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二的学生,前段时间去麦当劳当兼职 ,口头答应录用 offer协议是答应了在

说麦当劳没责任的进来-谈谈招远案中麦当劳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_招远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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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驳《论麦当劳的安保责任界限》2014年儿童节前一天,熊定中律师(微博号@评论员文章指出)发表文章《论麦当劳的安保责任界限》,首先表示:以后面试可以加试一道——你认为在招远事件里,麦当劳有没有尽到安保义务——如果说没有的,直接拒掉。后其抛出观点为:在5·28招远案中,麦当劳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仅限于报警和口头劝阻(不发生肢体接触的)侵害人,而肢体劝阻则不属于麦当劳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我认为,首先,若面试人员的回答的答案与己相异则直接不予录用的行为,是相当幼稚的。具体原因在《批评官员的尺度》一书中完全有论述,此不赘。我的观点:在5·28招远案中,麦当劳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不限于报警和口头劝阻,还包括一定程度的通过肢体的制止。(本文不论及麦当劳公司的责任承担方式问题)本文秉持列宁同志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5·28的案情出发,纯法律就前述观点进行论述。一、关于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1、我国立法我国民法立法较为滞后,原因与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难以认定一样,集权。我国首个确立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本本”,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其中规定,从事社会活动的组织,应在合理范围内尽安全保障义务;未尽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再次强调:“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2、立法的理论基础(限于篇幅,简单言明)①社会活动安全注意义务理论即社会活动组织者,应对其进行的社会活动负担安全注意义务,保障其进行的活动井然有序地进行。②你必须爱你的客人社会活动安全注意义务理论源于德国等大陆法系,而“你必须爱你的邻人”(邻人规则)则源于英国普通法。举重以明轻,建立特殊关系以后,则“你必须爱你的客人”。3、中国大陆法院对餐饮业中发生第三人侵权中的安全保障义务是如何认定的?①首先说说熊律师所引用的案例。(2012)东中法民一终字第1305号案二审法官认为:杨某在网吧上网时与刘某发生口角,刘某与陶某尾随杨某去网吧的洗手间,在洗手间门口围殴杨某,期间陶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刺杨某腹部、大腿致杨某不治身亡,陶某、刘某逃离现场。在双方发生口角进而出现尾随围殴时,网吧均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阻止,在陶某、刘某逃离后才发现杨某受伤,确实未能履行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网吧以事件发生有偶然性、突发性为由主张免除责任不能成立,需要说明的是原审法院并没有否认速龙网吧已经履行了一定程度的安全保障义务,但速龙网吧还是存在监管不到位、没有进行安检等问题,未能及时有效制止恶性事件发生,故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值得一说的是,熊律师也引用了该案件,但熊律师认为:“法院竟然还说因为网吧没有设安检,所以认定网吧未尽安保义务”。实际上这是一审法官的观点且一审法官亦并非仅因网吧未设安检而认定网吧未尽安保义务,而是有多个原因的,希望熊律师在以后引用判决时能够不失偏颇。)②然后说说餐饮业中类似于5·28招远案的案例。(2006)穗中法民一终字第3393号案二审法官认为:好美酒家公司作为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法人,其服务员按照职业素养的标准要求,在事发时应能判断出顾客已经饮酒过量,然在该顾客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对菜价优惠有争议时,好美酒家公司的服务员疏于恪尽安全保障义务,未能采取妥善的方法解决问题以保障其他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存在过错。(穗中法的论述比其他法院详尽多了)(2010)仙民一初字第983号案中,法官认为:被告开办餐馆,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就餐客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不受侵害。