日三十天前双方若均无书面提出终止之意思表示时则本合同自动延展一年,嗣后之延展亦同。惟甲、乙双方经协商并以书面表示同意后,得随时在有效期内终止本合同。 2、未尽事项,由订单或双方协商另行订立协议作为附件,订单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订单互有冲突时,其优先适用顺序为: (1)本合同;篇二:合同法案例 1、 某甲和某工厂订立一份买卖汽车的合同,约定由工厂在6月底将一部行驶3万公里的卡 车交付给甲,价款3万元,甲交付定金5000元,交车后15日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工厂晚交车一天,扣除车款50元,甲晚交款一天,应多交车款50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合同订立后,该卡车因外出运货耽误,未能在6月底以前返回。7月1日,卡车在途经山路时,因遇暴雨,被一块落下的石头砸中,车头受损,工厂对卡车进行了修理,于7月10日交付给甲。10天后,甲在运货中发现卡车发动机有毛病,经检查,该发动机经过大修理,遂请求退还卡车,并要求工厂双倍返还定金,支付6000元违约金,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经营收入损失3000元。另有人向甲提出,甲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工厂意识到对自己不利,即提出汽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合同无效,双方只需返还财产。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2.卡车受损,损失应由谁承担? 3.甲能否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 4.甲能否要求退车? 5.甲能否请求工厂支付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6.甲能否请求工厂赔偿经营损失? 7.甲能否同时请求工厂支付6000元违约金和支付每天50元的迟延履行违约金?参考答案 1.无效。(1分)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车辆、船舶、房屋等的买卖,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因卡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故本案的买卖合同无效。 2.工厂。(1分) 合同法第一百十四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在卡车受损时,工厂尚未向甲交付卡车,因而卡车所受的损失应由工厂承担。 3.不能。(2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一倍。工厂提供车辆给某甲的时候没有发现有欺诈行为。此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的合同属无效合同,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双倍赔偿的情况是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基于欺诈而违约。 4.可以。(1分)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5.不能。(1分)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6.不能。(1分)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车辆买卖未登记而致合同无效,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故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7.可以。(2分)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请问:(2001) (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解析: (1)合同未成立。因甲公司未加盖公章。 (2)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3)应当赔偿。因为这属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
3、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良种乳牛引 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畜牧站遂诉至法院。(2001) (1)马某要求畜牧站支付运费,该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 (2)针对畜牧站要求付款的请求,马某以不可抗力要求免责,能否成立?为什么? (3)如果马某的行为构成违约,合同中规定的定金与违约金条款能否同时适用?为什么? 解析:(1)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根据合同法第62条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交付动产的, 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合同的履行地应为畜牧站。因此将乳牛从畜牧站运到马某养牛场的义务应当由马某承担。同时如果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应当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因此马某应当承担履行费用。 (2)不成立。对于金钱债务来说,由于金钱是一般等价物,它不属于合同的标的,只 是一种支付手段,因此不存在不可抗力的问题。合同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3)不能同时适用。根据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 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责任。
4、原告:××县农机公司,被告:××市拖拉机厂 日,原告、被告签订合同,合同规定,原告购买被告的手扶拖拉机50台,每台定价1.2万元,共计价款60万元,定于11月10日在农机公司住所地交货,货到付款,并约定,如一方违约,要缴纳4%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被告积极,在期限到来前两天全部组装完毕。日,拖拉机厂派车将50辆拖拉机运往农机公司,途中遭遇第三方××农贸商行。拖拉机厂两年前从事了一笔交易,欠农贸商行货款50万元,农贸商行多次催要未果。农贸商行趁机强行扣下50台手扶拖拉机,要求以拖拉机抵债。拖拉机厂与农贸商行反复交涉达成协议:约定拖拉机厂拿到货款后马上清偿农贸商行的货款。当拖拉机厂的运输车于日终于赶到农机公司时,已过交货期限10天,而农机公司已于日分别与××县化肥厂、×市农业局以1.6万元/台的价格签订了销售50台拖拉机的合同,合同约定于11月11日交货,货到付款,若违约须支付违约金5万元。由于拖拉机延期交货,农机公司受到化肥厂、农业局的解约通知,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共计10万元。农机公司要求拖拉机厂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拖拉机厂辩称自己违约是农贸商行造成的,与自己无关。农机公司向法院起诉。2002 问题:(1)拖拉机(来自: 在点网: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6000小时,合同两年内有效)厂是否违约?其抗辩事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农机公司与化肥厂和农业局订立的合同因自己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能否要求拖拉机厂赔偿?为什么? (3)拖拉机厂应赔偿农机公司的损失额大致是多少?应如何赔偿?请说明理由。 解析:(1)拖拉机厂违约。其抗辩事由不能成立。 拖拉机厂的违约虽然由农贸商行的行为造成的,但依据合同关系相对性,当事人一 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责任。所以拖拉机厂应对农贸商行造成的违约对农机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可以要求拖拉机厂赔偿。因为这一损失是由拖拉机厂的违约行为直接造成的,并且 也是拖拉机厂在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到的。 (3)拖拉机厂应赔偿农机公司的损失额大致为30万元。依完全赔偿原则,如果拖拉机 厂不违约,农机公司可以获得(1.6-1.2)×50=20万元的利润,现拖拉机厂违约,不仅致使20万元的利润无从获得,而且还使农机公司支付10万元违约金的损失,共计损失额为30万元;拖拉机厂赔偿农机公司的损失时,由于有违约金的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为60×4%=2.4(万元),应先向农机公司支付2.4万元的违约金;由于违约金低于给农机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30万元,所以农机公司可以要求拖拉机厂再赔偿其30-2.4=27.6(万元)的损失。
