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民政部养老政策登记处缴社会养老保险200元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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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感谢您使用本站,1秒后自动跳转我是在1996年领取结婚证时,强制一次性交了400元钱用做购买养老,并发给了一红色本子.请问,我何时才能领到养老保险金?到时候到底能领多少?
全部答案(共21个回答)
保险。你应该找在红本子上盖章的单位咨询。
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年龄到底是50岁还是55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领取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怎样领?
本报讯 近日,家住龙岗区布吉街道的李小姐打电话反映说,她的一位做生意的亲戚今年50岁,在领取养老保险时遭拒,称要到55岁方能领取。李小姐十分不解,她说,几年前办理社保时告之年满50岁即可领取养老保险,难道政策说变就变?
据李小姐透露,她老家在外省,20年前父母举家迁到龙岗布吉,随后取得深圳户籍。几年前,她母亲听村里人介绍,已取得深圳户籍的居民,只要去村委会补齐自迁移年的养老保险费,到50岁即可领取每月800元的养老保险,需补的款项是按迁移年的平均工资水平计算。当时李小姐算了一笔帐,由于她家是20年前迁移至深圳的,按当时的工资水平,只需补1万多元钱即可,于是她家马上去补交了费用,并将此消息告诉了亲朋好友,亲友中也有不少人去补交了费用并办理了养老保险。
上个月,李小姐那位做生意的亲戚年满50岁,兴冲冲跑去领养老保险,却被工作人员告之,要55岁才可以领取。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深圳社保局龙岗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有关规定,领取养老保险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按规定交纳养老保险费;二是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三是有本市户籍的员工在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有本市户籍的员工在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非本市户籍的员工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这位工作人员补充说,做生意参保的居民一律参照工人标准领取社会养老保险,深圳市原居民与外地迁移的居民只需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在领取养老保险时并无区别。
1.最基本原则,缴费必须达到15年。
2.达到法定退休年令,即,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特殊工种,男55周岁,女工人45周岁,
1、社保依据当地政策,或许可以一次性交,费用一般在几万左右,要依据当地的经济情况和政策规定。
领钱的话,一般是次月,或者次年。
可以拨打12333咨询,各地...
不用,体检是自愿的,在民政局那有体检科,带上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没有户口本可以去开户籍证明,照片在登记处那儿照,如果是再婚的需要带上上述手续,还需要带上双...
落户时限:婴儿出生一个月内。
落户人员: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监护人(若不是落户一方本人去办,还要一份本人签的委托书)。
落户机关: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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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第十九篇 民政
发布日期:
&&&&来源:城阳区情网
  &&&&第一章 &基层政权建设  &&第一节 & 村民委员会选举  &选举工作 &1994年建区时,全区村级班子成员仍延用上一届领导班子。1995年后,城阳区把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摆到各级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扬“四大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精心组织,正确实施指导。到2005年,全区共进行了4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其中,1996年,进行了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共选出村委会委员1014人;1999年,城阳区首次实施村民直接选举的办法,进行了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共选出村(居)委会委员754名;2002年,在第六届直选经?验的基础上,按预期圆满完成了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2004年,城阳区在全区范围内举行了第八届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村委会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其中,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村民委员会的人员数额根据村规模大小,一般由3~9人组成。第六届选举前党政分开,书记、村主任各1人,第六届换届选举开始,一部分村的书记、村主任由1人担任。村委会设主管会计1人,民兵妇女主任1人,治安主任1人,其余分管文教卫生、计划生育、团组织等。  & &历届选举 &1996年3月初至6月中旬,城阳区进行了第五届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全区有230个村民委员会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任务,此次共选出村委会成员1014人。其中,村主任230人、副主任784人。城阳区第五届村民委员会委员平均年龄比上届下降3.5岁,文化程度明显提高。其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82.9%,高中以下文化程度占17.1%,连选连任的占70%,女干部比例上升,83.5%的村配备了1名女干部。其中,2名妇女担任了村主任。群众的参选意识提高,参选率达92.5%。1999年1月份开始,城阳区依据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第六届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工作于同年7月底圆满结束。全区230个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合格率达100%,选举成功率达98.7%,共选出村委会委员754人。其中,村(居)委会主任230名,副主任和委员524名。这次选举投票采取先选出候选人,然后再差额选出村委会成员。月,依据“一法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组织法&办法》,下同。)的有关规定,在全区开展了第七届换届选举工作。全区230个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率达96%,选举成功率达98.6%,群众参选率达92%,村级组织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在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中,村主任由书记兼任的93人,中共党员人数比例达77.6%,年龄55岁以下人员比例达93%,平均年龄40.4岁,比上一届下降0.48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比例占54%。月,在全区开展了第八届居委会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区230个到届居(村)委会,换届选举率达99.1%,选举成功率达100%,群众参选率达94.6%,村级组织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在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中,村主任由书记兼任的108人,中共党员人数比例达79.2%;年龄55岁以下人员比例达92%,平均年龄42.3岁,比上一届提高1.9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比例占76.4%。2005年2月份,依据“一法两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城阳街道办事处小寨子村进行了换届选举,共选举村委会成员5人,一次选举成功,全部兼职党支部成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日新成立了安泰居、顺德居居委会,共选举居委会成员15人;11月6日对德阳路社区进行了换届,一次选举成功,选出成员7人。  &&&第二节 &基层组织建设  & &组织创建活动 &1994年,城阳区大力开展基层自治组织示范活动,主要是学习莱西市开展创建自治示范村的经?验,在全区推行村委会自治示范活动,年底全区有4个镇、207个村达到示范标准,分别占全区总数的50%和90%,年内有2个镇被评为市级模范镇政府、1个镇被评为区级模范镇政府,8个村(居委会)被评为市级模范村(居)委会、97个村(居)委会被评为区级模范村(居)委会。1996年,城阳区第五届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全区在继续开展村委会自治示范活动的基础上,针对新一届村(居)委会实际,积极开展了创建村民自治示范镇、村活动,年底通过检查评比,全区共有4个镇、207个村达到了示范标准。其中,4个镇政府被评为区级模范镇政府、71个村委会被评为区级模范村委会,1个镇被评为“齐鲁之星”乡镇,1个村民委员会被评为省级模范村民委员会。1997年10月,全市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在城阳区召开,推广了城阳区镇、村规范化建设经?验。1999年,城阳区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产生后,通过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工作不断得以加强和完善。到2000年,全区230个村(居)民委员会全部达到了规范化建设标准。2002年,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各类组织创建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活动更加规范、有效。其中,在全区先后积极开展了争创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区活动,将社区建设纳入了全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试行意见》及《关于在街道办事处驻地设立社区居委会的意见》,召开了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加强了以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社区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建设工作;在全区8个街道办事处驻地成立了社区居委会,年底全区顺利地通过了省民政厅的检查验收,城阳区在全省命名表彰大会上,被授予“山东省社区建设示范区”光荣称号。至2003年,全区8个街道办事处、242个社区(村)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其中,192个社区(村)达到区级规范化建设标准,50个社区(村)达到市级规范化建设标准;6个街道办事处被评为区级模范街道办事处、2个街道办事处被评为市级模范街道办事处;187个社区被评为区级模范社区,2个街道办事处被评为“齐鲁之星”乡镇,6个社区(村)被评为省级模范社区(村)。