然而,原告在受到不明身份人员的不法侵害时,被告未能积极的化解矛盾,而是放任矛盾的发展,致使原告受伤住院治疗,被告亦存在一定的过错,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2010)信中法民终字第819号案中,原审认为:原告赵玉东遭遇他人殴打而受到人身损害,其损失理应得到赔偿;被告经营餐饮服务业,在经营场所没有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在侵权人两次进入美食城二楼包房区时,没有人员询问和阻拦,没能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被告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2011)穗中法民一终字第4885号案中,二审法官认为:江井星处于醉酒状态,由其朋友孔宪煊等两人搀扶行走,在下楼梯途中江井星没站稳,与其他顾客发生碰撞,双方发生口角,进而发展为打架,江井星滚下楼梯,造成人身损害。这一过程,事发突然,海之韵酒城不可能在顾客没有发生肢体碰撞前预见到,也不可能在发生肢体碰撞后立即实施有效的劝阻,而在江井星的朋友孔宪煊下楼将打架一事告知海之韵酒城的保安人员后,保安人员准备拦住打架的人,但没有拦住。江井星的朋友也立即拨打120,并叫他人用手机拨打110报警。上述事实,有孔宪煊在公安部门所作的询问笔录为证。可见,海之韵酒城配备了保安人员,在知晓经营场所内出现打架事件后,保安人员积极采取措施,拦住肇事者,但因海之韵酒城的保安人员能力所限,未能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并非海之韵酒城的过错。海之韵酒城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已经尽到了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江井星要求海之韵酒城承担其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2011)洛民立终字第155号案中,法官认为:日下午4时20分左右,上诉人与一位朋友在被上诉人的火锅店就餐时与邻桌就餐人员发生纠纷,被对方四男两女持凶器匕首殴打刺伤,上诉人身受重伤。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被上诉人作为火锅店经营者,应该为顾客提供一个安全的就餐环境,具有安全保障义务。(2012)浦民一(民)初字第40274号案中,法官认为:原告并无依据预订晚餐包房,则原告方不应占据包房,影响其他客人,而应与被告协商交涉,显然原告方处置欠妥,系引发与其他客人发生冲突的起因。原告表示案外人王X一句话不说冲进来就殴打原告方,冲突持续约几分钟,可见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时,事发突然,持续时间亦不长,被告对突如其来的过激行为是无法预见的,已超出其能力控制范围。故原告以被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要求被告赔礼道歉、赔偿医疗费等相关损失,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③最后然后说说与5·28招远案相关的其他案例(2005)启吕民初字第0175号案解读:尽管董钦文是在他人强迫下进入聚鹤酒店,董钦文不属于一般意义上受安全保障义务人保护的对象,但是,聚鹤酒店怠于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与董钦文死亡结果之间的相当因果关系,无法完全否定。(这个案件有意思)(2011)思民初字第2750号案中,法官认为:原告在被告经营管理的酒店游泳池内游泳,其在游泳时将物品存放于游泳馆内设置的储物柜,虽然造成原告存放物品的储物柜被撬、财物丢失的直接原因系被他人盗窃的犯罪行为所致,但被告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理应保证原告在其处消费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本案中,因被告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原告手表丢失等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2011)江法民初字第6113号案法官认为:某超市作为一家大型超市,在过秤处通道设置较窄,顾客较多时通行不畅易拥挤,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张某某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2011)武法民初字第01051号案法官认为:虽然就锅炉爆炸而致使原告受伤,被告廖某某、李某某没有过错责任,但原告粱某某是在被告廖某某和李某某家义务帮忙办丧事,被告廖某某、李某某对其安全负有注意的义务,原告粱某某因锅炉爆炸受伤,被告廖某某和李某某作为被帮工人,因原告的义务帮工而受益,故本院认为,被告廖某某和李某某应当在本案中承担补充责任。(2013)江法民初字第05597号案中,法官认为:本案事发前,天赐温泉酒店询问过是否两人入住,若是两人入住应当进行登记,而谭某(未成年人)与罗某(未成年人)却说是一人入住,具有欺骗性质,且并无任何证据表明某酒店未尽到其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该酒店与罗小某的死亡结果并无因果关系。
