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古琛传媒公司宏斌媒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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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领导到公司调研
张波 温强 鲁耀中 燕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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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下午,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副局长鲁俊岭、调研员王旭东,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干部彭国锋,国家煤监局行管司干部王志宇,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协调部副主任杨树勇一行到公司调研督查煤炭企业脱困工作。省发改委监测应急处处长王彪、省煤监局副处级调研员梁俊生、省煤管局开采处副处长温玉峰,铜川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惠荣,陕煤化集团副总经理、陕煤股份公司总经理闵龙,陕煤化集团副总工程师刘长来,铜川矿业公司党委书记郭宝辉,常务副总经理、安监局长刘水利,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师同民,以及铜川市发改委、煤炭局、煤监分局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在王石凹矿实地检查了该矿矿井关闭情况以及地面相关设施运行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公司党委书记郭宝辉介绍了公司在矿井关闭过程中采取的举措和措施、主推方向和目标。王石凹矿矿长解耀明汇报了矿井基本情况、矿井回收现状、职工分流安置情况、矿井转型发展措施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
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副局长鲁俊岭讲话
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副局长鲁俊岭在会上指出,此次督查调研的目的主要是了解在当前煤炭市场低谷的情况下,各级政府部门如何落实煤企脱困工作,煤企如何积极应对当前困难局面,并通过督查调研研究出相应的政策,进一步指导和促进煤企脱困工作。他强调,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以保证职工权益为出发点,切实做好煤炭企业脱困和矿井转型发展工作。
陕煤化集团副总经理、陕煤股份公司总经理闵龙讲话
陕煤化集团副总经理、陕煤股份公司总经理闵龙在会上指出,面对当前煤炭行业严峻形势,集团上下一定全力克服困难,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全力保障职工权益,保证关闭矿井平安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会上,调研组还详细询问了矿井关闭前井下基本情况、近年来盈亏情况、矿区职工思想动态、职工分流安置存在的困难等情况,并肯定了公司在矿井关闭分流期间所做的工作。
&调研组一行到陈家山矿后,在该矿机关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安监局长刘水利就公司目前所面临的困境和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了介绍。陈家山矿矿长、党委书记邢彦民从生产经营状况、降本增效、稳定职工情绪等方面汇报了矿井情况。省发改委、煤监局和煤管局负责同志从促进煤企脱困和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作了汇报。调研组指出,铜川矿业公司所属矿井是国有重点骨干矿井,曾经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面对当前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国有煤炭企业要审时度势:一是对今后煤炭市场形势的判断要有科学性和指导性,重点开发出煤化工等高端、绿色、环保产品,最大限度地发挥煤炭资源的高效利用。二是要利用好陕西省发改委关于“煤电互保”的有关政策,积极与省内电厂沟通联系,促进煤炭销量,提高企业效益。三是要针对资源日趋枯竭的老矿井,要提前进行部署和安排,做好富余人员二次创业准备工作。四是要依法依规抓紧安全生产不放松,加强安全管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五是要肩负起社会职责的功能,加强职工形势宣传教育和家属帮扶工作,维护好企业的和谐与稳定。座谈会后,调研组一行到该矿工业广场、生产区域进行了实地查看。
在鸭口公司,调研组一行仔细询问了该矿井的生产、回收、职工收入及队伍建设等情况,对鸭口公司在矿井回收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随后,调研组一行到鸭口·路遥文化展馆进行了参观,对路遥在铜川矿区创作《平凡的世界》的全过程有了全面的了解,领略了路遥与鸭口的不解之缘及煤矿职工“特别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能创新”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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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首个煤矿火区治理项目12月初通过竣工验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日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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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10日电(记者刘军)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宏斌煤矿火区治理项目12月初通过竣工验收,这是内蒙古首个申请竣工验收的灭火工程。
    为确保验收结论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验收前,内蒙古煤炭工业局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煤田火灾灭火规范》,对火区治理项目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等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采取多种方法对灭火效果进行了监测。验收委员会听取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汇报,组成综合、灭火工程、环境恢复治理三个验收组,经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核查、充分讨论酝酿,最终形成了验收意见。