2004年,城阳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制建设示范社区,2005年城阳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文明村庄、双埠社区被评为山东省民主法制建设示范社区。  & 组织制度建设 &1994年开始,全区进一步加强了村级组织制度建设,特别是1996年,城阳区第五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针对全区新一届村(居)委会实际,坚持从建章立制入手,到1998年,全区各村已基本健全和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级政务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10月上旬,通过检查组验收,全区有82%的村落实了“四大管理”(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90%以上的村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1999年,城阳区在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认真总结了第五届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建章立制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任期目标责任制、干部岗位责任制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定期评议村干部及村级政务公开制度。到2000年,全区有村民代表10493名,监督各村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年度计划、干部岗位责任制、定期评议村干??、政务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2001年,城阳区撤镇改设街道办事处,标志着城阳区农村城市化建设上了新台阶。2002年,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城阳区及时制定出台《城阳区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并在流亭镇召开村级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到2003年,全区村级“四大管理”、“四大民主”和“两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各项民主政治制度更加完善、更加规范。2004年,居委会换届后,制定下发了《城阳区社区组织配套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社区各项工作,加强了四大民主建设。2005年,在全区推广使用“八簿四册”(“八簿”:居民委员会会议记录簿、居民会议记录簿、居民代表会议记录簿、民主理财小组活动记录簿、经?济合同管理登记簿、居民协?商会议记录簿、居务公开备查簿、居民委员会公章使用登记簿。“四册”: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花名册、居民理财小组成员花名册、居民协?商议事会成员花名册、居委会下属委员会花名册),完善了社区管理。  & 组织培训学习 &1994年,为提高全区村级规范化建设标准,9月份,城阳区组织有关人员到莱西市参观学习村民档案建设经?验,并在流亭和上马镇进行了试点,并逐步在全区范围内展开。1995年后,为提高全区村级领导班子管理水平,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城阳区注重加强了对各镇、村委会干部进行的培训学习,到1998年,全区共培训村委会干部628名。1999年,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为增强新一届领导班子适应经?济国际化形势的需要,城阳区举办了村主任培训班,在认真组织学习《村委会组织法》、《农村政策和农村工作》、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等文件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场经?济知识的培训学习。2002年,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后,至2003年,全区先后对新当选的村主任、村委委员,举办了四期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区、街道办事处先后10余次组织村主任、委员到外地先进地区进行参观学习。通过系统培训学习,全区村级领导班子管理水平、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明显增强。2004年换届后,对社区居委会成员进行了为期20天的培训。2005年,又组织部分社区居委会主任进行了培训和学习,并赴韩国进行了考察。  &&&第二章 &拥军优属  && 第一节 &拥军工作  & &1994年“八一”期间,区委、区政府领导挂帅组成慰问团,走访慰问了驻城阳区部队的官兵,组织召开了军政座谈会,共同商讨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双拥”工作大计。春节前,全区各级党政领导走访看望了军烈属,并送去了慰问品,年内,城阳区在青岛市“双拥”工作暨国防教育经?验交流命名表彰大会上,被命名为“双拥先进区”。1995年后,城阳区“双拥”工作不断加强,城阳区“双拥”领导小组每年都下发文件,要求各镇、村,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并在每年的“八一”期间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驻城阳区团以上部队单位,看望部队官兵,积极为部队及军、烈属办实事,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1996年,城阳区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青岛市双拥模范区”。1997年,经?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和双拥办的同志多次出面协?调,为54954部队解决了建一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的用地问题;在帮助军队筹建大棚过程中,周围的3个镇和10多个村庄干部群众,先后支援部队资金达8万元,出工3000多个,年末,该生产基地被济南军区评为第一名。“八一”节前后,全区积极开展了下发一个拥军优属工作通知、召开一个军政座谈会、举行一场军民联欢会、举办一次国防教育图片展的“四个一”活动。1998年,城阳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由区领导与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了慰问团,走访慰问了驻区内团以上部队,并为54954部队建起了图书室,同年4月份,解放军总政治部双拥局副局长范巨通与省民政厅有关领导视察了城阳区双拥工作,听取了54954部队及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前金村双拥工作汇报,对城阳区的双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1999年,拥军优属工作大力开展了“科技拥军”活动,各镇通过村或企业与部队建立共建单位,开展了送微机、图书、电化教材到连队活动,在“八一”建军节庆祝大会上,向驻军赠送了价值20万元的微机、电化教材及书籍,并在三O八国道流亭立交桥、三O八国道与青王公路、流亭机场东出口与重庆北路交汇处,设置了永久性的“双拥”宣传牌。2000年,城阳区在“市级双拥模范区”基础上,积极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区”,因地制宜地共建爱国工程和拥军工程,深入开展了“爱心献功臣”行动和“科技拥军”活动。2001年,根据军事斗争的需要,投资50万元为71131部队铺设了一条长达2公里的水泥跑道,较好的解决了军事车辆的进出问题,是年,城阳区被命名为“全国爱心献功臣行动先进区”。2002年,全区继续开展了“科技拥军”活动,加强与驻军的进一步沟通,为部队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共为全区团以上部队送去了价值14.5万元的鱼、肉、蔬菜及电视机、微机等慰问品,为6名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解决了就业问题。2003年,城阳区帮助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市支队、青岛边防检查站完成了3处蔬菜基地内道路硬化工作,完成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统筹,达到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70%,并及时足额兑现。2004年,城阳区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共投入资金30多万元,为全区团以上部队及优抚对象送去了鱼、猪肉、电脑、健身器等慰问物品;投资近50万元,帮助71131部队建成了一条约1.5公里水泥跑道。2005年,城阳区投资200多万元,为63756部队营房实施“平改坡”工程;投资7万余元,在92724部队营区外按装了标志牌、减速带,划了800多米的交通线,官兵进出营房得到了安全保障。同年10月,城阳区被评为“青岛市关心国防建设十佳单位”。  &&&&第二节 &优抚工作  & &1994年后,为进一步完善城镇义务兵优待金统筹工作,城阳区制定出台了《城阳区城镇非农业人口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统筹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城镇义务兵优待金初步定为1200元,高于青岛市平均水平。在青岛市民政局的支持下,针对全区优抚对象领取抚恤证件不统一的现象,重新对254名伤残军人,154名烈属、因公牺牲的军人家属,1382名在乡复员军人进行登记发证。其中,本着为优抚对象办好事、办实事及实事求是的原?则,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1户烈属恢复了从文革时期中断近30年的烈属抚恤金待遇;为河套镇1名抗战时期的老复员军人补办了40多年来该享受而没有享受的老复员军人待遇。1996年,城阳区抚恤工作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扶贫优抚对象医疗门诊的建设上,对优抚对象主要抓了优抚政策的落实和优待标准的提高;对全区1457名在乡老复员军人采取了见本人、见身份证“两见”和核定补证、核定户口簿“两核”的办法,逐人填写定期定量补贴审批表,为提高全区在乡老复员军人抚恤标准提供了准确数字;对183名在乡革命伤残人员逐人按等级核算出提高标准金额;为75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原?有发放的基础上,争取区财政每人每月提高10元钱;对9名无军籍职工和3名军队离退?人员,争取到市、区财政资金6万元;对8名1994年区划以来接受的在职革命伤残军人的保健金,全部予以补发。1997年,全区注重了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其中,解决了1名从诸城迁至城阳镇的二等甲级伤残军人抚恤关系的落实问题;为提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城阳区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城阳区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统筹管理办法》,凡户口属城阳区的农民,按当地人均收入的2.5%交纳优待金,确保了全区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达到全区人均收入的70%的标准;成立了城阳区伤残军人鉴定小组,使全区的伤残军人伤残等级的评定和等级调整有了鉴定单位;9月份,逐镇、村组织对全区248名伤残军人进行了认真全面地查体。1998年,对五类优抚对象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其中,全区共有在乡老复员军人1382名,在乡革命伤残军人83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78名,“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下同。)145名,烈属改嫁妻9名。年内成立了城阳区“维护军人家属合法公益巡回法庭”和“军人军属法律服务咨询站”,并且投资建立了“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开发基地”。