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可以将北京职工医疗个人账户户上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个人还贷账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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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公积金账户金额大于按揭金额可申请提前部分还款
&&房产咨询投诉台
房产相关问题咨询、投诉欢迎@快房网宁波站或拨打热线6&&房产咨询投诉台,持续为市民开通。如果你在买房卖房中遇到什么问题、碰到什么疑惑,或者是想了解房产政策以及公积金贷款政策等等,都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进行咨询。&&每月公积金账户金额大于按揭金额,余额是否可以用于直接还款?贷款全部还清后,是否还可以提取公积金?本期咨询投诉台针对读者咨询的这些热点问题,我们咨询了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读者做出答复,以供参考。记者 张文静&&问:婚前家庭有两套房,夫妻双方名下各一套。一套全款购买,一套按揭贷款,按揭贷款的一套是以对方名义贷款,只是提取了我的公积金进行共同还贷。现在离婚了,两套房也都归了对方,如果我现在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还可以算首套房申请吗?&&答:只要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你是否曾经提取无关。&&如果你(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新购的住房属于唯一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就算作首套房。首套房首付款,一手房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二手房或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房屋不低于购房总款的40%。&&问:我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自动提取。想问一下,如果我每月按揭支付只需要1000元,而公积金每月缴存1500元,那我每个月可以提取多少?等到贷款全部还清了,以后还可以提取公积金吗?&&答:委托提取划转金额以银行提供的上月还款本息额(不大于职工账户余额)为限。&&因此职工如果上月还贷1000元,即使每月公积金缴存1500元,当月的划转金额也是1000元。贷款结清后,系统自动会把最后账户余额(不超过最后一个月还款的“本息和”)一次性打入还款银行卡,以后缴纳的账户金额不作提取,如另外购置住宅房可提取。&&&&问:我在海曙工作,我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加起来缴,每月有2000多元,现在每个月贷款需要还1000多元,每个月还是有近1000元的余额,一年下来有10000多元,想问一下能否把一年中多余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直接还款?&&答:你可以向银行预约后进行提前部分还款。&&如果职工申请的是市公积金中心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并办理了逐月划转业务,职工提前还款后,会在次月将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中不大于上月还款本息额的住房公积金划入职工的指定账户;如果职工申请的是商业贷款,可以一年一取,提取的金额为上一年度还款本息额(包括在这期间的提前还款金额)。一年一取的提前还款金额,必须在合同放款月份前一个月还入银行,如在当月还入或次月还入则延至下一年度才能提取。&&简单来说,如果一年你的公积金账户累计有4万元,而你一年的公积金还款金额仅有3万元,账户每年还有1万元剩余,你可以向银行预约进行提前还款1万元。在下一年度还款时,就可以提取这1万元余额,并且继续进行每月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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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后,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能否用于归还贷款啊?
1、什么叫委托提取还贷?&答:委托提取还贷是指贷款职工通过与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委托管理中心通过银行间的转账方式由贷款银行将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出来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的业务。&2、委托提取还贷的方式有哪些?&答:委托提取还贷的方式分为委托逐年提取还贷和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两种。&(1)委托逐年提取还贷:贷款职工及配偶在签订《委托协议书》后每年一次由管理中心委托银行自动提取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做部分提前还款处理。选择委托逐年提取还贷方式的职工,在签订《委托协议书》时还应选择提取还贷后是缩短贷款期限还是减少月还款额的还款方式。&(2)委托逐月提取还贷:贷款职工及配偶在签订《委托协议书》后每月由管理中心委托银行自动提取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3、两种委托提取还贷方式有哪些相同点?&答:两种委托提取还贷方式都是采用贷款职工及配偶与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由贷款银行每月或每年以转账方式提取贷款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固定余额归还公积金贷款;两种方式都要求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委托提取还贷时贷款没有逾期。&4、两种委托提取还贷方式有哪些不同点?&答:(1)还款对象不同:逐年提取还贷是提取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做部分提前还款处理;逐月提取还贷是提取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2)具体要求不同:逐年提取还贷要求职工公积金缴存账户凡10元以下的尾数仍须留在该职工的账户上(无10元以下尾数至少保留1元钱),且无论单位或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是否处于封存状态,均可办理委托提取还贷;逐月提取还贷要求职工公积金缴存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额12倍的余额,余额以下的金额仍须留在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账户上。&5、哪些职工可以办理委托提取还贷?&答:在本市(县)各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已办理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办理委托支取还贷。&6、委托提取还贷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答:从2007年1月初开始受理委托提取还贷协议签订,职工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后,选择逐月提取还贷的,如公积金账户中余额满足条件,则日由贷款银行操作;今后签订的,于协议生效后操作。选择逐年提取还贷的,则每年10月8日由贷款银行操作。&7、办理委托提取还贷须携带和提供哪些材料?&答:须携带以下材料:&(1)贷款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2)贷款职工及配偶的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或者贷款职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查询卡;&(3)贷款职工的储蓄还款存折,(签订《借款合同》时即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的,不提供);&(4)贷款职工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签订《贷款合同》时即签订《委托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的,不提供)。&8、如何领取《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答:贷款职工及配偶可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咨询、领取《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须知》、《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也可在网站上下载该须知、协议书。&9、到何处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答、贷款职工及配偶可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签订,贷款银行受管理中心委托负责受理借款人签订申请、协议签订、协议归档、协议变更、协议终止等日常工作&10、如何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业务?&答:未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原则上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同时办理委托提取还贷申请,管理中心审批后,借款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签订《委托协议书》。&已经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于2007年1月初起前往贷款银行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也可在还款期间任何时间办理签订手续;已经办理公积金贷款并且签订过《委托支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逐年委托还贷)的,如果需要变更委托提取还贷方式,可于2007年1月初起前往贷款银行办理终止原委托协议、签订新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11、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如何确定?&答:(1)选择逐月提取还贷的,操作时职工公积金缴存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额一定倍数的余额。贷款银行每月从借款人缴存公积金账户中划转大于规定余额的月缴存额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月缴存额小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不足部分由职工按月补齐至还款账户;月缴存额大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每月提取的公积金额等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2)选择逐年提取还贷的,按《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凡10元以下的尾数仍须留在该职工的账户上,其余余额均可用于还贷。&12、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的变更手续?&答:若借款人及配偶信息发生变化或者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发生变化,借款人及配偶须及时办理委托协议的变更手续。&13、什么情况下无法实现委托支取住房资金归还贷款?&答:(1)选择逐月提取还贷的,按《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职工公积金缴存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额一定倍数的余额。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后,如公积金账户中余额不满足条件,则不予操作逐月还贷,直至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满足条件,再次操作;&(2)选择逐年提取还贷的,贷款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账户中的余额不足于偿还当月贷款本息的,不予操作委托提取还贷业务。&14、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及配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答:借款人及配偶须如实填写《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中的相关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若相关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前往贷款银行办理变更手续。&选择逐年提取还贷的职工,为保证提取后正常还贷,每年提取还贷操作结束后,贷款职工应及时到贷款行领取新的《还款计划书》或者及时通过网站查询。&选择逐月提取还贷的职工,如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满足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时,职工应提出申请,则可以提前还清贷款本息。&15、办理委托提取还贷有哪些注意事项?&答:(1)贷款职工须仔细阅读《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中的条款,对于协议内容不清楚的部分可向贷款银行提出咨询。&(2)签订协议以后,若已签订协议中的有关信息发生变更,须在每次委托提取还贷操作时间的前一个月,向贷款银行提出变更申请,办理变更手续。&(3)已签订协议书的贷款职工及配偶需要终止委托的,应在规定的提取还贷操作时间的一个月前到贷款银行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终止协议书》。&(4)对于委托提取还贷操作后,贷款本息全部结清的贷款职工,可于委托还贷操作成功后前往贷款银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5)办理委托提取还贷的范围只限于归还公积金贷款,对未办理委托提取还贷手续的贷款职工,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还贷时,仍然采取每年的3-5月份上半月到银行台转账提取还贷。