    验收委员会认为,这个项目的灭火效果符合熄灭标准,火区治理达到了预期目标。治理区复垦的土地将纳入当地政府土地开发使用规划,永续利用。
    最近一次的煤田火区普查表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共有230个煤田、煤矿火区,火区燃烧面积6300多万平方米,是我国煤田火区主要分布地。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内蒙古主要采取3种办法治理煤田火区:剥挖法,揭开火区覆盖的土层和岩层,把火源挖出来,浇灭,之后进行回填、复垦和绿化;对火区的地表用黄土覆盖碾压;地面打孔,注水、注浆、注明胶等灭火。
    据内蒙古煤炭工业局行业管理处介绍,自2008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每年拿出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煤田灭火,2009年后灭火专项资金增加到了每年2亿元,另外还有盟市、旗县配套资金。根据规划,内蒙古将于2012年完成全部煤田火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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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郭晓婷亿利能源打造能源化工产业链_网易财经
亿利能源打造能源化工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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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日内,有买有卖。据此进一步撇清劣质资产,致力打造能源化工循环经济一体化产业链。今日公告,拟向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威建设集团”)出售所持有的内蒙古亿利恒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恒利建设”)95%的股权、及公司享有的恒利建设全部债权,转让价共计2.69亿元。公司同日表示,拟收购鄂尔多斯市天富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富安投资”)拥有的鄂托克旗宏斌煤矿(下称“宏斌煤矿”或“目标企业”),增加公司焦煤资源。根据公告,公司已与金威建设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者为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故本次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据介绍,恒利建设成立于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亿利能源投资1900万元,占注册资本95%。主要经营范围为工程机械施工、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经营,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截至日,恒利建设经审计的账面资产总额38609.66万元,负债总额34041.02万元,净资产4568.6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109.47万元,利润总额804.88万元,净利润603.66万元。公司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部分资产质量不高,持续盈利空间不大的资产从公司剥离出去,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同时,公司也将逐步从市政工程施工行业退出,有利于公司资产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主营业务也更加突出,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做大做强能源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定位。公司同日还拟收购天富安投资拥有的宏斌煤矿。根据公告,宏斌煤矿焦煤及配焦煤资源储量1233万吨,根据周边同类煤矿煤炭市场价格,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4亿元,最终成交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价值为依据进行转让:如评估值高于本次转让价格4亿元,则公司最终收购宏斌煤矿的交易价格确定为4亿元;如评估值低于4亿元,则交易格格按评估值确定。亿利能源表示,交易完成后,将增加公司焦煤资源,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正紧紧抓住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整合的政策机遇,充分利用和维护公司煤炭资源整合主体资格,推进区域资源整合,不断完善公司能源化工循环经济一体化产业链。
本文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温婷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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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煤炭局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煤炭局将继续紧紧围绕“抓安全、促发展、创和谐”的工作思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管,坚持开展矿区环境治理、矿区移民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产业升级改造,调整煤炭产业结构,转变煤炭经济增长方式,完成煤炭市场收费任务,实现我旗煤炭工业安全发展、集约发展、清洁发展,构建自动化程度高、生产力水平高、加工转化率高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着重要做好以下工作:一、狠抓煤炭企业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全管理工作是煤炭局的主体工作,是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2014年,要继续贯彻落实《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通知》、《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露天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是继续执行周一安全例会制度,集中解决安全监管、煤矿产业升级改造及矿区环境治理等业务工作中存在问题,安排部署本周工作重点。