1999年,优抚工作围绕着“爱心献功臣行动”,共投入资金18.6万元,为31户“三老”(老复员军人、老复员军人中伤残军人、老烈属)优抚对象维护、o?新旧房;为全区27名二等甲级以上伤残军人和二等功以上荣立者免费安装电话;扶持79户“三老”中的困难户发展经?济,脱贫致富。2000年,继续开展了“爱心献功臣行动”,为“三属”、革命伤残人员调整提高了抚恤补助标准,11月底前全部兑现到本人;为2名三等甲级伤残军人调整为二等乙级,为1名一等伤残军人解决了三轮车。2001年,区、镇两级分别成立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对优抚对象进行普查,全区抽调38名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培训,利用2个多月的时间,全面掌握了全区1397名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全区建立健全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行了抚恤补助标准随人均收入增长而增长的体制,先后将革命伤残人员、“三属”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抚恤补助标准年均分别提高了250元、240元、240元、240元。2002年,春节前夕,城阳区对全区驻军、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对全区576户优抚对象,每户发放慰问金400元和价值200元的物品,总价值31.3万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逐年增长,城镇义务兵达到了每人每年2200元,农村达到了每人每年3756元,全部于日前发放到户;4月,对全区1024名在乡复员军人、216名伤残军人和75名“三属”人员进行了全面普查,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实行微机化管理,按时足额兑现了抚恤、定补金;10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工作的通知》,对全区优抚对象的抚恤、定补、减免、医疗、优待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权益。至2003年,全区在乡复员军人定期补助标准共调整过3次,“三属”抚恤补助标准有过8次大的调整,临时困难补助对象是农村和城镇已不在职的烈士、病故军人、失踪军人家属生活困难的;退伍老红军、残疾军人、复员军人、不在职的三等残疾军人等因治病导致生活困难的。其中,抗日战争时期入伍每人每月农村160元,城镇180元;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每人每月农村155元,城镇175元;解放后入伍的每人每月农村150元,城镇170元,同年8月,城阳区对全区的优抚对象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通过对优抚对象贫困户的调查,全区共有贫困户728户。其中,有脱贫能力的116户。2004年,城阳区加大对各街道办事处发放定期定量抚恤补助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重点优抚对象的定期定量抚恤补助金及时、足额、准确的发放,保障其合法利益。全区无一例违规现象。& & 2005年初,根据民政部及省民政厅有关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精神,将原?有的在乡、在职革命伤残人员(含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国家机关伤残工人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伤残等级三等六级调整为一至十级,同时换发新的伤残证件。伤残军人、伤残证件统一改称为残疾军人、残疾军人证件。7月份,根据青岛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市民政部门、财政部门文件精神,从日和日起,城阳区分别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的定期定量抚恤补助金标准,其中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国家机关伤残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属”(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提高的标准自日起执行。同时,取消原?在乡、在职残疾军人的差别,实施统一的抚恤金标准。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军人提高的定期定量补助自日起执行,标准为抗日战争时期入伍每人每月农村205元,城镇235元;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每人每月农村195元,城镇225元;解放后入伍的每人每月农村185元,城镇215元。&&&&&&&第三节 &烈士褒扬  & &1995年,随着民政事业的发展,城阳区对各镇的烈士陵园,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勘查与核实,并专门组织人员对碑文进行了“清刷描写”,对损坏的墓碑重新进行了竖立。全区共有烈士144名,分布在铁骑山、母子山、前古镇村东、双埠、女姑、丹山、宅子头村北的玉皇岭、河套下疃等地(有些遗骨已于1976年前后修建崂山烈士陵园时迁往崂山烈士陵园)。其中,流亭镇双埠烈士陵园烈士墓15座,占地620平方米;流亭镇女姑山烈士陵园有烈士墓17座,占地200平方米;夏庄镇丹山烈士陵园有烈士墓15座,占地210平方米;夏庄镇母子山烈士陵园有烈士墓3座,占地25平方米;夏庄镇宅子头玉皇岭烈士陵园有烈士墓1座,占地10平方米;河套镇下疃烈士陵园有烈士墓16座,占地1200平方米。2000年,城阳区将烈士陵园建设工程列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12件大事之一。当年7月1日,在凤凰山南麓开工建设区烈士陵园,年内投资280余万元,完成进园路路基工程4000平方米,硬化道路面积1500平方米,建??洞两座,砌路边沟、挡水墙1000米,完成陵园内纪念墙、纪念广场、悼念广场爆破7000立方米,清理地面附着物17000立方米,运土石方20000立方米,解决了烈士陵园的水、电问题;11月,管理房封顶,烈士陵园园墙于年底全部完工。全区144名烈士的忠骨全部火化,于年底全部安葬于陵园内。其中,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牺牲的烈士1名、抗日战争时期牺牲的烈士3名、解放战争时期牺牲的烈士97名、抗美援朝时期牺牲的烈士13名、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牺牲的烈士4名、无名烈士26名;城阳籍烈士35名、其它县市区籍烈士70名、省外籍烈士6名、有7名烈士原?籍不详。2001年4月,城阳区革命烈士陵园落成,占地面积2.52公顷,总投资630万元。当年4月5日,城阳区隆重举行悼念革命烈士大会,全区1万余名干部群众和学生参加悼念革命烈士大会。自2001年始至2005年,每年清明时节,城阳区都组织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城阳驻军、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扫墓活动,缅怀革命烈士。  &&&第四节 &复退军人安置  & &1994年,全区共接收退伍义务兵400名,志愿兵为68名。其中,回乡义务兵335名;城镇义务兵65名,按政策全部得到安置,全年接收安置9名无军籍职工,开发使?军地两用人才278名,开发使用率达100%。1995年,城阳区接收农村义务兵256名,城镇义务兵19名,志愿兵56名,安置率达到100%,受到市民政部门的表扬,青岛日报社就此到市安置处进行了采访。1996年,全区共接收退伍义务兵268名,志愿兵67名。其中,农村义务兵236名,城镇义务兵32名,全区236名农村义务兵全部按政策妥善安置。其中,有32名城镇义务兵、67名转业志愿兵分别被安排到镇、区企事业单位,当年开发使用85名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率达98%。1997年,城阳区共接收安置志愿兵77名,城镇义务兵21名。1998年,全区共接收农村退伍义务兵296名,城镇义务兵24名,志愿兵89名,年底按政策全部得到安置,当年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103名,开发使用率达到98%。1999年,为便于管理和开展工作,城阳区成立了退伍军人临时党支部,当年全区共接收农村义务兵290名,城镇义务兵26名,志愿兵25名。10月份,组织了志愿兵、城镇义务兵安置工作招收考试,有13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底所有复退人员全部妥善安置。2000年,全区共接收城镇义务兵68名,转业志愿兵117名,10月份对退役士兵进行了考核,有18名退役士兵被事业单位录用,11月底全部安置完毕。2001年,城阳区制定出台了《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实行“按比例分配、均衡负担、有偿转移、鼓励自谋职业”的办法,多渠道安置退役士兵,年内共安置转业士官10名,双向选择、提前安置18人,安置城镇义务兵6人,双向选择、自谋职业11人,其余52名退役士兵也得到了妥善安置。2002年,共接收农村退役士兵273名、城镇退役士兵29名、转业士官78名;12月份,在组织退役士兵招考中,有14名退役士兵考入事业单位,其余的按照《城阳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得到妥善安置。同年完成了第三批无军籍职工和伤残士官的接收工作,共接收无军籍职工19名,伤残士官2名。当年城阳区被市政府命名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区”。2003年,共接收农村退役士兵273名、城镇退役士兵34名、转业士官90名,在组织退役士兵招考中,有12名退役士兵考入事业单位,其余的按照《城阳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得到妥善安置,全区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77.8万元。2004年共接收农村退役士兵242名、城镇退役士兵40名、转业士官106名,在组织退役士兵招考中,有15名退役士兵考入事业单位,其余的按照《城阳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得到妥善安置,全区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10.9万元,自谋职业率到达93%,居全市第一。2005年共接收农村退役士兵230名、城镇退役士兵43名、转业士官63名,在组织退役士兵招考中,有11名退役士兵考入事业单位,其余的按照《城阳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得到妥善安置,全区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70.8万元,自谋职业率达到90%,居全市前列。  &&&&第三章 &社会福利与救济  &&& 第一节 &福 利  & &敬老院建设 &1994年,红岛镇新建起一处规模较大、标准较高的镇办中心敬老院,全区敬老院总数达到36处。其中,镇办中心敬老院5处,村办社会力量办31处。1995年,全区大力倡导敬老院办经?济,“以院养院”,红岛、流亭、惜福镇都上了院办经?济项目,全区敬老院总数仍为36处。其中,镇办中心敬老院7处;镇、村联办29处。1996年,上马镇敬老院一期工程基本竣工,总投资260万元,可以接纳100多位老人;7月份,城阳区下发了评选区级模范敬老院、五保供养工作模范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工作者意见,全年为各镇办敬老院和部分村办敬老院直接投资60多万元,进行美化、靓化建设。年内,红岛、河套、棘洪滩、流亭、惜福镇等5处敬老院被评为区级模范敬老院,城阳村、上马村敬老院被评为村办模范敬老院,有24个村被评为五保供养工作模范村,全区有3处镇办敬老院被评为市级模范敬老院,上马镇办敬老院被推荐为省级模范敬老院。1997年,城阳区投资40多万元,改造36处敬老院。其中,上马镇中心敬老院于10月份正式投入使用,首批32名五保老人住进了敬老院;当年惜福镇中心敬老院被评为省级模范敬老院。1998年6月,夏庄镇中心敬老院破土动工;是年,上马镇中心敬老院被评为省级模范敬老院,流亭镇、河套镇、棘洪滩镇3处镇办中心敬老院被评为市级模范敬老院。1999年10月,夏庄镇中心敬老院竣工并投入使用,入院率达72%,当年红岛、棘洪滩等镇镇办中心敬老院建起了企业,年人均收入可达500~600元,全区有3处敬老院达到省一级标准,3处达到省二级标准。2000年,城阳区投资7万元,对河套、棘洪滩、惜福镇3处镇办中心敬老院进行修缮;全区有6处敬老院达到省一级敬老院标准。