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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搭乘顺风车难拒绝,好心载友惹官司被搭顺风车,你敢签免责协议么?_网易新闻
熟人搭乘顺风车难拒绝,好心载友惹官司被搭顺风车,你敢签免责协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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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对白:搭顺风车? 你得先给我签个免责协议  今年提前60天可预订春运票,摩拳擦掌准备回家过年的亲们,现在就已经开始抢订了。而对于除夕之夜才能放假回家的上班族来说,恐怕车票早已抢购一空,只能无奈选择拼车或搭顺风车了。但日前出现不少好心载友惹官司的话题让搭乘双方略显尴尬,原来,顺风车也不是那么好搭的!
  走访 熟人搭顺风车难拒绝
  搭朋友顺风车,助人为乐合情合理,生活中谁都有搭乘熟人的经历。但好心让朋友搭顺风车却遭遇赔偿门的案例在全国频发,甚至有赔偿纠纷也屡见不鲜,让搭乘双方略显尴尬,原来,顺风车也不是那么好搭的!
  成都市民杨女士就是因搭载朋友一起从成都自驾到云南旅游,不料途中出车祸,造成朋友严重受伤,经两级法院审判,杨女士摊上了100多万的赔偿责任。
  针对搭乘顺风车的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中山本地车主,均称日常不会拒绝朋友搭乘要求,而市民也均称都有过搭乘经历。
  小卓家住恒信花园,上班地点在长江北路的一家4S店,上班时间是早上8点半。如果坐公交上班,他每天早上7点就要起床,然后步行至公交站坐022路到莲塘路,再转一趟005路到白沙湾工业区下,而步行加等车也要浪费不少时间。“每天早上上班像打仗,很累!”小卓说起床晚了就得打车去公司,大概要花20元。
  两个月前,小卓在同城Q Q交友群里认识一个也是在附近居住的朋友,这位朋友有车,就相约早上搭她一程,并称愿意承担10元的车费。“刚开始我坚持要付车费,不过朋友很大度,说以后请吃饭就可以了,久而久之就更熟了,现在经常坐他的车,既能搭车又能交朋友,这是好事啊!”
  而小卓的朋友同样认为,朋友搭顺风车是信任对方,碍于情面也没理由拒绝对方。
  调查 绝大多数车主没签免责协议
  “是不是只要发生事故,搭乘人受伤了,责任都算到驾驶员头上啊?”在记者采访中,也有车主对此不太了解,称从未想过好心搭乘还要赔偿,但即便如此,也不会选择跟朋友签免责协议。
  中山宝马私家车主梁先生告诉记者:“我也听过很多因为好心让人搭车,出事后反而赔偿钱财的事。这也给我提了个醒,绝不酒驾,更不会在酒驾后搭乘朋友,而且日常搭乘朋友也尽量小心,车开慢一点。”
  “至于现在很多人说搭车最好签免责协议,我觉得没有必要,如果朋友信任你,来坐你的车,你反而拿份协议要对方签,怎么说都会觉得怪怪的,这叫朋友如何看你?”在梁先生看来,如果拒搭顺风车肯定会影响彼此的友情。
  记者随机调查了4S店多位车主,九成车主称不会跟朋友签免责协议,并表示没有必要。“平时上下班我经常搭朋友,有时工作外出也会搭客户,但是从没想过要签协议,我很难想象朋友满脸笑脸提出搭车请求时,你突然说需要签免责协议时的尴尬气氛。”大众车主小陈说,也只有熟人才会选择“搭一程”,如果陌生人的话不会选择搭乘。“我去年过年的时候回江西南昌,就有人找我拼车,当然也是朋友托我照顾他的朋友,那个人付了路途的油费,我们草拟了一个简单的协议。”
  “搭车对双方来说是互惠互利的事情。如果是长途的路程,双方应该签订一份协议,约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但我认为应该责任自负,一旦出现意外,应该按交通事故处理,乘客不应该起诉司机。”此外,小陈还表示,搭车的司乘双方相互应该比较熟悉,“司乘双方相互信任也很重要,最好能有个磨合期,乘客应提前了解司机的驾驶水平,如果是新手上路,还是不要让别人搭车比较安全。当然,买保险是必须的!”
  律师 酒驾搭车出了车祸要担责
  相约拼车出游成为现在一种很潮且环保的出行方式,也被更多的人采纳或愿意去尝试。车主好意邀请或者允许他人搭车一同出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如何定责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刘祎律师告诉南都记者,醉酒驾车、逆行、闯红灯等,出了车祸必须担责。
  车主好意邀请或允许他人拼车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好意施惠”,好意施惠不是民事法律行为,车主与免费乘车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双方的行为本身均没有权利义务,因此不会产生法律后果。但在拼车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车主的行为造成乘车人损害的情形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时(例如醉酒驾车、逆行、闯红灯等),则应当根据各方过错程度承担不同责任;如果乘车人自身也存在过错的,则减轻车主的赔偿责任。
  “对乘车人员造成损害的,则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超过商业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应当由司机按其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刘祎律师称,若车主没有购买相关保险,则对乘车人及其他第三方受害人造成的损失应由司机按其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顺风车搭客户出车祸
  惹来百万赔偿官司
  杨先生是山东人。日,他出差来到浙江德清,住在有业务往来的小张家中。1月21日,德清的道路上有积雪,小张出门开了爸爸的车,顺带捎杨先生去出差单位。然而没有多少雪地驾驶经验的小张在经过一个岔口时,车辆侧滑之后侧翻。车内当时有四个人,杨先生伤得最重。经司法鉴定:“杨先生一项4级伤残,一项8级伤残,大部分需护理依赖。”
  交警勘察了现场后发现,小张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此,杨先生向小张索要伤残赔偿金。遭到推脱后他将小张和小张的爸爸告上了法庭。德清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这是因好意施惠引起的交通事故,法院酌情减轻了小张的赔偿责任,小张承担85%的赔偿责任,支付给杨先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款1066566元,扣除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388311元后,还应支付678255元。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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