二是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全面加强现场监管,加大对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的“三超”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时效性和实效性。严把复工验收关,节后复工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市、旗煤炭局制定的复工验收标准进行,提高准入门槛。安检站要定期开展安全专项大检查,特别是元旦、春节、“两会”、安全生产月、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活动期间,检查内容以矿井的“一通三防”、“采、掘、机、运、通”、火工品管理、防治水、安全培训、地面设施、软件资料、文明生产等为重点,凡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要立即停产整顿,确保重大活动期间的生产安全。4月份和10月份各片进行煤矿互检活动。三是强化煤矿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和职能科室(安检科、技术科、通风科、调度室、监控室、培训科及其他业务科室),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煤矿要与矿长、总工、各副矿长、副总工、科室、区队、班组、工人逐级签订责任状,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区队、班组和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坚决贯彻执行煤矿领导与生产工人同时下井(入坑)、同时升井(出坑)的带班作业制度,保证煤矿井下(坑内)24小时有矿领导带班,做到职工三班倒、班班见领导,井工煤矿不准以值班代替下井带班。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入坑)不得少于5个,要立足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据实做好交接记录。矿山救护队要按照《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关于加强煤矿矿领导带班和防爆车入井情况检查的通知》(鄂煤局发〔2012〕24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入坑)作业执行情况的夜间检查。四是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工作,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动态达标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内煤局字〔2013〕377号)文件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达标时间,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考核验收。煤矿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自查;煤炭局每季度对煤矿的动态达标情况进行逐矿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要求煤矿在限定时间内整改,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实行闭环管理,严防煤矿在日常生产、施工过程中降低标准。五是加强防治水工作。各煤矿要成立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健全防治水岗位责任制、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制度和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等制度,完善矿井涌水量等15种基础台账资料和矿井充水性图等5种必备图件,全面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防治措施。井工煤矿建立健全探放水工作制度和流程,采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按照正规探放水设计进行施工,并形成验收报告,做到“有掘必探、先探后掘、不探不掘”。查清矿井老空水及周边矿井老空水分布情况,并完整地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6、7、8月份集中开展矿区防洪防汛工作,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落实抢险救灾所需的物资、设备和资金,充分发挥煤管人员坚守矿区一线的有利条件,合力抓好汛期煤矿安全监管。凡开采16号煤层、带压开采的井工煤矿,必须按自治区煤炭工业局批复要求进行水文地质补勘工作。六是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健全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加以落实。煤矿通风科归口管理“一通三防”工作,并由矿总工程师直接领导。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按照瓦斯治理示范矿井要求管理全部井工煤矿,严格落实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煤矿要优化生产布局,合理组织生产,坚持正规开采;通风系统要稳定可靠,实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要强化现场管理,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建立健全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和瓦斯超限追查制度,强化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做到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确保安全监控有效。加强煤矿调校实验室管理,协调厂家售后、网络维护、检测检验单位关系,督促煤矿及时对监测仪器设备、监控探头等进行标校。加强监控、调度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管理、维修、操作水平,充分发挥“技防”的作用。七是加强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设备入井检验、安装交接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制度,完善提升运输系统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对主提升、主通风、主排水、压风设备,供电系统保护、防雷接地装置,电缆和钢丝绳等进行定期检验。要保持机电设备完好状态,确保运行安全可靠,杜绝失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及工艺。及时更换井下使用的不符合防灭火要求和管理规定的电缆、输送带、机电设备。