2001年,全区投入749万元,建成村级老年人公寓1处;开工建设街道办事处老年人服务中心1处,改造街道办事处敬老院2处,并达到了省一级敬老院标准,城阳区省一级敬老院数位于全市各区(市)首位。2002年,全区重点抓了“星光计划”的实施,并制定了“星光计划”实施三年规划,当年开工建设了一批“星光计划”项目,全年有7处完成投资建设。其中,城阳区民政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投资300万元,城阳街道办事处城阳村老年人活动中心投资1250万元,棘洪滩街道办事处老年人公寓投资400万元,上马街道办事处下马村、北岭村老年人活动中心投资100万元,流亭街道办事处老年人公寓投资500万元。2003年,有三处“星光计划”完成投资建设。其中,上马街道办事处老年人活动中心总投资300万元,夏庄街道办事处老年人公寓总投资210万元。2005年投入资金45万元,对惜福镇街道办事处中心敬老院,棘洪滩街道办事处、流亭街道办事处老年公寓进行了改造,全区敬老院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2005年底,全区共有敬老院17处,集中供养床位725张,其中社区敬老院10处。  & &五保供养 &1994年,全区共有704名五保老人入住敬老院,占五保户总数的74%,五保老人年人均生活水平达到1800元以上。年底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率领民政部门,对全区重点护理的五保户进行了走访慰问,并带去了礼品。1995年3月份,对全区五保供养对象的调查摸底,大多数进入本地敬老院供养,个别的村因条件不允许,未有敬老院,在家中供养,村委派专人护理,定期进行检查,使他们的吃、穿、住、医、葬有所保障。全区共有五保供养对象776人,入院五保老人553人。其中,集体供养226人;镇、村联办供养人数是327人,占五保户总数的72%。1996年,全区对鳏寡孤独的赡养上,逐步加大力度,从户赡养向大规模的集体化赡养推进,通过镇级、村级敬老院的扩建,让这些老人进院安度晚年。1997年6月,对全区的五保户进行立卡登记,实行规范化管理;10月,对各镇、村五保供养工作进行了检查,年底走访慰问了重点五保户。1998年,全区加强了敬老院内部管理,对全区五保户进行了新的登记建卡。1999年6月,各镇、村对五保供养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7月,区进行了抽查,年底进行了排查。2000年,各敬老院不断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使工作人员做到“手勤脚快嘴巴甜”,微笑服务于五保老人,在老人节及其他节日,区领导看望走访了部分敬老院的老人并送上节日礼品。2001年后,在抓好五保老人物质生活的同时,重点抓了五保老人的精神生活,积极发动组织院内能歌善舞的?人,自编、自排、自演文娱节目,丰富老人们的文化生活,区民政部门对一些好的节目,进行了表彰和奖励。至2003年,全区共有329名五保老人入住敬老院,占五保户总数的52.1%,五保老人年人均生活水平达到3700元以上。2004年,狠抓了敬老院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了敬老院管理规定,敬老院内部建设走上规范化轨道。2005年,对全区五保供养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区政府出台了文件,将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全额享受农村低保金,并增发五保对象专项生活补贴,初步建立起五保对象财政供养机制,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进一步得到提高,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年生活标准达到4000元以上,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年生活标准达到3700元以上,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率由2004年的52%提高到60.2%。截至2005年,全区共有农村五保对象636人,其中敬老院集中供养383人,居家分散供养253人。  & &子女收养 &按照日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城阳区1994年共办理收养登记4件,1995年办理收养登记5件,1996年办理收养登记2件,1997年办理收养登记7件。1998年,城阳区核查、登记、注册了自区划以来,收养登记处对24例收养家庭作了认真的调查,查明了收养原?因,对24名弃婴的来龙去脉,进行了认真地了解、登记,对收养人进行了认真地调查核实,然后签字划押,确保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日,《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颁布实施,是年,全区共受理收养申请30例,办结19例,并且完成了全区事实收养调查任务。2000年,全区共受理收养申请42件,办结36件。2001年,在收养工作中,区民政局按照青岛市民政局的要求将收养登记由原?行政科转交城阳区婚姻登记处,设置专用办公场所、配上了专职管理人员。同时,民政部门重点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使工作效率有了大的提高,服务理念有了大的转变。全年共受理收养申请36件,办结36件。2002年,全区共办理18例收养手续,并进行了核实登记。日,青岛市出台了《弃婴管理办法(暂行)》,全区共受理收养申请34例,办结34例收养手续,并进行了核实登记。2004年,全区共受理收养申请22例,办结22例,并在青岛市民政局组织的业务考核中取得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2005年,全区共受理收养咨询25件,办结12件。自2003年青岛市试行《弃婴管理办法》以来,城阳区共向青岛市儿童福利院输送社会弃婴15名。  &&&&第二节 &福企与福彩  & &福利企业 &1994年,全区共有福利企业50处。其中,领取福利企业证书的有48处,从业人员1673人。年内全区福利企业共完成工业总产值6732万元,实现利税380万元,当年11~12月,对全区的福利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清理,通过检查有48处福利企业合格,占总数的96%;有2处被责令限期整顿,占总数的4%。1995年,全区新办福利企业6处,从业人员达到1989人,残疾职工847人,占生产人员的50%,残疾职工上岗率达95%以上;当年全区福利企业完成产值7000万元,利税500万元。全区福利企业年检合格率达100%。1996年,全区新办福利企业20处,福利企业达到76处,残疾职工1047人,占生产人员的54%,残疾职工上岗率达到96%以上。当年全区福利企业完成产值11000万元,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实现利税700万元。在全区福利企业年检中,依法注销8家福利企业。1997年,全区新建福利企业17家,福利企业发展到85家,从业人员2400人,其中安排残疾职工1100人,占生产人数的50%。为使福利企业有足够的资金支持,经?协?调税务部门,一改过去年底退税为每季度退税,并为福利企业发展争取提供资金贷款300多万元,当年全区福利企业完成产值12600万元,实现利税860万元,分别比去年增长14.5%、22.9%。在福利企业年检中,有12家企业被依法注销。1998年,通过对全区福利企业的大检查和全面清查,全区福利企业减少到51家,在年检中又有3家福利企业被注销。1999年,通过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与协?调,改变了福利企业不经?过民政部门而直接到税务部门退税的办法,从而加强了对全区48家福利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年内,全区安排残疾职工894人,全区福利企业完成产值15000万元,实现利税1000万元,退税600万元。2000年,全区新办福利企业4家,福利企业达到52家,当年全区福利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0000万元,销售收入8200万元,实现利税320万元。2001年,为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增加福利企业的经?济收入,全区进一步加大了对福利企业的管理力度,年内对管理人员进行了短期的学习和培训,并组织了企业有关人员到外地参观学习,为提高福利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奠定了基础。年,全区共安置残疾职工1890人。2001年全区福利企业完成销售收入12000万元,实现利税800万元,收缴福利基金40余万元。2002年,全区福利企业完成产值15000万元,销售收入13000万元,实现利税680万元。2003年,全区福利企业有51家,全年完成产值12000万元,销售收入11000万元,实现利税780万元。年,全区福利企业2年内共安置残疾职工达1978人。2004年,为加强福利企业管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对全区福利企业进行清理整顿,注销36家福利企业,合格15家。2005年,重点抓好福利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退税,全年退税120万元,缓解企业资金困难,为福利企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 &福利彩票 &年,全区共组织4次大规模销售彩票活动。其中,1994年7月,全区共销售彩票500万元,筹集社会福利基金80余万元,其中60万元用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1996年,全区共销售彩票500万元,筹集社会福利基金90余万元,其中70万元用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日开始至11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赈灾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活动,全区共销售福利彩票600余万元。2000年5月份、11月份,分别在上马镇、城阳镇举行了200万元(奖)组、社会福利有奖募捐销售活动,200万元的彩票全部销售完毕,所筹集的福利基金全部用于城阳区烈士陵园的建设。2002年,全年共销售“即开型”福利彩票200万元。2003年12月,一次销售“即开型”福利彩票400万元,为民政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国家民政部发来贺电祝贺,被评为省级彩票发行先进单位。  &&&&第三节 &扶贫救灾  & &脱贫致富 &1994年建区后,城阳区通过近2个月的调查,基本掌握了全区困难户、特困户的情况,为帮助困难户从根本上脱贫致富,区政府决定,当年由区财政拨款20万元作为扶贫资金,开展了“造血”形式的扶持。月,对全区贫困户、特困户进行了全面普查,并分片、分组召开各个层次的村民座谈会,对全区977户贫困户、2979人,1120特困户、2616人的家庭情况制成录像带,为区政府对贫困救济工作提供依据。1996年,城阳区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城阳区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暂行办法》,从10月1日起,对全区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城阳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农民,保障金暂定为76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由市、区、镇、村分级负担,区财政适当向困难镇、村倾斜;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及以上的?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由所属村集体全部负担,农民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的村农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由区、镇、村分别负担40%、40%、20%;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村民,可凭有关证件享受免交提留、统筹费用,免出义务工,免交在校中小学生子女学杂费,在区、镇卫生院就医时,免交挂号费、体检费、胸透费。当年,对全区185户有脱贫能力的贫困户,采取“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扶持,制定了党员扶贫责任制,并在惜福镇霞沟村进行了试点,由区民政部门出资3.2万元,在该村建立了全区第一个村级扶贫储金会,为16户贫困户购买了160只山羊,区民政部门与这16户贫困户签订了扶贫协?