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世界人口普查查时,无户口人员办户口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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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已经结束了,现有的无户口人员和超生的新生婴儿要落户如何办理?已经停办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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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提出的无户口人员和超生的新生婴儿落户问题。按照公安部相关规定及《关于切实解决“六普”户口清理整顿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对于长期无户口的成年人,且没有相应的法定证件的,通过调查核实其人生轨迹并形成调查材料,派出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核,报市(州)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对于因无《出生医学证明》未落户的未成年人,由接生人员出具相关手续,村委会出具证明材料,由监护人持夫妻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明等合法有效证件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公安派出所 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逐级上报审批。对于有《出生医学证明》超生子女落户,可凭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明、父或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以上情况涉及计划外生育等问题,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政策办理。
主办:吉林省白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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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时间: 19:04:052016年又有140多万无户口人员登记上了户口_凤凰资讯
2016年又有140多万无户口人员登记上了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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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参与社会事务、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发现,全国有1300余万人没有户口。连续几年来,全国公安机关结合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深入开展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和推进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先后为1240万各类无户口人员登记了户口,但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政策性障碍等因素,仍有一些无户口人员没有登记上户口,影响了他们本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2016年又有140多万无户口人员登记上了户口500万群众就近就地享受贴心服务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更便利了凡是无户口人员,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产生的,都要及时为他们依法办理户口登记;不允许为公民登记户口设置障碍,不允许人为造成新的无户口人员问题……《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为彻底解决“黑户”问题明确了要求、立下了规矩。2016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全面清理相关政策,出台贯彻实施意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坚持发现一个解决一个,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权益。划出“红线”彻底解决“黑户”问题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参与社会事务、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发现,全国有1300余万人没有户口。连续几年来,全国公安机关结合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深入开展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和推进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先后为1240万各类无户口人员登记了户口,但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政策性障碍等因素,仍有一些无户口人员没有登记上户口,影响了他们本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并形成制度,中央明确将此作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构建新型户籍制度的基础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安部调研论证、起草形成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求完善户口登记政策,把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随后,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意见》,针对无户口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提出落户政策,并要求统筹配套、协同推进相关领域政策。同时,《意见》还特别明确两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这两条“规矩”发出了明确的信号:任何单位和个人决不允许损害公民享有的户口登记和其他合法权利;所有无户口人员均能依法落户。2016年,全国又有143.5万无户口人员登记上了户口。曾经,对于“黑户”而言,大到上学、结婚、买房、上社保医保,小到出门购买火车票、飞机票、酒店住宿,在普通人看来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对他们来讲却很困难。如今,随着《意见》的出台及落地实施,这些困难一一迎刃而解。各方密切协同推动政策平稳“落地”这次改革,既立足当前解决好现有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又着眼长远防止形成新的无户口问题。《意见》出台后,中央各政策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紧盯问题关键环节,突出解决重点任务,坚持统筹协作、信息互通,坚持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对与《意见》精神不一致的政策措施进行集中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全力推进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公安部党委将这项工作作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强人口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大力推进落实。公安部先后多次召开全国公安机关会议部署推进和检查落实,要求各地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无户口人员调查摸底,全面清理相关政策,抓紧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全国公安机关通过推进户籍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也为解决好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与此同时,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提出相关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强调严禁将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与落户、入托、入学等相挂钩。民政部对于符合《意见》规定条件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严格依照《意见》相关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教育部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居住的新登记户口和暂无户口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情况,“一人一案”做好工作,立即安排就近入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后参加社会保险提供服务和便利。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后,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各地细化落实措施把好事办好为了让千家万户切实感受到政策带来的利好,各地不断细化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切实把这件顺民意、惠民生的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既有力维护了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权益,又确保了无户口人员落户后享受相关的教育、社保等福利待遇。——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各地坚持依法办理、保障权益,区别情况、分类解决,部门协同、综合配套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意见》的落实工作。