二、回到5·28招远案中,有几点不能忽略且必须强调的事实1、众所周知,麦当劳与街边大排档不同的是,麦当劳的经营场所,是一个较为封闭的空间,就视频可见,涉案麦当劳只有一个出口,且有多处角落,麦当劳的出口出人员进出外,处于关闭状态;(关于此点,熊律师表示:“封闭空间也有错了?我家门口那条胡同比较窄很容易被堵住,流氓打了我我能让市政府赔偿么?”但我认为,这并不能论证封闭空间与侵权结果没有因果关系。在1903年的德国帝国法院“撒盐案”中,原告在夜间石阶上行走不慎跌倒受伤,该石阶属被告W市所有,供公共通行使用,事发当时,被告并未除雪、亦未撒防滑的盐,又查被告所有的石头阶梯不仅摇摇欲坠,且没有照明设备,是故认为:任何人只要以其土地供公共交通之用,均负有尽交通安全之要求,以及进一步的照顾义务……可见,根据熊律师所言胡同比较窄容易被堵住,若熊律师因此被流氓打了,当然不能让市政府赔偿,系因胡同的存在、多年来并未与提供狭窄的公共交通只用之目的相左,胡同并非供被流氓围堵而逃生之用途,此其一,其二,如果互动比较窄容易被流氓围堵且多发,则认定市政府未尽进一步的照顾义务,也不无不可。)2、通过视频和国家机关通报得知:本案侵害人有一个成年男性、一个12岁的男孩、四个体质普通女性;3、本案的作案工具只有一个——把头铝制的拖把;4、从视频可知,当日21时22分,麦当劳内场面已混乱,很多人往外跑并报警了;而警察将侵害人制服,是在21时29分;也就是说,受害女孩从极度危险或正受到不法侵害中,到被殴打躺在血泊中不省人事,整个过程,至少持续6分钟;三、从以上事实,正常智商的人即可作出如下推论1、受害女孩容易被侵害人困住;2、受害女孩的竭力的呼喊,无法传到外部空间(据闻麦当劳对面就是警察局),直接导致较少人获知受害女孩需要更多社会力量的帮助;3、通过力量对比,三个成年男性,即可制止侵害行为的继续进行;4、麦当劳公司的员工,至少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制止或减缓不法侵害的持续进行:①把麦当劳的凳子扔向侵害人;②把麦当劳的食物,包括咖啡、汉堡包扔向侵害人等等。四、在5·28招远案中,麦当劳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若区分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那么,熊律师主张餐饮业的安全保障义务仅限于报警+口头劝阻,不包括肢体制止侵害发生,显然,报警+口头劝阻仅是一般人均能够完成的道德义务,与法律上的安全保障义务相去甚远。在5·28招远案中,麦当劳是有一定过失的,是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理由如下:1、麦当劳的经营场所设计,制造了危险源。2、客观上,在长达6分钟的侵害行为进行过程中,麦当劳并无以一个善良的、理性的经营者去积极地制止或减弱犯罪行为的进行。我并不否认麦当劳完成了一个普通人的善意的、理性的道德义务,包括报警、协助警察惩治犯罪行为、口头劝阻侵害人。但是,麦当劳和受害女孩,并非陌生人与陌生人的关系,他们之间已形成了特殊关系——宾客,或说经营者与消费者。3、从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考虑。一方面,主观上,麦当劳应知受害女孩无法脱逃,应知受害女孩处于即将死亡的危险,在6分钟内若仅做两件事情:报警+口头劝阻,其主观上显然难谓积极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受害女孩进入麦当劳进行消费,在受到骚扰时,基于对经营者维持其经营秩序之信赖,麦当劳当然有排除妨害之义务;在受到长时间的殴打时,消费者的健康权甚至生命权受到威胁时,麦当劳当然应尽其经营者的保护义务,出手制止。4、举个极端的例子,一个女孩在麦当劳被一个成年男性强奸,长达半个小时,警察未至前,麦当劳除了报警+口头劝阻之外,就站在一旁观摩?难道就不能用桌椅砸过去?难道就不能用汉堡或者餐具砸过去?难道在如此危急关头,一个善良的、理性的、谨慎的经营者应该袖手旁观?5、熊定中律师及其拥护者尝试从事实上为麦当劳洗白,认为麦当劳员工若进行肢体上的劝阻,系将其自身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亦并非其工作职责。我认为这连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都讲不过去。事实上,在5·28案中,麦当劳员工即使不把其自身的肉体处于极度危险之中,能做事情也很多,包括我上述所说的用桌椅砸向侵害人然后马上跑开、用餐具汉堡砸向当事人然后马上跑开,还可以用消防栓喷向侵害人然后马上跑开,还可以跑向外面大声呼救,若麦当劳有一名男性员工,可以也用拖把延缓侵害人对女孩的伤害,若麦当劳有两名男性员工,可以用拖把或其他器具与侵害人对抗。这些都是一个善良的、理智的经营者可以、应该做到且不致于令员工处于生命威胁之中的行为,毕竟,侵害人拿的不是大砍刀,不是枪支,不是坦克,而是一跟拖把。6、最后需要区分的一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若去麦当劳消费,被盗窃,那么麦当劳不悖其安全保障义务,我是同意的。因为盗窃是隐秘的,且犯罪时间一般极为短促(可参见[2011]雨民初字第1596号案)。但是,在5·28招远案中,犯罪人的行为是公开的,持续时间较长。麦当劳有能力准备和实施减弱损失扩大的行为。案中,对侵权男子长时间的侵权行为造成的侵害结果的扩大部分损失,与麦当劳公司的不作为,具有因果关系。结语:很多事情有很多种可能性。但是生命只有两种可能性,生,死。在宾客因他人侵权而即将丧失生的可能性的时候,作为主人,应积极主动地保持、争取宾客生的可能性。主人爱宾客,是义务,是法律。
我一直都感觉麦当劳肯定要赔偿。。只是大家更关注地域黑
麦当劳是提出声明表示自己的错 也自责 也答应抚养孩子的上学直到工作已经表态了所以那些说麦当劳没有责任的人 可以打脸了
李菊福,顶
招远店内监控有死角属于安保有失误,就冲这一条就可以起诉这家店!