议书,当年全区农村已有148户贫困户脱贫,脱贫率达80%。1997年,在全区范围又扶持了210户有脱贫能力的贫困户。其中,有185户脱贫致富,脱贫率达到88%;当年区民政局与夏庄镇峪村签订了扶贫协?议,由民政部门出资3万元,帮助该村有脱贫能力的贫困户发展经?济,脱贫致富。1998年,在夏庄镇峪村又建立了一个扶贫基地,同年惜福镇、夏庄镇、流亭镇、上马镇、红岛镇等5个镇相继建立了扶贫基地。1999年,全区8个镇全部建立了扶贫基地。其中,红岛镇、夏庄镇、惜福镇的扶贫基地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年,城阳镇计划投资200万元用于扶贫救困。其中,上半年已投资90万元,在东旺疃村建立了20个蔬菜大棚基地。同年,区民政部门争取市民政局拨款40万元。其中,30万元用于城阳镇扶贫基地建设,5万元支持红岛镇的扶贫基地建设,5万元在惜福镇建起了2个奶山羊扶贫基地。2000年,全区已建各类扶贫基地20余处,涉及水产、蔬菜、果品、畜牧、花卉五大行业,吸纳了2869名贫困人口,形成了“以城乡两条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为主体、扶贫基地建设为重点、社会互助为辅、配套优惠政策为补充”的社会救助网络,使全区1195户贫困户得到不同程度的救助。其中,有620户贫困户已实现了脱贫,走上致富的道路。2001年,区民政部门投资3万元,新建养殖扶贫基地1处,扶持贫困户8户,全区扶贫基地总数达到21处,吸纳带动贫困人口3000余人。2001年,城阳区狠抓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救助城乡“低保”对象2154户、4837人;发放“低保”资金160万元;全年通过区、镇两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党员干部、先富户实行结对帮扶,共建立帮扶对子300余户。2002年春节前,全区开展了“福彩、慈善送温暖”活动,共走访慰问城乡生活困难户3112户,发放价值70.2万元的鱼、肉、蔬菜、花生油、大米等慰问品;区财拨款4.5万元,对全区32户重点困难户家庭分别发放了元的救助金,确保了新春佳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2003年,全区供发放救灾粮15.35万公斤,救助贫困家庭3200户、6798人,春节前在全区开展了“福彩慈善”春节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贫困对象3700余户。2004年全区共发放救灾粮23.85万公斤,3500户、7318名贫困缺粮人口得到了政府救济。春节前,继续在全区开展了“福彩慈善”春节送温暖活动,共发放价值27.9万元慰问品。同时,区政府拨专款26万元,在全区广泛开展了走访慰问驻军、敬老院、贫苦户、优抚对象等活动。2004年初,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千户扶贫济困工程的意见》,根据《意见》,当年首批帮扶的320户贫困家庭,有314户成功实现了脱贫目标,脱贫率达到98%。2005年,被帮扶的270户贫困家庭,有266户实现了脱贫目标,脱贫率达到了98.6%。为此《中国社会报》10月31日在头版头条进行了报道,就此做法在全国进行了推广。  & &樱桃连民心 &长期以来,域内东部夏庄、惜福镇街道办事处部分经?济欠发达的山区社区果农的主要收入是依靠种植樱桃树,但樱桃果实成熟期快、储存期短,采摘困难,导致销路不畅、价格偏低,导致广大果农增收困难。为切实解决这一难题,区委、区政府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多次深入到果农家中进行了走访慰问,倾听果农的想法,于2003年末做出了开展“万棵樱桃连民心、爱心飞扬进山村”的认购活动,并指示民政局作为这项活动的主要承办单位。2004年3月,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城阳区民政局联合区直机关工委等21个单位,向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发出了“众人拾柴火焰高,爱心飞扬樱桃红”的倡议,“万棵樱桃连民心”活动由此??开了序幕。活动倡议,从年,连续利用四年时间,由单位或个人每年缴款150元,便拥有一棵樱桃树一年的果实所有权(果树所有权依旧归果农),可在樱桃成熟季节,组织人员到所认购樱桃采摘、品尝,并游览山区风景。区委、区政府和全区各部门带头参加认购活动。2005年,全区共收到的认购捐款达到106万元,认购樱桃树1万多棵;先后有112个单位、8000多人参加了认购活动。活动吸引了50多万人次来到樱桃山区,惠及16个社区的3700多户,为山区农民增收3000多万元。“万棵樱桃连民心”活动的开展,不仅解决了樱桃采摘难、销售难、价格低的问题,改变了果农的发展思路,激发了果农种植樱桃树的积极性,还充分调动起山区居民的经?营意识,餐饮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也随之发展起来,农家宴达到162家,吸引了大批的国内外游客前来休闲度假,??动了山区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农民增收和群众致富增加了一条新的道路。由于认购活动的开展,为山区樱桃打开了销路,加上区政府主办的樱桃山会空前火爆,峪也随着樱桃山会知名度的不断提高,成功注册了“齐鲁樱桃第一谷”和“峪樱桃”商标。  & &“三帮一”工程 &为进一步加快集体经?济弱村发展步伐,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区委、区政府决定从2003年开始,选择28个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班子坚强的村,28个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热爱帮扶事业的企业,选择部分区直单位、金融部门,组建28个工作队,实施“三帮一”工程,对全区28个弱村进行对口帮扶,一包三年。力争用3年时间,使28个弱村的年可支配财力均达到50万元以上,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村庄达到10个。工作队从2003年9月开始组派,夏庄、惜福镇、棘洪滩、上马、河套、红岛6个街道办事处各设立一个帮扶工作大队,设大队长一名,由一名驻村工作队队长兼任。为加强对弱村的帮扶力度,区委、区政府决定,从2003年开始到2007年,对弱村引进的内外资企业(属区、街道办事处级工业园引进的企业除外),按其形成区级财政收入的60%、街道办事处财政收入的70%扶持村集体;在年期间,对村集体建设厂房对外租赁的,从租赁之日起,连续5年的租赁收入营业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区财政给予村集体等额扶持;区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弱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所属街道办事处按照1:1进行资金配套,帮扶基金主要用于生产性投入,不作平均分配;按照属地优惠的原?则,3年内由村集体引进或合资合作新建的厂房,享受办理土地出让,除上缴土地出让市级以上手续费外,土地出让金等额扶持村集体,耕地占用税全额上缴,财政等额扶持村集体,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定额编制管理费、房产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墙改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扣除上缴市以上15%部分)、散装水泥费(扣除上缴市以上20%部分)的优惠;村集体兴建的农业项目,从区以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及农口单位专项资金中予以重点扶持;由村集体筹资新建的厂房,土地办理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且按照房产部门的要求办理了房产证,符合贷款条件的,由金融部门予以抵押贷款,并享受优惠贷款利率。到2005年,28个被帮扶社区共完成可支配财力1155万元,比帮扶前的2003年增长149%;有12个社区年可支配财力达到50万元以上,占帮扶社区的43%。各帮扶单位共协?调并注入帮扶资金2108万元,区财政落实了23个项目的优惠政策,共落实区级帮扶资金278万元,6个街道办事处提供了278万元配套资金。共引进内资项目28个,利用内资2.06亿元,其中,开工建设18个,到位资金7413万元;引进外资项目11个,利用外资4804万美元,其中,开工建设7个,到位资金2710万美元;农业项目7个,均已建成生产。共建设通用厂房6.7万平方米,商业网点1.32万平方米。  & &最低生活保障 &年,城阳区对全区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确定农村人均最低生活保障线为760元/人o年。1997年,城阳区对全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在农村全面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根据调查核实,全区有1192户、2658人在760元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经?区政府研究,于6月17日在夏庄镇举行了保障金发放仪式,区财政负担了第一批保障金20.8万元,于同年9月份拨发到各镇,并及时发放到贫困户手中,标志着此项制度在全区正式启动。1998年,农村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稳步实施,随着全区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阳区制定出台《青岛市城阳区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暂行办法》,对在辖区范围内、系全国城镇居民户口的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足140元的,为其补助到140元,当年全区对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760元的1226户、2761人,城镇户口的18户、67人进行了生活保障金发放。其中,前3个季度发到各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3.6万元,并且落实到各户;上半年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42万元也发到了各户。1999年,城阳区依据山东省、青岛市关于3条保障线提高标准30%的规定,区内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至182元/月,同年全区共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41.4万元。当年,又对驻城阳区的南万盐场、青岛建新盐化厂、青岛东风盐场和链条厂等4家市级企业的困难职工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调查低于城阳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人均月收入140元的标准有170户、345人,城阳区将此情况及时上报市民政局,青岛市财政拨专款给他们发放了最低生活保障金。2000年,城阳区两条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区共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的有2058户、2647人。其中,城镇606户、1452人,农村是1195户、2893人,全年发放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123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68万元。2001年,城阳区狠抓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工作,全年共救助城乡“低保”对象2154户、4837人,发放“低保”资金160万元。2002年,全区重点抓了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的“提标”工作,专门下发了文件,将城市贫困人口“低保”标准由182元提到192元,全区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256户、783人,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1429户、3002人,全部纳入了保障网,实现了“应保尽保、应保必保”,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55.7万元。