河南、重庆、新疆、辽宁等地成立工作专班,建立省市县三级部门联动协调、专人对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浙江、安徽、广西等地组织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安民警的户籍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北京、天津、福建等地建立健全疑难户口会商解决机制,并规定对于当事人收养捡拾弃婴(儿童)但不符合收养登记条件的,经拟落户地县级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可以以非亲属关系办理户口登记。——深入开展摸排,认真核实办理。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组织派出所民警走村串户,全面摸清掌握辖区无户口人员底数、分布及产生原因,逐一登记造册,在认真审核把关的基础上为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河北、安徽、陕西等地利用人像比对加大核查力度,防止出现户口“错、重、假”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强化便民利民。在积极抓好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落户政策解读,引导无户口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的同时,各地公安机关纷纷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户籍窗口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各地普遍明确专门窗口负责为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能当场办理的现场办理,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对需要调查核实的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核实,对需要异地调查的会同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调查。吉林、广东等地优先为面临入学、升学、就医等情况的无户口人员办理落户手续。江苏、天津、山西等地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酌情减免生活困难的无户口人员亲子鉴定费用。云南昭通派出多个工作组赴昭通籍外出务工人员较集中的江苏、浙江、广东等地上门为900余名无户口人员办理了落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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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禁设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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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努力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无户口人员均能依法落户  《意见》的一大亮点是针对无户口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提出落户方案: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超生&、非婚生育的,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申请随父落户的,还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后,再提供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落户。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户口簿申请落户。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巡视员甘薇薇表示,符合当前收养法等规定条件的,由民政部门依照现有规定依法为其办理收养登记,公安机关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暂无相关规定的,民政部将加强调查研究,尽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此外,《意见》还为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以及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等规定了详细的落户政策。这意味着,凡是无户口人员,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产生的,都要及时为他们依法办理户口登记。  禁设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门槛  &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意见》这样说。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早在1988年,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就与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超计划生育的婴儿落户的规定,此后也多次重申这一规定。  令人遗憾的是,法律和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大打折扣,&不交超生罚款就不让落户&几乎成了各地不成文的规定。  其实,我国近年来已着手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后,全国公安机关通过开展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先后为1000多万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同时,一些地方也相继出台政策,解决户口与计生&挂钩&问题。  无论如何,&依法登记户口&这一公民的法定权利不应打任何折扣。此次由中央层面出台《意见》,明确解决无户口人员的落户问题,不仅体现了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态度,更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权威。  暂无户口学龄儿童将就近入学  如果说人们重视户口,不如说重视的是户口簿上附着的教育等种种社会福利。&上学难&一直以来是无户口人员反映最强烈的难题之一。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杜柯伟坦言,虽然国家并未将有户口作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但实际上仍有一部分无户口的适龄儿童未能正常入学就读。  &教育部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规定,保障新登记户口人员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杜柯伟明确表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居住的新登记户口和暂无户口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立即安排就近入学。必要时,可以先入学后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此外,学校需为所有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建立学籍和学籍档案,对于新登记户口、暂无户口学生与其他学生一视同仁,不得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  &一个实际的问题是,一些无户口的儿童可能落户之前在私立学校就读。&中山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岳经纶说,在完善学籍信息的过程中,教育部门应尽量简化流程,避免让孩子和家长来回奔波。  延伸阅读  落户后如何享受社保待遇?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养老保险方面,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养老待遇。已经就业的,应按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国家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医疗保险方面,目前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初步形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别覆盖了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和农村人口。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后,均可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政策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声音  这次改革,既立足当前解决好现有无户口人员的登记户口问题,又着眼长远防止形成新的无户口问题。《意见》出台后,各地公安机关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清理户籍管理相关政策文件,与意见规定不一致的及时修改或废止。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黄双全  户口登记的本来意义就是反映真实的人口信息,《意见》的出台有望让我国户口登记回归本位。  &&中山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岳经纶  国家卫计委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处理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公民,也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立案调查、收集证据,依法依规征收社会抚养费。  &&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副司长周美林  连线长沙  长沙无户口人员目前可依法登记户口  长沙晚报1月15日讯(记者 聂映荣)昨日,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获悉,目前,长沙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出生证明等无户口人员均可到公安机关登记常住户口。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口审批科民警介绍,早在2014年,湖南省、长沙市先后出台了相应的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针对各类无户口人员,明确提出了登记常住户口的方法。  &在长沙2014年出台的规定中,基本涵盖了此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意见》里所提到的8类无户口人员,比如超生的无户口人员早在这之前就可以登记户口。&民警介绍,按照流程,此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后,湖南省、长沙市均会根据《意见》对此前的规定进行进一步调整。  民警提醒,目前,由于各类无户口人员的情况各有不同,登记户口时提交的材料也各有不同。具体要提交哪些材料?具体可以在公安机关哪些窗口登记?群众可拨打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电话1、进行咨询。  本版文字除署名外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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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改革两年间”系列报道