无语,为什么围观路人没责任,麦当劳就有责任了?如果路人联合起来一起阻止犯罪分子,女生会死吗?现在女生死了,你们就开始推卸责任。弄清楚,杀人的是那五个人,不是麦当劳!也不是路人!!现在主要问题是严惩五个人,而不是吐槽麦当劳和路人,明显楼主想逃避责任。不忍直视
贝尔阻反渗透
麦当劳官网,我没有看到任何道歉信息
绝对支持楼主
制造舆论,维护受害人家属权益的才是好贴,这贴还不值得加精?
麦当劳应该有保障用餐者的安全的义务,所有营业场所都有这个义务。学生保障学生安全,工厂保障工人的安全,商场保障顾客的安全等等,所以麦当劳,必须赔偿受害者
话说麦当劳主动一点儿去慰问家属,也不致于弄成现在这样                        人生如梦耳,哀乐到心头。洒剩两行泪,吟成一夕秋。   --来自助手版贴吧客户端
同意楼主观点,在店铺里消费期间,店家应该对消费者安全负责,另外在施暴过程中,麦当劳的椅子也作为攻击工具。
没有人说 他没责任,只是人家要怎么处理是负责人的事,不是谣言者随便要求就为数
什么滚出 中国,一点不实际,捉虱子还要贴着布呢,就赖上里面上班的几个小姑娘了?人家只不过刚巧在那上班,没有吓尿就不错了,谁会想到在这文明社会,竟然有这样的憾事发生,关门多不实际,那是百货大楼的东入口,因为死个人二百就要关门大吉了?就算没有了卖当劳,也会有别的商家或是直接消除加盟。那就成了在百货商场一楼死人,是不是也要关门??所以各位省省吧,舆论那么大,该赔的钱一定会赔,该偿的命一定会偿,那些造谣者必定会被别会造谣,
首先任何普通民众包括自然人法人在面对歹徒的时候都没有法定的义务去和歹徒搏斗,更谈不上因为没有搏斗而承担法律责任。麦当劳作为一个企业法人他也不可能来承担一个只有自然人能够承担的见义勇为的行为。所谓的安保义务,也仅仅是在侵权责任法当中规定的,举证责任导致的一个补充责任,换句话说只要麦当劳证明了自己进到了合理的安保义务就可以免除责任,从麦当劳公布的监控也可以看出,值班经理及时出面制止并且拨打了报警电话,麦当劳的员工已经做出了法律规定的义务。
还有,就算麦当劳没有尽到安保义务也仅仅是补充责任,就是在侵害人没有能力赔付受害者的情况下,麦当劳才会承担赔偿,而且可以向侵害人追偿,所以责任的承担怎么说落实到最后还是侵害人所承担的,麦当劳不可能再额外承担任何的赔偿。多看看法条吧。
麦当劳提供了杀人场所,怎么说没责任?那女人如果在街上出事,肯定不会死。
麦当劳的员工可以在他们争吵时就采取措施劝止,而非等到不可收拾的时候等警察,并且第一时间报警了吗?
