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员工公司如何合法辞退员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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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因工作经常失误不服从公司管理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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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辞退,且无须赔偿,但须提前一个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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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面蓝字“人力资源法律”快捷关注!欢迎投稿实务类原创文章:作者 | 许庆涛 张笑铭来源 |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蔡某是某科技公司员工,公司以蔡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书面与蔡某解除劳动合同。就解除理由是否合法,双方各执一词:蔡某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蔡某称公司因经营状况,要求自己自行离职,自己未同意,此后公司发邮件通知让蔡某到北京配合产品研发工作,且降低工资待遇。而科技公司称要求蔡某调至北京配合产品研发部工作,工资待遇不变,但蔡某不同意,故该公司以不服从组织安排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此后,蔡某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科技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向蔡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结果,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仲裁裁决。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科技公司要求蔡某调至北京工作,且工作内容变更为配合产品研发部的新产品技术开发支持工作,即对蔡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作出调整,属对劳动合同之变更,应当与蔡某协商一致。蔡某不同意上述调整内容,科技公司以蔡某不服从公司安排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确有不当。蔡某没有同意上述调整内容,不能视为其存在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应当向向蔡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开庭审理,最终维持了一审结果,判令公司向蔡某支付年终奖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法官解析一:公司能否以员工拒绝调整岗位辞退员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自身情况是不断变化的,根据自身的经营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薪酬标准是企业用人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必需。因此,企业有权对职工调岗降薪,但关键是不可滥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变更的重要方式,但是鉴于劳动关系的特性、劳动合同的不完全合约性质,以及企业市场的主体性,完全否认企业的单方变更权,也是不现实的。但简单的承认用人单位的单方调整权,又将影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一旦劳动者与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其生活地点、生活方式、家庭等由此而改变,劳动者由此产生大量的信赖利益。《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对自己的工作性质和地点有一个稳定的预期,如果允许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调整工作岗位和地点,则劳动合同的立法初衷就无法实现。很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调整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达到降低工作待遇,甚至逼迫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目的。约定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甚至薪资待遇,实际上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的规定,也剥夺了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时的自主决定权。审判实践上,在判断岗位调整是否合法的问题上,法官更多的是考虑的是岗位调整是否改变了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的目的,工作地点的变更则需要通过考量劳动者生活的便利条件、劳动者工作时间成本的影响等综合因素,同时也应审查用人单位是否基于调整工作岗位或变更工作地点而达到变相辞退劳动者的目的,例如将财务人员调整为保安。若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工作地点并非对劳动者合同目的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劳动者应当服从;若用人单位单方变更行为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合同目的实现,则对劳动者不产生约束力,劳动者有权拒绝到变更后的工作地点提供劳动。同时,审判实践的判断,还要考虑行业性质和工作性质,如建筑工人、司机等,当事人订约时已经预知工作地点不可能固定,而对于办公室文员或医生来说,工作地点则相对稳定。因此,法官衡量的因素可概括为:一、工作性质;二、当事人的预期;三、订约时的告知。本案中,科技公司要求蔡某调至北京工作,且工作内容由优化工程师变更为配合产品研发部的新产品技术开发支持,应视为对劳动合同的变更,科技公司应当与蔡某协商一致。蔡某没有同意上述调整内容,因此不能认定其违纪行为。法官解析二:员工被单位辞退应当获得多少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除非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第一,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形而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劳动者存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用人单位出现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等需要大规模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补偿金数额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予以补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擅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前述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到本案,蔡某不同意工作调整内容,科技公司以蔡某不服从公司安排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确有不当,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擅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依照前述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由于蔡某在仲裁中未要求二倍赔偿,也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相应的诉讼请求,视为认可仲裁裁决结果,法院因此予以确认。另外要提醒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补偿费用,原则上劳动者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是无法取得该补偿金的,但如果出现“被迫辞职”情形,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索取补偿金。“被迫辞职”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克扣工资等。在上述情形发生时,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及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另添加「人力资源法律」出品人@李迎春 个人微信号:eHRlaw(验证申请中请说明具体单位和姓名),可获更多分享与交流。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即可报名参加【上海1月10-11日】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实务与操作技巧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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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不服从领导安排为由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北京-宣武区&01-05 00:23&&悬赏 0&&发布者:asdf19…… & 回答:(4)
大家好,我目前的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中对岗位职责有一说明“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前阵子,公司领导安排我跨部门去生产部干活,而我合同中并没有要求本人去生产干活,所以我以不是本人职责为由拒绝了,但是公司以我不服从领导安排为由要将我辞退,请问公司做法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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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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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一、案件受理
  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劳动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如双方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向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三、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委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四、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15日。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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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中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要回工资速度快。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北京-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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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北京-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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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有需要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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