5、A向B租借一店铺,用于做水果零售,A以一元一公斤的价格向c定购西瓜5吨,由A自行提货,合同约定违约金为合同标的20%。合同签定之日,A还支付了定金500元。未料在西瓜合同履行期的前l0天,因店铺相邻方D的家用电器起火,祸及A的店铺,使其不得不停止营业,A当即将火灾原因通知C,告知无法继续履行,要求解除合同,C回电不同意解除合同。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此时市场西瓜的最低价为八角一公斤),c未见A来提货,便以A拒绝履行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A支付全部货款、20%违约金和没收定金。2005 问:(1)A能否以火灾免除自己的合同义务,为什么? (2)本案是A单独违约,还是A与D的共同违约? (3)c要求A支付全部货款的主张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 (4)c要求A支付违约金和没收定金的主张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 解析:(1)A不能以火灾免除合同义务,因为起火原因是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所为,不属于法定免责事由。 (2)为A的单方违约行为。 (3)C未能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所以请求A支付全部货款的主张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4)C只能在违约金和没收定金之间予以选择,不能同时主张。
6、某商场于5月10日分别向甲厂和乙厂发出了信函:我商场急需A型日光灯l500支,如果你厂有货,请来函告知,具体价格面议。甲厂收到该信后,于5月15日给商场回信:你商场所需的A型日光灯我厂有现货,每支价格50元,如果需要的话,请先预付货款5000元,余款货到后支付;请5月20日前回复。该商场收到甲厂的回信后,认为甲厂提供的货款支付方式可以接受,但是希望每支价格为45元,于是甲厂在5月19日收到该商场发出的第二封信,内容是:我商场愿意和你厂达成这笔交易,但每支价格能否降低为每支45元,希望你厂能送货上门,并在6月1日之前给予答复。该商场又于5月20日收到乙厂报价信函:我厂有你商场需要的日光灯,价格为42元,如果同意购买,请在5月30日之前给予答复。该商场认为乙厂的价格合理,于是5月27日向乙厂发出表示同意乙厂的条件的信函。5月29日,乙厂收到该商场发出的同意信函。2005 问:(1)该商场给甲厂和乙厂的信函在合同法上被称为什么? (2)该案例中哪些信件属于要约?为什么? (3)如果甲厂收到该商场的第二封信后,在6月1日给予该商场答复表示同意,但商场 以已与乙厂订立了买卖合同为由,拒绝与甲厂订立合同,那么,甲厂与商场之间的 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4)如果商场发给乙厂的信由于邮局的原因而没能在5月30日送达给乙厂的,乙厂并没有表示是否接受这封迟到的信函。该商场和乙厂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5)如果另有一家丙厂与乙厂是竞争对手,知道乙厂正与商场商讨购买日光灯事宜,向商场表示愿意与其订立合同,并且每支日光灯价格只有35元,其目的就是阻止乙工厂与商场达成合同,而后在商场与丙工厂商量购买事宜时,丙工厂又不同意以35元价格出卖,致使商场错过时机,没法购买A型日光灯。商场可否要求丙厂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说明理由。 解析:(I)商场给甲厂和乙厂的信函被称为要约邀请。 (2)甲厂5月15日给商场回信、甲厂在5月19日收到商场发出的第二封信、商场5月20日收到乙厂的信函均具备要约条件,为要约。 (3)此情况下,甲厂与商场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6月1日给商场同意的答复是有效期内承诺,承诺生效,商场拒绝的话应承担违约责任。 (4)商场和乙厂的买卖合同也成立,因为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5)商场可要求丙厂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丙厂属于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7、甲公司与乙公司日签定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日向乙公司交付汽车一辆,乙公司须于日支付35%货款,其余货款日支付。合同签定后,乙公司于日向甲公司的银行帐户汇入25%货款,其余10%未付。日,乙公司向甲公司要求提车,被甲公司拒绝。请根据合同法原理,回答下列问题:2006 (1)乙公司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25%货款,有权向甲公司提车的要求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2)甲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履行交车的义务?依据是什么? (3)如果甲公司拒绝履行交车义务,应该采取什么方式?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承 担违约责任? (4)如果乙公司日当场支付了剩余10%货款,是否有权向甲公司提车?甲 公司能否以乙公司迟延付款拒绝交车? 参考答案: (1)不符合合同约定;(2分) (2)甲公司有权拒绝履行交车的义务,甲公司行使先履行抗辩权;(3分) (3)甲公司拒绝履行交车义务应该采取明示方式,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4分) (4)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交车,甲公司不得以乙公司迟延付款拒绝交车。(4分) 8、甲将自己所有的一间简屋出租给乙使用,乙将该屋用于水果零售,后乙业务发展,又向 他人租借了更大的场地,便擅自将向甲租用的房屋,以自己的名义租给丙,尽管乙始终按时支付房租,但甲得知后,便以乙擅自转租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其与乙的合同。正在诉讼期间,该地区遭遇百年不遇的强台风的袭击,导致该出租的简屋倒塌,造成丙财产损失5000元。请根据合同法原理,回答下列问题:2006 (1)甲的合同解除主张能否获得法院支持,为什么? (2)如何评价乙与丙间的租赁合同?请具体说明理由。 (3)如甲与乙的合同解除了,丙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4)该出租房倒塌造成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参考答案: (1)甲的解除合同的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擅自转租是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3分) (2)乙与丙的合同如不存在无效和可撤销的事由,应为有效合同,租赁合同不以出租人对 出租物有所有权为前提。(3分) (3)转租后,如原出租人甲解除了租赁合同,转租的承租人丙,可依合同追究转租人乙的 违约责任。(3分) (4)房屋倒塌是因不可抗力所造成,属于法定免责事由,应由丙自己承担。(4分) 9、王某长期住在城里,乡间的6间祖传老屋一直委托曹某管理。曹某因办乡村企业缺乏资 金,就打起了这6间老屋的主意。曹某一方面鼓动王某将老屋出售,一方面与朱某多次在现场看房协商出售。曹某对朱某称:只要你暂借给我20万元钱款,我就将老屋以最低价12万元卖给你。但在朱某向曹某提供了20万元借款后,曹某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订立售房协议,而另以15万元的价格将老房卖给了钱某,收取了钱某5万元预付款,王某听说后表示不同意。随后曹某又以18万元的价格将6间老屋卖给了张某,约定一个月后付清余款并办理过户登记。一周后,曹某终于说动了王某将老屋以13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曹自己,并办理过户手续。2007 问:曹某与朱某、钱某、张某之间是否达成售房协议,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曹某分别对朱某、钱某、张某负何责任? 参考答案: (1)曹某与朱某的协议未成立,(2分)曹某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从中谋取私 利,欺骗、损害他人利益的动机,应负缔约过失责任。(3分) (2)曹某与钱某的协议虽成立,但未能生效,因为曹某属于处分他人财产,事后未获权利 人同意;(3分)曹某应退回预付款,并应负损失赔偿责任。(2分) (3)曹某与张某的协议成立、有效,曹某属于处分他人财产,事后取得了处分权;(3分) 曹某负履行的义务。(2分)