搞不明白为何有国人会为麦当劳说话,难道他们用汉堡和激素鸡翅把你们收买了吗?麦当劳员工其实没有什么责任,但是当时的经理或管事的就该在争吵第一时间先劝阻,再报警。有人质疑店里的椅子成了作案工具麦当劳就有责任,我认为麦当劳在这方面就是有责任的,因为这是潜在的安全隐患,比如店里某桌子角比较尖锐,而某位顾客(儿童或婴儿)不小心碰到而受伤的话,这个店是有责任的,虽然桌子和店不是主观故意,但这个安全隐患存在就是有责任的。还有以前香烟上面没有“香烟有害健康”后来不也是被告后赔偿太多,现在也把这个写上了。我并不是反对所有洋的东西,但是这些垃圾食品让我无语。曾经我一个月吃了20天肯德基外卖,擦,我一个月长了TMD20斤肉,我就艹了,你不会少放点激素啊。擦!现在我坚决抵制这些洋快餐!也就是孩子有时候去吃一次,不过一年也就能吃1次到2次而已。
这件事没有人针对那几名员工,而是麦当劳。如果在中国的餐馆,无论大小,这件事很可能就发生不了,试想,在全聚德,会发生到这种地步都没人制止吗?试想,在一个小餐馆,老板会不会第一时间出来,笑脸相迎作恶者,巧妙化解?
我很认真的看了楼主的贴子和观点,但我不是律师,不是法律人士。可能楼主是律师,相当会引经据典。不过总体来说,中心思想在于,麦当劳之所以有责任,是因为虽有作为,但作为不够,如果有更进一步的措施也许受害人就不会死。首先人道的角度是没错,但这与麦当劳要不要负责是无直接关系的。我就说两点1. 当事员工在当时的环境中,也许是慌乱,也许是为人比较冷漠,也许他觉得做得足够了。但这一切是没有标准的,因为你不是当事人,无法体会危急时刻的员工的心理。 至于楼主说的扔椅子扔汉堡之类的,太可笑了(扔得中吗?汉堡的杀伤力是有多大)。这算是法律标准吗?我退一步说,就算他扔了,结果没扔中,人还是死了,你是不是要指责他们直接上去打,扔又扔不中?就像劝了也不听一样。2. 就拿你的极端的例子,一个女孩在麦当劳被一个成年男性强奸,长达半个小时,警察未至前,麦当劳除了报警+口头劝阻之外,就站在一旁观摩?难道就不能用桌椅砸过去?难道就不能用汉堡或者餐具砸过去?难道在如此危急关头,一个善良的、理性的、谨慎的经营者应该袖手旁观?我的观点是,就算发生这种极端的事,我们可以骂他的冷漠,在道德层面谴责他,但也许他们只是怕事。但这和他要不要负法律责任无关吧? 还记得那个“范跑跑”吗? 全国人民都在骂,全国人民都唾弃,但他就是没犯法。所以我们无奈的承认,范跑跑很不道德,但无法律责任。回到这件事,麦当劳的员工并不是无作为,只是作为在你的眼中觉得不足而以。但你的标准代表不了法律。所以如果要预防同类事件,需要立法同确规定哪些情况下,经营者要如何预防,如何作为,有作为的情况下,要作为到哪些程度才算合理(比如你的扔汉堡,扔椅子)。如果法律无法对每个案个进行合理的司法解释,只能说法律目前还不完善,所以至少在当下,法律无法约束的情况下,我们能道德谴责。
希望那些认为麦当劳一点责任都没有的多看看麦当劳总部美国是怎么处理这种事的,麦当劳也就在中国才拖时间,在美国他早道歉赔偿了。这事亲属要打官司麦当劳肯定是要赔偿的,就看他们愿不愿意了。当然以麦当劳的公关能力他不会希望闹到法庭,对家属而言闹到法庭赔偿也不会很大,主要责任也不在麦当劳,所以私了可能性极大,对双方都有好处。为什么这么说呢,我给分析下,一旦这官司开打对麦当劳而言赔钱是小事,品牌声誉才是大事,这事主要责任不在他责任也尽到了一些,所以赔偿不会太多,但因此闹起来声誉就会大毁,这是很不值的,这不同于商家与商家之间的的官司,这是麦当劳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这会影响到他的现有固定消费群和潜在消费群,所以麦当劳是不会打这官司的,从家属方面来看主要责任并不在麦当劳,且麦当劳也做出相应措施,官司开打必然是个长时间博弈,对麦当劳而言可以长时间耗,个人小团体耗不起,且得到的赔偿必然不会很大,对家属而言这官司也不值,以麦当劳这种大公司公关的能力会给出慰问性的资助,家属得到后也不会考虑去打官司了,这样麦当劳官司必然不会输,也能赢得美誉,所以私了的可能性极大。
天朝的法律,,,噢,不晓得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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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共微信大二女生兼职打工成咖啡师 闯入麦当劳全球年会(组图)_网易新闻