2003年,城阳区按照192元标准,对全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发放了城乡“低保”资金202万元。其中,农村低保资金96万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106万元。2004年1月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92元提高到210元,农村居民每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60元提高到860元,现金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520元,全区共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80万元。2005年,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家庭3519户、6998人。其中,城市低保家庭296户、720人,农村低保家庭3223户、6278人。从8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10元提高到240元,并实行分类救助,救助标准在五市三区中最高。从日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860元提高到1180元,取消了实物发放,全部实现现金差额救济,对低保对象中的五保人员、残疾人、农村社会孤儿、独女家庭实行分类救助,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有了较大的改善,全年共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99.7万元。  & & 区内救灾 &1995年,城阳区遭受的灾害比较严重。其中,4月份遭遇霜冻灾害,400公顷小麦麦苗枯黄,大面积的蔬菜小苗被冻坏,果树类,桃花、杏花、苹果花、梨花等也都被冻坏,造成不同程度的减产。5月份,5个沿海镇遭受到强风袭击,300多条渔船受损,有120公顷养虾池决口,1600米堤坝开口子。8月份,东部山区又遭受多年来未遇的特大暴雨袭击,给部分镇、村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8月下旬到9月上旬,全区组织向灾区募捐活动,仅十几天的时间就收到捐款105万元,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1997年,城阳区遭受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夏秋之交又遭遇到11号强台风的袭击,全区受灾面、受灾程度比较大。针对灾情,区委、区政府先后拨发救灾款254万元,使受灾群众的生活得到了妥善安排和及时保障。2001年,全区建立了区、街道办事处、村三级救灾工作管理体系,分级负担救灾款项制度和救灾救济运行机制,提高了应急反映能力和救助效率。当年8月份,全区遭受特大暴雨灾害,全区组织筹款148万元,赈灾福利彩票专项资金83万元,面粉12.5万公斤,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2002年,夏旱接着秋旱,玉米、地瓜等很多作物几乎干死。区委、区政府组织全区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给予受灾各村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援。到2003年,全区累计发放救灾资金988万元,受灾救济面达100%。2004年,因洪涝灾害,全区受灾面积1300公顷,各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抗灾自救,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区共发放了55万元救灾粮,发放粮食27.5万公斤。2005年,全区因遭遇第九号台风“麦莎”袭击,受灾面积2663公顷,成灾面积达2313公顷,农业直接经?济损失2800多万元。区委、区政府组织全区各街道办事处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将自然灾害损失将到了最低范围。全区全年共发放了103万元的救济粮,发放粮食49万公斤,其中发放库区移民17万公斤救济粮。  & & 区外救灾 &1994年建区后,城阳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灾区、贫困地区募捐衣被活动,9月份,仅用半个月的时间,全区就募集衣被62000余件,并按照要求包装、及时运送到集结地点,受到了市有关部门的表彰。1996年,山东省东营等地区受灾,城阳区为此组织捐款32万元,转至灾区;10月份,又积极组织开展对口支援贵州省??仁、安顺地区衣被募捐工作,在20多天的时间里,全区共捐赠衣被25.2万件,交由市政府及时运抵贵州省灾区。1997年,在对口支援贵州省关岭县捐赠活动中,在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全区共募集17.3万件衣被,及时发往贵州关岭自治县,并与市民政局一起赴贵州办理了衣被交接手续。1998年7月份,城阳区为西藏日喀则受灾地区捐款39万元;夏秋汛期,中国长江?、嫩江?、松花江?流域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城阳区迅速在全区范围内掀起捐款捐物、支援灾区的热潮,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全区干部群众共捐款186万元,捐物折合人民币143万元,款物合计329万元;募集衣被35万件,及时送往灾区。1999年,城阳区开展了“扶贫救困送温暖”活动,10月份,在10几天的时间里,共向贵州省?关岭县困难群众捐赠衣被13万件。2000年10月份,在短短的10天时间里,全区为贵州关岭自治县困难群众捐赠衣被21万件,并安全顺畅地运抵市规定的集结地点。2001年,全区共为贵州地区捐赠衣被22.1万件,捐赠的数量、质量名列全市前茅,并在冬季到来之前及时运抵贵州。2002年,对贵州灾区和贫困地区继续开展捐赠衣被活动,全区共募集衣被23.6万件。2003年,对贵州灾区和贫困地区继续开展捐赠衣被活动,全区共募集衣被22万件。2004年,城阳区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向先后遭受多种严重自然灾害的云南省开展了对口捐赠衣被活动,全区共募集衣被20.9万件。2005年1月,城阳区开展了“爱心无国界”捐款活动,共向印度洋海啸灾区捐款13.1万元;10月,城阳区又开展了对口支援云南和宁夏灾区捐赠衣被活动,全区共捐赠衣被23.9万件;12月,再次开展了支援云南灾区捐款活动,全区共捐款71万元。  &&&第四章 &民政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 &1994年6月,城阳区民政局成立,为区政府序列部门,正处级。局机关下设办公室、社会行政科、社会保障科、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编制工作人员22人。日,工作人员增加到23人。1996年3月,局机关内设科室不变,工作人员增加到25人。1997年6月,城阳区婚姻登记管理处成立,全区的婚姻登记,由原?来的镇民政办办理手续,集中到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局机关工作人员增加到28人。1998年12月,局机关下设办公室、社会行政科、社会保障科、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以及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全局机关工作人员增加到35人。1999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划归区劳动保障局。日,增设慈善会办公室。2005年5月,社会救助优抚科分设为社会救助科和优抚安置科两个科室。  & &1994年区划后,全区8个镇均设民政办公室。2001年6月,城阳区撤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原?各镇民政办划归社会事务办公室。镇民政办行政接受政府领导,业务上接受区民政局的指导。  && 第二节 &婚姻管理  & &管理机构 &1994年区划后,全区设有8处婚姻登记处,各镇1处。全区各婚姻登记处在镇驻地机关办公,分别为各镇的村民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7年6月,城阳区婚姻登记管理处成立,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婚姻登记管理处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7名,内设婚姻登记室、离婚登记室、婚前教育室、候登室、颁证大厅、摄影室以及档案室。城阳区的婚姻登记工作由分散管理变为集中管理。1998年7月,按照青岛市民政局《建设高标准婚姻登记处意见》要求,成立婚姻服务中心,开展婚姻系列化服务。1999年,城阳区婚姻登记管理处被山东省民政厅命名为“省级先进婚姻登记管理处”。2000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婚姻登记处”、“全省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青岛市民政系统创建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名牌先进单位”、“青岛市巾帼文明示范岗”。2003年,区婚姻登记管理处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更名为城阳区婚姻登记处;当年被评为“区女职工明星岗”,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党员示范岗”。2004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婚姻登记机关”。2005年,被评为“三八红旗集体”、在青岛市民政系统业务考核中获第一名。  & &婚姻登记 &1994年,全区8处婚姻登记处共办理结婚登记4395对,离婚登记31对,登记合格率达100%,当年下半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行了婚前检查工作。1995年初,为严格婚姻登记依法办理,对全区8处登记处的婚姻登记员进行了培训,当年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3178对,离婚登记手续42对,登记合格率达100%,晚婚率达98%。全区8处婚姻登记处全部达到合格标准。1996年,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4000对,离婚登记20对,合格率达100%,晚婚率达95%以上。当年对婚姻登记搭车收费问题进行清理,共取缔不合理收费项目7项;11月份,城阳区8处婚姻登记处通过青岛市婚姻登记处检查,全部保持了省级先进婚姻登记标准。1997年6月,区婚姻登记处成立以后,全区婚姻登记实行集中管理,当年城阳区出台了《城阳区婚姻登记管理细则》,年内全区共办理婚姻登记4000余对,登记合格率达100%,晚婚率保持在98%以上。1998年,全区婚姻登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婚姻登记管理办法》,做到了依法办理登记,严格按上级规定标准收费,杜绝了“搭车”收费现象,年内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3697对,离婚登记59对,出具夫妻关系证明130件,结婚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女性初婚晚婚率达99%。1999年,全区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3900对,离婚登记46对,出具夫妻关系证明88件,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女性初婚晚婚率达到了99.7%,经?调查婚姻当事人满意率达到了96.8%。同年,城阳区与省民政厅通过拨号上网实现了婚姻登记工作信息化管理。2000年,城阳区婚姻登记管理处在内部开展了“擦窗口、树形象、争创服务名牌”活动和“巾帼文明示范岗”争创活动,当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864对,离婚登记59对,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27件,合格率均为100%,女性初婚晚婚率达99%,婚姻当事人满意率达97.6%。