八是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完善矿压监测系统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加强对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回撤通道、巷道交叉点、掘进工作面顶板检查,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进行支护,杜绝空帮空顶作业。加强采煤工作面末采、回撤、搬家、安装期间安全管理,综采工作面末采之前必须编制完成《综采工作面末采及回撤期间的支护方案》和《综采设备搬迁及安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经煤炭局审批后严格执行。九是加强火工品管理。继续推行爆破作业一体化管理,监督煤矿加强对爆破公司、爆破作业的监管,建立火工品的购买、存贮、运送、爆破等环节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各工种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火工品出入库检查、领退、保管、登记制度,严格执行账、卡、物一致的管理制度,防止火工品流失。要落实爆破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使用的爆破器材应符合规程要求,严禁炸药、雷管同车装运。加强露天煤矿爆破作业安全检查工作,强化涉爆人员管理,严格核定火工品用量,编制符合实际的区域爆破设计,落实露天煤矿爆破和火区爆破安全技术措施,完善爆破作业日志,爆破作业应在白天进行,严禁在雷雨时进行爆破作业。十是加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检站和煤矿企业要健全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实施隐患闭环管理办法,有效治理安全隐患;健全完善煤矿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挂牌督办制度,抓好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隐患整改实行预警和建档管理,逐一销号。十一是加强煤矿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安全管理等工作。日常工作中,加强对煤矿瓦斯、一氧化碳、火工品、矿井水、煤尘、采空区等危险源的监测监管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细则〉的通知》(内煤局字〔2013〕405号)文件要求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十二是加强煤矿职业健康监管,保护煤矿工人身体健康。以防治煤矿尘肺病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对职业危害的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监督煤矿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定期除尘,采用湿式打眼,工作面要做好架间喷雾,为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教育工人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煤矿在复工前对工人进行一次体检。十三是加强煤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讯联络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督促煤矿随着采掘工作面的推进,不断完善系统管理,确保各系统可靠运行。井工生产煤矿必须在2014年6月底前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矿山救护队要按照准军事化队伍来管理,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救护技术装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能力,开展每年一次的岗位复训,除熟悉煤矿外还要了解非煤矿山基本情况,下井进行煤矿预防性检查和熟悉巷道工作,加强煤矿井下密闭墙检查。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经过评审备案,加强辅助救护队战备训练,配备符合要求的技术装备,提高煤矿应对突发事件、处置事故的能力。3、4月份组织旗矿山救护队、煤矿辅助救护队及煤矿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十四是促进煤矿安全文化建设,成立企业文化领导小组,设专门人员、办公场所,制定企业文化年度发展规划;并设立专门档案管理人员,有专用办公场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定期发送安全生产宣传短信,强化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的形势政策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月要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活动、有宣传、有检查、有总结。十五是加强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和《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要求,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完善内蒙古煤矿安全培训中心棋盘井考试中心管理,按要求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及早督促煤矿和洗选煤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控系统、调度室工作人员按时参加培训或复训。开展煤矿安全培训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做好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所需资料上报工作,特别是要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加大安全培训检查力度,将安全培训情况作为日常检查的必查内容,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将抽查持证情况、抽考职工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作为日常检查的重要方式,确保“三项岗位”人员(即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班组长、新工人和全体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十六是加强和改进班组建设,安全班组建设实现90%达标。