大二女生兼职打工成咖啡师 闯入麦当劳全球年会(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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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苏珊雅(左二)在麦当劳全球年会上与麦当劳亚太中东及非洲区总裁Dave Hoffmann(左)、麦当劳中国首席执行官兼大中华区区域总裁Kenneth Chan(右)合影
  台海网(微博)5月20日讯 据海西晨报导报 苏珊雅盘起长发,穿上黑色制服,围起麦咖啡的围裙,再戴上刻着“Susan”的麦当劳员工名牌,瞬间,一股干练的职业气息扑面而来,眼前的她,已经很难与那个扎着马尾辫、穿着休闲服的邻家小女生联系到一起。
  她是厦门麦当劳五洲餐厅的咖啡调配师,同时也是厦门理工大学涉外秘书专业的大二学生。
  在同学眼中,这个1993年出生的双鱼座女孩,生活充实得闪闪发亮—当大多数人的课余时间还局限于宅在宿舍看剧、上街买衫吃喝的时候,她已经借助在麦当劳勤工助学的契机,迅速成长为一名高级咖啡师。半个月前,她还作为麦当劳中国咖啡拉花大赛的优胜代表到美国奥兰多参加了麦当劳全球年会,在打开眼界、收获难忘经历的同时,也收获了很多国际友人。
苏珊雅在工作中。
  半年从“一窍不通”到
  咖啡拉花大赛南区冠军
  回想起来,Susan成为麦当劳的咖啡调配师,是个“机缘巧合”。
  去年4月,刚上大一的Susan想要勤工助学,超爱麦当劳美食和年轻活力氛围的她瞄准了麦当劳,通过114误打误撞地联系上了五洲餐厅。
  “我原本只想在麦当劳做个接待员,哪知还有咖啡师这个机会!”这一意外发现让Susan这个“咖啡迷”喜出望外。
  说她是“咖啡迷”,指的是兴趣,而不是技术,当时,对于咖啡调制的操作,Susan一窍不通。
  然而,就是这么个“一窍不通”的主儿,却在半年时间内,先从见习咖啡师成长为正式咖啡师,再在厦门区麦当劳全明星大赛中崭露头角,更在今年麦当劳中国南区咖啡拉花大赛中一路过关斩将摘得桂冠,获得了前往美国奥兰多参加麦当劳全球年会的机会。
  说起夺冠诀窍,Susan腼腆一笑,“都是大家的功劳。”
  这么说,倒也算不上多谦虚。Susan 解释说,在她的咖啡师成长史中,“享用”的不仅仅有麦当劳领先的完善培训资源,而且整个厦门麦当劳不同餐厅的咖啡师都经常互相交流、互相支招,Susan就是这样吸收了大量“经验值”。
  与BOSS“平起平坐”
  感受自己的价值
  与Susan同赴奥兰多的,还有来自上海的另一位拉花大赛优胜者Anson。两个年轻人的任务,就是作为场内服务,展现中国麦当劳的服务水平。
  虽说抱着任务前往,但Susan连续用了好几个“high”来形容自己的体会。确实,这里汇集来自全球的优秀咖啡师,一群年轻人场内默契协作,场下一起疯玩,语言的障碍在青春的萌动下,被轻松越过。
  “这种时候,你会感觉你代表的就是中国。” Susan说,几天下来,她还与一位麦当劳澳大利亚的咖啡师成了密友,“她居然也用微信,朋友圈里发满了她来苏杭旅游的照片!”
  “总的来说,就是感到自己非常有价值!”谈起加入麦当劳、参加全球年会的感受,Susan脱口而出。
  这种感觉,不仅来自于自己平日亲手用心制作的咖啡,受到一个又一个顾客的赞许,也来自于麦当劳全球年会上,与各种BOSS级大人物面对面平等交谈的经历,更来自于年会晚宴时的一个“惊喜”:主持人除了介绍到场的各位嘉宾、明星团队,还特别介绍了Susan和Anson,感谢这两位“来自中国的年轻人”为麦当劳的贡献,全场响起热烈掌声。
  奥兰多之行带来的兴奋还未消散,Susan又将迎来一个新的“兴奋点”:麦当劳的“520全国招聘周”5月18日开始,创新推出实地全方位参观、与同龄伙伴交流的全景式招聘模式,让已经入职一年的Susan很是期待。
  “麦当劳是我的职业第一棒,看着其他同龄人加入、和他们共事,回头看看自己这一路的成长,这里面得有多少感动,感觉该有多美妙啊!” Susan说。(文/黄小皮 图/刘东)
本文来源:台海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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