其他回答(共2条)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满足条件(点击查看条件)的人员首先到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北京公积金异地贷款材料&&&然后,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公积金热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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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自住房是没有规定要在公积金缴纳所在地,但如果是异地购房,则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只好办理提取手续把公积金提取出来使用,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可以问下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还需要单位出具证明
不可以。住房公积金提现或者公积金贷款,两种方式只可以选择其中一种。给你一份公积金使用相关规定: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有何用途?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2.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⑴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⑶租房自住的;⑷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⑹出境定居的;⑺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⑼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3.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怎么办?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经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同意,并经指定金融机构确定机构确认后,可以提取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4.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其他类型贷款相比有何特点?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以其在本市购买的普通自住住房作为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存低贷”政策,按照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比其他类型贷款的利率低很多。目前5年以下(含5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3.60%,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4.77%;5年以上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4.05%,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5.04%。低息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特点。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资料?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7.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遵循以下步骤:(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8.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有何限制?答: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按规定,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9.什么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答: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申请按揭贷款的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购买商品房时,既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银行按揭贷款的,便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二者的组合方式即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10.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需符合哪些条件?答: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贷款银行有关住房按揭贷款的规定。具体来说,⑴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⑵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⑶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⑸有用于支付所购房产总价款20%以上首付款的自筹资金(首付款从贷款银行规定);⑹自愿以所购房产作抵押;⑺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⑻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11.申请组合贷款需提交哪些材料?答:申请组合贷款应当提交:⑴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贷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⑵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⑶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有关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⑷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及其他批准文件;⑸自愿以所购房产抵押的书面承诺;⑹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房产的评估报告;⑺借款人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证明;⑻公积金部门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12.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答: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程序通常为:⑴借款人需分别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⑵借款人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银行申请组合贷款;⑶银行同意贷款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⑷合同签订后,根据规定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和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期间房地产权证、保险单正本交银行保管;⑸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⑹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向其在贷款银行开立的还款帐户归还贷款本息;⑺结清贷款后,向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及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又称附加资本或准备金.公积金分为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第九条除销户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二)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三)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职工销户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第十条符合第九条规定的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本人和配偶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二)、(三)、(七)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销户。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第十一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二)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困难的;(三)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四)遇到下列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1、患有《大连市城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所列重大疾病的;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严重人身伤害的;3、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的;5、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家庭中子女考取国家、省(自治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计划部门录取计划内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无力供其就学的。按照本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不受第五条限制。托管职工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应销户。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应销户。第十二条符合第十条第一款第(四)、(五)、(六)项情形之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能满足使用时,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符合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三)、(四)项情形之一的,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十三条职工调往其他城市,且调入单位已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以转账方式将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新账户;若调入单位尚未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办理住房公积金托管手续。第十四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应当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办理提取手续;不准提取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有租房合同或者自己的房产证就能取出来。
要看具体情况,你可以到当地公积金办理处问一下,一般这种情况,两年后你的公积金会进入封存状态,就可以取出,但需要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满5年后就不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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