2001年,区婚姻登记管理处大力开展了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等知识宣传活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婚姻当事人,在领取《结婚证》前,先进行婚前教育,观看婚姻教育片,明确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的重要性,教育婚姻当事人要树立新的婚育观念,破除重男轻女及养儿防老等陈旧观念,收到良好成效。年内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3647对,离婚登记手续71对,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44件,登记合格率达到100%。2002年,区婚姻登记管理处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3483对,离婚登记73对。其中,上门为残疾人、老年人办理登记10次;为驻地部队预约服务8次,登记合格率达到了100%,并在全市婚姻、收养执法知识竞赛中,获得二等奖。2003年,区婚姻登记管理处按照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要求,改称城阳区婚姻登记处,取缔了婚姻工作管理职能。同时,借新《婚姻登记条例》的出台,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深入宣传新条例的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工作中推广文明用语和普通话,受到了各界的好评,年内共办理结婚登记4053对,离婚登记124对,补发婚姻登记证122件,合格率达到100%。2004年,区婚姻登记处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从“内、外、软、硬”(即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软环境建设、抓好硬环境建设)四个方面着手,积极打造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职工队伍,树立城阳区婚姻登记处的良好外部形象,同时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婚姻登记机关”称号。年内共办理结婚登记5125对,离婚登记238对,补发婚姻登记证206件,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05件,合格率达100%,当事人满意率达99%以上。2005年,区婚姻登记处坚持以“创建高绩效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为目标,推出了“零差错”管理和“四项服务”(规范化服务、便民服务、文明服务、政策法规宣传服务)、公开了“八项承诺”(坚持挂牌上岗,做到文明办公,实行首问负责,开展预约服务,政务公开,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各项工作实现了提质、提速、提效。当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370对、离婚登记330对、补发婚姻证件391件、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286件,合格率达100%。10月1日在区人民广场举办了首届“爱心飞扬情系新人”大型集体颁证仪式,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和青岛市民政局的领导为26对新人颁发了结婚证。  &&&第三节 &殡葬管理  & &管理机构 &1994年建区后,原?崂山殡仪馆划归城阳区,更名为城阳区殡仪馆,隶属区民政局管理,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馆内设馆长1人、支部书记1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业务室,拥有工作人员18人。1997年春,城阳区殡葬管理与改革研究会成立。1996年,城阳区殡仪馆被评为国家三级殡仪馆,1998年跨入市级文明单位行列,2000年被评为青岛市民政系统创建殡葬服务名牌先进单位,2002年被评为青岛市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 &殡葬工作 &1994年,城阳区殡葬工作进行全面改革,各村红白事理事会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当年全区火化率保持在99.19%以上。1995年,城阳区殡葬工作在改革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村红白事理事会的作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群众性的移风易俗活动,大力倡导节俭、文明、科学的丧葬习俗,年内新上2部火化车,解决了运尸车辆不足问题,经?多方筹措资金,投资100万元,新上1台高档火化炉,并投入使用,全年火化率保持在98.28%以上。1996年,殡葬工作重点抓了殡仪馆的设备改造,先后投资26万元,对2台旧炉和火化车间进行改造;投资8万元,购进了一台发电机,解决了困扰多年的电力不足问题。当年,殡仪馆共火化尸体3300具,人均创收12000元,年内全区火化率保持在99.8%以上。1997年3月份开始,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平坟还耕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区成立了平坟还耕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山东省公墓管理规定〉的办法》,下发了《关于清除非法公墓和散乱坟头的通告》,印发《通告》3000多份,张贴到各镇、村,进行宣传,到5月底,全区共平除坟头28632个,退还耕地54.87公顷,规划公益性公墓217处,殡仪馆建起了骨灰堂,夏庄镇建起了“太平陵”公墓。1998年,在全区范围内成立了殡葬管理与改革研究会,上半年,在城阳镇组织了80余人骨灰撒海仪式,到10月底,区殡仪馆共火化尸体3281具,全区尸体火化率保持在99.5%以上。1999年上半年,全区继续开展了平坟还耕工作,铁路、公路旁和耕地内的坟头全部平除,顺利通过了青岛市的检查验收,全年共火化尸体3500余具,全年火化率仍保持在99.5%以上。2000年,殡葬工作在继续认真贯彻《殡葬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大力开展了移风易俗、破除丧事中的封建迷信和反对大操大办现象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年内区殡仪馆投资50万元购置了1台高档炉,更换了变压器,当年1~11月,区殡仪馆共火化尸体3700具,全区火化率仍保持在99%以上。2001年,全区进一步加强了对村级公墓的管理,实行总量控制,提倡村或几个村联合建骨灰堂,使公墓向小型化、园林化方向发展,当年殡仪馆进行了改建,投资40万元,对部分基础设施进行了改建。其中,旧场房投资30万元,院墙投资10万元,年火化率达99.5%以上,保持了国家三级馆称号,为创国家二级馆奠定了基础。2002年,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了宣传殡葬改革法规、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俗活动,使节俭、文明办丧事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区殡仪馆做好了搬迁的准备工作,当年全区火化率仍保持在99%以上。2003年,全区火化率达99.5%以上。2004年,全市殡葬改革现场会在流亭街道办事处召开,当年全区火化率仍保持在99%以上。2005年,进行了公益性公墓、怀念堂规范化管理试点,并通过市民政局验收,出台了《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益性怀念堂、公墓管理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始在全区进行公墓集中,各街道办事处确定了怀念堂和公墓建设数量。全年火化率保持在99%以上。  &&&第四节 &老龄管理  & &管理机构 &1994年7月,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老龄办)成立,由区委老干部局管理。老龄办编制主任1人,副主任1人。1995年3月,领导职数调整,副主任增为2人;是年6月,区老龄办与区委老干部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区老龄办为城阳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2001年9月,区老龄办归民政局管理,编制主任、副主任、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各1人。  & &老龄活动 &1994年建区后,城阳区的老龄活动不断丰富。全区每年在老人节期间举行舞蹈、歌咏、书法、绘画?比赛,定期组织一些武术表演和门球比赛活动,并利用劳动节、国庆节、市民节等重大节庆活动组织全区老年人参加区、街道办事处的庆祝活动。年,区老龄委在老人节期间先后举办3次舞蹈、6次歌咏、3次书法绘画?比赛活动,参加人员近500人(次);利用重大节庆先后举行了劳动节、国庆节活动达12次,组织全区老年人参加区、街道办事处的庆祝活动6次。年,区老龄委在老人节期间先后组织了4次舞蹈、8次歌咏、6次书画?比赛活动;利用“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先后举行了庆祝活动达9次,组织全区老年人参加区、街道办事处的庆祝活动12次,组织武术表演和门球比赛活动8次。年,全区老年人口由6.1万增至6.31万,老年人口所占比例上升至14.1%。各街道办事处都设置了专职的老龄办,社区(村、居)成立了老年协?会,形成了从区到社区(村、居)三级老龄工作网络;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全区老龄事业投入不断加大,8个街道办事处都建起了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公寓(中心敬老院),6个社区建有自己的敬老院;共有27000名老年人与儿女签订了《赡养协?议书》;老年体协?每年举办一次老年人运动会和门球赛,老年书画?研究会每年举办一次书画?展,老摄影家协?会每年举办一次摄影展,把精品选送到省、市参展,共取得了一、二等奖和优秀奖30个。2004年10月,区老龄办举办了城阳区首届“七彩夕阳”老年文化艺术节,全区4万余名老年人参与其中,极大活跃了老年人的文化生活。2005年,全区老年人口达6.6万人,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装修建成;1月,城阳区被青岛市委、市政府命名为“青岛市敬老模范区”;6月,实施了《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和老年法规宣传月活动;老摄影家协?会举办了“发展中的城阳”摄影展,展示作品400余幅;举办了“关爱±?”老年书画?展,展示作品76幅;举行了全区第三届老年人运动会,全区50余个单位、500余位老年人参加了比赛;10月,区老龄办选送的《幸福山歌》、《快乐年华》老年舞蹈在市老年文体活动选拔赛中获优秀奖,老年证办证率达到50%; 有25个社区老年活动中心被市老龄委命名为首批青岛市老年活动中心示范点;10月,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老干部、老龄工作“双先”表彰会,会上有226个老龄工作先进单位、集体、个人受到表彰。  &&&第五节 &民间组织管理  & &管理机构 &日,城阳区??间组织管理局成立,隶属区民政局管理,属副处级单位。其职能主要是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机构、布局和发展总量进行统筹规划和统一归口管理;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重大活动实施法制监督并实施年度检查。  & &社团管理 &1994年,城阳区对域内社团进行了重新核查登记,全区共有社团60个。1995年,在社团组织管理工作中,加强档案性管理,为60个社团办理年检,并按照上级要求,当年新办理社团登记5个。1996年,依照《社团管理条例》,为4个社会团体办理了注册登记,当年,全区社会团体发展到69个。1997年,为了切实加强对社会团体的规范化管理,认真抓了社团档案管理工作,对69个社团的档案进行了统一装订、立卷。同年5月,组织有关部门参与,对全区社会团体进行年检,摸清了全区社团的基本情况,掌握了其活动规律。1998年,重点加强了对全区社会团体的清理整顿,通过清理整顿,全区保留41个社团。1999年,社团管理进一步加强,从社团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稳定出发,引导社团与城阳区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协?调发展,对有条件、有实力的社团和服务性企业进行探索试点,引导社团更好地发挥作用。