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倡导先进的班组安全文化,完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班组安全教育和规范化管理,解决现场管理薄弱环节,防止管理死角,杜绝“三违”行为,提高整体一线工人安全意识,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提高工人安全自保互保能力,常抓不懈,筑牢煤矿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十七是严格执行市、旗政府制订的露天煤矿管理办法,规范露天煤矿开采。严格按照设计进行采区、排土场位置的布置,边坡角、台阶高度、平盘宽度要符合设计要求,实现帮齐、底平。严格掌握施工机械的合理匹配,控制每一平盘上施工机械数量,统一施工进度,防止采剥失衡。排土场实行分层排弃,严禁违反设计超高排放,加强边坡和到界台阶生产技术管理,防止出现片帮、冲蚀、落石等现象。十八是抓好洗、选煤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健全洗煤、选煤企业安全监管台账,包括基本情况、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产量、煤源、销售等情况;准确统计洗选煤企业的产量、销售量和调入原煤量,掌握煤炭市场行情;形成洗选煤企业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长效机制,监管人员要加强洗选煤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企业制定整改措施、期限、资金、责任、应急预案,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治,确保洗选煤企业安全生产。二、深入推进“打非治违”,整顿规范矿业秩序一是加强纠察队、煤管站、安检站之间的协调配合,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保持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煤矿证照不全或过期、超层越界开采、停工停产矿井擅自复工复产、非法层层转包、以包代管、未按设计施工等行为,坚决杜绝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现象,切实维护规范、有序的煤矿安全生产秩序。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定期、不定期对矿区各站点、运煤车辆和煤炭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配合旗委、政府督查室和监察局搞好督查检查工作,严厉查处煤炭收费中违规违纪人员和车辆,杜绝“跑、冒、滴、漏”等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纪必查。三、调整产业结构,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按照自治区、市、旗人民政府要求做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支持和鼓励煤炭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电力、化工、建材等上下游产业整合的一体化发展,支持煤炭企业与新上转化项目联合重组,实现优势互补。二是加快产业升级改造、新建井建设步伐。技术监督室要协助、督促煤矿加快审批、施工、验收步伐。定期召开分析调度会,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提升煤炭产业层次。及时了解煤矿生产、施工情况,加强技术指导。三是推进煤炭工业信息化建设,完善数字煤炭综合平台管理。按要求建立专职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完善制度,按期参加培训,及时采集更新数据,确保平台正常运行。完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管理,监督人员出入井及煤矿生产施工情况。完善煤炭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矿压监测系统、煤矿隐患排查闭环管理系统、煤矿证照和设备检测检验到期预警系统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促进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煤炭生产经营管理。四是加强煤炭市场收费管理工作。改善路站人员工作环境,加强值班情况检查,做好台账记录。监督运煤车辆使用电子身份识别卡,做到一车一票一卡,并做到“票卡统一”方可放行。规范煤炭销售票证使用,监督各煤矿开具煤炭销售票证时采用计算机填写打印,有效杜绝套用票证、串用票证等漏洞,做到应收尽收,为幸福鄂托克建设提供财力支持。五是引导企业努力增加效益。积极引导企业走煤炭深加工的路子,鼓励企业在产业优化升级上做文章,更多地向洗选环节要效益,形成煤炭高效开采、清洁洗选、加工转化循环产业链,配套建设煤矿片区洗选厂,煤炭洗选率提高到90%以上,力争销售原煤1500万吨,洗选精煤500万吨。引导煤炭企业走清洁化、节约化的发展路子,鼓励企业新上煤矸石、粉煤灰及“三废”综合利用项目,充分利用煤矸石,实现节能减排和合理利用资源,为构建和谐矿区做出贡献。支持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努力开拓外部市场,发挥煤炭行业协会职能作用,积极化解金融危机对我旗煤炭市场的不利影响,提高并稳定煤炭价格,增加企业效益,推动煤炭企业发展壮大。协调煤炭企业与电力、冶金、焦化等重点用户签订长期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坚定不移地落实煤炭行业脱困措施。六是提高千里沟矿区的整体认识水平、安全素质及意识,推动实施采煤工艺改革,重点派人盯防。加快千里沟矿区双回路供电线路架设,为煤矿生产、建设提供充实的电力保障。四、坚持推进矿区环境治理工作,改善矿区生态环境一是继续落实 “爱我家园”环境整治行动要求,以距离棋盘井镇区5公里范围为重点环境整治区域,突出抓好露天煤矿环境治理和恢复工作,重点抓好道路建设、防尘降尘、排土场管理、矿部环境治理等四方面工作,确保矿区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二是每周组织一次督查工作,发现的问题由煤管、安检、纠察人员跟踪整改情况,不留一处环境隐患。三是加强日常检查,督促煤矿硬化矿区道路,拆除矿区道路两侧的违章设施,加强洒水降尘,定期清理煤矸石,全面清理白色垃圾,推进永久性排土场边坡整形护砌,加大植树种草力度,做好露天煤矿闭坑后的复垦工作,并加大对运煤车辆的检查力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遇有5级及以上大风和沙尘暴天气时,监管人员全部深入矿区,监督煤矿停止采剥作业,并做好洒水降尘措施。棋盘井煤管站负责棋盘井北环路至宏斌煤矿的道路、呼武煤矿路检站至呼武煤矿的道路日常维护和洒水工作。四是强化高温体管理,严禁将高温体直排到永久性排土场。五是落实环境治理责任,完善环境治理制度。各露天煤矿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每班有一名矿领导跟班作业,配备不少于2人的环境保护专职人员。