2016年又有140多万无户口人员登记上了户口
日17:21&&来源:
人民网北京2月12日电 凡是无户口人员,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产生的,都要及时为他们依法办理户口登记;不允许为公民登记户口设置障碍,不允许人为造成新的无户口人员问题……《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为彻底解决“黑户”问题明确了要求、立下了规矩。2016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全面清理相关政策,出台贯彻实施意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坚持发现一个解决一个,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权益。
划出“红线”彻底解决“黑户”问题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参与社会事务、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发现,全国有1300余万人没有户口。连续几年来,全国公安机关结合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深入开展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和推进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先后为1240万各类无户口人员登记了户口,但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政策性障碍等因素,仍有一些无户口人员没有登记上户口,影响了他们本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并形成制度,中央明确将此作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构建新型户籍制度的基础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安部调研论证、起草形成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求完善户口登记政策,把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
随后,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意见》,针对无户口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提出落户政策,并要求统筹配套、协同推进相关领域政策。同时,《意见》还特别明确两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
这两条“规矩”发出了明确的信号:任何单位和个人决不允许损害公民享有的户口登记和其他合法权利;所有无户口人员均能依法落户。
2016年,全国又有143.5万无户口人员登记上了户口。曾经,对于“黑户”而言,大到上学、结婚、买房、上社保医保,小到出门购买火车票、飞机票、酒店住宿,在普通人看来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对他们来讲却很困难。如今,随着《意见》的出台及落地实施,这些困难一一迎刃而解。
各方密切协同推动政策平稳“落地”
这次改革,既立足当前解决好现有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又着眼长远防止形成新的无户口问题。《意见》出台后,中央各政策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紧盯问题关键环节,突出解决重点任务,坚持统筹协作、信息互通,坚持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对与《意见》精神不一致的政策措施进行集中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全力推进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公安部党委将这项工作作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强人口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大力推进落实。公安部先后多次召开全国公安机关会议部署推进和检查落实,要求各地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无户口人员调查摸底,全面清理相关政策,抓紧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出台具体实施意见。
全国公安机关通过推进户籍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也为解决好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
与此同时,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提出相关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强调严禁将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与落户、入托、入学等相挂钩。民政部对于符合《意见》规定条件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严格依照《意见》相关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教育部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居住的新登记户口和暂无户口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情况,“一人一案”做好工作,立即安排就近入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后参加社会保险提供服务和便利。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后,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各地细化落实措施把好事办好
为了让千家万户切实感受到政策带来的利好,各地不断细化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切实把这件顺民意、惠民生的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既有力维护了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权益,又确保了无户口人员落户后享受相关的教育、社保等福利待遇。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各地坚持依法办理、保障权益,区别情况、分类解决,部门协同、综合配套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意见》的落实工作。河南、重庆、新疆、辽宁等地成立工作专班,建立省市县三级部门联动协调、专人对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浙江、安徽、广西等地组织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安民警的户籍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北京、天津、福建等地建立健全疑难户口会商解决机制,并规定对于当事人收养捡拾弃婴(儿童)但不符合收养登记条件的,经拟落户地县级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可以以非亲属关系办理户口登记。
――深入开展摸排,认真核实办理。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组织派出所民警走村串户,全面摸清掌握辖区无户口人员底数、分布及产生原因,逐一登记造册,在认真审核把关的基础上为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河北、安徽、陕西等地利用人像比对加大核查力度,防止出现户口“错、重、假”问题。
――改进工作方法,强化便民利民。在积极抓好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落户政策解读,引导无户口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的同时,各地公安机关纷纷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户籍窗口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各地普遍明确专门窗口负责为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能当场办理的现场办理,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对需要调查核实的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核实,对需要异地调查的会同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调查。吉林、广东等地优先为面临入学、升学、就医等情况的无户口人员办理落户手续。江苏、天津、山西等地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酌情减免生活困难的无户口人员亲子鉴定费用。云南昭通派出多个工作组赴昭通籍外出务工人员较集中的江苏、浙江、广东等地上门为900余名无户口人员办理了落户申请。(完)
(责编:刘军涛、赵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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