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标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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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营改增前后个人所得税差异对照
时间: 20:29 作者:会计学习网
【内容概况】2016营改增前后个人所得税差异对照 一、个人转让房屋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 (一)查实征收 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合理费用)20% 1.营改增前 (1)转让收入:为个人转让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或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 (2)房屋原值:个人购......
2016营改增前后个人所得税差异对照
  一、个人转让房屋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
  (一)查实征收
  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合理费用)&20%
  1.营改增前
  (1)转让收入:为个人转让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或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
  (2)房屋原值:个人购得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缴纳的相关税费。
  (3)合理费用:为个人转让该住房时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个人转让该住房时缴纳的税金是指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有关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2.营改增后
  (1)转让收入:为个人转让房屋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2)房屋原值:个人购得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缴纳的相关税费,包括购入房屋时支付的增值税。
  (3)合理费用:为个人转让该房屋时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不包括本次房屋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二)核定征收
  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核定征收率(住宅:1%;非住宅2%)
  1.营改增前:转让收入为个人转让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或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
  2.营改增后:转让收入为个人转让房屋不含增值税的收入。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或收入的,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举例说明
  王某销售购买的普通住宅(不足2年),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征收率5%,在核定征收情况下,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营改增前
  %=10000元
  营改增后
  不含增值税收入=1000000 /(1+5%)=952381 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 952381 & 1% = 9523.81元
  营改增后减税:.81=476.19元
  二、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
  应纳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可扣除费用)&适用税率(10%或20%)
  1.营改增前
  (1)租金收入是指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实际取得的租金。
  (2)可扣除费用,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的规定,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即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等税金。
  ②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③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2.营改增后
  (1)租金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免征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2)可扣除费用,仍应按照国税函[号规定的的次序进行扣除。其中,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举例说明
  王某出租自有住房取得全年租金收入6万元,当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营改增前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达3万元的,可以免征营业税及附加税。
  房产税=00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每月租金收入扣除已缴纳的税费后,再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再乘以适用税率得出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再乘以租赁月份数,得到该笔租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1-20%)&10%&12=4608元
  营改增后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 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不含增值税收入= 60000/(1+5%)=57143元
  房产税=85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每月租金收入扣除已缴纳的税费后,再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再乘以适用税率得出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再乘以租赁月份数,得到该笔租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5&12)&(1-20%)&10%&12=4389元
  营改增后减税
  三、保险营销员及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收入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
  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1.营改增前
  以一个月内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一次收入,其每次收入先扣除展业成本,再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余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展业成本的比例为每次收入额的40%。
  2.营改增后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其展业成本的计算基数是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
  举例说明
  王某是一名证券公司的经纪人,2016年7月取得佣金收入3.5万元,计算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营改增前
  佣金收入中展业成本为000元
  应纳营业税及附加%=196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960)&(1-20%)&20%=3046.4元
  营改增后
  将佣金收入换算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35000/(1+3%)=33981
  佣金收入中展业成本为592.4元
  应纳增值税及附加%=1141.8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4-1141.8)&(1-20%)&20%=3079.5元【国地税热点】营改增后就不用交营业税了吗?真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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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热点】营改增后就不用交营业税了吗?真相是……
关注“深圳福田国税”您可收到第一手的税收优惠信息,查询办税窗口及流程参加互动主题,了解实用资讯您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动力1营改增后哪些业务交增值税、哪些业务交营业税?答:深圳从2012年11月1日开始营改增,增值税业务在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基础上,已有一大波业务纳入营改增了。已经“入围”营改增的业务有:交通运输业(含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邮政业(含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电信业(含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含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目前,金融保险业、建筑业、房地产业以及生活性服务业尚未进行营改增,需要缴纳营业税。2营改增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适用税率是多少?答:营改增后增值税业务各税目适用税率如下: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交通运输业服务11%,邮政业服务11%,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6%,基础电信服务11%,增值电信服务 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营改增服务统一适用征收率3%。原增值税业务适用税率:销售货物17%,部分货物适用低税率1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7%。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营业税各税目适用税率如下:金融保险业5%,建筑业3%,销售不动产5%,生活服务业5%(娱乐业中游艺、酒吧、台球、保龄球、高尔夫球5%,网吧10%,歌厅舞厅卡拉OK厅15%)。3发生增值税和营业税业务分别使用什么种类的发票? 答:发生增值税业务按以下两种情况:(1)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从事机动车(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2)未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使用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发生营业税业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深圳地税于2011年启用现版发票。营改增后仍然使用的发票包括6大类,19种,六个大类分别是:深圳市通用机打发票、深圳市通用定额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广东省深圳市饮食娱乐业服务定额发票、销售房地产发票。4增值税和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答:营改增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发生财税〔2013〕106号文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应于各个月份终了后15日内(逢节假日顺延)办理增值税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应于各个季度终了后15日内(逢节假日顺延)办理增值税申报。深圳地税营业税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或者1个季度,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适用按季申报营业税的纳税人有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和小微企业。适用按季申报的小微企业需满足的具体条件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小微企业按季申报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的通告》(深地税告[2013]12号)。 