10、甲多年在外国留学打工,后在国内买了套商品房,因其长期住在国外,该房交由甲父管理。后因城市房屋增值,甲父擅自将房屋出售给乙,并已交付房屋,约定一个月后办过户手续,逾期支付违约金。甲在得知卖房之事后,表示坚决反对,甲根据物权法规定提起诉讼要求乙归还房产,法院判决乙退出房屋。乙因此损失了部分房屋装修、搬家等费用,还因未及时购得房产而遇到房产涨价导致损失,乙遂根据合同法状告甲父。 请根据合同法原理回答下列问题:2008 (1)如何评价甲父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甲父是否要对不能依约办理登记过户承担违约责任? (3)乙对甲父享有哪些权利?甲父应对哪些损失负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 (1)甲父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即甲父没有处分权处分了甲的房产, 因事后未获甲的追认或取得处分权,故该合同未生效。(5分) (2)甲父最终不能交房,不是因为甲父过失不履行,而是因为合同未生效不得履行;甲 父不应承担违约责任,而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5分)篇三:劳动合同法试题--带答案 《劳动合同法》测试题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A A.书面劳动合同B.口头劳动合同C.书面或者口头劳动合同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是。C A.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B.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本单位同岗位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C.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类型有。ABC 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ABC 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B.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C.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 A.1个月 B.6个月 C.1年 6.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下列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AC A.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B.劳动纪律 C.社会保险 7.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
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A A.1个月B.2个月C.3个月 8.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在约定试用期时A A.可以多次约定试用期 B.只有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一段时间后又重新雇佣时才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 C.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A9.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说法正确的是 A.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B.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平均工资 C.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B10.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A.3个月B.6个月 C.12个月 AB1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下列关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中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B.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向劳动者说明理由C.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B1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 的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A.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 B.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C.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A1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在服务期中可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 A.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B.应等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C.可以大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BC1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合同无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A.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则整个劳动合同无效 B.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C.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C1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但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数额,应当 A.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B.按照本单位平均工资支付 C.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A16.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以下
条款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A.试用期
B.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C.保密约定 A17.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 向
申请支付令,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A.当地人民法院