日,城阳区民间组织管理局挂牌,作为青岛市试点单位,城阳区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意见》,并出台了《城阳区清理整顿社会团体复查收尾工作方案》,年底通过年检,注销了7个社团,新办社团4个,全区社团总数为38个。年,城阳区的社团组织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按照上级要求,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管理和服务相结合,进一步落实了民间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两年新办社团7家,总数达到了45家。2002年,城阳区首次制定了《社会团体考核计分标准》,对全区其中38家社会团体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年检率达100%。2003年,根据城阳区社团的实际情况,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确定了城阳区消费者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道路运输协?会、建筑业协?会、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等社会团体为第一批规范化建设单位,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先后完成涉农中介组织的调研工作,摸清了数量、类别、分布等情况,结合城阳区实际,制定了《城阳区农村经?济协?会发展规划》。2004年,在全区开展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工作,重点培育红岛水产养殖协?会、城阳林果经?济协?会。对全区38家社团进行了年检,年检率达到100%,有6家社团被评为优秀社团。2005年11月,开展了全区民间组织清理整顿活动,其中撤销社团7家,全区有社团31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民间组织管理的意见》,成立了城阳区民间组织规范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了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职责。青岛市城阳区蔬菜水产品流通协?会在开展的争创全省“十佳百强”的工作中,是青岛市的唯一一家被评为全省“十佳”农村经?济协?会;青岛市城阳区林果经?济协?会、红岛水产养殖协?会被评为全省“百强”农村经?济协?会;青岛市城阳区法律工作者协?会、青岛市城阳区慈善会、青岛市城阳区水产学会被评为青岛市诚信民间组织。  &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 &年期间,城阳区民政部门专门组织人员对全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摸底、核查、登记,引导和指导他们的发展,城阳区出台了《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奖励的办法》。2000年,城阳区又制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按照《登记方案》进行了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登记工作,当年全区受理民办非企业单位688个,涉及到卫生、教育、法律、劳动、司法、民政等部门和行业,对17个符合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首批办理了登记,颁发了证书,这一做法得到国家民政部和省、市民管局的领导的充分肯定,其经?验在全国和全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2002年,在“民非”工作中,制定了《关于做好2002年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的通知》,召开了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大会,布置了年检的具体事宜,完成了对教育、劳动、文化、民政事业等1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工作。2003年,下发了《关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通知》,完成了卫生行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工作,全年共受理登记148家。2004年,联合区卫生局对全区卫生行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统一撤销了法人登记,组织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了诚信建设活动,其中有3家被评为青岛市先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全年新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达到26家。2005年7月,开展了民间组织“集中奉献日”活动;11月,在全区开展了民间组织清理整顿活动,撤销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全年共批准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13家,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达到37家。全区有2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了年检,有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为优秀民办非企业单位。青岛(城阳)军大文理专修学校被评为青岛市诚信民间组织和先进民间组织。  &&& 第六节 &慈善事业  & &慈善会 &日,青岛市城阳区慈善会成立。设有会长1人,副会长6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常务理事42人、理事76人。慈善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3人。主要职责为接受社会捐赠,实施“安老、慈孤、扶残、助学、济困、赈灾”等各项慈善救助项目,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管理和使用慈善会的创始基金、专项基金和其它所捐赠或资助的各类款物。区慈善会成立时,募集善款1003万余元。年内开展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善款62万余元。同年5月18日,组织了青岛广源发集团、青岛美高集团、青岛喜盈门集团、青岛变压器集团、城阳村社区5个捐款10万元以上的单位,参加了山东省“慈善一日捐”现场捐赠宣传活动,并分别被山东省慈善总会命名表彰为“全省‘慈善一日捐’先进单位”。城阳区慈善会积极实施“安老、慈孤、扶残、助学、济困、赈灾”等慈善救助活动。先后支出27.4万元资助全区8个街道办事处的敬老院开展“爱心夕阳”安老活动,使383名入住老人受益;支出14.9万元开展“生活希望”济困活动,有175名困难群众在生活上得到救助;支出60余万元开展“生命之光”助医活动,使152个困难家庭在医疗方面得到救助,其中陈甜甜等9人获得2万元以上大额救助金;支出14.6万元开展“情系学子”助学活动,其中日,在区人民会堂举行了资助全区贫困生仪式,资助全区贫困学生112名,包括1名在读研究生、51名大学新生、3名在读孤儿大学生、55名品学兼优的高中生;支出3.96万元开展“温馨家庭”慈孤活动,专项资助了全区33名孤儿;拨出专款1万元开展“爱心光明”助医活动,与青岛东方眼科医院协?作,使全区12名贫困的老年白内障患者重获光明;支出2万元专项资金,资助红岛街道办事处卫生院暨城阳区心理康复医院,用于36名低保家庭和特困家庭精神病人?康复治疗。至2005年末,共发放善款123余万元,使全区1170名困难群众受益。  & &助学基金会 &1994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特别是注重抓好助学工作,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失学。日,城阳区助学基金会成立,注册资金300万元。基金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委。主要职责是进行教育基金和实物的募集、登记、管理和使用;开展奖学、助学等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活动,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特别是考入高等院校的本区优秀学生和专业特长突出且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生进行奖励,为困难家庭学生提供就学补助。日,区助学基金会和区教育体育局联合举办结对助学活动,利用助学基金增值部分3万元和教育系统捐款2万元对100名学生进行了捐助。2004年起,区财政每年拨付50万元作为助学基金本金。同年8月,奖励城阳籍优秀大学生1名,奖励金额2万元。日,资助全区51名困难家庭大学生,资助金额20.4万元。至2005年底,基金会实有资金410万元。  && 第七节 &地名管理  & &管理机构 &1994年,城阳区地名管理委员会成立,负责管理全区的地名工作。区地名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城阳区的地名管理由地名办公室具体实施,其管理范围、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负责同级人民政府的地名管理日常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地名规划和工作计划;承办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注销工作,公布标准地名;设计、设置和管理各种地名标志(含路、街、巷门牌,楼号编码);负责地名调查,收集、整理、编写地名资料,管理地名档案,建立地名信息系统,向社会提供地名信息服务,开展地名学理论研究;组织编纂本辖区内地名书、图,审定标准地名图书资料;对社会正确使用标准地名进行宣传、监督、检查,审核各类牌匾、有关书报刊图、建筑物或单位名称的地名用字;负责本辖区地名管理的日常工作,处理违反地名管理的行为;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地名工作任务。  & &地名普查 &1994年,城阳区地名管理委员会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先后完成了为国家编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大词典》中原?崂山区的行政区划名称各条目的撰稿任务和《山东省地名志》行政区划条目的撰稿任务;初步完成了城阳区的街道命名工作,并将命名方案提交区政府进行研究审查;基本划清了行政区划后城阳区与其他区、市的界限。1995年,按照区划总体部署,完成了城阳区行政区划后与李沧区接壤处行政区域界线问题的调查工作,针对实际,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和方案。1996年,为巩固区划以来勘察边界、与友邻区、市的界线划定和走向,区地名办进一步进行了走访、调查、核实。1997年5月到10月底,城阳区对毗邻市、区界线进行了详细的勘察,基本完成了城阳区与胶州市、即墨市、李沧区、崂山区的边界线走向。1998年,全区顺利完成与胶州市、即墨市和李沧区边界线踏勘工作,对与崂山区边界线勘察确定中出现的争议,经?多方面的协?调得以落实和解决。1999年,城阳区的地名普查工作完成了《城阳区城区图》和《城阳区地图》印刷出版,标志着城阳区勘察边界、普查任务基本结束。年,城阳区的勘察边界、普查任务重点转向检查界桩管理,巩固勘察成果。2004年,城阳区牵头和崂山、李沧完成了界桩联检工作。2005年,作为协?同单位,与即墨、胶州完成了界桩联检工作,修复即墨—城阳边界线5#界桩一棵。  & &道路命名 &1995年,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城阳新区的街道东西向道路以“阳”命名,南北向道路以“城”命名,城阳新区道路的命名工作全面完成。其中,东西向道路主要道路有:正阳路、和阳路、明阳路、德阳路、崇阳路、文阳路、兴阳路、礼阳路、春阳路、艳阳路、秋阳路、硕阳路、凤阳路、兆阳路、吉阳路、平阳路等共16条;南北向道路主要有:中城路、华城路、锦城路、绣城路、江?城路、山城路、长城路、春城路、文城路、国城路、泰城路、民城路、康城路、阜城路、明城路等共15条。全区总共有31条城区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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