深圳福田国税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回复以下数字,您可获取相关资讯:【0】营改增专区【1】最新公告【2】培训课程预告【3】申报期预告【4】常见问题Q&A【5】企业所得税【6】最新政策优惠【7】常用样表【8】常见业务流程及资料【9】查询文书办理进度或发票信息请分享给您的朋友:只需点击右上角图标,可选择【发送给朋友】或【分享到朋友圈】想获取更多办税资讯,点击标题下方的深圳福田国税可快速关注此微信账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更多精彩往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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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个人劳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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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营改增前,企业雇佣个人劳务为企业提供服务,如果个人劳务属于营业税的应税范围,例如,单位聘请专家到企业讲课或临时使用一些临时用工等,可以由个人或企业到税务机关代开营业税发票,扣缴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相应附加税后,企业凭税务机关代开的营业税发票列支劳务费用。营改增后,这些个人劳务应缴增值税。企业经常面临下面这些问题:计算个人所得税基数为不含税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财税〔2016〕43号文件虽未列举“个人劳务”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是否不含增值税,但明确规定,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因此企业计算个人所得税基数应是个人劳务的不含增值税额。个人劳务缴纳个税的计算方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所以,个人只能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含本数)。(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元~500元(含本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按以上规定,税法所说的劳务报酬计税公式如下表所示:(单位:元)例:企业雇佣临时劳务给企业做宣传,谈好月税后酬金35000元,企业代扣代缴各项税金设:该笔酬金税前金额为X  则:个人应缴增值税=X÷(1+3%)×3%个人应缴城建税=X÷(1+3%)×3%×7%个人应缴个人所得税=[X÷(1+3%)]×(1-20%)×30%-200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因此该例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由于税后报酬=税前报酬-应缴增值税-应缴城建税-应缴个人所得税,故  35000=X-X÷(1+3%)×3%×(1+7%)-[X÷(1+3%)×(1-20%)×30%-2000]  求出:X=44847.61,即个人提供劳务,如果税后报酬是35000元,则倒推到税前报酬为44847.61元。  应缴增值税=44847.61÷(1+3%)×3%=1306.24(元)  应缴城建税=%=91.44(元)  应缴个人所得税=44847.61÷(1+3%)×(1-20%)×30%-(元)  税后酬金=6.24-91.44-00(元)。会计处理如下:按本例,企业收到发票,支付劳务报酬,会计处理如下:(单位:元)借:销售费用 35000贷:银行存款 35000借:销售费用 9847.61贷:现金(交税) 9847.61办理缴纳税款与开票业务由于增值税在国税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地税缴纳,以上税金既可以个人带身份证及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协议或合同到国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并缴纳,也可以由企业带劳务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与劳务提供者签的劳务协议或合同到国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并缴税,发票交给企业作为劳务支出的凭证。同时,企业还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当然,个人也可以自行申报缴纳。企业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企业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注意:项目选为“劳务”,人员选“非本单位”即可。个人是否能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规定,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申请代开发票的,由代征税款的地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上述规定,营改增后,除将不动产出租或销售给一般纳税人,个人到税务机关只能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营改增前后个人所得税差异对照
营改增前后个人所得税差异对照
编辑:张莉&
  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契合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优化经济结构的要求,既可以为当前经济运行提供有力支撑,还能为未来发展提供持续动能。&营改增&后,一系列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其中与个人息息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更是前后有较大差别。为了便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了解相关政策变化,确保纳税人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大连市地税局编写了《营改增前后个人所得税差异对照》,以下是小编搜集的相关内容,供广大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学习、参考。
  一、个人转让房屋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
  (一)查实征收
  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合理费用)&20%
  1.营改增前
  (1)转让收入:为个人转让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或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
  (2)房屋原值:个人购得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缴纳的相关税费。
  (3)合理费用:为个人转让该住房时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个人转让该住房时缴纳的税金是指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有关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2.营改增后
  (1)转让收入:为个人转让房屋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2)房屋原值:个人购得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缴纳的相关税费,包括购入房屋时支付的增值税。
  (3)合理费用:为个人转让该房屋时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不包括本次房屋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二)核定征收
  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核定征收率(住宅:1%;非住宅2%)
  1.营改增前:转让收入为个人转让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或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
  2.营改增后:转让收入为个人转让房屋不含增值税的收入。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或收入的,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举例说明
  王某销售购买的普通住宅(不足2年),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征收率5%,在核定征收情况下,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营改增前
  %=10000元
  营改增后
  不含增值税收入=+5%)=952381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9523.81元
  营改增后减税:.81=476.19元
  二、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
  应纳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可扣除费用)&适用税率(10%或20%)
  1.营改增前
  (1)租金收入是指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实际取得的租金。
  (2)可扣除费用,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的规定,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即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等税金。
  ②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③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2.营改增后
  (1)租金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免征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2)可扣除费用,仍应按照国税函[号规定的的次序进行扣除。其中,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举例说明
  王某出租自有住房取得全年租金收入6万元,当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营改增前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达3万元的,可以免征营业税及附加税。
  房产税=00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每月租金收入扣除已缴纳的税费后,再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再乘以适用税率得出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再乘以租赁月份数,得到该笔租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1-20%)&10%&12=4608元
  营改增后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不含增值税收入=6%)=57143元
  房产税=85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每月租金收入扣除已缴纳的税费后,再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再乘以适用税率得出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再乘以租赁月份数,得到该笔租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5&12)&(1-20%)&10%&12=4389元
  营改增后减税
  三、保险营销员及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收入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
  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1.营改增前
  以一个月内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一次收入,其每次收入先扣除展业成本,再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余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展业成本的比例为每次收入额的40%。
  2.营改增后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其展业成本的计算基数是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
  举例说明
  王某是一名证券公司的经纪人,2016年7月取得佣金收入3.5万元,计算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营改增前
  佣金收入中展业成本为000元
  应纳营业税及附加%=196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960)&(1-20%)&20%=3046.4元
  营改增后
  将佣金收入换算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3%)=33981
  佣金收入中展业成本为592.4元
  应纳增值税及附加%=1141.8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4-1141.8)&(1-20%)&20%=3079.5元
  因营改增后,增值税税负下降,因此整体税负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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