五、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矿区和谐一是认真做好矿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矿区发展协调服务中心、纠察、安检、煤管人员要本着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原则,深入矿区认真排除影响矿区和谐稳定的各种矛盾,健全工作台账,及时掌握各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将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矿区的和谐稳定,实现矛盾纠纷总量较2014年下降10%,化解率达到90%,积存矛盾纠纷不超过20件。二是落实煤炭企业主体责任,将矛盾纠纷处理情况作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和煤矸石票证发放的前置条件。三是落实《鄂托克旗煤炭领域防范拖欠工人工资管理办法》,督促煤矿将本矿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到劳动部门备案,严格落实工人工资保障金和发放制度,按期发放工人工资。四是加快矿区移民搬迁,把矿区移民搬迁作为解决矿区群众生产生活的根本举措。制定工作计划,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积极协调煤炭企业解决矿区居民的安置、补偿工作,实现和谐搬迁,确保矿区居民得到实惠。五是督促煤矿加强村企结对帮扶工作,协调做好生态环境、采煤沉陷塌陷区补偿工作,对矿区居民进行补偿,缓解矿群矛盾。六是加强宣传,引导矿区居民支持煤矿建设发展,维护煤矿的正常合法开采,实现矿群和谐共处。六、加强内部管理,共促业务发展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局党总支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项业务工作,抓好局机关党支部和各二级单位的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党建带工建、妇建工作,按照要求开展煤炭系统保密、档案管理、扶贫包扶、党员进社区、宣传思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制度。按要求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认真组织开展庆祝“七一建党节”活动和党员日常文体活动,全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班子成员带头自学,坚持每天学习一小时,每月读一本政治理论书籍,每年撰写2篇以上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党员干部写2万字以上读书笔记,写2篇高质量的心得体会;普通职工写1万字以上读书笔记,写1篇心得体会。全体党员要积极参与党总支组织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体现出煤炭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新风貌。加强机关建设,创建学习型机关。提高职工思想觉悟,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要做到讲实话、干实事,言必信、行必果。一是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全体干部职工要将煤炭行业管理寓于服务之中,简化办事程序,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环境上来,为企业出谋划策,时刻将企业利益放在心上。二是采取“送出去和请回来”等形式,全面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知识。三是全面推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自学制度,以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及煤炭行业的法律、法规、业务理论为重点,要留有详细学习记录和读书笔记。四是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五是每月定期召开纠察工作例会、煤管工作例会、信访维稳例会,分析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月重点工作。六是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岗位责任,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名职工,激发职工主观能动性。七是健全考核奖惩制度,细化德、能、勤、绩标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八是加强信息报送,各二级单位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5篇,展现行业管理人员和煤炭企业的风采。九是加强网络舆情信息采集工作,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社会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加强纪检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贯彻落实《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规定要求,大力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强化惩防体系建设,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和阵地建设,提高机关效能,增强煤炭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树立良好煤炭形象,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证。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加大普法力度,推进法制建设。制定煤炭系统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和执法文书。并按照“六五”普法规划、旗依法治旗办公室的总体要求,利用例会、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在六月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要组织人员集中进行煤炭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四是加强工会、妇委会工作。工会、妇委会要加大对《职工权益保障法》、《妇女儿童保障法》宣传学习力度,开展扶贫帮困和献爱心活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定期组织妇女干部进行妇检,杜绝违反国家生育政策的超生、偷生现象;春节后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一次体检,保证每一位干部职工拥有健康体魄;组织好元旦、春节、元宵节、三八节、五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缓解工作压力,激发职工的创造力和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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