B.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C.当地人民法院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C18.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 A.终止B.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C.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A19.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 形式。 A.书面 B.口头C.书面或者口头 ABC20.《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有 A.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B.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C.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ABC2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裁减人员的程序是 A.提前30日向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B.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C.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B2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下情况正确的是 A.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开始算,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B.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C.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不用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A2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是 A.依据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B.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确定计算 C.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AC2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B.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C.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BC2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A.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同意 B.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 C.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 ABC26.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等情况。 A.用工单位 B.派遣期限
C.工作岗位 B27.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小时的用工形式 A.四;三十六 B.四;二十四C.八;二十四 A28.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
倍的工资。 A.二 B.三 C.四 AB29.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A.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B.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但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C.劳动行政部门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AC30.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又不依法支付加班费的。 A.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 B.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C.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但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问答题:(每题10分)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哪几种情形中,用人单位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王某于2006年2月入职现在的公司,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日到期,公司将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王某的工资由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3500元,加班工资1500元,公司将支付给王某多少经济补偿金,怎样计算? (1)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月份数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从该规定可以得出结论,劳动合同法并无溯及力,日之前的工作年限是否支付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而按照劳动部之前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因此,本案中公司只需要支付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本条明确了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因此,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也应当包括加班工资,为00元。 公司应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为:2*元
三、案例分析题(20分) 冯某于日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任部经理。2010年3月,该公司与冯某协商解除,冯某同意。经协商,该公司向冯某支付经济补偿2.5万元,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冯某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万元。2010年5月,冯某以该公司拖欠经济补偿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该公司补发经济补偿2万元并加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1万元。仲裁委审理后,是否会支持了冯某的请求?请说明理由支持你的观点。 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标准应当按照其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从此条款可以看出,原则上经济补偿不能低于法定标准。虽然冯某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上签字,但该公司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冯某主动放弃了差额部分。因此,仲裁委的裁决会支持冯某的请求。 在此提醒用人单位,如果双方就经济补偿的给付标准自行达成协议,如约定的给付标准低于法定标准,应在协议中特别注明已明确告知劳动者法定标准,并且要求劳动者在协议中明确已放弃要求补足差额的权利,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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